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监理项目管理制度(案例17篇)

优质监理项目管理制度(案例17篇)

ID:5582138

时间:2023-10-30 07:56:36

上传者:笔舞 优质监理项目管理制度(案例17篇)

规章制度不能过分繁琐,应该尽可能简明扼要,方便大家理解和遵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当然,每个组织的规章制度都应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以满足组织的需要和成员的合理要求。请大家通过参考这些范例,灵活运用,制定出适合自己组织的规章制度。

某项目监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每周上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

2、上班时间:上午为8:30,下午为14:00;。

3、下班时间:上午为12:00,下午为18:00;。

4、特殊情况需加班,安排轮休。

二、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员工私自离开办公室;。

b、未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批假不上班;。

d、未向人力资源部按时销假;。

e、未向人力资源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三、请假:

1、请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请假不得影响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下,须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批准;。

5、请假一周以上,需公司领导批准;。

6、假期结束后,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按时销假。

四、配套表格:

1、请假单(总部人员)。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某项目监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

西宁市主城高速环线(西城大街)。

连接线工程。

监理机构: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编制日期:2016年7月15日

第一章总体要求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1.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1.3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1.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1.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1.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1.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1.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2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2.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2.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2.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2.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2.5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监理规划:

2.1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2.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2.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2.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2.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2.6.1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6.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2.6.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2.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7.1编制依据。

2.7.2工程概况。

2.7.3专业工程的特点。

2.7.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2.7.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2.7.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3.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3.2.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3.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3.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3.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3.6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3.7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3.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监理工程师论坛http:///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3.8.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9.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3.9.2编审内容的审查: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9.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9.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9.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9.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5.1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5.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6.1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10.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

10.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主要包括:

10.2.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10.2.2起重吊装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1.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

11.1.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11.1.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11.1.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11.1.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1.1.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11.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11.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1.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11.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11.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11.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11.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11.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11.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11.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2安全监理月报。

12.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12.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2.2.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12.2.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12.2.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3.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13.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13.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宁主城高速环线连接线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6年7月15日。

某项目监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2)员工正常工作时间随季节变化和生产任务的轻重缓急而定。

3)项目职工一律实行早签到、晚签退的登记制度:

a.签到截止时间为上班后半小时,签退开始时间为下班前10分钟;

b.任何人不得代签、日后补签及同时签到签退,发现一次扣罚相关责任人50元;

c.月底考勤员统计出勤,缺签一次扣罚当月奖金50元;

d.如考勤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次扣罚考勤员当月奖金50元。

5)上班时间开始5分钟至半小时内(包括半小时)到班者,按迟到论处;2小时以下(包括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下班30分钟以内(包括半小时)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2小时以内(包括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6)各室主任当天外出办理业务由经理批准,一般管理人员当天外出办理业务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所有人员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本”上按规定内容做好登记(包括外出事由、目的地、时间、联系方式等),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当天业务必须当天办理完,及时返回工地,如来不及返回必须通过电话向项目领导说明。如当天业务未办理完需次日一早继续办理,亦需通过电话向项目领导说明,经允许后,第二天可直接去办理,回工地后及时补办外出登记手续。

7)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经经理批准并报考勤员备案。

8)公司及项目部委派的业务学习、培训、考察及其它活动视同正常出勤。

9)出勤情况直接影响当月收入,具体情况详见《工资、奖金发放办法》。

文档为doc格式。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

监理组应参加或组织有关工地例会。工地例会一般分为:第一次工地例会、日常工地例会、专题会议三种。第一次工地例会应在工程开工前适当时间举行;日常工地例会应与各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约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制度定期举行。

第一次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如有必要应邀请设计单位及质监部门参加。监理部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会议主要了解工程准备及施工准备情况,明确各方职责及主要负责人;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商定今后各方参加会议人员及召开时间等。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介绍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办法和手段等。

工地例会每月25日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应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就本月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环保等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计划及需要协调处理的有关问题等进行点评和安排。必要时,可邀请建设指挥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协调及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组应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如:周(旬)汇报协调会、月工作计划总结会、专题研讨会等,对工程施工尚未明确的一些事情进行讨论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如涉及投资的,须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达到加强沟通和管理、明确标准、统一行动、交流经验之目的'。

监理项目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按照公司对各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项目部规章制度。在工程监理项目部的监理人员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同时遵守本规定。

一、项目监理部人员监理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与工程及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有关的规定。

