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大全12篇)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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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13:32:40

上传者:XY字客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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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一

加盟,是新经济时代最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快速发展的捷径。近年来,还引入了茶叶的加盟店,那么你知道茶叶加盟意向书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茶叶加盟意向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甲方:(授权商)

乙方:(加盟商) 签订意向书地点:

为致力于弘扬中国茶文化事业,开拓茶叶市场,创造双方良好的经济效益,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意向书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 经营甲方拥有的系列产品,允许使用甲方产品的商标、包装物及甲方的各种荣誉,进行经营管理。

二、经营范围

xxxx茶业系列产品。

三、甲方提供支持

1、 总部根据多年成功营运经验,协助加盟商选址。

2、 总部提供加盟店的店面装修设计。

3、 总部对整套体系从选址到开业后营运制定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运营模式,供加盟店经营使用,提供凝聚xxxx茶业总部成功的营运机制和精华的营运手册。

4、 总部对加盟商进行全面的茶艺知识、销售技巧、经营管理培训。

5、 总部派专业人员给加盟商现场协助。

6、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产品信息和经营信息。

7、 总部统一设计精美的宣传资料与促销礼品,总部定期派专业人员对各加盟店进行交流巡察和经营指导。

四、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一)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加工的系列产品及其附属包装物,不得伪劣产品。

2、向乙方提供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材料。

3、甲方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主品牌的招商,推广活动,并协助乙方在当地的品牌推广工作及执行的相关事宜。

4、加盟店所需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进行招聘、甲方有责任对在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各种业务、技能培训,使之适合经营需要,乙方的从业人员薪金由乙方支付,各种日常管理,解聘由乙方自行负责。

5、人员支持问题乙方在开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差旅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5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6、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7、甲方授权乙方加盟店,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各种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指导、监督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二)甲方权利:

1、店铺装修:乙方对店铺的装修风格、档次、门面的形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各种经营数据,要求乙方填写的各种管理报表。

3、乙方必要维护好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品牌形象,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不得有损于甲方的品牌形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甲方的产品销售权、品牌使用权、荣誉共享权。

2、乙方拥有对该店的自主经营权及店铺的所有权。

3、甲方的经营指导、管理与支持。

(二)乙方的义务

1、营业秘密规定甲、乙双方都应将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3、指定原料,采购地点

为保证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信誉,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须由甲方统一配送,如甲方没有乙方市场所需产品,或甲方缺货或甲方同意的产品不在此条例。但乙方须用书面形式让甲方确认。

4、加盟店的设备投资乙方负责对其加盟店的门面、店内装修、广告灯箱、电脑设备、茶叶冰箱展示柜,包括根据营业需要的茶台、泡茶工具等各配套设施的投资。

六、乙方责任为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遵循“款到发货”的原则。

七、关于货物管理、换货原则

(一) 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在一定比例内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但换货必须是在乙方对产品的有效保管前提下,如产品的变质或有明显质量下降则不在此条例)。

(二) 由于茶叶受季节、时间影响,为保证茶叶的质量和价值,本着双方平衡利益,共担风险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换货在甲方发货后的三十天之内。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由乙方负责。

(三) 甲方事前声明不能换货或约定时间外的不在换货条例范围。

(五)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等级、包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当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物成交。

八、债权、债务让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加盟商、公司倒闭或加盟商、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意向书是否继续覆行,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没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万元正人民币给甲方(以甲方的正式收据为准,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究必要的法律责任。

十、加盟金

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品牌的维护,新产品的开发,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万元正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用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

(二)乙方若违反甲方销售原则,如经营中引进甲方产品以外的商品,上述任一问题成立均视为严重违约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应的责任、同时扣除保证金,甚至必要的法律诉讼。

十三、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及终止

(一)本加盟意向书为壹年,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三)意向书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协议的情况下,依公司新的协议标准,同等情况下,有权优先续约,新的加盟协议及条款依该公司届时执行条款。

(四)期满后,协议自然终止,如意向书期间,任一方违反协议的,视违反情况按上述协议内容执行。

十四、法律及诉讼

(一)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二)双方因覆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三)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事项向xxx(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两分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公司

乙方:

考虑甲方资金,客源,品牌及营销模式优势,同意与乙方当地资源合作,共同推广堂堂品牌,甲方提供技术、品牌支持,乙方提供当地优势地段、资金,按照国际惯例及经营习惯的基础上建立加盟合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乙双方明确加盟合作品牌是: 公司的“”。

包括:“”品牌及其图标、样式。(具体图标、样式附主意向书)、

二、意向期限: 年。

三、意向费为: 元(正式意向书签订后转入加盟费)。

四、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此次合作乙方需注入资金约 万元。

五、双方约定合作方式为第 种:

1、合资方式:甲方参预经营和管理,占股本 %,乙方占股本 %

2、合作方式:甲方不参预经营和管理,只负责前期开业以及初始企业搭建,乙方一次支付 万元,直至双方合作结束。如有约定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品牌。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自身“堂堂酒店式公寓”品牌的推广。包括网络媒体、纸质宣传、和各种形式的推广活动等。这些推广意在创造和提升该品牌的社会效果和潜在的经济效益。

2、在收到甲方提交符合条件的项目风险评定报告后,在没有任何法律障碍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正式意向书。二十个工作日内资金、人员到位。

3、甲方不定时对品牌在乙方的使用范围进行检查,以确保甲方按照意向书约定的内容正确使用堂堂品牌。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是具有合法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乙方必需对酒店行业无限热爱,为本地堂堂品牌推广不遗余力。

2、乙方负责落实店面选址信息,提供甲方客流、消费水平及对酒店住宿认知度的详细数据报告,甲方进行项目预算以及项目核定保证乙方资金安全。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与同业第三方合作。

4、加盟合作期间该项下所有资产涉及总公司及其他分公司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其它需要的抵押和担保。

5、乙方将作为当地甲方品牌的代言人。

八、特别申明:

