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汇总8篇)

最新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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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3 06:52:18

上传者:FS文字使者 最新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汇总8篇)

部门的职责清晰明确,可以更好地发挥每个成员的专长。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顾问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相信对大家的工作会有所启发。

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我的工作是一名消防员,做好罗中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总经办和车队的领导下能顺利完成各项工作。我作为一名罗钾人能够服从领导安排,作为罗钾人的一员,感到很骄傲,尽心尽力干的更出色。作为一名消防员的工作以来,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工作的态度也很认真,从自己的一言一行抓起,立足本职,发挥自己的职责,自己对车辆性能和器材方面,做到四会,在车队领导下本人的日常工作能顺利开展,出现问题能及时上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保证无事故发生,做好保卫安全工作,下面本人将这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增强全面发展作为消防员自己要加强学习,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这一年来,自己不断学习消防业务理论,火灾的隐患性,对车辆和器材的性能,基本上要懂,保证车辆器材完整好用,发生任何情况,及时出警,按规定时间出警,迅速赶往现场.学习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增强自己的全面发展。

二、日常工作训练方面在这一年来自己的训练没有放松,紧紧围绕车队的领导下完成任务,火怎样灭、就怎样练、做到练为战,战为练的原则,对消防器材的掌握到位,器材的质量、性能和维修,在日常给各部门送水,用的器材,做到及时清洗,对器材勤检查、勤擦拭,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消防演练主要是在安环部的领导下,到各部门演练。对灭火的讲解、使用、灭火剂的用途,主要灭初期火灾。发生火灾第一时间,使用灭火剂灭火。

三、执勤灭火方面作为消防员自己知道,我们的两辆消防车载水量和泡沫数量,发生突发情况,怎样开展灭火战斗,自己牢牢记在心里,对车辆上的器材,会操作、会维修,是保证执勤战备的一项,给自己时刻提醒战备的观念。四、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是自己工作的前提,在车队的领导下安排出车,提醒安全的重要性。在灭火和训练的日常工作中,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让领导放心,让公司放心的原则,这一年来自己在安全方面,没有事故发生,但存在的隐患,能及时纠正、改进。

总之,半年的工作已到尾声,这半年来自己的工作对比别人,自己还做的不够、不细、多学习别人好的做法、想法,自己做为罗中的保卫人员,我会用自己的行动努力,请车队的领导放心,自己会不断学习,不断加强。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为罗钾的明天添砖加瓦!谢谢!

此致

敬礼!

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我本人深知政治合格是作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时刻牢记我们的军队是党所培养、壮大、指挥的人民军队,所以工作中本人认真学习钻研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加强理论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努力培养自我的政治敏锐感。同时也深感到有许多压力,这种压力同时成为我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这一年时间内,我认真参加各种学习和教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自学,使自身政治素质得以提高。在学习过程中寻找自身在事业心,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不足,从思想根源上找问题,不断加以改进,不断巩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借助强大的思想动力,使自己服务消防事业的意识不断得到提高,学习的同时,认真听取每个老同志、老前辈对我提出的意见,加以归纳总结,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改正,努力使自己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身到各项工作中去,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消防卫士。

二、工作学习方面

优良的政治素质保证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但没有好的工作态度和过硬的业务,同样也不能干好工作。我深知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责任重大,自己的一点疏忽,将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我始终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目前的我是没有扎实的业务理论知识,那么就无法完成组织交给我的这项神圣的工作,所以必须掌握一定的消防业务技能、消防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因此,我积极参加大队的各项训练,不断的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法律、法规、规定、消防技术规范,强化自己的执法业务理论、技能。为了把这些学到的理论知识更好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平时注意向其他同志虚心学习,并得到了热情的帮助,这不但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争取每一次实践的机会,着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作风纪律及廉洁自律方面

作风纪律方面我能够自觉、遵守部队条令条例、一日生活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作为一名军人,我深知纪律便是战斗力,所以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当中,我努力严格按照军人“十五个”严禁和营区行为“十不准”要求自己,始终坚持普通一兵的思想,自觉维护部队的形象和声誉。

廉洁自律方面能够按照部队廉政建设“十不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通过不断的政治思想教育,能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和腐朽思想,没有发生违纪违法现象。

