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电子协议书(汇总18篇)

实用电子协议书(汇总18篇)

ID:5226635

时间:2023-10-24 12:24:18

上传者:紫薇儿 实用电子协议书(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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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协议书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电子银行”是指通过网络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虚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支付结算和理财等资金管理服务。

“客户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企业”指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

“分支机构”指与甲方具有业务往来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并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行政隶属机构等。

“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指客户以客户编号(卡号)或客户证书以及相应密码,通过网络向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等要求。

“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授权乙方为甲方提供其账户信息,或同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从其账户中划转资金的书面证明文件。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电子银行,经乙方同意后,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对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的分支机构,依据分支机构授权的权限不同,通过电子银行渠道查询其账户或从其账户划转资金。

(三)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

(四)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甲方无须退回客户证书和读卡器。

(五)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电子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可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银行业务。

(六)甲方对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电话“95588”、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义务

(一)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和乙方网站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领取客户证书时,须确认并交回企业客户证书领取单,通知银行解冻客户证书。

(四)甲方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户编号(卡号)、密码及客户证书,不得提供给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时应明确使用人员的权限设置,明确各项操作授权的控制,以防范内部风险、保护账户资金安全。甲方对所有使用客户编号(卡号)、密码及客户证书进行的操作负责。乙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五)甲方客户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密码泄露、遗忘,应及时到营业网点办理更换、解锁、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在使用电子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例如基本注册信息变更、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增(删)账号、变更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八)如甲方发现乙方对其电子银行业务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甲方使用乙方电子银行服务,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支付各项费用,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

(十)甲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一)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电子银行系统。

(十二)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十三)甲方长期不使用电子银行,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册申请。

(二)乙方有权制定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并在网站及营业网点进行公布。

(三)乙方具有对电子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权利。

(四)甲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不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利用乙方电子银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乙方将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停止为其办理电子银行业务。

(五)如甲方的某些分支机构已在甲方相关申请表中列示但并未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的,乙方不负责为甲方提供未经授权的电子银行服务。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办理业务,为甲方办理转账等业务的时间以乙方在电子银行系统中处理的时间为准。对所有使用甲方客户编号(卡号)、密码或客户证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电子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七)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甲方账户存款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

3.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乙方过失的情况。

(八)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缴纳的有关费用。

二、义务

(一)乙方对于电子银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电子银行注册手续,并按甲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甲方提供相应的电子银行服务。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电子银行业务咨询服务,并在乙方网站公布业务介绍、热点解答、交易规则等内容。

(四)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后,应及时将客户证书及密码交付给甲方,并保证在交付之前该客户证书均处于冻结状态。

(六)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乙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甲方发送的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提供服务如下:

1.为甲方提供24小时网上查询服务。

2.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同城支付指令即时处理,实时入账。

3.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异地支付指令,加急指令即时处理,2小时内入账;普通指令当天处理,次工作日内入账。

4.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外同城/异地支付指令,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

(七)乙方收到甲方对电子银行业务的问题反映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第四条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本协议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电子银行业务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差错和争议的解决

甲方发现自身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自身其他原因造成电子银行业务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通过拨打服务热线“95588”或到营业网点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支付指令处理延误的,乙方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受甲方注册账户情况的制约,如该账户挂失、止付、清户等原因不能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甲方注册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乙方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甲方电子银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在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乙方业务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七条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客户证书和密码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子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签署。

(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其地址为:

其地址为:

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1甲方授权乙方在互联网购物平台(天猫、京东、亚马逊、一号店商城与苏宁易购商城)(以下简称“b2c”)申请并建设网上店铺,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的产品进行互联网销售,对甲方所拥有的店铺进行运营、策划、推广装修等服务。本协议双方若无特别约定,甲方之产品包括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生产、销售或经营的所有产品。

1.2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作为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文件等)。

2.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开始进行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相关的工作,乙方负责为甲方在b2c平台进行店铺注册以及为b2c店铺账号开通等相关申请工作。

2.2甲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入驻b2c平台申请店铺注册需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2.3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首页装修及商品模板设计,包括店铺招牌设计、店铺首页自定义区设计、店铺首页左侧类目条设计、店铺商品展示设计和店铺商品模板设计等。在上线之前交由甲方最终确认。

