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

2023年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

ID:537729

时间:2023-06-28 15:25:33

上传者:曹czj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篇一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__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__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2023年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篇二

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x政传发〔2020〕20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2号)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要压实责任,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工作,对规模较大、用工人数较多、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派出工作组或监督服务员进驻。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应制定更加严格的复工标准。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复工标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企业复工及防控措施的验收审核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拟在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控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工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各复工企业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确保企业平稳有序安全复工。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指导企业复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及行业特点,严格把关,分步骤组织企业复工验收报批,条件不允许、标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批准。

二、复工标准

(一)复工前必须满足“六到位”。1、组织机制、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到位。复工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2、责任明确到位。企业负责人须与所在园区(乡镇、街道)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其中市属企业直接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企业负责人还须与企业内部各工作小组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3、人员信息排查到位。“一人一档”做好企业职工建档筛查工作,对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从何处返淮、返淮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以便追溯核查。4、防疫知识宣传到位。企业须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以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方式开展宣传培训。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计等防控物资。6、全面消杀防护到位。复工前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生产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

(二)复工后必须做到“四坚持”。1、坚持人员从严管理。企业应做到封闭管理,每天开展员工健康申报和检查,由专人负责对每名进厂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有自备班车的企业,应在登车前测量记录;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厂区前应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记录体温信息,商超企业还应做好进店顾客的体温测量登记;在人员密集区域必须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尽量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严控聚集人数、频次和时长;交通物流企业应对途经重点疫情区域驾驶人员加强管理,对途经区域进行登记;快递企业投递来自疫区的货物,应按收件客户需求安全投递。2、坚持环境消杀通风作业。加强落实办公区、生活区、自备班车等各类设施的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工作及生活场所定时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3、坚持就餐环节防控。就餐应作为防控重点环节,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企业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必须每天消毒处理,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不聚集用餐。食堂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健康状况调查和检查,每日岗前必须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4、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应按照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如实报送复工及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信息。倡导有条件的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弹性工作制等形式办公,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

三、复工流程

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2月9日24时前,“三必需一重要”类企业提前复工流程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淮肺炎防控办〔2020〕5号)等文件执行,其中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其他各类企业2月9日24时前原则上不得复工,确需复工的,向本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区(园区)政府同意后,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申请2月9日24时后复工的企业,市属企业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县(区)属企业由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联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复工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报县(区)级政府批准,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要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服务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

提前跟踪对接困难行业和企业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惠企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督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加强防控措施抽查和安全生产、环保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

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做好煤电油运及原辅料、资金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有序恢复城际及市内公共交通,适度满足外地职工返淮和上下班通勤需求,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是突出安全底线。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明防控纪律,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有力,对落实防控不严、措施不力,造成人员漏检、漏防,监测措施不到位、防控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2023年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篇三

(一)经营场所防控

1.入口把控。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实行入口、出口分离,提倡红外电子测温,查看健康码,督促指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和高中风险旅游史客人重点查验核实,并对未接种疫苗人员进行重点问询并引导接种。

2.环境防控。保持环境整洁,严格落实公共区域、电梯、推车、空调按标准要求消毒,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增加消毒频次,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提倡自助购物及非接触式扫码付费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严格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二)人员防控

1.工作人员防护。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根据各地实际,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分梯次、有序组织好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并及时报备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附件1);加强个人日常防护,原则上不安排目的地为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公务活动,确需出行的,强调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并对出差及外出返回的员工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措施;对于来自疫情突发重点区域的业务人员,查验健康绿码合格后方可办理业务接洽或鼓励借助其他联络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2.顾客防控。在公共场所入口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鼓励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通过广播循环播放等形式实时提醒进入商超、酒店的顾客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3.人员摸排。根据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防疫要求,及时配合对有相关旅居史人员进行摸排和登记造册,并及时与所属社区报备,按要求指导人员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瞒报、漏报。

(三)应急演练

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根据防疫新形式及时调整完善处置方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所有从业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制、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操作,从员工管理、顾客引导、消毒清洁、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群防群控。