1、总监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监理业务,及时检查、督促、指导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业主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服从总监的日常管理,按各自专业分工做好“四控、两管、一协调”工作。为鼓励员工提高专业的素质,加强工作的责任心,今年公司将在原有的工资基础上实行奖金制度,额度为每月()元。如全季度胜任本职工作,在工作中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奖金在季度后统一发放。

3、专监的奖金将于各自所监理的工程实体挂钩,(如资料的整理、归档、建立监理资料台账,包括;方案、资质、原材料、检验批、监理通知单、联系单及回复单。文件的打印、发放,专监要适应现状,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进入角色。

4、监理人员每天早上8:00在监理项目部签到,下午6:30签退。重要工序需连续旁站监理的必须加班,加班人员由本专业分工负责,如遇加班时间过长时,在不影响工作时安排现场监理加班可换休。15、监理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勤的需事先请假,超过一天需要书面形式请假,月累计请假2天以内的由总监批准。超过2天的由公司批准。特殊情况另行考虑,可视情况安排他人顶班。所有请假均需征求甲方意见。

6、上班迟到、早退、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缺勤的,上报公司按相应考勤制度处理。

7、总监或总监指定考勤负责人负责监理人员的考勤,出勤、缺勤、迟到、早退均须有书面记录,监理人员请假须有书面手续。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

1、未按规定及时验收,由于失职造成下一道工序未能正常施工的。

2、将不合格的工序、材料、成(半成)品、构配件按合格验收的。

3、资料不全或不合格便进行验收的。

4、发现质量或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报告或不下达指令及时制止整改。

5、未按规定准确及时记录好《监理日志》和《旁站记录》的。

6、对本职工作未尽职尽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7、在与工程有关的施工、材料供应商中充当中间人、兼职或合伙的。

8、违反甲方针对工程施工管理所制定的有关规定的。

9、故意损害业主、承包商利益的。

10、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

11、有卡、拿、吃、要现象、参与可能与建设单位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的。

12、发现问题未及时进行处理,且未向总监理汇报造成损失的。

13、有打架斗殴、盗窃、酗酒行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及项目部造成重大损失的。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护监理项目部办公设备、财产和员工的安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要把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监理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和改正措施。

二、监理项目部晚上要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检查和关注电使用等有关的安全情况。

三、中心试验室试验人员使用试验仪器时,使用完毕要检查电源、门窗关闭等安全情况。

四、除试验检测需要外,各监理人员不得在试验室使用容易发生火险事故的电炉、烘箱等实验仪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以违纪处理。

五、办公室和试验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仪器设备,及时清理和淘汰过期老化的电器设备。

六、办公室、试验室的装修,必须报总监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装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接拉电线、水管。

七、监理项目部一旦发生火情、和失窃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迟报和瞒报。

八、凡发生火情、失窃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做出纪律处分和赔偿损失处理;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11月15日。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监理文件及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施工阶段资料管理制度期,要求监理部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一)监理文件及资料按照综合文件类、图纸类,质检资料类,进度控制文件类,计量支付类,施工原始记录类进行分合同、分类归档。

(二)综合文件类按照竣工验收文件、月报及工程总结、监理及承包合同、变更设计文件、一般文件类归档。

1、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报告、交工验收申请、批准文件。

2、月报及工程总结包括月形象进度报表,监理月报,年中、终及最终工程总结报告。

3、监理及承包合同包括监理服务协议书、各合同段承包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书。

4、变更设计文件类包括变更会议纪要、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变更令,应分合同按顺序归档。

5、一般文件类包括业主、承包人来文,监理办下发通知、工作指令,监理会议纪要,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文件类。业主、承包人来文按收文时间分类归档,监理部下发通知、上报文件按成文时间单独归档;会议纪要及工作指令分合同按时间顺序分别归档;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单独归档。

(三)图纸类包括设计及施工图纸、变更设计图纸。图纸类分合同按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断面图、变更设计图顺序分别归档,其中变更设计图按下发的时间顺序排列。

(四)质检资料类按试验检测报告、测量资料、现场质检资料、质量文件类归档:

1、试验检测报告包括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砼及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砼及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击实试验报告、压实度试验报告、稳定土强度试验报告、水泥剂量试验报告、油石比试验报告、筛分试验报告、其他各种试验报告、外购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检测报告应分类、分合同按工程单位划分分类归档。

2、测量资料类包括导线、水准复测成果表、施工测量放样单、各项工程高程测量结果、线路测量结果、测量原始纪录。导线、水准复测成果表单独成册,施工测量放样单、高程、线位、原始记录分合同按照工程单位划分分类归档。

