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歌手签约合同范文(15篇)

热门歌手签约合同范文(15篇)

ID:4850550

时间:2023-10-19 20:26:27

上传者:纸韵 热门歌手签约合同范文(15篇)

承包合同不仅在项目开始前确定工程范围和支付方式,还规定了工程质量标准和交付时间。希望以下保密协议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使你们对保密协议有更全面的了解。

签约合同

甲方:住所:联系电话:乙方:住所: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致力于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资产配置规划和为有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整合融资解决方案。已成功与数十家活跃的xx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数十亿受托资金,设计与提供有竞争力的金融产品,为数十家融资方设计并完成实施融资解决方案。为机构和高净值财富人群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管理目标。

2、乙方:面向整个金融市场筛选优质产品,进行严格的产品品质控管及金融供应商合作制度。作为中国精英人士的全套财富管理方案的提供者,为客户提供包括财务诊断、理财规划、产品分析、市场追踪、财商教育等在内的高端私人定制理财服务。

第二条、合作原则。

1、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2、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3、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4、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共同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推动双方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5、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第三条、合作内容、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产品设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共同设计与开发金融产品。

2、财务咨询服务: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托的情况下,对乙方的产品进行分销。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情况下,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分销。

3、其他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在品牌推广、客户服务与调研、产品营销、人才培训等各个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合作机制。

1、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方及时向另一方提供产品设计、产品动态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

2、双方各自指定具体牵头机构,负责日常协调、传达、布置、xx、反馈和跟踪有关事宜。

第五条、附则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询顾问、代理人除外)。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法律效力均等。

4、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所商定事项仅作为双方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合同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年x月x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合同

乙方: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既与甲方建立起了合同约束关系。

在合同期内: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网络电话的通话服务,保证乙方的正常通话服务。

2.在通话服务出现故障时,如果是乙方硬件及网络故障,由乙方负责;如果是甲方的通讯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合理解释。

3.甲方负责乙方网络电话硬件设备的维修工作(维修标准执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的维修三包规定)。由于客户人为因素或操作不当造成产品损坏不在包换、保修范围之内,即包括以下情况:

(1)产品有明显的摔/碰、破损或断裂,机壳有明显拆卸痕迹的。

(2)电路有焊接痕迹或水侵、霉变造成设备损坏的。

(3)电源连接错误(包括使用非原装电源)的'。

(4)供电电压不正常造成的供电电源损坏的。

4.如因任何软硬件故障或网络设置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时,甲方均应在48小时之内上门维护(限_________地区)。如因乙方电脑或系统原因,双方协商另行酌情收费。

5.如因第三方或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使用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宽带网络电话产品,实行7天保换(人为故障、外观损坏除外);一年免费维修;三年有限保修的原则。

7.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详细话费清单或网上即时查询服务。

8.甲方有权利及义务向乙方通报乙方预存话费的使用情况及督促乙方及时预存话费。避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9.乙方须按规定向甲方指定的帐户内预存通话费,用于支付乙方端口月租费及通话产生的费用。

10.乙方的预存话费如果不足以支付乙方使用网络电话所产生的端口月租及通话费用时,甲方将终止通话服务。并及时通知乙方预存话费。

11.当乙方预存话费到帐后24小时内甲方将为乙方重新开通服务。

12.如因乙方原因中断服务的,自中断服务之日起,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为乙方保留网络电话号码及端口的期限为2个月。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填写客户资料(请详细填写)用户名称(姓名)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详细安装地址邮政编码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持证人姓名(个人用户)法人代表(公司用户)用户支付费用的方式银行卡支付()网上银行支付()银行电汇()银行托收()用户开具发票资料发票填写名称(单位/个人)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预存话费选择种类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受理单位填写甲方收款资料银行卡支付

演员签约合同

根据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围: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演员,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乙方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的所有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2、演艺活动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录音、舞台、演唱、剪彩、登台演出、模特等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______日起,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终止。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3、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岀版、各种演岀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7、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的演岀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按公司规定标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方式追加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注: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向乙方追究赔偿:

1)演岀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岀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岀者;

3)在演岀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4)在组织演岀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第五条违约责任:

间所有相关权利。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同,而不按违约处罚。

2、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公司,所有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3、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下,本合同可提前解除。

第七条其他条款:

1、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合约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工程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______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5、此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份。

6、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合同

魏鸿山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姓名: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1.2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二、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乙方参与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净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分配.

