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质量安全提升项目 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实用5篇)

最新医疗质量安全提升项目 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实用5篇)

ID:4807218

时间:2023-10-17 04:38:28

上传者:影墨 最新医疗质量安全提升项目 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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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提升项目篇一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xx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xx〕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国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医疗卫生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研究制定《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条款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医疗质量安全提升项目篇二

参与本次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各科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与承办方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台办加强联系沟通,全面抓好保障措施的落实。保障活动结束后,各科室、单位要将工作总结及时报局应急办,由应急办汇总上报局领导。

医疗质量安全提升项目篇三

通过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的开展,在我院广大医务人员中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把追求社会效益贯穿于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始终;增强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解决当前医院管理特别是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管理结构,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有效防范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医疗质量安全提升项目篇四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展现全市卫生系统精神风貌,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患安全为目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认真查找和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质量、提高水平,努力改善患者的就医感受,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心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活动范围,实现医疗卫生系统全覆盖。

全面落实各项卫生行政管理政策,着力解决综合管理中存在的水平不高、管理涣散、制度缺失、政令不通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纪律严明、管理严格、政令畅通、心齐气顺的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服务核心制度,着力解决医疗卫生管理中存在的规范不严、操作不当、质量不高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规程齐全、照章办事、按规操作、合理诊疗的目标。

全面落实行业监督防控制度,着力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不规范、医疗环境较差、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药品购销规范、诊疗环境优化、服务态度明显好转的目标。

一要明确责任

。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院长要尽量减少临床专业技术服务,以主要精力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

二要强化考核。

院领导要定期研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等工作,确立质量与安全工作重点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要建立科室每周一次、医院每月一次的医疗服务质量讲评分析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三要加强督导

。要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要结合医师定期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等,建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院长重点要体现在

“接地气”上。

一要整章建制。

各级医院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及医院建设标准、医务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新医改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规范操作。

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三要严格奖惩。

要根据相关制度制定具体的违规惩处规定,引导约束全体医务人员按章办事、按规操作,并建立长效机制,扭转因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力而引发医疗安全隐患等问题。

一要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

坚决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医院核心制度。

二要加强重点环节质量控制。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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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室、内窥镜室等部门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严格对大型医用设备、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维护患者安全,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三要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营造关爱患者的氛围。临床护理工作要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融入日常护理工作中,倡导微笑服务,努力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强化分级护理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基础护理和危重症病人的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健全护理业务培训制度,强化护理人员“三基三严”训练与考核,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要开展专项活动。

各级医院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大力发展重点学科。要开展以卫生政策学习考核、医疗护理技术操作演练、医疗文书书写、科研成果展评等为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县区卫生局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测试、督查考核、专家点评、突击演练、满意率调查等活动,检验质量大提升活动的成效。

五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降低次均医疗费用。

全市各级公立医院要以

2012

15%

,二级医院不低于

30%

,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

80%

。新农合患者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市级三级

85%

以上,市级二级

90%

以上,县级医疗机构

95%

以上;目录内诊疗项目使用率市级医疗机构比例

80%

以上,县级达到

85%

以上;三是继续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费用限价管理;四是开展预约诊疗、错峰服务、延长专家门诊时间等具体措施,使患者的就医感受明显好转。

一是强化学科管理,加大学科资源投入,增加临床绩效。

加强单位和科室重点学科管理,建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明确人员分工,制定学科规划和具体措施,建立医疗、教学、科研、财务、质控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等相关档案。加大经费和设备投入,单独设帐,加强学科带头人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经费管理监督审计制度,确保经费按计划使用、支出合理规范。鼓励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提高诊疗水平,临床绩效逐年增加。

二是强化梯队建设,培养后备人才,提高科研水平。

培养学科带头人的管理能力、创新意识和学术水平。深挖后备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梯队结构合理。建立横向人才培养制度,学科内每年派出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加大人才储备。明确学科发展方向,使其能够承担省市级科研课题,鼓励联合攻关课题,争取国家和自然基金课题,每年有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杂志发表的论文,每两年有市厅级进步二等奖

1

项以上。科研成果能够被广泛推广,对学科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深入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省统一实时监控软件的安装运用,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水平。

一要加强财务管理。

要坚持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医院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必须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要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二要加强物资管理。

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管理规定,严禁擅自网下采购。

三要加强收费管理。

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要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要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四要加强行风督查。

充分运用卫生系统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医务人员,自觉抵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制度,严格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和纠纷。

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使医院形成

“优质、奉献、诚信、创新”的浓厚氛围。

一要开展优质服务创建。

具体为: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创新窗口便民方式,配备相当工作力量,提高窗口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科室楼层合理分布,标识指示规范清晰、醒目易懂。内外环境整洁、舒适,服务诊区安全、温馨。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规范,不说服务忌语,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提供双休日办理出入院手续服务,新农合患者大病保险实行出院即报。

二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

具体为:抓好医疗安全责任制、生产安全责任制、治安消防安全等责任制的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治安防范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突出抓好门诊、财务、药品、剧毒品、仓库、微机、配电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保卫组织,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提高保卫人员素质,配齐器材和设备。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综合治理医院周边环境,防止和及时处置“职业医闹”,确保医院正常工作环境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市卫生局制定下发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单位根据市卫生局的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患者意见大等问题要制定具体奖惩措施,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院要及时将各医疗机构活动开展情况以工作信息形式报送市卫生局,每月至少报送一次。

各县区卫生局对本辖区开展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医疗质量服务提升活动落到实处。市卫生局将组织力量,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质量大提升活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同时纳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考核目标。

各县区卫生局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公布检查和评价结果,促进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市卫生局将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局成立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负责本辖区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定期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各医院要成立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具体实施。

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质量大提升活动方案,积极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举措,使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从阶段性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管理轨道。

探索建立加强医院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或减少投诉上访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体制机制,落实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追究责任人、责任科室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促使医院服务态度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注重树立和宣传行业先进典型事例,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弘扬医疗卫生行业职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

医疗质量安全提升项目篇五

(一)宣传日活动的开展范围。

20xx年10月15日,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

各市在城区内至少设立两个宣传点,散发宣传单页,咨询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县至少设立一个宣传点。各地应当将宣传海报分发到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充分利用药店和医疗机构直接面对消费者和分布广泛的特点,将宣传日活动引向深入、扩大的成效。

所有会场都必须统一标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主题语,并设立必要的宣传展板。

(二)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安排。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主管局长负责,药品市场监督处、食品安全处参加的组织机构,负责全省广告宣传日活动的统筹安排、宣传材料印发、新闻宣传等具体实施工作,省局将尽快将宣传单页和宣传海报分发给各市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由一名局领导负责,设立组织机构做好宣传日活动的贯彻实施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将参加省会城市所在地的宣传活动,并向公众进行宣传。长沙、湘潭应邀请相关新闻单位参加。

(三)宣传日活动的日程安排。

10月15日上午10时,宣传日活动在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始,向公众散发宣传单页,解答公众的咨询,活动至下午三点左右结束。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宣传日活动开始之前将宣传海报分发给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以保证宣传日活动的当天,在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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