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13篇)

优秀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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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23:58:36

上传者:梦幻泡 优秀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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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责任书如下:

1、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

2、熟练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灾发生时,能积极进行扑火施救工作。

3、严格按章操作,自觉做到安全消防,不违章操作,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会。

4、做到每日检查本地区的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消防队反映。

5、凡在泸县二中有房屋的住户,必须购买1—2具abc干粉灭火器。

6、若出现一次消防责任事件或事故,学校将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权。

7、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本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承担经济损失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责任人:

日期: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甲方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1、甲方对乙方所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适时组织乙方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3、甲方要维护乙方承租营业房(场所)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承租营业房(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营业房(场所)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或有违犯市场公共场所安全规定等行为,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并根据上级和双方签订的房屋营业设施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营业房(场所)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区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

4、乙方负责建立健全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5、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6、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乙方不得在承租营业房(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8、乙方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

9、乙方要保护好承租营业房(场所)内的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有占用市场消防通道等违犯市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设施。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屋消防安全的责任书

为了加强租赁屋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两好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租赁屋治安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本责任书所称的租赁屋是指旅馆业以外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于他人的房屋。

第二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三条私房出租,出租方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或者让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后,方可租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居住的安全。

6、房屋停止出租,因刚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条、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1、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租赁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将承租房屋再转让他人的,应当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

6、集体承租或单位承租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公安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时的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第七条、检查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证件,依法办事,礼貌待人,维护出租方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

1、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出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2、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何法有效证件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罚款。

3、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4、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5、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出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让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特与辖区内的住户签订本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二、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家人消防安全意识,使家人能正确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掌握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三、定期对电器、燃气具、电力线路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电器、燃气具、电力线路处于安全状态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四、电器、燃气用具、火炉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不得在家中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农村住户不得将柴草堆放在房屋四周。

五、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六、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通道内堆放杂物。

七、教育小孩不玩火,不随便燃放烟花鞭炮。

八、发现火灾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19),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九、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居)和住户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

责任人:

监督责任人:

二0**年月日。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应承担以下治安(消防)责任: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

二、必须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并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三、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房屋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房屋,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出租的房屋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五、房屋停止租赁后,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消防)责任,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责任人:

日期: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掌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为确保栋(具体地址)房屋以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事先告知承租人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

室内电器产品的安装、线路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齐消防设施、器材;。

在房屋租赁期间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火灾隐患,及时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通畅。

发现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擅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使用“黑”煤气;。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上报所在社区网络管理站存档一份。在房屋租赁期间,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对上述各项消防和安全管理责任应认真落实执行,若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责任人:

日期: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责任人:

日期: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甲方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1、甲方对乙方所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适时组织乙方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3、甲方要维护乙方承租营业房(场所)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承租营业房(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营业房(场所)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或有违犯市场公共场所安全规定等行为,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并根据上级和双方签订的房屋营业设施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营业房(场所)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区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

4、乙方负责建立健全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5、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6、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乙方不得在承租营业房(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8、乙方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

9、乙方要保护好承租营业房(场所)内的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有占用市场消防通道等违犯市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设施。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甲方与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1、甲方对乙方所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适时组织乙方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3、甲方要维护乙方承租营业房(场所)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承租营业房(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营业房(场所)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或有违犯市场公共场所安全规定等行为,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并根据上级和双方签订的房屋营业设施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营业房(场所)内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区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

4、乙方负责建立健全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5、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6、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乙方不得在承租营业房(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8、乙方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营业房(场所)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

9、乙方要保护好承租营业房(场所)内的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有占用市场消防通道等违犯市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消防设备、设施。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承租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房屋管理,规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1、甲方无偿提供房间给乙方使用,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应定期检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况,对使用房屋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使用房屋存在须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时,应向乙方通知整改。

1、乙方负有使使用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负载、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工作。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内的'配电、供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围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使用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

(2)应由乙方承担维修义务而乙方未予及时维修;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对设备、设施改造;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责任书限制或禁止实施的行为。

2、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后,应即时进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伤亡,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本责任书于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同时签订,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腾空使用房屋并交还甲方时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应承担以下治安(消防)责任: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

二、必须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并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三、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房屋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房屋,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出租的.房屋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五、房屋停止租赁后,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消防)责任,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应承担以下治安(消防)责任: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

二、必须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并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三、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房屋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房屋,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出租的房屋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五、房屋停止租赁后,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消防)责任,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出租人:xx。

派出所:xx。

xx年x月x日。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掌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为确保栋(具体地址)房屋以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事先告知承租人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

室内电器产品的安装、线路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齐消防设施、器材;。

在房屋租赁期间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火灾隐患,及时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通畅。

发现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擅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使用“黑”煤气;。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上报所在社区网络管理站存档一份。在房屋租赁期间,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对上述各项消防和安全管理责任应认真落实执行,若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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