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优质8篇)

最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优质8篇)

ID:4626011

时间:2023-10-14 01:48:50

上传者:字海 最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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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坚持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突出污水治理、集镇规范治理两大重点,提升创建卫生乡镇水平,实施常态化管理,深化环境质量,示范创建、宣传教育“四大提升工程”。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全乡“创国卫”成果,集镇环境达到“五不”,即集镇环境做到垃圾不乱扔、广告不乱贴、摊位不乱摆、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农村环境做到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杂物不乱堆的总体整治工作目标。在继续巩固集镇环境治理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同时,组织开展公路、市场、交通、绿化及容貌治理等专项行动,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文明、和谐的新风貌。

三、整治内容及职责

(一)工作内容

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好集镇,城乡结合部,县、乡、村道公路沿线,校园周边和工地等区域的环境治理、风貌整治等工作。

集镇重点落实“四化”、“五无”、“六归”、“七有”、“三不”的要求。即:

四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

五无:无乱堆乱放、乱泼乱倒;无乱贴乱挂、乱刻乱画;无过街横标、破旧招牌;无乱摆乱设、越门占道;无乱停乱靠、乱行乱鸣。

六归:停车归点;人车归道;坐商归店;农贸归市;广告归位;垃圾归场。

“三不”:即做到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不乱倒、生产生活污水不乱排、房前屋后杂物不乱堆。

七有:有组织机构;有专门队伍;有必备设施;有奖惩措施;有工作预案;有监督检查;有良好秩序。

(二)工作职责

4.临街面二楼以下一律不得装挂各种雨棚和附属物;

5.监督单位、企业、门市业主清除产权范围、租用门市外的所有牛皮癣;

7.监督所辖区域内餐饮店面的卫生保洁工作;

8.监督沿街乱停乱放的摩托车、汽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在停车线内停车,能排出污水的`车辆不能在集镇停放。

四、领导机构和管理机制

继续完善分片负责,集镇及公路沿线的管理体制,健全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和管理。

五、强化督查问责

为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1.由书记、乡长、纪委书记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整改。

2.对各片因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机关工作人员惩扣当月工作性津贴。

3.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妨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或带头违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视情节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待岗、撤职、罢免、辞退、党纪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二

11月8日晚,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会,部署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秋季大行动”,不断改善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

动员会结束后,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玉城街道及各社区干部职工,按照已制订的实施方案,分成八大组,深入城区大街小巷,店铺摊前,广泛宣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纠正查处各类违章行为。

据了解,此次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秋季大行动”,主要针对乱占道、乱停车、乱倒垃圾和乱设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中难点节点问题,利用两个月时间破解玉城城区内摊点乱占道和跨门面经营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乱停放行为,以及手拉车停放乱占道行为,户外广告乱设行为,乱倒垃圾、污水行为等。在步行街,2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玉城街道和各社区干部职工,走大街,进店门,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张贴、乱堆放和非人行道机动车乱停放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劝导,同时向沿街商店及市民们分放《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

在十七号小区,他们对小区内贴在墙体上、电线杆上的乱张贴及城市“牛皮癣”逐一进行清理。在做好清理工作的同时,工作人员还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城管法规,提醒广大市民将各类小广告张贴在便民信息栏内。

在珠城西路,一些杂货店、水果店、饮食店为了扩大经营面积,将各类物品摆放到人行道上,影响了市民过往和市容市貌,执法人员分别对违章者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逐一进行规范,严禁占道经营,并及时做好造册登记。

同时,玉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坎门中队也联合坎门街道深入街道开展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当晚的大行动,共教育纠正120余起,发放温馨提示90余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抄告人行道违章停车12辆下阶段,玉环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督查机制,实施“回头看”制度,以巩固整治成果,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秋季大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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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三

20xx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干净整洁、安乐祥和的春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人居环境“洗脸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重点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着眼于改善村居面貌、提升人居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优美、整洁、舒适的节日环境。

(一)坚持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原则。各村社区是辖区内“洗脸行动”的责任主体,具体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镇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业务范围内各项工作,并加强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做好沟通、联系、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洗脸行动”落到实处。

(二)坚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的原则。注重发挥党员带头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自觉性,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到“洗脸行动”中去。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实效的原则。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立足各自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整合各类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在短时间内让村容村貌面目一新。

