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 招标诚信承诺书(通用8篇)

最新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 招标诚信承诺书(通用8篇)

ID:4697275

时间:2023-10-15 03:07:38

上传者:灵魂曲 最新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 招标诚信承诺书(通用8篇)

发言稿需要注意掌握节奏和语气,以保持与听众的互动和共鸣。发言稿的结尾要简洁明了,给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发言稿的写作风格可以根据不同的场合和目的进行调整,有时幽默风趣,有时深情动人。

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篇一

本人以xx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1、站配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投标。

2、我公司目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且没有因欺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存在。

3、我公司拟派驻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我公司提供的一切与之有关的材料,包括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社保证明、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资质相符)、投标业绩等,均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公司不在开标前和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6、我公司一旦中标,不进行违法分包、转包,维护xx区建筑市场的稳定。

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招标人拒绝我公司投标;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xx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篇二

为塑造名牌企业诚信形象,自觉做到守法经营,信守合同,讲求质量,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我么承诺:

一、建立质量诚信教育和奖惩制度。组织员工按照制度要求学习质量诚信规范,提高质量诚信意识,并做好相关记录;结合员工的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诚信责任,形成质量诚信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推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质量诚信建设。

二、建立质量诚信检验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有资格或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对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进行严格的检验或验证,并按规定保存相关的检验或验证记录;配备必需的出厂检验设备,按照标准要求对最终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并按规定保存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对在用的检验检测设备定期进行验定或标准,确保检验检测设备符合要求。

三、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向顾客提供产品使用说明;建立顾客档案;建立售后服务网络,在承诺的时间内帮助顾客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布投诉电话,妥善处理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抱怨和投诉,努力使顾客满意;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了解顾客需求,持续改进质量。

四、本企业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建立有效的召回和追溯制度。对发现存在缺陷的产品,能够及时召回;对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开展用标识明示质量等形式的质量诚信自律活动。对产品使用的原材料、有效成分、质量性能或质量等级反映产品质量状况的特性进行明示或作出公开承诺。

如果本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国内外通报,退货或销毁的,本企业自愿接受国家和相关条约按规定要求作出的相关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企业完全责任。

我们的投诉电话是:

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篇三

本人以xx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1、站配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投标。

2、我公司目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且没有因欺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存在。

3、我公司拟派驻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我公司提供的一切与之有关的材料,包括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证、社保证明、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资质相符)、投标业绩等,均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公司不在开标前和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6、我公司一旦中标,不进行违法分包、转包,维护xx区建筑市场的稳定。

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招标人拒绝我公司投标;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xx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章):xxx

20xx年x月x日

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篇四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xxxxxxxxxxxx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6月16日

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篇五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具体的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扰乱xx市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九、中标后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不予转包、分包的项目转包、分包于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xx市政府招标采购监管中心、xx市招标采购中心作出的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签字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xxx

投标企业(盖章):xxx

20xx年x月x日

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篇六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xxxxxxxxxx工程项目的`招招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招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招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招标人(公章):

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月日

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篇七

本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以下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五)采取、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八)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九)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十)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十一) 涂改、倒卖、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十二) 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对招标人的诚信承诺篇八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政策法规,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招标代理事业健康发展,树立招标代理行业的良好形象,我们向全省同行发出“诚信”倡议: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代理。

二、进一步提升招标工作的规范性,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得到落实。

三、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依法合理承揽招标业务,依法依规取费;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不相互诋毁,坚决抵制违法违纪扰乱市场的不良行为,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做到行业自律,诚实守信,全力创造健康和谐、公平竞争、共谋发展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心全意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服务,优质服务、重信守诺。

五、从业人员廉洁从业,不接受投标人和供应商的回扣、吃请、礼品、礼金等,不与招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暗箱操作,坚决抵制串标、围标等不正当行为。

六、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招标质量和招标水平,不断推进招标代理从程序服务向技术服务的转型,不断提升行业总体水平和公众形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荣,我们主张从我做起,从行业做起,从现在做起。

“言必信,行必果”。我们倡议全省招标代理机构,每一位从业人员都要把诚信作为我们行为的准则,成为诚信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捍卫者。

20xx年x月x日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本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以下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五)采取、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八)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九)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十二) 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承诺,在投标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接触是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没有贿赂其它企业进行陪标、串标的行为,没有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并与招投标人无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作为投标企业,我们将本着守法、诚信经营企业,自觉维护有形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竞争环境,未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业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本公司保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做到守法、诚信地参与招投标竞争,若违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招标人签署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反商业贿赂责任书》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5年 9 月 15 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