1、甲方只认可专业机构以公文形式出具的文件所具备的效力,对任何个人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不予采信。

2、合作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有任何疑问,可以以电话、传真以及邮件的形式向乙方投诉。乙方将认真核实、严肃处理,以保证加盟合作事项的顺利进行。

九、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体条款以双方

正式签订的意向书为准。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经销商):

身份证号码:

户籍及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茶产品的供应和经销事宜,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生产和专营的茶产品,在指定的区域由乙方负责经销,乙方不得经销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茶产品。乙方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第二日打给甲方一万元履约保证金。

2、 甲方保证所供应的茶叶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规规定要求。

3、 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向甲方提出供货,应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前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凭乙方所付货款按约定价及时发货,并及时将提货具体事宜告知乙方。

5、 乙方可选择自己到甲方生产地接收货物或按照物流途径由甲方代为联系发货,甲方按物流途径向乙方发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 甲方向乙方供货的增值税、普通税等税费均由乙方照章纳税,约定统一按6%收取税费。

7、 普通系列按商品定价的五折供货。每年度经销总额在15万元

以上(含15万元),按进货款总额3%予以奖励,销售总额在35万元以上(含35万元),按进货价总额4%予以奖励,销售总额超过45万元以上部分按进货总额5%予以奖励。

8、 甲方所供商品约定不予调换。唯有第一批所发商品,在一个月内,经验收原包装完好,未发现茶叶质量变质,可予以调换一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统一的产品价格销售,不得私自变化价格出售。不得与其他经销商恶意竞争市场份额,经发现有压价、杀价经销行为,甲方予以停止供货,取消按规定应给予的奖励全额,没收保证金,直至终止意向书。经销商因其不良经营行为,给“平月茶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受到诋毁的,将并依法追究经销商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 如乙方所在经营区域有加盟商,本意向书将自动终止。甲方在同等加盟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11、 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订立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具有与本意向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12、 本意向书从签订之日起履行期限为壹年。甲乙双方认为需要延长时,需续签意向书。

13、 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4、 本意向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意向书签署地指定为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二

甲方:中域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就申请开设甲方“中域”品牌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共识:

4. 甲方如不同意乙方开设专卖店,临时定金原款退回;

5. 甲方同意乙方开设专卖店,临时金将转为合同按金;

甲方全称:中域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户名:冼玉珍

账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虎门支行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三

【】

加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致富的决心,就乙方为其在(地区、县、市)内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二、意向书期限

本加盟意向书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加盟形式及双方权责

3、在加盟合作期内,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的展示平台和的制作平台;

4、在加盟合作期内,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logo、企业名称、宣传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宣传推广工作。乙方需及时更新商家产品信息,以更好的促进商家品牌传播。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店面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店面设计平面图,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奥威防水产品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产品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

3、乙方单独进行与产品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经营活动的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商能良好经营,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商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商在正式营运前应派遣负责人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事宜,学习产品全套作业流程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加盟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有培训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培训,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由乙方承担培训人员的旅差费用。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意向书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商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进行在本意向书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超出范围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4、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加盟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奥威防水产品店面的经营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意向书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奥威防水产品的商标、品牌logo及商誉,或以奥威(山西)防水有限公司加盟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意向书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奥威防水产品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意向书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商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商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知识、职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帮助加盟商实施标准化管理。

3、随着甲方加盟商数量在全疆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商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意向书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商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意向书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商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意向书终止。如乙方要求保留加盟权的,甲方将为其保留3个月。

3、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资格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十一、意向书的终止

1、意向书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意向书。

2、前款的意向书更新,应在本意向书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加盟意向书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书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因加盟商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书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意向书纠纷的解决

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完提起诉讼。

十四、其它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附则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意向书期限

本意向书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服务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意向书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服务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服务按零售标价的8折售予乙方。

6、甲乙双方在费用交付方面,只支持银行转账、汇款或当面现金的方式。

7、意向书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服务,在乙方保证服务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服务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服务。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2、加盟店店铺装修,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3、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甲方不做任何干预。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服务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服务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服务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意向书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相关行业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意向书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服务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意向书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意向书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意向书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服务。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服务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服务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服务上市或服务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意向书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意向书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意向书的终止

1、意向书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意向书。

2、前款的意向书更新,应在本意向书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意向书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书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书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服务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意向书纠纷的解决

1.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江苏省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及传真: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及传真: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四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服饰品牌加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作区域及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为 “”服饰的加盟商,授权内容及区域以授权书为准,有效期以

本意向书和授权书中先到者为准。授权书为本意向书附件,是本意向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服饰,乙方在专卖店(柜)内零售服饰。

第二章 经营期限

1、经营期限即本意向书有效期为二年。自 年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本意向书期满,乙方如欲续约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于本意向书到期一个月前完成意向书续签,新的合作政策由甲方决定。在本意向书正常履行的情况下,乙方未有违约违规行为的,甲方可同意签订下一轮意向书。如乙方未按时申请续签意向书或甲方拒绝乙方续约的,本意向书期满时,双方合作关系终止。

第三章 货品供应及调换货原则

1、甲方向乙方供货折扣为 折(含税)。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对意向书期内由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向甲方换取同金额的同季货品。换货比率控制在以内。本条款“换货比率”是指调换当季货品金额与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的金额之比。四季产品本意向书期内所进货品统一在规定时间内 调换。春品:2月15日-2月30日,夏品:5月15日-5月30日,秋品:8月15日-8月30日,冬品:11月15日-11月30日。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对意向书期内由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向甲方换取同金额的下季货品。换货比率控制在 % 以内。本条款“换货比率”是指调换下季货品金额与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的金额之比。

4、调换产品必须未经使用,未再加工,无损坏缺件,无污渍、吊牌齐全,否则甲方有

权拒绝调换。

注:特殊货品折扣另定。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促进销售、货畅其流,甲方有权随时跟踪乙方销售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

