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企业实施方案(8篇)

清廉企业实施方案(8篇)

ID:614374

时间:2023-06-30 11:54:19

上传者:曹czj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清廉企业实施方案(8篇)篇一

1.压实党建责任。成立创建“红色引领”品牌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每个局班子成员要重点联系1-2个基层党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县卫生健康部门、各公立医院党组织要加强调研摸底,找准选好优先培育的一批基层党组织,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任务、制定创建措施,迅速在卫生健康系统各基层党组织中部署开展。

2.加强指导调度。建立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和“互看互学互比”常态机制,每年年中,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召开现场推进会议,集中对基层党建品牌打造工作进行实地考察,交流经验、查找不足、优化提升,对于成熟的经验做法予以全县推广。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定期组织医院党务工作者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帮助党务工作者拓宽党建视野、打开工作思路。各公立医院党组织要在全国、全省范围内确定对标单位,建立对标清单,拿出具体方案,比有目标、学有行动、赶有措施、创有成果。

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的、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建立长效机制,对已达标的示范党组织,每年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实行动态管理,巩固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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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企业实施方案(8篇)篇二

(一)建设内容。

1.通风贮藏库。在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在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可建设或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二)建设任务。

xxxx年,支持一批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清廉企业实施方案(8篇)篇三

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切实维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成立无烟党政机关领导小组。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全面落实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提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控烟意识,全面落实无烟党政机关的管理考核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为目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文明城市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全镇党政机关控制吸烟活动。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内各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管理,推动无烟党政机关的建设,促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高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城市文明形象。

二、工作目标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不仅有利于营造清新的工作环境,保护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而且是向社会展示党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带动下属单位管辖场所无烟环境的建设,进而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三、建设标准

依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标准和评分标准》,逐一对照,全力开展巩固建设工作。

四、组织机构

组长:xxx镇副镇长

成员:xxx镇综合办公室主任

xxx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xxx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xxx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xxx镇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x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xxx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xxx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xxx?镇综治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组织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自评验收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xxx、xxx任控烟监督员及劝导员,负责开展控烟监督巡查、控烟宣传、劝阻吸烟、戒烟技能培训等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领导干部带头禁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和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禁烟控烟,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二)单位内部全面禁烟。各办公室(中心)、会议室等室内全面禁烟,室外不设吸烟区。禁烟区域内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发放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每位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不向来客敬烟,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

(三)带头巩固创建无烟单位成果。各办公室(中心)以身作则,优化政府机关环境,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巩固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大力倡导和开展戒烟、禁烟、劝诫抽烟行动,形成倡导主动戒烟禁烟、不接烟不敬烟、访客无人吸烟的无烟环境,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不吸烟、不备烟、不接烟、不敬烟。劝导员要对外来办事人员吸烟行为及时进行劝阻,监督员要对内部干部职工公共场所禁烟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四)广泛开展禁止吸烟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发放控烟漫画吸烟有害宣传资料、张贴禁烟标识、禁烟标志、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公益性广告等宣传控烟知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吸烟对人体危害的宣传内容。通过控烟宣传、普及控烟知识,提高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办公室(中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条例》,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办公场所禁烟,会客接待不接烟、不敬烟,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实施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控烟宣传力度,营造控烟舆论氛围,使全镇公民自觉遵守控烟规定。

(三)监督检查,巩固成效。加大无烟环境的监督和劝导,控烟监督员加强对控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控烟劝导员加强劝阻吸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建设日常工作,组织监督与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及时通报结果。

清廉企业实施方案(8篇)篇四

1.持续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通过组织医院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先进典型宣传片、开展“红色引领”主题征文、书画摄影展、党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开办“红色文化大讲堂”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树牢理想信念。

2.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红色理论武装。推行“党建+教育培训”模式,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重点办好三类班次。办好主题班,组织党组织书记、中青年干部、党员干部轮训,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围绕业务抓党建的综合能力水平。办好示范班,分层次培养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培训做好示范。办好行业班,开办民营医院党建指导员培训班,不断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水平。

3.扩大党建宣传,繁荣红色文化。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标准,规范党员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建设“红色阵地”。在全县各级公立医院营造开展“红色引领”党建品牌的浓厚氛围,采取悬挂标语、医院文化墙建设、召开动员会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使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了解“红色引领”活动的任务要求,动员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

(二)强化制度引领

4.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和执行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和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行医院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帮包后进党支部制度,有效提升党组织组织力。

