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案例17篇)

最新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案例17篇)

ID:5181436

时间:2023-10-23 21:55:24

上传者:JQ文豪 最新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案例17篇)

广告策划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实现长期的宣传效果。这些调研方案范文包含了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的调研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全市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对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核实工作,掌握生产基地名称、主要上市品种、面积及春节期间的上市量等信息。

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明确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二是落实对有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日常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档案规范填写情况,特别是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一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区域内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抽检,生产基地及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全覆盖,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二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乡镇抽样检测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三是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对城区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春节期间抽检不少于3批次。

根据市政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2月3日至3月3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市农委将对各县(市)区春节期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并针对性的开展检查活动。

各县(市)区将生产基地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2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各县(市)区将农产品抽检情况周报表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试论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277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98家,食品经营单位17249家,餐饮服务单位9267家,“三小”食品经营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7767家。,实现产值331.7亿元(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占全市生产总值40%。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定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四有两责”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安全“三项创建”工作规划(-)》,市食药监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和食安办联合转发《陕西省食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市、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近五年来,全市未发生三级及其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职责明晰,成效明显。

一是优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原市质检、工商、食药监局分别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市食药监局承担,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设立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法规科,强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除汉台区、经济开发区外十个县食药监督机构改革,将县级工商、质检、盐务和食药监局四局合并,成立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加挂食药监管局牌子。推进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机构建设,积极创建镇、街道办食品安全监管示范所。落实了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保证各区域、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去年,全市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模式,开展了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校园食品安全等大规模检查,发现、移送食品安全案件线索54起。市、县两级财政投入检测经费995.1万元,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7777批次,检查出不合格食品461批次,问题发现率5.8%。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结合“四城联创”,强化“三小”综合整治,有效打击了食品“黑作坊”、“黑窝点”。以来,共查处毒豆芽、毒蜂蜜、毒馒头、毒粉条、假牛肉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349件,大案要案302件,移送司法机关136件。

四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防范问题食品能力。成立市级食品信息投诉举报中心,构建了覆盖市、县区、镇村(社区)的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各市、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围绕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运输市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的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和落实“一岗双责”,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监督到位、奖惩严明、装备经费有保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监管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七)制定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确定应急队伍和车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第五条各级运管部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第七条各级运管部门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安全管理机构应有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办公设备;安全工作经费及安全奖励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不少于1.5%。

第八条运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要把分管工作同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第九条各级运管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的原则,层层落实、分解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与各市、省直管县运管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市运管机构与本辖区的管理机构和直管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县(区、市)运管机构与本辖区的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四章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和检查要求。

第十条运管机构在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经营者实施行政许可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妥善归档保存;按照核准条件办理各种牌证并如实规范填写,签名负责;对条件不符、手续不齐、资料不全的不予办理;对过期失效或被取消的牌证及时收回,对无法收回的及时申明撤消或作废。

第十一条营运车辆审验时应对车辆违章记录,车辆术档案,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动态监控装置情况,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进行审查,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运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评审、考核人员在对企业资质及等级评定、考核等资料审查、现场审核过程中,应客观、公正地按条件逐项审查并签名负责,出具真实的评审考核结论,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上报组织评审或考核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督促其落实。

第十三条运管机构应加强对驾驶培训学校教学的监督,督促其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培训,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严格培训学时记录仪的使用,建立健全学员培训档案。同时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的管理。

第十四条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市级运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建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发证档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上岗资格考试申请表、考试记录,上岗资格证、驾驶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记录等。

第十五条严厉整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

第十六条切实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执法效能。推进运政执法全程监控等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运输执法中的应用,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全面推进违法记录转递工作。推动将运输车辆安全违法记录与运输公司资质、安全评价等级、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等挂钩。

第十六条各级运管机构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上级管理机构对下一级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的方式可采取上门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检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监督责任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货物运输企业、驾驶培训学校、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其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主要内容见《道路运输行业日常监督检查表》每次检查应至少抽查其中三项内容。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还应检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

第五章信息宣传。

第二十条各级运管机构要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报送各种安全。安全信息包括:重点时段(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等)工作总结、典型材料、简报等。

第二十一条积极拓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渠道,建立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道路运输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运输的良好文化氛围。

第六章事故的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填报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运输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造成重大危险品污染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及时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报告。

第二十五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级运管机构要向省局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及时约谈相关运管部门负责同志。

第七章应急组织和指挥。

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第二十九条成立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领导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协调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第三十条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道路运输应急队伍。组织安排应急保障所需车辆、人员、物资、设施、设备。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储备做到领导责任、车属单位、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带队人员“五落实”

第三十一条各级运管机构应根据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演练。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

各级运管机构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预算。

第三十二条各级运管机构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第三十三条及时收集、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形成信息快报,向政府应急信息发布机构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开展应急保障宣传工作。

第八章考核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依据《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考核。

第三十五条严格责任考核,对运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暗访和考评。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运管机构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4)奖优罚劣。

第三十七条考核的主要内容。

(1)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各级运管机构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制定修订不同时期考核标准,标准应包含上一条所述主要内容。

第三十九条考核的等次。

根据考核内容的执行情况,将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四十条奖惩办法。

(1)各单位每年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励。

(2)发生两次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先进单位考核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本规定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试论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年度,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怀化市食安委的精心指导下,着力从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宣传发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中心工作等方面出发,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监管,全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整章建制,落实责任。

