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复仇读后感大全(17篇)

最新复仇读后感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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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13:12:02

上传者:书香墨 最新复仇读后感大全(17篇)

读后感是我们与作品的心灵共鸣与交流,它记录了我们与书中人物情感的共鸣与碰撞,也是对自己人生轨迹的反思与审视。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复仇

今天老师让我们写一篇读后感,我绞尽脑汁想了好久,决定写《义犬复仇》着篇课文的读后感,因为这篇课文让我很感动,让我流出了泪水。

课文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文尔内。它是一条年轻健壮,训练有素的军犬,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亲眼目睹了敌人杀死主人的整个经过,于是对敌人有了刻苦的仇恨。想要杀死敌人,但没有成功。8年后,文尔内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找到了敌人,杀死了他,自己却为主人牺牲了。

文尔内重情重义。8年来,它一直在为主人报仇。8年,一个不短的时间,一个人的思念也许都没有这么长。但是文尔内做到了。它凭着自己的坚持、嗅觉和记忆找到了凶手,并杀死了他。文尔内虽然是一条狗,但他能分辨是非,8年来一直没有忘记过给主人报仇,并且一直想着这件事。文尔内真不愧是一条义犬!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正是顾虑使我们全都变成了懦夫,决断的赤热的光彩也被染上了忧虑的病态的苍白,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也因为这种考虑而是潮流转向错误的航道,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威廉·莎士比亚《王子复仇记》剧终落幕,繁华散尽,归于静默,观者却依然记得,在那一幕,他曾说过的这样一句话。

而在往后的情节中,他却自甘成为自己定义的懦夫。当最终他从犹豫的沼泽中挣扎而出,一切已经注定了毁灭。那么在落幕之后,是应该去畏惧未知而又残酷的“命运女神手中的笛子”,亦或是,去感叹一种不幸所给予的,意义深刻的启示?“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笔者眼中的哈姆雷特,或许会是另一种定义。

故事的内容,众所周知。阴谋的策划,国王的被害,王位的篡夺,王后的改嫁,朝臣的奉承与附和,以及王子“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的愤怒呐喊;复仇的计划,暗中的观察,意外的死亡,最终的争斗与了断,以及最终“一颗高贵的心灵破裂了”的悲剧结局。这是人们所认识的《王子复仇记》。观者能够透过书页中的戏剧看到,王子殿下确是个极为正派的人物,亦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他的正直、崇高与勇气,无愧于被称作“高贵的心灵”,而他并非完人——犹豫,矛盾与郁郁寡欢,促使他成为命运与复仇的牺牲品,而促使他的复仇一再延迟,最终走向毁灭的主要原因,仅是因为顾虑。顾虑,的确是一件仅次于毁灭的可怕的事情。它使我们变得胆怯,使我们陷入了纠结、两难的境地,使我们迷茫,停滞,眼神迷离,随后在愕然的.目光流转中错失。

而事实上有许多事情,我们分明地能够以自己的意念,捕捉到最佳时机,在那一刻了结一切忧虑。然而正是因为过分顾虑的存在,反而使我们为自己的抉择雪上加霜,使我们对未来的未知境遇产生担忧,甚至是畏惧,愚蠢地屡次错过了自己亲手创造的机会。我们的行动甚至渐渐被这种消极心态支配,由于对往后的彷徨,我们渐渐把自己的精力用在了做决定上,甘于在矛盾的荆棘从中挣扎,在迷茫的岔路口间徘徊,亦或是直接地放弃了自己最初的决定,回到原点等待命运给予暗示。哈姆雷特正是因为如此,因为在即将定论之时产生“收起我的宝剑,等待一个更好的机会”的念头,使他的内心世界成生了两极的分化,在迷惘中失去了行动的力量,使正直的行动沾染上怯懦的病态苍白,亲自感受自己原本果断的抉择因过分担忧,腐蚀成灰暗的懦弱,或是成就的辉煌因对结局的消极猜测,磨灭成空洞的夸口,大概会是一种煎熬的过程。想必读者们已经理解到,莎翁借王子殿下灿若夏花的生命,如同流星划落般的消散,映射了社会中多数人们在抉择岔路上因迷茫与犹豫,而与机会失之交臂。也许我们的犹豫与顾虑,并不会使我们像王子殿下一样将自己毁灭得零落,但这会毁灭我们的动机与目标,甚至是让我们甘愿去追求一世的理想。这样的话和一个失败者不会有太大差异吧。这么说,王子殿下的复仇,是失败的呢。以毁灭来启示——这或许就是莎翁作品经久不衰的原因。

