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用8篇)

2023年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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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19:18:31

上传者:笔尘 2023年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用8篇)

年会策划是一项需要耐心和细致的工作,但只要取得成功,将会带来巨大的满足感和喜悦。无论是小型还是大型项目,一个好的策划都是成功的关键之一,希望这些范文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篇一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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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篇二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xx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xx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xx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方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方案;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方案,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方案。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方案,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方案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方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方案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方案管理

本方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部属和要求,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消防火灾防控安全环境,杜绝建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对全县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大检查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逐步建立完善在建工程消防火灾防控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县住房城乡建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建管科、安管站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安管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工作的部署、实施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2.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施工现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火灾防控水平,同时对此次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全面巩固治理成果,防治回潮反弹。

1.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_20xx)规定,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方案。

2.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3.现场临时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

5.施工单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7.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8.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9.监理单位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类违章作业;是否及时下发隐患通知单或者停工指令,并督促整改落实。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工作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安全大检查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依法依规、从严整治。施工单位要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专项技术方案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全部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落实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冬春季消防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在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有效控制传染病,保障公众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履行社会责任,维持必要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政府相关防控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做好传染病宣传预防知识,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项卫生,建设传染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保障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组长: (项目经理)、副组长: (负责人):

a)决定预案的启动;

b)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部署相关事务;

c)调用公司人员、各类物资和场地等资源;

d)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工作协调;

e)负责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f)必要时向政府部门请求援助。

2、陈喆: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前后相关准备;传达、监督落实指挥部相关决定。

3、田洛川:把控人员信息和动向,确认病例或疑似情况,联系医院,报告指挥部。

4、杨友元:公共区域的卫生和人员管控,应急用品准备。

5、吴斌:负责维持区域内治安,做好人员、车辆进出管理,部分应急物资准备。

消毒药品、消毒器具(如84消毒液、大喷雾器等)

调度室:人员、车辆等

材料库:体温枪1支、84消毒液6公斤、口罩100只、手套60套、餐纸6包(建立每天领用防疫材料登记表)

施工现场: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加强体温检测、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每日消毒制度、强化卫生管理等。

(一)人员管理

1、人员入场教育:

(1)结合广西公司防疫工作指导手册,项目负责人将相关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

(2)除“五牌一图”外,现场围挡需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图片。开展病毒防疫知识宣讲教育,将疫情防控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结合起来进行,提高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意识。

2、人员登记: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健康状况等信息。

3.人员检查:

(1)每天对所有上岗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上岗前及下班后),记录在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表》,并通过住建行业各施工单位防疫工作情况系统填报上传。

(2)对体温高于37.3℃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小组要迅速与属地社区及疾控部门联系,按规程就地采取筛查、隔离、治疗等措施。

(3)疫情防控非重点地区来邕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和疾控部门,按疫情处置规程进行处置。

4、人员防护:

(1)疫情管控期间,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所有进场人员要固定使用自己的安全帽、安全带、其他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并做好名字标识,做到专人专用。

(2)施工过程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施工人员之间尽量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3)工地会议尽量在露天场所召开,参会人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施工现场管理

1.门卫设置: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尽量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在出入口设立24小时健康检查点,配备体温枪等体温检测设施,每天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核实入场人员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测温时要做好人员组织,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工地内人员应尽量减少外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流动。

(3)材料、物资运送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如实登记人员信息,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如条件允许则车辆尽量不入场或司机尽量不下车。

2.现场消毒:

(1)要严格依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的技术要求,利用84消毒液或酒精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每日不少于两次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

(2)由于工人不在生活区集中居住,要向工人发放满足防疫消毒要求的物资,由工人每日对租住房屋自行消毒两次,消毒工作落实情况由现场负责人存档记录。

3.环境管理:

(1)项目工地生活区内应设置食堂、厕所、盥洗设施、淋浴间、开水房、密闭式垃圾箱和废弃防疫用品密闭式垃圾箱,确保封闭生活不受影响。

(2)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通过错时排队、打包分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安排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疫情分类

1、未发现病例。指单位职工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发现疑似病例。指单位职工出现1例疑似病例,尚未确诊。

3、出现确诊病例。指单位职工出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二)疫情防控策略

1、当项目部内发生疫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拨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患者所在生产现场、生活环境消毒。接触人员确认范围、采取隔离措施。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立即停工停产,复工时间另行决定。

2、疫情上报登记

当地政府部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人民医院“120”

3、拨打求援电话如:“110”等。

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篇五

前段时间,我市某停工建设项目发生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共有4名人员先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随着在建工地的陆续复工,工地发生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风险剧增,为深刻吸取事件教训,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要“两手抓、两不误”“两难变两全”的要求和全省在建工地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全力防范建筑工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排查在建工地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全市范围内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从即日起到防疫应急响应结束。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纠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即日起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格对照《企业复工复产一本通工作手册(建筑工地)》要求,做细做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制订,防疫工作架构是否健全,防疫责任人员特别是工地健康管理人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关职责是否明确。

