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案例13篇)

2023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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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06:41:56

上传者:ZS文王 2023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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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整治推进工作总结

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201x年至2020年州政府办公室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以便指导和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一)201x年9月州政府办公室批转了《海北州201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重点任务“加强城镇扬尘监管”中明确了按“5个100%”控制扬尘的目标。

(二)201x年州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强化城镇垃圾和扬尘管理”中明确要求“重点治理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建筑渣土车造成的扬尘污染;加快构建与城镇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优先安排环卫设施建设改造资金,配足环卫作业车辆等专用设备,切实改善环卫工人作业条件,逐步推行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

(三)2020年年初州政府即将批转的《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中明确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制度,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同时规定“依法严厉查处随意撒漏和倾倒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的行为”。

(四)201x年3月份州住建局向四县住建局印发了《海北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2020年1月12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住建局、四县城管队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规范文明施工的通知》。该《通知》对州、县住建局、四县城管队、州、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渣土运输单位等各自的职责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就工地围挡建设、工地进出口及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配置、奖惩作业措施、垃圾及渣土处置等做了具体规定。

(六)201x年3月份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

(七)201x年3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的意见》,该《意见》第三项“文明施工管理”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三十)条对施工现场控制扬尘做了具体规定。

(八)201x年、201x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北建〔201x〕102号)、(北建〔201x〕105号)春季复工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通报文件,对施工单位“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绿色施工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内容”,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九)2020年1月23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就渣土运输车辆类型、密闭运输、渣土车辆进出工地监管、车辆冲洗、安全运输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十)2020年3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治理工作的通知》。

(十一)2020年3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四县住建局印发了(北建〔2020〕63号)《海北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北建〔2020〕71号)《海北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两个方案中明确了施工单位及时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运输车辆清洗等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落实好普查工作人员,在区镇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全镇的污染源情况,综合分析污染源的分布、组成,全面掌握环境现状,为科学进行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1、优化产业结构,控制污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严把审批核准关,提高新建项目的准入标准,新上项目及设备的技术水平和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上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科技创新,发展低污染、低能耗的生产技改。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对列入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相关产品目录的淘汰产品的产能,综合运用环保、土地、价格、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严格监控建材、金属表面处理、家具制造、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等污染行业,国土、规划、安监、消防、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各村(居)要加强监管土地出租出让情况,增加设定出租出让条件,严格控制污染项目的盲目投资。在外部电力供应能基本满足我镇企业需求的情况下,按照区统一部署,适时关闭西达电厂。

4、加强污水处理工作。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2008年动工兴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筹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实现碧江、西海、桃村等村(居)的污水统一收集处理。逐步完善规划建设村级生活污水市政管网。

5、加大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处理力度。家具、印刷等行业企业的漆、洗版等高浓度有机废水,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企业不得自行排放。

6、加大执法力度。全力配合区环境监察、大队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7、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发展集约花卉种殖业,严格控制新上禽畜养殖项目,规范发展(管理)现有养殖业,继续清理整改高污染的养殖产业。

1、切实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2008年5月底前清理顺德水道水源保护区内共8家无证照饮食店档。这项工作由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城建办配合,三洪奇、黄龙、西海等村(居)要全力协助,农办、水利所要做好清理后周边堤围及鱼塘恢复整治工作。日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及水利会要对所辖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滩涂地及水利控制用地从严管理,杜绝设置与水源保护有冲突的项目。

2、加强对污染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提请区府对我镇宏发、美加顺、全业、中联等沙砖厂,以及嘉利木业、口口福食品、细江泡沫、兆业燃料、宏基金属线材有限公司等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未能治理达标的企业报请区政府强制关停。这项工作由城建办负责跟进,各有关村(居)配合。

3、大力整治废品收购行业。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无证照经营废品收购站点的清理,以及对有证照站点的规范化整改。这项工作由综治办负责,行政执法、工商、公安、消防、供电、供水等部门配合。

扶余市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33。

28。

号),为了维护全市生态安全格局,切实加强保护与监管,保障生态系统功能,积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从现在起到。

2017。

9

月底,各相关部门、水源地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和矿区企业对本辖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矿区开展全面的检查,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污染、损害和破坏问题,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格局。