3、现场质检资料包括分项开工报告、检验申请单、质检表及检测结果、质量检验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分合同按工程单位划分依据分项开工、检验申请、质检表、质量检验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顺序分类归档。

4、质量文件类包括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停工、复工令分合同分类归档。

5、试验资料类由试验专业工程师统一收集整理归档,测量资料类由测量专业工程师统一收集整理归档,质检资料由各合同组长统一收集整理归档,质量文件类由综合组统一收集整理归档。

(五)进度控制文件类包括总进度图(表)、计划、批准文件,分期进度图(表)、(月、季、年)计划、批准文件,开工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进度的往来文件。分合同依时间顺序分类归档。

(六)计量支付类包括中期计量支付证书、计量支付报表、中间计量表、质检资料、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材料预付款支付证书、终期支付证书及附件资料,分合同依时间先后顺序分类归档。

(七)施工原始记录类包括监理日志、天气、温度及自然灾害等记录、施工照片集、其他各种原始记录,分合同段分类归档,其中监理日志由各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填写。

(八)所有监理文件及资料除试验、测量、质检类外统一由综合组收集整理归档。

(九)所有往来文件必须由综合组做好收发文记录。

(十)所有文件盒必须建立文件清单目录,后附备考表。

(十一)所有保存文件必须清晰,原则上保存原件。

(十二)建立文件阅办制度及登记请单。

(十三)所有文档由综合组在微机上做好文件索引并保存。

(十四)年终由综合组对本年度所有文件进行清查、登记、整理。

(十五)工程结束按业主竣工文件编制办法对监理文件进行归档、上报。

某项目监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项目管理制度

l.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市企业治安责任制》的规定,做好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劳务分包队伍的治安责任状的签订。

2.劳务分包队伍实行三证-册一卡制度,即;身份证、进京务工证、暂住证、劳务工人花名册,胸卡。杜绝三证不全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杜绝被公安、司法部门通缉的犯罪分子进入施工现场和跨省私招滥雇使用劳务工人。

3.进场施工的劳务分包队伍应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和治保会机构组织,做到组织上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

4.劳务工人宿舍实行三定制度,即定房间、定人员、定床位,严禁非本施工现场的人员留宿。特殊情况必须报现场保卫部门批准,登记,按照规定时限、住宿。

5.施工现场不准留宿劳务工人家属住宿。劳务工人家属来京务工、经商、探亲访友、治病应租住现场和生活区以外的旅馆。

6.劳务工人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的私人现金和贵重物品,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人员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锁好门、钥匙专人保管。

7.劳务工人生活区及宿舍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宿舍有专人负责严禁在宿舍进行赌博、酗酒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8.劳务分包队伍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地方政府的法规、规章及企业的管理制度。服从施工现场的行政管理,执行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

9.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行政管理,预防煤气中毒事故,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预防发生食物中毒,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杜绝工伤死亡事故。

10.发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相互支援的协作精神,杜绝争抢材料、工具、场地问题的发生。

1l.严禁在施工现场内乱写乱画,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既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必须时期内,由市级财政性资金(含各区统筹)在市、区范围内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的资金。主要包括: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农业、服务业、教育和环保等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市(区)发展支出,省级及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配套支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执行,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市级依法征收的各类基金(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按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等安排的,不宜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不纳入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纳入市级各单位部门预算的专项支出,按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设立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务必具备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贴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并体现示范性、激励性和动态性。重点支持推进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支出项目,着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三)公开公正的原则。专项资金管理要做到公开、公正、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的确定实行群众决策、联合会审、专家评审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筛选机制。

(四)规范运作的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分配、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方法运作。

(五)绩效管理的原则。根据既定的绩效目标,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紧密结合,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市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二)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负责汇总梳理专项资金类型和目录,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后确定;

(四)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

(五)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申报、审核与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活动;

(九)组织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履行以下职责:

(五)负责对执行期届满或者被撤销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市级审计部门应会同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并出具绩效评价和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市级监察机关对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办法行为作来源理。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应当重点满足政府带给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产业提升,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民生工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务必具有明确的依据,至少要贴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

(三)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

(四)市人大议案要求;

