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实用8篇)

最新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实用8篇)

ID:4540574

时间:2023-10-12 11:07:30

上传者:HT书生 最新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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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篇一

尊敬的周副局长及州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为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完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保障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天州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不辞辛苦到我县检查指导社会保障监督工作。在此,我谨代表xx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对检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给予xx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xx县开展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情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一、检查调研情况为认真贯彻执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摸清家底,堵塞漏洞,找准问题,把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搞得更好、更完善,我县及时抽调人事劳动、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地税、人行、邮政等部门人员组建综合调研检查组,于3月24日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对工作日程作了布置安排。调研检查组在参保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参保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了整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是:(一)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业务调研情况。我县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发的财社字〔〕6号文件。每年初,社保机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工资,核定各参保企业的缴费人数的工资总额并提供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数据在征收时核定各企业的缴费申报表,然后开出凭证征收,在当年内企业若有人员增减变动,社保机构及时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地税部门,每月末社保机构凭地税部门收入收据做帐。由于州县两级地税部门、社保机构在收缴上的考核标准不统一,地税部门只要完成当年核定的征收任务,就把收入账门封存,企业缴纳养老基金全部要求用现金缴纳存入地税部门的过渡户,到次年启封账门后再把过渡户的基金转入收入户,致使当年已收到位的基金有一大部分反映不出来,当年收缴的数据不真实。2.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规范情况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经办机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配备专职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基金的收支、预算、决算和各类收缴台帐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操作。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流程内控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与地税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地税部门追收基金。3.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每月末,经办机构及时将地税部门收在基金转入户的基金转入财政专户,支出时由社保机构填制社会保障基金用款计划表,报财政部门核实后拨款,财政从基金专户拨款到社保机构的支出户,到年末将社保机构收户和支出户上的所有余额全部转入财政专户。截止203月,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44万元,定期存款300万元,其余全部在活期存款上,目前定期存款的300万元(是社保机构认为结余较大,长期放在活期上会影响基金的增值,向财政部门提出后由财政部门转存定期的)。4.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截止,全县企业职工都参加社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现有参保户数49户,在职职工1119人,离退休人员――人,并已纳入社会化管理。5.已破产企业户数、职工总数、提前退休人数。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破产企业。6.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和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检查,在编制“社会保险缴费清册”,委托地税部门征收或自己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发现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导致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各缴费单位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每年均核定各企业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欠费情况和补交欠费情况报地税部门,由各企业填报申报表进行征收。通过深入企业进行实地稽核检查,中发现4户参保单位涉及335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346195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费114244元,工伤保险费3835元,生育保险费2271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27696元。20中发现5户参保单位涉及38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1241988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310497元,工伤保险费13207元,生育保险费8301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99359元。目前,已向需要补缴的企业发出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整改。(2)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确定、支付的检查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确定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严格按照各类相关的政策规定执行,未发现违反政策增发或拖欠、减发社会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代发放机构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全部合规合法。(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在医改启动之初就从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入手抓好基础管理工作。首先,规范了就医流程和医保中心工作流程,方便了患者就医和参保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业务;其次,建立健全医保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中心内设5室即办公室、业务室、审核室、结算室、财务室,形成了岗位不混、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密切配合的内部牵制制度,确保了基金的运行安全。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医保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执行,基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中心在我县国有商业银行(农行)开设了“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进行核算。“收入户”存款月末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发生支出时,由医保中心报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后从“财政专户”拨款到“支出户”使用,并建立了医保中心、开户银行、财政三方对帐机制,按月对帐,做到帐帐相符。结余的医保基金无购买国债情况。3.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情况。截止年底,全县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共205户6374人,实际参保178户5740人,参保率达90%。按照逐步扩大,阶段实施,分批参保的方法,基本实现了“广覆盖”目标。4.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1)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在检查医保经办机构征收医保费情况时,我县医保中心在20、2003年两个年度征收医疗保险费过程中,无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不存在增提、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在检查缴费单位申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情况过程中,对报表基础数据进行核对,并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2003年,发现14户参保单位涉及80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1760239.10元,导致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105614.35元,个人少缴医疗保险费35204.78元。