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边城读书心得(优质5篇)

最新边城读书心得(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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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15:06:30

上传者:飞雪 最新边城读书心得(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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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书心得篇一

《哈姆莱特》《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也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复杂的人物性格以及丰富完美的悲剧艺术手法,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姆雷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这段话在我们历史课本上曾经出现过,当时只是知道这是莎翁赞美人性的高尚与尊严的,殊不知这段话的意义重大。

最后,更是一个令人不能接受的结局,仇虽然报了,但哈姆雷特却死了,所有人都死了。

都说“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看了这部悲剧,我被折服了,我不敢下定论,我只能认为,哈姆雷特是一个诚实、坦率、正派、道德高尚、意志坚强的人。他对人充满着理想,他激励人们不要因为罪恶的事降临到自己的头上,就诅咒或屈从于人类的罪恶,人更有正直、善良、美丽、崇高的一面。是他高喊到:“人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可见哈姆雷特是多么了不起的人他是伟大的。

哈姆雷特的延宕与行动之间如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哈姆雷特的性格必然是不统一的。从哈姆雷特的独白看,哈姆雷特尽管下定复仇的决心时,也没忘记对生命价值的思考。他的内心深处还在不断地询问生命意义何在的问题。他说:

可是究竟是由于

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

考虑得过分周密,想来想去,

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

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只管在口里嚷“这件事一定要做”,

而明明有理由,有决心、有力量、有办法

叫我动手啊。(四幕四场)

“为什么一天天过下去”

“我们会重新落到多么下贱的用场啊,霍拉旭!

我们一步步想象下去,

不会想象到亚历山大的最高贵不过的玉体叫人家拿来当烂泥给酒桶塞塞孔眼吗?”(五幕一场)。

哈姆雷特看到了生命的变化之快与脆弱,看到了死亡对于生命的剥夺,如果假以时日,哈姆雷特也许会沉思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及给自己的复仇寻求到价值。但是,在一系列事件的因果性中,哈姆雷特对生命沉思的心性缺少发展与成熟的时间。“我到处碰见的事物都在谴责我,鞭策我起来复仇!”这句话流露出了哈姆雷特在选择流血时的无可奈何的心态。重整时代的任务逼迫着哈姆雷特匆匆上了战场,而终因误杀波乐纽斯,被克劳狄斯所利用,最后落得了悲惨的结局。

哈姆雷特是单纯的,他向往一种理想的人与社会,在发现生活的真相是那样恐惧之后便不禁产生了幻灭感,对生活失去了乐趣,他想改变现实,却找不到途径,他甚至越发感到只有死亡才能终止那心灵之中的无限悲苦。

也许就是像哈姆雷特这样人,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徘徊,才会不顾一切地撕开人性丑恶的一面。生存的道路是何其的艰难,在毁灭面前,只有以自己的双手去“重掌乾坤”,哪怕牺牲自己的理想与生命。这就是我们的哈姆雷特,以自己的生命与理想去和现实的命运挑战,尽管他在残酷的现实没能完成“改造社会”,但是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一边欣赏《王子复仇记》的电影一边在揣测莎翁著此书时的心情,这伟大得无与伦比的作家想要将哈姆雷特定位成什么形象。一直认为莎翁的爱情悲喜剧有古希腊戏剧的遗风,且相比起他著名的四大悲剧毫不逊色。其人物对白诙谐俏皮,情节跌宕起伏,最主要是人物个性鲜明,角色多元复杂,还有各种丰富的人物关系。但这也只是一己之见,毕竟《哈姆雷特》是公认的最经典的悲剧,而“生存还是毁灭”这句话又经典得家喻户晓。所以,我必须静默下来用心体会作者在主人公身上倾注的情感和寄望。