(五)市级部门(单位)业务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需要,并经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申请设立专项资金,应当带给文件依据、绩效目标、可行性报告。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专项资金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认真论证。必要时,可透过组织听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设立要结合市本级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设立,不得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者用途一致的专项资金。凡需要新增的专项资金,应首先思考从现有同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整合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求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准。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要求配套的文件。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应当明确执行期限,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执行期届满前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重新申请设立。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

(二)客观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六)财力状况发生重大变动;

(七)其他需要调整或撤销的状况。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一般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注重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成效明显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一)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等部门,按规定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区级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申报。凡贴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二)项目申报每年组织两次,或者实行上半年预申报,下半年集中审核制度。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应主要包括企业状况、项目状况、绩效证明材料、相关文件、报表资料等。

(四)预申报两月内,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实项目申报的真实性、效益性,构成初步核实意见,联合下达项目初审确认书。

(五)实行项目集中评审制度。在项目初步审核认定的基础上,再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业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集中联合评审。并按必须比例实地核查,择优立项,合理确定补助资金。

(六)专项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重大项目需要公示的,应当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严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一)同一类型专项资金的项目,明确牵头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避免重复申报。

(二)同一单位的同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同一单位的不一样类型项目能够分别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一般不得重复奖励或补助(国家或省文件规定需要地方配套的除外)。贴合市级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的,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个类型资金奖励。

(四)对于已批准项目尚未完成的,除特殊状况外,项目单位不得再申报同一类型的专项资金。

第二十四条市级、区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应当督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保证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不得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确需变更项目资料或者调整资金的,应当按项目和资金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级业务主管和财政部门审批,重大项目变更的,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撤销或者调整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的资金结余,市级财政部门有权及时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用心配合。

第二十七条制定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执行期限、分配办法、审批程序、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和职责追究等资料。对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的,市级财政部门暂缓拨付资金。

第二十八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分配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具体用款计划,按规定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按财政国库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实施分类管理。

(一)实行财政“以奖代补”方式的,能够采取根据项目进展状况预拨部分资金、使用项目完成并经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的方式管理。对经考评后,不贴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预拨资金。

(二)实行财政直接补助方式的,根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分次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前资金拨付一般不得超过补助总额的80%,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三)实行财政贴息补助方式的,能够按贴息比例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实行财政专项借款方式的,根据文件或合同,分期或一次性拨付到位。

(五)股权投资等其他支出方式的,按“一事一议”原则拨付。

(六)专项资金支出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七)用于项目评审、业务培训、会议、考核评比、工作性奖励等方面的工作性经费,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5%提取并统筹使用。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开展状况,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政审批后安排。

(八)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三十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无故滞留、拖延专项资金的拨款。区级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市级财政部门应予扣回资金。

第三十一条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当年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预算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经批准的跨年度执行的项目专项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级财政部门能够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状况,对间隙资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切实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四条专项资金按规定构成国有资产的,应当及时办理决算验收,进行产权、财产物资移交,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并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加强过程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市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由市级审计、财政部门牵头,联合业务主管部门,采取抽查、重点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应于下一年度组织新一轮项目评审前完成。

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跨年度支出项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跟踪项目实施,项目建设结束及时组织验收。

第三十七条专项资金执行期届满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审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

第三十八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应当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完善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专项资金,或者未经批准延长专项资金执行期的,由市级财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该专项资金,并收回相关资金。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三年内取消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资格;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督查仍未按计划规定如期完成的项目;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变更项目资料或调整资金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八)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或财务管理的。

第四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罚,追究直接职责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三条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如发现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三十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xx年第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三条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严禁挪作他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五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九条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按实签证支付。

第十三条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结合危险源清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量清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报批开工报告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费用支付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后报请业主予以支付。

第十六条财务部、安全质量部对工程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须专项记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须认真核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和实物等。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工程交、竣工验收,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作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用于安全生产的物资设施,要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使用记录台账一一对应,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设施真正用于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项目管理制度

在沟通机构建立后,编制了沟通的制度和具体流程,规定了各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相应的奖惩条例,并以具体的流程来规范各方的沟通行为,其中包括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下的沟通方式。

(1)要求各方必须建立相应的沟通机制,列出沟通责任人员的名称、职务、联系方式和负责的范围,其中包括对内和对外沟通范围。

(2)要求各方人员应进行对等沟通,即技术层人员与技术层人员沟通,管理层人员与管理层人员沟通,尽量避免2个不同单位之间的跨层沟通,以防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3)在同一单位内,各层之间要掌握沟通内容和深度,技术人员应清楚向管理层反映什么情况,什么内容,期望管理层解决什么问题;管理层也需要知道应解决什么问题。

