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歌溪的读后感(精选7篇)

最新歌溪的读后感(精选7篇)

ID:4412088

时间:2023-10-09 00:44:32

上传者:纸韵 最新歌溪的读后感(精选7篇)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歌溪的读后感篇一

不太喜欢徐志摩,因为他太过多情。男人多情总是不太好,不管是真情,还是实意,受伤的多为女人,而女人多情受伤的还是多为女人。因徐志摩的多情,苦了张幼仪,因徐志摩的多情,苦了陆小曼,可最终,他还是没有赢得爱人的怀抱,他这一生,也在多情中完结了。

我读他的诗歌有限,读他的散文就更少了,上一周读了两篇他的散文,只觉得这样一个人,不论是诗歌创作,还是散文创作,都带着志摩似的浪漫和多情。不愧是天才的诗人,新手捏来的东西也并不显生硬和牵强,难怪文章后评中写道:在别人的委托下,于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出这样的文章实在是难得!且他那篇作品是在泰戈尔来华时做的,本身委托者就有着要他写出恭迎泰戈尔的意思,可他只轻轻在篇末点了一下,就出了无限深意,看似平淡,实则深情,需细细感受。

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张爱玲的散文的。没办法,从她的小说到她的散文,无处不透着世俗的真实。而徐志摩太过飘渺了,我想一个男人这样的性格终究不适合。像柳三变,像秦少游,是对柔情女人的折磨。我还记得他的一首诗《沙扬娜拉》,真是无处不留情,又让人怪罪不得,因为他所体现的情那样直接,那样的不猥亵,又让人怎么生得起气来呢?仿佛爱一个人真的是理直气壮的事情,除了当事的两个人,其他人都是旁观者,而你又无法否认似的。

多情总是苦

苍茫人生路

到处都逶迤

我去他不留。

歌溪的读后感篇二

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

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

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的时候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一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

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了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还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是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的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歌溪的读后感篇三

先生关于爱情在《清秋琐记》里记录了《咆哮山庄》里的一段话“在一个饿人面前,放下孤单的一盘食物,他会集中全部食欲,绝不辜负这一盘食物;而另一种情况则是给他一整桌法国厨师为他安排的筵席,他也许能从整桌筵席得到一样多的享乐,但是每一项食物,在他的关切与记忆中,仅仅是极微小的一部分。”先生说:“独爱一菜远胜于大吃筵席。不是饥不择食而是情有独钟。”正如有人所说,一生爱一人并不是丢脸的事情。丢脸的是,你自认为爱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是你真正爱的。遇到对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容易,能一辈子对那个爱的人不离不弃,彼此相守相依,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一个人不能没有亲情、友情,同堂也不能没有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人生一世,若得一知己,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便是再大的困难也可迎刃而解。“好的爱情,是透过爱让你更爱这个世界;而不好的爱情,是透过爱你与这个世界对立”,这人的一番话让人彻醒。三千弱水中的一瓢,已让我明白天下何川的'好,我又何不慷慨地让每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明白,“除却巫山不是云”是因为巫山之云已让天下人知晓这漫天白云的曼妙?先生与妻子的伉俪情深让人感动,让我忽然觉得,成功有时真的不是一个人的寂寞,而是两个人的执着。于爱、于名、于利、于情,先生是真洒脱。真实的人都是血肉之躯,正如真实的先生也会嬉骂如孩童。尤其是先生讲的那一段关于骂人的技巧真让我觉得先生是那么可爱。他是一个智者却又像一个孩子,一个可爱、可敬的老人。

书与知识能让一个人成长,即使如此,能遇到一个像先生这样可爱又可敬的智者也是少有的事。难得先生的文章让人看得酣畅淋漓,不矫情做作,先生真是值得敬佩的人。

歌溪的读后感篇四

冯骥才这位作家我早已熟知,记得小学那会儿曾学习过《俗世奇人》中的一篇文章,从此便迷上了冯老的著作。而冯老的散文作品我还未曾读过,所以趁着这个暑假,买来他的《万物生灵》细细品读一番,与冯老一起做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人。

一个一直认为自己热爱生活的人,但在读过《万物有灵》之后,才会发现冯老对生活的热爱更加细腻,更能涤荡人心。好的文字体现或许就是书中的某个片段,某个角色,某处情景勾起你美好的回忆,且在你的记忆里深深定格。哪怕它只是一个很微不足道的人或事,比如书中的《捅马蜂窝》。对于一些在乡下长大的孩子,可能都有经历过,我虽不是在乡下长大,却也干过捅马蜂窝的事。

回想起那天下午,我和父亲发现老家大门上有个马蜂窝,进门的时候,就会蜇人。于是,父亲拿起一根棍子,准备捅掉它们。我当时既害怕又兴奋,毕竟是第一次捅马蜂窝,父亲在屋里,我在屋外离得远远地看。父亲一捅,马上关上门,马蜂成群地在空中飞着。忽然,一只马蜂在我身上飞来飞去,我吓得要命,便跑了好几里路躲开它们,不过还是被蜇了,回来时,马蜂早已散去。而作者童年捅了马蜂窝,使作者似乎有一层罪孽感压在心上,暗下决心,不再做伤害他人之事,给予我们热爱生活的前提是能善待万物的启示。