而直到今天,这部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仍旧将它的芳香送予我们——或者说,它一直以文字的方式警醒着我们:决断——抑或毁灭。

《义犬复仇》读后感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男孩复仇记读后感

我们跟“老姜”结“梁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老姜”教我们语文,娃娃脸,已到而立之年。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脸上就是不长胡子,加上他那可爱的脸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二十出头呢!由于“老姜”总怕别人说他嘴上没毛“小姜不辣”什么的,所以我们便奉以“老姜”之爱称。

那次喀什纯属突然袭击。而他却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应具有高度的应变能力才能迎接新时代的挑战,他的“挑战”我们倒不怕,我们训练有素嘛。万万没想到居然给他抓了个碴儿“熊”了一顿,叫咱脸上无光口中无言心中有“恨”。

改好的试卷只发下了四十七张,二十三张考生忘了写名字(也难怪,时间那么紧,卷子一发我们就与题目撕杀去了,个个都忙着过关斩将,不免有人忘掉自己),“老姜”得意地扬着那摞试卷道:“上次为考你们的审题能力,我出了个对的填r错的填t的选择题,没难住你们,你们怎么说我哇?说啥“老姜”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这一次你们该没话说吧!很高兴,我们亲爱的同学具有高尚的忘我精神!”这“甜蜜的挖苦”使一向神气活现的我们都雅口无言了。我也肃然一惊:糟糕,我也忘写了!

“老姜”用并不犀利的眼睛扫瞄一遍(他近视却不肯戴眼镜,说戴上太显孩子气),狡猾地将语气一转:“不过我估计,这是你们对我的一次近乎苛刻的考验,我曾讲过,优秀教师对学生的了解应胜过自己的手指头,并自我夸耀一番。想必你们颇不服气是么?”教室里有了活气。惭愧,我倒没有那高尚的想法。

“好,鄙人献丑了。”“老姜”信手拈起一张卷子说,“这一张字写得大而且喜欢上翘,因用力过猛划破多处卷面,说明该同学很自信,且有股不羁的傲气。答题灵活,思路敏捷且开阔。无疑,这只能是――周、鹏、飞!这张呢,字总喜欢往左挤,字迹像女孩子般小巧灵秀,“的地得”分不清,这只能是假“林黛玉”――许、仁、杰!……”二十三个“只能是”将我们击得一败涂地。太惨了,我们得找个机会报这一箭之仇!

“我知道你们不服气,那好,我等着你们复仇。只要方式正确,有积极意义,就可以找碴儿。如果我心服口服,保证投降,不像你们这般抹不开面皮。”简直欺人太甚!走着瞧!

我们开始行动!

我挑了几个题目到“老姜”房里去(醉翁之意不在酒也)。等他声情并茂地讲解完,我突然一拍脑袋:“老师,你真行,不到三十岁就有十二年教龄。”“啥?不到三十岁?我三十点七岁啦!”他果然入彀。“我不信!证据呢?”他在抽屉里的文稿中乱翻了一气,拿出身份证往桌上一拍(他这证那证的可不下二十给):“睁大眼吧,小心看吧!”我窃笑了,不过也颇有些惊讶,他的生日是9月10日。

我们在行动,

我们私下凑了些钱,买了一张“祝您生日快乐”的音乐卡和几本他喜欢的史学书,自制了几张贺卡,请我们班“画家”周群林以“老姜”为原型画了三幅令人捧腹的漫画。

9月10日了,我们紧张地盯住“老姜”,幸好,整个白天他都没有动静,――看来他确实是忘掉了今天是他的生日了,也忘了今天就是教师节了。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们都高三了,老师哪来心情过节。好,今晚瞧咱们的!