(4)沟通的响应时间应明确,什么问题需要多长时间响应,应记录每次响应时间,对超时响应的况进行原因分析,对于无故拖延响应的给予一定的惩罚。

(5)定期召开碰头会,碰头会主要由项目的管理层和相关的技术人员参与,集中各方的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和在工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工程中隐存的风险,探讨降低风险的手段。

(6)确定紧急情况下的沟通方式和投诉途径。

(7)确定项目监理方在沟通中的主导地位,负责组织各方定期开会,解决有争议的问题。

项目管理制度

:

1、完成新产品、改良产品包装的评估与检测(含自检和发外检测);

3、负责新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及常规人员培训;

4、统筹或参与包装实验室相关制度的回顾及更新,新制度的'制定;

5、统筹或参与现有包材测试方法的回顾及更新,新方法的制定;

6、完成上司安排的其他安排。

:

1、熟悉健康食品、日化产品、养生产品常规包材类型及表面处理工艺;

2、熟悉行业常用的包材验证方法及测试标准;

3、熟悉常规包装设备操作及维护;

4、熟悉实验室日常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或“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根据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石油勘探、产能建设、xxxx地面建设工程(包括集油站、注水工程、管输工程、变配电工程、信息化工程、油区道路、区队建设)及厂区配套、职工住宅建设以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投资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前期规划与计划、项目建议书及立项、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验收及项目后评价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统一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相关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在投资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党政联席会是公司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机构,行使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权,负责审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分批投资计划。

(二)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投资项目方案编制和实施的组织机构,负责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重大投资项目方案,并提请党政联席会审定。

(三)公司项目评审领导小组是公司拟建项目前期设计方案监管机构,负责公司拟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审查工作。

(四)投资管理部是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下达、落实及调整工作,建立设计单位准入资源库;负责项目建议书及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变更、项目实施过程跟踪检查管理、项目结算初审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完成xxxx公司限上项目的预验收、竣工验收与后评价工作;负责限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备案工作;负责对投资项目管理中的责任追究与奖罚提出意见等。

(五)勘探部负责石油勘探项目建设所需资源的界定、资源配置、矿权获取工作;负责组织年度勘探方案编制,并监督、指导其实施、验收和效果评价。

(六)开发部负责xxxx开发方案编制;负责组织年度开发实施方案编制,并监督、指导其实施、验收和效果评价;参与注水及相关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工艺技术方案的专业审查工作。

(七)工程管理部负责限上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负责组织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管理工作;负责xxxx地面工程、配套建设等项目的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负责限上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参与项目投资调研决策及相关方案设计审查;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工作。

(八)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项目资金的筹措与落实,工程财务决算;参与项目投资调研决策及相关方案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经济评价等工作。

(九)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负责估算、概算、预算、结算计价定额、指标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的制定;负责限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概算调整审查。

(十)审计部负责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的监督、工程结(决)算审计,负责对初步设计、项目开工手续、施工图预算、招标议标、项目合同签订及建设项目验收程序等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十一)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公司限上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和职业卫生专业范畴内的项目论证、立项、审批、检查、验收和投资控制的全过程管理;督促和指导所属各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投资项目“三同时”工作;参与限上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十二)物资装备部负责设备购置专业范畴内的论证、检查、验收和投资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十三)科技与信息化管理部负责科研项目专业范畴内的项目(包括中试、示范项目及新技术推广项目)论证、实施监督、指导、验收和效果评价。

(十四)勘探开发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勘探、开发、注水、油气储运等的投资项目相关技术研究论证;负责信息工程专业范畴内的项目论证、检查、验收和投资控制的管理。

(十五)生产运行部负责项目试生产、投运和达产达效标定工作,参与项目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负责输变电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和工艺技术方案的专业审查工作;负责钻前费、钻前转征费审核,参与钻前费、钻前转征费计划落实。

(十六)招标办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各单位(部门)在授权范围内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包括工程、设备物资、设计、监理及其他服务的招标;组织监督招标文件资料的统计分析与建档归档工作。

(十七)保卫部负责投资项目中与消防相关的布局、设施、装备、器材方案审查;协调项目建设的消防建审,参与项目预验收工作。

(十八)法律事务部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以及合同争议、纠纷申报处理等专业管理工作。

(十九)纪检监察部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实施、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并对项目实施中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二十)档案馆负责监督、指导投资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二十一)公司所属各单位是具体项目的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建设方的职责,实行项目长负责制和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负责编制、办理需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项目所需的相关文件以及报批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建设任务。

