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机构编制事项情况报告(汇总21篇)

最新机构编制事项情况报告(汇总21篇)

ID:5496255

时间:2023-10-27 23:23:50

上传者:灵魂曲 最新机构编制事项情况报告(汇总21篇)

编写情况报告不仅要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还要注重陈述方式的简明扼要。下面是一些经典案例的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的研究和观察有所帮助。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漳县武阳东街小学等十家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督查的通知》(漳编办发〔2018〕14号)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部署,按照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的要求,全面对我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漳县四族小学位于甘肃省漳县四族乡四族村二社69号,于1998年和四族中学分校后迁于此处,是一所县直六年制小学,服务区包括四族、牙下、魏下、立桥里、代家沟五个自然村。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漳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漳编发〔2017〕30号)文件,核定我校编制42名。现实有在册教师40人,其中:代课教师3人。专业技术人员37人(县幼儿园培训2人),占编人员29人,不占编8人。

二、职责履行情况。

我校主要职责:教育。

教学。

工作和教学相关工作。

通过自查,在履行上述工作职责过程中,职责落实到位,规范履行工作职责。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二是加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三是围绕我校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

(一)机构设置规范。我校已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二)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情况;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三)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相关人员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不存在变相成立内设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范建立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四、存在问题。

1、因我校业务职能多,但我校现在不占编人员太多,对单位管理影响较大。

2、工作人员紧张,专业人员相对缺乏,事关发展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难以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附件:1.教师花名册及统计表。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我局现核定编制数为22个,实际编制数为20个(2个事业编实由国调队占有)。我局实有20个编制中,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1个。目前,我局行政编制已使用8个(政协占1个),空缺2个;参公编制已使用3个(含1个事业编),空缺1个;事业编制已使用2个,空缺3个;工勤编制已满编;另外,借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3人(投资、农业、司机各1人)。

(一)内设机构:

4个,即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统计执法队。核定股级干部职数4名,实际使用0个,空缺4个。

(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县普查中心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县农业监测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其中2个实际由国调队使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3名。

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省、市、县委编办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的工作要求,镇党委组织专职人员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进行核查,现将自查报告于下:

20xx年,撤区并镇工作中,由原xxx区xxx乡与xxx乡合并建立现xxx镇。根据《xxx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xxx县编委〔20xx〕64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镇政府机关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成立政府直属事业单位xxx镇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共计32名。

(一)政府机关:政府机关目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0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8人,工勤人员2人。空缺编制4名。

(二)事业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目前实际在编人员8名,在岗人员7名(借调人员1名,1名建管人员在xxx集中办公,附加一名上岗待聘人员)。全镇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7人。

(一)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乡镇干部管理规定,干部请假、休假、外出一律由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严格干部借调,确需借调一律按照正规程序办理;对不按时到岗人员,镇纪委及时召回约谈,确保人员在编在岗在位。

(二)严控编外用工。编外用工因事设岗,确因工作需要,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编外用工数量、薪资等关键事宜。目前全镇编外用工5人,其中机关驾驶人员1人,城管办4人。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xx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x编〔20xx〕1号)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县粮食局成立于1997年(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x编发[1997]5号文件)。内设机构共3个(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x编发[1997]5号文件),分别为办公室、业务科(挂监督检查科牌子)、财务审计科,均为股级。

所属事业单位1个:

xx县粮食局内部结算中心成立于1997年(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x编发[1997]5号文件)。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xx县粮食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3名。现实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9人,其中工勤1人。

离岗5人,其中组织部门批准离岗5人。

(2)所属事业单位:xx县粮食局内部结算中心,定编5人,实有4人。

离岗1人,政府机构改革批准1人。

在编不在岗3人,其中混编混岗3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1)我单位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现实际配备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机构核定领导职数3正4副,现实际配备3正2副。

(2)所属事业单位:xx县粮食局内部结算中心,核定主任1名,核定副主任1名。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从人员结构看出,粮食局和结算中心总计人员23人,离岗6人,班子成员8人,工作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鉴于人员少,业务量大,各科室工作便于互相配合的实际情况,局机关根据结算中心的职责安排在局各个科室工作。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招录(招聘)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接收退伍军人1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一)加强考核工作。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我镇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镇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虽然我镇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局组织人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编〔2011〕278)号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岗位设置情况:我处编制220人,规格为正处级,领导职数7人(正职2名、副职5名),内设机构13个。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 。

