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

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

ID:614090

时间:2023-06-30 11:51:18

上传者:曹czj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篇一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院落美、居室雅、厨厕净、家风正、村庄美”的美丽庭院。

凡居住在我镇的家庭庭院,均可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一)院落美。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院落里的物品整齐摆放;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庭院整洁。积极开展庭院绿化,院内绿化可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种植果树、蔬菜、花卉等。

   (二)居室雅。家居整洁美观,桌面地面每天打扫,无尘土杂物;房梁、墙壁打扫彻底,无蛛网无灰尘;家具器物摆放整齐美观,勤擦拭,无尘土;房屋门窗保持干净明亮;床单、被罩、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棉被叠置整齐,被罩、床单平整;日用针织品清洁、舒适;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三)厨厕净。厨房通风透气、不油腻、无异味;使用清洁能源;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抹布干净无异味;旱厕改造后的卫生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厨房和厕所的垃圾及时清除。

   (四)家风正。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卫生公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生活情趣健康。

    (五)村庄美。农户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干净。房前屋后有栽种便利的栽种花草树木,家庭成员积极配合村容村貌改造提升行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1、评选名额。名额不限,各村“美丽庭院”的创建户数要达到总庭院的20%以上。

   2、集中推荐。由村民代表推荐,两委会审核集中上报。

   4、审核公示。由镇“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由村创建评选小组集中评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美丽庭院”,确认为我镇“美丽庭院”创建户,结合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结工作进行表彰,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和物质奖励。

    1、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妇联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群众代表会议、党员活动日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4、初审报送方式:“美丽庭院”申报表(见附件)、不同角度拍摄的庭院照片至少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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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报时间: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参评的“美丽庭院”,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篇二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市农村环境建设“星级乡镇”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现阶段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到20xx年6月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建立一批二星级、三星级村(社区)示范点。

2、20xx年底,全镇二星级村(社区)占50%,争取建立一批级村(社区)示范点。

3、20xx年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级的村(社区)量达50%,加快推进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创建和示范工作。

4、到“十二五”末,全镇所有村(社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达到50%以上,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突破。

在治脏、治乱的基础上,逐步把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创建、生态建设等纳入农村环境建设范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着力打造一批规划科学、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富裕乡村、美好乡村、幸福乡村。

1、农村产业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畜禽向健康养殖小区集中”的思路,以省道两边和花八路为中心,重点发展苗木观光及生态农业示范片,在王富路和范疃路两边打造企业养殖小区和农田基本保护区、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深入挖掘农村的产业经济、生态平衡、观光体验、文化科普、辐射示范等功能,促进农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农村土地整理建设工程为抓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整体整片综合整治,建成较大规模连片高标准农田。

2、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文化等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集市、“星级文明户”为载体,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农村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深入开展“一社一品”和“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保障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3、卫生环境建设。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和土地整理整村推进试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饮用水源保护、散养畜禽养殖污染、等项目综合治理。各村(社区)要建立一块0.5亩的垃圾填埋场所,每100户居民要有一座无公害化公厕。要打造一个交通方便、村庄相对较小便于管理的自然村,作为本村的环境卫生亮点,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对镇村保洁员进行常态化管理,每天早晨7:30至10:30,下午2:00至4:30保洁员必须在岗在位。村(社区)保洁员原则上归村居直接管理,村居要有专人对保洁员工作进行管理督查,如发现保洁员不在岗,可报告镇市容中队,市容中队可根据不在岗情况一次扣除保洁员100元工资。镇市容大队对村居保洁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保洁员不在岗且保洁区未保洁干净,罚村包组干部、保洁员各100元。

4、生态绿化建设。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健全完善镇村绿化规划,认真落实植树造林补贴政策和绿化管护责任制,大力开展村镇、农村道路、水库塘坝等绿化,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农田林网建设。每个行政村开展“五个一”绿化工程,即:一块成片造林、一个自然村庄绿化、一条道路绿化、一条渠道绿化、一座塘坝(包括小ii型水库)绿化。

1、第一阶段(20xx年2月31日前)为组织动员阶段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具体动员部署。