1、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2、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3、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签约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经纪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艺员)。

性别: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剩余7%由甲方支配,该7%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合同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雇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为单场拍摄,则约定为在甲方指定时间内)。

第二条工作内容:展会模特、礼仪小姐、服饰模特、摄影俱乐部模特和相关拍摄。

第三条工作方式:

2.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并决定拍摄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包括出外景)。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及时间安排,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服务内容。

第五条甲方对本次活动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并拥有照片及底片的著作权、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可以用于不危害乙方的商业活动。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将照片用于发表、参赛、宣传等用途。

第六条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拍摄工作。不能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随意离开,必需按甲方的拍摄要求工作。

第七条甲方不得对乙方有人身侵害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尊重模特的工作性质,不得对模特进行性骚扰。甲方不得在拍摄中污言秽语,与乙方谈论和拍摄无关的话题。

第八条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拍摄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的时间,场地及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必须在合同签定前48小时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报酬按天结算,在拍摄完毕的三日内支付给乙方,每天为人民币元,总计为人民币元。

3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由个人缴纳。

第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期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单发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应付未付款项或应。

交未提的成果以及应付的赔偿。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双方共同屡行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艺人签约合同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娱乐行业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经纪代理人为乙方进行系统的培训。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培训、演艺服务。

3、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网络直播、广告、电影、电视、演唱等双方约定的合作范围。

4、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合作范围条款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安排、实施、收益的获得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直播权、表演权、代言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行使经纪代理。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为乙方制定了整体规划并获得乙方认可的前提下,对本协议所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方面全权独立地进行有关安排、规划和实施,甲方对此具有最终决策权,并获得相应收益。

2、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3、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4、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5、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等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6、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提醒和建议。

7、本协议期间,当甲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优先首先服从甲方安排。

8、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要求乙方进行赔偿、直至解除合约。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4、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方案。

5、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协议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双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双方声誉。

8、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与甲方合作项目有关的直播,影像、照片、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

9、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直播、广告、电影、电视等权益收益以及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2、在合同期内,直播收益按甲方规定的提成比例分配。(详见附件)

3、商业经纪按甲方提成6%,乙方提成4%方式分配。

甲乙双方声明、承诺和保证其各自拥有完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双方已向对方披露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应当向对方披露的全部信息,且该等披露是真实准确而无遗漏的。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为期______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转让与修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3、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4、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终止合同

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违约

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如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双方损失,可根据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成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双方已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及地点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艺人签约合同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十、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x/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x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起点签约合同

第一条、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将签约作品的全球中文电子版权(含简体和繁体版权)授 权给乙方独家发表,进行签约作品的连载发布;同时将签约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汇编权 独家授权给乙方使用。即在全世界范围内,乙方有权将甲方作品除印刷纸质书版权之外,以 简体或繁体中文作为文字表达形式,以电子信息方式表现的产品形式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电 脑网络、电子 e 书、电子光盘、手机订阅、pda 等平台使用,乙方作为甲方唯一的版权代理 人,有权许可任何第三方行使上述权利而无须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稿酬由乙方直接收取。

乙 方许可第三方行使的期限不限于本协议的有效期以内。此外,乙方也可自己直接行使或与第 三方合作行使上述权利。行使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发布、电子光盘、电子书下载、手机 阅读、多媒体数码发布、影视制片、实体书刊出版等等。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签约作品系甲方独立创作,不存在侵害乙方或第三人著作权的情形, 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其作品内容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且作 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5) 泄露国家机密;

