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煤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心得体会(案例13篇)

最新煤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心得体会(案例13篇)

ID:5270238

时间:2023-10-25 00:06:34

上传者:温柔雨 最新煤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心得体会(案例13篇)

实习心得是对自己实习期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的总结和记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参考和思考。

煤矿井下焊火事故心得体会

近年来,由于焊火事故频发,给煤矿井下生产健康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作为一名工程师,我深深体会到了焊火事故的可怕和重要性。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参与宣传教育,以提高矿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煤矿井下焊火事故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加强安全意识。

在煤矿井下焊火作业中,首先要加强安全意识。煤矿井下环境复杂恶劣,存在着诸多潜在风险,所以每个从业人员都应时刻保持警惕,牢记安全行为守则。在进行焊火作业前,我们必须先了解作业现场的情况,特别是瓦斯浓度、风流量、煤尘情况等。只有仔细调查,充分评估风险,才能谨慎前往作业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身安全。

第二段:严格执行工艺规程。

执行工艺规程是预防焊火事故的重要环节。焊接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如规定的预处理、测量检验、焊缝形式及尺寸等。尤其在确定焊火位置时,必须选择安全的场所,远离可燃和易燃物,尽量减少热辐射对矿壁和支架的影响。此外,焊火时还需注重调整电压、电流、焊丝速度等参数,确保焊接质量的同时减少焊火产生的火花和热辐射,以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段:合理选用防护设备。

焊火事故往往涉及到火花飞溅、火焰喷洒和热辐射等,因此合理选用防护设备是至关重要的。井下焊火时,必须佩戴防火服、手套、面罩等防护用品,确保全身皮肤不直接暴露在火焰和火花中。在焊火位置周围要设置屏障和防火布,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火势蔓延。此外,应及时检验和更换损坏的防护设备,确保其防护功能正常发挥。

第四段:强化培训和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矿工的安全防护意识,我们需要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培训课程应包括焊火作业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通过教育矿工了解焊火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观念,增强综合应变能力。同时,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确保矿工在面对事故时能冷静应对,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段:加强监督和管理。

除了个人努力外,加强监督和管理也是预防焊火事故的重要环节。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焊火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要加强现场巡查,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护设备,严禁不按规定操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操作。只有坚持不懈的监督和管理,才能提高焊火作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结起来,煤矿井下焊火事故具有极高的危害性。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我们必须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合理选用防护设备、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以及加强监督和管理等措施。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我们能够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为煤矿井下的生产健康安全做出我们的贡献。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20xx年11月19日,公司安监部组织我们全体职工观看了山西长治市襄垣县善福煤矿透水事故、丰兴煤矿透水事故、吉林白山市吉盛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江西高坑煤矿瓦斯爆炸、甘肃花草滩煤矿运输事故、甘肃屈盛煤矿运输事故、湖南衡阳宏发煤矿运输事故、黑龙江龙山镇煤矿火灾事故等煤矿安全生产警示宣传片了。安全作为生产经行的第一要素,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显得尤其突出与重要。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使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督管理跟不上,侥幸心理严重,自我保护能力差而造成的。

教育片也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安全生产任务和目标;安全生产方式的“木桶原理”、“海因里希法则”;认识事故的六个特性。由大到小深入细致的深层剖析,由浅入深,通俗易懂,使一个对安全知识了解甚微的我学会了解决许多安全问题的方法。更要把“1:29:300”这个对我将来和过去工作起到预警作用的“海因里希法则”铭记于心。它提出假定有一次的违章,就可能发生29次的轻微事故,300次的未遂事故,就会存在1000次的安全隐患,这个法则不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了重要启示,而且对我们的日常行为提出了预警,把安全意识提升到“走路倘息蝼蚁命,谨防扑蛾纱罩灯”的慎重态度,用科学的思想来强化自己,用安全的行为规范自己。

因此,我们要想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对煤矿从业者经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我们要懂得本职岗位的职责是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注意什么,要安全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和侥幸心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到位。