5.大力促进医德医风不断转变。结合患者评价反馈和医院党组织公开评价,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持续开展重要岗位和时间节点廉政提醒等工作。充分发挥反面教材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工作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6.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领导作用。各公立医院党组织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医院“三重一大”问题均由党组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哪里有业务工作,哪里就有党组织”的理念,积极构建党组织参与医院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机制,深度融入、深度参与医院发展。

(三)注重示范引领

7.充分发挥党员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强化党管人才,全面释放医院的“人才红利”。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和医院中心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从理想信念坚定、医德医技好的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优先选派党员骨干到先进医院进修学习,培育技术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在全系统积极营造崇尚典型、典型光荣的文化氛围,传递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正能量。

(四)提升服务引领

9.强化先锋惠民,更好焕发医院的“党建活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实施好党员星级管理制度,分类评星定级,激励党员争星晋位。建立医德医风“一票否决”考评、病人评价医生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大力塑造“感恩为体、服务为本、礼仪为先”的医院文化,创新开展“做合格党员、提升医护能力、为党旗添辉”主题活动,细化“先锋形象、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等方面的党建载体,以党风促进医德医风的转变,有效提升医院服务的整体水平。

10.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做好医务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诊疗技术水平,切实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11.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发展作用。各公立医院要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党建办具体负责党建的部署、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要组织开展“党建+医院文化建设”“党建+行风建设”“党建+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各医疗机构要定期选派以党员为主体的医疗团队开展义诊和下乡坐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组织医务人员通过咨询、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积极宣传健康知识,推动“健康xx”建设。

清廉企业实施方案(8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泰顺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xx]35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县委关于“清廉泰顺”建设的部署,坚持党委主导、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泰顺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在我县国有企业中形成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发展态势,助力我县改革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我县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激发员工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引导国有企业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1.指导国企制定清廉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与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结合党建示范点建设,设置清廉文化长廊,建立廉洁图书专区、廉洁影视角,开辟企业清廉文化专栏、专题节目和屏保等,教育引导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增强遵纪守法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增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通过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党课教育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诚信、守法经营”主题教育活动。

3.着力打造清廉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坚持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企业的文化品位,培养企业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和廉洁操守,逐步建立企业清廉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企业领导班子和全员参与的清廉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确保党组织“双核心”作用发挥

1.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2.因企制宜落实实施细则,指导各国企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会议前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内容和程序。

1.以日常参会为手段,强化监事会日常监督,部署开展以“防范重大风险、规范内部管理”为主题的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控机制。

2.健全完善监事工作动态反馈机制,发现重大问题“一事一报”。完善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机制,应整改事项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落实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1.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机制落实,全面加强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2.指导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代会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全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整改。

(五)加强县级重点监督项目督查

1.定期开展“三重一大”、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监督项目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项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进度、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

3.加强信访件的办理,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以及县委巡察组的有关工作。

4.积极探索国企对二级企业的巡察,切实把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

5.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六)优化县国资办办事流程

1.修订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优化缩短办事流程,重新梳理各类审批、备案、审核事项的流程及时限,尽可能精简优化流程、缩减办事时限,并将各类业务办理流程汇编成册,方便企业对照执行。

2.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即办事项即时办结;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避免服务对象多次往返或报办,建立“一次性告知”督查机制,倒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围绕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精简、优化国资办职能,实现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等目标的有机结合与共同发展。

2.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相匹配原则,对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国企实际,进一步梳理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明晰出资人职责权力,避免出资人过多干预企业事务,最大限度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成立“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国资办主任周士姜任组长,翁霜珠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或分管负责人、各国企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县“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办企业监管科),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指导落实下属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国有企业要按照建设“清廉泰顺”和“清廉国企”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清廉国企”建设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清廉国企”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广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各国有企业共同参与建设“清廉国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

清廉企业实施方案(8篇)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2022〕4号)要求,确保我县清廉企业建设取得实效,营造全县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要求,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四廉”(清廉政治、清廉经营、清廉文化、清廉监管)融入企业党建、生产经营、规章制度、文化建设和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打造与清廉**目标相匹配、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与职工群众愿望相呼应的清廉企业,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经济带核心港口城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城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全面推进、两年总结提升、五年巩固深化的实施步骤,通过五年的努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廉洁文化鲜明、防控体系健全、监督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经营,清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从业,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企业整体清廉度显著提升,清廉成为企业的风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清廉政治建设。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新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廉政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作为各级国企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筑牢清廉企业建设思想之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国有企业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做好舆情监测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坚决反对损害党的政治利益的言行。各民营企业特别是设立有党组织的民营企业要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关于清廉**建设要求的学习领会,确保党和国家的决策在企业得到贯彻和运用,推动企业发展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企业;
责任单位:县工商联)