2.4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产品上架工作,上架的产品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若甲方有异议,应及时提请乙方,由乙方进行修改。

2.5乙方承诺在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的注册申请过程中,若因为甲方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原因导致网上店铺注册申请延缓的,由甲方负全责。

2.6在甲方的b2c商城店铺注册和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须向b2c平台支付的保证金以及技术服务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照所在b2c平台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3.1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

3.1.1b2c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3.1.2产品更新与上架;

3.1.3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3.1.4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3.1.5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3.1.6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3.1.7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1.8会员管理及营销;

3.1.9分销平台维护及完善;

3.1.10sns推广与维护。

3.2乙方负责甲方全年度广告策划并提供可行性广告执行方案。

3.3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并在每月5号前提供给甲方。乙方拥有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可优先向甲方提供。

3.4乙方承诺在甲方b2c店铺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5对于通过甲方b2c店铺完成的产品销售,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产品运输、产品售后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6甲方应提供b2c平台的账户密码及支付宝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运营过程中以及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时使用;若甲方修改支付宝登陆密码的,应在修改密码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支付宝登入密码只限乙方在核算店铺销售金额时使用。

3.7甲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所述产品的销售事务,如有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提交相应活动素材给乙方,以便乙方根据其专业判断进行相应安排。

3.8甲方承诺遵守网上店铺所在b2c平台的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b2c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乙方为甲方申请b2c网上店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2甲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乙方除为了本协议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5.2若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续约,经双方协商可确定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签订后续合作的有关合同。

6.1甲方按货品库存的折(新品折)的价格向乙方供货(不含物流费用)。

6.2以上销售佣金计算办法中,销售商品成交总额的计算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并采取累计计算办法。

6.4甲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7.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7.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按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网上店铺开设成功不超过三个月的,按实际时间计算)的平均佣金计算出的月佣金额,按三个月支付乙方的佣金损失。若剩余协议时间不足三个月,按实际剩余月数计。

8.2除本协议以上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1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

9.2如因国家互联网或其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1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应甲方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10.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应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电子协议书

甲方:(纳税人)。

乙方:(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加快税款资金安全周转,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签定本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协议事项:甲方自行选择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该账户作为唯一的缴税账户,委托乙方凭国库转发的由甲方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产生应纳税款的电子信息从该结算账户直接划缴税款并缴入国库。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自愿采用电子缴税方式向税务机关缴纳各项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等,同意并授权乙方根据国库转发的甲方应纳税(费)款及滞纳金、罚款等电子信息从本协议书中所指定的缴税账户中划缴。

(二)甲方委托乙方划缴税(费)款的事项如下: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为(税务登记证号码):;纳税人名称:;

纳税账户名称:;

纳税账号:。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填写真实准确,并承担因内容填写错误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三)甲方指定的缴税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在发生纳税义务的前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协议书,并持乙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乙方划缴税(费)款失败或无法在税(费)款限缴期内划缴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四)甲方保证在税(费)款限缴期内,其缴税账户的可动用存款余额足以缴纳税款。若因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造成划缴失败,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缴税账户的可动用存款余额不足缴纳税(费)款、滞纳金、罚款时,应事先向税务机关申请分批缴纳。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在收到国库转发的划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电子信息时至当日结账止直接从本协议书所指定的缴税账户划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划缴税款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正当理由包含:甲方存款余额不足、不可抗力、系统故障、国库转发的时间超过营业时间或其他方面的正当理由。

(二)因甲方缴税账户有误等原因造成不能划缴税款的,乙方应于收到国库转发的扣款信息当天以电子信息的方式直接反馈给国库。

(三)乙方严格按照国库转发的应纳税款电子信息划缴税款,若因国库转发的电子缴税账户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未能及时划缴税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成功划缴税款后,打印《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甲方到乙方领取,作为甲方缴纳税款的凭证。

四、乙方应本着为纳税人服务的原则,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好实行电子缴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需缴纳滞纳金、罚款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六、甲方向乙方办理缴税账户变更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七、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电子求职信模板锦集六篇。