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工作要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讲得多、做得少。在进行每项工作、每个动作、每个工作行为时都要保证做到计划、措施到位、准备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验收到位。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另外,一切制度都要靠人去执行,我深刻体会到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要在平时常动脑、常充电、常请教,提升自己的技术素质,自我保护能力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做到能及时发现并违行为和不安全隐患并制止。

总之,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宣传片的观看体会上,最终是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煤矿井下各项工作中做到任何行为任何动作符合三大规程。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首先要从思想上有清醒的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其次要落实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制度。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及行业法规,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三要加大力度治理“三违”。从3.24芦岭矿生产安全事故来看,几乎都是由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要想彻底消除“三违”,就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矿级领导一条线,工队组织一条线,在全矿形成对“三违”现象施以重罚的态势。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着重教育,提高其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要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

第四是煤矿安全无小事。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生产中,我们需要将各项规章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通过对细节的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坚持井下安全隐患的全方位排查,持续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性问题。

第五要形成企业文化。通过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和文体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进一步加强矿井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思想观念,增强了广大员工的责任感,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切身性。用实际行动自觉抓安全、抓“三违”,为煤矿的安全发展贡献力量。

煤矿井下焊火事故心得体会

近年来,煤矿井下焊火事故频频发生,给煤矿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火灾事故往往导致人员伤亡。作为一名煤矿职工,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故后,我深切体会到了事故的可怕和防范的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就煤矿井下焊火事故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首先,对于焊火事故,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事故发生的必然性。煤矿作为一个容易产生火灾的行业,热接和火探工作是不可避免的。而这些工作又必然涉及到火源。无论是电焊的明火,还是氧炔割切的火焰,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从事焊火作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准备。

其次,焊火作业时的安全要求非常高。在煤矿井下进行焊火作业,不仅要了解煤矿的特殊环境和矿井的通风情况,还要掌握焊火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例如,必须熟悉煤矿井下的火灾三要素,即可燃物、氧气和火源,做到对潜在危险有预见性;必须熟悉矿井内的通风系统,确保作业地点有足够的新风来保证空气流通并将有害物质带走;必须掌握焊火作业时的消防器械和应急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准确地进行灭火和逃生。

再次,焊火事故多是由于操作不当而引起的。井下焊火事故可能因疏忽大意、盲目自信、违章操作等原因而发生。而这些操作不当往往是可以避免的。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遵守管辖单位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超负荷操作和违法操作。另外,焊火作业前需要对工作地点进行认真勘察,并且现场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不得临时改变焊火作业流程,以免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

最后,煤矿井下焊火事故的预防需要全员参与和共同努力。焊火作业不仅仅是焊工与操作人员的责任,也是管理人员和整个企业及矿井员工的责任。管理人员要落实培训制度,确保每位从事焊火作业的人员都经过培训并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员工应常怀安全意识,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隐患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够不断降低焊火事故的发生率,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煤矿井下焊火事故的发生给企业和职工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人身伤害。通过对焊火事故的深刻认识,我们应该努力做到对事故的必然性有清晰的认识,知晓焊火作业的安全要求,遵守操作规程,积极参与事故的预防工作。只有全员共同努力,才能够将煤矿井下焊火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保障每位职工的安全。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九里山矿10月27日零点三十六分在16采区16031上风道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发时井下有18名工人作业,造成18人全部遇难。这一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10.27瓦斯突出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河南煤化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这次事故教训,使我们看到了管理干部在理念认识、工作落实、规范操作等方面还很不到位,管理上还存在严重问题。作为分管掘进的副矿长,不得不引起我去深思:要想提高效益,实现安全生产,首先必须要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的重要环节就是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素质,管理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力到位。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针对这次“10.27”出现的事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我感到我们在管理上还有一定的漏洞,为了堵住漏洞,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二、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要“避危于无形”古人说:“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意思是:明智的人在事故发生前就有了预见,有智慧的人在危险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避开了,灾祸本来就大多藏在隐蔽不易发现的地方,而突发在人的忽略之处。这话对我们抓好安全生产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综观许多安全事故,都在发生前就显露出了隐患。10.27瓦斯事故的开始都有预兆的,这是多年来血的教训换来的。只是人们有了重生产轻安全的不良行为才导致了瓦斯突出事故。如果相关责任人能见微知著,提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完全能够避免事故发生。要“避危于无形”,首先要提高干部、员工的责任心。要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每一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目标量化到人,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使他们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花儿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人的生命去了,却再也等不来回家团圆的时刻。3月14日的一声巨响,把我们从沉浸已久的美梦中惊醒。

