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方案做 设备运输方案(实用7篇)

设备方案做 设备运输方案(实用7篇)

ID:4363042

时间:2023-10-08 13:57:32

上传者:紫衣梦 设备方案做 设备运输方案(实用7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方案做篇一

供方:签订地点:

因需方建设标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二三项料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单价及金额:

1.表中数量、金额为暂定数量、金额,需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量在暂定数量范围内,供方应保证供应,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金额为准。供方不得以暂定数量为由,向需方提出任何结算或支付货款要求。

2.表中单价均为到货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包括但不限于货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保护费、税金以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单价内,若货物数量比较少,需方可到供方店面自提。

3.单价:按照金温工程指挥部下发限价表为依据,限价表中未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必须有使用单位签字的书面资料,作为结算依据,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时,经需方、供方双方共同市场调查,重新下限价。

4、材料数量:根据需方需求,供方提供相应规格的材料数量。

5、结算总金额:金额暂定,以具体结算金额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供方所供物品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供方所供货物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生产,必须符合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并满足需方工程设计质量要求。

第三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民法典》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执行。

2.供方对其供应物品质量负责。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供方按国家规定包装货物,货物不得散落,包装物不回收。

2.货物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需方的合理要求。

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供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六条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货物运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交付时起由供方转移至需方,货物交付前得风险由供方负担产权的转移不免除供方的产品质量责任。

第七条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1.交货方式:工地交货,供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卸等货物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时间:分期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供方根据需方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随时做好货物生产和供应的准备。每次需货前,需方提前24小时以书面或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供方,如计划变更,需方应于变更计划到货时间前12小时通知供方。

4.需方指定收货人为二项目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四项目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汽车运输,货物的运输、装卸由供方负责,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2.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3.供方应在货物装车前24小时之内将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运输工具名称、车号及启运日期通知需方。

4.供方在运输、装卸过程应采取合理、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如发生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情形,与需方无关,供方应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九条结算及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货到需方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按月计量结算,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供方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3日内将该结算周期供应的货物经需方有权收料人签收的数量汇总报需方审核双方在结算当月的30日前按该结算周期内需方签认的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以确认书形式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汇总核实,在结算当月的月底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供货完毕后,双方对历次供货和付款进行核实汇总,办理末次结算。

3.结算后,供方按结算金额向需方提供国家正规的税务发票,每月15日前,例如:需方在上月验工计价款到帐后以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供方上月结算货款金额的80%,另20%货款为质量保证金,待供方上期供应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4.以上所有款项,需方以银行电汇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给供方。需方银行的费用由需方承担,__银行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在合同执行中因一方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额外银行费用由失误方承担。

5、结算方式:乙方分别跟甲方下属二、三、四、五项目部结算,发票分别开给四个项目部。

第十条担保方式:无。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双方另签补充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2、除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解除本合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3.供方送货时间严重滞后或者送货时间经常滞后的。

3.4需方工程因设计变更、取消或减少了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导致合同约定货物不需要或数量减少,需方可就不需要或减少的货物部分解除合同。

4.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解除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1.因需方通知错误或无理由拒绝接受供方货物,造成供方已经运至需方工地指点地点的货物与需方需要的货物不符的,需方承担供方因该次货物供应而支付的运输费用。

1.2.需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在供方催告后,仍不按时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支付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1.供方供应货物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供方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同时需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要求供方重新供应符合要求的货物如供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已卸至需方工地现场,供方应自行保管并在48小时内自费将货物清理出需方工地现场,当供方不按时清理时,需方有权处理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支出的清理等费用,供方不得向需方要求支付该批次货物货款。

2.2.因供方货物质量不合格造成需方工程出现事故或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供方应承担需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及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赔偿和经济损失。

2.3.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如不能按时按量供应货物,应按未及时送达货物价值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与需方协商具体供应时间如欠供数量达到当批次需方需求数量的20%及以上或需方的计划施工部位特殊不容更改供应时间,需方有权另选厂家供应,供方应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贰份,需方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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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方案做篇二

通过调查数据显示,现阶段国内的电厂电气设备管理方案还不是很具体,定额界定比较模糊,不仅如此,管理人员也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例如前些年,我国#3燃机在发电机保护正常的情况下发出了报警信号,后经热控检修人员和专业的修理人员查证,是由于没有打开供电的电磁阀,保险熔断。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造成的,外部原因就是由于燃气清吹电磁阀20vg-2线圈始终处于高温的运行环境,出现绝缘皮老化,最终导致短路,烧坏保险,引起电磁阀跳机。电厂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是管理工作中坚力量,但是现阶段我们国家电厂的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低,还达不到标准。内部原因是指电厂的管理理念存在一定的问题,出现了潜在的安全隐患也不能及时进行检修。还有一项重要的问题就是在购买电气设备时,不能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购买,采购人员对电气设备了解较少,导致大量电气设备购买之后只能闲置,不利于电厂的资金流动,也一定程度上增加电厂负担。