电子专业求职信模板锦集十篇。

关于电子专业求职信模板锦集八篇。

关于电子专业求职信模板锦集七篇。

电子协议书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提高效率、减少环节、促进发展、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的宗旨,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就乙方通过电子定舱的形式向甲方定舱,委托甲方承运国际集装箱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电子定舱协议:

1.电子定舱作为edi电子数据交换的报文形式之一,双方均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及_________市有关电子数据交换(edi)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2.当甲方接收到的报文经确认该项传送的报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误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同时将这项信息从系统中删除。

电子协议书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sb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版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扩大图书的传播途径,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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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型:

颜色:_________牌照号码: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

二、乙方自年月日时分起租至年月日时分终止租赁,计天。

三、乙方在有限租赁期内,应向甲方付租金元24小时。

四、自发车之日起至还车之日,期间该车所发生任何单方、双方事故、车辆刮蹭损耗皆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均对以上合同无异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至承租车辆完好归还并结清费用之时终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子协议书

编号:

甲方(纳税人或客户):乙方(税务局):税务机关代码:丙方(银行):行号:

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安全、准确、及时入库,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电子缴税(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选择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甲方在丙方设立账户,并同意丙方按规定从该账户划转税款,该账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提前到乙方办理终止原协议、签订新协议手续。

甲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字号开立对公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也可以经营者个人名义开立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无论以何名义开立授权扣款账户,经营者在本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即表示认可。

甲方应于缴纳税(费)款时,保证在缴税(费)账户中存足不低于应纳税(费)款额的可用金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为甲方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提供免费咨询,并对有关操作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甲方税务登记证件号码:计算机代码:

二、甲方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甲方缴税(费)账户主动划扣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且无需甲方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缴税(费)账户名:缴税(费)账号: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账户所有人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该账户主动划扣甲方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账户所有人同意,且无需账户所有人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账户所有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年月日。

三、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在缴税(费)账户可用余额不小于申报税款额前提下,从缴税(费)账户即时足额划转相应金额税(费)款。丙方不得延压、截留、转移、挪用税款。

乙、丙双方应密切协作,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做好电子缴税(费)方式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各自网络与通信系统的维护工作,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四、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应共同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互相签发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文件送达乙、丙方之前,本协议始终有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章)(签章)(签章)。

甲方:(预留银行印鉴)。

使用说明。

1.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通过银行以电子方式缴纳税(费)款前,与银行、税务机关签订协议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编号:由征管应用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的15位文书号码。

(2)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国库清算税款时需使用此代码。

(3)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征管应用系统中给每个纳税人赋予的、全省唯一的、20位编码。

(4)缴税(费)账户名:纳税人提供的、用于缴税(费)的账户名。

(5)缴税(费)账号:纳税人提供的、用于缴税(费)的银行账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3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各存1份。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4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账户所有人各存1份。

sb75。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申请终止电子缴税(费)协议时使用。

3.填表说明:

原《电子缴税(费)协议书》内容:根据原协议书内容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3份,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各存1份。其中银行留存的申请表由纳税人送交。

电子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产品的_________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地区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双方保留自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

1.乙方保证甲方所需产品货源的供应。

2.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甲方:

1.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按期完成销售额。

2.甲方必须设立营销网点,销售_________产品,不销售其它同类产品。

3.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4.甲方必须拥有一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以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双方负责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使用于或包含于产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均为乙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保护乙方权益。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批进货_________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_________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

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1.交货地点_________。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两周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甲方将货款存入乙方帐户后乙方将货发送给甲方。

3.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_________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以合同法为依据提交仲裁。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子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及价格

合同价格为规定地点交货价(包括配件和一切运杂费)。

二. 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 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机器(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

3. 乙方对所供设备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内,如货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

现的质量或故障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所有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违反售后服务承诺处理。

三. 交货及验收

1. 交付使用时间:20xx年 4月 1日前。

2. 乙方应将所供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3.交货地点:

4. 货物的验收:设备现场安装过程,如发生与供货合同条款不符的设备,用户提出异议,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四. 付款方式

1.甲方需支付乙方设备订金款项的50%合计

2.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项目款的50%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售后服务

1.所有设备均由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2.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或免费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乙方不能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执行受阻,则合同执行由双方协商后相应延长。受阻方应随时采取所有合理步骤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合同执行的任何延迟。