由于最近几年来,我们企业“煤为主业适当多元”的产业格局逐步形成,企业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现代化设备持续更新,长久以来无较大伤亡事故,63年来也未曾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各项荣誉接踵而至,于是我们开始满足于已经取有的成绩,未能及时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投入、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忽视了我们的煤炭资源赋存状态、开采条件与其他先进矿井相比有很大差距,尤其是随着开采深度的不断加深,井下灾害防治难度日益增大的现实;忽视了我们的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投入低的现状;忽视了我们的安全管理方法落后、基础薄弱的现实,尤其是近期在煤炭形势好转的情况下突击生产;忽视了煤矿职工安全意识不高,操作技能不精,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相当普遍的现实,把安全说在嘴上,写在本上,挂在墙上,却很少落实到行动上。

在增大煤矿安全生产投入,推广使用“四新”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煤矿从业人员队伍。煤矿安全培训是让员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不断获得进步的一种手段。通过培训能够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将新技术、新装备真正转化成新的生产力,适应现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意识到,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是持久而艰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培训本不该是对立的。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决不能让时间消弭伤痛,要常揭伤疤、常忆伤痛,时刻警示自己、警示集团所有员工。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待煤矿安全生产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主动作为,坚定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今年刚开始,我们**一矿就发生了“1.13”运输死亡事故,事故的发生,使全矿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然而8月6日,由于我们的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我们矿又发生了“8.6”透水事故,造成了6人被困井下,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流泪了,如果这6名工友不能获救,那么将有6个鲜活的生命离我们远去,那么**一矿也可能长期处于停产整改的阶段,全矿1000多名职工将失去稳定的工作……幸运的是经过全矿干部职工的努力,6名工友全部获救,这次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也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次事故也充分说明了安全在煤矿生产中的重要性。

今年“1.13”事故后,四川师范大学的刘熙鹏教授给我们讲课时曾经说过:人的第一需要是安全,那么什么是安全,对于我们职工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有的将失去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给家庭和自己带来无尽的伤痛。特别是伤亡事故,他的逝去使幼小的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了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痛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很难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通过这次事故,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事故造成的危害。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全矿各项指标的完成,以此来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把**一矿建设成为让上级放心,让自己安心,让职工满意的现代化矿井。

“8.6”透水事故充分暴露了我们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事故的发生,他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现场隐患排查情况有直接关系。“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抓好今年后4个多月安全生产,努力实现今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扭转我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重塑古叙煤电公司新形象,我作为一名基层现场管理者,结合我队实际,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决制止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

二加强对规程措施的学习,作业现场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措施要求作业,严禁出现习惯性违章和拿规程措施如无物。

三坚决做到现场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狠抓现场违章作业行为,始终把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四严格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水害的防治,每个班必须加强对工作面上下出口及通风设施的全面检查,上下出口必须畅通,通风断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挡风帘必须施工规范。

五加强顶板管理,顶板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概率最高,必须把顶板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必须抓好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质量管理和风机巷超前支护质量管理,加快工作面推进度,控制好工作面端面距,坚持敲帮问顶和杜绝空顶作业。