2、第二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为上报阶段。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星级创建体制机制,全面启动星级分类评选方案,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上报,但不得低于一星级标准。

3、第三阶段。到今年6底为常态考评与典型培育阶段。在市、县常态考评和不定期暗访的基础上,镇市容中队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督促的同时,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建设一批各类星级乡镇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4、第四阶段。到年终为集中验收阶段。镇市容中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终总评排名,实施严格奖惩。具体考评方法见附表(镇村居环境卫生精细化评比标准)。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织,明确领导分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做到“六有”,即:有专门组织领导、有专项规章制度、有专职保洁队伍、有稳定工作经费、有检查考评制度、有监督监管体系,确保运行有效、管理到位、群众满意。

2、切实落实责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作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镇市容中队。

3、加大投入力度。镇将设立农村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对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奖补。自20xx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考核结果奖励和偏远村环卫设施设备建设。

4、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全镇。

5、完善奖惩措施。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设置星级乡镇标准,建立升降级制度,推动村(社区)达标。

6、每月在接受市、县检查考评中,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到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二、三名的村(社区)在镇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

7、在常态考评通报的基础上,每年对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创建工作进行总评比排名。总排名为镇月常态考评加权成绩和市、县抽查成绩加权之和。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前三位的村(社区)另加10分,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一位的村(社区)倒扣10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排名前四位与后四位之间的村(社区)年终考评加5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二、三位的村(社区)不加分。

8、20xx年度,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验收中仍未达到一星级标准的村(社区),对村书记进行问责;在20xx年级其以后的年度检查中降为星外等级的,限期整改,重新申报验收。整改后仍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对其村书记、主任进行问责。

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篇三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乡村文明风尚建设,为我村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动力。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大批“客厅居室靓化美、院落内外绿化美、厨卫分离清洁美、崇尚节能环保美”的美丽家庭。践行低碳减排,崇尚环保理念,节约水电、减少白色污染。热心公益,积极主动参与并带动身边人一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维护村居环境,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凡居住在我村的家庭,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有其他违法现象的。

1、庭院内外绿化美。因地制宜、栽花植绿,沟渠无杂物排水通畅。院落内精心设计有特色,花卉苗木品种多样,无杂草,形成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绿化格局。外墙粉刷整洁美观,无有碍观瞻构筑物、墙体改造等行动,清除周围乱晾乱挂、乱涂乱画乱贴现象,使院落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2、居室整洁靓化美。居室内外清洁,无乱搭建、乱悬挂、乱张贴现象,家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外观干净,无杂物、无明显垃圾,窗明几净。

4、实施庭院美化行动。积极发动妇女对庭院进行合理布局,庭院大小、外形规整,实现生活、休闲、绿化功能分区,既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又能满足休闲娱乐需求。对庭院进行大面积绿化,在庭院内外、房前屋后广泛栽种花草树木,多种植葡萄、石榴、杏、柿、月季、菊花、鸡冠花等本土果树花卉,见缝插绿,搞好管理养护,变小家园为小果园、小花园、小树园、小竹园,对庭院进行美化、亮化。对庭院进行净化,清理庭院内外积存垃圾和多年不用的杂物,消灭卫生死角,有序储存生产生活用品,使用垃圾桶并定点投放,铺设排水管道,解决生活污水,使庭院内外整齐有序,与村庄公共环境协调合拍。

5、实施居室靓化行动。积极引导农户对居室进行整体设计装修,客厅、卧室、厨房、厕所“四分开”,改水、改灶、改厕、改圈“四改造”,通风透气,健康宜居。发动妇女科学收拾整理家居,客厅内沙发、茶几干净无尘,物品排放有序;卧室内衣服入橱入柜,被褥叠放整齐,床底无杂物;厨房内使用先进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勤刷消毒,灶台清洁卫生;畜禽圈养,圈舍卫生干净、无异味。巧妙装饰美化居室,根据个人兴趣和爱好,运用灯具、字画、花瓶、绿色植物以及工艺品摆件等进行点缀、装扮,增加居室美感度和舒适度。全面打扫清洁居室,桌面地面每天擦拭,房梁、墙壁无蛛网灰尘,家具器物干净整齐,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家居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6、实施文明家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系列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健康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深入农村千家万户。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从2018年8月份开始,充分利用宣传栏、召开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意义,以社区为单位积极发动各村妇联主席、副主席、妇女代表,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活动,在“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走在前、带好头、做表率。