相关数据。

2、甲方根据季节提前举行产品订货会,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标准(款式、数量、金额)并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订货金额进行订货。

3、甲方将参照乙方合格订单执行订货产品的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订单根据甲方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调整;对于未列入订货会的后续开发的新款及延伸款由甲方商品管理部统筹安排,在甲方为乙方预留的比例内配发供应;对于追单产品,具体根据甲方的生产、销售、库存情况,由甲方统筹安排。

4、甲方可以向乙方无偿提供以下服务,服务方式、服务时间等具体内容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公司简介及相关资料;

3)提供一定数量时装画册,具体数量由甲方确定;

4)专业协助乙方设计橱窗展示、策划、协助进行促销;

5)为乙方的其它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新加盟客户需向甲方交纳加盟金 0 万元(不返还)。

2、店铺在经营地的一切营业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法令,依法纳税,并承担店铺运营期间的所有责任;如由甲方直接与商场签订意向书的商场专柜,但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商场与本意向书甲方签订的意向书中约定的属于本意向书甲方的责任。

3、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店铺设计方案,并由甲方指定的装潢公司为其进行形象装修,全部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区域专卖店(柜)内零售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在专卖店(柜)

内销售非服饰的任何商品,乙方另设专卖店(柜)须经甲方批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5、产品全国统一零售价,乙方的销售价格接受甲方全面管理,未经允许不可随意抬高或订低折扣销售。

6、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订货会并须向甲方交纳订货保证金,金额为乙方市场全年货品总需求金额的1%(不足伍万的按照伍万交纳,高于壹佰万的按照壹佰万交纳)。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双方达成共识的乙方货品需求金额足额、按时上货、乙方进货总金额(进货总金额等同于乙方执行订单货品金额、乙方补单金额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补充款与延伸款的配发金额之和,不含处理款及其它有明确规定不计入进货指标的款式)不小于乙方货品需求金额。甲方供货与乙方要求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

7、乙方开设经甲方授权的加盟店(柜)必须使用由甲方统一配备的终端管理软件,终端管理软件的维护费 元/年/套由乙方承担,购买终端管理软件的经销商平台费用 元/套、远程商店系统(pos) 元/套/店费用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终止合作后由甲方无偿收回终端管理软件。

8、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业务报表,包括进货、销售、库存等数据。销售数据每天录入甲方的远程商店bs系统(pos端)。

9、乙方在新店开业及经营过程中可向甲方申请督导支持与服务,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服务安排,督导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品牌及企业形象的行为,甲方品牌已正式注册,乙方有义务保护该品牌不受侵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凡仿冒“”服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经查实没收其所有物品并追究其责任。

11、对于甲方的任何调货要求,乙方应给予配合,否则所调货号的商品视为乙方买断。

12、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本意向书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本意向书、乙方报送给甲方的进销存情况、甲方的经营政策、业绩以及产品和形象资料等不为公众知晓的所有信息。

13、乙方还应遵守其他有关专卖店(柜)的管理规定。

第六章 质量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2、乙方若发现货品有外观上的质量问题,应于收货后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销售期内乙方若发现个别产品瑕疵,质量漏检等问题而影响正常销售,由甲方确认为甲方原因的则予调换。

4、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可协助给予修复半酌情收费。

第七章 货品运输

1、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为 ,收货地点及收货人。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代为托运,所有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在甲方为发给乙方的货物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一切货品的丢失或损坏风险即转移于乙方,运输途中如出现货损、少货时,乙方自行向运输部门(保险公司)索赔,如因保险不足而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要求甲方按吊牌价的折进行保险。

3、甲方为发给乙方的货物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乙方提取甲方配发的货品时,必须检查货品外包装有无损坏,并对每箱货品进行核重有无误差,如有损坏或误差,应拒绝提货,或者在货运公司(保险公司)承诺对损坏、少货等情况负责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清点验货;在包装无破损,重量无误差的情况下,乙方方可提货。开箱前将《到货确认单》上的内容(包括到货件数,金额及公斤数量等)填写完整、清楚,并即时传真至甲方(每到一批货都必须填写到货确认单),等甲方确认回传后,方可开箱验货。对于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的货损、少货现象的投诉,甲方不予受理。

第八章 意向书终止及违约责任

1、意向书期满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意向书终止的,乙方应在意向书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将所有专卖店(柜)内设置的甲方商标标识、专用道具以及宣传促销品予以拆除(甲方凭照片验收),所有库存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消化完所有库存后可向甲方申请结算帐户余款(消化方式须经甲方批准,否则按违约处理)。

2、为了全国市场经营的规范和管理,特对本意向书第五章第四条款及第五章第五条款

内容作如下规定:

第九章 其他

1、为保证意向书的正常履行,乙方必须应准备充足的货品资金,以保证甲方针对乙方市场订、配货方案中的货品及乙方补单货品的正常配发;如果乙方未能足额、及时上货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为取消乙方进货预备所带来的其他损失。

2、本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或签字后生效。

3、意向书未尽事宜或产生纠纷,双方另行商议,如商议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特别约定:1、乙方承诺如实向甲方申报手头经营的品牌和这些品牌的经营情况;并保证放弃甲方认为需要放弃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与竞争的品牌。

2、如乙方入驻当地商场,乙方承诺不会向任何商场作“不到该地区其它商场设立专柜或开设专卖店”的承诺。

3、本意向书和授权书店铺所在区域的市场资源属于甲方,甲方在乙方不能严格按照意向书附件一的约定对市场进行拓展(整改)时或可根据甲方需要,可让第三方或甲方自营开设专卖店或柜,乙方不得干涉。

5、本意向书签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所有意向书附件及今后有关本意向书的后续补充协议与本意向书一并使用,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意向书相关条款若与意向书附件内容有所差别的,以意向书附件内容为准。

7、相关附件:(一)乙方拓展(整改)计划

(二)授权书

(三)其他甲乙双方认定的意向书附件

以下无正文,为意向书双方签字盖章页。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五

甲方:

