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范文(17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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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4 20:34:29

上传者:雅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范文(17篇)

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的回响和思考,是我们对阅读体验的一种反思和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白叟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布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简练,或者说精炼的文字,配上扣人心弦的叙述,即使不长的小说,也能成功,而牵动读者的心。《白叟与海》在海明威的思绪中流转,布满炽热的'液体,不曾冷却。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白叟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仍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决心信念,恶运会等闲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希奇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岂非失败真的如斯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天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我为什么喜欢《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呢?是因为我十分喜欢雷锋乐于助人、不怕困难和刻苦学习的特点。雷锋十分刻苦学习,他在学习投手榴弹时,更加刻苦学习了,到了休息时间,雷锋还在练习,你看他,累得汗流浃背、筋疲力尽,还坚持不懈地不断练习。

雷锋不但十分刻苦学习,还非常乐于助人。有一次,雷锋去沈阳出差,恰巧是一场大雨,再去车站的路上,看见了一位大婶背上背着一个孩子,正往车站赶去,母子浑身上下都淋湿了。雷锋赶快走了过去,解下自己身上的雨衣给大婶披上,又背起那个小孩,一直把她们送进站,送上车。

这本属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乐于助人,遇到困难要勇敢,不要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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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一部不到100页的作品——《老人与海》,却能让一代又一代地读。从作者简单、准确、充满浓郁生活气息的描述中,我进入了老渔民圣地亚哥的晚年生活。我读到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到了他的.固执和不情愿,与此同时,虽然他已经衰老了,但他仍然坚持对生活的固有信心。他出海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年来的梦想。经过三天三夜的周旋和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终于在筋疲力尽的最后一刻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在了自己的船舷上。

在战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一个念头:“人不是天生就要打败的。他曾经这样喊着激励自己:“你尽量把他消灭,但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失败了:在回家的路上,饥饿的鲨鱼一个接一个地追上来,他尽力一个接一个地杀死这些掠夺者;当老人回到岸边时,他只带回了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破碎的船和一个疲惫的身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没有受到伤害。他英勇失败了,他是真正的凯旋英雄,一身伤痕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老人在小窝棚里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我悄悄打开过去的教材,看见了《老头与海鸥》这一课,我刻意地看了一遍,深刻地感化到了动物也是厚情感的。

这篇课文首要讲了一名穷苦老头岂论起风下雨都去喂海鸥,此后他们之间孕育了浓密的情感。老头身后,海鸥们在老头的.遗像前翻飞、回旋、静立、鸣叫,当拿走遗像时又恋恋不舍。我感慨了:小小的动物竟云云厚情有义!

经历《老头与海鸥》这篇课文,我了解了:动物也是有情感的。

九年级暑假读后感作文精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就到这里了,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一千年以后的地球,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讲得正是一千年以后的地球,“宇宙最后的一本书”到底是什么呢?一起走进这本书吧!

一千年以后的地球,天空遍布着雾霾,世间再也没有生机,在这个世界里,大地生灵涂炭,世界上只有灰色的水泥地和酸雨,再也没有植物这个东西,而世界又掌控在每一关的关主手上。而且大脑探针横行,这种东西会让你感觉好像在伊甸这个美丽的地方,直到大脑烧坏为止。而伊甸由普鲁人控制,他们很瞧不起普通人,任何人进去都会被处死!可是世界并不是没有希望了,而希望的种子埋在了一些人的手上,他就是主人公——憨头,大家都知道这是笨蛋的意思。而他和五岁男孩小脸,有一百岁的老爷爷莱特和怀着一颗善良之心的普鲁人拉娜雅一起踏上了拯救他妹妹的旅途。

我认为对话是这本书的精髓。就比如说走输水管道的那段故事中拯救拉娜雅的那段故事,莱特为了救被暴民围住的'她,坚定地说“我们得搭救哪位美丽的少女!”这句话声音不高,语气里确充满坚定,一个年过整百的老人竟然还有着这样一份勇气,令读者顿时对他产生钦佩之情。而憨头一行为了治疗妹妹的白血病前往伊甸的那段故事,更是令我十分难忘。妹妹吃到了第一口苹果时说“这多么像蓝色的天空啊!”短短一句话,是多么富有诗意啊,不禁令读者产生无限的遐想,体会她的喜悦之情。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我感叹着普鲁人对普通人的不公,而又想象着未来的样子,书是现在很平常的东西了,未来真的连书都变成珍惜文物了?不,我们不能这样,要多读书,为文学事业做贡献。我们要爱惜地球,地球只有一个,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如果因为人类的乱砍滥伐,破坏植被,大气污染,水土流失而毁灭了地球,是多么令人感到可耻的呀!我们现在要珍惜我们的家园,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卖的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在我第一眼看到书名字的时候,就被迷住了,这其实是一部科幻小说。

世界被一场巨大的地震毁灭,到处是一片片的废墟,人们忘记了从前,也看不到未来。书籍消失了,每个人依靠新奇的科技来满足精神上的需要,没有希望,没有爱,完全处在一个幻想的美好的世界里,这样的生活,这样的人类,有何意义?用现在的话来说,只不过是做白日梦罢了,你永远也不知道真正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就是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

憨头,一个十二岁男孩,患有癫痫病,从小便被父母遗弃。由于生活环境所迫,他沦为街头混混,但是,他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始终充满着爱。

莱特,废墟中仅存的作家。他始终坚信书写可以唤起人没对于美好世界的记忆,帮助人类走出困境。

拉娜雅,基因改良人,一位美少女,就是和憨头的一次遇险,一次机缘,使她走进了普通人的心灵世界。

为了拯救憨豆生患重病的妹妹豆豆,憨头,莱特,拉娜雅和一个只会说“巧克力”的五岁男孩小脸,一起行动了起来,经历了种种困难,终于让豆豆恢复了健康。可是莱特却成为了理想的殉道者。为了完成莱特的遗愿,憨头写下了宇宙最后一本书。

