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质

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质

ID:564927

时间:2023-06-29 09:32:37

上传者:曹czj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质篇一

(一)经营场所防控

1.入口把控。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实行入口、出口分离,提倡红外电子测温,查看健康码,督促指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和高中风险旅游史客人重点查验核实,并对未接种疫苗人员进行重点问询并引导接种。

2.环境防控。保持环境整洁,严格落实公共区域、电梯、推车、空调按标准要求消毒,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增加消毒频次,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提倡自助购物及非接触式扫码付费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严格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二)人员防控

1.工作人员防护。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根据各地实际,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分梯次、有序组织好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并及时报备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附件1);加强个人日常防护,原则上不安排目的地为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公务活动,确需出行的,强调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并对出差及外出返回的员工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措施;对于来自疫情突发重点区域的业务人员,查验健康绿码合格后方可办理业务接洽或鼓励借助其他联络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2.顾客防控。在公共场所入口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鼓励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通过广播循环播放等形式实时提醒进入商超、酒店的顾客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3.人员摸排。根据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防疫要求,及时配合对有相关旅居史人员进行摸排和登记造册,并及时与所属社区报备,按要求指导人员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瞒报、漏报。

(三)应急演练

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根据防疫新形式及时调整完善处置方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所有从业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制、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操作,从员工管理、顾客引导、消毒清洁、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群防群控。

(四)宣传培训

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内部宣传平台、电子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本行业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普及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知识,树立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健康责任意识。

1.严格落实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运行要求,各大型商超采购的拟进入寒亭区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于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进仓检测消毒。

2.各大型商超在售进口冷链食品时,须设专柜、专人销售,并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没有“冷链三证”或者“冷链三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能进入我区生产、销售、使用。

3.严格落实进口冷链从业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和手套、规范着工作服,并对冷链工作人员进行“应检尽检”系统注册,通过实时查询,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无遗漏。

4.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各大型商超必须在冷链系统中流转和记录其购销行为,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实现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一)个别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出现关联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时

1.个别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发现确诊或可疑症状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商超应急处置组或相关职责部门,并立即安排相关职能人员赶赴现场,做好个人防护,引导至隔离(健康)观察室,执行标准防护(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医用帽子、护目镜乳胶手套、胶鞋等),并立即对确诊或可疑症状人员接触的设施或环境进行全面规范消毒。

2.商超、酒店防控指导员应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做好确诊或疑似病例基本信息了解及记录;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和转运专车,送往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3.城区内大型相关商超、酒店无条件配合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排查登记;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疫点(商场区域)消毒工作,停止营业,积极协助样品采集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4.相关大型商超积极配合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立即开展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及时通知其他从业人员减少相互间交流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商超秩序。

(二)我区范围内出现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时(非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区域)

1.加强口罩、消毒液、消毒湿纸巾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以满足本行业人员及顾客需求。

2.对每一位进入商超、酒店的人员必须一对一严格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要求佩带口罩,对有发热症状或未佩戴口罩的顾客劝阻进入商超、酒店。

3.设立商超、酒店人流控制标准,营业时间内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提醒顾客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顾客在一个购物区域内停留时间尽量不超过15分钟。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建议购物、就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超市商场管理人员要实时统计场内人数,在高峰时段采取分批分次进入,必要时禁止人员进入。

4.对日常生活需求量大的禽、蛋、肉、鱼、蔬菜等生活必需品柜台,增设操作人员,增加称量台位,缓解人员集中挑选。增加成品和半成品菜品和提前称重包装,方便顾客直接拿取。

5.增加收银人员和收银通道,鼓励顾客到自助区结账,缓解顾客排队时间,顾客结账排队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6.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优先选用开窗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商超营业开始前及结束后,集中空调新风系统多运行1小时。

7.建立从业人员监测制度,每日记录从业人员体温、询问是否有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并做好登记,不得带病上岗。

8.必要时根据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落实停工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封城状况时

在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应急处置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强化大型商超日常防疫标准的前提下,全力配合落实我区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具体可参照《寒亭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寒亭区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方案》(附件2)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寒亭区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党组书记陈卫光、局长秦丽男任组长,王苗苗任常务副组长,金波、孙丽萍、范伟才、邵农波、张红玲、徐颖、张晓叶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商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领导包靠机制(附件3),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做到联防联控,人物同防。城区内大型商超、酒店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全力做好防控保供稳价工作。

(二)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为提高疫情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疫情应急信息得到快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建立分管领导带班、局办公室安排总值班的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严格交接班手续,确保不脱岗。值班人员和办公室接收到行业领域疫情相关信息后,根据情况应迅速报局相应科室和分管领导,并上报区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质篇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区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做好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和部署,区商务局关于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的主要工作任务涉及范围是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接受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商贸流通重点场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工作。