好容易盼到下晚自习,我们几个敲开他的门。他很热情地迎我们进去,桌上稿纸铺开一片洁白。

“我们复仇来了。”我郑重声明,“我们伟大的老师同样也具有“忘我”精神,粗心得连他的双重节日都忘掉了,今天可是三十一岁了哟,怪不得他的学生忘写名字呢!”其他几位忙将那些东西铺在他的书桌上。

他怔了三秒半后,笑吟吟地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们非常解恨地跳着,笑着。

突然他想起什么了,急忙收拾桌上的稿纸。我眼疾手快地跳夺过稿纸一看,呆了。

那上面赫然写着“甘为人师――写给我的三十一岁生日和十二岁教师节”。

“老姜”哈哈大笑起来,也不怕我们讥笑他笑的时候不够“老姜”了!

男孩复仇记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九鼠复仇记》,我越读越想读,特别刺激惊险。

洛杉机号宇航员杀死了九只老鼠的妈妈,以喂养它们的孩子。这些太空中出生的老鼠,特别与众不同,仅出生几天就长得身强力壮了。加为洛杉机号宇航员杀死了它们的妈妈,所以,它们要为它们的妈妈复仇。接下来,复仇开始了,太空鼠到了西尔顿家里,发现了一个障碍物——一只猫;其中一只太空鼠说:“咱们在车上等他,他不可能不出去吧!”大家一致表示同意。不一会儿,西尔顿来到车上,其中一只太空鼠用激光手术刀砍断了他的头。

读过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要保护动物,爱护动物的道理。希望大家能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男孩复仇记读后感

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佳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讲一位丹麦王子的悲惨故事。故事讲: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死亡,王子为此困惑为此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王的灵魂,灵魂告诉王子是现任的国王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杀死了他。为了证实,聪明的哈姆雷特编排了戏剧终于证实了他父亲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从此,哈姆雷他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去在复仇计划中失去了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雷奥提斯被国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相告白于天下事,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是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复仇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dd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八年前,他年轻健壮,训练有素,为主人身负重伤。八年后的它,已经不再年轻,而且身体残疾。但是它,却凭着敏锐的嗅觉,对主人的忠诚,以及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做出了不寻常的举动,舍生忘死,咬死了杀害主人的仇人。文尔内的确是条义犬,义在正义,义在忠诚,义在有着非凡的本领,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王子复仇记》是写丹麦国的城楼闹鬼,王子哈姆莱特却看到老国王显灵,新国王哈姆莱特的叔叔在老国王睡午觉时,把毒药灌进自己耳朵里而死亡,说完变成黑云飘走了,王子和两位上校都愿意为老国王报仇坏蛋洛克思丞相的儿子去法国学舞剑不久,王子就装疯卖傻,国王派他要好的朋友去试探,王子知道了国王的计划,就装的越来越疯,国王还是觉得王子留在世上是个隐患,他就让王子的好友把他送到法国,叫法国的国王把王子消灭掉,王子偷偷的把信改成把好友给消灭掉,然后投靠了附近的浦金王子,并帮他消灭掉强盗,王子让浦金半个月后一起消灭自己的叔叔,他答应了王子回国后,国王很吃惊,王子便告诉了自己的遭遇,再一次王子和叔叔谈话时,丞相不停的说王子很坏的`话,王子终于愤怒了,便当着大家的面,一刀把洛克思的生命结束了,当洛克思的儿子知道后,要把王子消灭掉,国王便安排了一场比剑,王子后来用剑重重的在对手的肩膀上一划,虽然对手没有死,但也奄奄一息了,王子虽然赢了,但还会死的,因为王子喝了比赛后,叔叔准备的毒酒,但临死前为他的父亲报了仇,并告诉坏蛋洛克思的儿子为什么要杀掉洛克思和叔叔,又让上校迎接浦金王子,让浦金当国王。说完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人民都夸王子做出贤明的选择、浦金国王爱民如子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分清是非。就算为贤明牺牲,也不向邪恶低头。