2、突出重点,加强示范带动。坚持连线连片、整体推进的思路,活动开展初期,各中心村高标准培树5户“美丽庭院”示范户,打造美丽庭院、美丽居室,树立学习标杆,搞好示范带动。季度末我们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活动,将评比结果在村公开栏内公示,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各村、社区妇联主席、致富女能手等妇女骨干观摩“美丽庭院”示范户,引导她们学先进、当先进,积极争创“美丽庭院”。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以此在全镇范围内全面铺开,掀起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高潮。按照创建标准评选出比较优秀的示范户,在第五届流苏文化艺术节上将评选出的优秀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

3、督查考核,强化落实力度。各村要精心打造示范点,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将妇女工作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充分发挥出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和妇女群众的主体优势,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镇妇联将通过实地查看、现场点评打分、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检查示范点建设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篇四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源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为打造美丽源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更多的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中去,全力打造一批“卫生清洁环境美、外观整齐秩序美、庭院绿化景致美、整体协调格局美、人居和睦文明美”的美丽庭院。

凡居住在我乡的家庭,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为激励农户共建美丽家园,增强农户参与美丽家庭建设的积极性,评选标准细化为秀美庭院、精美庭院两个标准,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1.评选名额。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各行政村“秀美庭院”至少申报5户,“精品庭院”至少申报2户。

2.庭院推荐。由村妇联推荐申报、村两委会审核评议填表上报。

3.网格评选。由各网格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创建的农户实地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4.审核公示。由乡“美丽庭院”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确认表彰。对公示无异议庭院户,按相关标准确认为“美丽庭院”,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对评出的“秀美庭院”、“精品庭院”的农户,乡政府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并授予“美丽庭院”门牌。在以往评比中已经享受过相关奖励的庭院,不得重复申报奖励。

1.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妇联指导各村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庭院”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妇女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4、上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有:源东乡“美丽庭院”评选申报表,新建的庭院附建前建中建后照片,已经建成的庭院从不同角度拍照的庭院照片四张或以上(照片上报电子版),相关资料于5月10日前上报至乡妇联。

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篇五

围绕全域美丽大花园工作目标,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的作用,有效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整合利用各种社会力量,持续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积极创建美丽庭院、美丽楼道、美丽阳台,为推进全域美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在全镇各村社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98%以上的庭院达到合格标准,35%以上的庭院达到美丽庭院标准,无不合格庭院;无庭院的村社开展“美丽楼道”、“美丽阳台”等创建活动;各村社区要创建1个以上美丽庭院示范带(美丽楼道)。

1.宣传教育,形成氛围。要通过各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地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巾帼宣讲活动,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常态化组织圆桌畅聊会,集中宣讲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美丽庭院(美丽阳台)”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美丽庭院(美丽阳台)”示范户;营造“人人动手、家家参与、户户比拼”的良好氛围。

2.自主创建,积极参与。一是明确美丽庭院(美丽楼道)创建的主体是农户(居民),特别重视村民组长、妇女组长等骨干作用的发挥,倡导自主创建。二是要深化“家庭总动员”日活动,组织家庭集中清洁美化自家庭院,做好垃圾分类。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形式,增强美丽庭院创建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努力打造一批有富含本土文化和景观特色的可学习、可复制的景观特色庭院,激发群众荣誉感,引导将垃圾分类逐步过渡为根植于群众内心的良好习惯。

3.整合资源,共融互促。要通过不断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完善“党委重视、妇联牵头、群众参与”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格局,持续发挥妇联和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的主力军作用,以家庭为主体开展创建,并借助各方力量,进行分类指导,把美丽庭院创建与国卫创建、美丽城镇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要把美丽庭院创建与好家风倡导有机结合,丰富创建内涵;把美丽庭院与最美家庭创评等有机结合,拓展活动外延,内外兼修,提质增效。