负责平桥乡、高新区(平桥园部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苏埠镇、石板冲乡、韩摆渡镇、分路口镇的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西市街道、鼓楼街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青山乡、西河口乡、徐集镇、江家店镇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小华山街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独山镇、狮子岗乡、石婆店镇、新安镇、顺河镇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城南镇、高新区(城南镇部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加油站、大型会展及促销活动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督查检查工作。负责指导罗集乡、固镇镇、丁集镇、单王乡商贸流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商场、超市的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有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有应急工作预案,有应急处置区域,有员工健康档案,有经营场所消毒记录。

(2)商场入口处,有专人值守,进入人员要带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3)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4)加强通风换气,公共用品和设施做好清洁消毒,经营环境卫生整洁。

(5)公用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6)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按时测量体温,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7)外省来(返)六安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成阴性方可入内。

(8)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2、宾馆酒店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大堂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客房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6)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和客房走廊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前台应设置“一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

(9)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10)减少聚餐、培训、会议、娱乐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2)省外来客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海方向的顾客一律不予入住,如发现有上海方向顾客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13)顾客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安康码绿码的基础上,于同时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设置了临时核酸采样点对所有省外返(来)人员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外出。

(14)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红码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黄码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15、行程码带“*”号人员应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指三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且两次检测应间隔24小时),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

(三)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标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适时开展疫苗预防接种。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汇报防控指挥部并督促及时就医。

(3)对进入农集贸市场的顾客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

(5)加强地面、摊位等清洁消毒,市场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

(6)加强公用卫生间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应清除公厕周围露天堆放的杂物等垃圾。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加强垃圾的卫生管理,市场应设立集中、规范的垃圾站/房(应密闭),并配备专用加盖的废弃口罩收集筒(箱)。每户配备加盖垃圾筒(箱)。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8)完善给排水设施,地面设下水明沟,下水道保持畅通,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无积水淤积物;应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便于污水的冲洗消毒;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规定。

(9)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确保市场内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识。

(10)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采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1)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工作人员、售货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3)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工作人员应及时关注全国及省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地点和市、区疫情防控最新措施要求。

(14)省外来客,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显示阴性,方可进入。

(15)若进店顾客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不是绿色或者行程码带“*”号谢绝入内,不予入内,到指定应急处置区域进行隔离,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告。

以上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标准将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文件精神及我区防控部门最新要求予以动态调整,并及时宣传落实。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当前,周边省份疫情多发,我省多市也出现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外防输入的压力很大,全局上下要牢固树立“持久战”“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盯紧关键区域、把握关键环节,做到常态化防控措施一刻不放松。

(二)主体责任再压实。严格按照市、区应急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对各项防控措施进行再部署、再要求,督促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宣传教育、体温检测、“健康码”扫码、场所消毒、通风换气、防控物资配备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督查指导再强化。区局各相关股室要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要求和各级防指的最新精神通过疫情防控微信群及时传达到各市场主体。同时要加强督查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提请区防指依法予以处罚。

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质篇三

为全面做好全校202_年秋季学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教育厅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慎终如始抓实抓细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防严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科学精准落实防控闭环措施,切实维护好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坚持聚焦主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书记、校长负总责,校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各工作专班统筹各方面力量,并按照分工对口督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完善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防控措施。各单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党政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全员行动、全员防控,切实履行好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3、科学精准,突出重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科学防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把各项防控要求精准到岗、精准到人、精准到事,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4、坚持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协同作战。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要求,加强与__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及卫健疾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联防联控,统筹做好开学核验、防疫指导、应急处置、交通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切实为学校顺利开学提供充分保障。

三、重点任务

1、加强疫情防控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各二级学院加强疫情防控学生工作队伍,健全“校—院—班—舍—生”防控体系,并进行相关培训、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作用,开展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与报送、学生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辅导员、学生干部务必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疫情防控不留死角,确保掌握每个同学动态,确保学校相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同学。(牵头单位:学生管理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2、加强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校园管理方式的通知》规定,严把校门关。学生因实习、求职、探亲、就医等原因确需进出校门且在__市内活动的,可凭“校园卡(学生证)+测温”模式进出校园,当日晚10:00前必须返回校园。教职员工进出校门实行“校园卡(工作证)+测温”模式,所有教职员工要自觉服从校园安保人员的管理;教职员工家属、校内家属区居住人员、校内务工人员持安全保卫处签发的出入证进出校园。外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应履行审批手续,实行“身份登记+健康码+测温”模式;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牵头单位:安全保卫组,责任单位:校医院、人力资源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

