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优质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优质

ID:457075

时间:2023-06-25 21:45:06

上传者:曹czj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优质篇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 甲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 幢_____ 号车库卖给乙方所有;甲方出卖车库的同时转让该车库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 (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三, 付款方式:

五, 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甲方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车库的所有权登记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车库的实际所有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丙方(车库的购买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第一条上述车库实际所有人为乙方,甲方为所有权登记人。该车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及相关义务均由实际所有人乙方享有或承担。甲、乙双方对此事实均予以认可,并无异议,丙方亦知晓该事实。

第二条上述车库由乙方售给丙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内,丙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车库在_________之内交付给丙方。

第四条若乙方逾期___日,自约定的交付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丙方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日后,丙方有权解除合同。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丙方已付购款的___%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丙方支付购款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和乙方须保证上述车库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乙双方或任意一方的上述原因,造成该车库不能办理产权更名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实际责任人单独或连带承担全部责任。向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须确保上述车库适宜使用。在交付之前,丙方有权对车库的质量、装修及附属设施等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损坏、安全隐患或不适宜使用的问题,乙方应当在______之内予以维修、更换或其他措施予以解决。若情况严重的或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解决上述问题,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乙方应在______内返还购款。

第七条在甲方取得上述车库的产权证之日起______之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将车库产权更名至丙方名下。所发生的更名相关费用由_______承担。

第八条乙方须确保甲方在取得上述车库产权证之日起______之内,能够履行本合同第四条之义务。若甲方违反约定,迟延或拒绝履行更名过户义务,乙方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若甲方迟延或拒绝履行约定的更名过户义务,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全额返还丙方的购款及自交付购款之日起至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止的利息,并由______方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若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由______方向乙方按日支付,自约定的办理更名手续最后期限第二天起,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车库产权更至丙方名下之日止,在此期间甲方、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或行政行为,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不得私自将该车库另行转卖给他人或其他任何损害丙方合法权利之行为。且乙方须对甲方行为负担保义务。若甲方有上述侵犯丙方合法权利之行为,甲、乙双方须对丙方连带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单独为上述侵犯丙方合法权利之行为,由乙方单独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若发生第十条所述违约行为,应按第十条约定,由相应的责任主体对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价款______%的违约金,同时责任主体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若发生第三人善意取得情形,致使无法将该车库更名至丙方名下,相关责任主体须向丙方返还购款及利息,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上述车库的相关权利义务自交付后均归丙方享有,丙方对上述车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之权利,并由乙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及相关的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须保证上述车库能够办理产权登记。若上述车库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购款,并支付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若丙方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须保障丙方对该车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向丙方支付相当于购款______%的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两份(其中一份作产权登记附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页,当前第212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优质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第_条合同标的

买方自愿向卖方购买_______________货物,合同标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合同货物的单价、数量

2.型号规格:

3.货物单价:_______________元

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价格包含运输、保修、服务等费用)。

第三条质量要求

合同货物的质量应达到我国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产品技术说明书)由卖方提供样品备查,并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性能资料。

第四条合同货物交付

1.交货时间和期限:卖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_日内将货物交付于买方。

2.交货地点:由甲方制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第五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1.买卖价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佰元,于卖方交货同时悉数付清。

2.合同的全部价款,由买方以现金现场交付于卖方负责人,或者以电汇、汇票方式将价款汇至卖方账户内。

第六条卖方责任

1.卖方保证所供合同货物与本合同第二条及所提供的样品相符。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时,应于交货后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卖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买方可要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2.卖方应如期交付货物,卖方如不能按期交付或仅能交付一部分,应于_______________日前通知买方延缓日期;买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七条买方责任

1.验收合格后,买方应立即交付价款。如买方不能付清,卖方可停止交货,直至解除合同。卖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买方赔偿。

2.买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_______日前通知卖方延缓交货日期,倘卖方不同意时,买方可以解除合同;但若已经给卖方造成损害,应当赔偿其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卖方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全数交付,可延长交货期,但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2.市场价格如有升降变动,各方不得主张增减货价,或借故解除合同。

3.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5.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均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经对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通知:

1.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且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五条附则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优质篇三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 甲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 幢_____ 号车库卖给乙方所有;甲方出卖车库的同时转让该车库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 (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三, 付款方式:

五, 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甲方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优质篇四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_小区_____楼_____号车位(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购得车位后,对本车位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因车位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证明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优质篇五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优质篇六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    址:

一、鉴于

1.1乙方须为已经购买甲方开发的【    】项目      期      栋     单元     层     号物业的业主。

二、车位/车库基本情况

2.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车库(以下简称“该车位/车库”)位于            区      号,乙方已经对车位/车库的位置、大小、行车路线等相关信息充分了解,确定该车位/车库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南昌)2.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车库(以下简称“该车位/车库”)位于            区      号,乙方已经对车位/车库的相关信息充分了解,确定该车位/车库符合本人使用需要。

2.2该车位/车库范围内或上方可能设置有建筑要求的各类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管线、采暖管线、消防管线、通风管线及通风口等。

2.3该车位/车库周边的车位/车库数量、道路规划、交通标志等可能根据设计、施工及管理的实际情况发生变更,乙方同意该车位/车库的面积及位置因以上变更而发生变化、产生误差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4 该车位/车库依据规划和本市政策文件,不能办理相应的权属证书,乙方对该车位/车库的产权情况完全清楚,并自愿按本协议约定受让相应的使用权,乙方不因此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三、车位/车库价款及支付

3.1该车位/车库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前述房屋价款包含按照适用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本协议项下车位/车库价款计算方法为按个计价,不以面积计价。该价款已考虑可能发生的面积差异、位置变更及该车位/车库中相关的管道、设施的安置等因素并给予优惠,乙方同意不再因以上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价款。

(湖南)3.2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3.2.1 一次性付款

3.2.2 分期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车位/车库款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整,剩余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整,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2.3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车位/车库款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整,剩余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人民币               元整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若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剩余款项未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次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款。乙方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10.2项约定处理。

四、物业管理

4.1乙方同意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停车场服务协议》等),遵守甲方关于车位/车库及车辆秩序维护的相关制度。

4.2该车位/车库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未包括在车位/车库转让价款中,乙方同意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协议的约定及政府有关规定另行向物业服务企业或有关部门支付。

4.3 收费标准:暂定    元/月/车位。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该停车场服务成本及政府相关规定调整费用收取标准,乙方届时须按照新的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4.4 费用收取方式: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按     预收,乙方应提前     个月交纳下一      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用;车位/车库首次交付时,乙方应于交付前预交当年的物业服务费,并于车位/车库交付时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五、车位/车库的移交和使用

5.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移交该车位/车库。乙方在实际接收该车位/车库前,应付清该车位/车库全部转让价款、首期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如有),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

5.2在前述约定移交日之前,甲方应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办理该车位/车库交接手续。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发出的办理该车位/车库交接手续的通知,则乙方应在5.1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自行主动至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公司处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手续。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该车位/车库的移交手续,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且逾期期间的物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3该车位/车库仅作为停车使用;如乙方购买产品为车位,乙方不得对该车位进行封闭、改造、装修或用作其它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车库,乙方不得将车库进行改造另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乙方拒绝配合,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单方或聘请第三方进行恢复原状,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各种规定,并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及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或有关规章、制度、停车场服务协议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已考察了该车位/车库,保证其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长度均符合停车场规定标准及该车位/车库使用要求,确认所停车辆能够正常出入该车位/车库并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及通行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该车位/车库面积,最大宽度小于该车位/车库入口宽度和地下停车场限高,长度小于该车位/车库进深,高度小于地下停车场限高,不妨碍维修人员对管路等的检测、维修维护工作,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乙方车辆驶入停车场。

六、乙方承诺

6.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车位/车库。乙方须保证本车位/车库的实际使用人使用该车位/车库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在使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6.2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及国家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

6.3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4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

6.5乙方不得在停车场或地下车位/车库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不得占用通道或影响他人使用。

6.6乙方应当按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规定的进出时间和线路使用地下车位/车库,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停放于该车位/车库内,不得占道停车或占用他人车位/车库。

6.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或物业公司对地下部分的管路进行工程检测和维修工作,且不得私自接、甩电源及对室内电路系统进行改造。

6.8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车库,则甲方重点提示乙方,该车库仅能作为停车之用(不具备储藏功能,但不具备任何特殊储藏条件,如储藏字画、海鲜等),且不具备居住或其他特殊功能,乙方承诺仅将车库作停车之用。