二是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自查,无问题后方可进入工地。

三是项目人员管理是否到位,“一人一档”是否建立,入场员工的是否按要求实施逐一检查登记。

四是项目现场是否按规定实施封闭管理和消毒通风,人员进出是否实行登记管理,入场工人是否每日逐一检查体温并进行登记。

五是防疫物资是否配备,防护口罩、消毒剂及体温检测设备是否满足使用需求,工人现场是否严格按规定佩戴口罩。

六是食堂和宿舍防疫卫生管理是否到位,食堂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实行分批分餐,宿舍通风消毒是否到位。

七是宣传教育是否到位,现场围挡、出入口、通道、宣传栏等是否悬挂防疫宣传海报、画册、指引,是否组织所有人员开展了防疫知识教育及法制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交底是否包括防疫宣传内容。

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隐患整改落实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立即落实整改,争取所有新发现的隐患当天完成整改。

(二)属地镇街全面检查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从即日起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同时,在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常态化动态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落实整改,力争当天完成整改。每天下午5点前将当天检查情况报市安监站。

(三)市住建局重点抽查、督查

市住建局由局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重点抽查、督查。督查要按照《东莞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疫措施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逐项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各企业、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将各项防疫措施要求如实、如期、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促进。

(一)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切实将复工防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面检查建设工程是否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建立隐患整改台帐,指派专人及时跟踪指导企业整改,加强督导落实,争取当日发现的隐患当天完成整改。

(三)市住建局将及时做好全市排查情况的汇总分析,找出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督导。对督查发现工程项目现场不严格执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存在疫情防控风险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实施扣分等相应处理;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立即责令停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实施联合惩戒。对镇街排查未发现重大隐患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将对相关镇街住建部门采取通报公示等处理。

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篇六

(一)建筑工程

1、加大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凡是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将施工图报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查,且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同时要加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监督。

2、加大过程竣工验收备案关。凡是未对工程进行消防专项验收或核验的,不能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加大开展消防专项督查力度。凡是工作不力或隐患较多的项目,我局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

4、加大重点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耐火性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是否配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健全。

(二)风景名胜区

1、风景名胜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备,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

2、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重点隐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三)物业服务企业

1、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建立微型灭火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对物业实施标识化管理。结合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同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一)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二)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四)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五)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置情况。

(六)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在建项目随主体敷设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七)施工现场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防火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情况。

(八)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专项整治从20xx年8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在建项目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将消防安全隐患消除萌芽中。

(二)检查督导、集中整治阶段(9月)。我局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对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建立一份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由监理单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印江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别是消防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局属各办公室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调度,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地,要严格依法依规重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落实公安部、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我市在建项目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加强我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配合消防部门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围绕“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各类节日期间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保任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制,配合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深入排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广泛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为20xx年元旦、春节等节日和全国、全区“两会”召开创造安全的环境。

成立中卫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建筑业管理科,负责相关工作的调度指挥,定期督查及下发通报,做好阶段工作总结讲评。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运转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强化施工现场参建各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展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3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消防部门,在施工现场开展冬期施工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的“用火证”审批制度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动火点、看火人员和灭火工具的配备是否到位。特别是在节日期间,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元旦、春节特点,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对重点施工现场、重要场所和建筑要制定并落实更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

(三)加强对施工现场地下空间作业消防安全的管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内作业前,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认真检测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等指标,确保地下空间施工的消防安全。

(一)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属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部署安排施工现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参建单位要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工作。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参建单位要针对今冬明春季节火灾高发、易发实际,要高度重视火灾防控,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督促引导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市、县(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

(四)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与消防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建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报中卫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12月份起,每月20日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整体工作总结。(联系人:马逸为, 联系电话:0955-7067663 )

施工现场防疫工作方案篇八

为认真落实公安部、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我市在建项目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加强我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配合消防部门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围绕“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各类节日期间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保任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制,配合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深入排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广泛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为20xx年元旦、春节等节日和全国、全区“两会”召开创造安全的`环境。

成立中卫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建筑业管理科,负责相关工作的调度指挥,定期督查及下发通报,做好阶段工作总结讲评。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运转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强化施工现场参建各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展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3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消防部门,在施工现场开展冬期施工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的“用火证”审批制度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动火点、看火人员和灭火工具的配备是否到位。特别是在节日期间,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元旦、春节特点,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对重点施工现场、重要场所和建筑要制定并落实更严密的节日火灾防控措施。

(三)加强对施工现场地下空间作业消防安全的管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内作业前,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认真检测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等指标,确保地下空间施工的消防安全。

(一)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属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部署安排施工现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参建单位要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工作。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参建单位要针对今冬明春季节火灾高发、易发实际,要高度重视火灾防控,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督促引导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市、县(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

(四)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与消防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五)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建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报中卫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12月份起,每月20日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整体工作总结。(联系人:马逸为,联系电话:0955-706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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