(四)宣传培训

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内部宣传平台、电子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本行业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普及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知识,树立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健康责任意识。

1.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运行要求,各大型商超采购的拟进入寒亭区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于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进仓检测消毒。

2.各大型商超在售进口冷链食品时,须设专柜、专人销售,并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能进入我区生产、销售、使用。

3.严格落实进口冷链从业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着工作服,并对冷链工作人员进行“应检尽检”系统注册,通过实时查询,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无遗漏。

4.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各大型商超必须在冷链系统中流转和记录其购销行为,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实现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一)个别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出现关联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时

1.个别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发现确诊或可疑症状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商超应急处置组或相关职责部门,并立即安排相关职能人员赶赴现场,做好个人防护,引导至隔离(健康)观察室,执行标准防护(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医用帽子、护目镜乳胶手套、胶鞋等),并立即对确诊或可疑症状人员接触的设施或环境进行全面规范消毒。

2.商超、酒店防控指导员应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做好确诊或疑似病例基本信息了解及记录;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和转运专车,送往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3.城区内大型相关商超、酒店无条件配合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排查登记;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疫点(商场区域)消毒工作,停止营业,积极协助样品采集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4.相关大型商超积极配合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立即开展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及时通知其他从业人员减少相互间交流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商超秩序。

(二)我区范围内出现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时(非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区域)

1.加强口罩、消毒液、消毒湿纸巾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以满足本行业人员及顾客需求。

2.对每一位进入商超、酒店的人员必须一对一严格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要求佩带口罩,对有发热症状或未佩戴口罩的顾客劝阻进入商超、酒店。

3.设立商超、酒店人流控制标准,营业时间内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提醒顾客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顾客在一个购物区域内停留时间尽量不超过15分钟。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建议购物、就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市商场管理人员要实时统计场内人数,在高峰时段采取分批分次进入,必要时禁止人员进入。

4.对日常生活需求量大的禽、蛋、肉、鱼、蔬菜等生活必需品柜台,增设操作人员,增加称量台位,缓解人员集中挑选。增加成品和半成品菜品和提前称重包装,方便顾客直接拿取。

5.增加收银人员和收银通道,鼓励顾客到自助区结账,缓解顾客排队时间,顾客结账排队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6.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优先选用开窗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商超营业开始前及结束后,集中空调新风系统多运行1小时。

7.建立从业人员监测制度,每日记录从业人员体温、询问是否有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并做好登记,不得带病上岗。

8.必要时根据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落实停工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封城状况时

在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应急处置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强化大型商超日常防疫标准的前提下,全力配合落实我区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具体可参照《寒亭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寒亭区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方案》(附件2)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寒亭区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党组书记陈卫光、局长秦丽男任组长,王苗苗任常务副组长,金波、孙丽萍、范伟才、邵农波、张红玲、徐颖、张晓叶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商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领导包靠机制(附件3),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做到联防联控,人物同防。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全力做好防控保供稳价工作。

(二)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为提高疫情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疫情应急信息得到快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建立分管领导带班、局办公室安排总值班的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严格交接班手续,确保不脱岗。值班人员和办公室接收到行业领域疫情相关信息后,根据情况应迅速报局相应科室和分管领导,并上报区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3年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篇四

(一)编制目的。

加强我市邮政快递业各种突发疫情控制的应对准备,规范和指导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种疫情发生和流行,提高邮政快递业防范和应对疫情防控,最大程度减少疫情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障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邮政快递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邮政局《疫情防控期间营业网点操作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我市邮政快递业对于所有传染病疫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坚持属地管理为主,部门间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地方专业力量,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寄递服务,防止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和行业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邮政快递业突发疫情事件根据国家和属地政府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五)事件分级。

邮政快递业突发疫情事件级别与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相统一。

(六)响应级别。

邮政快递业突发疫情事件根据当地政府启动疫情级别,而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

参照《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市邮政管理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疫情防控指导和监督,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一)应急响应启动。