2、目前人员情况:截止20xx年3月31日,在编实有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专业技术人员: 人,工勤技能人员: 人。 经自查,人员编制都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未出现违反规定或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人员等。

1、成立组织架构加强组织领导

处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成立组织架构,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和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为项目来组织实施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上报了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统计表等,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步骤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中,我处始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及时落实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确保资料数据准确无误。

3、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在编制使用管理过程中,我处严格执行编制使用管理程序,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如在2011年,我处有2名同志退休,5名同志转出。均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规范的办理了出编手续。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我处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

4、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在日常工作中,我处及时按通知要求参加事业单位年检,业务活动从未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参加各项编制专项检查,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相关报表,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开展。

我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局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船舶机驾人员处于短缺状态,队伍老化比较严重,青黄不接。

二是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深不透,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类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加强编制管理,是有效控制人员增长,减轻财政负担的基础性保障。今后我处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结合市编办和市局有关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监督“三定方案”执行情况,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雷屯小学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按照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安排,我校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就我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单位名称:石阡县汤山镇雷屯小学。

2、机构规格:股级。

3、经费:财政拨款人员编制:核定编制数23,实有在编16人。

4、领导职数:校长1人。

5、专业技术人员16人。

6、食堂营养餐工人5人。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人员调动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明确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1、教师缺编7人,在缺编情况下,教育局抽调了1人,教办抽调了2人。

2、教师队伍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比较紧缺,这种状况不利于教师队伍在学科结构、学历结构上形成合理的梯次,不利于素质教育、不利于人才队伍培养,更不利于学校的长期发展。

1、建议加强农村小学教师的机构编制调控力度,按专业设岗。

2、人员调动必须按编制要求,实现教师资源的有序流动、优化配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对我委从成立至今的机构沿革有了清楚的`认识,同进对文件进行了系统的归档,对缺少的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进行了收集,便于以后机构情况的。统计汇总。

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补齐了与我委机构沿革相关的文件9份:朝委发【1983】105号、北委办发【20xx】47号、北编发【20xx】6号、北编办【20xx】14号、北编发【20xx】13号、北编发【20xx】43号、《关于中共xx市纪委申请临时聘用工勤人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北编办发【20xx】4号、北编发【20xx】35号。通过人事工资20xx软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委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情况做出准确汇总:委内行政编制33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退"二线"人员2人,占编2人;临时聘用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为了方便以后及时掌握部门内编制和人员情况,我委还及时对相关文件和与人事、编制有关的材料进行了归当,并装订成册;及时与市编制办更新人员工资台账做到了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机构编制实名制"保持一致。

通过这次编制工作核查,发现在工作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门成立至今时间跨度大,经手该项工作的人员较多,很长时间以来工作人员没有对有关人员编制及部门沿革有关的文件进行系统的归档,并且涉及的文件较多,个别文件时间较久远,查找起来非常困难,增加了编制核查的工作量。

(2)人员变动次数较多,编制台账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以致于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的记录不一致。

(3)部门下属事业单位:xx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进度缓慢,截至核查工作开始,尚未完成登记,未能及进申请到公益域名。

针对此次核算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对人员编制工作的管理:

(1)通过核查工作对部门成立至今有关人员编制部门沿革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系统归档,以方便随时核查。

(2)人员发生变动时,除正常的工资调转关系和组织关系外,还要及时上报市编办、更新台账,保持与编制办台账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3)收集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过程当中所必需的文件、材料、资料,抓紧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我局现核定编制数为22个,实际编制数为20个(2个事业编实由国调队占有)。我局实有20个编制中,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1个。目前,我局行政编制已使用8个(政协占1个),空缺2个;参公编制已使用3个(含1个事业编),空缺1个;事业编制已使用2个,空缺3个;工勤编制已满编;另外,借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3人(投资、农业、司机各1人)。