一.授权特约经销地点及面积

甲方授权乙方省市以专卖店形式特约经销甲方注册并拥有专利商标权“卓依尔”女装品牌时,其专卖店(专卖柜)面积为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且乙方具有独立使用权。

二.特约经销品牌加盟金、履约保证金、及首批货款

1、乙方在取得甲方授权经销卓依尔女装品牌时,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品牌履约保

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首批货款人民币50000元整。

2、意向书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将乙方保证金转为货款;意向书期未满乙方单方终止意向书,

品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供货管理

通常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参加一年两次或三次的订货会,甲方负责提供定货会所需的资料和组织新货介绍,乙方必须在此规定内下妥定单。

四.形象店及形象专柜要求

甲方要求卓依尔专卖店或专柜的形象装修必须统一按甲方设计的形象进行装修,

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统一的全国零售价

甲方实行卓依尔女装全国统一管理、统一零售价、统一形象、统一销售策划。

六.供货及调货率、调换货期限

1.甲方对全国所有加盟商实行按零售价的3.8折(不含税价)供货给乙方。

2.新店开业,若首批货品由甲方全部配发,乙方可享受100%调换货率,追补换货率或订货换货率为20%。调换货期限为30天,经过审核换货率可根据书面申请进行调整。过期不予调换(注:以收发货日期为准)。乙方可自行挑货,或者授权甲方配货。

3.所有调换货品须无损坏,无污渍,所有附件齐全,吊牌吊粒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当季货不可跨季调换(即春夏货品不可调秋冬货品,秋冬货品也不可调换春夏货品)。所有调换货品只能以货换货,不可以退只可以换,更不可以退回货品将货款变为现金兑现。若退货品不调换其他款式或乙方认为无其他款合适调换,则甲方视乙方放弃调换货率,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寄回货品原路退回给乙方,且视为换货率结束。

4.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验收后如有质量问题,请当天以电话联系,且以书面传真给甲方详细款号、颜色、数量,必须在一周内将乙方认为有质量问题的货品返回甲方,若确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100%的调换。

5.乙方首批配货须按甲方当季货品样板齐色、齐码配齐所有品种,最低首批配货总额不少于折后价叁万元人民币。注(首批货款必须于发货前全部到达甲方帐号,否则不予发货)。

6.甲方同意乙方在原零售价格上调30%进行销售。

7.在乙方承担不了商场做活动的情况下,甲方会根据商场所提供的活动函进行让利,让利幅度为10%-15%。

8.甲方会在每个季季底做出适合的活动做为扶持,例如“压款代销”方案。

七.付款方式

1.现金付款,款到发货。

2.转帐付款,款到发货。

八.提货及运输方式及费用

1.甲方可代乙方发货,运输方式可由乙方自行选择,费用由乙方承担。

2.凡乙方所发货品必须进行全额保险,否则由此而发生货物遗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提货时须现场过磅,验明数量、重量、箱是否完好,若发现不够重量与数量,须在领货时办理证明手续并由运输部门出据证明,以便向运输公司索赔。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与支持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手提购物袋、装修设计图、产品目录、本品牌专业画册和导购指南等文件及物品。

2.甲方以成本价提供的物品:特约经销牌、品牌标识、标准字、衣架、裙架、裤架、灯片、海报、模特布身、广告片等以及乙方要求代购物品。

十.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品牌履约保证金,以作违约处罚并自动解除此意向书,甲方立即停止给乙方供货,所导致损失由乙方负责。

1.此意向书签约并交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上货时间可根据商场的装修情况而订上货时间。如乙方未能按此要求时间向甲方进货,又未书面申请说明正当理由,品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2.乙方没有在双方约定的卓依尔专卖店或商场专柜销售,擅自改变经营场所未给甲方通知的。

3.自动仿制卓依尔款式自行生产并销售的。

4.在卓依尔专卖店中夹杂其它品牌服装销售者。

5.通过不正当渠道收购假冒卓依尔品牌服饰进行销售者。

6.连续60天不进货又不申报原因者。

7.乙方平均每月进货不足贰万元者或连续六个月进货不足十万元者,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区域开设新加盟商。平均每月拿货额不足1.2万元,甲方将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补足每月进货额1.2万元,如乙方不予整改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没收品牌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在指定时间撤除甲方所有形象。

十一.意向书续约

1.意向书期满,乙方须续约者,需提前30天办理手续。

2.意向书期满,乙方不再续约,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甲方将保证金转为货款使用。期满后需带齐甲方法定证件(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拆掉原卓依尔专卖店或专卖柜标志后办理意向书终止手续。

十二.意向书期限壹年

意向书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签约地点

深圳市甲方公司办公室

十四.异议处理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意向书达不成共识任何一方可提请深圳市经济仲裁委员

会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规定。

十六.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签定意向书之日即付品牌履约金,意向书即生效。

十八.签约时间年月日签此意向书。

十九.本意向书的解释权属深圳市卓依尔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

经办人:法定代表:

工商银行帐号:

户名:经办人:

农业银行卡号:

户名:负责人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卡号:

户名:地址: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六

意向书编号:

甲方: (游乐园加盟总部)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游乐园加盟者)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游乐园经营形式游乐园加盟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意向书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游乐园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意向书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游乐园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游乐园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游乐园加盟店铺的经营由游乐园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游乐园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游乐园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公司的游乐园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照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可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2.如游乐园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游乐园的给予

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总部给予游乐园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游乐园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游乐园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的场所使用本意向书中总部同意游乐园加盟店使用的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

3.游乐园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游乐园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意向书终止或解除后,原游乐园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总部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游乐园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游乐园加盟店。

2.在意向书期内,游乐园加盟店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3)游乐园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选择

1.游乐园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游乐园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游乐园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游乐园加盟店。