4.巩固完善,形成长效。评选表彰美丽庭院(美丽阳台)户,建设美丽庭院示范带(美丽楼道),积极打造特色庭院阳台。通过自主申报、指导创建、监督检查、年终验收后奖励美丽庭院示范带20-50户4万元,51-100户6万元,100户以上8万元,奖励美丽楼道2000元/个。通过互学互比、培训讲座、典型展示等多种形式开阔视野,提升创建实效。调整充实美丽庭院义务监督员队伍,定期开展检查,各村社妇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并形成“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问题——完成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村社妇联每季开展评比展示。结合国卫创建,开设“曝光台”、“曝光栏”,大力曝光卫生死角、老大难问题和不良陋习,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树立问题导向、群众导向,制定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

2.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各村社妇联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形式,增强美丽庭院创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本地美丽庭院创建的开展情况和活动效果,营造人人参与、户户争创的良好氛围。

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篇六

为进一步助推县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提升、争创示范”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妇女、家庭在“美丽庭院”、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促进“美丽乡村”的改造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美丽庭院创建要求,结合区(街道)实际,制定20xx年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组织广大妇女美家园、护绿化、促文明、求致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树立文明乡风。

以“四美”(物品堆放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家风文明生活美),“五好”(组织健全管理好、机制完善措施好、村容整洁环境好、活动多样载体好、家庭参与效果好),“三宜”(环境优美宜人、乡风文明宜居、人文景观宜游)为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采取街道、村、户三级上下联动推进,形成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梯度创建模式,分别实现“美丽庭院”示范户20%、40%、50%、70%的比例,促使“美丽庭院”创建从“盆景”到“风景”转变。

1.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标准。对原来基础较差的村,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8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2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一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活动。

2.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100%的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活动,5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微田园”示范片,示范片中8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已经命名为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提质扩面。(具体创建要求以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考核为准)。

3.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标准。已经创建成为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或原有基础较好的村,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拔高标杆、提升档次,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9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活动。

4.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和拓展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10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7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拔高标准打造特色亮点庭院,在面上形成示范引领。

1.庭院卫生整治行动。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洁庭院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等,养成不乱扔乱抛、清洁美化环境的好习惯。各村(社区)妇联要着眼于庭院卫生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环境整治、剿灭劣v类水等工作开展活动,切实推进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

2.庭院绿化培育行动。改变农村庭院不留泥土、不种绿化的传统观念,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家庭参加植树造林和庭院绿化活动,通过家庭种绿护绿培训、推广“绿化角”、播种庭院菜圃、果蔬进庭院等措施,提升家家户户植绿护绿水平,提升“美丽庭院”绿化覆盖面,使农村面貌真正焕然一新。

3.庭院美化提升行动。“美丽庭院”建设要与“美丽乡村”规划和谐统一,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一致,注重庭院整体及周边空间设计合理,庭院布局美观舒适,通过开展庭院微景观设计、打造特色庭院、旧物改造扮美等活动,巩固和扮靓农村庭院环境,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注重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确保已创建成功的村在保持成效的基础上,庭院美化程度逐年有提升、有改进。

4.家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依托妇女微家阵地建设,在广大家庭中开展“庭院话家风”、家教微沙龙、敬老护老等主题活动,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开展文明礼仪、生活技能等培训,引导树立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乡风好、人和谐、生活美的良好氛围。

由区(街道)妇联、美丽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考核组,制定每季度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制度;4月份起,各创建村(社区)每月上报创建区域“美丽庭院”合格户、示范户的建设量和建设率至区(街道)妇联;督查考核组根据上报的数据将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农户、庭院照片集中审核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管理推进工作;“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纳入区(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美丽庭院”创建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范畴,更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有本村(社区)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要建立工作组,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到位,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把握重点,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创建方案,并按季度制定年度推进工作计划,不断健立健全宣传教育、入户指导、互比互学、互评互晒、月度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突破创建成效易反弹的瓶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问题,要切实通过创评活动提高群众尤其是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根据“五好”、“四美”要求,抓好典型培育,积极引导基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展示活动,每年确定创建示范村和特色家庭,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范。充分发挥妇女微家等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美丽大讲堂”村村行活动,并利用广播等媒体,做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同时做好上报创建活动图片和信息等工作。