第六条 根据集团公司管理权限层级,投资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简称“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

(一)以下项目为集团公司限上项目:油、气(页岩气)资源新区勘探项目;油、气(页岩气)xxxx产能建设项目;投资在3500万元以上(含3500万元)的xxxx地面工程所属集输、注水、变配电工程、油区道路(新建、扩建)等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科技项目、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项目;职工住宅建设、办公、科研、培训用房,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及食堂、倒班宿舍等非生产项目;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新增的所有生产类投资项目。

(二)以下项目为xxxx公司限上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3500万元以下的xxxx地面工程所属集输、注水、变配电工程、油区道路等项目;投资在500万元(含500万元) 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 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节能减排; 200万元以下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上述项目以外的投资项目均为限下项目。

以上投资项目管理限额,xxxx公司可以根据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业务发展与管理需要予以调整。

第七条 集团公司限上项目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和重要事项管理。

第八条 xxxx公司限上项目由xxxx公司负责审批,项目所属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和现场实施。

第九条 限下项目实行备案制(特殊要求的除外),由xxxx公司授权所属各单位管理和实施。

第十条 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现场开工报告等环节。

第十一条 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应当确定投资方向和结构,明确重大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效益预期。根据集团公司及xxxx公司相关战略规划,以每2-3年滚动编制,并建立xxxx公司投资项目储备库。经公司投资管理部综合平衡,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列入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投资项目库。

公司投资管理部每年以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库为基础开展项目前期(在立项之前开展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以及评价)工作。未纳入集团公司、xxxx公司前期工作计划或本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组织立项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议书。根据集团公司和xxxx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集团公司限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xxxx公司进行初步论证并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批准;其他项目(不分xxxx公司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由xxxx公司审查通过后,提请xxxx公司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在提交xxxx公司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时一同上报集团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备案和列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依据。

石油勘探、xxxx开发项目以勘探、开发部署方案、整体开发方案作为项目建议书。审查通过后的石油勘探、xxxx开发方案,列入集团公司、xxxx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后组织实施。

凡产品方案、技术方案、建设规模、建设投资等内容有重大变化或项目建议书批复超过两年以上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或取消。

第十三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重点研究项目的原料供应、产品市场、方案优化、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各项目实施单位即可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xxxx公司初步论证并提出初步论证意见报集团公司,xxxx公司限上项目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进行审批,限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审查,报xxxx公司备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的项目效益标准及资本金比例:勘探、xxxx开发项目内部收益率达到12%以上,资本金比例为60%;内部配套的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原则上内部收益率达到5%以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原则上应当控制在按本制度规定权限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之内。超出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10%以上的,项目责任单位应当重新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按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

按本制度规定权限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场址选择、工艺技术路线、产品方案、原材料方案、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批准超过两年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或取消。

第十四条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工艺技术基础上进行工程化的一个工程设计阶段,是为确定项目所有的技术原则和技术方案,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设进度提供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各项目建设单位即可进行初步设计编制。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初步设计报xxxx公司进行初步论证并提出初步论证意见报集团公司,xxxx公司限上项目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进行审批,限下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建设单位审查,报xxxx公司备案。初步设计未经批准,不得签订设备购置合同。若遇特殊情况,可以对引进订货部分先行审定。

对于超出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设计范围和设计标准的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技术方案、关键设备选型与选用、主要材料选用及设计变更、引进范围变化、概算投资和经济评价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批准超过两年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或取消。

第十五条 初步设计概算。是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概略计算。投资概算是项目投资控制的依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即为项目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就是该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

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原则上应当控制在按本制度规定权限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之内。超出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以上的,项目责任单位应当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

第十六条 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审查重点是审查工程量是否真实反映工程内容,计价标准和概算编制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集团公司限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集团公司依据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并提供书面确认意见,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批复。

(二)xxxx公司限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投资管理部会同财务资产部,根据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查意见进行确认并提供书面意见,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进行审批。

(三)限下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各项目责任单位预算管理部门根据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查意见进行确认并提供书面意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xxxx公司投资管理部备案。

第十七条 已批准的项目投资概算一般不得进行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二)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变动或费用增加的;

(四)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动导致工程费用变化的。

第十八条 投资概算的调整程序是:对于因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所引起的概算调整,应当先由建设单位内部预审,与原设计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编制变更报告,报xxxx公司投资管理部重新审查,按本办法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进行审批。在未获批准前不得实施投资调整方案。