4.第二条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游乐园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 店址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游乐园加盟店希望在规定区域内变更门店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的理由可以成立,将会及时作出答复,并有义务对选择新店店址进行商圈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游乐园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游乐园加盟店除第七条第一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以下称追加建店)时,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游乐园意向书。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游乐园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游乐园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游乐园意向书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游乐园加盟金。

4.前款游乐园加盟金包括公司游乐园意向书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游乐园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游乐园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游乐园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游乐园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意向书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游乐园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游乐园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游乐园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游乐园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游乐园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游乐园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游乐园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游乐园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指导。

7.游乐园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游乐园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游乐园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游乐园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游乐园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 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游乐园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 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游乐园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修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游乐园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修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游乐园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修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游乐园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游乐园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游乐园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游乐园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游乐园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8.游乐园加盟店同意向“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采购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游乐园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游乐园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游乐园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游乐园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游乐园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意向书书,缔结长期交易意向书。

第十六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游乐园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游乐园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游乐园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游乐园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游乐园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游乐园加盟金

1.游乐园加盟店于签订意向书的同时向总部支付游乐园加盟金元。

2.游乐园加盟金中, 元为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 元

用于为游乐园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游乐园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游乐园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不论是本意向书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游乐园加盟金。

第十八条 保证金

店须在本意向书签约时向总部预交 元的保证金。

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游乐园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例)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游乐园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年后归还剩余的保证金。

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游乐园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 游乐园金

1.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

格,游乐园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 (比例)金额的游乐园金。

2.前项“年毛利额 ”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

回扣金指本意向书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游乐园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3.“年销售总额”指 月 日至下一年 月 日期间,游乐园加盟店在本合

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加上游乐园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4.根据各年度 月 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游乐园金。

5.总部按每月毛利额 (比例)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 日前向游乐园加盟店索要每月的游乐园金。游乐园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6.按上述第4款计算的年游乐园金同第5款计算的每月支付的游乐园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 广告宣传分担金

游乐园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 拖欠损失金

游乐园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游乐园加盟金、游乐园加盟保证金、游乐园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天加付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 回扣

1.至每年 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游乐园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游乐园加盟店。

2.游乐园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游乐园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个月内归还给游乐园加盟店。

4.游乐园加盟店在 月 日至下一年 月 日的意向书执行期间而终止意向书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游乐园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游乐园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游乐园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游乐园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1.游乐园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游乐园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3.游乐园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 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游乐园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游乐园加盟店的经营状况,游乐园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游乐园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游乐园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 盘点

1.游乐园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游乐园加盟店盘总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时,要随时通告游乐园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1.游乐园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游乐园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游乐园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游乐园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以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游乐园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专心营业义务

1.游乐园加盟店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游乐园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游乐园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一周 天制,休息日为 。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小时以上 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游乐园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游乐园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游乐园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游乐园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游乐园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游乐园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游乐园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游乐园加盟店,游乐园加盟店须负责保存,意向书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 禁止毁誉义务

游乐园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游乐园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游乐园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 纠纷报告义务

1.游乐园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游乐园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游乐园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游乐园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 意向书期限

1.本意向书的期限为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年。意向书期满前 个月,经总部同游乐园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意向书。

2.前款的意向书更新,在本意向书期满前经总部和游乐园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游乐园意向书书后成立。更新意向书为本意向书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意向书。但游乐园加盟店无需支付游乐园意向书书规定的游乐园加盟金,本意向书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意向书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游乐园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 意向书的解除

1.游乐园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游乐园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游乐园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意向书:

(1)游乐园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游乐园加盟店按本意向书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游乐园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游乐园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游乐园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游乐园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意向书规定的义务。

2.游乐园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意向书:

(2)债权者开始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收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游乐园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游乐园加盟店店主或游乐园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游乐园加盟店店主或游乐园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3)游乐园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游乐园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游乐园加盟店终止营业;

(16)游乐园加盟店在签订本意向书 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游乐园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定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游乐园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意向书: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给游乐园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意向书或不履行本意向书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游乐园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意向书: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游乐园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游乐园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游乐园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游乐园事业;

(5)游乐园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游乐园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游乐园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游乐园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意向书。此时总部收取 (比例)的保证金,剩余的保证金在游乐园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年后归还。

2.游乐园加盟店提前 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游乐园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意向书在游乐园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游乐园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1.不论意向书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意向书一旦终止,游乐园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游乐园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游乐园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游乐园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 禁止竞争

1.游乐园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公司游乐园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1.不论任何理由,本意向书终止时,游乐园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意向书终止时,除本意向书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游乐园加盟店在本意向书终止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游乐园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游乐园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游乐园加盟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游乐园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游乐园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游乐园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3.如游乐园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游乐园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 名义责任

1.游乐园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游乐园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本意向书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但应在碰到上述不可抗力后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证明责任。

第四十一条 保证

1.游乐园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游乐园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意向书。

2.如遇上述情况,游乐园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 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意向书终止时,如游乐园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及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游乐园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意向书存在与否,须向游乐园加盟店赔偿损失。

2.游乐园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意向书时,游乐园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游乐园金额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游乐园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意向书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意向书等行为造成事实上意向书不能继续时,游乐园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游乐园金额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意向书剩余期限不足 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游乐园金的月平均数计。

5.游乐园加盟店违反意向书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意向书的场合,游乐园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意向书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意向书。

第四十五条 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游乐园加盟店连带承担游乐园加盟店在本意向书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 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游乐园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游乐园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意向书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意向书前,总部要向游乐园加盟店详细说明游乐园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意向书内容,要获得游乐园加盟店的充分理解。游乐园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游乐园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九条 协商

对本意向书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意向书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月 日 月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服饰品牌加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合作区域及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为“***”服饰的加盟商,授权内容及区域以授权书为准,有效期以

本意向书和授权书中先到者为准。授权书为本意向书附件,是本意向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服饰,乙方在***专卖店(柜)内零售***服饰。