2.1完善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电厂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是提高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效率的有效途径。下文从制度和技术两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制度上应该协同各个部门来保证安全管理部门的运行,以此来保证电厂正常的供电需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证电厂的电气设备可以有效运行,因此就要不断完善电厂的信息管理系统。从技术的角度出发,建立专业的管理平台,对运行故障进行预案分析,保证在故障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就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要对现阶段运行的电气设备进行实时的监控,以保证设备运行状态,也为管理层员工决策提供前提和基础。由于电厂的电气设备型号多样,信息管理较为复杂,所以购买、安装、调配以及维修等阶段的信息必须实现协同管理。例如华能大连电厂设备检修,就实现了以技术、设备为核心的,以检修治理为重点的管理系统,采用的是mainpac系统[1],近些年来不断进行更新和消化,完成了检修过程的自动化控制。这样一来,有利于及时发展设备的缺陷,并进行维修和购买,大大提高了电厂的效率,减少了资源浪费。

2.2统一定额,保证数据完整

无论是电气安全管理、检修还是维护,都是需要都一定标准的,现阶段国内大部分的电厂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定额,长此以往无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例如某电厂在出现了电磁阀短路后,经过仔细检查发现主要原因就是数据混乱导致管理人员监测不利,没能及时发现问题,因此要求电厂内部定额的调整要控制在三个点以内,采用这种方法以后从根本上解决了线路老化的情况,数据也更为完整。这是特别值得我们国家的电厂借鉴的,但也不能一昧的模仿,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来对数据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定额和系统,保证数据信息的完整,为电厂后续的维护和管理打下基础,以此来提高电厂的效率。再例如越南bot电厂在风险管理中,针对我国企业提出了承包工程,对市场进行分析后将调整范围控制在三个点以内,数据上保持了相对稳定,对越南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3定期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来说是离不开人的,所以实际管理工作还是要有员工来完成。例如中国大唐电力集团就是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不仅是针对安全管理人员,还包括了设备检修等相关工作人员的额协同配合培训,聘请了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讲解。使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可以得到有效地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的同时,减少了资源浪费。电厂的主要培训模式就是根据电气设备的更新换代来决定培训的内容,不是形式化的过程,对于创新管理和技术创新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所以电厂应该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培训方法并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针对电气设备的购买人员也要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确保购买人员可以合理利用资金,减少资金占用,购买最适合电厂的电气设备,必要时,可以进行协同培训。我们国家的民航法[2]中明确指出,技术人员每天都需要根据情况来更新技术资料,所以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就十分重要,现阶段最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定期进行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以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方案策划等。

综上所述,电厂的供电质量取决于电厂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质量,因此电力企业应该从根本上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有深刻地认识,不断发现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在吸收外来经验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找到最适合企业的解决方案。不断优化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人员综合素质。要综合企业进行研究,力求更为稳定的工作效率,提高电厂的发电质量和效率。

[1]张庆贺.关于电厂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措施分析[j].工业设计,20xx(01):168+170.

作者:范勇强;张国军 单位: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赤峰新城热电公司

设备方案做篇三

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电网公司警企联防联建合作备忘录》《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精神,结合钦安委办〔20xx〕39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涉电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历年警企共建成果,深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工作模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供用电秩序,确保钦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双方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20xx年度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本年度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主要依托钦州市公安局钦供电局双方联合签署的《警企联防联建协作机制协议》,在钦州市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电力生产办公营业场所联防、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同时,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依照联合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的特殊要求,强化我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高我市重要场所和重要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电,继续保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零”发案的记录,在助推电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和推动钦州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组织单位:钦州市公安局、钦州供电局

(二)参加单位:涉及“三电”工作的市直其它单位。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各项工作要求和部署;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制定保供电阶段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重要生产场所安全保卫巡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做好保供电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收集、报送保供电信息;对保供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保供电工作检查,并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的整改;编制保供电工作总结。

(一)协防协查:由电力警务室组织协调警力43人,定期指导钦州供电局委托的电力设施专业安保巡防服务队伍(以下简称“巡防队”)对重点保电党政机关、交通、医疗、民生等单位及重要供电厂站(具体见附件)开展巡防巡查工作。其中,在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按供电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特定的巡查、值守工作。即由策划、实施两个阶段开展电力设施的专项巡查、值守工作。

