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汇总16篇)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汇总16篇)

ID:6060700

时间:2023-11-05 13:07:24

上传者:MJ笔神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汇总16篇)

实施方案需要经过不断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范例,相信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实施方案,达到预期的目标。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根据《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万州府办〔20xx〕10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以贴近实际,标本兼治,重在教育,广泛参与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主动性,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在辖区的有效开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总量控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镇6个村(居)的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的垃圾分类达标率90%以上,创建1个垃圾分类示范村社区;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

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在旧房拆除、房屋装修(装潢)过程中产生的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垃圾。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也叫农业废弃物,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1.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二次四分法”。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第一次分类,分成不可回收(易腐烂的)和可回收(不易腐烂的)两类,每天早晨分别投放到各自家门口的分类垃圾桶(箱)内,由村庄保洁员(分拣员)每天登门、定时收集。村庄保洁员(分拣员)在农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分类,对“不易腐烂的”垃圾再分“好卖的”“不好卖的”两类,村庄保洁员(分拣员)利用两类式分类收集车将“易腐烂的”、“不易腐烂的”垃圾集中收集到村庄分类垃圾收集房。可在各村设立“废品兑换站”,环卫公司与各村小卖部达成收购协议,以市场废品收购价格兑换保洁员(分拣员)分类收集的可回收垃圾,置换成相应的日用商品,或由环卫公司定时定点将废品回收至废旧垃圾收购点。

2.沙土、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沙土和建筑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各村庄应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用来集中堆放或修补道路、填洼处理,或运至镇指定的煤灰建筑垃圾填埋场(点)进行填埋处理或综合利用。

(三)设施配备。

1.小垃圾桶。每个农户门前配置2只不同颜色(如黄色、蓝色)的小垃圾桶(箱),分别标注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和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标识。

2.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电动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2-4个240升的垃圾桶,分别用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各村庄在周边交通方便的地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撤销街巷露天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应配备必要的水、电和消杀消毒设施,标识明确,专人管理。分类垃圾应日产日清。

(四)保洁分类队伍建设。

按照常住人口100户1人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分拣员),不足100户的村(居)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分拣员)。落实保洁员(分拣员)分拣工作经费,明确保洁员(分拣员)在垃圾分类收集、分拣、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严格培训考核,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实处。新增保洁员(分拣员)和原有保洁员要进行垃圾分类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上岗,确保宣教和二次分类到位。保洁员(分拣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和分拣员“二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拣员)既要做好卫生保洁,同时也要承担对垃圾分类的培训、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四、检查考核。

为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运行,镇、村(居)均需建立完善考核制度,达到分类投放规范、集中清运及时、垃圾减量明显的目标。

对村(居)的考核由镇规环办牵头进行,主要根据实地检查和资源化处理中心记录情况,每月开展考核,考核的分数采取百分制。镇规环办应当对资源化处理中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日常运行资金的拨付与考核结果相挂钩。

各村(居)应当利用各种形式载体,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工作,整合原有保洁员资源,规范垃圾分类收集机制,同时通过考核落实合理报酬,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镇规环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协调,建立指导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开展村垃圾分类、运行质量、工作进度等督查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及与“四位一体”长效机制的有效衔接,对分类后的垃圾做好终端处置。各村(居)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工作推进和运行绩效。同时可结合星级美丽乡村创建,积极发动群众,将垃圾分类纳入卫生户、优美庭院户等创建工作中。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镇规环办和各村(居)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村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行为,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赶场天发宣传资料、开院坝会、进村入户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分类习惯的养成。

(三)加强督察,严格考核。

镇规环办要对各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各村要对农户垃圾分拣情况、保洁员收集和二次分拣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考核结果与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经费、卫生保洁员待遇、“四位一体”长效管理经费相挂钩。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落实全区“城乡环境提质年”总体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品质之城”建设、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为科学、有序、高效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区委办〔20xx〕33号文件精神,结合驿亭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我区“城乡环境提质年”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切实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20xx年,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制村覆盖率达100%的要求,在全镇16个行政村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在二都、孝丰两个村为上虞区垃圾分类示范村。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各建制村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持分级分类、可烂减量。注重源头管控,减量可烂垃圾,倡导资源循环利用,村级垃圾分类普遍做到可烂、不可烂分类。