“三区”生态环境污染破坏问题得到有效扼制,违法排污、开采破坏、人为干扰等问题得到有效禁止,违章建筑等得到有效拆除或迁移。明显恢复“三区”生态环境,提高“三区”生态系统功能。提升“三区”生态环境质量,使生态优势更加突出,绿色底蕴更加厚实,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坚持。

“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重在修复、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着重从以下七个方面查找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重点整治生产区和生活区逐步扩大,侵占自然保护区,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的植被破坏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违规采伐问题,违规开垦、养殖等行为侵占保护区森林、草原和湿地问题,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植被的破坏问题。重点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行为;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单位是否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是否达标;保护区周边是否有污染物直排等情况。重点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建筑物,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合规履行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检查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划、土地管理、生态准入等要求。重点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人类活动频繁、侵占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破坏生态系统等问题,旅游设施是否具有庇护野生动植物功能,重点整治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挖沙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生产生活行为。是否编制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安全保障规划。在城镇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陆域边界是否设置防护网,在城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陆域边界是否设置界桩、界碑或警示标志,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检查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整治保护区周边对饮用水源水质有直接影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确保饮用水安全。是否定期巡查和监测水质。重点检查“三区”内资源开发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核实资源开发过程中是否超限、超域、超额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资源开发等问题,开采、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检查

“三区”所在地责任部门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严格履行生态准入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环评等行政审批制度,督促建设项目落实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等工作措施是否到位等。

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部门职责,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本行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作为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将负责具体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有针对性的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协同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破现有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的束缚,组织落实区域内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各项综合整治任务,使综合整治任务真正落实到底。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和矿区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行业职责对“三区”开展全面检查,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全面开展自查和“三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调查保护对象特征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综合整治建议和技术路径。市环保局根据专项检查和综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专题进行研究,制定总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整改方案要上报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审查。市环保局依据整改方案,逐一制定整改实施计划,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集中整改。先期重点解决对“三区”的污染破坏问题,停止污染破坏行为,限期解决违法排污、开采破坏、人为干扰等问题,拆除、迁移违章建筑物;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修复,着重解决自然植被恢复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后,起草整治情况总结报告,报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审定后,报省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并提出验收申请。要逐区逐域进行全面排查,查明问题现状,列出问题清单,科学分析问题成因,形成自查报告。按照

“谁违规、谁整改、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直接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治理。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通报一批;对整改工作责任不清、进展缓慢的挂牌督办一批;对严重损害生态、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的典型违法案例处置一批。

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司法部门先期介入,对发现的生态损害、环境污染等问题,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限期恢复或赔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坚持源头预防,严格落实现有的法律法规。二是完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重点区域执法监管。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制定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对逾期未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或整治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警示教育,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公众参与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集安市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6。

33。

2016。

16。

号)相关要求,确保我市自然保护区、矿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危废场地、辐射场地(以下简称“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集安兴达选矿公司双兴石墨矿区、集安霸王潮国家级湿地公园、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集安市佳信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危废场地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2016。

6

10。

日至。

2017。

9

月底,全面完成“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污染、损害和破坏问题,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有效维护全市生态安全。

坚持。

“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重在修复、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着重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

重点整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逐步扩大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的植被破坏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违规采伐问题,违规开垦、养殖等行为破坏保护区森林、植被和湿地问题。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行为,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单位是否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是否达标。自然保护区周边是否有污染物直排情况。重点清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建筑物,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合规履行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检查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划、土地管理、生态准入等要求。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人类活动频繁、侵占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破坏生态系统等问题,旅游设施是否具有庇护野生动植物功能,重点整治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挖砂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生产生活行为。重点检查

“三区、两园、两场地”内资源开发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核实资源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超限、超域、超额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资源开发,如生态经济沟养殖等问题,开采、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检查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整治保护区周边对饮用水源水质有直接影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重点检查矿区的环评审批与验收手续,范围界限与土地权属问题,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实施以及有关部门对其监管职责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湿地公园内及周边人为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检查湿地公园周边人为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整治并清理湿地公园周边的污染源,坚决杜绝未经审批擅自进入湿地公园进行资源开发、开采等活动。重点检查危废场地项目环评审批与验收手续,危废的监管执行情况,许可证有效期,设施、制度、标准、标志是否完好齐全,等级制度、管理计划、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管理问题。重点检查