第十九条 施工图设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应当严格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以内。

第二十条 现场开工报告。已批准初步设计的投资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市场和资金情况,及时编制现场开工报告,按照管理权限审批通过后,适时启动建设。投资项目应当具备的开工条件是:

(二)项目的初步设计已批复;

(三)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

(四)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

(五)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编制完成;

(六)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

(七)项目法人或委托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

(八)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

(十)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项目所需建筑材料已落实来源和运输条件,并已备好连续施工3个月的材料用量。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设备、材料,其招标组织机构落实,采购计划与工程进度相衔接。

第二十一条 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第二十二条 现场开工报告审批程序是:

(一)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就绪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上报开工申请报告,xxxx公司工程管理部复核,报集团公司审批。

(二)xxxx公司限上项目开工申请报告由xxxx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

(三)限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由基层项目管理部门审批,报xxxx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必须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职能,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禁任何单位超越程序和管理权限擅自审批项目,对xxxx生产急需建设的项目,可以加快工作节奏,但不能超越规定程序。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xxxx公司设立的设计单位准入资源库内选择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通过招标程序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五条 年度投资计划是指为全面落实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及业务发展目标而编制的勘探开发、工程建设、技措技改、科技、安全(含消防)、环保、节能、信息化、设备购置、股权和债权投资等计划。

第二十六条 年度综合计划按时间顺序分为框架计划、建议计划、实施计划和调整计划。依照《综合计划与统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条件是,项目已按规定审查程序获得立项批准,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实施计划。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应当视年度资金筹措及市场情况,按照效益择优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第二十八条 专项投资项目计划(节能、科研技措、设备购置、输变电工程、信息化工程)实行归口集中管理。由各专业管理部门提出计划意见,由投资管理部复审后,纳入xxxx公司年度投资计划。钻前费、钻前转征费由基层单位提出计划,经生产运行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投资管理部复审后,纳入xxxx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xxxx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对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进行招标。

第三十条 推行工程项目监理制(包括石油勘探、xxxx开发项目)。投资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监理机构进行工程监理,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规范。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xxxx公司限上项目实行项目长负责制。由项目长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投运的全过程负责。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质量控制。与施工单位共同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并按照以下要求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三)施工过程均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自检、互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检验和认可。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项目过程控制。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通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对本单位施工质量负责。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项目成本控制。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规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施工。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杜绝先建后报、边建边报,擅自提高标准、增加内容,或擅自改变设计内容,降低建设标准,致使项目建成后其使用功能及安全无法满足设计要求。同时与施工单位共同完成以下任务:

(三)根据成本控制要求,做好施工采购和施工策划。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和动态管理,有效控制实际成本。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进度控制应当以实现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可以按单位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也可以按承包的专业或施工阶段分解为时间目标。

建设单位应当责成施工单位根据工艺、组织、搭接关系、起止时间、劳动力、材料、机械及其他保证性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流程,明确项目建设的关键控制点。

当项目工程进度出现偏差时(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并不断预测未来进度状况。

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责成施工单位提交进度控制总结报告。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基建项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集团公司、xxxx公司有关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安全事故处理。

(一)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专业性较强和处于危险环境的工程和工序,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污染和危害,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的安全。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投资项目包括前期、建设期和竣工验收的所有技术文件、专项审批手续及批复文件、各阶段会议纪要和施工纪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号、归档以及管理,由项目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集团公司、xxxx公司相关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管。

第三十八条 投资项目完成月报的统计报送截止日为每月25日。各单位应当于统计截止日前向xxxx公司报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并附简要分析材料。

第三十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施工规范。由各级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及时处理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第四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月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核实工程进度和完成投资额,依据财务相关规定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于次月10日前报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为工程进度款支付和财务核算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十一条 投资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依据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进行竣工验收。投资项目验收按照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步骤进行。

第四十二条 项目预验收是指项目基本建成,为使项目建成投用而进行的预先审查工作。

(一)对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在各单项验收手续办理完成后,由集团公司组织进行整体预验收。

(二)对xxxx公司限上项目,在各单项验收手续办理完成后,由xxxx公司投资管理部组织,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体预验收。

(三)限下项目及所有钻前井场道路、油区道路、区队建设由基层计划部门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报公司投资管理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 需要预验收的项目,应当先进行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压力容器、防雷接地检测、特种设备使用、工程质量评定等专项验收,并在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各项专项验收手续,获得同意试生产的批复。