(一)内设机构:

4个,即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统计执法队。核定股级干部职数4名,实际使用0个,空缺4个。

(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县普查中心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县农业监测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其中2个实际由国调队使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3名。

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年部门机构编制报告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工作相关要求。

(二)机构编制情况。

1、行政编制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漕河泾街道街道办事处共有行政编制50名,在编46人,在岗44人。其中县处级正职领导2人,县处级副职领导8人,二级调研员2人;设正科领导职数14名,实有13人,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实有4人。

2、事业编制情况。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漕河泾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共4家,总编制数49个,实有44人。漕河泾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编制数9个,实有人数8人,其中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3名;漕河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编制数23个,实有21人;漕河泾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编制数9个,实有8人,漕河泾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编制数8个,实有7人。

2020年度漕河泾街道无重大机构改革情况。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况。

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漕河泾街道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均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机关和事业人员的选人用人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漕河泾街道每月25日前按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维护工作。

(三)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漕河泾街道根据“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梳理机构编制和内设科室的岗位职责,做到权责一致。

(四)在权限内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

2020年,漕河泾街道申请使用行政编制3个,事业编制3个,均按流程进行机构编制事项报送批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实际录用公务员3名,其中应届毕业生1名。通过民主推荐,提任漕河泾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社区党建办公室副主任1人;晋升三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1人,一级主任科员6人,三级主任科员2人。

(五)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以及所涉问题整改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无。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无。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文档为doc格式。

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xx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8月,20xx年8月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xx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名,下设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一个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目前,政务办共有工作人员22名,其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13名(科级干部7名,一般工作人员6名),劳务派遣人员3名,公益性岗位6名。主要负责对各入驻部门单位、独立的办事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的中介机构、进驻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等。

区政务办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规范化管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机构名称、规格、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结构、单位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各项数据指标等准确、完整。人员照片已上传,实有人员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一致,机构主要职责、批准文号与审批文件一致。

《机构编制管理证》中机构信息、职责任务、核定编制及人员机构、核准领导指数、实有人数统计、人员花名册、非在职人员花名册填写准确、完整,人员调整做到及时更改、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年审。

办理人员出入编严格按照要求在单位张贴公示。

按时参加工资联审,财政供养人员与编制情况相符,不存在吃空饷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自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档为doc格式。

人保局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1、关于机构:党委机构的设置以9月市委、市政府(吉字[]52号)批准的《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为主要依据,即县委工作部门设置6个(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农工部);常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编委办公室,与人力社保局合署);直属机关工委与组织部合署;老干局、信访局分别归口组织部和县委办管理。我县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设置以206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吉办字[]93号)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即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6个(包括监察局),特批机构1个(扶贫和移民办),共27个工作部门。除以上机构外,乡镇政府机构1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4个,其中党委管理单位6个。

2、关于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县乡两级行政编制1508名,其中县直党政群编制488名,政法专项编制469名,乡镇机关编制551名;截至2月,党政群机关实有人数合计1362人,其中县直党政群484人,政法系统454人,乡镇机关424人。1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编制114名,实有人数66人。

根据2010年12月底机构编制统计,全县各类事业单位486个,总编制7542名(财政预算6845名,经费自理697名),实有总人数7744人(财政预算6421人,经费自理1323人)。

1、关于全县学校及编制情况:全县乡镇中小学单位37个,县城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单位13个,学校单位共50个;省市编制、教育、财政核定我县教职工总编制3854名,到2010年12月底教职工实有3626人;2010年井冈山经贸学校调整为市县共管,以县为主,划转编制111名,实有教职工66人。

2、关于卫生医疗单位及编制情况:全县乡镇卫生院按一乡一院设置,共18个单位;省市编办核定乡镇卫生院总编制474名,到2010年12月底实有人数509人;县城公立医院4个,总编制455名,实有人数434人。