(2)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和支付情况。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严格按照屏政发〔〕3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政策规定,无违反政策、乱开口子、擅自扩大基金开支范围和拖欠、少报医疗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支付的'医疗保险完全合规合法。(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1.严格履行财务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运行。实行出纳、会计两人负责制,各自设立自己的帐务。实行月末出纳与银行、出纳与会计对帐制,季末由财政与会计再进行一次帐务相核,做到帐务日清月结,出入清晰明了。自以来,我县就一直遵守“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支户”从未出现过支取现金,季末全部上缴地方财政,不留余额;“支出户”用于平时发放失业人员的失业救济金,始终遵循专款专用,未发生挪用和用于平衡其它支出的现象。2.参保单位自查情况。综合汇总参保单位交来的《xx省职工社会保险年缴费工资清册》、《缴费工资总额核查表》,2002年参保39户976人,交失业保险金219274.35元;2003年参保39户965人,交失业保险金218574.30元。大围山宾馆、大围山风景区、石油公司分别解体,未列入检查对象;邮政、电信、农行三家金融部门由州级检查,致使参保单位、人员、所交金额与当年报表数字不相吻合。3.稽查小组采取“拉网式”稽查结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对参保单位进行“拉网式”核查,鉴于有些单位只提供几个月的工资花名册,甚至仅供某月。这样就只有采取推算出某单位的工资总额,当然也有个别单位态度非常诚恳,全面提供所需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通过稽核人员认真细致的核定,排除已解体的单位,最后的核查结果为:2002年参保户39户976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3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744698.44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14893.97元;职工个人少缴7446.98元,合计22340.95元。2003年参保户39户992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44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1626669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32533.38元;职工个人少缴16266.69元,合计48800.07元。(四)民政部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检查调研情况。民政局在开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城市低保条例》、《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8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配备专职人员。县人民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低保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配备了低保工作的专职人员;二是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互相沟通,维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测算工作,在调查测定家庭收入中,严格按照《xx省民政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深入细致地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进行合格测定;四是多轮启动,多渠道帮助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解决生活问题。由于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后,政府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农转非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对象,符合招干招工条件的录用时优先照顾。近几年来,政府已解决了部分城镇建设失地农民的子女就业就学问题,并对享受低保后家庭仍然困难的下岗职工实行副处级领导挂钩帮扶制度。(五)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情况1.社会保险费征收合法、合规性及转存“收入户存款”或“财政专户存款”情况。地方税务局自8月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以来,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xx省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逐步健全、完善和规范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结报和数据统计报送制度,不断加大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在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征收清册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人的缴费申报与缴费清册进行核对,及时纠正错误缴费申报。征收方式采取银行缴款和现金缴纳,银行缴款方式征收的费款直接通过微机或手工开具《xx省基本养老保险缴款通知书》,按日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现金缴纳方式的费款,针对其金额和业务量较小、缴费时间不固定等特点,在银行开设过渡账户,于月终连同利息,一次性开具缴款书,缴入社保中心“收入户存款”账户。对于所征收的费款月终结统计时,均已全额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无截留和提取征收费、管理费、业务费等现象发生。费款的结报采取与税款相同的结报制度,由县局计会股进行审核和监督并联合监察室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了费款的安全完整,杜绝了隐瞒和转移收入的现象。2.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履行情况。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缴费清册中各缴费企业及个人缴费基数,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收费款。同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台帐、欠费台帐和缴费(欠费)大户台帐,详细反映各缴费户缴费情况,准确掌握重点费源征收情况和欠费户欠缴费情况。对于欠费企业,每月按其经营状况、经济能力、财务收支状况分别以相应的方式和力度进行催缴。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衔接及社会保险费的及时、定额征收情况。按时向社保中心报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统计快报月报表,及时核对收入情况,保证收入数字统计的正确性。与社保中心共同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稽核和扩面工作,详细了解和掌握缴费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和缴费情况。联同社保中心加大欠费清缴力度,已回收的欠费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各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形成的每月新欠。2002-2003年,分别完成年计划缴费任务154.76%和100.39%,保证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六)财政部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检查调研情况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州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分别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基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6个财政专户,对基金进行了核算管理,并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财政法规,保证专户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1.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每月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按资金种类分别建帐,分账核算,定期、不定期地向政府报告财政专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经常与银行和经办机构进行对帐,核对财政专户内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出纳、会计管理、印章分管、职责分明。财政专户基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没有与其他预算内外资金调剂使用。2.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与经办机构票据传递情况。每月初,财政社保部门认真审核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审核无误后,按时将基金拨付经办机构,兑现到保障对象,月终,各经办机构按时将所收基金及利息,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及时做帐,季末,财政社保部门将财政专户利息单,复印后交经办机构做帐,确保基金金额一致。