四、存在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工作中的成长与进步,与领导的关心、培养和战友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本人也存在很多不足,首先,虽然经过了近一年来的业务学习,但是业务理论水平仍旧欠缺,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着一些问题,理论的缺乏必然导致工作的不完善,工作时间,缺乏经验,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还尚现稚嫩,同时还表现在工作上还做得不深不细,对于一些细节的重点把握的不是很清晰。其次,对于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对于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显得有些欠缺,导致在工作中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以至于在某些时候影响了大队工作的整体推进。再次,自我本身尚残存着一些地方大学生的习气,缺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偶尔作风稍有散漫,缺乏以队为家的思想,同时欠缺一些扎实的精神。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要加强学习和自身建设,坚持从政治修养、业务理论、作风纪律、服务意识、工作效能五个方面锻炼自己,增强才干,将工作做实、做好、做细,绝不辜负党和组织对我的培养和期望,向党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争作一名人民满意的消防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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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20xx年,在区委政府、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我镇消防安全工作以创建“平安宝兴”为主线,以遏制和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确实加强领导,狠抓队伍建设与制度落实,确实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全镇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加快全镇的发展,是全镇干部群众根本的任务。同时全镇党员干部也充分认识到抓安全也抓发展的观点,千方百计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首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

一是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宝兴镇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设办公室在综治办,全面加强对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切实落实了消防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方针。

二是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全年主要经济社会考核指标中。一年来,镇党委政府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全镇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分析研究,并与各村委会、社区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宝兴镇xx年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是镇党委政府按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的考核奖惩,村包组,组包户的考核承包制,积极开展“平安消防”创建活动。

(二)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源头预防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镇所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为切实抓好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是从源头上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结合“平安宝兴”创建活动的开展,我镇组织“平安宝兴”宣讲团,从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入手,利用赶集日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将宣传消防安全工作贯穿于平安宣传全过程。以党员干部、青少年为重点,面向全镇群众,鼓励学校、村组积极参与,努力使宣传教育活动与学校课堂,团队活动、文娱表演、村组群众会议等相结合。并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标语、消防演练等形式,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在“11。9”消防日来临之际,我镇认真组织各村和相关单位认真开展了防火安全宣传,全镇共张贴发放防火宣传挂图和宣传单800余份。同时,制定了“宝兴镇平安信息”报告制度,对消防安全等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实行了有奖报告。通过以上工作,使防火意识和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的观念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将以往消防安全工作从被动处理,转变到主动加强源头预防、积极预警处理的工作机制上来。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1、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的基础上,我镇各村委会在村庄建设过程中己完善了部分消防栓、消防池的建设,为灭火救灾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2、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在政府机关、各村委会、部分单位组织建立了志愿消防队,在落实人员、完善制度的同时,有条件的志愿消防队、村委会志愿消防队制订并完善了《宝兴镇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预案》要求,在全镇开展了培训和演练活动。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对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四)认真落实督导制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为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我镇每季度及重大节庆期间都认真组织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公共娱乐场所、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进行检查,有火灾隐患的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消除隐患。全年我镇共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5次,在清明节期间,组织人员在路口设卡,严禁带火种上山,杜绝火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干旱季节和农村收割季节期间做好用火、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一年来,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火灾发生,确保了火灾情况的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我镇未发生任何火情火警,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镇的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的素质、群众意识仍然相对落后,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自身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公共消防设施落后,消防栓不配套,消防通道不能满足要求,配置的消防器材老化,数量不够。

2、消防队伍装备不足,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任务的要求。

3、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由于受文化水平、自然条件、环境因素等种。种原由的制约,仍然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道路乱堆杂物,影响消防通道和用火、用电不慎等情况经常存在,使得农村火灾隐患突出。

4、部分企业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配置不齐,存在的问题突出,火灾隐患严峻。

5、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督促不够,存在隐患较多。

我们充分认识到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紧迫性,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

1、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配齐消防装备,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深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加强领导,努力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3、群防群治,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三是要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及民俗特点,组织力量开展防火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和帮助各村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一方平安;四是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检查,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消防法制观念,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及时了解消防管理情况和安全状况,及早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的发生,以此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

4、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促进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

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上海世博年,一年来,我公司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的消防工作在xx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全公司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通过公司各部门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公司全年实现无重大生产事故、无火灾事故。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园区的安全生产局面,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保障,现将20xx年消防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无小事的经营理念,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专门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分管日常消防事务。积极参加区重点单位法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管理者的消防意识,明确消防管理责任,根据签订《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和《世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把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客户,并实行隐患事故排查责任制,建立了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内保安全巡查制度,从而推动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有效的开展。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局限于拉几条横幅、贴几张标语、过于单调和表面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确保搞好以上活动的同时,采取以广大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听取采纳公司领导(以前做过国有企业厂长)的意见,在实际工作中,“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经常开展图片、火灾纪实、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从众多的火灾事故来看,完善消防设施是减轻火灾损失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本着“一分消防投入,十分安全回报”的理念,在加快公司年经济指标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防硬件投入。20xx年公司投资超20万元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完善了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邀请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四个能力”建设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开展火场逃生、疏散演练,通过培训和演练,有效地提高员工防患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的能力。