八. 合同的终止和中止

在发生合同终止情况时,任何一方均有责任将已执行中的合同部分执行完毕。

九. 其他约定条款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均为正本,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子协议书

受托方:

标的、数量、价款:

1.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

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

5.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委托方: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受托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电子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淘宝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推广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1、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_______________品牌、设计、生产的公司。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运营推广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4、合作区域:__________;

5、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2、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统一零售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促销活动除外)。

3、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6、甲方负责打包发货以及设立客服辅助乙方跟踪订单以及售后查件方面服务。

7、甲方负责由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发货错误等造成的退换货费用。

8、甲方负责将乙方下午4点之前提交的订单当天发货。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发货的要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2、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3、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_____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4、乙方对于计划销售的产品信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有关数量、运输方式等及时交给甲方。

5、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__________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_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__________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6、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__________品牌形象的行为。

1、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的保证金及服务费。

3、甲方应向甲方电子商务平台支付广告推广费用。

4、甲乙双方的工资自行负责。

5、双方利润分配:正常销售价格乙方按照销售额的20%提成,如聚划算,淘金币等活动促销销售的按照销售额的20%提成。

6、配送与结算。

(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产品所有权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所有权。

(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甲方要给乙方出具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内容包括:产品型号、成本价及零售价格。如果产品价格有变动,要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甲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甲方。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上月的佣金。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包括直通车,淘宝客等商务平台各种收费推广及推广方式。

(3)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要给予乙方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官方网上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运营。

(4)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3、客户退换货服务。

(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2)甲方应对官方网上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3万元计算。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3、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五年。协议期满前六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xxx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3、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对协议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年__月__日签署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电子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乙方愿意承担工程项目砂石运输,为了在运输过程中能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运输任务,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砂石、水泥给乙方承运。

2、乙方配合甲方把砂石、水泥等物资运到指定地点。

二、各项目点运费:_______________。

三、运费结算。

按每个运输总造价的______%付取工程,其余工程款待运输完成后______个月内全部结清所有运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应坚持装载适度,并做到人、车安全。

2、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有序装车,防止发生事故。

3、在整个工程的物资运输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个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电子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签署。

(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其地址为:

(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其地址为:

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1甲方授权乙方在互联网购物平台(天猫、京东、亚马逊、一号店商城与苏宁易购商城)(以下简称“b2c”)申请并建设网上店铺,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的产品进行互联网销售,对甲方所拥有的店铺进行运营、策划、推广装修等服务。本协议双方若无特别约定,甲方之产品包括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生产、销售或经营的所有产品。

1.2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作为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文件等)。

2.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开始进行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相关的工作,乙方负责为甲方在b2c平台进行店铺注册以及为b2c店铺账号开通等相关申请工作。

2.2甲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入驻b2c平台申请店铺注册需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2.3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首页装修及商品模板设计,包括店铺招牌设计、店铺首页自定义区设计、店铺首页左侧类目条设计、店铺商品展示设计和店铺商品模板设计等。在上线之前交由甲方最终确认。

2.4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产品上架工作,上架的产品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若甲方有异议,应及时提请乙方,由乙方进行修改。

2.5乙方承诺在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的注册申请过程中,若因为甲方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原因导致网上店铺注册申请延缓的,由甲方负全责。

2.6在甲方的b2c商城店铺注册和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须向b2c平台支付的保证金以及技术服务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照所在b2c平台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3.1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

3.1.1b2c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3.1.2产品更新与上架;

3.1.3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3.1.4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3.1.5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3.1.6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3.1.7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1.8会员管理及营销;

3.1.9分销平台维护及完善;

3.1.10sns推广与维护。

3.2乙方负责甲方全年度广告策划并提供可行性广告执行方案。

3.3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并在每月5号前提供给甲方。乙方拥有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可优先向甲方提供。

3.4乙方承诺在甲方b2c店铺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5对于通过甲方b2c店铺完成的产品销售,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产品运输、产品售后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6甲方应提供b2c平台的账户密码及支付宝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运营过程中以及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时使用;若甲方修改支付宝登陆密码的,应在修改密码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支付宝登入密码只限乙方在核算店铺销售金额时使用。