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篇七

为进一步助推县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提升、争创示范”的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妇女、家庭在“美丽庭院”、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促进“美丽乡村”的改造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县美丽庭院创建要求,结合区(街道)实际,制定2018年开发区(惠民街道)“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组织广大妇女美家园、护绿化、促文明、求致富,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树立文明乡风。

以“四美”(物品堆放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家风文明生活美),“五好”(组织健全管理好、机制完善措施好、村容整洁环境好、活动多样载体好、家庭参与效果好),“三宜”(环境优美宜人、乡风文明宜居、人文景观宜游)为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采取街道、村、户三级上下联动推进,形成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梯度创建模式,分别实现“美丽庭院”示范户20%、40%、50%、70%的比例,促使“美丽庭院”创建从“盆景”到“风景”转变。

1.县级“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标准。对原来基础较差的村,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8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2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一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争先进位村创建活动。

2.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创建标准。要求100%的家庭参与“优美庭院”创建活动,5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微田园”示范片,示范片中80%的家庭达到“优美庭院”示范户标准。已经命名为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的,要在原有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提质扩面。(具体创建要求以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考核为准)。

3.县级“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标准。已经创建成为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或原有基础较好的村,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拔高标杆、提升档次,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新农村集聚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95%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5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至少要创建两个“美丽庭院”示范片,开展“美丽庭院”标杆村创建活动。

4.县级“美丽乡村”精品点和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创建村内所有自然村落保留点和拓展点100%的家庭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10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达标户标准,70%的家庭达到“美丽庭院”示范户标准,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拔高标准打造特色亮点庭院,在面上形成示范引领。

1.庭院卫生整治行动。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洁庭院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等,养成不乱扔乱抛、清洁美化环境的好习惯。各村(社区)妇联要着眼于庭院卫生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环境整治、剿灭劣v类水等工作开展活动,切实推进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

2.庭院绿化培育行动。改变农村庭院不留泥土、不种绿化的传统观念,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家庭参加植树造林和庭院绿化活动,通过家庭种绿护绿培训、推广“绿化角”、播种庭院菜圃、果蔬进庭院等措施,提升家家户户植绿护绿水平,提升“美丽庭院”绿化覆盖面,使农村面貌真正焕然一新。

3.庭院美化提升行动。“美丽庭院”建设要与“美丽乡村”规划和谐统一,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一致,注重庭院整体及周边空间设计合理,庭院布局美观舒适,通过开展庭院微景观设计、打造特色庭院、旧物改造扮美等活动,巩固和扮靓农村庭院环境,推动“美丽庭院”创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注重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确保已创建成功的村在保持成效的基础上,庭院美化程度逐年有提升、有改进。

4.家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依托妇女微家阵地建设,在广大家庭中开展“庭院话家风”、家教微沙龙、敬老护老等主题活动,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开展文明礼仪、生活技能等培训,引导树立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营造乡风好、人和谐、生活美的良好氛围。

由区(街道)妇联、美丽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考核组,制定每季度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制度;4月份起,各创建村(社区)每月上报创建区域“美丽庭院”合格户、示范户的建设量和建设率至区(街道)妇联;督查考核组根据上报的数据将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农户、庭院照片集中审核等方式,加强日常督查管理推进工作;“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将纳入区(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美丽庭院”创建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范畴,更是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有本村(社区)特色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方案,要建立工作组,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到位,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把握重点,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应创建方案,并按季度制定年度推进工作计划,不断健立健全宣传教育、入户指导、互比互学、互评互晒、月度督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突破创建成效易反弹的瓶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难点问题,要切实通过创评活动提高群众尤其是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3.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根据“五好”、“四美”要求,抓好典型培育,积极引导基层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评比、展示活动,每年确定创建示范村和特色家庭,为“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树立典范。充分发挥妇女微家等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美丽大讲堂”村村行活动,并利用广播等媒体,做好“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同时做好上报创建活动图片和信息等工作。