(七)开户银行及代理发放社会保险费用银行检查调研情况开户银行在工作中,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及经办人学习文件精神,使其尽快熟悉业务,在受理各有关行政、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社会保险费用时,做到配合单位,企业财务人员按时、按量、上划和支会参保人员,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协助办理银行卡,款到及时入账,保证异地人员支取生活费及各项费用。(八)对邮政部门代理离退休费用异地汇款业务检查调研情况邮政部门受理代汇款业务手续完备,严格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开展工作。xx邮政代理异地汇款业务具有规范性和安全性。在自代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以来,能够严格按照邮政规章制度,按照与社保部门的协定开展工作,从未发生过故意拖欠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时限,故意拖欠汇款时间,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离退休费用的情况。实现专款专储,开创业务存储账户。使用汇款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时,存储于我县邮政储蓄账户中,实行异地内部业务结算。从而,保证完成了异地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的发放。多年来,我县尚未发生过离退休人员有理由申告邮政部门的现象,真正体现了邮政部门代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实现了既安全,又方便,既简单,又快捷,既保密,又守信,“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二、主要做法(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领导,我县于2002年9月26日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审计、财政主要领导任副主任,民政、司法、药监办、人行、经贸、卫生、地税、总工会、烟草公司、一中、人民医院、自来水厂、电力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协同抓,确保了检查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广泛宣传,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检查组不论走到哪里,在工厂、在企业,都及时准确地宣传社会保障有关政策,特别是对企业领导,对于一些不理解社会保障政策的企业领导,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政策,并赠阅有关文件,组织人员到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增强了社会保障意识,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收缴养老保险费,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做到应收尽收,共同制定清欠计划,保证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工作,保证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配合银行、邮政、财政部门管理好基金,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几个部门齐抓共管,及时交换信息,相互沟通,为检查调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四)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自税务局承当养老保险征收以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实施办法》管理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地税征收后进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划拨养老金支出费,其他保险费的支出都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避免基金的流失,确保了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三、存在的问题(一)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突出随着“五大保险”的全面开展,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企业的缴费能力,加之企业过分依赖“两个确保”政策,导致部分企业拖欠社会保险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企业效益普遍不佳,无力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企业不仅未补缴欠费,反而发生新的欠费,造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有些企业领导缺乏公仆意识,无视职工利益,彰显现实成绩,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欠费不断加大。此外,尽管生育保险基金额不大,但多数企业都因享受不到此项待遇而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二)社会保险“续保”工作难度大一是随着县内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部份企业改制后,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但由于政策上对“续保”缺少相应的制衡机制,企业的大部分人员没有及时续保,使参保人员流失较大;二是非国有企业还存在着劳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难以核实,加之参保意识不强,企业虽然有很大的扩面空间,但工作较难开展。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一)整改措施针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疏理和分析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社会保险欠费方面,一是利用会议形式,召集企业领导及财务人员、劳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领导的参保意识和缴费意识;二是积极履行职责,社保机构人员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企业欠费的相关资料和有关情况,社保机构、劳动监察、基金监督、财政、地税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欠费企业,督促欠费企业补缴欠费;三是对欠费大户,且参保人员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采取“补一退一”的办法,清欠历年欠费(例如:县茶厂、双龙茶厂)。社会保险“续保”方面,一是加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谋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权利和义务的宣传力度,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人员,按个体户的性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对不按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逾期不予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金;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参保企业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进行稽核。查阅企业会计原始凭证后,凡发现企业有瞒报、漏报、虚报缴费工资总额现象的,及时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对全县53户企业进行全面的社会保障监督调研检查,查出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工资总额2190330.50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1622456.50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185234元,其中:养老保险114244元,失业保险22340.95元,医疗保险42525.05元,工伤保险3853元,生育保险2271元。查出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工资总额6172599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4097333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578458.15元,其中:养老保险409856元,失业保险48800.07元,医疗保险98294.08元,工伤保险13207元,生育保险8301元。限期进行整改的企业15户,现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11户,补缴社会保险费344028.91元。(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强化社会保险舆论宣传力度;二是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清欠工作力度,狠抓扩面和续接养老保险工作;强化基金管理,大力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促进地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加强稽查工作,严格准确核定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做到应收尽收;四是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稳步、规范地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搞好;五是引入竞争机制,切实加强对定点医院特别是外地医院的管理工作,让保职工得到方便、快捷、便宜的医疗服务;六是加快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启用ic卡,为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提供方便,减轻医院和医保中心经办人员和工作负担;七是加强对失业职工及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大力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篇二