3.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根据镇域内垃圾产生量实际,科学规划,统筹要素,因地制宜的推进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处理设施建设。

1.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根据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再进一步细化调整村级收集投放、镇级末端处理。镇级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再进一步合理规划以满足末端处置要求:镇域公共环境内,做好两分法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规划;各村按照“村内明显、相对集中”的.原则,做好四分法垃圾分类收集点的规划。

2.全域推进,突出重点。重点对党政机关、学校、卫生院、文化、广电、村三委等单位实行强制分类,并由各自单位负责做好宣传、培训和正确投放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全域化,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做好镇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

3.源头分类,末端减量。按农户“两分法”即可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进行源头分类,通过给各户配置的垃圾分类桶(每户配备1套连体式分类垃圾桶)进行分类;各村通过240l分类垃圾桶进行收集清运。镇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对可烂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做到末端减量处置。

4.完善设施,加快建设。积极做好垃圾分类桶等设备扩大采购、分发和配备工作。镇原有垃圾中转站重新命名为“驿亭镇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对原有场地进行扩建,具备垃圾分拣站、可回收物分拣站、有害垃圾中转站、其他垃圾压缩处理中转站、可烂垃圾处理站等五大功能,并因地制宜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深化车辆治理,全面启用外观、标示一直的清运车辆。引进预夕理、发酵、成肥系统全程一体化运作的机械化处理设备,真正做到可烂垃圾减量化。所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照区垃圾分类建设要求。

5.规范运行,长效管理。着眼常态化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运行。

(1)加强检查考核。我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农村环境卫生一道检查、捆绑考核,落实每月考核、每月排名、每月通报的工作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村也可按片对农户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评比结果在荣誉榜公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垃圾分类的良好开局。

(2)建立村级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源头分类和定时投放及其他村民卫生行为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内容,促进村民的自律行为。二是建立村级奖惩制度。各村要组织开展村民垃圾分类质量评比活动,实行垃圾分类与奖惩挂钩,定期检查并张贴荣辱榜,年终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垃圾分类先进户,予以适当奖励。三是建立责任包干制度。通过发挥村干部、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带头作用,明确党员、干部分片责任区域,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

6.开展教育,广泛宣传。镇、村两级宣传部门及人员要充分利用广播、新闻媒体、微信、村级宣传公示栏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报道一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宣传垃圾分类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不断提高驿亭镇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镇幼儿园、学校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大手拉小手”、演讲比赛、作文大赛等活动,引导学生从小树立垃圾分类意识,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宣传者、督导者,带动学生家庭把垃圾分好类。各村督导员要充分运用各村环境卫生志愿服务队和党员志愿服务队,对村域范围划分网格,平均2-3人一组分包一个网格,开展“垃圾分类进家门”活动,提高垃圾分类的质量。镇团委要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王银苗和镇长张伟担任,成员由胡刚、徐钱、钱益军、沈国桥、杨雅芬、建大、俞兴潮、潘新新、林东良、张辉、姚志华、王秋英和相关村的联村干部、主职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保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工程(包括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按照区财政和镇财政7:3的比例承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运行管理费用及设施缺失,维修费用由各村承担,镇按照“以奖代补”方式进行保障(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投放设备采购自行负责,按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和橱窗宣传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各村要充分运用建立的垃圾分类队伍,并通过发动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四)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乡镇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五星达标、3a争创”工作,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和暗访检查,把“以奖代补”资金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年终考核分数根据上级部门对各村检查打分情况、镇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对各村检查打分情况、各村监督队伍打分情况、第三方暗访情况按照3:4:2:1的比例进行汇总,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区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管理机制,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工作领导,推进我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我镇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1、开展宣传发动。强化宣传,让干部们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人,利用此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契机,开展对各科室的指导宣传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落实分类职责。按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3、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各设置两个垃圾桶。

2、镇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每一位镇干部、职工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为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通报表扬的方式,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科室。

1、做好自查自检。镇各办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份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

为了保持__幼儿园的清洁卫生,培养__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教职工及幼儿的环保技能,让教职工、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分类量化递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

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教职工及幼儿严格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垃圾分类管理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幼儿做起,加强管理,园令畅通,重在实效化,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1、__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小组。

