ID:4336876
时间:2023-10-07 19:52:15
上传者:HT书生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国家与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规定,按照我公司管理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采取公开招标,择优选取设计单位。
一、 工程概况
二、 招标范围及要求 ________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 投标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文件:
完成建筑方案设计,重点表现设计理念,不要过于注重图面包装效果。
1. 方案图册(设计图纸及说明):a3规格、一式十份;
2. 方案展板(效果图及必要的展示总平面图及分析图):a1规格(数量自定);
3. 电子文件(内含所有设计内容):光盘两张;
4. 非必要内容:方案演示说明多媒体光盘一张。 方案图册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 (1)设计的理念;
(2)各专业设计说明书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3)其它必要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1)效果图 (2)总平面图 (3)分析图
a. 交通组织分析; b. 临街立面分析; c. 绿化景观设计分析; d. 业态组织分析; e. 日照分析; f. 消防分析。
4、主要平面图 5、主要立面图、剖面图 6、其它必要的设计图
(二)商务文件(以下文件加盖公章后另行封装):
1、设计综合单价(即每平方米的单价)报价;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3、设计工期及质量保证;
4、设计服务建议书(异地服务)。
5、承担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资质,业绩;
6、近期业绩及履约信誉等;
7、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需同时提供所有单位的相关文件,附加相关联合方式。
四、 投标保证金
1、请于___月___日前交纳壹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若不能到现场交纳,可在该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我司银行帐号,收到保证金后,我司方确认其投标资格。
2、未中标单位将图纸等资料文件返还本公司确认无误后,将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投标人。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将投标保证金返还给投标人。
五、 现场踏勘及答疑:
1、各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若需要介绍请与我司联系。
2、答疑时间:__月__日
3、答疑地点:______________
六、 截标日期
各投标单位于_____年__月 __日下午4:00前将投标文件报送至我司设计部,否则,按废标处理。
七、 评标办法
1、由我司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方案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定中标方案。
2、评标结果于评标后一周内通知各投标单位。
八、 中标及落标费用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周内,我司与中标单位签订该工程的方案设计合同。
计方案版权归我司所有,我方有权使用未中标方案的部分内容。
3、对于不符合招标书要求的标书作废标处理。
九、 合同的主要内容及付款方式
1、合同的签订要以 住建部 的标准合同为版本。设计费及付款 方式的主要条款为:
2、设计费已包含乙方应付的所有税费、差旅费、现场配合费、购买相关保险的保费等所有费用。由于政府主管部门的调整意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结算时不增加任何费用。
十、其他
1、投标单位可根据情况与第三方合作,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第三方需通过我司认可。
2、如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如果中标单位未能遵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单位,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为了配合我司国内销售业务的开展,提高物流管理体制水平,选择有实力、管理规范的货运公司进行长期的合作,我司拟在20xx年7月份开始进行xx市冷链物流运输的招标,具体方案如下:
在合理的价格下,确保物流公司能向xx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优质、安全、可靠的服务。
公开邀请的招标方式公开
1.食品
2.包装材料
3.电器
4.工程物资
5.其它辅助物料
从xx发往至xx各个销售目的地的产品。
按照所跑公里数计算价格
1.按销售店铺,遵循最安全的运输方式、最合理的运输方式和时限、提供最优的价格。
2.服务方式:上门取货,直送客户,并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放置于销售客户店内的指定位置。
3.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我司的送货信及出库单,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
1)运输回单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并于次月5日底前交回本公司物流部门。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5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物流部门,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回单,公司将作适当处罚。
2)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4.请说明货物延期、损坏、丢失等的赔付方式。
5.发票事项:结算时开具正规货运发票。
6.欢迎各冷藏物流公司能够提出更好、更快、更合理、更安全的货运提案,打破标书要求的范围,能够提出更独特、更详细、更符合我公司的货运方案。
7.服务承诺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车辆—4.2米冷藏专用运输车,提供gps和温度全程跟踪,制冷效果4摄氏度以下。
1)准时——能够提供全天候服务,能迅速安排最合适之车辆、最佳的运输路线及时承运,在途中出现任何问题能够有车续运,确保准时将货物送至目的地。
2)安全——必须保证订单的完成,不得发生“拒单”;确保承运货物全程安全,如发生意外按合同条款对承运货物的失窃、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有严格的物流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科学地进行装卸作业,确保装卸全过程人员及货物安全可靠。
3)价格合理——同类业务中服务较优、价格合理。
请各优质的运输公司提交竞标书,同时请提供如下资质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组织机构图、主要人员简历等资质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情况(附表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表、近五年的运营绩效表。
3.投标价格和服务承诺书:投标价格表请参照设定基数加超出公里数计算方式
1.押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支付一定的押金给钦和堂,押金数量按运输量及线路,由双方商议确定。
2.运费支付:每月底前,承运公司将上月运输清单及回单核对清楚后交我司储运部门,储运部门进行核对、确认,整理出运费清单,于下月5日前送财务审计,财务部在10日前返回审计结果,储运人员通知承运单位开票,公司见票30天内付款。
3.在结算期间承运公司未能及时提供运输清单及回单,延至下月办理,付款亦顺延。
1.投标:投标单位将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xx年8月15日前邮递或亲自送达“xx食品公司”,地址如下:
联络人:物流部xx
电话:
传真:
2.评标:我司将按公平竞争的原则,由招标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评审,以确定中标者,并将于20xx年8月25日前公布中标单位。
3.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我司将与中标者签订正式的运输服务协议合同。
以上招标资料内容请应标单位保密,不可外泄,否则追究相应责任。
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月x日
招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〇服务项目:主要介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依据等内容。
联系方式: .
招标范围为: (包括内容、范围) .
标段(标包)划分: .
〇本项目拟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进行招标。(注:集团公司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目录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说明拟选择的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及选择理由,并附其营业执照、代理资格证书及代理业绩等资质文件材料)。
〇本项目拟采取自行招标形式。