**市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年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决保障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并对农产品和粮食质量安全也提出了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共四次,研究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农业、畜牧水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把食品安全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监管,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市政府还与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与责任,并将食品、农产品、粮食安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共计20分。

10月19日印发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洪政办发[**]16号),制定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沟通机制》等规章制度,各成员单位也制定了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制度50余个,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社会共治。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宣传车、新闻网络媒体、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了“3.15”、食品安全宣传周、“一法一条例”宣贯、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日等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面对面的向群众宣传假劣食品识别、安全饮食常识以及相关的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成绩。全年共举办现场咨询、政策解答宣传活动10场次,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点20个,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宣传人员300余人次,制作宣传展板30块,横幅56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0余人,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以及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群众形成科学合理饮食习惯。在**市电视台播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15条,在各类网站发表相关新闻信息百余篇。并通过有关单位短信宣传平台,向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发送食品安全短信万余条,更好地发挥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营造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经费保障,深化抽检,技术保障。

每年**市财政对于食品安全及监督抽检都给予大力的资金支持,**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30万元,**年度财政拨付相关单位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共计494万元,同比增长15%,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了对全市果蔬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禽畜产品、水产品检疫监测工作,全市共抽检蔬菜水果2680批次,其中蔬菜2409批次,合格率99.92%;水果271批次,合格率100%;共抽血清850份,结果均呈现阴性;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检测结果全部阴性,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抽检水产品2批次,均合格。完成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241批次,录入上报241批次,平均每月抽检20批次,合格率100%,预包装食品监督抽检41批次,合格率100%,抽检结果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及时、完整上报及调查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共333条,完成了40份大米、20份新鲜蔬菜、20份自制凉菜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强化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四、农田餐桌,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1、全面抓好农产品、畜禽水产品源头监管。市农业局健全了四级监管体系,20个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村级聘请了监督员316名,组里聘请了协管员3087名,进一步健全了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实现“五个规范化”。并不断加强从农资打假执法、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程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种子违法案件4起,农药违法案件4起,对10个复混肥产品抽样送检,查处不合格肥料案1起。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重点排查有无违规经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违禁物质,有无违规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添加违禁物质和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共计建设种植业标准化园区54.6万亩,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416.22万头(羽),创建了1个国家级蔬菜标准化核心园、3个省级特色园、多个怀化市级标准化核心园。全力进行“三品一标”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目前获得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共有16个(2个绿色食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个无公害农产品)。

市畜牧水产局多措并举,狠抓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春、秋防免疫,全年共抽血清850份,分别送怀化市局及省局监测,结果均呈现阴性。开展了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检查兽药经营户25家,饲料经销店82家,要求限期整改2家。严格执行兽药gsp标准论证,全市通过兽药gsp认证12户,对达不到gsp要求的企业要求整改。实施好兽用抗菌药物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全市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44户的用药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及饲料进购及使用台帐,严格执行休药期。开展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鱼苗鱼种检疫工作,严查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渔药违法行为,对全市从事水产养殖场(户)进行清理,发放水产养殖证77本。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1-11月份共抽检“瘦肉精”尿样3125份,没有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现象。加强养殖流通环节监管,1-11月份我市黔城定点屠宰场、安江定点屠宰场共检疫生猪28733头,检出染疫生猪7头共1583斤,割除“三腺”和病害产品2857公斤,全部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屠宰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100%,为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2、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市食药工商质监局认真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小作坊的摸底建档,完善健全20家单位档案,积极协助7家生产企业申报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完成换证7家。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培训以及风险信息收集等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执法车辆102台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办结食品生产环节案件8起,同时,与全部2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并采用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督促小作坊开展基本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定期回访检查等措施,开展了节假日食品安全、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大力加强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管。还积极向企业全面详细地宣贯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得到了企业广泛的认可和支持,我市共有7家企业参与了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合并做大做强,全市已有8家米粉米面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采取并股合并的方式,组建2家规模生产企业,均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形成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格自检、委托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

2、加强质量检测。农产品质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定期公示上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农产品质量规律,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信息并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任何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检查或不提供检查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料。

3、完善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等要强化自我检测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自检,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办者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4、强化检测队伍。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质量检测人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构建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安全追溯体系。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登记、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四)、构建规范的市场流通体系。

1、积极推行农产品“场地挂钩”工作。加强市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在认真核实确认已有“场地挂钩”基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扩大和增加“场地挂钩”基地的数量、规模。加强对“场地挂钩”基地的督导检查,推进企业或基地严格自律。外地进入新郑市场农产品,首次进入新郑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在备案的基础上,经营者每次还应随车携带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鼓励"场地挂钩"基地与我市市场建立销售供应协议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协议中应规定: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车辆以双方认同的方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市场有权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采取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禁止其再次入场经营。

2、逐步实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各市场要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交易,对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进场交易予以优惠。

3、实行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管理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场内经营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向市民推介优质农产品及生产基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当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应当就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5、鼓励无公害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在市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集中配送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经营通行证,再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