1.策划阶段

供电企业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确定重点保供电场所巡查内容和时间,电力警务室负责人结合电力警务室日常工作安排,指派一定数量的警员参加巡防队对重点保供电场开展巡查工作,主要巡查保供电的场所、线路周边是否存在治安、外破、非法施工等隐患,并及时上报。

2.实施阶段

根据保供电内容、范围,在保供电期间开展重点保供电场所的值守和协防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冲击电力生产场所的行为。

(二)联合工作,完善重要变电站“一站一警”网格化管理:按照相关任务、活动方案要求,依法开展对专项检查工作,并参与协调、解决破坏电力设施突发事件等。

1.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的各类案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对破坏、哄抢、盗窃电力设施案(事)件频发地区地段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整治行动。提高重特大涉电案件的破案率、有效遏制重特大涉电案件的发生率。

2.依法查处非法收购电力器材和窃电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违法收购电力器材窝点,控制销赃渠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的优势,严厉查处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排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治安隐患。

3.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查处、协调处理阻扰电力生产事件和电力建设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矛盾纠纷。

4.协调各属地派出所,完善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联络人机制,实现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警企网格化管理。

(三)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企业治安防范是供电企业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保卫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供电企业内部治安的稳定,是供电企业稳定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1.定期指导供电企业开展内部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帮助查找建设上存在的盲区、死角。

2.协助供电企业提高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综合素质。

3.定期对供电企业内部重点办公、生产场所“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排查要害部位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高供电企业自身抵御外部破坏能力。

(四)宣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主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组织群众开展护线工作。

1.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内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内部员工法律意识。

2.参与供电企业开展各类“保护电力设施宣传”、“社会公开日”等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群防群治”的意识。

(一)增强保密意识,防止泄密。参与人员做好保供电工作信息及资料定密、保密工作,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严禁将与保供电有关的资料和文件上传至互联网,或泄露给无关人员,杜绝发生泄密事件。

(二)遵守工作纪律。开展巡防、宣传及处置突发事件等专项工作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协助供电企业开展工作。

(三)统一着装,巡警着警服;其它人员着现场工作服。

(四)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利用不同媒体,多层面大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五)加强后勤保障。钦州供电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为参加行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用具装备和后勤保障。因工作需要,安排警员参加巡防队全天值守、全天候多频次巡查等涉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加行动的人员误餐费等由钦州供电局委托相关单位负责。

设备方案做篇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内容: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设备方案做篇五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

设备方案做篇六

甲方:

乙方:

甲方指定乙方为设备搬运吊装就位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接设备项目及起止地点:

1、承接设备:

2、起止地点:

二、设备搬运吊装就位费用:甲方共计支付乙方设备搬运就位费用()设备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就位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款项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负责以上生产设备搬运、吊装、就位及人员安全。

四、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便利条件。

五、设备搬运就位日期:甲方提前四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口头通知后,积极准备,按时进场。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应安全、准时、准确地将所涉及设备搬运就位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乙方在搬运就位过程中设备损坏,由甲方根据实际损坏估计,甲乙双方协商来解决。

3、乙方应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负责在组织搬运按照过程发生人身、设备搬运就位事故和其他问题的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方案做篇七

根据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20xx年发展庭院经济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市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关于20xx年全市庭院经济验收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组织对全乡20xx年庭院经济进行验收,并进行资金补贴,特制订如下验收方案:

一、庭院经济发展补贴对象

20xx年、20xx年已脱贫户和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八类户”除外。

二、补贴标准

每平方米补贴3元,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三、补贴品种

瓜菜、林果、葵花、红干椒、中草药等特色作物,原则上一村一品。

四、补贴面积确定

林果、菌类等由林业站和实地验收组确定,瓜菜、红干椒、中草药等由农业站和实地验收组确定。

五、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7月13日-7月30日

2、验收人员组成。实地验收组由乡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三委”成员5-7人组成,逐户实拉实测,对作物种植面积进行确认,并逐户登记造册。填写乡20xx年庭院经济验收单及20xx年庭院经济验收合格补贴明细表,并将验收合格补贴明细表进行公示7天。农业站、林业站、扶贫办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3、验收结果上报。各村将公示无异议验收结果做好存档并上报乡政府,由乡政府负责汇总后上报市扶贫办、财政局进行审核备案。

4、补贴资金发放。乡财政所收到市扶贫办、财政局拨付的庭院经济补贴资金后,组织各村统计种植户存折账号,由财政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转账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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