3、从严从实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好防控制度,特别是师生员工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缺课追踪等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用好日报信息平台,做好防控工作统计。要持续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不串门和定期消杀、分散就餐、“两点一线”往返校等常态化措施,引导师生员工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学习生活模式。要倡导师生员工尽量相对固定活动轨迹、学习生活空间,鼓励各学院和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场地码”“座位码”“健康码”等技术手段,实现师生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追溯。坚持通风不良的人员密集封闭场所佩戴口罩,指导保洁、保安、食堂职工等后勤人员穿工装戴口罩。(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人力资源处、研究生处、图书馆、实验与网络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

4、全面细致做好重点人员摸排检测。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对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核酸检测。重点人员摸排要全覆盖,要求及时对全体师生员工(包括保安、保洁、超市等工勤人员以及其他来校服务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绝对不能出现空白漏洞。要坚持对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四类学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做到“应检尽检”。(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单位)

5、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各工作专班、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应急预案要区分疫情发生的不同场景,要做实做细明确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每个责任人,同时,各单位强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每名师生员工熟悉相关流程。(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责任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二级学院)

6、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在校园内的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在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牵头单位:学生管理组,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人力资源处、研究生处、图书馆、实验与网络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

7、加强卫生清洁消毒和垃圾管理清运。全面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各类场所定期消杀和通风换气。做好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实训室、体育场馆、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二级单位负责各自师生教学生活场所内部消毒,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区域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物品,后勤服务中心专门回收处理。(牵头单位:后勤服务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图书馆、实验与网络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

8、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做到餐(饮)具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定期对学校食堂、餐厅、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彻底清理过期食材、食品,对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排空长时间滞留在供水管道中的陈水,对自备水源必须进行专业检测。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审慎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采购须提前向学校驻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牵头单位:后勤服务组,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9、加强教学组织及文体活动。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及时开展线上教学评估,诊断学生线上学习成效,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

系统总结上学期线上教学的经验,加强空中课堂、线上资源开发和平台建设,制定疫情突发情形下的教育教学组织预案,保证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强化组织管理和校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防护工作。(牵头单位:教学管理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团委、图书馆、财务处、各二级学院)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全面宣传有关政策措施,重点加强对开学后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推广学校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共同关心支持疫情防控和开学复学的浓厚氛围。

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质篇四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质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企业防控工作,根据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

则,切实做好园区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将危害降到最低,保护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严密部署、全面排查。将防疫工作作为当前服务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认识做好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动员园区一切力量,入企逐一动员排查,确保疫区往来人员一个不漏。

动态跟踪、精准防控。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防疫人员,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稳定思想、及时隔离、畅通信息,聚力防控,增强防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统一领导、凝聚合力。坚持园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落实省市县防控“新冠肺炎”的各项工作;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物资保障;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和防控协作。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潘桂琴、胡茂喜同志任组长,徐东阳、潘雪之、何军、石磊磊同志副组长,党政办、规划建设局、企业服务局、招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由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园区企业服务局,潘雪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严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执行到位,不留死角。对疫情期间不如实提供信息、不配合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企业和负责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一)严格执行企业复工时间。各企业严格遵守《泗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延迟企业复工时间的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四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春节期间未停产的企业在落实好疫情防护措施、与园区签订责任状的前提下,可维持现状生产。如需增加在岗职工规模扩大生产,必须书面向县政府申请并报市政府同意。

(二)加强企业复工前防控

1. 建立工作体系。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一个机构”: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等人员责任;制定“两个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员工全覆盖,于2月7日前报园区管委会备案。没有报备并批准的企业不允许复工。

2. 开展调查摸底。企业复工前应对湖北籍、近期到过湖北、近期与湖北籍人员接触过、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过的“四类员工”进行排查(附件3),全面掌握员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泗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2月4日(星期二)下午3:00前将排查情况报园区管委会备案。

3. 告知相关信息。对“四类员工”,由企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一对一”告知,在未接到正式通知前不得返泗、返岗。同时,提前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告知注意事项、制度规范。所有员工要签订未到过重点疫区、未接触疫区人员承诺书。企业经批准同意后提前复工的,到岗员工需签订自愿提前复工承诺书备查。

4. 准备防疫物资。企业做好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喷雾器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临时隔离宿舍,在门卫处要设立临时留观点。各企业物资储备情况于2月7日下午4点前报园区管委会备案,物资储备满足不了防疫需求的不允许复工。

5. 厂区防疫到位。企业复工前要提前对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隔离区管控。按规定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三)强化复工后和未停工企业防控

1. 加强入口管理。企业在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点,配备不少于3名检查人员,对进出车辆进行消毒、人员体温进行测量、登记。体温超过37.3℃人员禁止进入厂区。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进行测量,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厂区。发现疑似患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向园区管委会汇报。