我似乎看到的是一个往日吊儿郎当的公子哥,风流倜傥,吃喝玩乐,闲暇时候追逐美丽的姑娘,赠送她昂贵的首饰,诉说着甜蜜的情话。如果不是父王的早逝,母亲的改嫁,他似乎打算永远沉沦下去,和那个时代那个国家所有的王侯贵族一样。然而我也并不欣赏自他父亲病逝后他过度的哀伤,过于无助和软弱,甚至有点儿做作。虽然并不能站在后人的角度去评价他,但是,过于伤痛毕竟无济于事,作为父亲的独子或许有所作为比自顾自怜更有用。他并不是我所欣赏的男子形象,过于阴柔寡断。在他接受父亲亡灵的点拨之后,他开始着手于复仇,但行为又过于外露张扬,不够沉着冷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必须承认的是,戏剧的夸张有利于突显人物的个性,表现矛盾冲突的激化,但这里哈姆雷特的形象似乎不是一种被赞扬的形象,反而是一种无情的揭露,一个饱食糜烂奢华生活的,心智发育不健全的人。他偏执、敏感、脆弱、暴戾,有一点自傲,又不乏自卑,尽管行为自我,仍难掩任性的稚气。其实这整一部戏剧放在当时那个时代是很合适的,只是一部关于人类诞生就随之产生的争权篡位的故事,由一千多年前的人来主演。体现出的是那个时代人们的单纯、乏味、极端,和王室继承制下披着民主外衣的残酷、上层社会人情冷淡、形式化交际的生活方式。可以说哈姆雷特的缺点不是一个人的缺点,也不是一群人的劣性,而是一个时代的弊端。心志单纯而迟钝的先王,狡诈却不懂掩饰的叔叔,愚蠢而无主见的皇后,天真却悲剧的奥菲利亚,他们共同造就了一个经典的人格分裂的、真实的哈姆雷特。

再想,哈姆雷特的产生只是为了代表一种悲剧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莎翁或许是想借哈姆雷特的不幸与悲哀表达那个时代一种被囚禁、被束缚的统治生活下的人,而后来复仇的过程应该是为了抒发心中愤懑以及不曾做过却梦想去做的推翻统治、打倒压迫的情绪吧!有人说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我却觉得那只是人的一种本能,而莎翁想塑造的正是一个在恶劣、腐朽的环境中残存天性、爆发本能的悲剧人物吧!他的悲剧,是整个时代的悲剧;他的复仇,是一个时代的颠覆;他的死亡,是一个时代的毁灭,是本能天性被残酷谋杀的过程!

当哈姆雷特为“生与死”烦恼的时候,也正是那个时代沉重的叹息。那样迟缓而直白的情感,是西方人的个性,相比之下东方人就机灵狡诈的多了。所以东方没有哈姆雷特,有的是武侠盛行,那是我们中国人心中理想的救世主;却又有皇帝高高在上,居安思危却无甚作为,这便是我们中国皇室的男一种悲剧了。

众所周知,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莎士比亚在剧中成功地塑造了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哈姆雷特是怎样一个形象呢?先简单描绘一下剧情。剧中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由原来是“快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后,终于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己也倒了下去。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完成的作品,当时正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之初,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开始动摇。在个性解放,关注“人”这一大背景下,莎士比亚创作出这样一部剧本,表现出理想与现实背后的隐患,《哈姆雷特》正是他对充满隐患和混乱社会的一种审美参照,正是这样,一个艺术人物开始登上世界文学舞台。

哈姆雷特说:那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恶毒的秀草”,世界“是一所很大的牢狱”。这些意象象征性地告诉我们,上帝失落了,而魔鬼却活着,世界变成冷酷的世界,变成一个颠倒的时代。这样一个时代的哈姆雷特却是一个处于理想于现实中的矛盾人物形象,是一个人文主义者。这些观点和众多学者是一致的,我以为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悲剧人物,更有其自身的特点。

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能力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

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后来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责任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责任。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而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