组长:__。

成员:__、__。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进行全园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幼儿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美化幼儿园,改善幼儿园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园利师利幼儿的利国利民大事。

3、加大宣传力度。

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职工和幼儿都了解我园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4、利用网站、微信平台、智慧树、led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

大家牢记垃圾分类原则,懂得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在幼儿园中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活动,不但可以使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省资源,还可以培养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和谐,美丽,节约型的社会。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营造健康、宜居的人居环境,树立美丽xx的良好形象,决定在全镇开展“探索垃圾处理新模式,打造清洁美丽新xx”,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镇村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规范健全镇村垃圾处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优美乡镇。

通过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建立镇、村保洁服务组织,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完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环境整洁、容貌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目标。

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按照“三有”(有一支保洁员队伍,负责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一套垃圾回收清运处理设施,开展村(社区)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有一套长效环卫管理机制,做到环卫管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村规民约建立,家家户户“门前三包”落实,定期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的总体要求,推动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处理取得实效,形成长效制度。

(一)农村(社区)垃圾处理

1、划定包干区:以自然村为单位,视情划分为若干小块,各户主要负责本户房前屋后的日常保洁。

2、配齐必要的环卫设备和设施:村(居)民自备垃圾桶,各自然村按平均每15户建立一个垃圾池的原则,合理规划好垃圾池,用于临时堆放和焚烧垃圾,垃圾池的选址应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方便清运。垃圾池的建设由各村自行组织实施,镇政府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每个行政村要建立1—2个垃圾集中填埋场,用于本村的垃圾填埋。填埋场的选址要做到既不影响群众生活又方便垃圾清运车辆通行。

3、垃圾初分类:以村民小组或居民点为单位,选择低保户、村民小组长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村级保洁队伍,主要工作是对垃圾进行初分类和焚烧不可回收垃圾,监督本地环境卫生状况。废纸、塑料、金属和布料等可回收垃圾,实行定点存放,由废品收购人员定期上门统一收购;菜根、菜叶、果皮、煤灰等厨余垃圾,通过自行填埋,充分发酵循环使用;废旧电池、废旧灯具、过期药品、烟头、医疗器械等有害垃圾,由清运工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尿不湿、破旧衣物等不可回收垃圾,先焚烧,残渣定期清理后再放入填埋坑。树枝、树叶、建筑垃圾等禁止倒入垃圾池。村教学点由该点负责收集与焚烧。

4、垃圾清运:残渣清运工作由镇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由专人负责,由工作人员将焚烧后的残渣清运至各村垃圾填埋场,每月清运两次,实行集中填埋。

(二)集镇垃圾处理

重点是做好日常保洁,稳定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各户配置一个垃圾桶,由固定人员每日收集垃圾,中学、中心小学固定一垃圾池,由固定人员每日收集垃圾,做到不留死角,垃圾不过夜。农贸市场及其他企业单位自行收集清运处理本单位垃圾。完善对镇垃圾填埋场的改造和管理,合理设置垃圾箱,提高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公路沿线垃圾处理

安莲公路和洋钱公路沿线暴露垃圾,包括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公路沿线全面整治村容村貌,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残垣断壁,清除路边堆放柴草等。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清除淤泥,清理杂草,清理污水。沿线垃圾仍由原公益性岗位人员清扫清运,保持时积时清,其他村道垃圾清扫清运由各村(社区)组织。

(四)其他环境清洁整治工作

每年开展两次(夏初和年底)集中环境清洁整治活动。动员全体村民共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1、清洁家园。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消除卫生死角。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清理屋前屋后乱堆放的柴草、杂物,清理破损的广告、标语、横幅等。清理影响村容村貌的废旧房屋、残墙断壁,合理布局,清洁杂屋、栏舍。

2、清洁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特别是重点水源地环境整治,清淤治理村(社区)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处理厕所、畜禽场(圈、栏)污水排放。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对村级污水的处理。

3、清洁田园。对田园进行全面清洁,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如烤烟田塑料薄膜、药水瓶等、医药垃圾及其他有害垃圾,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活动时间为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总的要求是要边发动,边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建立长效机制。