3.7甲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所述产品的销售事务,如有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提交相应活动素材给乙方,以便乙方根据其专业判断进行相应安排。

3.8甲方承诺遵守网上店铺所在b2c平台的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b2c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乙方为甲方申请b2c网上店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2甲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乙方除为了本协议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5.2若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续约,经双方协商可确定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签订后续合作的有关合同。

6.1甲方按货品库存的折(新品折)的价格向乙方供货(不含物流费用)。

6.2以上销售佣金计算办法中,销售商品成交总额的计算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并采取累计计算办法。

6.4甲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7.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7.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按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网上店铺开设成功不超过三个月的,按实际时间计算)的平均佣金计算出的月佣金额,按三个月支付乙方的佣金损失。若剩余协议时间不足三个月,按实际剩余月数计。

8.2除本协议以上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1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

9.2如因国家互联网或其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1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应甲方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10.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应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电子协议书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联系人:

为扩大图书的传播途径,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教育文化事业,甲乙双方就电子图书的制作和传播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提供图书的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甲方授权的图书以电子图书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和销售。“电子图书形式”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权图书的样书种和电子文档种;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总数量样书不少于种和电子文档不少于种(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中文在线网站上宣传甲方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

5、甲方指定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

6、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图书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所提供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

2、乙方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图书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图书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图书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使用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形势决定使用授权作品的具体方式及其宣传、包装、价格和销售形式;乙方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

4、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图书的完整性,不更改图书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5、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三、价格和结算。

1、每年对于当年甲方提供的电子图书实现的销售收入:甲方与乙方按照3:7的分成比例进行结算。

2、电子图书的销售数量以中文在线销售软件统计的数量为准。

3、每年12月31日为版权使用费结算截止日,1月10―15日为版权使用费支付日期。乙方根据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记录和有关电子凭证按照上述结算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应得分成,甲方应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使用协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独家使用本协议涉及图书的数字化版权或将图书的数字化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必须将所有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北京仲裁。

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甲方(公章):出版社。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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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纳税人或客户):乙方(税务局):税务机关代码:丙方(银行):行号:

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安全、准确、及时入库,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电子缴税(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选择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甲方在丙方设立账户,并同意丙方按规定从该账户划转税款,该账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提前到乙方办理终止原协议、签订新协议手续。

甲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字号开立对公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也可以经营者个人名义开立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无论以何名义开立授权扣款账户,经营者在本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即表示认可。

甲方应于缴纳税(费)款时,保证在缴税(费)账户中存足不低于应纳税(费)款额的可用金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为甲方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提供免费咨询,并对有关操作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甲方税务登记证件号码:计算机代码:

二、甲方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甲方缴税(费)账户主动划扣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且无需甲方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缴税(费)账户名:缴税(费)账号: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账户所有人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该账户主动划扣甲方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账户所有人同意,且无需账户所有人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账户所有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年月日。

三、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在缴税(费)账户可用余额不小于申报税款额前提下,从缴税(费)账户即时足额划转相应金额税(费)款。丙方不得延压、截留、转移、挪用税款。

乙、丙双方应密切协作,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做好电子缴税(费)方式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各自网络与通信系统的维护工作,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四、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应共同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互相签发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文件送达乙、丙方之前,本协议始终有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章)(签章)(签章)。

甲方:(预留银行印鉴)。

使用说明。

1.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通过银行以电子方式缴纳税(费)款前,与银行、税务机关签订协议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编号:由征管应用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的15位文书号码。

(2)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国库清算税款时需使用此代码。

(3)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征管应用系统中给每个纳税人赋予的、全省唯一的、20位编码。

(4)缴税(费)账户名:纳税人提供的、用于缴税(费)的账户名。

(5)缴税(费)账号:纳税人提供的、用于缴税(费)的银行账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3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各存1份。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4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账户所有人各存1份。

sb75。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申请终止电子缴税(费)协议时使用。

3.填表说明:

原《电子缴税(费)协议书》内容:根据原协议书内容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3份,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各存1份。其中银行留存的申请表由纳税人送交。