(四)坚持完善机制、注重长效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村规民约、定期检查督导等方式,把集中整治和日常保洁相结合,健全完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20xx年1月7日—2月7日。

以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将整治与提升相结合,在镇驻地和农村社区同步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洗脸行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干净整洁的环境中欢度春节。

(一)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各村社区要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内各类积存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等)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理、清运。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做到“两清一补”。清垃圾,即彻底清理村庄(社区)内外、沟渠汪塘、桥涵、偏僻角落等积存垃圾和白色污染物,打捞沟渠、河流水面漂浮物。清杂物,即清理道路两旁、村庄内部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等“五堆”。补设施,即按照标准更换、补齐垃圾桶(箱),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对清理出的垃圾,严禁集中露天堆放、就地掩埋或异地倾倒,造成二次污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二)开展环卫设施排查修整。各村社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各自辖区内所有公厕、收集站、垃圾桶及果皮箱等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损坏的设施及时上报镇环卫办进行修复或更新,确保公厕和垃圾收集站水电正常。环卫办对损坏或缺失的垃圾桶、果皮箱及时进行更换补充。全面清理公厕、收集站卫生,彻底清除设施内的杂物、废品,对垃圾桶、果皮箱进行集中清理擦洗。同时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做到安全第一,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禁运输过程抛洒滴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环卫办)

(三)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加大违法建设、私搭乱建拆除力度,规范设置宣传栏、广告牌和各类弱电管线、箱柜等,清理或喷涂覆盖建筑外立面、路面、楼宇楼道、公共设施等场所各类“野广告”和乱涂乱画现象,劝导沿街单位、商铺搞好“门前五包”,规范沿路车辆停放,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制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对建成社区内存在的消防通道堵塞、楼道内杂物乱放、车辆乱停、电线电缆乱搭等物业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村内残破或倒塌的墙体进行清理,整治残垣断壁,保持整洁美观。深化“美在农家”活动,整治农户庭院环境,保持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妇联、城管执法中队)。

(四)开展农村污水沟塘治理。加强对农户排放生活污水的管控和引导,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实施清淤疏浚和污水处理,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清理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保所、农业办)。

(五)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严禁畜禽粪污直接排放,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业办、畜牧站)。

(六)开展农村无害化厕所管护维修。梳理村内公厕和农户改厕后的厕具损坏、缺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城建办维修、更换、补充。指导群众做好厕所防冻工作,避免因结冰损坏影响厕所的正常使用。定期抽运粪液,推进粪污有效利用,有效开展改厕后续管护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城建办)。

(一)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洁质量。环卫部门在做好日常道路保洁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保洁次数,延长保洁时间。对主要路段要集中安排人员进行重点保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主要商业街、镇驻地道路的清扫保洁,组织好脏乱死角清理、沿街暴露垃圾的清除,尤其要及时清扫烟花爆竹垃圾,确保道路及居住区的整洁卫生。

(二)提高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水平。环卫部门要强化对公厕、垃圾收集站的保洁监督,保持设施内外及周边干净整洁,安排专人对所辖公厕、收集站每日一巡查,确保正常运行。对广场、主要道路、主要商业街等周边公厕、垃圾桶延长保洁时间。

(三)保持村社区居环境卫生水平。各村社区居对辖区内“脏、乱、差”的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并长效保持,镇效能督查专班要加强对村社区居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坚持每月初对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考核,环卫办督促各村社区居进一步完善环卫管理制度,配强清扫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配足环卫设施。

(四)确保生活废弃物的日产日清。针对节日期间厨余垃圾、烟花爆竹燃放产生垃圾等将大量增多的情况,环卫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垃圾的实际产生量合理安排运输,科学调度,适当增加收运频率,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加强对沿街垃圾桶摆放点的管理,保持周边整洁,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对沿街节日期间增设的`临时桶点,安排专门人员重点清扫保洁。

(五)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处理工作。重点是大雪应急处理,要严格按照《冬季除雪应急预案》要求,环卫部门要全面检修维护除雪车辆机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备足除雪物资储备,落实应急人员,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收听降雪预报。除雪人员随时待命,除雪队伍保持通讯网络24小时畅通。以雪为令,按照市、区除雪应急预案,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除雪任务,方便群众出行,保障道路畅通。