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是从起步,每年都把乡镇机构改革列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任务目标,由于种种因素,实际落实情况甚微。2010年1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编委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0]166号),要求在201月底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为落实通知精神,应付市里的督查,经编委领导同意,县编办拟出了《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这个方案实际没有下发,更没有去实施,乡镇机构设置还是维持原状,即乡镇机关按20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按事业站所改革方案设置,事业站所设置情况是:七个乡镇按7个站所设置,其余11个乡镇按6个站所设置;改革后将农技、农机、农经、水产、水管、兽医单位整合设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乡企站、劳动保障服务站、统计站单位整合设立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保留乡镇文广电站、民政所、计生所和国土所,按7个事业站所设置的乡镇增设林业工作站;目前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仍属乡镇政府管理,除此外其他站所都陆续明确调整为县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四、关于编办及编委工作情况。

县编办在去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维持现状,其定位是列党委序列,为县委工作部门,作为县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不变,与人力社保局合署,定行政编3名,现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长1名,除编办工作外,三人都兼有人力社保局的工作或分工,没有专职人员。编办下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股级),配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业务工作,也兼有其他工作。编委会议根据讨论的'议题和其他工作情况需要适时召开,编委主任确定召开时间并主持会议,讨论并决定本级权限范围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提交的议题平时由编办收集整理,开会前归纳整理列出;近2―3年内每年编委开会为1―2次不定;编委会工作由编委会工作规则加以规定。

按照市编办下发的工作要点,今年有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1、统筹谋划“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把“十二五”规划要求贯彻落实到今后五年的机构编制工作中,明确任务和目标要求,为今后五年工作谋好篇、布好局。

2、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践;开展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对部门“三定”规定执行、职能转变和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巩固改革成果;做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后续工作,加大督导力度,及时跟踪问效,搞好总结,做好迎检验收工作;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抓紧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精简撤并职能交叉、任务不饱满或长期不开展业务的“空壳”事业单位,审慎核批新设立事业单位;统筹推进医疗卫生、食品药品、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年活动,完善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调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机构编制总量管理,以此作为管理创新的突破口;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就是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盘活存量控制增量,有增有减,动态调整;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就是要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进人核编制度和人员进出上下编制度,为省市县三级人员信息统一联网做好准备;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水平。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诸城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成立于x年(编委,x编[]号文件)。xx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x牌子)(x编[]号)。

内设机构共xx个(编委,x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x牌子。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xx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xx名,群团事业编制xx名。(事业编制xx名)。

现实有xx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xx人,群团事业xx人,工勤xx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xx人,工勤离岗待退xx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xx人,其中编外聘用xx人,统发工资不占编xx人。占编不在岗xx人,。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现实配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领导职数正副;股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xx人,高配至xx级。兼职领导xx人,xx级,所兼职务。

离岗xx人,其中: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其他xx人。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人保局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拓展创建领域、创新活动载体,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巩固扩大维稳成果,加快发展、扩大开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建立领导机构,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快构建我县美好精神为目标,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相关工作。

三、深化公民道德素质建设。

(一)加强学习,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好20xx年“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教育活动。

(二)积极参与“身边的好人”评议活动,营造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参与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及“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

(四)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关爱行动,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引导职工子女做好公民道德建设。

四、不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一)认真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活动,重视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巩固县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发挥其在文明创建方面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继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和劳动保障“三优”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人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良好形象。同时认真实施好就业促进惠民行动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切实解决就业难和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三)继续推进“川藏线千里文明走廊”创建活动。

(四)紧紧围绕一个目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一个目标”,就是人社系统发展这个目标,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人社形象。全面推进干部素质工程,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

(五)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和谐城市氛围。

人保局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1、保证人员,明确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成员单位,明确了一名副局长担任、分管本单位妇女儿童工作,确定了1名对外联络员,以协助成员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与县妇联及其他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做到将妇女儿童工作同局工作同布置,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其中,做到年初有布置、检查有要求、落实有目标,年终有考核,努力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

2、内外协调,做好落实。针对两个规划实施工作及妇女儿童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在贯彻男女平等政策中,遇到有些单位不理解不支持时,既坚持原则,又主动沟通,全力保证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

二、主要做法。

1、关注重点,形成共识。围绕两项规划的重点,营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抓住庆祝“三八”、“六一”节等契机,开展有关宣传活动,使男女平等政策深入到干部职工的思想中,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得到更好的贯彻和实施。