今年以来,为切实加强新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xx族xx自治县县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人办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强化未检工作,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扩大未检受案范围,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该院在刑事检察局下设未检办案组,专门办理犯罪时犯罪嫌疑人未满18周岁的刑事案件。同时考虑到未检组工作人员熟悉未成年心性的特点,扩大受案范围,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类案件和部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侵财犯罪纳入未检组受案范围,加大打击力度,强化诉讼监督,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被害人性侵案件中,未检组办案人员细心疏导其情绪,积极联系学校,帮助其重返校园。

加强诉讼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规定的落实

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进行法律监督。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未成年刑事案件9件13人,其中对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无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未依法为涉案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等违法行为发出书面违法通知书3份,均获纠正。

积极开展帮扶教育,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

在办案过程中紧密结合办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通过前期的社会调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及关怀,同时注重结案后跟踪监督考察,通过不定期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联系了解其表现情况,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塑自我,回归社会。在办理的王某强涉嫌盗窃案中,经过办案人员的教育引导,王某强不仅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通过努力在深圳打工养活自己,办案人员与其联系时明显感觉到其健康乐观的心理状态。

依法封存犯罪记录,让失足未成年人远离“污点”

将现存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分区,在专门存放犯罪记录封存材料的专柜以及具体进行封存的卷宗上张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封条,进一步确保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相关材料得到妥善的保管。同时加强对已结案件犯罪记录封存的定期检查工作,对于已结的未检案件均及时归档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篇三

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中共**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

主要汇报三个方面:

一、基本情况

**乡辖3个社区3个行政村户,总人口人,已婚育龄妇女人,其中无孩人,一孩人(独男户人),二孩人,多孩人,累计二女户户,独生子女领证户户。本期新婚对,出生人,出生率‰,计生率%,本期落实节育措施例,其中放环例,结扎例。

二、重点工作进展

1、靠实责任,重点指标高效完成。进一步完善包村包对象责任制,对节育对象、环孕情服务对象、征费对象等,由责任人动员落实。针对服务对象居住分散的实际,采取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的方式,把重难点工作的落实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产术后访视相结合、与生殖健康服务相结合,与流动人口清查相结合,并合理安排时间,对小区的服务对象集中在晚间进行,对于个别钉子户和难缠户,由分管领导亲自上门做思想工作,确保各类服务对象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本期落实节育措施20例(其中放环11例,结扎9例),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到%,征收社会抚养费5.6万元,环孕情服务人次,服务率达到%。

2、集中培训,信息化建设规范运作。根据县上统一安排,3月份以来,我们组织乡、村专干,对辖区内所有住户进行以更换住户信息登记表为主的户内资料完善整理和人口摸底工作,至目前,除户在人不在的50多户外全部更换到位。针对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个案信息缺项漏项的问题,逐户逐人上门核对登记,尤其对于缺姓名和身份证号的人口,我们通过“三见面”(必须和家长见面、和出生医学证明见面、和户口本见面)的方式,确保信息采集环节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利用晚上时间加班加点,全面完成了数据纠错工作。同时采取集中培训(3期64人次)、互帮互带、个人自学等形式,使所有乡村专干掌握了wis系统及网格化到户管理的基本操作,实现了信息操作全员化。

3、多措并举,优质服务深入人心。新年度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及早着手,通过入户宣传、户户通广播、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识、蓝氧治疗仪的原理和适用病症进行了详细的宣传讲解。动员广大已婚群众积极接受检查和治疗,对新婚夫妇和再生育对象提供全程咨询指导和跟踪随访服务,对蓝氧治疗对象进行电话随访并追踪治疗效果。考虑到群众居住偏远分散的实际,我们安排专门车辆接送服务对象,使她们享受到更安全更高效的服务。至目前,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7对,蓝氧治疗430多例,其中治疗宫颈糜烂58例,阴道炎12例,均收到了良好的治疗效果。

4、定期清查,流动人口管理井然有序。一是定期集中人力,对辖区内的所有出租户及**、东沟、麻池三个小区的门面房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登记;二是核对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平台的人口数据,由于系统升级后数据丢失严重,对清理登记的277名流动人口(其中流出41人,流入236人)进行了重新录入,并与wis系统数据核对一致。三是依托**、麻池小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查环查孕查病、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蓝氧治疗等活动。

5、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乡上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执法程序、监督考核等五个方面对依法行政进行了量化,明确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利用业务学习会和计生月例会,组织乡村计生专干学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计生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社会宣传,努力营造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法制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实现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高标准运行。