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

虽然是以悲剧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可以走了。在最后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通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直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哈姆雷特就是这样的一个艺术形象,四百年来任人评说。莎士比亚通过内心冲突个剧情冲突把一个人物推上世界文学舞台,一直受观众和读者的喜爱,言之不尽。在世界文学史上,哈姆雷特这一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在人们心里,已经不朽了。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因为戏剧演出,哈姆雷特去了英国,在途中了解了国王的阴谋,逃脱后他能不振作吗?挪威王子为父报仇的事情也在激励我们的王子。在墓地中,当看到掘墓者手中的骷髅,哈姆雷特终于看透了生死。一个人不管生前是怎样的有权有势,死后依旧是白骨一推。一切的东西都是命运早就安排好的。那么就让命运掌控他的生命。现实逼着他走向战场,穿上了战衣,灵魂终于成长。

最后一幕中,当国王下毒,王后因误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将不久于世,终于哈姆雷特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同归于尽。

这是他成长的结局,是他报仇的终点,是他斗争的成果。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他散发着他特别的馨香,影响了几个世纪。

边城读书心得篇二

格林童话通过寓言故事让我们了解到里面讲的真谛,痛批恶势力。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格林童话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中的《灰姑娘》。

这个故事讲的是:灰姑娘的母亲死了之后,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很坏,她带来的两个女儿也很坏。灰姑娘天天受她们的欺负。

又一次,国王举行了一个三天大宴会,请国内所有漂亮的年轻姑娘来参加,好让自己的儿子选一个未婚妻。灰姑娘很想去参加舞会,可是她没有一件漂亮的衣服。小鸟给灰姑娘做了一件漂亮裙子和一双舞鞋,才使得灰姑娘能去参加舞会。

王子非常喜欢灰姑娘。由于其他原因,灰姑娘到了夜里十二点赶紧逃了。第二天,宴会又开始了,晚上十二点一到,灰姑娘又逃了。

第三天,灰姑娘又去了舞会,可是在晚上十二点逃走的时候,不小心丢了一只舞鞋。王子拿着舞鞋,一个个的给女孩子们试穿。王子还说道,谁要是能穿上那只舞鞋,就能成为他的妻子。当然只有灰姑娘可以穿上,然后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的感想是:坏人没有好下场,好人有好报。我们都应该向灰姑娘那样成为好人。

我始终记得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我们对书的选择上也非常的合适。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坏书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对于处于“人之初”的我们来说,人生最初的几本书尤为重要。我从小就爱看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它具有感化和教育我们儿童的力量。在这些书中,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关注着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常常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为皆大欢喜感到快乐。我对故事中那些纯真善良的人物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的人物充满了恨。在《格林童话》神奇美妙的故事中,还常常会有一对恋人出场。他们的爱情有欢乐,也有曲折。在他们由于坏人的破坏而分手时,我为他们捏一把汗;在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我又为他们开心。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深深的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像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十分充实,对未来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适合小朋友们读的好书呀!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我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书里有很多有趣的故事,每个故事后面还附加了一段“成长启示”。

在《贪婪的猫和愚蠢的老鼠》这个故事中写道,有一只猫求着和老鼠做了好朋友,它让老鼠去买了一罐猪油回来。猫说:“把猪油放教堂里安全,不到必要的时候不要动。”

猫想吃猪油了,就找了一个又一个借口骗开老鼠,然后偷偷溜到教堂去吃猪油,直到把所有的猪油全吃光了。到了冬天食物没了时,它们要把猪油拿回来吃,可是罐子还在,猪油已经没有了。老鼠明白,藏猪油的地方只有猫知道,正要抱怨,猫却说:“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要吃掉你了。”于是还没等“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这三个字从老鼠嘴里蹦出来,猫已经把它吃掉了。

故事后面的“成长启示”写到“要善于交朋友,对待贪婪自私的朋友,我们不能只是宽容理解,更应该指出对方的错误,帮他改正缺点,这样对彼此都是有益的,而且有助于友谊的长久”。可我认为:猫和老鼠是天敌,永远不可能成为好朋友的,要正确交朋友。