每回想起这事,我便感触良多,不禁感叹这书中美而又奇的语言风格,既能勾起人的回忆,阅读时又让人仿佛身临其境,可以亲眼看他描写小植物在微风中摇曳,活泼的动物在你身边蹦跳,将我们引领入大自然中,看花开,看水流,望鸟飞,听虫鸣。我们被书中美妙的文字所打动,被这些自然界的神奇所征服,处处也都体现冯老对生活的热爱和细腻。孩子们跟着冯骥才的文字,可亲近自然界万物生灵,更加细腻地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建立起热爱生活的心灵天地。于我而言,我觉得这便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细细回味,慢慢品咂,感受冯老付诸真情的文字。原来在大自然和生活中处处是充满诗情画意的,只是不曾入心地去感受罢了,做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人,他是幸福的,也是足够幸运的。

歌溪的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篇借景抒怀的散文。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从这开头就能够读出作者心绪不定,为外面的事情所烦恼,可能就会想方设法去发泄。“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心境吧。”那就去赏月光下的荷塘。在那你就会发现一切。

在第三段里“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我,到了另一世界里。”“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能够想,什么都能够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从那里能够读出作者渴望一片宁静的吵杂而复杂的世界,渴望一片言行自由自在的天地。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四段写荷塘,“曲曲折折的荷塘上头,弥望的是干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文中用了比喻和拟人的词突出了视角上的曲线美,把叶子比作舞女的裙,让人联想到少女的翩翩起舞。“微风过处,吹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有着渺茫的歌声似的。”这句话一开始读时觉得感官上有些矛盾,不合常理,缕缕清香本是嗅觉闻出来的,然而后面却说仿佛高楼上有着渺茫的歌声,歌声是听出来的,怎样会有呢,这也许就是文学艺术写作的艺术手法吧,把不一样种类的.感官功能沟通融合在一齐,微风过处,远处时隐时现的歌声也和在荷花的香味了,一齐让人神魂缥缈,有着仙境般的感觉!“叶子底下是哗哗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充分发挥了朱自清的想象力,因见叶子极美的风致,虽然叶遮住了荷塘,但仍能感受到底下的那动听的流水声,因有流水的滋养,荷塘才会开得旺盛。这段文章中有静态有动态,动静皆宜,把整个荷塘的景由静态写成动态,给人留下极美至神韵的景象!让你回味无穷!

整篇文章能读出作者渴望美,并经过文字构建了心中的美!

歌溪的读后感篇六

朱自清,字佩弦,他的散文以描写见长,在描写中达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每次捧卷都被他文字中富有诗意的画面吸引,文字外洋溢的真情打动。

他的散文运用白话文描写景致最具魅力。如《绿》中,就用比喻、对比等手法,细腻深切地画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质和色,文字刻意求工,显示出驾御语言文字的高超技巧,炉火纯青的文字功力在《荷塘月色》中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在描写月色下的荷花之美时,作者将它比喻为明珠,碧天的星星、出浴的美人;在形容荷花淡淡的清香时,又用了“仿佛远处高楼上飘过来的渺茫的歌声似的”一句,以歌声比喻香气,以渺茫比喻香气的轻淡,这一通感手法的运用准确传神。

与上述绚丽和浓艳风格不同的是朱自清还有另一种语言风格的散文,即用平易的语言,在朴素的叙述中寄寓真挚深沉的情愫。这类作品常常能表现作者正直、热情、进步的心怀,如《生命的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等均为这一风格的'代表作,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背影》。这篇散文描绘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画面。文中用平易的文字刻画出父亲爬上站台的细节,于滑稽、笨拙的动作中,传达出父子间的真情。这篇散文洗去铅华,透过父亲的一举一动,让读者感受到了作者惨淡的处境和对父亲深深地歉疚。

的艰难,人生的变迁,对社会、对人生渐渐有了看法,经由这许多经历淘洗之后,在闲暇时偶尔内心里会浮现出《匆匆》上的一些话语,平淡里却蕴含至深哲理,倏尔似有所悟,才渐渐体会到这篇文字优美的散文,在淡淡的愁思里却有着深刻的寓意。

如果有人问:什么是生命?回答会有很多种说法,众说纷纭,让人无所适从,茫茫然然,正如《匆匆》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懵懵懂懂的来,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里,如一场黄梁,了无所得。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若是旅途,这一站起点是生,这一站的终点便是死,没有一个死去的人会让生者明白死去后的体验,可是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对生的无知,最终导致了对死的恐惧。我们活的时候,争名夺利,无休无止,我们的欲望大的可怕,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没有的,却总是看不见自己拥有的;我们总是追名逐利,可是却不知道休养生息。因此,老子说:“知止不辱,知足长乐”。孔子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

溜走??现在我该怎么办?开始珍惜时间吧!认真工作,干一行爱一行,把溜走的时间夺回来,从现在开始,不让美好的青春在匆匆中虚掷。

我喜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更钦佩先生的人格,1948年,***节节溃败,通货膨胀。朱自清每月的薪金只能买3袋面粉,体重降到只有38.8公斤。但当吴晗送来《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领美国面粉宣言》时,朱自清毫不犹豫地签上了名字。***对朱自清宁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粉”的精神,给予称赞,赞扬他“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歌溪的读后感篇七

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

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十几年前龙应台出版《孩子你慢慢来》时请张晓风写序,我还记得她说的话。她说自己年轻时听到太多对女作家的嘲讽,人们觉得她们只会写些柴米油盐、丈夫孩子,所以就暗下决心,一旦自己“大笔在握”,坚决不写那些遭人辱骂的文字。她真的做到了。事实上从张晓风的文章里始终读得出她的良苦用心,唠叨琐碎自恋自艾她是看不上的,更别说撒娇作态,即使偶尔忍不住写写柴米油盐丈夫孩子,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她写风衣,那风,翻阅过唐宗宋祖,“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她写酿酒的理由:“如果孔子是待沽的玉,则我便是那待斟的酒,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这样的文字比比皆是。张晓风的文章字里行间有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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