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体会实用

2023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体会实用

ID:444094

时间:2023-06-25 14:25:09

上传者:曹czj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一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八条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九条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

第十条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一条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二条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严格控制协议供货采购的数量和规模,不得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第十三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十四条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五条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组织、外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十六条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第十七条出国团组应当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十八条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十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一条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二十二条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

第二十三条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办法,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

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用车等服务。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二十五条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第二十七条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第二十八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第二十九条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第三十条党政机关应当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制度规定。

第三十一条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

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经批准的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为举办活动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

第三十四条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第三十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六条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三十七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三十八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第三十九条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加快推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四十条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单位“三定”方案,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用于统一调剂。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第四十一条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第四十二条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第四十三条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

第四十四条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

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四十五条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

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第四十六条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第四十七条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八条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内容、方法、程序等,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

下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地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应当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报告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报告一并进行。

第五十条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五十一条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考核结果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五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

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一)预算和决算信息;

(二)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

(四)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等情况;

(五)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

(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举办信息;

(七)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

(八)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第五十五条推动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以及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支持人民政协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政协委员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舆情反馈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

(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

(六)有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行为的。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

(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

(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责令退赔。

第六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受理并作出结论。

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六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5月2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2023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二

今天,我正在看电视,忽然,一个公益广告跃入了我的眼球,我顿时被它吸引住了。

那上面有四组画面:

第一组其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别点那么多菜。”“没事。”另一个人说。他想:点少了多没面子啊。

第二组是一对同学,其中一个也是让对方少点点儿菜,那个人拒绝了,想:反正又不是我出钱,多点点儿没事。

第三组是应酬,他们没吃完,一个人让另外一个打包,那个人想:打包多没面子啊。也拒绝了。

最后一组是父子,儿子吵着要多点点儿自己想吃的,父亲想:只要孩子喜欢就行。就答应了。

这些画面反应出了我们现代人就餐中存在的问题,要么为了顾及面子;要么是公款吃喝;要么是要讲排场,摆阔气……这种.种心理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浪费。据统计,中国人一顿饭浪费20__万吨粮食,是2亿人一年的口粮!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濮阳市提出了“我节约,我光荣;我‘光盘’,我文明”的口号,就是提倡人们文明就餐,按需点餐,理性消费,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生活中这种浪费的现象比比皆是,不说别的.,就说上次我们和爸爸的同学一家聚餐,对方点了十几个菜,我们共有六个人,只吃了一半,另一半就扔了,现在想起来真是羞愧。年前,我听说有个人请客,他们只有七个人,那位东道主却要了980元的包桌,这该是多大的浪费啊!

现在我们家正在厉行节俭,不让电器待机,不让细水长流,不剩饭菜,实行“三不”原则,从小事做起,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粒粮食。

人无俭不立,家无俭不旺,国无俭不兴。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用“小餐桌”带动“大文明”。

2023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三

在_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__告诫全党:“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_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讲话意义重大而深远,如同当年毛主席在西柏坡村告诫全党同志“要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一样,给全党提了个醒,打了一剂预防针,这是西柏坡精神在当代的传承,体现我党最高领导人的高瞻远瞩和长远的战略意识。

为了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针对目前浪费众多的情况,我们痛心疾首。我们需要对勤俭节约加大宣传力度,但是当今社会浪费成风,我们党员应该率先垂范。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然而,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党员、干部淡化了节俭意识,助长了浪费之风。有的认为,勤俭节约是过去艰苦岁月的特殊要求,现在提倡这个过时了;有的认为,是否节约是个人私事,只要“不差钱”,奢侈几把、阔绰几回没什么大不了;有的认为,时下国家提倡拉动消费,即使浪费一些,也是为经济建设做贡献。这些观念无疑是错误的。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务必从现在抓起,才能让人民群众从良好会风中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春节期间,往往是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的高峰期。只有防微杜渐,才能从源头上堵住不正之风;只有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理念,坚持移风易俗、文明过节,才能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只有简化包装,杜绝礼尚往来才能够充分体现节约清廉。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的贯彻落实光靠宣传教育还远远不够,需要制度的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狠刹奢侈之风、庸俗之风、特权之风,进一步理解加强作风建设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事业观、价值观和生活观,自觉抵制奢侈之风、贪占之风、庸俗之风。

这次中央狠抓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之风,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和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这也是我们党抓廉政勤政、厉行节约的有力武器,是狠杀贪财的杀手锏。全党上下贯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务必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并形成一种有效制度抓好抓实,并以此带动全社会倡导艰苦奋斗精神,使“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023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四

中央政治局在29日的会议上,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会议指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中央历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如何把这一成果很好的巩固下来,就必须长期树立“ 过紧日子”的思想。

曾几何时,在社会上讲排场、比阔气的奢侈浪费之风广泛流行,其根源是在不少人思想上认为:现在国家gdp排第二了, 经济发展了,物资丰富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过去紧日子过惯了,应该好好享受享受了。于是在攀比心理和从众心理的支配下,有的人看见先富起来的煤老板、矿老板等给儿子结婚办喜事一花就是好几百万,自己打肿脸冲胖子,也要搞上几十万;有的基层单位看见领导座的办公室比较大,不管有没有条件,也要折腾出个大办公享受;有的看见一些领导的小车不断更新,而且一次比一次高档,自己单位也要弄辆高档的座座;有的看到领导抽的是中华牌烟,觉得与领导交谈抽的烟太次了拿不出手;几此种种,你再艰苦奋斗没人知道,但那些单位讲排场、比阔气很快就有人知道了。