《格林童话》歌颂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人世间的真善美,无情地揭露了剥削者的丑恶和奸诈。

《格林童话》里的故事生动,形象鲜明,语言优美,这些童话能陶冶我的心灵,启迪我的智慧,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视野,真不愧是我金色童年的最佳伙伴。

我始终记得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我们对书的选择上也非常的合适。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坏书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对于处于“人之初”的我们来说,人生最初的几本书尤为重要。我从小就爱看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它具有感化和教育我们儿童的力量。在这些书中,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关注着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常常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为皆大欢喜感到快乐。我对故事中那些纯真善良的人物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的人物充满了恨。在《格林童话》神奇美妙的故事中,还常常会有一对恋人出场。他们的爱情有欢乐,也有曲折。在他们由于坏人的破坏而分手时,我为他们捏一把汗;在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我又为他们开心。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深深的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像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十分充实,对未来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适合小朋友们读的好书呀!

格林童话读书心得相关范文优选

边城读书心得篇三

《青铜葵花》讲述了一个乡村男孩青铜与一个城市女孩葵花的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铜葵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这段时间里,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城市女孩葵花和一个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两在一起生活了五年之后,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属于她的城市,从此男孩青铜就天天盼望她回来。青铜因为太想念妹妹葵花竟然喊出了:“葵-花-!”青铜是个哑巴呀!他对葵花的浓浓的情谊赛过亲兄妹。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人是养鸭子的嘎鱼。刚开始嘎鱼因为葵花没有选择在自己家生活而对葵花有些恶意,但是后来,葵花在和青铜躲藏的时候,由嘎鱼为他们送饭吃。我认为其实嘎鱼的心肠并不坏,他在别人需要他帮助的时候伸出了自己的援手。因为他知道葵花过不了多久就要离开大麦地了,大麦地所有的人都会想念葵花,包括嘎鱼。所以这段时间他对葵花他们特别好。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善良这一部分,每个人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会露出善良的一面,甚至是罪犯也有温柔善良的一刻,就像我曾经读过的一个故事《用心里的善良换取别人的善良》一样。

善良是人们的本质;善良可以得到他人的尊重;善良,人生的第一基础道路!人之初,性本善!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伯伯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它讲了青铜和葵花兄妹的故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由于青铜和葵花是因为一个特别的机缘,所以才成为了兄妹。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这本书中有许多情节令我感动,我最喜欢的是第六章冰项链,这个章节主要围绕了一个字—爱。

从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大麦地村来了一个马戏团,今晚要表演。青铜和葵花也去看表演。他们找到了一个石磙,想站在上面看表演。可是有几个男孩也要这个石磙,他们看青铜是个哑巴,便与他打了起来。青铜为了让妹妹看表演,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与他打了起来。青铜不是他们的对手,妹妹发现了哥哥,便让哥哥不要打了,说我们不看了。青铜非常想让妹妹看到演出,便把妹妹高举头上,让妹妹看见演出,自已却看不见。

演出看完了,在回来的路上,葵花讲了很多演出中的节目。她突然想到,哥哥根本没有看到表演,泪水从她的眼眶中流了出来,这就是兄妹之间的爱。爱的力量就是这么强大,它可以感动身边的所有人。

同学们,爱的力量是无穷大的,在生活中,你就会发现爱。妈妈为你操劳、同学在你困难时帮助你……这种爱包括;父爱、母爱、友爱……让我们用爱的力量去感动身边的每一个人吧!也许有一天你也会被别人所感动哦!

你知道一个在城市里生活的女孩,突然到了农村,又失去了双亲,会怎么样呢?《青铜葵花》一书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葵花是个很平常的生活在城市里的女孩,可她为什么叫“葵花”呢?原来,她的爸爸是个设计师,他一生中最伟大的作品就是用青铜做成的葵花,而葵花又是他最喜欢的花。可好景不长,葵花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死了,她只好跟爸爸生活。

青铜非常想念葵花,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了葵花,就喊到“葵花”,他的朋友听到了,就大喊:“青铜会说话了!”