《论复仇》读后感

呐呐,在《培根随笔》众多美文中,我独独选了这一篇,作为我心灵的领悟。这当然不是冲着中二来的,但也不是什么烂俗的个人经历。

写它,仅是因为,复仇,是每个人共有的经历。或是出于职场,亦或者,只是儿时幼稚的以牙还牙。

现在,想起小时,因和朋友闹矛盾而十分中二的学玛丽苏小说中的女主,“咬牙切齿”“恨意十足“”面无表情”地说出“我”“要”“复”“仇”这四个字,还不停地揉着眼睛非要把眼折磨称传说中的“血眸”的黑历史,就会忍不住仰天长笑。不得不说,那时候的'我实在是太可爱了。。。。。

如今的我,已经学会了处处忍让,面对于他人侮辱我的言语,我甚至可以做到无论是心灵还是表面都风平浪静。可以无条件的包容所有人的抱怨与谩骂。绝不会再有儿时所谓“复仇”的念头。这种情况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不屑一顾。特么的,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不会以行动证明的人,无论男女,都和没文化的泼妇没什么区别,情商智商都为负,这种人其实更值得同情。若我与他们互骂,以唇齿相击,那一这类人又有何差别!?简直是荒诞至极!

报仇,真的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自然不会相信鬼神之事。但却独独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当然不是相信什么冥冥之中,甚么自有天定。只是觉得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在背后说三道四的人定是没人品、没节操、没修养的。若以后能在社会各级阶层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呼风唤雨,叱咤风云那是祖坟上冒青烟也不可能发生的事。这类人,若改之则好,而若冥顽不灵,则会在这天杀的吞人的社会里,死无全尸。

故真正的君子之复仇,就是放人一马,看其将自己一步一步的送往毁灭。。。。。。

义犬复仇读后感

今天,老师讲了一篇课文,把我深深地感动了它的名字叫《义犬复仇》,这篇课文讲的'是义犬对主人的忠诚。

文而内一怒之下咬掉了敌人的两只手指头,文而内受了重伤,它伤好了之后,分配给了另一名战士,文而内不服从新主人的命令,老跑到斯达罗打死的地方哀鸣不止,文而内的听觉丧失了,可是嗅觉更敏锐了,文而内为了复仇,八年之久,文而内一直都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找到了敌人,为主人报了仇,可文而内也牺牲了,将它和它主人葬在一起,让文而内一直守护着主人。

它都会一生去报答主人的,狗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之一,对主人可谓是忠心耿耿,自古就有忠诚的狗,俗话说狗不嫌家贫,始终跟随主人,保护主人的利益,甚至在关键时刻能与主人生死共患难,狗为我们带来了许多的快乐!

义犬复仇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义犬复仇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王子复仇记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很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都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

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义犬复仇读后感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受的。

故事。

: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杀了它主人的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哭了起来。文尔内八年都一直记着敌人的味道,可见它对杀害主人的敌人是多么的仇恨。也能想到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多次看到电视里播放着关于狗救了自己主人的新闻。狗不像猫,谁给点儿好吃的,就跟人家走了。狗不管主人怎样对待它,它都会用一生报答主人。

既然狗为我们带来了这么多快乐,我们为什么还要伤害这些可爱的生灵呢?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它使我回味无穷!