1、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积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检工作,对查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失控、后果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外埠基地,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本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或企业,农业局要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三次抽检均有不合格农产品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3、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六)、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建设一批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努力打造出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以建设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开,到2011年,力争我市大宗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5%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80%以上,主要名特优农产品98%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

【农业方案】建平县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87。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

“属地管理、部门协调、检打联动”的要求,严厉打击转基因生物非法制种、销售、种植、安全评价试验和擅自改变进口加工原料用途等行为,以强化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子经营、种植监管为重点,严肃查处相关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违法人员,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农作物种子扩散的高压态势,提升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县现代农业顺利发展。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多环节、多部门,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县农村经济局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执法监管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将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机构和人员;强化责任追究,发生严重转基因扩散的地方,要追究监管责任。县委宣传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转基因基本知识,宣传国家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制度和决策程序,增进广大消费者的了解和认可度。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发现转基因农作物种子非法进入农资市场,及时与县农经部门沟通,配合农经部门予以封存,依法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县公安部门要加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非法扩散案件查处力度。组织种子管理执法人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采取抽样检测、明察暗访、入户倒查等方式,在春耕前开展以转基因玉米种子为重点的专项排查,对玉米主产乡镇、种子企业、制种基地以及曾发生过非法扩散的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转基因玉米种子

“不下地”。

对非法生产、经销转基因玉米种子零容忍、快出手、下重拳,形成严惩转基因玉米种子违规扩散的高压态势,对案件追根溯源,查出源头,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严禁农经部门在职或退休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违规经营转基因种子,凡违规经营或监管工作严重缺位经查实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面向广大农民和社会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宣传国家对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让农民清楚地知道种植非法转基因农作物是违法违规的,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看待转基因技术及产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向。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实名举报。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

切实做好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各乡镇(场、街)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性,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积极研究、慎重推广要求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抓主抓重、严控源头,以转基因玉米种子为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严防和严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非法扩散。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种子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经济局为成员单位的县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经济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村经济局局长兼任。各乡镇(场、街)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把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工作力量,提升监管能力。

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和种植转基因农作物。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转基因基本知识,宣传我国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决策,增进广大经销者、消费者的了解和认知度,及时向社会传递科学、权威、客观的信息,使群众能科学理性地对待转基因技术及产品。各乡镇(场、街)及各有关部门要培育懂技术、会科普、接地气的科学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墙板、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深入到村、到户、到人,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农户更要宣传到位,要做到经销户不销售、生产商不生产、农民不购买不使用。

县政府要与各乡镇(场、街)签定转基因安全监管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场、街)采取属地管理的办法加大对农业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安全管理。各乡镇(场、街)及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制定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的相关制度,与各村签定责任状,用制度规范监管工作,同时明确监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乡村及具体机构和人员,切实将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强化属地管理制度。要对全县范围内的备耕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准确掌握玉米品种准备情况,防范伪劣及转基因种子违法种植。

县农村经济局要加大对转基因玉米种子执法查处力度,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查我县转基因玉米种子的销售和使用情况。一是对各种子经销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查来源、查购销票据;二是采用各种方法检查玉米种子是否为转基因品种;三是狠抓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监管工作;四是加大对玉米种子的抽检力度,必要时送省、市相关部门做进一步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转基因玉米种子要追根溯源、查清流向、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扩散转基因玉米种子的行为。

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实施方案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的作文985废物引进计划

众所周知,石油资源是世界稀缺资源之一,我国的资源数量更是少之又少,随着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石油能源供不应求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我国相关企业不仅要从油田开采方面下功夫,还要提升石油的质量,保证单位产量的资源能够持续使用的时间更长。然而,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很多石油企业都忽视了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对入场物资更是缺乏严格的管理,不利于保证石油的质量,甚至阻碍了企业今年经济效益的提升。针对这样的现象,本文就简单阐述一下对油田入场物资进行质量监督与检验的积极意义,并提出有效的监督检查方式,保证石油的高质量,帮助企业取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入场物资管理和质量监督是任何一个行业都要实施的管理工作,但是由于石油行业的特殊性,使得人们常常忽视这部分工作的重要意义。入场物资质量从一定程度上而言,决定着石油生产的好坏,与开采、制造、生产缓解也密切相关,石油开采属于井下作业,物资的质量达标,也能够更好的维护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因此,对入场物资开展严格的检验和测量,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资金花销,提高企业的资源开采量,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好的声誉。与此同时,石油企业生产使用的物资多样,需求量大,材料复杂,难以控制,随着市场对石油资源质量要求的提升,对入场的物资实施检验也就成为了大势所趋。对此,在物资入场的时候,必须通过先进的技术加强检测质量,确保物资100%符合检验要求。质量监督部门还应当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检测,确保其质量合格。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为石油企业提供更强大的动力,吸引购买者,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帮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近年来,由于市场对石油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工作人员长时间的探索,企业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对物资开展入场监督与检验的积极意义,并且通过招投标、质量认可等手段确保物资的质量,使得入场产品在整体上已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入场物资的多样性,对监督与检验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油田入场监督人员必须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坚持全程控制的原则,确保没有任何劣质产品,从而严格把关物资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突出“三化”模式,建立健全物资质量管理长效机制鉴于物资质量管理时效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企业应该积极将质量责任意识内化于心,努力推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生产经营大发展。例如,辽河金马油田开发公司为了进一步明确入场物资质量管理监督,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划分监督人员的职责。针对产品监督中预先控制、检验控制和使用控制三个环节做出具体的规定,并严格落实物资申报、检查等各个环节,规定质检部门为质量认定的第一责任者,从而确保物资质量达标。