(一)宣传发动阶段。通过横幅、短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集中宣传,各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宣讲、走访、调研活动,采取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党员座谈会,对每家每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清洁xx的意义与内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广泛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形成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集中各种资源、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清洁xx活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适时对活动实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验收总结阶段。由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督查考评组,对全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总结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对活动开展好、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验收不达标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镇成立清洁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气氛

通过深入村组召开座谈会、群众大会,开展乡村干部志愿清洁行动,各村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栏、温馨提示牌、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等,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处理农村垃圾是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好事。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提高群众素质,自觉遵守并逐步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

(三)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镇从烟税总返还中先提取百分之十,总资金约30万元,用于专项保障保洁人员、垃圾收运设施和运行管护。村组保洁员(兼卫生督导员)误工补助,以一人负责三个垃圾池,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为宜,资金来源可由各村民小组通过群众自筹或组集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群众自筹一般以户为单位,每户20元,按年收取。具体的误工补助标准、筹资方式和保洁员人选由各村民小组根据本组实际召开村民大会确定,会上一并制定有关村规民约,确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理办法,并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的其他长效推动机制。

(四)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考核

镇政府与各村(居)支委要签定责任状,纳入年终考核。镇成立督查考核组,通过日常督查与季度考评等方式,建立对村(社区)委的检查评比机制。各村聘请有威望、敢负责,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卫生义务监察员,督促保洁人员和各农户做好各自卫生保洁工作。

(五)完善管理制度

大力推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村民自治、专业保洁”的管理格局。同时在广大群众中推行清洁卫生评比星级户活动,在每个村的宣传栏里设置卫生评比栏,根据评比结果,对五星级的农户每月奖励一定的奖品,对不上星级的不清洁家庭和不按规定乱倒垃圾的人员则公开曝光。镇城管中队负责垃圾处理有关制度的落实,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镇村环境标本兼治。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三)工作目标。

2016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2016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7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8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一)加快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按县整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结合《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宗旨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消除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染而导致疾病传播的隐患,营造卫生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变不良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和卫生意识,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1、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工作顺利进行,镇成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领导小组。由主管卫生工作的镇纪委书记为组长,镇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以及各村(居)委会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镇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卫生专查小组,安排一名村委会领导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搞好村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相应的乡规民约,规范村民的卫生行为,改善村民的不良卫生陋习,杜绝在巷道、街道、河堤、河滩、池塘、沟渠倾倒或堆放垃圾或余泥等。

2、加强宣传发动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大幅标语、横额和有线电视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每个自然村至少有1条大幅标语,每个村(居)委会至少有宣传栏,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讲卫生、不乱丢垃圾,遵守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二是要求各中、小学要结合学生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定期为学生开设卫生健康教育讲座,并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工作,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深入调查摸底。从20xx年年初开始,由镇整治办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村(居)委会及各自然村,了解登记各自然村的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各村(居)委会及自然村的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收集处理办法。

从3月份起,以青富村为试点,开始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在取得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实现农村大部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

各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所需的费用,包括垃圾场的建造,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等。争取镇、村委会和个人“几个一点”的统筹方法来解决,并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做法,适当征收垃圾清扫费和垃圾处理费,日常组织统筹工作原则上由村(居)委会负责。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验收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终考核范围,通过由县级有关部门和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验收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垃圾分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有关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我街道“三年行动”建设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各具特色”的工作原则,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切实提升农村宜居环境品质。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山区村。

4、减少分类设施投放:根据山区村实际,每个自然村设置一个示范点位,因地制宜,合理按需设置一般投放点位。

(二)平原村。

3、灵活多样,科学处置。各村要切实利用已建的再生资源回收点,采取不同形式,通过有效途径,回收农户自主分拣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村落实处置,有害垃圾由街道环卫所每两月一次巡回各村集中回收。

四、实施步骤。

为有序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以召开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组织各村主要领导和分管同志参观学习和村“一把手”专题座谈等形式,层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村要根据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村干部联片包干制度、党员联户制度、村(居)民自律制度,开展和“女主人垃圾分类我最棒”行动,把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内容,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在95%以上。