“三区、两园、两场地”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严格履行生态准入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环评等行政审批制度,督促建设项目落实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等工作措施是否到位等。

各相关部门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单元,是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统筹部署,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要组织相关科室,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协同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打破现有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的束缚,具体组织落实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各项综合整治任务。为顺利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汇总和总结材料上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部门职责,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立项、技术措施、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类生态保护专项资金要重点向

“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修复、污染治理、拆除搬迁等整改项目倾斜。

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开展自查。

市政府根据专项检查和综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专题进行研究,制定总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分区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停止湿地公园内及周边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对于湿地公园内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与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恢复原状。检查危废场地以及矿区的审批手续和各项许可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整治、清理、关停或迁移对周围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污染源,对危废场地及矿区周边生态植被破坏进行恢复。整改方案经通化市政府批准后,报省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

“三区、两园、两场地”的污染破坏问题,停止污染破坏行为,限期解决违法排污、开采破坏、人为干扰等问题,拆除、迁移违章建筑物;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修复,着重解决自然植被恢复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后,起草整治情况总结报告,报集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验收申请。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部署,逐一进行排查,全面梳理

201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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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自查和综合评价情况,按照

“谁违规、谁整改、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直接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治理,组织各整改单位全面落实生态修复、污染治理、违建拆除等方面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查,对相关责任部门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通报一批;整改工作责任不清、进展缓慢的挂牌督办一批;对严重损害生态、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的典型违法案例处置一批。

加大对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开展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司法部门先期介入,形成震慑。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生态损害、环境污染等问题,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限期恢复或赔偿。确立环境公益诉讼组织,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律师团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支持和鼓励具备资质的社会公益组织对环境违法行为提起诉讼。用司法手段解决一批严重损害

“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

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一是坚持源头预防,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制度,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严禁建设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是完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重点区域执法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特征的管护能力,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矿区的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确保“三区、两园、两场地”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制定集安市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健全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应急预警体系,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管理,作为考核评价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逾期未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或整治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要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履职缺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示范引领,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正面典型,加大对典型示范的支持力度。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对一些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公众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环境整治的要求和标准,始终把生态环保作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加强住建领域环境污染整治,切实打赢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住建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五方面,聚焦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涵养、水土保持、河长制落实、产业结构布局、“四水四定”、节约用水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重点环境信访问题等情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6日至4月30日)。

需要分阶段推进的,要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成效;

需要长期整治的,要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二)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至5月30日)。

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总结,确保全面排查到位、查处整治到位。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将工作总结和排查整治工作问题统计表等整改资料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组织凝练一批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为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全面推动我县发展与保护提供支撑。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对照《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明确细化,强化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研究对策办法,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和力量,扎实有效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对涉嫌环境违法的,要及时取证,依法立案查处;

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固定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格跟踪问效,强化督导问责。对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明显后果或不良反应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问责严肃追究责任。对未按时限完成整治的,视情况移送纪检部门启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我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为我县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按照2月28日全省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省政府主要负责人讲话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把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结合起来,逐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确保找准、找实、找全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以抓铁留痕的决心对排查出的问题坚决进行整改,确保整改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掌握全县生态环境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确保重点问题得到根本上的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对河流流域环境排查整治。以蒲河、茹河、交口河、洪河四条主要河流为重点,开展河流流域清“四乱”工作,由县级河长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牵头,重点排查流域内排污口整治、非法采砂、侵占河道、河道沟岔倾倒垃圾等生态环境问题。

(二)对河流流域沿线企业排查整治。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在乡镇负责,县工信局负责对沿河砖瓦厂、商砼站等企业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涉气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排查是否存在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对燃煤锅炉整治不到位的问题,要督促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沿河养殖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水务局负责对已关停但整治不到位的河道采砂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违规采矿、超限开采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三)对金龙工业集中区进行排查整治。县工信局负责对工业园区所有企业污水排放和沿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对未批准的排污口限期封堵;对县金龙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四)对污水处理厂(站)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住建局负责对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加强日常运维,确保达标排放;殷家城乡、三岔镇、方山乡、新集镇、孟坝镇、太平镇、开边镇、平泉镇负责,严格落实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责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其他乡镇污水要全部收集拉运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并建立拉运台账。