2、协调沟通,保障维权。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建立由劳动保障、法制、经贸、公安、工商、建设、税务、教育、法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劳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始终贯彻男女平等政策。在接到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举报时,及时调查处理,积极有效地做好妇女儿童的保障维权工作。

3、促进女性就业再就业。在对困难人员实行就业和社会保险援助政策时,对大龄下岗失业女性予以倾斜。一是把持《再就业优惠证》、年满40周岁的女性作为就业援助重点之一,政府投资开发和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其就业,并由政府对其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二是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且难以再就业的、年满45周岁的国有特困企业下岗女性,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援助。就业局把妇女列为就业服务的重点对象,开设妇女就业专门窗口,为妇女就业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在县广泛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四送下乡”(送岗位信息、送就业服务、送职业培训、送技能鉴定)、“民营企业招聘周”、“迎五一、促就业”专场招聘会和“岗位技能对接”、“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活动。对最困难、最需要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组织开展以“实现就业一人,帮扶解困全家”为主题的就业援助专场招聘活动。

4、提高女性的就业创业能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托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四大阵地”,大力组织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再就业培训工程、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四类培训”,评选表彰了“外出致富创业人、回乡办厂带头人”。引导女性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

5、落实妇女儿童社会保险。一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近几年来,我县妇女社会保险工作较xx年均有明显进步,至xx年1参加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职工女性人数为15912人。二是加强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女性人数为8590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女性职工人数为8965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性职工人数为1700人。

机构编制情况报告范文

2021年1月26日,接到兵团党委编委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师市党委编办及时向师市分管领导和师市党委主要领导汇报,经请示师市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纳入师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021年1月27日,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编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要求从以下七个方面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一是加强对《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学习,要深研细读,做到深思熟虑,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在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加强指导实践,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相互促进,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本领和水准;三是坚决按照《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八个要求”精准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四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坚决贯彻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五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六是机构编制工作要统筹协调,相互合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权威性和法规尊严;七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工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要强化政治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上来,为师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机构编制情况报告范文

广州市越秀区委编办把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作为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一招,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编办相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实施办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从三个方面强化发力,确保贯彻落实工作见实效、出成效、管长效。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抓总、以上率下,带领全办认真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学习,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习《实施办法》原文,并广泛收集先进地区贯彻落实好的做法进行学习借鉴,切实增强全办干部抓好贯彻执行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前期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将《实施办法》转发全区各单位,要求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列入干部学习重要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是抓好机制建设,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区委编办积极探索、部署区属各单位报送2019年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办法》印发后,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机制,在全区部署开展2020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工作,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按时保质开展情况报送,并及时汇总各单位情况,形成越秀区2020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提交区委编委,同时相应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引导区属各单位主动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三是抓好分析运用,推动挖潜增效。综合梳理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报告中的工作情况、工作亮点、相关数据和问题建议,结合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深调研”,加强数据案例的分析运用。一方面,立足报告内容,围绕全区总体层面及各行业领域开展统计调研分析,完善历史沿革,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资源挖潜。另一方面,对所收集到的问题建议列入工作台账,强化检查督促和跟踪落实。同时,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亮点成效和经验做法,适时予以肯定表扬和复制推广,将《实施办法》学习和贯彻执行的工作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全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动力。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我局现核定编制数为22个,实际编制数为20个(2个事业编实由国调队占有)。我局实有20个编制中,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1个。目前,我局行政编制已使用8个(政协占1个),空缺2个;参公编制已使用3个(含1个事业编),空缺1个;事业编制已使用2个,空缺3个;工勤编制已满编;另外,借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3人(投资、农业、司机各1人)。

(一)内设机构:

4个,即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统计执法队。核定股级干部职数4名,实际使用0个,空缺4个。

(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县普查中心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县农业监测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其中2个实际由国调队使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3名。

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机构编制情况报告范文

为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按照州编办《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近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通过法宣在线答题等系列活动多形式、多内容拓展了学习的深度。

会议指出,《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条例》的纲领性及权威性,深刻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的重要意义。要对照《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财政预算执行等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和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推进我州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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