第二章经营期限

1、经营期限即本意向书有效期为二年。自年月日到年月

日止。

2、本意向书期满,乙方如欲续约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于本意向书到期一个月前完成意向书续签,新的合作政策由甲方决定。在本意向书正常履行的情况下,乙方未有违约违规行为的,甲方可同意签订下一轮意向书。如乙方未按时申请续签意向书或甲方拒绝乙方续约的,本意向书期满时,双方合作关系终止。

第三章货品供应及调换货原则

1、甲方向乙方供货折扣为折(含税)。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对意向书期内由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向甲方换取同金额的同季货品。换货比率控制在以内。本条款“换货比率”是指调换当季货品金额与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的金额之比。四季产品本意向书期内所进货品统一在规定时间内调换。春品:2月15日-2月30日,夏品:5月15日-5月30日,秋品:8月15日-8月30日,冬品:11月15日-11月30日。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对意向书期内由甲方供应给乙方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向甲方换取同金额的下季货品。换货比率控制在%以内。本条款“换货比率”是指调换下季货品金额与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非买断的当季货品的金额之比。

4、调换产品必须未经使用,未再加工,无损坏缺件,无污渍、吊牌齐全,否则甲方有

权拒绝调换。

注:特殊货品折扣另定。

第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促进销售、货畅其流,甲方有权随时跟踪乙方销售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

相关数据。

2、甲方根据季节提前举行产品订货会,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标准(款式、数量、金额)并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订货金额进行订货。

3、甲方将参照乙方合格订单执行订货产品的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订单根据甲方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调整;对于未列入订货会的后续开发的新款及延伸款由甲方商品管理部统筹安排,在甲方为乙方预留的比例内配发供应;对于追单产品,具体根据甲方的生产、销售、库存情况,由甲方统筹安排。

4、甲方可以向乙方无偿提供以下服务,服务方式、服务时间等具体内容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公司简介及相关资料;

3)提供一定数量时装画册,具体数量由甲方确定;

4)专业协助乙方设计橱窗展示、策划、协助进行促销;

5)为乙方的其它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新加盟客户需向甲方交纳加盟金0万元(不返还)。

2、店铺在经营地的一切营业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法令,依法纳税,并承担店铺运营期间的所有责任;如由甲方直接与商场签订意向书的商场专柜,但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商场与本意向书甲方签订的意向书中约定的属于本意向书甲方的责任。

3、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店铺设计方案,并由甲方指定的装潢公司为其进行形象装修,全部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区域专卖店(柜)内零售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在专卖店(柜)

内销售非***服饰的任何商品,乙方另设专卖店(柜)须经甲方批准,并签订补充协议。

5、***产品全国统一零售价,乙方的销售价格接受甲方全面管理,未经允许不可随意抬高或订低折扣销售。

6、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订货会并须向甲方交纳订货保证金,金额为乙方市场全年货品总需求金额的1%(不足伍万的按照伍万交纳,高于壹佰万的按照壹佰万交纳)。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双方达成共识的乙方货品需求金额足额、按时上货、乙方进货总金额(进货总金额等同于乙方执行订单货品金额、乙方补单金额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补充款与延伸款的配发金额之和,不含处理款及其它有明确规定不计入进货指标的款式)不小于乙方货品需求金额。甲方供货与乙方要求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

7、乙方开设经甲方授权的加盟店(柜)必须使用由甲方统一配备的终端管理软件,终端管理软件的维护费元/年/套由乙方承担,购买终端管理软件的经销商平台费用元/套、远程商店系统(pos)元/套/店费用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终止合作后由甲方无偿收回终端管理软件。

8、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业务报表,包括进货、销售、库存等数据。销售数据每天录入甲方的远程商店bs系统(pos端)。

9、乙方在新店开业及经营过程中可向甲方申请督导支持与服务,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服务安排,督导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品牌及企业形象的行为,甲方品牌已正式注册,乙方有义务保护该品牌不受侵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凡仿冒“***”服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经查实没收其所有物品并追究其责任。

11、对于甲方的任何调货要求,乙方应给予配合,否则所调货号的商品视为乙方买断。

12、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本意向书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本意向书、乙方报送给甲方的进销存情况、甲方的经营政策、业绩以及产品和形象资料等不为公众知晓的所有信息。

13、乙方还应遵守其他有关***专卖店(柜)的管理规定。

第六章质量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2、乙方若发现货品有外观上的质量问题,应于收货后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销售期内乙方若发现个别产品瑕疵,质量漏检等问题而影响正常销售,由甲方确认为甲方原因的则予调换。

4、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可协助给予修复半酌情收费。

第七章货品运输

1、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为,收货地点及收货人。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代为托运,所有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在甲方为发给乙方的货物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一切货品的丢失或损坏风险即转移于乙方,运输途中如出现货损、少货时,乙方自行向运输部门(保险公司)索赔,如因保险不足而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要求甲方按吊牌价的折进行保险。

3、甲方为发给乙方的货物办理完托运手续后,乙方提取甲方配发的货品时,必须检查货品外包装有无损坏,并对每箱货品进行核重有无误差,如有损坏或误差,应拒绝提货,或者在货运公司(保险公司)承诺对损坏、少货等情况负责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清点验货;在包装无破损,重量无误差的情况下,乙方方可提货。开箱前将《到货确认单》上的内容(包括到货件数,金额及公斤数量等)填写完整、清楚,并即时传真至甲方(每到一批货都必须填写到货确认单),等甲方确认回传后,方可开箱验货。对于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的货损、少货现象的投诉,甲方不予受理。

第八章意向书终止及违约责任

1、意向书期满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意向书终止的,乙方应在意向书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将所有专卖店(柜)内设置的甲方商标标识、专用道具以及宣传促销品予以拆除(甲方凭照片验收),所有库存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消化完所有库存后可向甲方申请结算帐户余款(消化方式须经甲方批准,否则按违约处理)。

内容作如下规定:

第九章其他

1、为保证意向书的正常履行,乙方必须应准备充足的货品资金,以保证甲方针对乙方市场订、配货方案中的货品及乙方补单货品的正常配发;如果乙方未能足额、及时上货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为取消乙方进货预备所带来的其他损失。