(五)对旅游景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文旅局负责督促对潜夫山森林公园、北石窟驿景区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对北石窟驿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运维管理,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六)对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及县域垃圾治理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县石油办负责重点排查石油、化工、固体废物暂存单位、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县全域办、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十八个行业牵头部门负责,按照《镇原县全域无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辖区内所有陈年垃圾进行清运,确保土壤生态安全。

(七)对***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及反馈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省环保督察交办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办理结果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庆整改发【2020】10号)要求,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和日常受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中多次上访的问题进行排查,重点核实信访投诉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到位、整改到位;对***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排查,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全面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出现反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八)对突发环境事件及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负责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进行排查整治;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九)对医疗机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卫健局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十)对教育系统内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收储和无害化处理。

(十一)对生态恢复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负责对生态功能退化、草场林木退化等问题,草畜平衡措施落实不力、草原减畜任务未完成,禁牧措施不落地等问题,生态治理修复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自然保护地违规人类活动进行排查整治;县水保局负责对水土流失、固沟保塬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十二)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县发改局牵头,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等部门参与,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违反产业政策上马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等工程项目问题,违反项目环评、区域规划环评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随意上马工程项目问题,存在“散乱污”企业问题,以及茹河、蒲河、洪河、交口河等主要河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化工等行业企业环境安全管控和新上化工等行业生产项目严格环境准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基本要求,排查整治在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问题;排查整治不合理用水,以及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排查违规取水、超采地下水、中水回用目标不落地等问题,以及大水漫灌、违规占地挖湖等侵占耕地和浪费水资源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迅速将工作重心放在扎实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问题上来,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日至11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对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开展全域性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2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要严格对标对表国家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批复意见,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扎实整治,确保整治成效符合政策规定和标准要求。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于3月20日、4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排查整治清单)报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

(四)总结提升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总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保障、责任落实以及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经验、差距,工作总结(附排查整治清单)于5月18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结合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凝练一批有助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且具有可行性的工程项目,并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十二个专责组、督查组、暗查暗访暗拍组、行政执法组。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指定专门的工作联络人员,并于3月2日11时前将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人员名单(附件3)报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便于工作衔接。

(二)落实公开制度。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主动邀请媒体参与,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排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形成社会监督压力。

(三)严肃跟踪问效。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乡镇、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调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符合问责情形的,要认真组织调查,及时汇报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予以查处。

生态环境优化的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精神,根据高中新课程的目标和宗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以《盐城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依据,以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个性发展为核心,逐步实现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构建良性互动的师生关系、教学关系,重视对学生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校本培训和校本研究为主,加强高中新课程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立和完善适应于课程改革时代要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丰富我校“有效+特色,高质+特长”的办学特色的内涵和外延,为我校创建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新课程理论的学习与实践,教师全面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引导教师建立科学的教师观、教学观、学生观,创新教学方式,优化教学过程,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能。

2、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进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培养学生获取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开齐开足课程,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结合学校师资现状,开设校本课程,以适应学生不同方向与不同层次的发展需要。充分结合我校特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既承认差别,又为学生自主选择创造条件。既注重弘扬科学精神、介绍现代信息,又注重发挥人文教育功能、继承优秀传统。

4、逐步改进课程评价,发挥课程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5、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培养学生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6、以我校在实践中形成的三大教学策略(面向全体,个性发展;学法指导;单元章节过关)为基础,继续加强相关课题研究,力争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成果。

三、具体措施。

1、加强校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加强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将通识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实验教材培训等结合起来,促进教师尽快适应新课程教学。

(2)以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新课程培训为切入点,以全员培训、整体提高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以此作为校本培训作为师资培训的重要途径。

(3)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和教师专业发展机制。重视和加快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研能力和水平,使新课程的实验过程成为教师自身不断成长的过程。

2、创建高效课堂,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1)学校课程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学校课程设置方案符合国家新课程方案的刚性要求,体现新课程的多样化、个性化的特色,能够开设课程标准要求的所有选修课,形成具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和研究性学习项目;充分开发利用学校、社会等课程资源。

(2)高度重视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技术课程要着重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和创造力,加强技术与社会和科学之间的联系。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和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活动安全。

(3)按照新课程理念和各科课程标准的要求,规范、高效、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3、规范教学常规,创新教学管理机制。