电子协议书

在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您必须先详细阅读本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订户协议(以下称订户协议)。若您不同意本订户协议之条款,请勿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也可以通过e-mail:___________获得。认证业务声明之修订条文也公布于_______的资料库中,具体网址为_______。

您必须同意,完全按照认证业务声明及本订户协议的条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及相关的发证机构服务。您还必须同意,在信赖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安全服务器证书或发证机构签发的其他证书的时候,明确遵守_______的「信赖方协议」和认证业务声明第8章的规定。该信赖方协议也公布在_______的资料库中,网址为_____________。除遵守认证业务声明及信赖方协议所载内容外,您还赞同并接受以下1-7部分。

附加信息及条款和条件:

1.出口许可。

全球服务器证书的出口将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您必须符合上述有关规定,_______才会签发给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2.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使您能使用128位的rc4或idea,56位的des,双密钥triple-des加密技术,或_____可能采用的其他加密技术来建立ssl或tls会话。

3.合格的申请者。

在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_______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向您提供全球服务器证书。

4.地理限制。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_______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允许您在中国以外的某个国家安装和使用全球服务器证书。

5.使用限制。

5.1软件平台限制。

您必须保证,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_______网站页面上所列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软件平台(软件)上建立ssl或tls会话路。如果软件不是在注册表上特别注明的、则您在该软件上安装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有责任确保该软件的使用符合相关的出口规定。

5.2仅单一使用。

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禁止在下列情况下使用:

(1)为了或代表其他机构而使用;

(3)一张服务器数字证书在同一时间在一个以上的具有不同域名的服务器上使用。如果您选择安装及展示安全站点标记(securesiteseal,下称标记),对该标记的安装及展示仅在符合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参见:http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的条件下方可进行。

5.3吊销如果您的机构名称和/或域名发生改变,您需立即通知_______,_______将吊销您的证书。如果您安装了标记但并未履行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赋予您的任何义务,_______有权吊销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5.4数字证书吊销或期满之义务当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期满或您收到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吊销的通知时,您应立即把该证书从所安装的服务器中永久删除,且往后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如果您已安装了标记,您还应按照安全站点标记授权协议中规定的要求删除此类标记。如果违反上述规定,_______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6.附加陈述。

通过提交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您声明下列陈述是真实的,并保证在本订户协议的有效期间内这些陈述仍将是真实的。

6.1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由证书申请中所列的机构(下称申请机构)的授权代表或有权官员递交,以保证申请机构已经或将会全部符合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中设定的条件。

6.2申请机构在获得和使用全球服务器证书时,完全遵守了适用于_______的出口方面的法律法规。

6.3您必须在有效控制下运作已经安装了您的全球服务器证书的计算机系统(服务器)。

使用的权力。

6.4如果您在任何时候不再符合合格申请者的定义,您应当吊销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7.不合格的申请者。

您不是如第三部分所定义的合格申请者,您仍可能适合购买和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申请机构可以在个别批准的出口许可安排下获得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如认证业务声明所述,发证机构只提供有限的保证,但不提供除此之外的所有其他保证,包括适销性保证或适用性保证;发证机构承担有限责任,拒绝除认证业务声明中所述的有限责任之外的所有附带性的、结果性的以及惩罚性的损害赔偿责任。重要细节请见认证业务声明。

于下列情形(任一情形先发生)时,您表示了解并接受本订户协议的条款:

(i)向_______提出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的申请;或。

(ii)使用该数字证书。

电子协议书

甲方:(纳税人)。

乙方:(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加快税款资金安全周转,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签定本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协议事项:甲方自行选择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该账户作为唯一的缴税账户,委托乙方凭国库转发的由甲方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产生应纳税款的电子信息从该结算账户直接划缴税款并缴入国库。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自愿采用电子缴税方式向税务机关缴纳各项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等,同意并授权乙方根据国库转发的甲方应纳税(费)款及滞纳金、罚款等电子信息从本协议书中所指定的缴税账户中划缴。

(二)甲方委托乙方划缴税(费)款的事项如下: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为(税务登记证号码):;纳税人名称:;

纳税账户名称:;

