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时救助自查报告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精选5篇)

2023年临时救助自查报告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精选5篇)

ID:4382133

时间:2023-10-08 18:05:10

上传者:ZS文王 2023年临时救助自查报告 社会救助自查报告(精选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临时救助自查报告篇一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xx]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xx]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根据(渝府发[20xx]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xx〕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xx〕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xx〕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xx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xx]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我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xx]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

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临时救助自查报告篇二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临时用电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临时用电自查报告1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施工现场发生人身触电伤害和电器事故发生,我项目部积极参与开展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联合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自纠自查行动。

参与活动的有监理单位人员、我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及各工区施工现场负责人检查范围为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

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但发现个别焊工在动火作业时使用的动火证过期,对其进行处罚。

本项目砼拌合场施工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负责安装,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已到位,专用保护零线(pe线)已做电气连接;开关箱中设置有隔离开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满足临时供电规范及要求。

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通过了技术部门与监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相关临时用电资料均已归档。

就此次临时用电自纠自查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隐患,我项目部第一时间将各类隐患分类,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由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将隐患整改完毕后向项目部安全科回复,最后由项目部安全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进一步完善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审核、验收、检查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水平,加强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力度,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规定执行。坚决制止违规用电、违章用电,排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临时用电自查报告2

根据津辰建委下发《关于立即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施工现场发生人身触电伤害和生活区发生电器事故,我项目部积极参与开展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联合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自纠。

1.检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不放过一点安全问题。

2.检查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有编制及审核,并能够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3.有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真实有效。

4.建筑电工持证上岗。

5.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参数正常,并定期保养。

6.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实行tn-s系统,确保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

通过开展此次临时用电自查,项目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进一步完善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水平,加强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力度,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规定执行。坚决制止违规用电,违章用电,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临时用电自查报告3

根据文件的要求,项目部施工、安技部门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用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以上问题均在检查发现后,进行了立即整改,整改率100%。

临时用电自查报告4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施工现场发生人身触电伤害和电器事故发生,我项目部积极参与开展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联合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自纠自查行动。

参与活动的有监理单位人员、我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及各工区施工现场负责人检查范围为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

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已编制并通过了公司审批及监理审批。

1、混凝土搅拌站电工及焊工均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已在项目部备案,能够按照项目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作业。但发现个别焊工在动火作业时使用的动火证过期,对其进行处罚。

本项目砼拌合场施工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负责安装,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已到位,专用保护零线(pe线)已做电气连接;开关箱中设置有隔离开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满足临时供电规范及要求。

发现办公区照明用电未与动力用电分开,且照明用电未接保护零线,对临电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限其两日内整改到位。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是经技术负责人审批;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通过了技术部门与监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相关临时用电资料均已归档。

就此次临时用电自纠自查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隐患,我项目部第一时间将各类隐患分类,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由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将隐患整改完毕后向项目部安全科回复,最后由项目部安全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进一步完善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审核、验收、检查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水平,加强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力度,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规定执行。坚决制止违规用电、违章用电,排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临时救助自查报告篇三

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05]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05]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05]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05〕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05〕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05〕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 “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05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05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05]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我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05]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特此报告

临时救助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施工现场发生人身触电伤害和电器事故发生,我项目部积极参与开展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联合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自纠自查行动。

参与活动的有监理单位人员、我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及各工区施工现场负责人检查范围为施工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

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我项目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情况:已编制并通过了公司审批及监理审批。

二、检查施工现场电工、焊工持证上岗情况:混凝土搅拌站电工及焊工均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已在项目部备案,能够按照项目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作业。但发现个别焊工在动火作业时使用的动火证过期,对其进行处罚。

三、检查保护接零、保护接地、分级配电、逐级保护情况:

本项目砼拌合场施工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负责安装,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已到位,专用保护零线(pe线)已做电气连接;开关箱中设置有隔离开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满足临时供电规范及要求。

四、检查办公区及生活区职工宿舍用电情况:发现办公区照明用电未与动力用电分开,且照明用电未接保护零线,对临电负责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限其两日内整改到位。

五、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检查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是经技术负责人审批;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通过了技术部门与监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相关临时用电资料均已归档。

就此次临时用电自纠自查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隐患,我项目部第一时间将各类隐患分类,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由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将隐患整改完毕后向项目部安全科回复,最后由项目部安全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进一步完善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审核、验收、检查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水平,加强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力度,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规定执行。坚决制止违规用电、违章用电,排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临时救助自查报告篇五

铜都街道社区办:

为进一步规范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根据东政办发[2011]82号——《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社会救助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铜都街道社区办的安排部署,碧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检查工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共7人组成的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检方案》,组织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东政办发[2011]82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了社会救助自检自查相关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低保工作

碧云社区设有“两保”工作站,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低保日常工作,城市低保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低保工作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低保申请、调查、听证、上报、两次张榜公布等操作程序,并按照昆民保[2009]4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低保听证制度,对新增户严把入口关,做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对 1 在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及时掌握家庭人员和收入变化情况,今年已复查在保户200户,均进行了听证,对同意票不过半者已进行二次听证,剩余在保户将继续复查;碧云社区对低保存折能按时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建立了发放台账;对低保档案能规范管理,一户一档,分类建档,并安排专人管理。

止到2011年7月,碧云社区共有低保户582户,1033人,其中:抚恤户82户,90人;残疾50户,70人;单亲家庭131户,198人,双失业116户,330人;一工一农96户,167人;农转非61户,100人;集体企业19户,19人,其他29户,54人。今年1—7月,停发24户,新增16户,调整15户。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社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严格按照《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和《东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实行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全额三公开,救助金额及时、准确、足额发到救助对象手中,在实际工作中,无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无截留、私分和挪用救助金额现象,并建立了救助金发放台账,截止到今年6月,我社区共受理重度残疾和60岁以上低保户急门诊医疗救助102人,10200元,受理低保户住院费报销42人,2 103942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2人,9100元。

三、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低保档案中材料不齐的已要求补齐材料。

(二)在保户已死亡和户口迁出者已做停发。

(三)在保户家庭住址发生变动(已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已做停发。

(四)在保户家庭人员及收入情况发生变动的已做调整和停发。

(五)对在保户已就业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者根据收入情况,做停发和调整。

以上就是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之通过这次检查,使我们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推进了碧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社会救助有序进行,健康发展。

碧云社区居委会

2011年7月2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