(二)具体实施阶段(10月底前)。根据街道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部署,召开好动员大会,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大张旗鼓地开展垃圾分类全民培训行动,依托微信群、宣传窗、横幅等营造好宣传氛围;力争在6月底前做好所有示范投放点和一般投放点的基础设施投放,山区村还要建好阳光堆肥房;建立入户指导和桶边督导员队伍,注重农户源头分类,实施分类清运处置;培植好示范自然村,力争在7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的示范自然村垃圾分类初见成效;8月中旬召开行政村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10月底前各村整体面上扎实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根据目标任务,采取实地察看和档案查阅、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村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找差距,确立目标补短板,挖掘亮点,培树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已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环卫所,具体负责谋划、统筹、协调、督查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制定措施、细化方案,全面构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通过发放各类宣传品、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垃圾投放习惯;各村要充分运用建立的垃圾分类指导员、督导员等志愿队伍,发挥干部包片、党员联户、村民代表带头、“女主人”示范等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建立日常垃圾分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把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绩效相挂钩,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转发国管节能[2017]180号文件的通知》(冀事管[2017]20号)精神,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58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_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发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二、实施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三、主要目标。

20__年底前,全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__年底前,全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的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别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供销社、市环保局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掌握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督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监督考评工作;定期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

(二)制定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制定《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贯彻落实;制定《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操作规范》。

(三)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和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和总结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经验和模式。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四)严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力度和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查自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宣传督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本部门、单位网站、电子屏、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印发生活垃圾指导手册或生活垃圾知识宣传页,本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实现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怎么处置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垃圾排放量与日俱增,对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学校,每天都在制造垃圾,如废纸、废书报、厨余垃圾等,这些垃圾绝大部分是可回收利用的资源。我校响应号召,积极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现在活动已初见成效。特将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充分认识到减少校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

校园垃圾混装堆放,极易孳生蚊蝇、细菌、老鼠等,是疾病的传播源。我们将垃圾分类处理加以回收利用,不仅节省了大量的填埋占地、避免污染,还能按类别回收资源、保护资源和环境,同时,培养了学生的环保意识。

二、我们在“垃圾的分类”活动中的收获:

1、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的物品,如免洗餐具、纸杯、纸巾等,或减少不必要物品的使用量。

2、尽量选用可再填充式之复印机、传真机或打印机墨水。

3、有害废弃物如电池、日光灯管,应另外存放,再利用的资源如废纸、玻璃等,应和其他垃圾分开,累积一定数量交由旧货商或回收队处理,以减少资源的浪费。

4、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使学生更深的了解了垃圾分类的知识;逐步形成了垃圾分类意识、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

三、立足课堂教学,扎实开展环保教育。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同时也是环保教育的好场所,教师在各科教学,尤其是思品、语文、自然、社会等学科的教学中有机地渗透环保教育;利用集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led屏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形成了环保良好的氛围。

三、利用活动载体,深化环保行为。

利用操行评分约束和激励学生做到“见到垃圾就拾”,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影响家庭甚至村社,扩大环保的范围。

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绿色、和谐、美丽、节约型的校园。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努力使这项活动更加富有成效。

中和镇太和九义校小学部。

2018年11月。

农村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就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做好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我省对这项工作也高度重视,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镇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农民现代生活方式的逐步确立,镇村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由于缺少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镇村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污水随意排放,垃圾随意堆放,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与城市面貌形成了明显反差。

近几年,各县(市)均已陆续建成县城(市区)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部分县(市)、乡镇也开展了污水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试点,为全省今后大范围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在县(市)域建设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体系。通过乡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不断改善乡村容貌和人居环境。

(二)任务目标。2011年底前,本文件附件中所列明的80个需建设污水处理厂的镇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工作,30%的项目开工建设;50个需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的县(市)完成县(市)域村庄垃圾收集点、乡镇转运站、县(市)拟新建处理场的规划布点工作,现有垃圾处理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规划确定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开工建设,完成拟新建垃圾处理场前期准备工作。

2012年5月1日前,镇污水处理厂和拟新建垃圾处理场全部开工建设。

2012年底前,现有垃圾处理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新建垃圾处理场周边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开工建设。

2013年10月底前,80个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出水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50个实施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的县(市)全部建成满足需要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立起完善的运行机制,全县(市)域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

三、做好推进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的重点工作。

类建设经济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中转、处理设施。距县(市)现有垃圾处理场超过20公里的乡镇,可依据规划合理选址建设第二、第三垃圾处理场;每个乡镇要建设一个以上垃圾中转站(场),每个村庄要因地制宜建设若干垃圾池;做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统筹配置,城乡共享。