6、实施“**家福”工程,高标准打造幸福寓所。按照省市县《关于实施“**家福”工程促进家庭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我们以实施五大工程、创建五型家庭为载体,把“幸福家庭”创建作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基本任务,以“幸福寓所”创建为龙头,以“幸福楼院”创建为平台,积极打造“幸福驿站”,通过倡导人口文化引领,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加强健康服务指导,树立家庭幸福理念,全力打造幸福家庭、幸福楼院、幸福驿站、幸福寓所“四位一体”的“人口计生幸福体系工程”。在**社区建成200o的集宣传教育、健康服务、文化活动为一体的幸福寓所,工程正在装修之中,我们定制了幸福家庭爱心书包、环保购物袋、儿童水壶1500个,计划购置部分服务设备、健身器材、多媒体宣教机等设施,预计5月底将投入使用。建成后的幸福寓所,将为社区内所有居民(包括农村人口、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个性化服务,主要面向已婚育龄群众,开展生殖健康教育;面向新婚家庭和再生育家庭,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面向青少年人群,开展青春期性健康教育;面向失独和困难计生家庭,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面向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生活等各项帮助。

文档为doc格式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篇四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章第6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10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2、《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4条第2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第8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篇五

近年来,xx检察院未检工作始终坚持执法办案职能延伸,努力实现“三效”有机统一,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涌现出“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隗永贵,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获得者张敏等先进个人。xx检察院的主要做法包括:

一、积极参与涉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不断强化监督保护职能

一是推动形成区域特色的专业化未成年人相关机制。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xx检察院立足区域实际,联合区综治委、区法院、xx分局、区司法局于12月制定出台了《xx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确定区司法局涉未调查中心作为社会调查机构,覆盖全部未成年人案件,成为北京首家和独家由国家公权力设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专门机构,形成了我区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这项举措被首都综治委评为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自机制签订以来,共委托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32件32人。

二是积极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家庭坚持疏堵结合、齐抓共管。检察机关通过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推进社会风险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检察服务保障,最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xx检察院审查了多起因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导致犯罪的案件,遂向区文委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对我区网吧进行整治,杜绝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网吧问题。区文委核实相关证据后,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涉案网吧作出警告及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又如,在xx检察院办理的本市校车危险驾驶第一案中,魏某某是xx区某学校的校车驾驶员,由于超载被区交通支队民警查获。xx检察院向该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就该校校车安全问题提出意见,促成该校积极整改,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入推进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增强特殊预防工作效果

一是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室建设。xx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和市院要求,积极开辟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建成集讯问、询问、心理疏导及法制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区,并在未检工作室建立“爱心图书角”,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状况、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获得职业技能知识,降低再犯率。同时,邀请心理专家为xx检察院干警开展心理沙盘应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xx检察院干警办案能力,更好地与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沟通和心理疏导。自6月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室以来,共开展心理疏导32人次,不起诉训诫32人次。

二是加强对羁押状态下未成年人的帮教。联合xx区看守所,探索建立所内未成年人读书角,有针对性选取图书,定期更新书目,配合管教开展帮教工作,鼓励在押未成年人多学习,多思考,增强生产、生活技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深入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充分利用辖区内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缓解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危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月,xx检察院与xx区救助站等单位共同成立“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xx分站,配合检察机关完成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为涉罪未成年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参加技能培训提供机会。如xx检察院办理的杜某某盗窃案,对杜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将其送入该基地,参加家政服务、急救知识等培训,按时到“残疾人温馨家园”帮助残疾人制作手工艺品、打扫卫生。经过6个月帮教,杜某某树立了自食其力和助人为乐的`人生态度,xx检察院联系xx区某养老院为其提供工作机会,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xx检察院还与区教委签订了《xx区涉罪学生帮教工作协作办法(试行)》,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涉罪学生安排同类学校(非公读学校)复学,并由学校承担涉罪学生的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观护工作。如吴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案发时吴某14周岁,系我区某中学在校学生,在该案处理全过程中,吴某始终未因涉案中断学业,最终顺利参加中考。

四是开拓异地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模式。按照高检院和市院未检工作要点的要求,xx检察院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涉罪未成年人的需求,始终积极与外地检察机关联系沟通,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助长效机制,在社会调查、帮教观护、司法救助等方面实现广泛合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自209月开展异地附条件不起诉工作以来,xx检察院先后与江西南昌、河北涿州、河北邯郸等地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协作4件4人,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如7月,xx检察院受理的王某某盗窃罪一案,由于案发后王某某已回到原籍河北邯郸工作,为保证帮教效果,体现诉讼效率,xx检察院积极与当地检察院取得联系,签署跨省合作帮教考察协议,由两院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对其实行考察帮教。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一般预防工作覆盖面

