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用

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用

ID:471242

时间:2023-06-26 13:54:05

上传者:曹czj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用篇一

为整顿五常稻米生产流通秩序,坚决根治在稻米生产、流通领域中的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发展五常稻米产业、维护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的声誉,保护广大稻农和广大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规范五常大米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五常大米形象。

1、坚持依法惩治的原则。按照生产、流通等各环节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坚持规范秩序的原则。加强稻米产业各环节的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生产、加工经营环境。

3、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引导小型企业向大型企业靠拢,整合稻米产业加工资源。

4、坚持保护品牌的原则。提升五常大米的市场竞争力。

1、整治以外地水稻为原料、生产地理标志产品五常大米行为。

2、整治以普通长粒米添加香精冒充五常五优稻四号(稻花香2号)大米行为。

3、整治按比例添加普通长粒米,冒充稻花香2号大米行为。

4、整治擅自使用中国名牌标志,“五常大米”产地证明商标,冒充中国名牌五常大米行为。

5、整治非法印制、销售五常大米包装物违法行为。

6、整治冒用它厂厂名、厂址及包装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根治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使制售假冒伪劣五常大米受到打击,使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业户和广大五常大米消费者利益得到保护,维护和提升五常大米的声誉。

1、生产源头专项整治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农委、市稻米产业管理服务中心配合,依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标准化法》、《中国名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产品标识标签规定》、《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计量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在依法打击的同时,教育和帮助企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四位一体管理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2、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农委、市稻米产业管理服务中心配合,依据相关法规,对流通环节中五常大米包装物、包装物印制企业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规范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大米经营中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冒充产地、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办破坏我市农产品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案件,从而推动我市大米市场主体的健康稳定发展。

3、市公安局负责对***抗法以及妨碍执法行为予以打击;对在稻米生产、流通领域中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

4、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整治期间的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5、市农委、市绿办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绿色有机无公害生产企业,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生产记录等方面依法管理。

6、市稻米产业管理服中心负责情况综合协调,制定和实施五常稻米规范化管理文件。

1、启动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宣传。

2、实施阶段

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专项整治阶段(年7月1日年9月30日)

由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在稻米生产、流通领域中的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第二阶段:整章建制阶段

制定五常稻米生产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30日20xx年4月30日)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牵头部门按各自职责及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配合,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1、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密度的基础上,根据整治工作需要组织突击检查,不给造假者可乘之机。

2、专业队伍执法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在整治期间,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假售假行为,扩大案源,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同时,对举报有功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依法打击同时,教育企业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帮助企业建立质保长效机制,依法保护合法经营。

4、分散行动和集中行动相结合。日常整治工作由牵头部门分头行动;重要案件、数额比较大、有影响的案件采取集中行动。

5、行政责任追究与刑事责任追究相结合。对于在检查中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对经营者依法追责。

1、各相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2、各相关部门要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当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制定方案,由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配合好牵头部门组织的集中行动。

3、此项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依法进行,严格执行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执法必严、违者必究;对在执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人员,将依法追责。

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用篇二

(1) 生产事故发生率为0;

(2) 设备事故发生率为0;

(3) 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

安全生产科认真作好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通知隐患所在部门,指出隐患所部位、内容及影响,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对于重大隐患,以书面形式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并对整改后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使公司的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安全生产科配合公司其它部门,坚持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对公司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库房、压力容器、管道、安全装置、消除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夏季防暑降温、防雷电、防洪防汛、防食物中毒和冬季防火、防盗等工作坚持季节性检查;并深入生产现场,对班组、岗位员工的安全操作和交接班进行经常性检查;配合公司及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安全生产科是安全检查的监督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对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押运安全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对车间从业人员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和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购买的原材料和劳防用品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公司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等,使安全监督检查合格率为100%。

坚持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对新进人员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使从业人员能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知识宣传,作好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使从业人员掌握生产中的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坚持劳防用品发放制度,配备适合安全生产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劳防用品的及时发放,并监督检查从业人员对劳防用品的正确佩戴情况,坚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从业人员受伤害小于5%。

20xx年1月10日

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用篇三

1、社会稳定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3、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

4、非煤矿山、高危行业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5、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

6、学校交通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排查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7、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xx、xx、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

9、森林防火及林业纠纷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各村、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监管为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私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及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

各村、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管理责任,把安全措施落实到车站,每一辆车,每个重要路段。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大交通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营运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学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开展一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镇安全办人员要深入企业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督促企业加强员工上岗安全培训和岗位安全责任落实,要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领导带班制;要进一步加强竹地板、矿石加工、化工等行业的职业病防治,特种行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安全培训的检查。各企业要进行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按时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级安全机构举办的安全培训班,认真熟悉相关知识,企业要有消防通道,要配齐消防设备,规范用电安全,并按规定安装防爆装置,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发生。

公安、文化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网吧、宾馆饭店、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活动。

要严格落实镇领导驻矿监管,矿山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重点要加强地下采矿、尾矿库、采石场的现场监管,防止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坚决杜绝一面墙开采、掏采和不分层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火供产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非法行为。

