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

ID:471782

时间:2023-06-26 14:22:03

上传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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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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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资(post wage)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

岗位工资制是按照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不同岗位确定工资,并根据职工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

它主要的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但不论哪种工资制,只要称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比重应该占到整个工资收入的60%以上。实行岗位工资,要进行科学的岗位分类和岗位劳动测评,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的确定,要在岗位测评的基础上,引进市场机制参照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力价格情况加以合理确定。

岗位工资标准是根据各岗位的技术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的。它是将劳动组织和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一般是一个岗位一个工资标准,有技术业务熟练程度差别的岗位,则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资标准。

随着生产设计化程度不断提高,劳动分工越来越趋于复杂化,劳动岗位成为生产过程的基本单元,不同劳动岗位的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差别很大。因此,对劳动的评价可以用岗位评价代替。劳动四要素可以通过岗位劳动复杂程度,岗位劳动强度,岗位劳动责任,岗位劳动环境所体现。运用岗位评价方法对四个要素进行测评。

岗位劳动评价的前提是岗位划分比较明确。如果岗位划分与设定不科学,最终的工资分配关系必然也是扭曲的。另外,企业还需要根据岗位划分结果及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方向、产品方案,确定岗位定员标准和定额标准。预先规定必要劳动消耗量。

实行岗位工资的一般做法是:按各岗位系数从低向高排列,把系数相近者进行归并,从低向高可以将岗位划分为一类岗、二类岗、三类岗、四类岗……,根据本单位的岗位状况确定最高岗位。

岗位等级越多,则越有利于体现岗位间的劳动差别,但相应的管理难度也会加大。岗位系数是确定工资差别的依据,最低系数和最高系数的差距是工资倍数的依据。

岗位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s= k×(1+n×q)

岗位等级工资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岗一薪制,另一种是一岗数薪制。一岗一薪制是指一个工资标准,凡在同一岗位上工作的员工都执行同一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组成一个统一的岗位工资标准体系,它反映的只是不同岗位之间的工资差别,不反映内部的劳动差别和工资差别。一岗一薪制,岗内不升级,新工人上岗采取“试用期”或“熟练期”办法,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执行岗位工资标准。一岗一薪制,适用于专业化、自动化程度较高,流水作业、工种技术比较单一,工作物等级比较固定的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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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篇二

当前,医院绩效工资管理中的不足问题尤为凸显,例如管理人员对绩效工资并不重视、绩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绩效工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佳等,严重影响到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医院必须进行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改革,总结工作中的实际不足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绩效考核完善措施。

一、医院绩效工资管理问题分析

(一)管理层对绩效工资问题不重视

就医院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多数管理层都将工作的主要内容侧重在保障医院经营活动健康运行之中,但是对于影响工作者经济收入的绩效工资问题并未加以重视。就我国医疗行业发展情况来看,多数的医院均为公立性质,在公立医院中绩效考核工作并没有实质性价值,所以导致绩效工资管理流于形式的情况。在医院中的工作组成情况分析,人力资源部门在医院工作开展中具有明显的从属性特点,单就这一问题就直接影响到了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和价值实现。另外,在医院管理工作中对于绩效指标缺乏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并未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总体薪资进行挂钩,所以降低了医务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的积极性,也导致部分医务工作人员的滥竽充数情况,不但造成了其他工作人员的不满,还影响了医院工作的执行效果。

(二)绩效考核、工资制度不完善

就医院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部分医院中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均存在明显的不完善问题。具体问题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缺乏完善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医院工作中财务管理人员或者管理层人员其更为重视的是医院的总体收入问题,而绩效工资的管理存在着明显的混乱特点,不但涉及到基础工资,还涉及到奖金提成等,所以无法有效的进行科学性管理。其次,医院并未认识到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因为对于绩效管理工作认识的不足,所以导致工作开展中主观因素影响明显的问题,例如考核中考虑到上下级观念、关系的亲疏远近等,所以导致绩效评价的结果缺乏科学性。最后,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绩效考核中没有对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职位情况进行明显划分,所以导致绩效考核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价值存在差异,最终导致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不科学或者流于表面的情况。

(三)绩效工资管理人员素质明显不足

在医院工作中,部分从事绩效管理的人员均不是专业对口人才,所以这些非专业人员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不科学、不专业的问题。另外,医院中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相关人员并未重视自己所担任的工作职责以及对于医院工作的影响,所以由于责任意识的缺乏,导致了绩效管理问题突出的不良局面。

(四)缺乏监督反馈机制

缺乏监督反馈机制,是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中最为明显的问题。具体表现问题:首先,医院工作中并未对绩效考核工作内容进行明确划分,另外也缺乏了具体的流程,所以导致管理人员在执行的过程中无法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沟通,最终工资分配与实际不相符。其次,缺乏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医院绩效工资的管理中并未公开具体的考核方法以及标准,所以存在明显的不公平问题,也会影响到医护工作人员工作的执行意识和积极性。最后,缺乏完善的反馈机制。由于绩效考核中并未有完善的反馈机制,所以考核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未及时进行纠正,影响到考核工作开展的价值。

二、完善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对策

(一)强化管理层重视

医院管理层更为重视的是医院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的实现情况。但是,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必须进行绩效工资的有效管理,这就要求管理层对此问题加以重视。医院管理层需要加大对绩效工资管理的力度,将绩效工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医务工作人员都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和责任感意识,更好的保证工作的开展。

(二)绩效考核实现公平合理

绩效考核中涉及到的内容较多,其中包括医务工作人员的行为、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养等。在考核过程中,必须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排除个人主观见解,综合医务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执行情况完成绩效考核工作。另外,为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医院要把自身的总体战略目标划分为个人绩效目标。