六加强瓦斯管理,今年发生的瓦斯特大事故较多,伤亡人数也特别多,我队必须严格加强工作面割煤期间上隅角瓦斯管理,防突措施必须到位,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七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抓好隐患排查就是减少事故的理念。

采煤三队:***。

2013年8月10日。

煤矿残炮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近年来,煤矿残炮爆炸事故在我国发生频率较高,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亡和经济损失。作为一名矿工,亲身经历了煤矿发生残炮爆炸事故的惊险经历,不仅让我深刻理解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也使我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和心得体会。通过这次事故,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安全的隐患与风险,提升了自身的安全意识,并对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

首先,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发生源于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事故经过的分析表明,发生事故的地点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密切相关。由于矿工们对于火药的威力和安全使用知识的缺乏,他们往往过于轻视操作的细节,存在行动上的疏忽和忽视安全规定的现象。因此,提升矿工的安全意识是预防残炮爆炸事故的关键。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矿工对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其次,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发生也与煤矿的管理制度有一定的关联。在这次事故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管理方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之处,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例如,无论是对于矿工的培训与教育,还是对于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与改进,管理方都需要更加严格地把关,确保所有的安全措施都得以到位。同时,要注重对于煤矿的管理制度的完善,从源头上排除事故隐患,提供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只有严格履行安全管理制度,才能有效地防范煤矿残炮爆炸事故。

此外,勘探和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也在这次事故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勘探和监测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对于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事故发生后,我们发现如果进行了充分的勘探和监测工作,正确判断了地下气体的情况和煤与瓦斯的浓度,就能够在事故发生前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从而减少损失和伤亡。因此,煤矿的勘探和监测工作应当得到更多的投入和关注,确保时刻掌握矿井的情况,对于隐患和危险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最后,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预防需要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持。科技创新是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加强科技研发和创新,可以有效地降低事故的发生风险。利用先进的无人机监测技术、智能感知装置以及预警系统,可以及时掌握矿井地下的情况,提前预警和处理潜在的危险。同时,加强技术支持,提供及时的技术指导和救援支持,为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保驾护航。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煤矿残炮爆炸事故,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安全的重要性,也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提升矿工的安全意识、完善煤矿的管理制度、加强勘探和监测工作、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持,是预防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关键。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关注煤矿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降低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发生率,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8月5日,地处xx市崇信县的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施工人员在井下维修巷道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导致2名员工被困井下,经过抢险救援,2名矿工分别于8月7日、8日被医院诊断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新周煤矿的事故再次引起了我们的反思,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事故已经发生,我们要从每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要在工作中把压力转变为动力。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动摇。我们每个人都应将“安全”二字时刻放在心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克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

岗位培训要抓细。培训教育科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的同时要抓好心理素质培训,让职工在面对事故时处乱不慌,沉着应对,掌握安全的主动权。

总之,每次事故都是对我们的一次警示,我们要认真分析,总结教训,认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结合我矿自身特点,寻找自己工作的疏漏之处,把安全理念真正树立起来,使职工从行动上做到不违章操作,这样才能使工人的安全得到保障。

煤矿瓦斯事故心得体会

说到幸福,人们会想起家人团聚,其乐融融的场景;说到幸福,心中会涌起付出而收获后的成就感;说到幸福,耳畔会响起朋友牵挂的问候„„,而这一切幸福的根基是什么呢?是极易忽视,却又重如泰山的安全。大家都知道,安全是一个企业发展最基本、最核心的因素。安全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发展也离不开安全,敬畏生命,安全发展是我们准东二矿人一直要走的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是我们的第一要务”的思想,真正把安全“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事故隐患的根源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如果任其发展就会造成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但是总有些人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道理好象自己的工作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为了别人的利益,于是放任自由,导致了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还有的职工认为企业的安全是安监部门的事情,与自己的关系不大,所以对安全工作表现的莫不关心。,甚至对与事故的惨痛教训抱有幸灾乐祸的态度。更有的职工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种玄妙莫测的东西,凭的是自己的运气好与坏,片面夸大什么所谓的规律性,以至在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执行中无所适从,听天由命。