2、本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或签字后生效。

3、意向书未尽事宜或产生纠纷,双方另行商议,如商议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特别约定:1、乙方承诺如实向甲方申报手头经营的品牌和这些品牌的经营情况;并保证放弃甲方认为需要放弃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与***竞争的品牌。

2、如乙方入驻当地商场,乙方承诺不会向任何商场作“不到该地区其它商场设立专柜或开设专卖店”的承诺。

3、本意向书和授权书店铺所在区域的市场资源属于甲方,甲方在乙方不能严格按照意向书附件一的约定对市场进行拓展(整改)时或可根据甲方需要,可让第三方或甲方自营开设专卖店或柜,乙方不得干涉。

5、本意向书签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所有意向书附件及今后有关本意向书的后续补充协议与本意向书一并使用,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意向书相关条款若与意向书附件内容有所差别的,以意向书附件内容为准。

7、相关附件:(一)乙方拓展(整改)计划

(二)授权书

(三)其他甲乙双方认定的意向书附件

以下无正文,为意向书双方签字盖章页。

意向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八

甲方:x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下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费后,即取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交纳的代理费不予退返。

3、乙方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强化加盟店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加盟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经营地址是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或,如需签约后再确定具体店址,乙方在确定店址(店主)前须事先书面报请总部同意,以防店址布局重复。

3、乙方代理经营期限: 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品牌形象代言人;c、营运和促销方案;d、形象识别cis系统;e、企业文化和荣誉; 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h、店堂装修、场地布置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规经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仿冒、滥用甲方的注册商标,损坏甲方的形象

(4)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出现价格混乱,经公司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可将剩余货物按本合同退换货规定退回甲方,在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按原价收回。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区域垄断经营权

a、乙方须加盟后方具备代理资格,并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享有区域总代理的权利。

b、代理商正式确定后,乙方根据总部招商计划在其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商和”美颜教室”护肤用品专营店。

c、代理签约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今后所发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区域内加盟商进货均由代理商直接负责。

d、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加盟商,其业务由代理商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签约后总部在其区域发展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自行发展的加盟商,总部给予代理商管理费用壹万元。

2.价格监督权

在遵守总部价格规定前提下,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内分店产品、工具原料的供货价格协调管理,须执行价格统一原则,如有变动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营分店权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在不影响其他专营店商圈利益的前提下可自办”美颜教室”护肤用品专营店经营。

4区域招商权

乙方在遵循城市人口五万人开设一家,店与店保持1000米的原则下,乙方可发展加盟商,但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目的,须加强“美颜教室”护肤用品专营店市场的维护与管理,以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如需甲方协助完成相关技术培训及商品配送,需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成本费用。

5. 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6. 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乙方发展加盟店时,由甲方统一签订协议书(包括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以复印件,交予乙方备案)。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甲方须将发展的加盟商的个人资料移交给乙方备案。

8. 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运作情况,以利于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发展。

10 .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11 .在协议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为扶持代理商开展业务,前期扶持铺货(按统一进货价格)元产品。)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加盟商提供商品,代理商享受统一供货价的_____________折。

2、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或传真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理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为帮助加盟店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有计划、合理、针对性的调整产品结构,调换的具体方法为:1 、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代理商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为保障乙方更好的拓展其代理区域市场,前六个月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以后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协议约定代理费金额的30%,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双方解除本协议。除此以外不再计算其它损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3、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7、本协议签约地:北京市。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九

加盟一直让很多餐饮从业者又爱又恨,爱是因为这类商业模式的确可以挣到很多 快钱 ,品牌也能因此迅速扩张,恨是因为在此之后你就基本失去了对品牌的控制甚至管理权。那么你知道餐厅店加盟意向书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餐厅店加盟意向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甲方:陕西关中品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金水路

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陕西省西安市注册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

甲方现已建立并完善成型了用于餐饮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服务

体系——“陕西关中品道特许经营机构”。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识、经营管理标准、服务质量标准以及店铺装修标准、商品陈列方式等一系列与经营有关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现乙方自愿申请加盟“陕西关中品道特许经营机构”,并承诺遵守该体系的一系列经营规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加盟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共同遵照执行:

1、从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 区 路的范围内寻找合适开办“关中品道”加盟店的店址。甲方对乙方选择加盟店店址提供指导意见。

2、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该期限内,甲方承诺不再同意并协助第三方在上范围内选择加盟店店址。

3、本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加盟诚意金额 万元。

4、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开展对乙方选择的加盟店所处区域

进行前期市场调查、投资收益情况分析,以供乙方参考。

5、甲方完成上述调查后,若该区域各项调查指标基本符合甲方

开办特许经营加盟店的必备条件时,甲乙双方应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签订正式的特许经营合同

6、上述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乙方所交的加盟诚意金充抵第一年度特许权使用费(管理费)。

7、在上述调查完成后,若甲方根据自身确定的标准,认为乙方

不适合在该区域内开办“关中品道”加盟店,应书面通知乙方,本意向书在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期终止。

8、若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双方未能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双方

析费、店面评估费、差旅费)每次计三千元整。均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所交的加盟诚意金中予以相应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若给加盟诚意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支出的费用,则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9、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公司

乙方:

考虑甲方资金,客源,品牌及营销模式优势,同意与乙方当地资源合作,共同推广堂堂品牌,甲方提供技术、品牌支持,乙方提供当地优势地段、资金,按照国际惯例及经营习惯的基础上建立加盟合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乙双方明确加盟合作品牌是: 公司的“”。

包括:“”品牌及其图标、样式。(具体图标、样式附主合同)、

二、意向期限: 年。

三、意向费为: 元(正式合同签订后转入加盟费)。

四、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此次合作乙方需注入资金约 万元。

五、双方约定合作方式为第 种:

1、合资方式:甲方参预经营和管理,占股本 %,乙方占股本 %

2、合作方式:甲方不参预经营和管理,只负责前期开业以及初始企业搭建,乙方一次支付 万元,直至双方合作结束。如有约定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品牌。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自身“堂堂酒店式公寓”品牌的推广。包括网络媒体、纸质宣传、和各种形式的推广活动等。这些推广意在创造和提升该品牌的社会效果和潜在的经济效益。

2、在收到甲方提交符合条件的项目风险评定报告后,在没有任何法律障碍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二十个工作日内资金、人员到位。

3、甲方不定时对品牌在乙方的使用范围进行检查,以确保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正确使用堂堂品牌。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是具有合法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乙方必需对酒店行业无限热爱,为本地堂堂品牌推广不遗余力。

2、乙方负责落实店面选址信息,提供甲方客流、消费水平及对酒店住宿认知度的详细数据报告,甲方进行项目预算以及项目核定保证乙方资金安全。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与同业第三方合作。

4、加盟合作期间该项下所有资产涉及总公司及其他分公司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其它需要的抵押和担保。

5、乙方将作为当地甲方品牌的代言人。

八、特别申明:

1、甲方只认可专业机构以公文形式出具的文件所具备的效力,对任何个人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不予采信。

2、合作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有任何疑问,可以以电话、传真以及邮件的形式向乙方投诉。乙方将认真核实、严肃处理,以保证加盟合作事项的顺利进行。

九、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体条款以双方

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许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加入甲方所创建的“海燕饭店”加盟体系,为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

二、乙方在签定本意向时,确认自己的经营场地及经营能力基本符合甲方要求,并认可和接受甲方的经营模式、加盟条件,认同甲方连锁经营理念,自愿申请加盟。

三、为确保本意向的有效履行,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 20xx0元(大写)贰万元整,甲方在收到订金后按乙方进度派人员到乙方加盟店实地考察,做选址评估,考察评估合格后,加盟订金全额冲转到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加盟费里;考察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甲方所派人员的考察费,剩余费用用于再次考察或退还加盟者,余额不计息返还乙方。

四、在甲方对乙方考察评估过程中,甲乙双方应认真对待,如果甲方对乙方考察评估结果有误,导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将由甲方承担。如果由于乙方对甲方先期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有所保留,导致乙方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如果考察成功,由于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加盟,甲方将不计利息返还全部加盟订金给乙方。

六、如果考查成功,由于乙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不能加盟或不想加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付加盟定金,不予返还。

七、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其店址的确认后,应立即开始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完成后尽可能在和甲方签署正式的加盟合同时,出具其经营资格证明和其它甲方要求的证明文件。

八、乙方经甲方所派人员考察确认后,7日内必须到甲方所在地签订正式的加盟合同。逾期视为自动弃权,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交纳的加盟订金。

九、意向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共 天。逾期自行作废。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补充事项;

十二、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意向书共贰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签约地址: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十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星级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产品。

二、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所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 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配货押金按年销售返款达 元以上可退 元的标准,直至各级加盟店押金退完为止。

5.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 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十一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金水路

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陕西省西安市注册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号码为。

甲方现已建立并完善成型了用于餐饮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服务

体系——“陕西关中品道特许经营机构”。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识、经营管理标准、服务质量标准以及店铺装修标准、商品陈列方式等一系列与经营有关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现乙方自愿申请加盟“陕西关中品道特许经营机构”,并承诺遵守该体系的一系列经营规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加盟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共同遵照执行:

1、从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 区 路的范围内寻找合适开办“关中品道”加盟店的店址。甲方对乙方选择加盟店店址提供指导意见。

2、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该期限内,甲方承诺不再同意并协助第三方在上范围内选择加盟店店址。

3、本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加盟诚意金额 万元。

4、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开展对乙方选择的加盟店所处区域

进行前期市场调查、投资收益情况分析,以供乙方参考。

5、甲方完成上述调查后,若该区域各项调查指标基本符合甲方

开办特许经营加盟店的必备条件时,甲乙双方应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签订正式的特许经营合同。

6、上述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乙方所交的加盟诚意金充抵第一年度特许权使用费(管理费)。

7、在上述调查完成后,若甲方根据自身确定的标准,认为乙方

不适合在该区域内开办“关中品道”加盟店,应书面通知乙方,本意向书在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期终止。

8、若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双方未能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双方

析费、店面评估费、差旅费)每次计三千元整。均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所交的加盟诚意金中予以相应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若给加盟诚意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支出的费用,则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9、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意向书的法律关系篇十二

甲方:(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许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加入甲方所创建的“海燕饭店”加盟体系,为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

二、乙方在签定本意向时,确认自己的经营场地及经营能力基本符合甲方要求,并认可和接受甲方的经营模式、加盟条件,认同甲方连锁经营理念,自愿申请加盟。

三、为确保本意向的有效履行,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 20xx0元(大写)贰万元整,甲方在收到订金后按乙方进度派人员到乙方加盟店实地考察,做选址评估,考察评估合格后,加盟订金全额冲转到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加盟费里;考察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甲方所派人员的考察费,剩余费用用于再次考察或退还加盟者,余额不计息返还乙方。

四、在甲方对乙方考察评估过程中,甲乙双方应认真对待,如果甲方对乙方考察评估结果有误,导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将由甲方承担。如果由于乙方对甲方先期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有所保留,导致乙方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如果考察成功,由于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加盟,甲方将不计利息返还全部加盟订金给乙方。

六、如果考查成功,由于乙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不能加盟或不想加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付加盟定金,不予返还。

七、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其店址的确认后,应立即开始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完成后尽可能在和甲方签署正式的加盟合同时,出具其经营资格证明和其它甲方要求的证明文件。

八、乙方经甲方所派人员考察确认后,7日内必须到甲方所在地签订正式的加盟合同。逾期视为自动弃权,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交纳的加盟订金。

九、意向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共 天。逾期自行作废。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补充事项;

十二、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意向书共贰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签约地址: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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