第四十四条 预验收完成并由立项审批单位确认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试投产的需要后,方可开展试生产工作。

第四十五条 项目试生产的规定如下:

(三)xxxx公司限下项目试生产工作由基层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试生产组织机构,负责人员培训、试生产方案编写、操作规程制订、原材料准备等工作。试生产阶段所需的备品、备件等费用,除设计文件中列入的投资外,其余均按照单项列入建设单位当年生产运行费用。

第四十六条 投资项目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后,方可实施竣工验收:

(二)编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完成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三)具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符合验收规定;

(六)建设项目实际用地已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

(七)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

(八)生产性项目的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经标定能够形成生产能力,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第四十七条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一)对集团公司限上项目,竣工验收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建设单位负责准备各项所需材料,验收完成后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下发项目竣工验收结果通知书。

(二)对xxxx公司限上项目,竣工验收由xxxx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负责准备各项所需材料,验收完成后由xxxx公司投资管理部下发项目竣工验收结果通知书,同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对限下项目,竣工及所有钻前井场道路、油区道路、区队建设由基层计划部门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公司投资管理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 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项目建设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

第四十九条 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中标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先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预后评价,由xxxx公司编制预后评价报告并报集团公司审查。其他项目的后评价根据工作需要,由xxxx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完成。

第五十条 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应当从以下范围中选择:

(一)对xxxx公司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

(二)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xxxx可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三)对优化xxxx公司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调整投资方向有重要作用的项目;

(五)xxxx公司认为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

第五十一条 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和运营效益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完备;

(二)项目完工投产后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和竣工验收;

(三)项目正式投产运营1~3年。

第五十二条 xxxx公司每年年初研究确定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具体项目(包括项目的名称、专业类别、详略程度、实施单位),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及费用,根据项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定实施部门及单位。

第五十三条 按照投资项目的专业类别和建设规模,以及后评价工作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根据详略程度不同分为简化后评价和详细后评价。

(一)简化后评价由建设单位按照xxxx地面工程简化后评价模版和格式编写报告。

(二)详细后评价由xxxx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但不得委托参加过同一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工作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该项目的后评价任务。

第五十四条 对不能按期建成(超过设计工期1年以上)或建成后长期(1年以上)不能投产项目应当组织开展阶段评价工作。

第五十五条 xxxx公司建立后评价与新上项目挂钩机制。所有新上项目应当有集团公司或xxxx公司后评价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其中改扩建项目应当有对原项目的后评价报告,作为改扩建项目立项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六条 各级财务部门在项目开工前应当对项目资金筹措情况进行落实,审计部门应当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 财务部门根据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筹措资金,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实际进度编制工程进度款资金计划,财务部门按照计划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监督使用,同时负责编报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中标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有关财务报表。

第五十八条 投资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挤占、挪用、置换或截留。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规定,建立专账管理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加强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 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及xxxx公司限上项目的工程最高限价由基层单位进行初审,xxxx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限下项目工程最高限价由各单位审定。

第六十一条 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工程结算由基层单位进行初审,xxxx公司投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核,审计部进行内部审计,对集团公司抽查审计的部分重点项目,需报集团公司组织审计。其他项目(xxxx公司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由基层单位进行初审,xxxx公司投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核,审计部组织审计。工程结算送审及审计时效性为项目验收投用后12个月内完成,对送审工程总造价超过计划总投资的,由基层单位予以书面说明,在剔除材料价格、政策性费用调整等合理因素外,仍然超计划的建设项目,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

第六十二条 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基层单位财务部门编制财务决算报表,xxxx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审计部进行审计,最后报集团公司组织审定。其他项目(xxxx公司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由基层单位进行初审,xxxx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审计部组织审计。

第六十三条 xxxx公司开展投资管理工作评优活动,对投资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及其他规定进行处罚,并纳入项目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的业绩考核。

(一)未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计划外投资项目,未经批准或授权对外投资;

(三)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

(四)故意拆分项目逃避审批;

(五)擅自开工建设,或未经批准提前开展设备订货;

(六)违反本制度规定或集团公司招标、合同、质量、hse等有关规定;

(七)对投资项目未进行有效监管,发生损失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八)未按照规定造成投资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 合同相对方不按合同履行设计、监理、施工、采购、中介服务职责造成项目损失的,除追究其合同违约责任外,列入xxxx公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及商务谈判。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项目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1、权威性

2、完整性

3、排它性

4、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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