理由再完美,也不能够掩饰住它背后的灰暗;借口再充分,也不能够弥补事故给我们带来的伤害。一个个教训不但不能够叫人们深思安全的重要,反而进一步加大了对安全的错误认识,形势的严重怎能够不让我们震惊。难道他们在肆无忌惮的散布那些所谓的种.种理由和谬论的时候,就不曾想象去探索安全生产中的真正规律就是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吗?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安全为天预防第一的生产方针是多少血的现实写就而成的警句吗?安全不是一个口号,更不可能是一阵风一阵雨的教条主义,而是关乎我们每一个职工生命代价的砝码,而是关乎矿井发展和稳定不可或却的因素。要知道,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亲情、友情所包围的环境中,我们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无数的关爱。我们的每一个好与坏的讯息都凝聚着无数的牵挂。清晨高高兴兴的离家上班,傍晚平平安安的回家是多么平常而普通,但在这平常而普通中又将倾注了多少家人和朋友的祝愿,融入了多少的关爱。一人的不安全,就是一个家庭的不幸福,一个人的不安全就是全矿井的悲哀。如此想来,你的一个不安全隐患将是多么大的代价?你的一个思想麻痹将会带来多么大的亲情损失?面对这些,你有将做何感想呢?从现在起我们要做到敬畏生命、重视安全!

俗话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告诉我们,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刻也不能麻痹。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于那些不能复苏的生命,对于那些死者亲人所遭受的无法弥补的身心创伤。敬畏生命、重视安全是显的那么重要。

人生道路漫漫长,悠悠岁月需平安。试问朋友们,世界上有哪一个人不愿笑语长在,有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有哪一个企业不愿蒸蒸日上,有哪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安全就如一颗光芒四射的太阳,照亮我们整个人生,安全就如一根长长的纽带,联系着我们的生死存亡。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

朋友们,幸福是什么?一万个人可能有一万种回答。但是在煤矿,却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安全是最根本的幸福,没有安全就没有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携手共筑安全的钢铁长城,让生命之花不败,让生命之树常青,在警钟常鸣的轰响中,让我们敬畏生命、重视安全。让幸福的乐章不断起伏!!!

该矿违法开采未经批准的煤层,安全管理混乱,采煤方式采用淘汰的前进式采煤法,通风混乱且不安装瓦斯传感器,上层违法违章指挥,现场工作人员违法违章作业,为了个人利益,将人的生命置之度外,造成了重大事故。

我们应该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以人为本,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更应当树立起“安全为了自己”的主动安全观,从个人的幸福、家庭幸福这个角度,主动地想着安全,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我们主要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说到底就是违章造成的。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遵章作业,规范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二、要学习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不仅要有安全意识,还要做到自我保安,我们必须具备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我们要主动的学习,在实践中掌握安全技能,并把这些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

三,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在现场、落实在行动中。要将《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中、落实在现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以人为本,注重安全工作,从思想到现场扎住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从开班前会、换工作服,到现场工作的每一个步骤,都要时刻,以安全为前提,做好“四保”,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反思

在“第四届全国安全生产法制高层论坛”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宋寒松副厅长说:“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看,几乎每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背后都存在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问题。”

作为世界最大的产煤国,中国煤炭这一高风险行业,煤矿事故一直倍受瞩目。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资料:2004年我国共-产煤16.6亿吨,占世界33.2﹪,但是全国的矿难死亡总人数是6027人,占世界矿难死亡总人数的80﹪。纠其事故发生的深层问题,我们不难发现,每起事故往往都涉及到掌握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问题。据悉2014年7月至2014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派员参与行政机关对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3466件。全国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并立案查办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71人。至2014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结675件,其中法院作有罪判决375人。重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在科级以下基层行政执法和监管部门,占立案数的37.56%,失职渎职行为涉及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生产安全执法和监管等主要环节。