一是进入校园、社区深化涉未法治教育。3年来,xx检察院开展各类进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共25次,覆盖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师生受众8000余人。年,为深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xx检察院“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隗永贵同志的先进事迹为引领,招募80余名青年干警,组建“隗永贵青春为民服务队”,发挥青年检察官专业优势,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对“问题学生”、生活困难群体进行重点结对帮扶,该服务队开展的“关爱打工子弟送法校园行”活动,荣获首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二是利用媒体平台强化法制宣传。着力强化“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利用xx未检微博和本院“两微一端”官方平台开展宣传教育,以专业的法制宣传培育守法公民。201月,xx检察院在北潞园学校举办“助力美好xx梦、培育自护小公民——《未未讲自护》”微动画首映仪式。首映式当天,xx检察院在公众号“xx检察”同步推送,高检院公众号转发了该微信文章。该动画以小朋友喜爱的形式,展现了生活中易在未成年人身边发生的不法侵害,并教会未成年人如何有效辨别和防范,同时也提醒家长、老师多关注孩子的成长环境,给他们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截至目前,微信累计点击1万余次,腾讯视频点击累计3万余次,达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xx检察院撰写的《网络的致命诱惑》《糊涂的盗窃》以及《检察官说法》被《中国中学生报·青春斑马线》“守护青春”栏目专版刊发。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篇六

工作汇报是工作人员向上级汇报工作的书面材料。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20xx计划生育工作汇报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今年以来,*镇计生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区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以宣传计生国策为主线、治理违法生育为重点、落实各项扶助政策为根本,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夯实基层基础,抓好任务落实,完善奖惩制度,扎实工作,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为确保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及时召开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镇政府主要领导*镇长亲自到会并讲话。对20xx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会上,对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后进村进行通报,并与**个村及一个单位、18个镇直部门、42个计生专职员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强化了工作意识,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按照要求制定出台了《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考核方案的要求,逐项落实。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包村人员都对所包村的计生工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到难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推诿、扯皮、不隐瞒实情,增强计生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计生服务质量得到加强。

加强计生国策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重大节假日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一是利用“5、13母亲节”、“5、29协会纪念日”等节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国策。积极参加区计生局组织的“7.11世界人口日”知识竞赛、全省计划生育文艺宣传优秀节目评选等活动。二是以全镇12个大集为主要宣传阵地,通过设置咨询台、展板、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播放录音磁带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在宣传过程中计生办技术人员免费为群众查体300人次,发放《致育龄妇女的一封信》、打击“两非”明白纸、免费孕检明白纸等,共计6000份。三是利用村计生服务公开栏、人口学校、计生协会等基层组织,与相关村及组织积极配合进行免费健康查体,特别是在“5.13母亲节”与**村的民间组织“乡村之家”,对全村老年母亲进行健康查体。同时对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宣传。四是加强对外宣传,积极向上级媒体投送稿件,所投稿件已被省、市、区等媒体采用42篇次。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在全镇广大群众中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全镇计划生育氛围得到了很好的强化。

全镇**个行政村、一个企业,育龄妇女*余人,分别在3-4月份和8-9月份进行两次健康查体,为做好查体工作,确保查体率,首先认真做好查体前的准备工作,每次查体前均首先召开计生专职员会议,要求各村提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查体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对查体的重要性进行说明,并把当天查体率作为重要的指标进行考核,促使各村根据村情,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查体率。其次是补查,查体结束后,对查体率低的村及时进行补查和随访,采取上门查体、外出查体、寄回证明等方法,提高查体率。未参加查体的在外人员,根据各村具体情况,排出重点。与村主要领导及专职员协商后,到重点人员在外居住地进行查访,最大限度杜绝违法生育的发生。特别是*村、*村的主要领导分别于x月30日、xx月12日亲自参加本村外出查体工作。通过做工作今年有10例计划外怀孕终止了妊娠。第三是提高长效措施落实率。每放环一例奖励对相关专职员进行奖励,提高了村级计生专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长效措施落实率。