6.9因该车位/车库位于地下,可能存在季节性潮湿与结露现象,此为正常自然现象,并非建筑质量问题,因该车位/车库潮湿导致业主在该车位/车库中存储的物品毁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10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意一项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车位/车库。

七、车辆损毁责任

7.1乙方已确认与甲方之间仅为该车位/车库有偿转让的关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仅为停车场物业基本服务关系,均非车辆或车内财物的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停放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包括车辆、车辆装备部件被盗或被损,及车辆本身由于外部原因被撞、插、击、烧等造成的损失,应自行向损害方索赔,无法确认损害方或损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仅对其直接实施破坏乙方车辆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保险

8.1乙方须为在该车位/车库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使用本地下车位/车库前向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出示保单并交存复印件。

九、违约责任

9.1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车位/车库的,每逾期或无法使用一日应承担乙方已付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总违约金不高于乙方已付总额的%。

9.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或者任何一期车位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达七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该车位/车库总价款百分之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约定

10.1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地址向乙方发送特快专递,交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通知和送达的义务。

10.3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优质篇七

乙,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系甲丈夫)电话:(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丙,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电话:(以下简称乙方)

一、车库的基本情况

1、室内地面为沙浆找平,室内墙面为搓沙,室外正立面为瓷砖贴面。

2、电动卷闸门已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3、电已经接通,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二、甲乙双方约定车库总价款(包括定金在内),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rmb120000元)。买卖双方的税收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定金。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将车库的房屋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用以及用电户头过户到乙方户头上。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四、甲方必须保证所卖的车库没有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和没有设定抵押、保证不被第三方追偿及其他影响买方的利益。如因产权纠纷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给买方,并且甲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五、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并到大竹县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场人: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 无产权房买卖合同公证优质篇八

随着城市化迅猛发展,城市私家车拥有量不断增长,使得车库日益成为居民的稀缺资源。对于无产权车库买卖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无产权车库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以此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车库;

二、价格:

车库售价 元整,大写: 。

三、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价款。

四、 车库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交付后该车库风险转由乙方承担。

五、车库相关票据(原件)及合同(原件)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

六、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现由于开发商方问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尚未能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该车库的产权手续,但甲方保证在可以办理房产手续后为该车库办理房产手续,该车库产权证书取得后甲方协助乙方在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因本车库所有权转移,过户所发生所有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 特别约定

乙方保证在甲方未从开发商处退回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之前不得对车库进行装修,如因为乙方装修导致甲方该装修保证金不能退回,甲方应向乙方给付人民币1000元作为赔偿。

八、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车库没有产权纠纷,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车库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气、物业费用由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车库交付后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十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该车库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人):

地 址:

电 话:

乙方(买受人):

住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 小区”地下车库第 号位(具体位置见合同附车位图)。

二、该车位使用权期限与 小区的房屋所有年限一致。

三、乙方所认购车位单价为 万 仟 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合同中车位使用权的全部价款。

五、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后六个月内,按合同有关规定,将出卖人验收合格的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六、出卖人违约责任

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车位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总价款的百分之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七、买受人义务

1、车位(库)达到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2、买受人在接到交车位通知1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否则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车位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及看管费。逾期三十日,出买人有权因买受人违约而解除合同,而买受人应向出卖人从购车位之日起到解除合同之日止按天数支付每日总车位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3、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的车位(库)是能正常使用的车位(库),买受人无须装修即可正常使用。买受人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如违反本条约定,买受人应当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有效期内,属于大修理范围的维修费用,应由买受人筹集。

2、买受人应遵照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缴纳停车位管理费。如买受人拖欠停车位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适当之措施催缴。

3、买受人停泊在停车场内的任何车辆因任何原因而导致损毁、被盗,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买受人如损坏停车场内的设施和结构,将负一切赔偿责任。若因不遵守停车场使用规定而引起任何其他之赔偿责任,亦须由买受人负责。

5、买受人所购停车位,只可停泊买受人指定的一部车辆。如买受人需停泊不同牌号之其他车辆,应事先知会物业公司并登记备案。物业公司在没有得到事先知会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与买受人车牌号码不符之车辆进入停车场。

6、买受人同意遵守该停车场的一切使用守则。如有违反,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通知有关部门采取锁车或将车辆拖至合适地方等处理措施、并知会买受人。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持贰份,买受人持壹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车位(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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