参照《邯郸市邮政快递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收寄环节。

(1)营业人员在上岗前,要准确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

(2)上岗期间,营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各类用品用具要进行消毒,处理邮件快件后双手要消毒并用流水清洗。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3)营业厅明显位置要张贴“已消毒”标识,并注明消毒日期和时间,营业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营业人员要熟悉当地政府对外公布的发热门诊地点及路线。

(4)配有红外线测温仪的网点,客户进入营业网点要通过体温测试。对于未戴口罩的客户要劝说其正确佩戴口罩。如发现客户有发烧现象,要告知其到就近开设的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

(5)营业人员每隔2小时要对营业现场使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如遇客流量较大的情况下,加密消毒频次。

(6)营业人员收寄物品类邮件快件时要严格验视内件,进行实名收寄。严禁收寄野生动物,避免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对于客户交寄的生冷鲜物品,由于邮件快件消毒等因素,不建议在此期间交寄。

(7)对于个人寄往疫情重点地区的医疗用品、用具和药品等,要在系统中录入交寄物品内件属性,并进行妥善包装,确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

(8)营业人员要主动向客户提示邮件快件在时限及外包装等方面会受到的影响,解释清楚到位,争取客户的理解。

2.分拣运输及内部处理环节。

工作人员进出场地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佩戴工号牌,着装工作服,每日体温及时报告,对邮件快件进行二次消毒,对防疫物资优先发送,根据疫情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部门要求及时调整作业时间和作业频次,及时办理通行证,保障邮路畅通,确保邮件快件及时发运,不积压延误。

3.投递环节。

(1)对有投递服务的网点,要根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邮政快递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投递作业安排,切实保证邮件快件的及时投递,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邮政快递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2)投递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到岗和归班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在投交邮件快件前要与收件人电话联系,确定投交方式,尽可能投送至智能快件箱,避免感染风险。

4.内部办公场所。

(1)高风险地区内部办公场所。

应当尽量保持通风,每隔4小时全面消毒一次,每隔4小时对工作人员测温一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对进入内部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实行弹性工作制,间隔安排工位、座位,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

(2)中风险地区内部办公场所。

应当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进入内部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间隔安排工位、座位,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

(3)低风险地区内部办公场所。

应当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进入内部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

(三)统筹疫情防控。

1.日常报告。

疫情期间,正常运营的网点每天要向上级报告从业人员身体有无异常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及时上报检测结果。如从业人员或其家属出现疑似病情,要及时安排就诊,严格遵照医嘱治疗,网点立即暂停业务。

对确诊的要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调追踪,并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健康、疾病控制部门和邮政快递行业主管部门,杜绝迟报、瞒报、谎报等情况发生。

2.维护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工作状态,调整经营管理和生产操作方式,创新寄递服务产品,维护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保持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持续运作,严格执行人员管控、健康监测、场所消杀等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

2023年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篇五

(一)全县房地产市场及开发项目销售部;

(二)全县物业管理区;

(三)施工现场及外来人员。

(一)局房管所负责城市房地产市场及销售部;

(二)局交易所负责城市二手房交易市场;

(三)局物业股负责县物业企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区;

(四)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县施工现场和外来人员;

(五)局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六)完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局内各单位、各股室立即组织人员到位,认真负责,关闭,停业,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上述公共场所由局各单位和办公室督促落实人员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工作,每天下午5点前收集总结检测情况,并报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发现疫情高发区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的,应及时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拨打120或上报xx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

(四)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

各单位、各股室要全力应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执行

严控。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各部门,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凡因工作不细、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除通报批评外,将追究相关单位、股室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2023年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篇六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区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做好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和部署,区商务局关于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的主要工作任务涉及范围是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接受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商贸流通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工作。