纳税账号:。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填写真实准确,并承担因内容填写错误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三)甲方指定的缴税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在发生纳税义务的前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协议书,并持乙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乙方划缴税(费)款失败或无法在税(费)款限缴期内划缴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四)甲方保证在税(费)款限缴期内,其缴税账户的可动用存款余额足以缴纳税款。若因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造成划缴失败,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缴税账户的可动用存款余额不足缴纳税(费)款、滞纳金、罚款时,应事先向税务机关申请分批缴纳。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在收到国库转发的划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电子信息时至当日结账止直接从本协议书所指定的缴税账户划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划缴税款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正当理由包含:甲方存款余额不足、不可抗力、系统故障、国库转发的时间超过营业时间或其他方面的正当理由。

(二)因甲方缴税账户有误等原因造成不能划缴税款的,乙方应于收到国库转发的扣款信息当天以电子信息的方式直接反馈给国库。

(三)乙方严格按照国库转发的应纳税款电子信息划缴税款,若因国库转发的电子缴税账户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未能及时划缴税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成功划缴税款后,打印《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甲方到乙方领取,作为甲方缴纳税款的凭证。

四、乙方应本着为纳税人服务的原则,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好实行电子缴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需缴纳滞纳金、罚款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六、甲方向乙方办理缴税账户变更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七、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电子协议书

本协议是《创新金(银)网上订货与回购交易客户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就乙方(客户)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化买卖系统进行买卖,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关于(贵)金属订货与回购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第二条乙方自愿申请使用电子买卖方式进行(贵)金属制品买卖,乙方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了甲方提供的《电子化买卖风险提示书》,乙方已清楚的认识到使用电子化买卖可能遭受的风险,并同意承担全部风险。乙方考虑到使用甲方电子化买卖有极大的便利性,所以乙方郑重声明:自愿使用甲方的电子化买卖系统进行买卖。

第三条乙方承诺单独使用甲方提供的(贵)金属网上委托买卖系统,不利用该系统从事代理业务或从中收取费用。

第四条乙方应具备网上委托所必需的设备以及登录互联网的能力,乙方进行网上买卖所需的软件必须是经由甲方提供或从甲方网站下载。

第五条乙方的电子化买卖内容以甲方电脑记录为准,乙方对其委托的各项买卖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办理电子化买卖开通手续的同时,获取初始电子买卖密码,乙方应立即修改,因乙方未及时修改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郑重提醒乙方要注意密码的保密,并建议乙方不定期修改密码,尽量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

第七条电子买卖密码是乙方的电子签字形式,凡使用该密码进行的一切买卖行为,均视同乙方指令下达人的亲自委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注册填写开户信息时,必须保证其真实有效性。甲方郑重提醒乙方,在提交开户信息之前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各项业务时,提供的书面文件中必须包括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与签名。乙方开户注册信息如有变更,必须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在办理业务时,如乙方提供的书面文件的联系方式与开户注册信息上的联系方式不一致,甲方会以乙方提供的书面文件上的联系方式为准。

第十条乙方的电子买卖密码如果遗忘、泄露或被窃取,乙方必须本人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密码变更,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密码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第九条、第十条中提到的书面文件是指传真件或扫描件;乙方承认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凡因终端故障、系统故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买卖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时,已进入甲方买卖委托系统的买卖指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查询,甲方帮助查实其买卖状况,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创新金(银)网上订货与回购交易客户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本协议随《创新金(银)网上订货与回购交易客户协议书》的生效而生效、终止而终止,自乙方通过甲方网上电子开户协议后生效。

客户须知。

第一条客户应知晓从事创新金(银)网上订货与回购交易具有风险。客户在开户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中相关的风险明示文本,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

第二条客户应知晓在从事创新金(银)网上订货与回购交易过程中,任何保障获利或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没有根据的。

第三条客户应知晓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也不得要求甲方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贵)金属订货与回购交易(全权委托是指全权代替客户决定买卖指令的内容)。甲方的分析师或客户经理可以向客户提供其个人对于市场走势的看法或预期,但是仅供客户参考,而不构成对于实际操作的任何建议,客户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第四条客户代理人以客户名义进行的行为视为客户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委托人负责,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甲方无权干涉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同时对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所发生的行为后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客户申请得到交易帐号后,应立即登陆交易平台和金银通平台修改密码,若因未及时修改密码或密码丢失而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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