动物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只是人类取乐的工具,可在《义犬复仇》这篇课文中,军犬文尔内向人类展现了狗的另一面。

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引导员斯达罗在战斗中牺牲了,他引导的那条名叫文尔内的狗发疯似的扑到凶手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咬住敌人的手。直到他们赶到战斗现场,狗嘴里仍咬着两根罪恶的手指头。文尔内奋不顾身地扑向敌人,它看到主人被凶手杀了后,心里一定有一种怒火,它对主人的忠诚是永不改变的,然而它也就此记住了这个罪恶的人。因为,是他害了“我”的主人,他别想就这样罢休。文尔内换了主人,可他不听从指令,变得焦躁不安,常跑到斯达罗被的地方哀鸣不止,此时此刻,它一定“身在曹营心在汉”,想念着斯达罗,不甘心主人就这样牺牲。文尔内忘不了仇恨,忘不了那只罪恶的手,对那个人的仇恨铭心。

文尔内的正义感和对主人无限的忠诚触动了我的心弦。这只狗对主人的情感甚至已经超脱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它的心永远属于主人,永远守护着主人。

在第二次复仇时,他虽然没有听觉,但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径直向那人猛扑过去,敌人虽射尽了子弹,可还是被咬断了喉管,此时,文尔内也累得筋疲力尽,在死前还不忘盯着仇人,最终安心地去世了。这个德国军官的气味在它的脑子里保存了八年之久!文尔内忘不了他杀害主人的那一刻,他憎恨着仇人。文尔内为了主人舍命复仇,就像是斯达罗的亲人,它对主人的情义已经达到常人难以想象的境界,它向人类展现了动物的另一面,动物也有情有义,至情至性。只有为主人报仇后,文尔内才能平静地离开人间,平静地去天堂找它的主人,陪伴着他。

而在为主人复仇的同时,文尔内也为国家除掉了一个深深隐埋的“定时”,为人民做出了贡献。文尔内的牺牲让我懂得它不仅是只忠诚卫士,也是只正义之犬。

希望人类能珍惜和动物相处的时光,善待它们,在它们的寿命到达之前,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它们也能感到温馨。“知己知彼,爱己之心爱动物。”这样在碰到任何事时,动物才会和你的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论复仇》读后感

在我看来,仇有国仇、公仇和私仇之分,国仇不可忘却,公仇和私仇不可私报。国仇就是我们遭到其它国家或者民族的入侵或者凌辱,公仇是一个团体利益受到其它组织或者个人的损害,而私仇则是个人之间的恩怨。

所谓国仇不可忘却,是因为国家遭受凌辱之时,国家的法律已经对此无能为力,所谓的法律与正义对外来势力毫无约束力更谈不上制裁了,正如日寇铁蹄践踏我中华领土之时,哪部法律能制裁他们,哪个组织能制止他们,对于这样民族和国家的仇恨,我们只有以血还血,奋起反击,才可以讨回公道。

所谓公仇和私仇不可私报,就是说团体利益或者是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不可动用个体力量去报复对方,而是要通过法律为自己主持公道。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公仇和私仇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只有养成依法行事的`习惯,社会才能保证正常的秩序;如果人人都想依靠个人力量来解决问题,那么社会必将变得弱肉强食帮派林立,这样一来,多数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

仇恨是一团火,如果这团火与正义相伴,那么烧掉的是邪恶的敌人;如果这团火与私欲相伴,那么烧掉的是个人理智。正如火促进人类文明让人类告别茹毛饮血的时代,同时火灾又给人类重大损害,仇恨也是一柄双刃剑,我们必须合理控制它,才可以做到不伤人伤已。

《论复仇》读后感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义犬复仇读后感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鲁迅复仇读后感

深夜,一间旧屋,一盏小油灯,几缕轻烟,一个微曲的背影。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而并非给大家找吸烟的理由。其实,我是对吸烟很反感的。况且,我也不必用吸烟这种方式来使大脑兴奋,因为我的大脑可以一直都很兴奋。特别是入夜。

读鲁迅的《野草集》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平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马拉松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而你的自身,你的灵魂“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有人说《野草集》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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