因此说,控制和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已不仅仅是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的事,它也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伸出手来,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

“窥一斑而知全貌”。也许在实际工作中,这种以一概全的思维方式并不可取。但在我们不能实现对其全貌进行了解时。个案调查,也会起到事半功倍之功。只要我们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只要我们向事故背后展开深层次地挖掘。

2007年12月29日18点15分,一声巨响,黑龙江省穆棱市顺发煤矿浓烟四起并坍塌。这是一起瓦斯爆炸事故,19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21.7万元。

此次事故类别为:瓦斯爆炸事故。经检测co:27000ppm、co2:0.2﹪、ch4:0.8﹪、t:16℃。

爆源点为:3﹟层左九路前石门掘进工作面见煤点右帮煤壁处。

瓦斯积聚原因为:3﹟层左九路前石门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瓦斯异常涌现,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瓦斯爆炸界限。

事故直接原因为:放炮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

“12.19”事故,经过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专家鉴定为一起责任事故。引发事故的责任主体主要来自于井下工人的违规操作。但管理部门及其具体工作人员其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不论是从技术监督指导、安全检测、监管、机构人员设置还是从一线技术人员的素质和管理等诸多方面,都是引发事故的客观因素。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对七名在此案中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李某,在明知顺发煤矿提供地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内容不真实地情况下,为其办理了采矿权延续。市安监局安检员刘某,已经发现顺发煤矿通风系统和瓦斯监控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责令井下停止作业,撤离现场,而却不认真履行职责。顺发煤矿值班井长王某疏于管理,致使工人违章作业,炮眼使用煤粉填塞,以至放炮产生火焰,工作面无风,造成瓦斯积聚,是这起事故的主要直接责任者。

这是安全管理部门应该知道的问题。这也是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想知道的问题。现成的、并有权威和具有说服力的'答案我们没有找到。“12.19”事故发生后,我们开展了预防调查工作。穆棱市安全局、市煤炭管理局等部门领导和监管、技术、安检、瓦检等不同岗位人员以及部分矿长、工程师、矿工都积极地配合了我们。我们又深入事故矿井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这起突发事故的背后,充分曝露出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存在的诸多问题和来自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消极因素。这些因素,不仅是引起此次事故发生的导因,也是隐藏在煤矿安全和国家机关内部职务犯罪的重大隐患。这些问题必须应引起领导者和有关部门、人员的高度重视,并亟待解决。

一是安全监管队伍与实际工作需求的严重失衡。从穆棱市煤矿监管队伍现状看,人员少,工作面大是摆在当前最大的实际问题。全市共有28个煤矿企业,分布在四面八方,巡回检查一次需要很长的周期,仅靠几个人是很难应付的。同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不能独立工作,根本实现不了监管的与其目标和效果。目前,穆棱市煤炭管理局负责安监人员10人,而懂业务、可独立工作的只有3人。此种以蠡测海之举,显然不可为之。实质上,他们不是不作为,而是不能作为。

二是落后的管理手段与发展中的煤矿生产不同步。随着煤矿开采面的扩大,穆棱煤矿产业从原有的数量少、井口浅,发展到今天的28个煤矿,井深到5、6百米深的矿井。然而,管理并没有跟上发展的需要,包括技术水平、管理人员数量以及现代化的先进设备的更新,都存在着落后的局面。况且,穆棱多是小煤矿,先天不足,安全基础条件差、技术人员短缺,安全投入又不够。

穆棱市安全管理局副局长任炳松说:“穆棱市煤炭企业发展很快,但在管理上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善。总结事故的教训还是要从监管上找原因。如果监管到位,煤矿按规程操作,这种群死群伤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特别是在技术投入上也与煤矿的发展不同步。现在有很多先进的设备,可煤矿一个是不用,在一个是用不好。目前生产的瓦斯检测器,只要瓦斯一超标就响,比人好使,但都不用。这种设备是一个主机带三个探头,而有的矿即使上了也只上一套,数量不够。”

