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 附期限借款合同(大全8篇)

最新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 附期限借款合同(大全8篇)

ID:4398327

时间:2023-10-08 21:38:06

上传者:文锋 最新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 附期限借款合同(大全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篇一

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 质押登记

第十一条 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及地点:_________借款合同 篇10借款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篇二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____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第六条 其它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按_____结息。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将款项以现金交付乙方使用。

六、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前全部结清。

七、保证条款:

2、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篇三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00元),借款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______,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篇四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00元),借款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______,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篇五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借款内容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第三条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甲方有权收回车,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签订日期

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篇六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一期________年月底前 _____元

第二期________年月底前_____ 元

第三期________年月底前 _____元

2、还款分期如下: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________年月底前_____ 元

第二期________年月底前_____ 元

第三期________年月底前_____ 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 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篇七

出借方:(甲方)借款方:(乙方)保证人:(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三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叁百万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月利息为百分之十。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三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以现金或者银行支票形式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及保证人三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如发生足以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在该事项发生后____日内通知出借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三)保证人义务

1、监督借款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监督借款方按时还款付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付息,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____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____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签字):身份证号:电话:签约日期

借款合同期限有效期篇八

沈先生、韩女士系夫妻关系,共同于2012年6月2日向韦女士借款人民币250万元,写下《欠条》,约定利息按照月息2分计算,但未约定还款期限。2013年6月27日,沈先生、韩女士共同与韦女士签订《协议书》,约定沈先生和韩女士在无法偿还欠款时,韩女士的表姐于女士以其合法持有的凯丰公司的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但该股权未工商登记。后经多次催要,沈先生、韩女士均以各种理由推辞,至今未能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韦女士现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沈先生、韩女士偿还欠款人民币250万元及利息(自2012年6月2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2、请求于女士承担担保责任。

韦女士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2012年6月2日签订的《欠条》1份;2、2013年6月27日签订的《协议书》1份;3、还款计划1份。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决如下:1、沈先生、韩女士返还韦女士借款25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法:自2012年6月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月息2分计算利息);2、驳回韦女士要求于女士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1、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还款时间的如何确定?

2、关于利息部分,韦女士提出的利息以月息2分计算是否合法?

【律师评析】

深圳资深经济合同纠纷律师团对本案分析如下:

一、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还款时间的如何确定的问题。

但必须给予合理期限。如果沈先生和韩女士经催告未按约定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故一审法院对韦女士要求沈先生返还250万元借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的判决合法、合理。

二、关于利息部分,韦女士提出的利息以月息2分计算是否合法的问题。坊间习惯性表述的月息2分,即月利率2%,折合年利率就是24%。而我国现行法律中,对民间借贷利息约定的有关规定是209月1日起最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六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本案中,韦女士要求沈先生、韩女士按《协议书》约定的月息2分,即年利率为24%的标准支付借款利息,未超过36%的禁止性利率要求,故其并不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因此,一审法院对此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的判决合法。

三、于女士以合法持有的凯丰公司的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但未进行工商登记,其质权效力问题以及于女士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的问题。

《协议书》是沈先生、韩女士、于女士和韦女士四方依照《合同法》自愿订立的,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且该合同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于女士以其合法持有的凯丰公司的股权提供担保,是否设立质权,与《协议书》的生效与否无关。其法律依据在于《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本案中,于女士的出质行为未依照法律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故质权并未设立,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因此,韦女士要求于女士承担担保责任的诉求不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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