严格执行统计管理工作口径,确保各项数字和信息准确及时上报,按时与公安、卫生院等单位进行数字核实,堵塞统计工作漏洞,减少漏管现象发生。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三个核查工作。一是对20xx年以来,特别是20xx年以来的违法生育,瞒报、漏报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共核查出15人,并按时上报。二是对全镇20-45岁的育龄妇女信息进行核查,核查8007人,对所有人员信息进行登记。三是对工商注册企业进行育龄妇女信息采集,全镇815家企业,正常运营590家,目前正在对运营企业的育龄妇女信息进行登记。

“5.29会员活动日”组织会员学习观看纪念xx省计生协成立30周年专题片,指导督促各村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进行了修改及对各村计生协秘书长进行了培训等活动。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今年办证40个,促使流动人口发证率、建档率、验证率、信息通报率均达到95%以上。整理41个村20xx年制定的村规民约电子版,完善村规民约。

落实各项计生惠民政策,对办理退二台手续的独女户,为18人办理中考加分;为178人办理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6人,整理发放各类计划生育奖励存折369户。

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结合区计生局开展的“百日执法行动”,多方面做工作,完成清理违法生育案件10件。

按照区局的相关要求,加强免费孕检的宣传及落实。印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明白纸》3000份,致书记、主任一封信50份,对宣传材料进行发放,对免费孕前检查的意义、对象、检查项目、定点机构等内容进行明确说明,喷涂标语41处。录入免费孕检人员190对,有60对参加了孕检。

全镇下辖12个行政村,77个自然村,总人口16094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826人,外出已婚育龄妇女2869人。20xx年1—9月份,全镇出生人口总数199人,其中计划内178人,计划生育率89.44%(区考核87%);多孩计划外上报2例,多孩率为1.005 %(区考核1.0%)。1—12月份计划外生育21例,应征社会抚养费24例(其中徐庄村、曳岭脚村、新陶村未达法定婚龄各1例)都已立案,其中14例已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当年应征社会抚养费1041428元,已征收754178元,征收率为72.42%(区考核70%以上);往年应征社会抚养费621317元,已征336070元,征收率为54%(区考核40%以上),合计实征1090248元。20xx年下半年 “三查”应查1891人,已查1815人,三查率95.98%(区考核是95%以上),其中二孩及以上的三查应查794例,已查763例,率96.10%(区考核是96%以上)。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建立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使各村随时绷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这根弦,分管计划生育的领导与计生办不定期到各村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遇到难点、疑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确保全镇计生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为确保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根据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镇政府于今年2月底与各村住村干部、各村主要干部、各村计生服务员,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使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三是建立健全计生工作考核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计生工作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季度通报制度,根据镇计生工作实际情况,对每一季度的工作进展进行全镇通报。四是经费有保障。为保证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开展,镇党委、政府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重点保障机制,特事特办,财政再紧张,也要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全镇共投入计生专项经费 16、2万元,有效地保障了计生办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不断掀起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新高潮。

一是注重政策法规的宣传。镇党委、政府将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将每月3日定为计生联络员学习日,组织她们学习计生政策、法规,不断对她们进行充电,紧跟上级步伐,确保计生工作宣传到位。二是注重示范带头的宣传。镇计生办利用送戏下乡的有利时机,将生育关怀基金发放到每一位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手中,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在村民中引起较大的反响。20xx年至今,共发放礼品四千多份,各类避孕药具2810人次,计划生育宣传资料三千五百份,制作永久性标语30多条,广告牌50幅,黑板报96期,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服务能力。

为了建设一支想服务、能服务、会服务的计生队伍,我镇不断强化对计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截止9月底,共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次。按照“区管、镇聘、村用”的管理模式,严格落实责任、经济“三捆绑”制度,按月对计生联络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报酬的发放标准,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计生队伍的纯洁、稳定。

存在的问题:

5、计划外生育群体增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员的流动性越来越大,年轻男女早婚同居、未婚先孕问题呈现高发态势;加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推行落实,小孩抚养成本相对降低,村民外出经商人员增多,导致计划外二孩生育现象越发增多。

6、违法生育控制缺少强有力措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随着计生政策透明度的不断加大,农村群众的民主 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是他们过分强调权利,而对应履行的义务普遍淡化,在工作中不主动配合,不参加三查、不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甚至违法生育。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我们的计生工作人员只能反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而缺少法律保障及强制措施,工作经常陷入被动局面。