(1)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督促教师教学环节落实到位。

(2)创新教学管理机制,促进新课程顺利实施。

4、有效开发课程资源。

(1)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用好教材、报刊、网络等素材性课程资源,发掘社区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学校的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

(2)建立课程资源管理数据库,拓宽校内外课程资源及其研究成果的分享渠道,提高使用效率。

5、探索评价机制改革,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

(1)创建发展性评价体系。研究开发切实可行的.高中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案,构建发展性评价制度与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特别是关于学生成长记录评价的操作与管理方法,保证学生成长记录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激励功能。

(2)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课程执行能力、课程开发能力的形成和提高,发挥评价对新课程实施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xx年3月-20xx年7月)。

(1)启动学校课程改革工作,制订学校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一系列配套的操作性制度。

(2)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规划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

(3)结合综合实践活动课、通用技术课程的研究与实施,探索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4)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学生成长档案管理的研究与实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2、第二阶段(20xx年9月-20xx年7月)。

(1)完善新课程改革方案。

(2)扩大计算机信息化与学科整合的课程范围。

(3)每门学科开发1-2门校本课程,编写相关教材,初步构建有学校特色的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框架。

3、第三阶段(20xx年9月-20xx年2月)。

全面总结课程改革的经验教训,广泛开展交流,形成有影响的课改成果。开展新一轮课程改革。

生态环境优化的工作方案

2、保护小草的标语―――青青小草有生命,请君足下多留情。

3、推行清洁生产增强企业竞争力。

4、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的'环境安全准则。

5、青青芳草,踏之何忍?

6、保护环境抗击“非典”

7、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

8、无污染旅游――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除了记忆,什么都不要带走。

9、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气氛融洽,工作规范;提升品质,安全保证。

10、当环保卫士做时代公民。

11、索取资源力求简单,利用资源转换完全。

12、建设绿色企业,坚持绿色经营。

13、全员参与、强化管理;精益求精、铸造品质。

14、讲求实效、完善管理;提升品质,增创效益。

15、《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16、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17、21世纪拒绝含铅汽油。

18、爱护我们的地球从点点滴滴做起。

19、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

20、保护环境抗击非典。

21、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保护环境。

22、地球资源有限,尽量不用一次性消耗品。

23、绿水青山是我家,大家不要破坏他。

24、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25、全员参与改善,持续环保社区。

26、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平衡。

27、种树种草,有利环保。

28、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平衡。

29、不要旁观,请加入环保行动者的行列;

30、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建设文明小康城区。

31、推动全员品质活动,提高全员工作士气。

3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33、农村面源污染的危害。

34、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依法缴纳排污费。

35、垃圾混置是垃圾,垃圾分类是资源。

36、完善环保制度,落实环保责任。

37、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爱护我们共有家园。

38、请选用无磷洗衣粉。

39、多乘公交车,少用私家车。

40、工资你高我也高,环保意识要提高。

41、别让眼泪成为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

42、提倡绿色生活实施清洁生产。

4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心共创美好家园。

44、珍惜资源永续利用,绿色环境净化心灵。

45、企业求发展环保须先行。

46、推展减废运动,做好废弃管理。

47、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

48、积极推展减废运动,落实做好废弃管理。

49、保护海洋环境,禁止向海洋倾倒有毒有害废弃物。

50、请您绕一绕,小草笑一笑。

51、请不要让水龙头孤独地流泪。

5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切实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53、选用无氟制品,保护臭氧层。

54、有限的资源,无限的循环,珍惜自然资源,共营生命绿色,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