其实细心想想,办公室小点也能办公,车座普通一点,也能代步,办喜事钱少花一点也见得丢人。但为什么在社会上就流行这种奢侈呢?这里除了“三公”消费的因素外,主要是人们已经淡化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只看到国家富了,却没有看到我国还有七、八千万贫困人口;只看到住别墅的人越来越多,没有看到在栅湖区、窑洞里还住着不少群众,只看到满大街汽车越来越多,却没有看到“希望小学”的贫困学生还需要资助。由此助推了奢靡之风泛滥,浪费现象普遍,大家看见了也习以为常。对于坚持艰苦奋斗作风的人被别人看作思想老化、跟不上形势;对于勤俭节约的人被认为是“土老帽”,对于“吃不了兜着走”的节约行为被人称作“小气”,在餐馆落实“光盘行动”被人瞧不起,领导下基层座普通车觉得“掉价”,座小办公室觉得“不大气”,吃自助餐觉得“不排场”。任此风发展下去,再富的国家也会“坐吃山空”,再厚的家底也会成为“无底洞”,再好的官员也经不住奢侈的“诱惑”,党和群众的心就会越来越疏,和群众的距离就会越来越远。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奢”的本质是过分地奢念、奢求、奢望、奢靡、奢华、奢侈,忘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本色。其结果就会是党员干部思想上受到腐蚀,政治上蜕变,组织上瓦解,战斗力削弱以至于丧失殆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就是从根源上治“奢”的一项重要举措。凡事宁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贯彻落实《条例》最重要的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克服贪图安逸、追求享乐的观念,在国家不断发展富强的情况下,“ 过紧日子”的思想永远不能丢,绝不能把浪费行为当作个人生活上的小事。

古人言,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浪费也是腐败,节约才是政绩,浪费是贪的诱因,是产生奢磨之风的温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治“奢”必须下的一副猛药。他要求每个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落实,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经受住考验,耐得住寂寞,顶和住诱惑,守得住节操,政治坚定不信邪,廉洁从政不忘本,生活严谨不蜕变,洁身自好不奢侈,艰苦朴素不浪费,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增强不以物喜、不以已悲的自我约束力,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在全党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不断发扬光大。

2023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五

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讲话意义重大而深远,如同当年_在西柏坡村告诫全党同志“要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一样,给全党提了个醒,打了一剂预防针,这是西柏坡精神在当代的传承,体现我党最高领导人的高瞻远瞩和长远的战略意识。《党政机关厉行勤俭反对浪费条例》是要求我们党政机关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节约勤俭、反对浪费。把厉行勤俭、反对浪费以党内法规的情势固定下来,如何把这一成果很好的巩固下来,就必须长时间建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长期坚持,有效治理,不能一阵风。对待节约问题要做到“勿以事小而不为”;整治浪费现象也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任务,只有坚持扎实作风、细致工作才能将浪费现象有效制止。

一、远离奢侈浪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奢侈浪费败坏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

我们党向来有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一些人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危害十分严重,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受到侵蚀,党就会失去根基。为了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纯洁党风政风民风,必须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就是要注重理性消费,讲求效益消费,倡导适度消费,提倡文明消费,反对铺张浪费。人的消费观也是人的生活观和道德观的反映,应当把节俭朴素视为美德、作为修养,保持节俭朴素的传统美德。

二、厉行节俭人人有责,让我们从点滴做起

养成合理的消费习惯,当一名光荣的“光盘族”。要注重点滴养成,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做起,把勤俭节约理念贯穿到吃、穿、住、用、行等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生活,是一种自然而然去节约身边各种资源的习惯。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注意节电、节油、节气、垃圾回收以及绿色出行,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每个节能细节做起。纵欲享乐会丧失自己的本性,有害于身体健康、有害于家庭幸福、有害于国家和人民。我们应该学习继承发扬民族优良传统,返性于本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享乐观,远离奢侈浪费、纵欲享乐的不良行为,自觉做一个顺天道、应民心的大公无私之人,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之人。

2023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心得体会实用篇六

近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舌尖上的浪费”,让人痛心和警醒。

中国人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一年高达20__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还有一亿多农村扶贫对象、几千万城市贫困人口以及其他为数众多的困难群众。这种“舌尖上的浪费”令人痛心。

“舌尖上的浪费”有民间的,更有官场的。人们去餐馆吃饭,点完的饭菜吃不完就直接废弃在饭店;同时,公款吃喝之风盛行,大行其道。

“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这道出了粮食生产的极为不易。对于13亿人口的中国而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意义重大。有农业科技的发展,我们固然不需要有“谁来养活中国”的担忧,但也绝没富裕到可以随意浪费的程度。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仅关系到对社会资源的珍视,更意味着对他人劳动的尊重,“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不能浪费口粮,糟蹋社会资源。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每个人都当从自身做起。摒弃餐桌奢侈浪费的陋习,爱惜自己的劳动付出,量力点餐,避免浪费。如果由于“心里没底”而超量点餐,可以考虑打包。

令人欣喜的是,倡导将盘中餐吃光喝净的“光盘”运动正在兴起,一些普通公众、餐饮业者、公益组织参与其中。相信,随着更多人加入,涓涓细流必能汇成珍视资源、反对浪费的潮流,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

进一步地,反浪费的眼光不能仅放在舌尖上。比起舌尖上的浪费,由于不科学的决策所造成的浪费更为巨大。比如将一座建成时间不长的桥炸掉重建、将盖好没几年的楼推倒再建、将刚刚挖开没几天的马路再次挖开……看起来是在轰轰烈烈的建设,实际是触目惊心的巨大浪费!

反对浪费,眼光要从“盘里碗里舌尖上”放开去,不要忘记从决策制度的层次去遏制这种动辄“推倒重来”、血本无归的决策浪费。实干兴邦,“实”字为先,我们要管住花钱的手、吃喝的嘴,更要管住发热的大脑,管住蠢蠢而动的欲心,做实实在在的决策。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狠刹浪费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