6) 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8)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如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作品违反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甲 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有权采用合作、委托、转让的方式授权第三方进行签约作品(电子版)的刊载 或经营。以合作、委托、转让方式发表该签约作品所得的稿酬,按照乙方与第三方协定的结 算方式和时间结算后付给甲方。合作和委托所得的收益甲方和乙方按照税后 5:5 分成,转让 所得的收益甲方和乙方按照税后 6:4 分成。

第四条、乙方应采取一定措施宣传签约作品,提高签约作品和甲方的知名度,促进签约作品 的销售。为宣传、促销甲方的签约作品,乙方可以将签约作品在报纸、杂志、互联网络等媒 体上进行签约作品部分章节的非盈利性刊载,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它费用。

第五条、乙方拥有对签约作品的 vip 章节审核的权利,vip 章节须经乙方的编辑人员审核通 过后才能正式进入乙方 vip 收费阅读专区,经审核暂未通过则需要按照编辑要求来修改后才 能进入。

签约作品如果达不到乙方网站所公开规定的.点击量等标准 (标准详见本网站有关 vip 申请注意事项) ,乙方有权推迟签约作品进入 vip 收费阅读专区,如果作品内容质量下降,有 随意或者敷衍的倾向,造成读者点击率急速下降,乙方将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否则乙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本合约。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内容的完整性,且不得在作品未全部正常完成的中途撤消该 授权。签约作品完全正式发布后,订阅数连续六个月平均章节订阅数低于 50 人次,则甲方可 以向乙方申请放弃本作品所有稿酬,并取消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不得以自己或第三人之名义,也不得许可他人以与本协议相 同或相类似的方式发表、发行、编辑、出版相同或相类似签约作品。

第八条、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各项条款,因此导致对方的权益受损时,除本协议 对违约处罚方式已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授权标的物遭受第三方侵害时,若一方采取法律等行动维护 一方或双方的权益,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供了相关侵 权证明, 乙方则负责相关费用; 任何一方所获得的侵权赔偿, 在扣除乙方花费的相关费用后, 甲方得百分之三十,乙方得百分之七十。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签约作品的交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1、甲方应在签约前,向乙方提交作品大纲,并基本按照大纲进行创作,直至签约作品结稿。

甲方已公开发表过的签约作品章节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

2、甲方依照乙方指定的时间、发布渠道进行作品发布,并承诺每月累计发布稿件字数不低于 三万字。除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事先通知并获得乙方同意外,甲方未按量提供书稿所造成的 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签约稿件的作品字数计算以玄幻 vip 作品上传页面上统计工具计算的字数为准。

4、 如因网络及服务器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外而造成的乙方无法及时发布签约作品, 乙 方应采取紧急手段,保证作品的继续发布。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的稿酬约定如下:

1、 签约作品由乙方在乙方网站上对乙方网站的 vip 会员进行连载发布。

签约作品稿酬根据乙 方网站 vip 付费会员所产生的每章节订阅次数进行结算。

2、签约作品电子版稿酬使用销售比例分成。乙方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定价,每千字(每章节取 整千字数,不足千字不计入稿酬计算范围)文章节内容稿酬为:定价价格/千字/×用户订阅 次数×销售分成比例,甲方作品销售分成比例为税后 50%。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的稿酬支付方式约定如下:

1、 乙方必须按合约规定根据签约作品的销售情况及时付给甲方稿酬, 并为甲方提供随时查询 其收入的必要条件。乙方提供给甲方查询的数据必须真实有效。签约作品的单章订阅数,以 乙方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甲方可在相关网站网页进行查询,不另行通告。

2、 签约作品发布后, 乙方必须在下一个月的 5 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签约作品上个月的订 阅数结算,统计出具体稿酬金额,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网站上查询。