(三)增强考评人员的专业水平

增强考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可以采取三个方法执行。首先,强化考核执行人员专业能力的培养,根据医院条件也可以外聘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审核。其次,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保证绩效考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最后,医院引进专业素养的管理人才,从整体上最大限度的提升绩效工资的管理效率。

(四)建立绩效反馈机制

建立绩效反馈机制,需要从三个方面开展。首先,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对于绩效考核工作中发生的不公平问题进行整顿和治理,在保证考核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警示他人。其次,完善分配制度。将绩效考核中的分配方案告知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顺利完成工作中的考核。最后,选择符合医院工作的绩效工资考核指标。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计算绩效工资,另外建立交流反馈的平台,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进行平台反馈。

三、结束语

绩效工资管理工作是医院工作开展中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具有明显的复杂性特点,所以必须完善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基于本文研究内容来看,当前医院的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存在明显的不足,在剖析问题的基础上,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医院绩效反馈机制、强化考核人员专业水平、强化管理层重视,为医院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篇三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2、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3、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4、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2、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3、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5、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篇四

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2、工龄组成

(1)员工到企业工作,其贡献由零开始。随着对企业情况的不断熟悉和各项业务的逐渐精通,贡献不断增大,并在一定时候达到巅峰。

(2)员工工龄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社会工龄,即员工非本企业的工作年数;

二是企业工龄,即员工为本企业工作的年数。

(3)本制度仅考虑员工进入本企业后的贡献,其指代工龄工资即本企业工龄工资。

3、工龄工资制度

根据员工职业生涯

(1)在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开始享受工龄工资。

(2)工龄自入职之日起计算,以年月划分。如20xx年1月入职人员,自20xx年1月可享受工龄工资(月份划分以企业财务月度为准)。

4、其他

(1)本制度自发放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所有。

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篇五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第一:劳动者在8小时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外又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可以不发放加班费。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篇六

第一条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篇七

1.1 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2.1 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 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 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 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 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 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3.1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 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 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篇八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瑪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 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40%~50%)。

2. 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20%~30%)。

3. 工龄工资。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 奖金(效益工资)。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 津贴。

(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八条 关于岗位工资。

1.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九条 关于奖金。

1. 奖金的核定程序。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 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条 关于工龄工资。

第十一条 其他注意事项。

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6.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十二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三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四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五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30 日。

第十七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八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最新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通用篇九

1总则

1.1 为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薪酬,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所有员工都负有保守薪酬秘密的义务。

1.3 董事长、总经理、人事专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

2 为做薪酬保密,公司实行员工保密工资条/工资卡制度。

3 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3.1 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负责编制公司所有人员薪酬发放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薪酬无关的情况。

3.1.1 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3.1.2 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

3.1.3 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要劝其离开。

3.1.4 编制薪酬表的工资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3.1.5 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4 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4.1 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在将薪酬表和薪酬审批表送总经理审批时,必须由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4.2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在将薪酬汇总表和薪酬审批表送财务部审批时,必须由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指定人员。

5 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5.1 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5.2 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工资卡。

5.3 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必须在每月12日前将员工个人的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5.4 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联系。

6 薪酬调整保密程序

7.1 对于新聘员工招聘,分管副总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建议权。

7.2 对于员工异动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岗位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建议权。

7保密措施

6.1 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及其他审批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6.2 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必须在电脑上加密。

6.3 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6.4 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

6.5 所有个人因薪酬由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8奖惩措施

良应先,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9解释权限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障薪资作业及薪资信息的保密性,维护公司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管理

3.1 薪资作业

3.1.3 薪资作业人员不得将任何已知薪资信息书面或口头告知他人,如遇部门或店内管理人员需要了解某岗位薪资标准的情况,薪资专管人员应上报人力资源总监,经批准后方可告知,如未经批准,薪资专管人员有权拒绝告知。

3.2.1 薪资保密

3.2.2员工不得向同岗位或其它岗位员工泄露或传播自己的薪资状况。

3.3 违规处理与监督

3.3.1 薪资作业人员由于个人不慎或主动造成薪资资料或信息泄密的,一经查实,当事人将被给予书面警告或记过处理,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第二次泄露薪资信息或违规情况严重者,公司有权给予辞退处理,并不给予支付经济补偿。

3.3.2 员工问询他人薪资状况或泄露、传播本人薪资信息的,一经查实,第一次将给予书面警告处理,第二次将给予书面记过处理,违反本制度两次以上者,公司有权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并不给予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3.3.3 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将对员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监督,并进行实时监控。

3.3.4 各部门、门店负责人有义务对下属员工进行的宣导,增强全员的薪资保密意识。

3.3.5 全体员工有责任互相监督,一经发现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3.3.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部。

一、目的:

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制度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三、定义:

3.1、薪资信息知悉范围: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所有在职员工均有保守薪资秘密的义务及举报泄密事件的权力。

4.2人力资源部有权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人予以惩戒。

五、具体内容: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所有的薪资制定、调整、核算、发放、存档的过程责任人要严格保密。电子版信息要设置查阅密码,纸质版薪资信息要专人专柜保存。

5.1.2、全体职工不得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得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都要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资源部经理沟通。

5.1.6、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2、为规范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2.2、新进人员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在职前培训中培训薪资保密制度。

5.2.3、车间员工由车间主任或生产厂长宣导薪资保密意识。

5.3、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5.3.2、凡因薪资作业人员故意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予以开除。

6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7 本制度2015 年5 月份起草,自管理层批准后生效实施。生效日期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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