〇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〇本项目拟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开标及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5、招标结果审批、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注:填写截止时间)
(列明正式颁布的技术标准标准号、技术规格书编号,()简要描述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方案等)
(拟邀请投标人名单、理由及产生方式)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 人,由招标人( 人)、招标机构人员( 人)、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 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 人,经济等方面专家 人。
(列明所采用的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技术、商务标评分的主要内容及权重,授标原则等)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提供招标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章 执业准入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合伙、合作经营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第六条 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招标代理业务的,按照资格等级较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各方招标代理机构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就招标代理活动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地区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一)招标人是对该项目具有行政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的;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的;
(三)招标人最近3年内在实施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过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 招标代理专职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招标代理机构。未受聘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得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应当具有3名以上注册于本代理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的业务机构从事的招标代理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下列行为予以禁止:
(一)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
(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三)假借他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四)无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者超越招标代理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执业规范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招标人具备下列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二)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三)具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招标专职技术人员。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有权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出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承担下列全部或部分工作:
(一)代拟招标公告;
(二)代拟投标邀请书;
(三)代拟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
(六)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编制标底;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九)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十一)编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二)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十三)代拟合同;
(十四)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载明:
(一)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及其证书编号;
(三)委托代理内容;
(五)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六)履约期限;
(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八)签订时间、地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相应招标代理业务能力的专职技术人员从事该项招标代理工作。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一)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以违法压价、操纵招标投标为条件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发包;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承揽业务,不得以收费低为由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收取报名费、会议费,不得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招标投标使用的图纸资料只能收取押金,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资料时退回押金。
第十九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招标人的规定;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予拒绝。
招标人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受委托范围内的招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对自己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超越招标人委托范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或者两名以上投标人的委托从事同一招标投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东、合作经营和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第二十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代理业务档案,妥善保存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委托代理范围内的文件和资料应当抄送业主并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保存,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阅时应予提供。
第二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记录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技术人员、经营状况、不良记录、资格认定及复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颁证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给予警告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处以3万元罚款,撤消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其招标代理行为无效,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