56、团结一条心,石头变成金。

57、保护动物的标语―――假如动物穿上你的皮。

58、水――人类生命之源。

59、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从源头上预防污染。

60、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61、天蓝水清地绿居佳。

62、购买尾气排放达标的汽车。

63、贯彻环保教育,宣导环保资讯。

64、索取资源力求简单,利用资源转化完全。

65、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66、身体要健康环保是保障。

67、提布袋购物是一种时尚。

68、让蓝天白云永驻愿绿水青山长留。

69、生产绿色产品,倡导绿色生活。

70、巩固创模成果创建生态城市。

71、生产绿色产品,节约地球资源。

72、绿化世界,造福明天。

73、珍惜水保护水让水造福人类。

74、保护环境造福后代。

75、人人爱环保,未来无限好。

76、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

77、水―――――20亿人生命之所系。

78、珍惜资源永续利用,绿化环境净化心灵。

79、保护环境的标语―――环境联系你我他,清洁保护靠大家。

80、环境与人类共存,开发与保护同步。

81、废旧电池随处丢弃的危害。

82、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83、让大气清新,让天空蔚蓝,让河山碧绿。

84、保护地球就是保护自己。

85、同在蓝天下,人鸟共家园。

86、加强环境监督维护环境安全。

87、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工业污染防治。

88、树立节水意识反对浪费水源。

89、酸雨是地球万物的共同敌人。

90、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促进环境污染防治。

91、落实环保责任,完善环保制度。

整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消除自建房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报账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排查范围。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

重点排查大塘社区、东港社区以及学校周边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含出租房)和学校(含村小、私立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宗教场所的自建房。

(二)排查内容。一是房屋基本情况。查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二是房屋安全目测情况。看房屋整体有无倾斜、有无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梁、板、柱、墙)有无变形、有无大裂缝以及存在风险的部位(地基基础、墙体、梁柱、屋面、楼板等)。三是房屋审批手续情况。查是否有审批手续(土地、规划、建设等),竣工验收手续,房屋登记手续。四是房屋结构安全情况。看是否有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依图验收,是否有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层内加层、改扩建等情形。五是房屋经营安全情况。看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主要用途及场所安全要求,有无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消防隐患(采取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隔断,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安全分隔,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外窗安装防盗窗(网)、烟花爆竹储存不规范等情况)

(三)分类整治。镇工作专班和各村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初判存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1、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

2、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有一般质量问题,但尚无坍塌风险的自建房,通过维修加固、降级使用等方法妥善处理。

3、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违规装修,未造成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等严重安全隐患、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疏散建筑物内和周边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处置,进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后,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加固维修;对无法通过加固维修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拆除。

5、对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料搭建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拆除或重建;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取得前置许可,在区域内设置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搬移至室外;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社会技术力量参与”原则,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镇村排查”的方式,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要组织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全面自查,将自查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严重明显的,要立即采取树警示牌、拉警戒线、贴封条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镇村排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村(社区)要组织建筑工匠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逐户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对经营性自建房,镇工作专班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排查复核,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1、重点整治。对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列为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结果提出整治方案,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所有风险点全面彻底清除到位。对拒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

2、全面整治。各地在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要坚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时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

(一)百日行动。各村(社区)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百日行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医院周边等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二)全面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任务。积极配合住建部、省住建厅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农村自建房已鉴定的危房力争完成工程性整治措施。农村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要与稳慎推进农村宅改结合起来;要对已鉴定的农村危房进行复核,对农村地区新增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对已录入系统有变化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将变化情况及时录入系统。

(三)彻底整治。20xx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后,再利用1年左右时间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监管制度,实现长效常治。

(一)严控增量风险。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检查。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发挥村(社区)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全面清查自建房审批、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开展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格落实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1、全面清查属地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

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2、开展自建房违章建筑清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严禁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房屋主体结构,擅自加盖加层,擅自拆除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开挖增建地下室等行为;对造成房屋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发现房屋安全隐患故意隐瞒不报,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0792-6491015,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的举报,一旦经过核实予以重奖。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将涉事各方主体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集镇建设等各口职责,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据《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九江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探索建立新建、改扩建农房带图审批、按图施工、依图验收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城山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王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工作专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发动、日常排查、数据统计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制定的政策、出台的办法举措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开展多形式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为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营造浓厚氛围。做好舆论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三)加强部门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自建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技术指导、台账统计等工作,牵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应急口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自建房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局口负责自建房土地、规划的审批和认定管理,指导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农村建房的审批,负责农村宅基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并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违法建设的依法查处工作;教育口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用作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卫健口负责督促指导自建房用作医疗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战口负责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民政口负责督促指导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所管行业领域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资金保障。镇政府将设立专项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鉴定,以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过程中保障民生、安臵群众和各级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等提供经费保障。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制作易学易懂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

(五)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督查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整治中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对排查整治不重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对排查整治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汇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根据承担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我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相关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能力,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市容环境质量。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局领导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片区划分责任制,谁的路段谁负责。结合工作职能,将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执法中队,并明确分管领导职责所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与实践得到深化,重点地区生态功能得到提升,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和绿色,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做到环保工作有计划、有落实,积极整改工作中出现的环境问题。