(六)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洗脸行动”志愿服务。组织部门要组织各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志愿服务队伍,带头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同时,各部门要结合党组织、党员“双报到”工作,组织党员到所联系社区至少进行2次卫生大扫除活动。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春节期间人居环境“洗脸行动”各项工作。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思想,根据责任分工,既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又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推动整改工作高效开展。农业办和效能督查专班要发挥牵头职责,做好活动期间统筹协调、调度督导等工作;组织办要牵头组织好党员志愿服务的开展工作;环卫办要牵头做好环卫一体化工作;环保所要牵头做好水污染治理等工作;城建办要牵头做好黑臭水体治理、改厕及后续管护工作;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牵头做好负责的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微信、广播大喇叭、明白纸等宣传媒介,对人居环境“洗脸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格局,把人居环境整治过程同时变为宣传教育过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从身边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春节期间“洗脸行动”,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形成长效。各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洗脸行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目标。镇政府将以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绩效考核,形成长效考核机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巡查组,从20xx年1月起,每月上旬对所有村社区进行督导考核。

1.镇督导巡查组采取差异化考核的方式,考核分上楼村和未上楼村两部分,对于每部分月考核倒数第一的村居,扣除涉及社区年终综合考核总分5分,村年终综合考核总分5分;连续两个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居,镇纪委将对涉及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扣除涉及社区和村居各10分。如本月考核所有村居成绩均高于80分(百分制考核),效能督查专班将不再进行扣分约谈。

2.对在各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检查中出现重大失误,被各级暗访组曝光通报的,扣除涉及社区年终综合考核总分20分,村年终综合考核总分2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报请镇党委,对涉及村社区在20xx年度全镇年终综合考核中给予“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依纪对涉及村主职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3.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活动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到位、工作领导不力、集中整治不彻底,出现露天焚烧的情况,被检查发现或高空监测站点抓拍的,每有1次,罚所辖村现金2000元、扣村年终综合考核总分20分,扣所辖社区年终综合考核总分20分。

4.同时,各村要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打造亮点,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摸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一经采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确保本次“洗脸行动”顺利进行。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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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19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19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市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根据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继续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确保环保目标全面完成,以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较快发展。

全面开展以“两个重心、两个强化、一个突出”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两个重心”即以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为重心;“两个强化”即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一个突出”即突出对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着重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一)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1.加大对城区洗浴、制衣、加工等行业燃煤小锅炉查处力度,发现一台,拆除一台,严厉打击燃煤小锅炉反弹现象。

2.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工作,新建无燃煤区面积1.0平方公里。

3.加大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城区拆迁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改变城区主干道清洁方式,推行机械收尘和喷水降尘;对入区载重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和喷水冲刷;依据《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开展建筑扬尘排污收费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责任人:

4.强化城区噪声污染治理。

(1)交通噪声治理。设置禁鸣标志、标识,加大机动车禁鸣查处力度,改善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对禁鸣路段机动车辆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1.开展农村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2个新农村(社区)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对农村(社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2.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开展生态村建设,20-年11月底前,创建1个省级生态村。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

3.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在农村区域推广使用天然气(沼气),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储、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三)强力推进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

1.开展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工作,建设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20-年6月底前完成选址征地、可研、环评工作,20-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2.排查辖区内向枯河流域排污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20-年11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的水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的通知》(郑政〔〕26号)要求,对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后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整治,20-年11月底前整治到位,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自来水公司、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责任人:

(五)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热电行业

20-年10月底前,-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热力厂7号锅炉除尘提升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碳素行业

(1)力争20-年6月底前,-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碳素厂脱硫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继续开展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治理。20-年2月底前下达限期治理企业名单,20-年11月底前完成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一)严格依法行政

对企业实施关闭、下达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务,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完整并归结成档。

(二)强化工作标准

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标准:必须按照治理通知书的要求,及时上报治理方案,通过审查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及时上报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将列入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及关闭企业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定期向社会综合整治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区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治理整顿并组织验收,对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实施周督办、周汇报;负责统一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工作力度;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

区工信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督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生产线)的淘汰、关闭工作。

区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

区工商部门:根据依法做出的处罚文件和通报,对关闭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区电力(监管)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或拆除)的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依法督促电力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及其它不符合环保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供应生产用电。

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目标考核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政府环保目标的重要内容,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将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分解至各相关部门。20-年11月中旬,区政府将对各相关部门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视为当年目标未完成,依据《市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环保督查

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建立督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督查一次。同时,要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明查与暗访,督查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四)落实资金保障