这本书,让我心里觉得,只要有希望,信心还有勇气,没有什么困难是解决不了的。同时,这本书还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类都需要通过书写和阅读来传递美好,传播爱,书写和阅读应当与人类同在!是的,无论是书写,还是阅读,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很重要的,我感觉它们就像是我们每天必须干的事情,通过书写,你可以把自己的感情传递出去。而通过阅读,你可以了解到别人的感情、故事,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你的一身。

而在故事的最后,拉娜雅回到了自己的国家,传递给憨头一句话“未来属于我们”,是呀,未来属于我们,只要我们共同打造这个美好家园,心中充满希望,充满爱,未来一定是最美好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偶然间我认识了一个“朋友”———《青少年。

日记。

》,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今天,我要把它介绍给大家,《青少年日记》每月一期,既教你。

作文。

更教你做人。

《青少年日记》分很多个栏目,有“青春斑马线”“日记正能量”“文学星工厂”等,把你带入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让你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人物。

当然,我最喜爱的就是“日记正能量”。它给了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给了我无限的动力。其中,最给我正能量的是《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天使》。短文讲述的是在一个学校的食堂里,一个瘦小的女生拿着饭卡,总是被一个个大女生给挤出来。她大概饿极了,使劲儿往里挤,可始终一点儿效果也没有,对于这一幕,看到的不止作者一个,于是讥笑和议论渐起,有人开始大笑。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孩带着真诚的同情,帮她打上了饭……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砰砰直跳,她俩并不认识,但在那一刻她给予了小女孩一种真正的理解和关怀。

《青少年日记》教会了我写作的方法,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四年级:朱正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从小到大,我也读过许多的书。而其中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这本书是夏活蒂·勃朗特写的。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她那高尚的心灵和顽强的精神使我非常的感动。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希望在这里可以介绍给大家,让大家有时间抽空去看看,我相信大家会从中得到收获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的家里也有很多书,但是,有一本书我最喜欢,那就是《鲁宾孙漂流记》。

这本书讲了一位叫鲁宾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葬身大海,他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里产生了一连串的问题: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在一个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呢?是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是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使鲁宾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

另外,这本书还引起了我的反省。如果我是他,当我一个人置身在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吗?不,我不会,因为我没有他的那份勇气,那份能力。在生活中,我离开父母,就像一只折了翅膀的小鸟。遇到困难,我不是迎难而上,而是知难而退。一个只会退缩的人,将来到社会上,有什么用呢?所以,我要学会鲁宾孙的那种勇敢。

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身处绝境,()即使是孤身一人,只要有勇气、有智慧、有毅力,也可以勇敢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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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太和元气耿中秋,解却襟怀积累愁。笑见团团离海角,喜瞻渐渐出云头。袁弘有兴歌诗艇,庾亮欢心上酒楼。借问广寒宫里事,桂花多为状元留。”这四句诗是《包公案》的题诗,让人读来思绪万千。《包公案》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讲的是清廉公正的包公如何用他的智谋破获一宗宗奇案的故事。

在寒假里,我读了这本书,不禁穿越到了宋朝,走进了公堂,与包公一起审理了王婆。只听到王婆说到:“袁秀才妻子张氏,陪同丈夫前来赶考,住在我的店里。前几天去写状子,碰见了曹大国舅,差点被打死。”包公审理明白后,琢磨着先捉住大国舅审问。于是便装病不上朝。

待大国舅到包府,张氏便指认大国舅,其虽拼死抵赖,但包公仍将其押入大牢。

此时,我不禁为包公的智谋与精明啧啧称奇,对他赞叹到:“包大人真是英明啊!”但包公十分谦虚,他拱手作揖:“哪里哪里,实在是不敢当啊!”

之后,大国舅被判处死刑。得到消息的太郡夫人连忙亲自带着诰文来到开封府,为国舅求情。包公不但不为所动,还将诰文一把撕碎。后来,太郡夫人连同皇后和一些文武大官来开封府求情,但都被包公严词拒绝了。我看包公如此得罪众人,怕因此影响了他的'前程,忍不住劝他:“包大人啊,公正固然重要,但你如此得罪官臣,只怕今后是不会好过啊!”包公十分严肃,看着我,义正言辞地说:“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听到这儿,我十分感动:包公不畏权贵,坚持为人民讨公道,为人民做事,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新学的课文《为人民服务》,毛主席、张思德,还有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不也都是不顾一切地为人民吗?他们身上有着蛮强的赤子情怀,感动了无数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有一天,放学了!我一回到家,发现桌子上摆着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我就好奇地走到它跟前。啊!是我最喜欢而又最想得到的——《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我一看见它,就像老鼠爱上了大米,我翻了又翻,看了又看。里面有自然天地、科学技术、人类文a……让我看得入了迷,越看越爱不释手,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啊!我太爱它了!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自然天地里面的一个动物吧!

这个动物就是大森林里的“金钢”——威武的大猩猩。大家肯定都知道大猩猩是森林里的“金钢”,它那乌黑的皮毛,一双黑亮亮的大眼睛,看起来好像非常恶狠狠的样子,它在森林里的大树上荡来荡去,就连大象见了也要后退三尺啊,真的是森林里的“金钢”啊!原来大象也非常害怕大猩猩啊!大猩猩可真厉害!

大自然中还有很多很多动物,不管是小小的蚂蚁还是巨大的大象,在大自然中都有着自己的地位。只要你看了这本书,书里的每一个知识都是一个小常识;只要你看了它,就会获得许许多多的知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你就“笑”——学会了很多新的知识,我很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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