在抓消防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在公司范围内建立了应急小分队,全力构筑“网络化”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为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安全实现,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各客户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20xx年元旦、5.1.、10.1期间开展“查隐患、找死角、反违章、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大检查,以及针对世博期间组织的“平安世博”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整改。通过整治消防隐患,不断增添消防设施,完善了消防责任制,努力确保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

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根据《郫筒街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郫筒委发〔20xx〕41号)要求,现将我社区20xx年9月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小结如下:

一是要求各工作人员、网格员要详细了解用电、用气安全知识;

二是要求网格员及工作人员开展自建房区域、生产企业、临街饭馆的用电、用气安全检查,防范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要求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本月和平社区出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组9个,组织工作人员、网格员和街道下沉干部60余人次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居民院落、自建房和临街商铺、在建工地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共计发现安全隐患13处,均已对告知负责人进行及时整改。

二是辖区老旧院落和自建房较多,且处于城乡结合部,部分租住户及辖区在建工地工人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严重的违规用电用气行为;三是部分商铺(场所)、个人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或不明确,电器线路私拉乱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普遍,消防安全基础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坚持做实基层、打牢基础,全力提升抗御火灾能力;三是严格岗位责任,及时组织力量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处置,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5月9日,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在南宁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5月19日起,广西将正式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正职消防队是指各级政府依法建立,承担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非现役专业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主要承担本单位防火、灭火工作的专职消防队。这两者是除公安现役消防队外对社会消防力量的重要补充。

当前,广西消防部队现役编制3904人,占全区人口的万分之0.74,低于全国万分之1.16的平均水平,末广西短缺公安现役消防员3150人。同时,广西农村地区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十分薄弱,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严重不足。

消防力量不足已成为影响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瓶颈。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李伟民表示,《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强化广西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办法》规定,全国(区)重点乡镇、中心镇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自治区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一类口岸等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而大型核设施、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企业,大型油、气库、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上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长度超过3千米的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在专职消防队的人员管理上,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副队长等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他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补充,工资待遇应不低于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单位专职消防队则由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应不低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办法》规定,鉴于消防队员担负的是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工作,必须落实专职消防队员保险、住房、就业、休假、工伤、子女入学等待遇。

“《办法》主要明确建队范围、建队标准、经费投入、单位属性和人员编制等问题,为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范小辉表示,《办法》的颁布,是广西消防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广西除公安消防队外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入了法治轨道。

目前,广西应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319个,实建159个缺建160个;全区应有乡镇专职消防员1943人,仅有乡镇专职消防员1071人,尚缺872人,并且已建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装备、人员、训练水平等大多数达不到标准。广西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法制处处长王越川表示,争取至“十三五”末,广西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一年来,我们20xx市消防大队在绥化消防支队、20xx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大队党总支带领全体官兵以“二十公”、“161”工程建设为核心,以打造红门铁军为目标,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坚持与时俱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六个狠抓”、实现“六个提高”使全大队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工作、作战训练工作、消防监督工作、后勤保障工作得到了显著加强,官兵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和开拓创新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打造出了一支党和人民信赖、具有战斗实力的过硬队伍,保持了队伍的高度统一和高度稳定。

一年来,全市共发生一般性火灾起,比去年同期下降%,经济损失比去年同期下降%,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件。全体官兵共参加灭火战斗起,灭火成功率100%,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共参加抢险救援次,成功处置率100%;做好人好事件,收到表扬信封、锦旗面,圆满完成了以防灭火为中心、以抢险救援为重点的消防保卫工作任务,创造了和平安全的社会环境,保卫了经济建设发展,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狠抓“161”工程建设,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新提高

自今年5月份以来,我们20xx消防大队始终把全面实施“161”工程做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行动迅速,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化措施,“161”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大队的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也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保证“161”工程的顺利推进,我大队把实施“161”工程作为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发展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抓落实。为此,大队专门成立了以大队长周清龄为组长,中队干部、班长为成员的“161”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161”工程的组织、落实和考评等工作。先后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了《20xx大队“161”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确定了大队今后一个时期“161”工程建设总目标,同时对“161”工程确定的总体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划,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分兵把口,上下互动,齐抓共管,人人抓落实的优良局面。