(二)加强监管,构筑禁烧防线。各执法中队管理人员加大了各自管辖区域内巡查频次,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同时对一些城乡结合部随意焚烧垃圾、秸秆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同时,积极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公安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采用不定时巡查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强化错时值班制度,有效制止人为随意焚烧行为,至目前,未发现人为随意焚烧行为。

(三)分工协作,净化市容环境。各中队按照管辖区域分片治理,严格监管,整治露天加工、乱倒污水行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露天加工点、装潢部以及占道装修门店、门外乱倒污水行为开展巡查。依法取缔露天加工、喷涂作业行为,与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协调配合,对室外加工、修理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对城区*家店外维修门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地面油污污染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三是市民素质参差不齐,乱倒污水、随意焚烧等现象依旧存在,个别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欠缺。

三、下一步打算。

加强与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交流,及时反馈。在执法过程中,各片区执法中队要加强内部交流,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应用,对难点重点问题,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协调,将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录像、录音、拍照、资料收集工作,及时上报。

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监管,严格落实错时值班制度,对重点的地段、区域重点管控。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生态环境优化的工作方案

加强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心得体会。

“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是**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如何保证这个奋斗目标的实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市委领导多次就如何加强保障等问题作了批示,特别提出“毫不动摇地抓纪律、抓风气、抓发展环境,坚持不懈地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拖、治瞒,净化政治空气,优化政治生态”和“五个力倡、五个反对”等一系列要求,由此看来,加强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保障目标实现的一剂良药。

政治生态环境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因此,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含着多方面的因素。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委、政府要走在前列,要站得直、行得正,决不能只充当旗手的角色,要真抓实干,要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劲头,只要我们坚定信念,风险面前不低头,敢于、善于与各种不良思想、行为作斗争,一定能够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但是,我们要有长期斗争的准备,清除毒害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针对目前的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优化政治生态的最根本要素。有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如果政治方向不明,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就会无所适从,建设政治生态环境的具体操作也就会茫无头绪。所以,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要牢记宗旨,坚定信念。这是优化政治生态的核心要素。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尤其是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建设,首先要加强党的领导,要通过具体的制度规定与方法措施,把党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宗旨与信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行动上才不会迷失航向。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都能认认真真地履行党的宗旨,都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才是有效的,才能得到人民的理解、拥护与支持。

三、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这是优化政治生态的引导性要素。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政绩意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果尸位素餐,碌碌无为,肯定是不称职的。如果这样就会既愧对组织,也愧对百姓。但是,如何科学地看待政绩,则是一个值得特别关注与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在政绩问题上,我们既要看到显绩,更要看到潜绩,并且无论是显绩还是潜绩,都要以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为考察依据。凡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都是应当值得肯定与赞扬的;凡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符的,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政绩。面子工程也许能取得一时的轰动效应,但迟早是会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所否定的。正确的政绩观才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要加强作风建设。这是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成效的标志性要素。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成效是以各方面作风体现出来的。它既可以体现在学风上,也可以体现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如果一个地方的各行各业、各种组织的各方面作风都表现优良,就说明了这个地方的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是好的或是比较好的。如果一个地方的各行各业、各种组织的各方面作风都表现得不尽如人意,或是有的作风不尽如人意,则说明了这个地方的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还比较艰巨。

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是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保障性要素。影响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国际的原因,也有国内的原因;既有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影响,也有现实实践中遇到的新的课题;既有个体主观的因素,也有制度设计不完善所导致缺位带来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存在都是客观的,也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何发挥积极因素的作用,限制或降低消极因素的作用,对于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成效影响甚大。而限制或降低消极因素作用最重要方法就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如果执政集团的成员都能够严以律己,都能够做到慎独,那就能够真正做到百毒不侵,任何消极因素就无机可趁,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就能够得到保障。