7、社会抚养费征收调查、取证、执行难,特别是往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更大。近年来,虽然人们的生育观念有了较大的转变,但个别育龄群众受传统思想影响,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执行效果不理想。这样给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也给计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1、组织力量做好计划外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及长效措施的落实工作,力争做到两项指标均达到100%,组织精干力量对往年社会抚养费开展一次大规模、大范围的征收活动,特别是违法生育较多的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让违法对象有可趁之机,有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执法部门的震慑力。

2、做好外出育龄妇女信息排摸工作,继续抓好查环查孕查病的尾留工作。

3、指导各村完善村规民约内容,加大计生的奖惩力度,使百姓能够享受到计划生育带来的好处,突出优质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村民自治,将社会抚养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4、邀请局计生业务专家对新一届村两委及计生联络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使他们认清形势,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精心组织,在市级广电系统认真开展“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委结合《通知》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把关,高度重视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管部门(单位)工作责任。本次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局纪委、监察室、计财科等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加强分工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保证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提高认识,重申纪律,对市广电本级及各直属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在市级广电系统内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部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面达到100%,确保不走过场、不瞒报、不留死角。同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和公示制,直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将自查自纠情况在单位内部以不同形式进行公示,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2398292)、举报信箱,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为保证自查自纠效果,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随时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了摸底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局党委组织系统内的市电影公司、广电学会和市电视艺术家协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由局纪委、监察室、计财科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指导,切实保证自查自纠的工作质量。同时对系统内的重点单位(部门)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小金库”自查自纠措施不力、工作走过场、群众有举报的违规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处理。

二、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的情况

按照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局层层落实责任,要求各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所列项目,再次认真对照检查,务必求细求准,各单位自查并加盖公章如实上报情况。

经查,市级广电系统未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治理工作摸底排查统计表》所列各项目的情况。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材料篇八

今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队干部;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镇、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使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基本杜绝了计划外生育现象,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各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与兄弟乡镇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计划外生育反弹.

据调查,去年全镇计划生育率为98.9%,与目标值相差

法干好(因为要依法行政);不是我们不想干,而怕干(因为怕承担责任)”。由于法律法规要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而群众又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致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松了,许多生育一男孩的对象,小孩都10多岁,还要超生。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而外省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致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再则,我镇流出人口111人,95.49%以上是生育旺盛的青壮年,对庞大的流出人口,从人员、精力、经费等方面都无法管理,给外出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流出人口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超生。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90%以上。三是环、孕检率低,全镇环孕检率在98%左右,由于2%育龄妇女不参加环孕检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环孕检,所以环、孕检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得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环孕检,她们在外地寄回的环、孕检证明相对较少。四是地下婚姻造成计划外生育,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小孩后结婚的现象,去年全镇有2个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未领结婚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

妊娠手术;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性别鉴定人员行动诡秘,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面,公安、卫生部门不予配合,就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话。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

据调查,上半年全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仅为70%。究其原因:一是调查取证难,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已作象征性处理的不作追究,许多计划外对象,暂时不给小孩上户口,等到第六次人口普查再上户口,计生部门很难取到计划外生育的证据。二是依法行政成本高,时间长,收效慢,虽然法院强制执行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成本高,按照法律程序时间长,加上法院人力有限,见效慢。三是由于征收标准高,很多对象与计生队谈条件,交二三千就了结,超过这个标准,分文不交,就是搞强制执行,让他们坐牢也分文不交,法院也无可奈何。四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基层干部求稳怕乱,害怕自己犯错误,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四、财政投入相对不足

据调查,由于镇财政增收困难安排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有限,由于经费投入不到位,致使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独生子女奖励费、二女户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奖励优惠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五、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据调查,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已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村级计生专干变动快,造成“村梗阻”,有的村只能是靠镇计生干部越俎代疱,难以做好工作。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计划生育真正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跟踪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作用,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绷计生这根“弦”,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通过各种筹资渠道,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力度,对计划投入经费专账管理,不济占挪用,防止各村克扣和挪作他用。对各村挤占、挪用计生经费的,要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投入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稳定计生队伍。针对计生干部岗位特殊,要落实计生岗位津贴,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针对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建议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镇服务站,编制统一在在县局,用丰厚的待遇吸引人,解决目前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村级计生专干不参村上的日常工作,由镇计生办定期考核聘用,享受村级副主任待遇,工资由镇计生办统一发放。

四、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拟定处罚条款,由政府、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从镇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五、经常开展“清查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清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和处罚措施,消灭计划生育死角,堵住管理漏洞,全面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底子,健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和管理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决防止滑坡和反弹,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任务夯实基础。活动中,要把整治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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