四是在对私营煤矿与国营煤矿异同管理和制约上缺乏针对性。由于穆棱地域、地貌、煤质等特点,使穆棱采煤区开采的都是小煤矿,而且,大多数都是个体煤矿。因此,在管理上,它与国营大煤矿在管理方式上有着较大的区别,国营煤矿和大煤矿的管理模式,不能套用于小型私营煤矿的监管上。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加以明确和深入研究摸索,特别是个体煤矿投资人员复杂,专业素质普遍偏低,加上利欲熏心,重产量、轻投入,短期思想,给煤矿留下多处隐患。曾任煤炭管理局总工程师,并任过矿长的资深煤炭专家魏相亭说:“现在什么人都来干煤矿,弄个井筒就出煤,开始就没按规定办,技术配备和人员配备不到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很多煤矿不符合标准。保证煤矿不死人不现实,这是高一风险企业。但这样煤矿重大事故是不应该发生的。因此,提高人员素质、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强化个体煤矿管理手段,是确保煤矿安全的当务之急。”

五是国家政策与调整中存在的欠缺。我们不能回避的说,国家政策在行业管理上,对煤炭这种高风险、情况复杂的行业实施的“一刀切”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着与不同地区实际状况发生不同程度的矛盾。特别是由于煤矿关关停停不断产生震荡而引发出的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的不良反映,在加之煤炭管理局监管权的弱化,而有监管权的安检局所辐射的是大监管、大安全,使针对本地区煤矿业实际状况实施的专业性、系统性的集中研究和监管难以到位。一位煤炭局的同志说:“现在,煤炭局与监察室分开后,工作衔接不上,在技术上,行业之间不协调,管理部门发现问题提出来了,监管部门不能及时跟上。再有,矿上要生产,管理部门要生产规程,现在管理部门自己没有技术人员,只能求助外援操作。不了解现场,生产规程不实际。煤炭行业在体制上和自身建设上存在很大的欠缺。”

基于以上从预防视角进行的调查,我们觉得,引发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由人为因素而导致事故引发的惨剧,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的。因此说,强化“人管和管人”是我们研究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发生的提纲挈领。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对煤矿事故中所曝露出来的主、客观方面的问题,举一反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在管理部门内部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系统性整顿,认真查找管理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通过深刻的反思,制定出切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可行性和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和真正贴近不同煤矿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工作办法,规避那种大安全、大预防和机械地执行国家大政策的不切实际的管理方式方法。俗话说:“兵无常法”。煤炭这种特殊行业管理模式必须因势而变,国家对煤矿大的管理模式不是不经磨合就能打开任何一个不同地区煤矿管理上的金钥匙,在制定本地煤矿的管理方式时必须克服形而上学,墨守成规,要有独具匠心和创造性思维,才能正确创造和运用科学可行的管理模式,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煤矿业管理的新路来。

二是要强化煤矿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人是承载事物发展的主体和核心,研究煤矿安全问题首先就要研究人的问题。要建立一个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对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具有说服力的管理规程,并能引导人沿着正确的轨迹去思考责任和义务。“12.19”事故,就是人的因素,由于人的责任意识的缺乏,使应该预见到和可以做到的而没有去想,没有去做,致使隐患从量变发生质的变化。因此,在人的管理上不仅要制定出有制约力和执行力的措施,同时要从根本上不断解决人的思想意识,明确责任和义务并附之于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要强化教育工作。要结合煤矿事故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开展全员性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工作,要认真解剖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用身边的事实,直观化的教育,提高教育和警示的效果。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刑法》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知法、执法、遵法和守法意识。

四是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目前,煤矿管理“人员少 、素质差、监管难、工作量大”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难题。但在队伍数量上逐步研究解决的同时,我们首先要着眼于在人员的素质和监管业务水平上的提高,通过专业性的培训和以老带新等不同形式,加快速度提高现有工作人员适应工作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一支精通煤矿知识、熟知煤矿技术、掌握工作流程和有关规定的高素质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队伍。