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篇八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美丽岔河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乡村文明风尚建设,为打造美丽岔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动力。

室靓化美、院落内外绿化美、厨卫分离清洁美、崇尚节能环保美”的“美丽家庭”和“文明整洁户”。

凡居住在我镇,家庭和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邻里融洽、文明素质高的家庭,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评选。年度家庭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参与邪教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的;四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五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六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一)“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文明美。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能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团结邻里,热心村里的公益事业。

2.庭院布置协调美。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杂物柴草堆放整齐,庭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现象,无影响周边道路通行的建筑物;庭院内无敞开式养家禽牲畜现象。

3.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内无污水、污渍,无露天排污沟,地面卫生保洁良好,无明显垃圾、树枝、树叶、动物粪便等;庭院门前周边无成堆垃圾,无卫生死角,庭园内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主动拆除本户危旧房、废弃猪牛栏等,积极主动配合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4.庭院绿化格局美。庭院内外、房前屋后广栽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有一定格局。

5.居室整洁靓化美。室内整洁美观,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有序,勤擦拭,无尘土;居室整洁,地面、桌面无尘土杂物,窗明几净;房梁、墙壁无蛛网无灰尘;被褥叠置整齐,床单、被罩平整;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6.低碳节能环保美。践行低碳减排,崇尚环保理念,使用高效清洁燃烧炉具和电能、太阳能、液化气、生物燃气等清洁能源,节约水电、减少白色污染;热心公益,积极带动身边人一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维护村居环境。

(二)“文明整洁户”评选标准

1.居室美。做到窗明几净、地面干净、床铺洁净,衣物摆放有序。

2.院落美。做到杂物不乱放、污水不乱泼,垃圾不乱倒,家禽不乱跑,院落整洁有序。

3.厨厕美。做到厨房干净卫生、炉灶节能环保,厕所无异味杂物。

4.绿化美。做到房前屋后打扫干净,栽花种树,瓜果飘香,居所优美。

5.家风美。做到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移风易俗、邻里互助、和睦相处。

1.评选原则

评选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

2.参选方法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

(1)组织推荐:由村(居)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向镇农业办公室推荐报送候选庭院,农业办将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审核确定后统一汇总。

(2)个人自荐:由个人或家庭按照评选条件、范围和对象,填写表格后,报到各村(居),由村(居)统一报送到镇农业办公室,农业办将组织人员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原则,经实地考察审核确定后统一汇总。

3.长效管理

“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实行动态考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年对“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家庭进行复评,对于整治成果显著的家庭,将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展示、宣传和奖励。

1.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图片及相关文字介绍,报送的图片和文字,必须为镇域范围内参加评选活动的农户庭院。

版必须加盖村居公章。内容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1.入户核查

对各村(居)“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的候选户进行入户核查,横向对比,实地拍照,不留死角。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人民群众及家庭更加积极地参与“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评选活动。

2.公示表彰

组织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成员单位对各村(居)报送的候选户进行严格把关,评选出具有特色的“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并颁发奖牌。

1.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农业办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指导各村居创建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各村(居)要成立“美丽庭院”和“文明整洁户”创建评选小组,加强指导,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2023年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内容通用篇九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争做清洁美丽新农村的建设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村庄、美丽站所、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美丽村庄、美丽站所、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饶埠样板”。

二、评比办法

“美丽村庄”、“美丽站所”的评比由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每月打分评比。“清洁家庭”、“美丽庭院”的评比由各村(居)委员会成立妇联干部、妇女代表、党员、村组长或村民代表等组成10人左右的评选小组,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同时评出“卫生较差家庭”。

三、评比比例

“美丽站所”“美丽村庄”评比原则上每个月各2个。“清洁家庭”、“美丽庭院”评比原则上每个村(居)委员会各十户,具体情况可根据村情酌定。

四、评比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人居环境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创评工作,镇领导班子负责指导各村环境卫生评比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比的热情,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各项活动,树立主人翁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3、严格执行标准。评比活动要坚持标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评比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结果真正发挥作用。

4、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各单位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评比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形成比学赶超、你追我赶的良性循环,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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