(2)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物资入场过程已经不是产品购入的第一环节,想要省去中间的繁杂步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质量源头加强把关,强化质量监督与检验工作,为事后的环节做铺垫。对此,油田企业应当建立信息化档案,制定具体的物资准入标准,一旦查出有物资不合格,就必须禁止购买,从各家厂商中选取质量好的物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并组织技术专家开展质量监控,实施量化考核,保证油田入场物资的质量水平,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3)从根本上把握物资质量控制物资入场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石油开采水平的首要环节,在现场实施监督和检验也是强化管理的主要对策。为了确保入场物资的质量,就必须坚持全面监督,强化入厂验收、产品抽检和现场监督环节。严把入厂质量检验关,定期对物资进行抽样检验,并提高监督人员的技术能力,对不同的物资进行分类检测,设立专门的检验机构,最大限度的降低工作的损失。(4)通过专项治理多方位提升物资质量专项治理是确保入场物资质量的关键环节,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实施检测,对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波动性大的物资开展集中检查,根据最终的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企业还要建立物资入场监督检验档案,做好资料的存档工作,并通过图片做出分析,为日常的监督供作提供更多的依据,确保入场物资的管理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

3、结语。

综上所述,入场物资质量监督检验是油田开采和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油田产能建设的不断扩大,入场物资的数量和种类都变得愈加多样化,想要保证油田开采石油的质量,就必须完善入场监督检验工作,把产品质量监管放在首要位置,对重点物资开展检查,制定合理的检验方法,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逐步提高检验者的综合素质和检测技术,确保入场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孙瑞华,黄丽媛。油田质量监督检验业务经济效益的量化[j]。油气田地面工程,2013,01:4—6。

[2]付颖。浅谈油田企业采购物资质量监督的有效途径[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13,12:25—27。

[3]曹健。对油田物资供应质量控制有效性的思考[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7,03:17—21。

[4]向浩。健全体系促管理强化监督提效益——胜利油田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创新实践篇[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9,12:28—3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和省委、州农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部署和《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罗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罗甸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坚持检打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监督抽查重点是主要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三品”产地、屠宰场(厂)等,抽查环节主要是农产品生产、收贮、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督抽查对象以规模生产外销单位为主,监督抽查品种主要是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监督抽查产品以无公害农产品或产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产品为主,计划定性例行检测样品7200个,电子监测11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30个。

根据农产品上市时间适时抽查抽样送到罗甸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的样品须填写《罗甸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统计表》。

(一)种植业无公害产品抽查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以当地主要生产的种类为主,蔬菜主要抽查结球甘蓝、大白菜、花椰菜、菜薹、普通白菜、芹菜、菠菜、豇豆、番茄、茄子、黄瓜、辣椒等;茶叶主要抽查绿茶、红茶;食用菌主要抽查香菇、平菇、金针菇、双孢菇、黑木耳(鲜品)等;水果主要抽查草莓、葡萄、桃、李子、苹果、火龙果、橙、柑橘等。

(二)畜禽产品抽查猪肉、鸭肉、鸡肉、鸡蛋和生鲜乳。鸭肉、鸡肉、鸡蛋主要在无公害畜禽产品(产地)的养殖场抽样,猪肉可在屠宰场(厂)内进行抽样,被抽样单位为生猪货主。

(三)水产品抽查本地养殖场生产的草鱼、鲤鱼、鲢鱼、冷水鱼等。

蔬菜、水果每个样品不少于3000克,茶叶和食用菌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猪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500克,禽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鸡蛋每个样品不少于30枚(从鸡场产蛋架抽样),生鲜乳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ml,水产品(净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每个样品需平均分为3份,一份留被抽样单位,并按要求储存,另外两份送检测机构。

(一)种植业产品。

1、抽样方法。

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抽样按(ny/t789-20xx)规定执行,茶叶抽样按gb/t8302-20xx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的技术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畜禽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规定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三)水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水产品抽样方法》(sc/t3016-2004)规定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水产品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一)监督抽查结果确认及复检。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在检测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报告发送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抽检结果5日内向我中心书面申请复检并提供自己留存备检样,我中心向检测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将被抽样单位提供的备复检样送复检机构。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复检分别由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负责。原检测机构收到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单复印件、受检单位复检申请复印件、申请复印件、样品备份样送到县农产品质检中心。水产品、茶叶产品复检由原检测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留样进行复检。

(二)执法查处。

坚持“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打联动”,对于抽查不合格的每一个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监督抽查结果报送。

中心于每月8号前将上月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质量兴农的重要举措。各村、各企业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督抽查方案,规范抽样、送样,各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检测行为规范,科学、公正检测,完成检测工作任务。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工作列入相关考核,请村各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任务分工。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抽查等,各村、各企业做好配合,并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工作。

(二)监督抽查、制样、送样。

监督抽样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和相关部门配合,抽样送样时间应与承担检测机构联系,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出示有关文件和执法证,具有执法证的人员不得少于2名,规范填写抽样单和封签。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制备和封存样品,现场制备的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用于检验检测、一份用于检验检测备用、一份留存被抽样单位备复检。县级监督抽样单和封签盖监管站和被抽样单位签字、盖章、捺印,后按规定保存送到县质检中心检测。