(五)对招标人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第三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3年内禁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三十三条 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不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造成损失的,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撤消、暂停、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决定。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处罚结果抄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记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不良记录档案。属于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的,由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机关抄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三)非法干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四)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十八条 招标代理活动中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将城区主次街道的野广告清除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招标询价的方式优选清除承包单位。
一、项目名称
某市 某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建筑物外墙面、沿街商铺店面、主次街道两侧巷道口建筑物外墙面、路灯杆、沿街广告灯箱及其他各类设施上张贴、喷涂的各类野广告的清除管理。
二、项目概况
(一)实施范围
(二)标准要求
1、人员配备:,确保每条路段至少有1至3名专业清除人员负责野广告的清除治理。
2、清除标准:当日张贴喷涂的各类野广告,必须及时进行清理(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每条路段负责清除的人员要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快速清理;城区’野广告”的清除必须彻底,坚持“同色覆盖、规则覆盖、无痕清洗”原则,尽可能避免二次污染;为减少乱张贴广告的发生,自费在城区合理位置设置20块广告张贴栏,免费供市民群众张贴合法广告,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广告张贴栏进行管理,随时保持广告张贴规范、栏面干净整洁。
(三)运作方式
合同后,招标单位有权依据招标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对承包方进行考核。签约后的年承包费按12个月平均分摊,由区财政将承包费逐月拨付到招标单位,再由招标单位根据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评结果扣除应处罚款后,在当月底前拨付给承包单位。由于承包方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责任区域的野广告较长时间无人清除或效果差、连续两个月测评和考核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事故责任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相关责任。
三、参投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相应实力能履行野广告清除相关业务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备清除野广告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设施设备,有相应的清除管理经验与相关业绩,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说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 某/自然人年龄为20-55周岁,自然人中标后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好具有野广告清除管理经营项目的独立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专门从事野广告清除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四、投标保证金
(一)被询价投标单位应在递交询价文件前提交询价保证金,本次询价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参投人应于 年 月日— 日17:
00时前(节假日不休)交至 某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询价保证金收据作为其询价资料的一部分。
(二)交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
(三)保证金退还: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的询价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并补齐所差部分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向未中标投标单位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资料递交
参投人应于 年 月 日— 日17:00时前(节假日不休)将参投询价资料送交到 某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参投询价资料内容包括:
(一)公司需提供: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以上需有本人签字)。
(三)该项目的清除管理方案。
(四)询价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六、集中询价报价方式
(一)集中询价报价地点: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
(二)集中询价报价时间: 年 月 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布。第二次报价为响应报价,高于拦标价的为无效报价。
七、评标办法
按照低价中标的原则,根据投标单位作出的第二次报价,以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以此后推确定第二、三中标候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报价,现场抽签确定。报价结果经公示期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合同。
招标人(全称):
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背景概况
服务项目:主要介绍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依据等内容。
2、项目单位:;
3、项目承办人:;
联系方式:.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包括内容、范围).
标段(标包)划分:.
三、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进行招标。(注:集团公司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目录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说明拟选择的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及选择理由,并附其营业执照、代理资格证书及代理业绩等资质文件材料)。
本项目拟采取自行招标形式。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本项目拟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五、招标工作计划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时间:年月日;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4、开标及评标时间:年月日;
5、招标结果审批、备案时间:年月日。
(注:填写截止时间)
六、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列明正式颁布的技术标准标准号、技术规格书编号,()简要描述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方案等)
七、拟邀请投标人及理由
(拟邀请投标人名单、理由及产生方式)
八、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人,由招标人(人)、招标机构人员(人)、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人,经济等方面专家人。
九、评标方法、标准及授标原则
(列明所采用的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技术、商务标评分的主要内容及权重,授标原则等)
十、招标文件中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xxxx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承包单位投入。
四、采购项目内容: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备注:
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xxx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xxx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xxx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开标评标时间:xxx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