(二)加快镇污水、县(市)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认真做好镇污水处理厂、县(市)域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有关市、县(市)、乡镇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审批或核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必须做到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率达到设计规模的60%以上。加强镇污水处理厂和县(市)域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土地、规划、招标、质量监督等工程建设手续,抓好项目建设协调组织。建设、规划、城管、发改、环保、土地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服务和管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项目审批和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少的特点,从源头上进行分类收集处理,积极回收可利用物资,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对瓜果皮、菜叶、稻草、动物粪便等有机垃圾进行就地堆肥或沼气厌氧化处理。对建筑垃圾进行定点集中堆放,采取回填路面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塑料、玻璃、泡沫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不易降解或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定点收集处理,把农村医疗废弃物纳入医疗废弃物处置体系。

(四)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省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实施以奖代补,奖补标准参照中央对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补助标准执行。各市、县(市)政府要积极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将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支出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并随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提高投入比例。

(五)实行用地划拨。按照《划拨用地目录》的要求,对镇污水处理厂和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内,优先安排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六)建立多元化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投融资体制。在积极争取中央奖补资金、落实中央工作要求的同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引进外资、银行贷款、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积极争取国家环境治理资金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适用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村镇垃圾收集点建设,要积极组织农民(居民)集资,并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省物价局要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制订村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对在建有污水处理厂的镇范围内排放污水的从事工商业的单位和个人开征工商业污水处理费,在实施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的县(市),对产生垃圾的农民(居民)开征适量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立鼓励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以及垃圾资源化的成本补偿机制,推动污水的再生利用和垃圾的资源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推动。要根据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抓紧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积极抓好落实。要明确责任主体,市长、县(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县(市)政府是推进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镇乡政府负责协助、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合作,积极协调解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做好相关推进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城乡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政公用、城管部门)要做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布局,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加强运营监管。财政部门要负责政府资金的落实和使用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项目核准等前期工作,严把项目前期的审批关,积极争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环保部门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审计、物价等部门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国土部门要保证土地供应,及时办理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用地手续。要大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工作。县(市)政府每年要向设区市政府、设区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本辖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市)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省政府已把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做得好的市、县(市),推广其成功经验,并对其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农村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居)民委员会:

宜的响滩村先行试点,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模式,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进程,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率,不断改善我镇农村的生态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实施范围。

2011年4月底前,确定地理位置相对较好、交通便宜的响滩村作为试点示范村,先行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2011年6月底前,确定地理位置相对较好、交通便宜的偏偏店村作为试点示范村,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生态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10日)。试点示范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致农民一封公开信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农村生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的和意义,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并对示范社开展摸底调查,初步确定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运站点。

(二)修建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阶段(4月11日—4月25日)。在确定的垃圾收运点修建垃圾房、垃圾池或安装必要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等基础设施设备。投资12000元在响滩村1、2社居民点安果皮箱30个;投资16万元新建垃圾房15个;投资3万元购环卫斗车、转运车、铁铲等设备设施;投资5万元建垃圾池7个;投资3万元,增设移动垃圾池2个。

(三)全面铺开,集中治理阶段(4月26日—5月25日)。试点示范村对区域内的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分类集中堆放。对可降解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堆放发酵后作为农家肥处理利用;对不可降解的,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对不能再利用的,落实专人集中收集至垃圾收运点统一转运到垃圾处理场集中进行生态无害化处理。杜绝将生活垃圾乱倒乱堆及焚烧处理。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阶段(5月26日—6月10日)。示范村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本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村组环卫保洁机构、人员保障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到位,并得到有效落实。

(五)督查考评阶段(6月8日—6月18日)。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试点示范村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村容村貌及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试点示范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凝聚共识,全面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村主任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为切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的试点示范,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政府将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工作的试点示范情况作为村两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由镇纪委、镇环境治理办、经济办、环保办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督查组,对各试点示范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无害化分类集中处理工作扎实推进。

农村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意见

今年以来,按照省、__市党委、政府关于村庄整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结合本地实际,以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深入实施“新村示范、村庄整治”工程。在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的做法是:

一、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重要意义。

平湖地处浙江省东北部,东邻上海市,南濒杭州湾。近几年,抓住省委、省政府实施接轨上海、扩大开放,打造环杭州湾产业带战略的历史机遇,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2003年全市实现gdp123.7亿元,财政收入13.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3046元和6086元。在全国百强县市的排名从2000年的44位上升到目前的33位。

然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垃圾处理的问题也日渐凸现。据测算,全市城乡每天产生垃圾300多吨,城镇垃圾基本上实现了集中处理,但农村地广人散,生产、生活垃圾难收集、难处理的问题非常突出,一些地方,垃圾包围村庄、侵占公路、蚕食农田、污染河道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人民的健康,也制约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随着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竞争的核心逐步从要素竞争转向环境竞争。而卫生是良好投资环境的最基本要素。更为重要的是,科学的发展观不仅体现在gdp的增长,更体现为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村庄整治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最难的就是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和探讨,广大干部的认识不断深化,思路逐步清晰。认识到:农村垃圾问题非抓不可,而且非下定决心一抓到底不可。抓垃圾处理,就是抓环境建设,就是抓经济发展,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的必然要求。为此,一方面,抓紧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试点,另一方面,专门成立了全市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正、副组长,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并建立了市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挂钩村制度;镇(街道)和村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也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作出动员部署,并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电视有形象、广播有声音、田头有牌子、家家户户有宣传品,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于今年7月1日正式在全市启动。目前,全市10多万农户及上千家企事业单位纳入了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平均每天有140多吨农村垃圾得到及时收集处理。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作,努力构建农村三级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

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农村千百年来的卫生习惯。要在农村全面实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看起来是一件小事、易事,实际上是一件大事、难事。为了积极慎重地推进这项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积极开展试点、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制订了《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工作目标、具体要求和实施步骤,对工作体系、工作程序、运作机制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建立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各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全市生产、生活垃圾的清运和集中处理;各镇、街道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所,与村镇建设办公室合署,负责辖区内垃圾的收集、清运,以及垃圾中转站、垃圾筒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各村建立专门的保洁员队伍,负责辖区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共区域的保洁。二是建立分级负担的运行机制。市财政承担镇、街道垃圾中转站的清运和处理费用;各镇、街道负责建造1座垃圾中转站、选好1处垃圾应急填埋场,并承担所属各村垃圾堆放点到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清运费用;各村负责设立1处垃圾堆放点,并负责本村范围内垃圾收集清运费用,落实保洁员报酬和相应设备的添置、维护费用。三是建立规范有序的操作程序。保洁员每天上门收集垃圾;村或镇、街道环卫所将村里集中收集到的垃圾统一运送到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市环卫处每天上午将镇、街道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统一运送到__垃圾焚烧场焚烧发电。

三、强化基础工作,保障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长期有效运行。

为保证全市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的长期有效运行,切实强化各项基础工作。一是开展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全市上下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组织开展了多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清除卫生死角600多个、各类垃圾8000多吨。据统计,除了农民群众外,先后有市、镇、村干部7000多人、中小学生1万多人参加了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二是加大了投入力度。截止目前,市、镇(街道)。

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下同)生活垃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建村〔2015〕170号文件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1.源头减量、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2.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4.整体推进、局部优先。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的“五个一”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市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涪陵区、潼南区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秀山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口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乡镇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区县(自治县)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同时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完善政策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

推进《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研究编制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针对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逐步形成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筹备启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2015年12月底前,理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2016年1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编制并报市市政委备案,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

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建成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包括收运队伍建设、收运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保障、责任体系建立等,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完成相关规划、治理技术指南等编制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部门职责。

市市政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及其他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市市政委统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督促各区县(自治县)落实财政性资金配套;会同市市政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农村建设、改造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

市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

市商委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区县(镇街、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移民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市政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政委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加强经费保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自开展“四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活动以来,**镇人大紧紧围绕当前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组织各代表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调研方式,全面了解全镇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全镇的基本情况。