(三)检打联动。

监督抽查过程中,凡经确认为不合格产品的,由农业执法大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

在监督抽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与农业服务中心联系。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工作。

赤坎区安全监管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推进依法治安,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的,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铁腕整治事故隐患,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

通过深入开展执法年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监察效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长:丁後标;

副组长:冯华琼、吴建锋;

员:万群、卓大枫、陈锦辉、黄镇丽、陈文渊、全银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股(大队),负责协调深入开展。

局各业务股室根据职责分工和。

2016。

年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并指导帮带街道及单位开展相关行业领域的监管监察工作。

根据局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结合日常监管、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执法联合行动和投诉举报查处等工作,加大对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职业卫生等行业企业监管执法检查的力度,促使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组织开展重点时段的集中执法检查针对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极端气候等特殊时段,集中人员、精力、时间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二是深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粉尘危害严重的生产企业的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并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的要求,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同步实施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企业的执法检查要达到

80%。

100%。

1.

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重点:(。

1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3

4

5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6

)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的情况;(。

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申报备案及监控的情况;(。

12。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维护、保养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质情况。

2.

机械等工贸行业生产企业检查重点:(。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3

4

)对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5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及演练情况;(。

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申报备案及监控工作落实情况。

3.

职业健康方面检查重点:(。

1

)用人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2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4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

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在岗期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6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合同告知情况;(。

7

)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

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情况;(。

9

)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10。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11。

)职业卫生档案,特别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情况。

4.

涉氨制冷企业检查重点:(。

1

)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2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3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4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6

)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一是严肃查办行政处罚案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零容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非法违法、有隐患不治理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从严从重查处。及时公开曝光因非法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企业,强化警示作用。二是加强惩处严重违法行为。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并把企业列入诚信缺失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强化震慑效用,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组织开展对企业的检查工作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出具执法文书,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并按时复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四是加强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执法机构、监管机构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互动,全面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打非”机制,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区局要以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借力深入开展

3

家,指导案件办理不少于。

1

宗。

按市局要求,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制定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执法年活动深下去、严起来、见实效。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注重营造氛围,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各股室(队)要明晰责任,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建立。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台账,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实实在在地组织实施执法行动。

区局将适时深入各街道进行督导和现场帮带执法。

对在活动期间被立案查处的企业、给予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组织回头查行动。

区局将组织督查工作组对各街道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情况全面检查,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期间执法行动开展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街道将通报批评。

各街道办、海田管委会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深入查找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的工作对策,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并将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情况按时间节点及时汇总上报区安全监管局。

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是今年贯穿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安”战略部署,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力举措。各街道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借助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契机,从案件受理、执法准备、现场调查取证、执法文书下达、调查报告撰写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办案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准确、程序完善、裁量规范。同时,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巡视、暗访,及时掌握辖区内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抓准问题和症结,实施精准执法。

一是加强联合执法区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联合执法的

30%。

暗查暗访一律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三是探索“专家查隐患、安监严执法、企业抓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新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提高执法检查专业化水平。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企业诚信档案,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及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列入诚信缺失的

“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震慑效用。各街道办、海田管委会分别于。

6

25。

日、

9

25。

日及。

12。

15。

日前(节假日顺延。

1

日),根据当季活动开展情况,如实填写《。

2016。

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全年活动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上报区安全监管局。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宣传深入开展

12350。

举报电话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关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深入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对执法年活动中涌现的好措施,好办法,要上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固化,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是切实维护生产规范和有序进行的重要基础,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各科室、各社区:

按照《xx区安全生产严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成青安委〔〕6号)文件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和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决定在辖区集中开展为期安全生产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制定辖区专项。

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范锐平书记、罗强市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以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检查执法活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为辖区发展大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落实。

成立辖区安全生产严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各分管领导和金沙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街道相关科室和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科,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城郊结合部生产生活区、城市燃气以及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和安全风险较大的领域为重点,着力加强常态化的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严格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下列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无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违反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六)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七)在职业健康管理上存在违法行为的;。

(八)在发包出租、员工宿舍安全上存在违法行为的;。

(九)在应急管理上存在违法行为的;。

(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十一)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行业(辖区)领域内的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

(二)集中执法阶段(xx年5月中旬前)。

各科室、各社区按照实施方案,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做到全覆盖,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xx年5月中旬至5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社区严格按照《金沙街道安全消防常态化监管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各相关职能科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确保严管执法专项行动的时效成果。

2、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科室、社区于每月25日前报送严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xx年5月20日前报送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联系人:;联系电话: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能力,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xx年1月1日—1月6日)。

各业务科室、各中心安监所要紧密结合实际,理清本行业、本辖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业专项检查清单和执法专项检查计划,部署和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二)行动实施阶段(xx年1月11日—3月31日)。

要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行业隐患排查清单为指导,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规范开展现场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主要内容。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三)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七)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业务科室、各中心安监所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促检查。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业务科室要组成检查组对分管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执法抽查,指导协调各中心安监所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即:凡是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凡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凡是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凡是不配合执法检查、限期内未整改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凡是存在非法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一律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局纪检监察室将于xx年1月10日开始对业务科室、各中心安监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应付者进行通报批评。