在读这个故事中,我多次被感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困难中,一定要坚强、乐观、积极向上。

我还特别想知道,葵花后来怎么样了?也许,她又回来了吧,也许……

“青铜将绳子的两头分别系在窝栅里的两根柱子上,然后朝他们笑:灯!这是灯!

晚上,葵花不用再去翠环家或秋妮家了。

这是大麦地最亮最美丽的灯。”

青铜葵花本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可是……

曾经有这么一对兄妹,他们没有任何一点血缘关系,而且哥哥住在乡村,妹妹住在城市,在一个非常巧合的机会,他们相遇了:妹妹的爸爸带着妹妹来到了哥哥住的大麦地,因为爸爸工作很忙,所以,妹妹便住到了哥哥家里,但当时他们并不认识。终于,他们的友情越来越深,可是,妹妹却要走了,在妹妹要走的前一刻,哑巴的哥哥终于说出话来了。这对兄妹就是青铜葵花。

有一位作家曾经有这样的感慨:“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这位作家就是曹文轩,他也是青铜葵花,这对感人的兄妹的缔造者。

一位文静而又瘦弱的小女孩,手拿着一朵橘黄色的小花,静静地走在大河边,刚下过雨的天空显得格外的蓝。一路的草,叶叶挂着水珠,几只丹顶鹤在快乐的嬉戏着……这幅唯美的画面,让我不禁打开了这本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男孩子与一个女孩子的故事。男孩子叫青铜,女孩子叫葵花。在一个特别的机缘,让生活在城市的女孩葵花和住在乡村的哑巴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一起读书。但在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一个不会说话的他,在芦苇的尽头,在女孩消失的地方,竟大声的说出了女孩的名字:“葵——花!”

这本书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爱——至爱,将爱写的充满生机与情意。它告诉了我们:苦难是不可避免的。它包括了自然灾害、人类的野蛮本性等。我们每天都在目睹着与耳闻着这些苦难。当东南亚的海啸在人们淬不及防的时,以十分短暂的时间吞噬了无数人的生命,将一个好端端的世界弄得面目全非的时候;当人们在沉浸在欢声笑语里,突来的地震让无数人死亡,让无数的楼房倒塌的时候……我们难道还会以为世界就只有欢乐与幸福吗?其实这些又算得了什么?那些零星的、琐碎的却又无边无际、无所不在的心灵痛苦,更是深入而有持久的。跌落、失落、波折、破灭、沦陷、被抛弃、被扼杀、雪上加霜……这差不多是每一个人的一生写照。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这些苦难结伴而行,就像宝石必经熔岩的冶炼与物质的爆炸一样。罗曼·罗兰曾说:“我们应当正视痛苦,尊重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开展的伟大灵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会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是啊,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边城读书心得篇四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有趣。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繁星春水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冰心以其特有的女性纤柔、清新秀丽的语言写成了《繁星》、《春水》两本诗集,语言清新淡雅而又晶莹明丽,明白通畅而又情韵悠长,并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诗集《繁星》《春水》,为无标题的自由体小诗,以“自然”“童真”与“母爱”为主题,以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对自然的赞颂以及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为主要内容,表达了她对母亲的情感、对孩子的喜爱、对自然的赞叹及对人生的理解,被著名作家茅盾称为繁星格与春水体。

哲理性强是《繁星》和《春水》的一大艺术特点。《繁星》和《春水》中,有许多诗都是蕴涵着深刻思想的哲理诗。这些深刻的思想往往都是和诗中描绘的具体形象以及诗人深沉的思绪揉合在一起的,因而仍然具备着诗的情绪,有着诗的美感。

其次,纤柔是冰心诗歌的另一个显著特色。冰心的诗,无处不表现出一种女性的纤柔。以她“满蕴着温柔,带着忧愁”的抒情风格,感情深沉浓烈地歌吟着纯真的爱,描绘着大自然的美;同时也以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对某些社会丑恶现象的谴责。