区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资金保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省监察厅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监发〔〕6号)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对目标不落实、未完成方案所列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影响环保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的,由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因违法排污或工作失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影响恶劣的,属于行政机关的,由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查处。污染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六

,

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创良好人居环境的需要

,

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文明县城”成果,切实改善县城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新一轮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城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为县城人民群众提供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着力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窗口形象,促进我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坚持集中综合整治与经常化管理监督相结合,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专业队伍联动整治与发动全民参与整治相结合,努力营造“县城是我家,人人爱护她”的良好社会氛围。

1

、各种有形市场(重点是农贸市场、牲畜市场)违规经营;

2

、无证占道经营;

3

、建筑工程占道;

4

、乱倒垃圾,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大小便;

5

、随处粘贴广告和书写广告;

6

、乱放畜禽及宠物现象(含城区乱放牛、猪、狗等);

7

、电子网吧、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8

、图书市场(含相命市场)、音像市场经营淫秽书刊、音像制品;

9

、城区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交通秩序混乱;

10

、学校周边(规定距离内)违规经营;

11

、学生通行重点路段在规定时限内违规通行机动车辆和乱设摊点。

凡属上述范围的单位、集体、个人均属综合整治对象。

组长:李

x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如

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建

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卢正

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苏

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世

x

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局长

x

县交通局局长

尹洪

x

县卫生局局长

x

县公安局局长

苏舜

x

县工商局局长

x

县教育局局长

王仁

x

县文体局局长

x

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局长

李泽

x

妥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苏贵

x

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滤布厂

曹西

x

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x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苏明兼任,县文明办主任施祥同志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1

、工商部门

:负责对城区以农贸市场和畜牧市场为重点的各种有形市场违规经营和随处粘贴广告、书写广告进行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证占道经营,电子网吧和游戏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图书市场(含相命市场)、音像市场经营淫秽书刊、音像制品,学校周边(规定距离内)违规经营及学生通行重点路段在规定时限内乱设摊点等现象的清理整治。

2

、城建部门:

负责对无证占道经营,建筑工程占道和随处乱倒垃圾,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大小便的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在城区内乱放猪、牛、狗牲畜及宠物现象和乱停乱放各种车辆进行清理整治。

3

交通部门:

负责城市周边公路(道路)乱堆乱倒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

4

、卫生部门

:负责对在城区内乱放猪、牛、狗畜禽及宠物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并负责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

5

、文体部门:

负责对电子网吧、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图书市场(含相命市场)、音像市场经营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行清理整治。

6

、公安、交警部门:

负责对城区各种车辆乱停乱放,学生通行重点路段在规定时限内违规通行机动车辆的清理整治。配合做好乱放猪、牛、狗等畜禽及宠物和电子网吧、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清理整治。

7

、教育部门

:负责加强学校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培养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爱惜市政公用设施,并负责对在学校周边规定距离内违规经营的现象进行管理。

8

、公安消防部门:

负责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查处。

1

并做好整治全过程的舆论监督工作。

2

、卫生局、爱卫办、卫生监督所、妥甸镇要形成合力,进一步督促落实好“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并经常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决清除卫生死角。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城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迫切愿望,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整治活动务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各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县级各部门、妥甸镇人民政府要广泛宣传发动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同作出努力,共创我们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七

为实现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工作落实、市容整洁、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目标。5月25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四督查考核组组长、区委常委罗刚带领督考局、综合执法局、环卫局、爱卫办等相关部门对xxx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

罗常委一行查阅xxx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相关文件资料,对镇区及景点重点部位,沿线乱停乱摆、占道经营、乱停车辆等整治情况现场进行了查看。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走访,对xxx镇近期环境卫生整治效果给予肯定,镇区景区环境卫生有了明显变化,同时也指出一些不足和问题:

1、整治还不同程度存在死角、个别地段不彻底,精细化管理上还需做大量工作;

2、沿线部分路段存在乱修乱建情况;

3、景区户外广告治理还需下功夫清理和统一。

罗常委指出,xxx镇作为我区的.旅游主打乡镇,更要认真落实全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全域无垃圾这一目标。尤其夏天将至,xxx沟各旅游景点、农家乐的游客也随之增多,要建立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让游客在整洁、干净、卫生的环境下休闲旅游。

最后,对存在的问题和需衔接的问题现场同xxx镇负责一一作了交办和协调,同时对今后xxx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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