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承诺书大全(17篇)

实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承诺书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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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2 13:51:48

上传者:GZ才子 实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承诺书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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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相关问题上海失业人员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4、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已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已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三)失业人员死亡后家属如何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活动死亡的除外),其家属可凭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证明,向街道或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同时,其家属还可凭符合被供养条件的证明,申请失业人员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2、给付:

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2倍给付;抚恤金以本市最低工资为标准,供养1人的,给付6个月;供养2人的,给付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的,给付12个月。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经批准后一次性支付。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从4月1日起,失业人员多次中断就业,没有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月份可以累加,累计满12个月的,认定为缴费年限满1年,累计满24个月的,认定为缴费年限满2年,依此类推。核定后,不足1年的缴费月份不予保留。

失业人员在10月1日之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与1910月1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194月1日之前曾经失业,在核定失业保险金期限时,要扣除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之前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年,经职业指导员多次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后仍不能重新就业,可向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

1、应征服兵役。

2、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3、从事有劳动报酬工作。

4、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移居境外。

3、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规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3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6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91元。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规定

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

20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

办理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所需材料。

1、劳动手册;。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办理流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申请延长领取期限的人员,按失业补助金标准发放;延长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

目前,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根据沪人社就发13号的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年龄3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415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32元/月。

失业人员年龄3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47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7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941元/月。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

失业人员年龄4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47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17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941元/月。

失业人员年龄4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52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21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973元/月。

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

失业人员不论年龄,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52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1216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973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10月1日之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与1910月1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年10月1日之前曾经失业,在核定失业保险金期限时,要扣除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之前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长沙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县(市)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的名单应由用人单位或本人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备案。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

(六)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市本级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及时在市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同时将已编号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交区经办机构备案,由区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上加盖公章,《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方能生效。

失业人员在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其人事档案从原用人单位转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负责。

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之日起六十日内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刑满、假释后未重新就业的,可以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但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四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增发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再次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市本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由本人每月七至十四日(工作日)内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本市任一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申领,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办妥申领手续后,于次月二十七日(遇节假日顺延)在登记失业时所填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存折,于每月二十七日后到指定银行所属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二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保留。

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指南

4、缴纳失业保险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缴纳失业保险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广州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3、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10年不满,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36元;。

4、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15年不满,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63元;。

5、失业保险缴纳时间满20年以上,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91元;。

6、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达12月后,次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律按782元发放。

主动辞职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看长报知道失业保险金上调了,我前些日子失业了,单位给我交了3年多的失业保险费,不知道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昨日,家住汉阳钟家村的邹先生致电本报求助。

邹先生称,原单位人事部告诉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办起来比较麻烦,要办失业登记,还要去人才中心办求职登记。“还有朋友说,领失业保险金对找新工作会有不好的影响。”

记者走访了解到,不少市民像邹先生一样,不知该不该领取失业保险,更有一些市民失业后,不知道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必须按规定缴满一年;非本人原因终止劳动关系;有求职意愿,要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办理登记。

因此,员工主动辞职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是,单位除名的员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此外,失业人员在求职机构登记后,求职机构将为其免费提供3次求职信息,如果失业人员不去的话,那么也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据了解,市民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必须在失业60日内办理,否则便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60日是从失业人员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算起。

失业人员需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到常住地社区服务站或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到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然后到参保关系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手续。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失业后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多只能领24个月。(记者章鸽实习生熊梦)。

(来源:长江日报)。

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指南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依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劳动者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

主动辞职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三步填好内容后找公司领导盖公章;

第四步在表格单上粘贴身份证复印及银行卡正反面;

第六步失业保险金一般是七个工作日内到帐(表格上的银行卡帐号)。

文档为doc格式。

合肥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2、地点:上面也说了在指定的街道办事处办理,不过是针对的当地户口,如果是外地的在长沙就是在劳动保障厅的一楼办理!!其他的地方的在培训的时候也会说明的!

3、银行:长沙这边是长沙银行。第一次拿存折之后,后面的每个月27号会自动的打入你的存着中!

1、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不满40周岁、男性不满50周岁,缴费时间1至4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失业人员在登记失业时,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期限为一个月;满一年以上的,超过一年的部分,每满六个月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重新就业后再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本次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1年再次非自愿性失业,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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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很多参保人都知道,失业后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金投保险网专家指出,如果失业了,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使用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据了解,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总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当然,每个地方的失业保险条例可能存有差异,具体的当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期限,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的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提供《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辞退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发生劳动争议的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

3、提供指定银行本人姓名开设的存折账号。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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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华阳镇宁杭南路107号句容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就业大厅9号窗。

联系电话:0511―87261048。

(一)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申报材料。

1、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职工档案材料由单位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移交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档案材料包括:录用与退工备案表、历年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决定、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等材料,并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失业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办理时需携带《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二份并贴二寸照片(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农业银行卡、医疗保险卡。

3、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答: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问: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答: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问: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

3、《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备案表》;。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6、一寸相片3张;。

3.年最新失业金领取指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

3.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

1、按照失业保险相关规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

2、职工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

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职工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资料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2

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3

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

5

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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