最后,文字轻柔雅丽,韵律浑然天成,意境优美清丽。《繁星》和《春水》中词句的运用,仿佛是信手拈来,处处透露着轻柔雅丽的风格。

《繁星》和《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总的来说,它们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二是对大自然的崇拜与赞颂。在冰心看来,人类来自自然,归于自然,人与自然应该是和谐一致的。

三是对人生的感悟和思考。在艺术上,《繁星》和《春水》兼采中国古典诗词和泰戈尔哲理小诗之长,善于捕捉霎那间的灵感,以三言两语书写内心的感受和思考,形式短小而意味深长。特别是在语言上,清新淡雅而又晶莹明丽,明白晓畅而又清韵悠长,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它又被茅盾称为“繁星格,春水体”!

在灵魂的深处,有一种快乐在冥冥中跳跃。轻轻地拨动着我的心弦,在一次次静谧中的夜里滋润我干涸的新。感动,洗涤着我雀跃的灵魂,我安静的聆听。哦。我听到了童年银铃般的欢笑与父母慈爱的教诲。于是,我悄悄的将其谱写成童年与母爱的五线谱。在繁星闪烁下一遍又一遍的弹奏。

《繁星·春水》这部让我们怀念和感动的书,是伟大的作家冰心老人写的。在她这些闪动着灵光和真情的小诗中,数量最多的就是歌颂自然、母爱、和童心了。自然是美好的,母爱是伟大的,而童心是,是纯洁的,是她将这些赞颂集于笔尖从而酝酿成了文字。

诗中颂道:“那深蓝的大海”,“闪烁着的繁星”,“飞溅的浪花”,“晚来的潮水”,“嫩绿的芽儿”,“淡白的花儿”……流星、大海、山影、晚霞,无不包含着温柔的情思,散发着生命的气息、诱人的芳香。景是如此之美,华光四散,而人也是美丽的。在诗人的笔下,“母亲就是大写的人”,“母亲是人类最崇高、最无私的爱。是生的慰安,是美的典范。”

读“母亲呵,天上的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雨来了,我只能躲到您的怀里”,领悟到:母亲是我们心中的依靠,是风雨的臂膀。母爱如水,静之的温柔浸泡你。

在《春水》中有一段诗: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埋怨。我读懂了自然用它的微笑化解了人类的怨怒。还有它博大的胸怀容纳我们,让我们洗尽铅化,重获新生。这是对自然多么崇高的礼赞!人类的枯燥与冷漠和大自然的新鲜与热情,如此鲜明的对比!在广博、崇高的大自然面前,人类该是多么渺小啊!去爱自然吧!与自然融为一体。那该是何等美妙的境界啊!

书中这样写着:“别了,春水。感谢你一春潺潺的细流,你带去我许多思绪。向你挥手了。缓缓地流到人间去吧,我要坐在泉边,静听回响。”这让我浮想联翩:春天的山涧里,清凉潺潺的溪流。涓涓的流向田野、树庄,流向人间。它带来的信息向山泉天穹无尽的流响,其中既有春水的温柔和清冷,也有诗人冷暖不定的心情意绪——诗人天意。流水有情,一幅交相融合的春溪图跃然纸上。

书中的诗歌情至深,语至美。以含蓄、温婉、典雅、美丽著称。还有淡淡的忧愁。每一首诗都如天空中的星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有着特具的美术感。

在岁月的轮回中,时间的枯叶永远无法将我的童年与母爱埋没。我在生命道途中采拮童年的朝花,拾起一片片童真的梦想与慈爱的教诲。朋友,我又拾起了多少甜蜜呵!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其中母爱的比重较大,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的。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我不曾离开过家乡。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神往,于是,带着一份少年特有的懵懂与痴狂,随风读起了这“零碎的思想”。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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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书心得篇五

尘埃落定一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尘埃落定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米壳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h,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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