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涉氯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严格领导带班制度。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及零售点的安全检查,重点查看烟花爆竹库存,摆放情况,提高隐患意识。要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防止超药量储存,超范围经营。严禁农贸市场设立烟花爆竹摊点;严查包括经营“三无”产品在内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点要依法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各村、相关单位要重点加强对重点工程和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时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高层建筑要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禁止未成年人戏耍。

全面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供水、供电、供气、水利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业,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各村、各单位要落实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执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问责,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安全办值班电话:xx)

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用篇四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榆泉管理处生产管理工作,提高生产计划的编制质量,体现计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指导和推动各单位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榆泉管理处范围内各基层单位、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生产作业计划提报程序

(一)基层各队组根据年生产任务和矿采掘接续计划,要充分结合采场条件和本队的实际召开本队的月度生产计划会,认真分析和研究提高单产、单进措施,科学、合理的编制出本队下月月度生产作业建议计划,于当月12日下午17:00前将下月生产作业建议计划报生产办。

(二)生产办根据采掘队提报的生产作业计划,于当月13日上午拿出管理处采掘队下月月度生产作业建议计划方案,方案制定要与采掘队负责人协商后确定。

(三)13日下午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召集,总工程师、各分管副总工程师、生产办、机电办、生产指挥中心、基层各队队长或者生产副队长和技术员参加,对月度作业计划进行汇审,最终确定矿下月月度生产作业建议计划。

(四)生产办负责于15日前将管理处下月月度生产作业建议计划报给生产指挥中心。

(五)生产指挥中心负责于15日将管理处下月月度生产作业建议计划上报神东煤炭集团总调度室。

第四条神东集团每月根据神华集团的计划要求,需要对各矿的生产

计划进行微调,然后根据神东集团最终确定的计划,最终形成上榆泉管理处的月度生产计划。

第五条神东公司把当月最终生产计划下达后,由生产办负责编制整理并下发到各基层单位,由生产指挥中心负责考核每天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并在早调度会上通报。

第六条生产计划调整

遇矿井发生不可预见的较大地质变化、生产设备突发性故障、自然灾害等情况造成生产计划执行出现问题时,由生产办提出书面计划调整申请报生产部,最后执行经生产部审批后的生产计划。

第七条生产办对未按照要求提报计划的队组负责人每推迟一天处罚100元。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由上榆泉管理处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用篇五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以“五级五覆盖”为抓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县(区)委、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督促乡镇(街道)、县(区)级部门建立完善分工明确、责权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编制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把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大对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考核权重。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健全完善“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加强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杜绝“三违”行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制定各类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指南,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标准清单。要推进隐患信息系统应用,组织企业运用信息系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要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强化监管执法,对零隐患申报企业、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企业重点检查,对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整改隐患的企业要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纳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履职考核。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预防群死群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为载体,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尾矿库、排土场(堆场)、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三)强化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认真梳理评估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在媒体公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跟踪督办和动态监管,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鼓励和督促不具备隐患自查自报自改能力的小微企业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组织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严格实施达标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评审单位工作质量和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的抽检力度。认真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扩大企业安全信用的影响力和导向作用。

(三)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逐步建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与安全生产监管一体化。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防治评估工作,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深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四)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各建设单位要立足促进安全发展、创新社会管理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理念,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员参与机制,按时完成6个省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监测、治理,及时处置险情。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安全工作,认真制定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海事、水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乡镇船舶、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载客、“三无船舶”参运、超载等行为。

(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各产煤县(区)要强力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县(区)、示范矿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消除煤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专项治理标准纳入复工验收内容。着力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整治,利用20xx年关闭矿井水患普查成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关闭矿井水患治理工作。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完善微信助力监管,规范专家“会诊”监管。强化以尾矿库“头顶库”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引导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依托3d激光扫描技术,推动市级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

(四)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以防止各类坍塌事故、高处坠落、塔吊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事故和触电事故为重点,对不执行施工各项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企业要严肃查处,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抓好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等。建立完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抓好“96933”特种设备智能化监管平台的有效运行,发挥其大数据采集、分析和应急救援指挥等重要作用。

(六)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冶金煤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冶金煤气应急救援管理。加强各类炉、窑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炉、窑涉及的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连续监测措施和视频监控。加强冶炼设备的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工艺自动化水平,有效防范泄漏、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以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加强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管;切实开展10类场所消防管理标准示范建设和抽查验收;加快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日常安全管理、监控职责,完善应急预案。严厉打击非法运输,从源头实行严格监控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防范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督促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落实好“三级检查”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危害公共安全。

(九)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监管。加强高铁、高速公路、水利电站、缅气入攀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建设任务顺利进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短信、微信等多种载体与手段,积极传递党委政府声音、传播安全生产知识、传授安全生产技能,千方百计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安全生产,珍惜生命安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宣传等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化“全员培训工程”,重点抓好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安全培训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培训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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