六、要优化社会风气。这是政治生态环境的基础性要素。政治生态环境是存在于整个社会大环境之中的。它的产生与发展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所以优化社会风气,对于优化政治生态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社会风气良好,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也就相对容易一些,如果社会风气不好,它会从影响执政集团成员个体开始,逐步蔓延开来。因此。社会风气的好与坏,必然会影响到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成效。但是,更为重要的是,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对社会风气影响更大,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处于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主体地位的领导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我们的所作所为所形成的示范效应对社会风气的影响具有根本性的作用。作为党员干部,如果都能勤政为民,勤勉尽责,公道正派,严以律己,则整个社会风气必然纯正。如果私利当前,贪赃枉法,则社会风气必然是人心涣散,小人猖狂。

七、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这是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前提性条件。政治生态环境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如果我们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我们所建成的政治生态环境必然是不合时宜的。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就是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加强学习,以掌握新的科学知识与工作技巧,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治学、法律、党建理论、国际政治和行政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坚决避免处于“新方法不会用,老方法不管用”的尴尬境地,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最主要的是要大胆解放思想,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创新思维方法与工作方法,为优化政治生态环境,为更有效地做好本职工作而勤奋思考和大胆探索。

八、要投身实践,真抓实干。这是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性要素。政治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头脑中有清醒的认识,但更主要的是投身实践,真抓实干。如果人人都是坐而论道,全都抱着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态势,政治生态环境建设肯定不理想。真抓实干就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策:对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对他人工作能够大力支持与协助;对待功过,实事求是,既不推过,也不揽功。真抓实干还要注意自己素质修养的提高,要有大局意识,要有集体观念,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安定团结的事坚决不做,一切以党的事业为重。作为党员干部,只要牢记党的宗旨,牢记自己所肩负的重任,牢记党章要求,牢记党的十七大的宏伟目标,我们就必定能够为优化我们的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做出最大的努力,我们的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也一定会更有成效。

生态环境整治推进工作总结

为扎实有效落实建筑工地“5个100%”环境整治目标要求,2020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一是注重检查,有效治理。2020年5月中下旬,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联合在全州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先后共抽查项目18项,占全州已开工项目的20%。检查中对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工地主要道路未硬化、工地围挡等方面不符合“5个100%”要求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4份、限期整改通知单2份,行政执法建议书1份。二是严格把关,源头管控。自2020年开始,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原则要求全州续建、新建建筑工地凡扬尘治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恢复施工,直至整改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复工手续。

2020年7月5日至11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科室、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州设计院等组成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组,由局领导一把手带队,前往四县开展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州新建、续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设施工程及集中连片拆迁工程。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州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施工企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制定及扬尘治理责任落实情况;工地围挡、施工场地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及堆放砂石覆盖情况;建筑垃圾清运、渣土运输车辆冲洗及进出场管理等暨建筑工地5个100%落实情况。此次检查共抽查23个在建施工项目,抽查率为40%。从检查情况看,通过上半年加强宣传、强化督促检查,大部分施工企业对建筑工地落实5个100%目标重要性、必要性等主观意识不断提高,建筑工地车辆冲洗装置、裸露场地覆盖、场地道路硬化、建筑垃圾清运等方面较往年有了很大的改观,扬尘控制和质量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检查中发现四县部分建筑工地仍然存在施工企业对扬尘治理工作不重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投入,现场布置管理混乱等现象。尤其在扬尘治理方面存在施工场地未做到全封闭、场地围挡不规范、施工场地主要道路不进行全硬化、裸露场地及堆放砂石不覆盖、车辆冲洗装置设置不规范等违规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质量工作,深刻认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以企业负责人为核心的扬尘治理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建筑施工控尘、降尘工作。

工作整治方案

各职能部室:

根据shanhgji公司《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上级公司工作部署安排和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20xx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西山煤电、太原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和使用,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停用、销毁等环节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

(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场所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工作方案贯彻阶段(2月28日前完成)。

各职能部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学习本专项工作方案。

(二)自查阶段(3月9日前完成)。

由安全部牵头负责对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危化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进行对照,列出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清单;供电部对变电站所,进行摸底,于3月8日前将结果清单报安全部汇总。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

(三)整治消缺阶段(3月28日完成)。

根据企业危化品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列出“危化品安全风险”,对涉及隐患全部进行“五定五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进行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式通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四)整治过程进度自查(11月30日前)。

每月24日由安全部将治理进度报shangji公司验收。

(五)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

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多经部、安环部审核。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安全部、供电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按照太原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该工作将纳入月度安全检查计划中,采用动态形式检查,各涉及本方案部室要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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