2. 佩戴防护用品。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员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必要时需穿戴防护服、护目镜、胶皮手套等。企业要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放入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3. 加强检疫检测。安排专人做好防护措施日志记录,对在岗在班员工进行测量体温,每4小时至少测量一次,测量结果要做好登记备查。人员集中的车间、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早中晚各消毒一次。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要求。

4. 减少集聚集群。在防疫期停止前,企业内部要减少会议频次和参会人员数量,采取网上办公、邮件办公、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交流沟通;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引发公众聚集性的促销等活动。

5. 加强饮食管理

(1)食堂严禁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做到生熟分开。每餐之后对公用餐具及员工个人餐具进行消毒。

(2)适当延长用餐时间,通过盒餐外带、分餐配送、分散就餐、分批错时用餐、员工自备餐具、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方式减少餐厅人员集聚、公共餐具使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再脱口罩,并做到“三避免”:避免扎堆就餐、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

(3)餐厅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6. 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企业不接待外来人员来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7. 加强宣传引导。在厂区门口、宿舍、车间、食堂以及公共宣传栏等处,采用宣传页、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 精心招聘员工。通过网上招聘、邮件沟通等方式,招聘人才和劳动力,不举办线下集中招聘活动;企业可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岗位信息,进行招聘登记;暂停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鼓励录用员工本土化,对拟聘用人员,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入职安全。

9. 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复工或未停工企业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的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照要求每天下午4:00前向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告当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报告表上履行签字和盖章手续。

10.保障安全生产。企业复工前对车间所有设备、设施等检修检查一次,并对上岗员工分班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一次,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四)发现病例后防控措施

1. 规范转运。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所在班(组)长必须第一时间报企业带班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迅速安排隔离,并向园区管委会汇报,由120专用车辆进行转运。

2. 加强消毒。在防疫机构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及车间、工作台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

3. 停工管理。园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企业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进行预判。必要时,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一)提前复工

对“四类企业”以外的企业,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复工生产的,必须履行报批程序。对擅自提前复工的企业,或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

1. 企业申请。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1)《泗阳县疫情防控企业承诺书》(附件2);

(3)《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疫情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4)《企业“四类员工”登记表》(附件3);

2. 属地初审。园区管委会对企业复工申请进行初审,对企业防护物资准备、隔离宿舍、消毒检疫等制度进行现场核实。认定企业满足疫情防控标准后,连同《泗阳县企业提前复工申请表》(附件1)、《园区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报县审批。

3. 上级审批。县政府对园区管委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调查,达到复工标准报市政府审批。

疫情防控管制期满后,由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承诺、员工个人承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四类人员”排查等防控制度进行检查,企业达标后由园区向县政府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复工。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国多个地区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来势迅猛,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也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超前制定和细化应急应对方案,确保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

(二)落实主体主任。各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处置流程,责任具体到人。每天上午10:30前《复工或未停产疫情防控工作统计表》(附件4)报园区管委会。发生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资源向员工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发布预警提示,切实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动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帮办人员要深入企业对照“十个必须”复工要求做好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园区将组织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优质篇六

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严格执行《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根据《__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我省延迟建筑工地复工的相关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实际,制定本管理预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_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和执行,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省各地建筑工地,包括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

二、加强层级管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时建立防控管理体系,编制返程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督促指导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防控管理体系,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周密的建筑工地复工预案,严格把控开复工时间,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落地。

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建筑工地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建筑工地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落实属地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指挥小组,并指导属地各工程项目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制定防控预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进展,针对疫情防控制定周密的复工预案,加强属地内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的信息摸排指导,掌握复工人员的具体健康状况。督促指导各建筑工地制定疫情防控预案,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防疫要求制定工程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方案应包括工地复工管理、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

(三)严格把控复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返程、企业复工等各项规定,因地制宜安排延迟、错峰复工时间,做到回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具体复工(新开工)时间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形势,请示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确定。各建筑工地将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准备情况、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一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复工。凡是未制定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及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复工。

(四)加强部门联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监督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留防控死角。

(五)加强应急响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公开值班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保障通讯通畅。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时处置。

四、严格现场防控

1、加强工地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

2、加强工地饮食管理。实行分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3、加强工地环卫管理。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

4、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工地内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二)组织开展信息摸排。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做好对建设项目的从业人员和留守职工的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来自疫区的亲友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项目排查信息核查结果,报各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评估后确定复工人员,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工作,对私下返程人员暂不安排上岗。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工程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

(三)加强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各建筑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加强人员宣传教育。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相信政府,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传谣。

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5、对特殊情况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六)工地落实全封闭管理。实行建筑工地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

(七)加强工地应急值守。各建筑工地要落实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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