负责平桥乡、高新区(平桥园部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苏埠镇、石板冲乡、韩摆渡镇、分路口镇的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西市街道、鼓楼街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青山乡、西河口乡、徐集镇、江家店镇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小华山街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独山镇、狮子岗乡、石婆店镇、新安镇、顺河镇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城南镇、高新区(城南镇部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罗集乡、固镇镇、丁集镇、单王乡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商场、超市的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有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有应急工作预案,有应急处置区域,有员工健康档案,有经营场所消毒记录。

(2)商场入口处,有专人值守,进入人员要带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3)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4)加强通风换气,公共用品和设施做好清洁消毒,经营环境卫生整洁。

(5)公用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6)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按时测量体温,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7)外省来(返)六安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成阴性方可入内。

(8)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1)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大堂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客房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6)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和客房走廊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前台应设置“一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

(9)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10)减少聚餐、培训、会议、娱乐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2)省外来客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海方向的顾客一律不予入住,如发现有上海方向顾客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13)顾客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安康码绿码的基础上,于同时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设置了临时核酸采样点对所有省外返(来)人员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外出。

(14)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红码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黄码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15、行程码带“*”号人员应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指三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且两次检测应间隔24小时),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

(三)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适时开展疫苗预防接种。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汇报防控指挥部并督促及时就医。

(3)对进入农集贸市场的顾客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

(5)加强地面、摊位等清洁消毒,市场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

(6)加强公用卫生间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应清除公厕周围露天堆放的杂物等垃圾。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加强垃圾的卫生管理,市场应设立集中、规范的垃圾站/房(应密闭),并配备专用加盖的废弃口罩收集筒(箱)。每户配备加盖垃圾筒(箱)。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8)完善给排水设施,地面设下水明沟,下水道保持畅通,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无积水淤积物;应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便于污水的冲洗消毒;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规定。

(9)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确保市场内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识。

(10)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采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1)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工作人员、售货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3)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14)省外来客,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显示阴性,方可进入。

(15)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不予入内,到指定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以上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标准将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文件精神及我区防控部门最新要求予以动态调整,并及时宣传落实。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当前,周边省份疫情多发,我省多市也出现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外防输入的压力很大,全局上下要牢固树立“持久战”“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盯紧关键区域、把握关键环节,做到常态化防控措施一刻不放松。

(二)主体责任再压实。严格按照市、区应急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对各项防控措施进行再部署、再要求,督促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宣传教育、体温检测、“健康码”扫码、场所消毒、通风换气、防控物资配备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督查指导再强化。区局各相关股室要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要求和各级防指的最新精神通过疫情防控微信群及时传达到各市场主体。同时要加强督查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提请区防指依法予以处罚。

2023年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篇七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023年快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篇八

一、各县市要进一步强化邮政快递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邮政寄递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建立健全寄递物流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一体化管理体系,全程登记寄递物流道路货运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及货物流向。

三、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对所有收寄物流货品进行全面消毒。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邮件快递要集中管理、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先消毒、后分派”制度。

四、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切实做好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加强对基层网点的监督管理,强化末端疫情防控工作。

五、各邮政快递企业收寄快件时,应核实收寄物品的种类和来源,收寄物品为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严格查验海关报关单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安全证明的一律不予收寄。

六、疾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邮政寄递行业的主动监测预警,增加从业人员、环境场所、货品包装的核酸检测频次。

七、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督促从业人员做好健康防护,科学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每日晨检、健康码核验、体温监测记录等措施。

八、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出现情况,及时有效做好处置,并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九、鼓励采取无接触投递模式,设有智能快件箱的小区,配送人员经登记并测量体温合格,佩戴口罩、手套后投放至智能快件箱;无智能快件箱的小区,由配送人员与收件人确定接收方式。如面对面交付,要保持安全距离。

十、公众寄递邮件、快件要实名寄递,在收取快件、包裹时,尤其是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快件、包裹时,建议戴好口罩、手套,并对外包装进行消毒。谨慎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冷冻冷藏食品。

十一、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各邮政寄递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十二、强化部门联动,交通运输、邮政管理、海关、公安、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控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联动、信息互通,协同做好邮政寄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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