五是要深化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预防腐-败,遏制职务犯罪,是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和社会性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和建立在统一领导下,检察预防与部门预防相结合,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格局。各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要通过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建立具有长效性、规范性的预防体系,形成管理科学、防范到位、纪律严明、队伍清廉的预防工作新局面。并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廉政教育、监督管理和制度约束,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穆棱市光义煤矿采取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强化人的管理上积累了成功的做法。他们采取“查、帮、停、跟、追、蹲”。即:坚持不间断地排查和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帮助限期消除;对不能现场处理的重大隐患必须停;落实完的安全措施及时跟踪问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追究原因、追究责任;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这种“人为控制”即是“控制人为”的最好、最有效的方法,这一经验很值管理部门借鉴并加以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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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筠连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三名官员因玩忽职守被批捕

据了解,上述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此案。据通报,被正式批捕的3名涉案官员分别是:筠连县安监局驻钓鱼台煤矿安全管理员陈某、筠连县安监局执法二中队队长龙某、筠连县维新镇安办副主任彭某。

2011年11月25日,筠连县维新镇钓鱼台煤矿被安监部门要求停产。此后,筠连县政府再次发文要求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今年2月1日,钓鱼台煤矿违规开工。2月3日,该矿组织30名工人下井进行维修作业时发生瓦斯爆炸特大事故,致13人死亡、1人失踪、4人受伤。

据检方通报,上述涉嫌玩忽职守人员犯罪事实为,陈某作为驻矿安监员,明知该煤矿属于停产整顿矿,没有经过专家组评估,不能进行任何作业,且明知该矿要开工,却不执行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擅离职守,严重不负责任;龙某作为执法二中队队长,对驻矿安监员陈某的工作没有及时安排布置,没有督察其是否按时到岗,未正确履行职责;彭某身为维新镇安办副主任并系该矿盯守人员,没有认真履行每日监控职责,未发现和及时制止煤矿私自开工和违规组织工人下井作业。

事故发生后,宜宾市检察院侦监处介入案件侦查,查明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渎职行为致使此次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均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遂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煤矿残炮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煤矿安全形势逐渐好转,但仍时有发生事故的情况。煤矿残炮爆炸事故是其中一种常见的灾害,给矿山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回顾最近发生的一起煤矿残炮爆炸事故,我深感震惊和思考。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对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心得体会,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水平。

首先,要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煤矿作为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管理至关重要。然而,我们发现在事故中,存在信息不畅通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因此,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同时,要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培训和教育,让他们时刻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

其次,要加强技术与装备的改进。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发生往往与设备老化和技术不足有关。因此,政府应加大对煤矿的安全投入,促进高新技术在煤矿安全上的应用,研发更安全、更高效的矿井设备,提升矿井的自动化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矿井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检修,确保其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三,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每个企业都应对煤矿安全负有责任。在事故中,我们发现安全责任没有明确划分,员工对安全负责意识薄弱。因此,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加强对责任的追究。只有真正做到人人有责、事事有回应,才能有效地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要加强监管力度。我们要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加强对煤矿的监管,从源头上控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政府应加大对煤矿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检查,运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对煤矿进行全面、准确的监测。同时,要加强安全专家队伍的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只有加强监管,才能有效遏制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的发生。

最后,要加强对事故的教训总结和经验分享。每一起事故都蕴含着宝贵的教训,我们要从中吸取经验,不断改进煤矿安全工作。煤矿企业应建立反事故经验库,收集煤矿事故的案例,开展专题研究,总结事故原因和教训。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煤矿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开展经验分享,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煤矿安全水平。

总之,煤矿残炮爆炸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悲痛和痛惜,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煤矿安全工作。只有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改进技术与装备,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加强经验总结和分享,才能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水平,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矿工在工作中更加安全,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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