(三)信息材料报送。各业务科室、中心安监所要明确专人,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月5日前填写《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法规科。

联系人:x。

根据《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安监管﹝﹞100)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为迎接国家“两会”的顺利召开,为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xx年1月11日—1月17日)。

各县区安监局,局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紧紧结合实际,理清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检查清单和执法专项检查计划,部署和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市局各业务科室要和县区安监局及时联系沟通,避免重复执法,尽量扩大执法覆盖面。

(二)行动实施阶段(xx年1月17日—3月31日)。

要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行业隐患排查清单为指导,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规范开展现场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主要内容。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三)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七)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安监局,局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促检查。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业务科室要组成检查组对分管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执法抽查,指导协调各中心安监所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即:凡是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凡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凡是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凡是不配合执法检查、限期内未整改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凡是存在非法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一律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市局将于xx年1月20日开始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应付者进行通报批评。

(三)信息材料报送。各县区安监局,局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月3日前填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法规科。

联系人:

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解决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指示精神为指导,着眼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社会服务管理网络为平台,以信息系统为运行依托,以服务民生为导向,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服务管理责任为核心,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排查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成立。

**。

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致学任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陈吉、镇委宣传委员陈荣红任副组长,各相关办公室和职能部门任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同时与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镇、村、单位等部门的监管责任,配备了网格员,健全了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

(一)监管工作制度化(由镇食安办负责,镇食药监管所配合。)。

152。

”工作机制。即:制定一套制度(。

**。

**。

**。

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把握五个重点领域(学校、食品生产企业、非法生产小作坊、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两个手段(宣传手段和镇、村二级网络)。

(二)宣传教育常态化(由镇宣传办牵头,镇食安办、食药监管所、村(社区)配合)。

7

月中旬组织一次大型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在。

9

10。

幅,发放宣传单不低于。

2000。

人次。

(三)排查整治无缝化(由食药监管所牵头,中心学校、派出所、城管、综治办、供电、工商、各村(社区)配合)。

按照我镇确定的。

5

个重点监管领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排查和整治,确保无遗漏、无死角,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学校及周边。对全镇。

17。

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进行严格监管,并在开学前对照学校食堂管理标准严格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对其内部超市、食品餐饮经营门店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联合镇城管队对学校周边的餐饮进行规范,严厉打击流动非法经营小摊贩。

2.

食品生产企业。对全镇。

12。

家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标准化监管,定期对其进、销货台账进行检查,对其执行生产环节消毒规程进行抽查,对其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执行卫生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管理台账。

3.

非法生产小作坊。根据各村(社区)排查上报情况,严厉打击全镇范围内出现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定期进行回查。

4.

1

名,及时向镇食安办报告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联合工商所、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5.

餐饮服务单位。对全镇餐饮店建立台账,严格要求各餐饮店按照许可经营范围进行食品售卖,严格要求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随时更新本店资料。

(四)网络监管无缝化。

“触角”。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针对各项治理整顿内容,实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效。

“小作坊、小摊贩”监管有机结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加强宣传,充分展示整治工作成效。

充分利用学校、村(社区)、企业宣传栏等渠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安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和,确保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构建和谐教育事业,维护全校师生的根本利益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在汛期来临之际,为了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要求全校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长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做好迎战各级洪灾的准备,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学校的房屋、院墙、排水和周边环境安全为重点。在现有条件内,确保学校不出灾情,保障校安全度汛;如遇洪水超标,能科学调度、正确指挥,全力组织抢险,力争将洪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防汛工作措施。

日常工作。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汛期安全工作预案,成立汛期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充实应急抢险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好防汛必要的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出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专题教育讲座等形式,把防汛减灾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特别要加强学生的防溺水、防台风、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高温中暑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全校师生防范灾害能力。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新型h1n1流感疫情和季节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晨检制度、缺课追踪制度、校园消毒制度等,严防流行病蔓延。

3、加强安全检查、防范和整改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本校的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院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用电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坚决封闭学校危房,并在重大安全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安排专人值班监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等防护工作,对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要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严防化学药品泄漏。

当接到重大汛情预告时。

1、校长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特殊情况下果断停课,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并安排领导带班,领导班子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

3、学校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做好转移准备。重新检查学校校舍门窗关闭情况、化学物品保管情况和学校用电安全情况,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灾情发生。若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要立刻上报县教育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便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救灾报灾工作。

1、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2、学校应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进行大扫除。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上报,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教育教学工作。

3、学校要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开展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4、抗灾救灾后,学校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下次防汛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三、领导机构与职责。

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机构名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办公电话:

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子成员、各年级主任及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预案,指挥全校积极参与洪灾的抢险救灾工作,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保护学校财产,维护社会稳定。

全体人员分工及职责。

校长:

主要职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命令和决策,组织协调各学校的救灾工作。

分管校长: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在灾情发生后,宣传党和国家科普知识、自救、互救等经验方法,提高教职工、学生应对防汛事件的意识,及时向学校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报道事件中的先进事迹。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及抢险救灾。审核洪灾事件内容,负责领导组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存档工作。