3、当甲方的稿酬累计金额超过 100 元,则乙方在每个月 15 日前,将截止上月甲方的稿酬汇 入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汇款时间为准)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从甲方稿酬中代扣应缴税 款,汇款费用亦由甲方承担,自汇出稿费中扣除。

乙方网站提供查询销售之功能,对已汇款 项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 乙方有以包括但不限于书籍、 漫画、 影视、 广播、 有声读物、 游戏等载体形式出版签约作品之中外文版本的优先权;以及包括但不限于以玩具为载体的衍 生产品开发和销售的优先权,并可在国内外发行。

若甲方拟将本条款所述之权利授予任何第 三人,则应事先获得乙方放弃该等优先权的书面确认后,甲方方可进行该等授权。

乙方接甲 方通知后应在两周内给予答复,若两周内未答复,甲方可视作乙方同意而进行该等授权。

第十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 该签约作品著作若被任何第三人选载、 连载, 或被改编成广播、 影视作品、游戏、动漫等形式,必须事先经双方同意。若是乙方与第三方达成该项协议,则 所得报酬甲方得 50%,乙方得 50%。若由甲方与第三方达成该项协议,则所得报酬均为甲方 个人所得。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谋取不当利益。因为对方的行为,使另一方遭 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该损失。

第十六条、 本协议的订立、 效力、 解释、 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 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 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在协议执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法律 要求或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 议有关条款的履行,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 议、免除履行本协议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不经通知无故三月以上不上传,乙方有权请写手把授权文章补充完 整,而所有电子版及实体版版权均归乙方所有,所得报酬也均归乙方,甲方作为违约补偿无 权索要全本书所得。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间自签约作品完成之日起五年止。

协议有效期满前的两个月内, 如果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协议关系,则协议效力在期满后自动延长三年。

? 第十九条、本条中的“签约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完全写完,包括作品的正传、前传、 后传及相关主角人物的后续发展作品。签约作品完成时双方应以书面确认。

第二十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予以转让。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签约日起自动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没给钱就不要紧了,废纸一张呵呵。他约束不了你什么的。合同上无非写着违约不退押金之类的,没什么。

如果你已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根据《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的规定,将视你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包括签署民...

艺人签约合同

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邢台天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

1.2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

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第二年全年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保底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

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6.3乙方按6.2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

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歌手协议

甲方:

办公住址:

公司电话: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第一条 合约范围: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歌手,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2、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第二条 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约终止。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

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 合约期内,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 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 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6、 甲方有义务定期每月向乙方公布由于本合约合作所产生的全部资金收支状况。并以月为单位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 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 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 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作为歌手,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 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 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 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 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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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签约合同

甲方:

乙方:

一、主播和________文化达成线上签约协议后,公会须履行以下职责:

1、对主播进行关于玩越野合作平台功能的基本培训。

2、为主播挖掘平台上的推广渠道。

3、与主播充分沟通并制定基本的直播规划。

当六野文化未履行以上职责,主播应与六野文化充分沟通,并有权终止自己的直播。

二、主播在签约期内,须履行以下义务:

1、保证稳定的直播时间。

2、保持和六野文化的密切沟通。

3、积极配合公会的培训和推广活动。

4、不得去非玩越野合作平台的其他直播平台上进行视频表演。

5、不得用签约直播号或个人小号去非玩越野合作娱乐的视频模板进行表演。

当以上义务未履行时,六野文化有权冻结主播视频直播间。

当4,5条发生时,六野文化有权找官方报备撤销主播非法申请的直播间、玩越野合作平台上的其他视频模板。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完成之时,乙方可得当次线下活动酬劳______-______元,按当次活动目的地及时间定价,按日结算。

2.甲方须通过银行将本协议规定之有关款项电汇至——乙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名称:

乙方账号:

四、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合同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3、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5、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如一方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艺人签约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 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 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十、 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 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x/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x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艺人签约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章)

经 办 人: 签 约 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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