二是层层签定责任状,推进“161”工程的全面实施。为了全面推进“161”工程的纵深发展,确保“161”工程落实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大队党委实施了“161”工程责任状,《责任状》确定了争创省级模范单位的目标。大队与中队,中队与战斗班,中队与重要岗位人员层层签定了责任状,确保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同时,建立起了重奖重罚的激励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全体官兵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使“要我干”转变成“我要干”,为全面推进“161”工程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大队在打造“161”工程,推进部队全面建设的实际工作中,着眼于大队的全面发展,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通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部队的战斗力明显增强,部队的正规化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执法为民观念进一步得到巩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初见成效,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取得新的突破,部队建设呈现了喜人发展的态势。

二、狠抓消防监督,安全预防工作有了新提高

我们在消防监督工作中,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坚持预警在先,超前工作,把监督寓于服务中,通过规范执法监督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主动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改善了消防安全环境,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抓住工作重点,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春防期间,20xx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分别召开了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春防工作会议,以市人民政府名义颁布了《春季防火命令》,并下发了由我们大队负责起草制定的《20xx年春季安全防火工作预案》和《扑救大面积火灾工作预案》,从市人民政府到基层单位,逐级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会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力,对列管的重点消防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35处隐患,当场整改28处,限期整改7处。同时,我们在六级以上大风天,及时发布禁火警报,出动消防车进行鸣笛预警,加大了全市性安全防火力度,提高了全民安全防火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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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第一条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专职消防队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建设专职消防队。

第二章队伍建设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

(二)建成区面积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达到《乡镇消防队标准》规定的乡镇;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

(四)国家重点镇和自治区级重点镇、中心镇以及历史文化名镇;

(六)其他依法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区域。

第七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企业;

(二)大型油、气库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七)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其他单位。鼓励前款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单独或者与其他单位联合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八条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执行。

乡镇政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执行。

单位专职消防队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但大型油、气库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的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特勤消防站的标准执行;达不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以及公路特长隧道和隧道群的经营管理单位的单位专职消防队可以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第九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逐步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序列,按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并依法进行登记,取得相应法人资格。

第十条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理;乡镇政府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建立该消防队的乡镇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机构管理;单位专职消防队由建立该消防队的单位管理。

第十一条依法建立的专职消防队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依法建立的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政府专职消防队确需撤销的,应当在征求设区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意见后报设区市政府批准。单位专职消防队因单位撤销、分立、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确需撤销或者重新改造、组建的,应当报设区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专职消防队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责任区内的防火巡查和督促有关单位、人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健全责任区内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档案资料;

(四)制定责任区内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和统计;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建立健全学习、训练、执勤、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学习、工作、生活秩序。

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规定对消防车(艇)和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人员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专职消防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明显标识。

第十四条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纳入县级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值班、执勤、训练等制度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执行,在岗执勤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照《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对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六条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统一调动,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

专职消防队接到灭火救援指令后,应当迅速出动并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挥。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副队长等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人员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补充。

第十八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应当按照公告、报名、考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县级以上政府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乡镇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由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招聘对象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消防文员招聘对象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

退役士兵和具有消防职业技能证书以及特种技能的公民,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应当符合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

第二十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各级政府按照不低于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随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调整。

单位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可以享受本单位生产一线职工或者高危行业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岗位等级参照行政机关工勤岗位设置,具体岗位等级由自治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和灭火救援业务技能水平划分。

第二十二条新招聘的专职消防队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的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消防职业技能证书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副队长等骨干人员以外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休息休假、工作纪律、试用期、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人员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自治区财政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帮助贫困地区政府提高专职消防队建设保障能力。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本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

第二十五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确保队员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消防队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保障性住房安排、就医、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给予优惠和照顾。

第二十八条消防队员因公受伤、致残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公死亡,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消防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范围,可以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所购新车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缴通行费、泊车(岸)费。

第三十条政府专职消防队参加灭火、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参加本单位以外的灭火或者应急救援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灾害事故发生地的政府给予补偿。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不按照建设标准执行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处以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处罚信息。

第三十二条专职消防队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权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接到报警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动指令不立即赶赴现场;

(二)在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中不服从调动指挥;

(三)消防装备、器材维护保养不善,影响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四)不落实执勤制度;

(五)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各级政府依法建立,承担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非现役专业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主要承担本单位防火、灭火工作的专职消防队。本办法所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以及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专职从事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非现役消防人员。

本办法所称消防文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以及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专职从事消防宣传培训、文书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和协助消防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非现役人员。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年5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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