教学校长: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学校抢险救灾队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险救灾队伍抢救伤亡人员和重要物资,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迅速协调卫生医疗部门抢救和安置受伤师生,组织学校进行消毒,防止疾病的发生,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检查,检测学校的饮用水源、食品等。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发生的放大蔓延。

总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资金、物资,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落实,强化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搞好防汛工作物资供应,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班学生的个人安全。

各年级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校门的安全畅通,以便能及时疏散师生,保证车辆的安全畅通。

四、组织应急队伍,备足抢险物资。

要求全校人员人员在灾难面前要有高度的思想觉悟,能招之既来,服从命令听指挥,坚守工作岗位,各负其责,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冲锋在前,有序完成好各自的任务。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灾物资,组建抢险队伍。

资金物资准备要求,采取平时救灾、应急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联系好商店,储备好电筒、电池灯泡、铁丝、铁锹、药物、食品等,负责人员一定要提前订好品种,数量、调取方法等,尽量做到万无一失,有备无患。

五、突发事件应急行动预案。

按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学校防汛应急领导组根据发生地点,何种实情及大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学校防汛应急领导组立即召开领导组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处置工作,确定应急措施,对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防汛工作要昼夜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学校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室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对校园内交通、通讯、供水、排水、等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等灾害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贮存设施及次生灾害源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采取紧急防范、防护措施。

督促、检查和落实应急人员、物资、资金、食品、医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六、调查处理。

防汛应急处理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科学有序地进行,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地控制险情。学校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迅速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赶往现场,紧急调集各类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七、其它事项。

事件发生后,学校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放到首位,一定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凡因不负责任造成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防汛事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实施方案

六月份是我省学校安全教育月,根据xx市教育体育局和镇教育办“安全教育月”活动要求,特制定我校“安全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抓好基层基础,确保学生安全”;“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教育活动。统一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1、结合夏季特点和学校实际,就常见和易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防范知识,各班利用主题班会时间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讲座。该项工作由各级部安排,政教处负责收集材料上交档案室存档。

2、结合安全教育课和活动主题,四至六年级学生每人写一篇安全题材的作文,各班挑选优秀作文各五篇上交学校存档。该项活动由分管主任负责安排并收交材料。

3、组织全体学生动手制作一张安全祝福卡片寄送亲人,以级部为单位组织实施。

4、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积极开展全市统一组织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活动。

5、结合预防校园暴力侵害,开展相应的学生自救自护安全教育和演练。

6、暑假将至,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当地实际,学校在放假前夕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印发,提出假期学生安全要求,希望家长切实关注孩子的假期活动安全,确保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暑假。该项工作由校长室负责。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各级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按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安全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学校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及时上报镇教育办。

安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凝冻次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各类饮用水水质的监管,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确保饮水安全,精心组织,严把质量,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各类饮用水水质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成立安全饮水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仕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雷军(县卫生局局长)。

王松(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刘勇(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海涛(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平忠(县建设局局长)。

刘大国(县工商局局长)。

李斌(县质监局副局长)。

艾家伦(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谭承礼(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谢本军(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明强(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汪义彬(城关镇副镇长)。

罗权友(双流镇副镇长)。

蔡丹(金中镇副镇长)。

黄咏梅(冯三镇副镇长)。

汪兴军(楠木渡镇副镇长)。

吴国祥(龙岗镇党委委员)。

丁天前(南龙乡人大副主席)。

蔡显东(永温乡乡长助理)。

吴国敏(禾丰乡副乡长)。

谢云萍(毛云乡副乡长)。

刘福梅(南江乡纪委书记)。

王文力(高寨乡副乡长)。

刘茂(龙水乡副乡长)。

李长云(米坪乡党委委员)。

冯裕武(花力乡副乡长)。

谢超凡(宅吉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安全饮水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各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检查各类桶装水、瓶装水卫生质量,桶装水、瓶装水取水点水质监测,不符卫生标准及水质指标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无证经营的供水站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及水质达标。

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各类安全人饮水、水厂及县城周边应急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管理和监督。

县环保局:负责对水源地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县质监局:负责对取水单位及各类桶装水、瓶装水的水质进行质量把关。

县国土局:负责县域内桶装水、瓶装水的取水地土地手续办理核实。

县工商局:负责检查督促县域内桶装水、瓶装水的经营户,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县建设局:负责县城居民饮用自来水的安全供给监测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县各类桶装水、瓶装水及农村饮水进行检查、化验,确保安全,对饮用“竹源牌”桶装水的人群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饮用水、桶装水、瓶装水的水质卫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供水设施、消毒设施运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消毒剂投放的监督检查;对无照经营、证照不全的经营者和无证经营的供水站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1、4月17日—18日,对全县范围内采青矿泉水、富硒山泉、南江泉、硒泉、农二哥山泉5家品牌桶装水及在县域内销售的21个品牌瓶装水和49家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水质不达标的品牌饮用水采取封存或取缔,对在县域内销售竹源牌矿泉水的进行查封,并对近期已销售的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

2、4月19日,对县城周边的应急水源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供水、消毒设施运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消毒剂投放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3、4月20日上午10点前,各乡镇、各部门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县卫生局应急办。

安全实施方案

拓展机场安全风险识别途径,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构建安全利益共同体,提升机场安全系统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安全链条的全面把控能力。