三是探索多元处置、分类减量阶段,**镇从2018年以**村、**村作为垃圾分类试点村,逐步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达到一户一桶,每天村保洁员上门回收,集镇区和园区安排专人巡逻清运,基本做到日产日清,近三年累计投入200多万元用于购买垃圾分类设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说,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暴露垃圾现象仍较为严重。虽然建设了一大批垃圾设施,但农村暴露垃圾仍然存在,垃圾不入池、清运不及时、垃圾随手扔现象仍较为普遍。每到重大活动,清理垃圾仍然成为必不可少的突击行动,长效机制不健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垃圾量较大带来清运难度。由于垃圾分类减量没有完全到位,垃圾混堆现象严重,干、湿混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堆,有的将建筑垃圾与装修垃圾投放到生活垃圾中,在农村杂草、秸秆等更是问题严重,给清运工作带来较大的问题。据统计,全镇农村垃圾总量达到人均每年0.11吨,镇年产生活垃圾就有近6000吨。

(三)处理方式较为简单。目前,建筑垃圾仍然以乱倒为主,再利用方式简单或缺乏,清理后大多集中存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后以焚烧为主,易造成二次污染,且处理能力不足,一旦设备运转不畅,后果难以想象。工业垃圾处理重视程度不够,偷倒现象严重。

(四)垃圾收运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收运不及时,垃圾箱池易发生腐臭。由于农村散居现象普遍,垃圾箱池分布较多,虽然要求日产日清,但收运者为减少工作量,偏僻地方往往几天清运一次,且一般需要人工装车,清运人员的健康得不到保证。

三、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群众生活习惯没有转变,对垃圾投放缺少积极的分类投放意识,大多图省事,打包投放,且没有真正投到垃圾箱池内。基层干部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认识上还有偏差,没有真正启动垃圾源头分类、垃圾减量工作,存在等待观望的现象,有的只注重示范村建设,缺少由点及面的系统落实。

(二)收运机制不健全。收运承包方式简单,收运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大多是农村闲散劳力,有的甚至是高龄人员,未引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收运设备简单,机械投入不足,很多村都是靠搞单一的突击行动,长效化机制建立和运行不足。

(三)利用回收体系滞后。前期推广的每村设置可腐烂垃圾堆肥点存在选址难、实际操作难度大等因素,影响了推广程度。另外农村历来有回收废旧物品的习惯,村民在垃圾丢弃前进行分选,将其中可以卖钱的部分保留下来,按照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在农村实际意义不大,同时垃圾收运车辆也未进行改造,垃圾回收时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混倒,导致未能实现垃圾减量的目的。

(四)管护资金不足。目前,我区农村大多没有开展垃圾收费或收取保洁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全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长效管护费人均32元,包括环境整治和垃圾清运,白米镇一个中等村一年仅有4万元左右,村集体经济收入有限,即使今年镇财政拿出80多万元设立专项考核资金,但与实际支出仍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实行高质量的收运,如实施垃圾分类,村保洁员人数增加,相应的人工工资支出增多,镇村难以承受资金压力。

四、建议意见。

针对存在的困难、不足和问题,下一步需要着眼于“长效”,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是关键,减量是目标。要采取多项措施,向群众普及相关垃圾分类的知识和好处,提高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觉行动,从“政府要我分”转变为“我要主动分”。要进一步转变干群观念,清醒认识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是应付上级考核,而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措施,是生态文明新内涵的要求。机关干部、党团员要带头,人大、村民代表要做表率,共同支持和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垃圾分类教育,共同营造浓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二)加强资金保障,引入市场运作。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增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快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进度。各级财政要通过“优化资金结构、适度增加总量”的办法,落实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专项资金。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运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参照城区居民水费中包含保洁费的做法,在水费中适当增加垃圾处理费,通过经济手段鼓励群众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三)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处理能力。为避免“分后又混”挫伤群众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及机械设备建设,尽早实现餐厨垃圾生态处理设施全覆盖。要培训农村垃圾分类技术骨干,积极探索智能化运维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管终端站点运行情况,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长久正常运行。

(四)加强回收利用,增加社会效益。要加大对可腐烂垃圾堆场建设的推广力度,真正实现“变废为宝”。要完善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机衔接,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科学、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同时也要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减少有害垃圾产生。

(五)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治保障。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相关设施建设,以及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其覆盖面大、牵涉面广、复杂性强,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群众的幸福获得感,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从机制、氛围、资金、技术、制度等层面,加强支持和保障,确保农村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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