形成时时处处事事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告问题,从细微之处消除风险隐患,共筑机场的大安全。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随手拍”活动监督指导,安委会办公室安全质量部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集团公司各单位及专业公司员工。

(一)报告范围。

涉及机场飞行区安全、航空安保、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危险品管理、地面交通、信息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建筑施工、航务管理、特种设备、职业健康等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安全生产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提升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二)报告方式。

报告可通过两种方式:

微信方式:关注***”公共微信,拍下安全风险照片,将“图片+风险描述+您的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发送至微信账号:

(三)问题整改。

安全质量部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收集的问题进行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区域管理和职能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牵头单位落实整改情况。

牵头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内容,并报安全质量部。

(四)信息反馈。

问题整改后,牵头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部在每周公司安全生产讲评会通报风险报送及整改情况,并向员工回复整改情况。

(五)激励措施。

1.安全质量部对收到的.报告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有效的,每条信息可获得50元现金奖励(安全质量部人员报送的信息不参与奖励)。多人针对同一问题重复报告的,按提交时间排序,奖励第一名报告人员。安全质量部在收到信息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报送人领取奖励。

2.安全质量部每季度对提供有重要价值信息的员工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的奖励。

3.根据报送风险数量及等级综合核算得分,年底对单位参与情况进行评比,经活动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一)请各单位配合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质量部、现场运行指挥中心要利用机场安委会、机场共促会、机场运管会平台,党群工作部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宣传和推广随手拍活动。

(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随手拍”信息管理,要向员工强调报送的内容一律不得对外发布和转发。如因对外发布和转发导致不良后果,将严厉追究当事人与管理人员责任。

(三)各单位做好对随手拍活动改进措施的建议收集工作,反馈安全质量部。安全质量部将不断完善活动机制,充分发挥活动作用。

安全实施方案

按照保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保安委传〔20xx〕18号)的通知要求,为深刻吸取“西安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燃气和锅炉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一)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站、车辆燃气充装站点。

(二)宾馆、饭店、食堂(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团体食堂)、个体小吃店等各类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

(三)锅炉使用单位。

(四)居民家用小锅炉设施。

三、检查方式。

(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管委会,按照网格化监管分工,对本部门、本乡(镇)所负责的企事业单位、村庄、个体小吃店储存、经营、使用燃气情况、锅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直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内部涉及使用燃气、锅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县住建局对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四)县质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交通局等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使用单位和锅炉涉及到本部门的事项,按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做好专业安全检查工作。

(五)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液化气使用安全常识,组织辖区内居民自查,对重点户组织集中检查,消除居民家用燃气、小锅炉安全隐患。

(六)县安委办将结合年终考核,组织对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部门和乡(镇)、管委会检查内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液化气瓶、锅炉是否经有关机构检验检测合格,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是否落实,有关人员是否知道燃气泄露应急处置办法,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内容搞好自查。

(二)相关单位自查内容:

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单位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储罐防冻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期未检、螺丝瓶及其他不符合要求气瓶现象;是否存在过量充装现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静电接地设施完好及安全运行情况;企业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情况;开展预防突发性事故和相关应急抢险救援的应急演练工作的情况及应急装备物资配置情况;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情况。

燃气使用单位检查内容:燃气设备及管路是否完好;是否使用超期未检及报废气瓶;气瓶间是否通风良好;不用气时是否关闭气源;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用气教育培训。

锅炉使用单位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锅炉是否办理使用登记;锅炉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在定期检验(校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内;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并能熟练操作,是否具备紧急处置能力;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或可能造成承压使用。

(三)督导检查内容:重点是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排查责任分工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及时进行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立即将相关内容以安全提示指导卡的形式,于12月5日前发放到相关企事业单位、村庄、社区,督促其认真进行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进行检查,要加强与住建、消防、质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各部门、各乡(镇)在实施检查时,要严格落实“三定一表”制度,确保检查真正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各有关企业、单位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对自查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时限、标准,落实整改资金,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应对燃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并组织演练,使相关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方法,一旦发生事故,能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管委会,要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安全执法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安全执法力度,对未经检测检验合格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查封;对不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停止相关设备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严厉打击或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充装气瓶及非法进行瓶对瓶倒气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安全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居)委员会、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台阶,我镇今年力争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为此,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镇上成立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5月9日——6月30日)。

1、召开有关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大会,宣布实施方案,宣布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宣布义务安全员,安排宣传内容,提出创建活动的要求、目标和任务。

2、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法规。

3、明确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学校、示范社区、村社、企业内容,引导他们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拟定禄市街道社区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单位,山门口村为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永财采石场、拦马石煤矿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单位,禄市小学为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单位。

4、制定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的创建内容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7月1日——11月30日)。

1、各村(居)委员和各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

企业各落实一名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和一名安全义务宣传员。

3、对镇辖区内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客运车实行登记注册,建立违章和事故登记表,创建无安全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遵章守纪车辆。

4、设立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警示牌和标语。

5、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义务安全员、车主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6、坚持每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7、排查隐患,落实责任,坚决整改。

8、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三、检查总结(12月1日——31日)。

1、对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进行检查。

2、按年初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镇所辖单位和村进行年终考评。

3、召开此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年终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二0xx年六月五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