2.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重要作用。在国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突出加强企业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强根固魂”工程,深入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推动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主线,围绕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等“五基三化”,推动基层党建“提质聚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在企业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通过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开展“难点问题书记一线办”等方式,精准对接,精准施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民企,党组织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营造企业清廉氛围、和谐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企业;
责任单位:县工商联)

3.强化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按照建设**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进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党建入章”,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将党建写入企业章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指导有关企业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总支部、支部)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班子中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委员会。研究出台关于**县直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若干措施,强化党在公司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对企业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开展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真正做到抓在日常、严在平常、重在经常。加强和改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指导国有参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确保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混改企业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国有企业)

4.严格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国有企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深入考察考核,严格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规范酝酿动议,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号)精神,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家队伍。健全国企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不适宜不胜任的现职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加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管理,实施发展党员源头工程,切实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发展成党员,举办县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全面提升国企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持续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纪检监察组、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各国有企业)

(二)加强清廉经营建设。

5.树立正确的经营方向,增强合规经营、廉洁自律意识。诚信、守法、廉洁是企业经营之本,发展之基,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规范企业廉洁从业行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精神;
遵守合规经营投融资的有关规定,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禁融资性贸易和虚假贸易。遵守国企公务接待、消费行为要求,杜绝铺张浪费,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不断规范国企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行为。教育引导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积极落实廉洁职业操守,把诚信教育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广大企业负责人、企业骨干、员工自觉把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廉洁自律理念化为自觉行动。(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企业;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

6.清廉建设与企业发展同向发力,做好“两个结合”。深入认清抓清廉建设和抓企业发展的关系,坚决杜绝清廉建设是“软任务”、是“身外事”的错误思想,坚持清廉建设与企业发展同向发力,把清廉企业建设与落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结合,与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企业自身发展相结合,与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同向发力,相互融合。(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纪检监察组、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各国有企业)

7.完善企业内控制度,构建清廉治理体系。全面梳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按照企业法人治理要求,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控,健全工程招标、物资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应收款项、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廉洁风险点防范措施,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建立党务、企务公开制度,完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内部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在国有企业探索实行企业负责人廉洁保证金制度,确保内部机制顺畅,内部控制主体和控制目标明确。民营企业要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杜绝管理漏洞。(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企业;
责任单位:县工商联)

8.健全诚信激励约束机制,营造以诚为荣良好风气。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倡导争做依法依规经营、守合同重信用,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表率,自觉践行社会责任。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等活动,选树表扬诚信企业先进典型,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廉洁经营,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中强化行业自律,认真践行“知信、守信、用信”,守住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的底线,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做到诚信经营。树立企业良好信誉,从而推动企业自身持续健康发展。对不守诚信、不讲信用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严厉处罚,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企业)

(三)加强清廉文化建设。

9.强化日常廉洁从业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清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政治品质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身边人身边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让广大职工入眼、入耳、入心、入脑。要把廉洁从业的要求融入岗位职责,发挥清廉政治对岗位的渗透力和教化功能,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清廉企业建设,既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个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潜移默化地提升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企业;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

10.塑造亲清政商文化。细化交往规范,建立落实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清单,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红线和底线。探索党员干部、企业双边清廉承诺。努力营造宽松健康的营商环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沟通、联系、服务企业家的信息平台,构建联系企业家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起党政领导与企业家畅通、务实、高效、阳光的沟通载体,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广泛开展联企活动,完善政企沟通互动长效机制、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健全“一企一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通过座谈会、挂钩联系、政企会商等方式,全方位、多频次宣传清廉企业的建设理念,构建政企共建清廉企业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亲清政商环境。(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11.打造清廉文化阵地。教育引导各国企民企把清廉理念融入本企业发展愿景、核心价值观、制度和经营活动中,把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融入企业清廉文化,争创文明企业,做文明公民,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民族团结助推清廉文化建设。推进清廉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开展读廉政书、廉政知识竞赛、廉政家访、廉政主题党课等活动,大力挖掘宣传我县红色文化、廉洁文化,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宣传栏、简报、网站、文化室、展厅等资源平台作用,宣传清廉理念、传播清廉知识,打造具有企业文化特色的清廉阵地或品牌。(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企业;
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清廉监管建设。

12.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约和监督。准确把握新时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阶段性特征,贯彻县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对国企“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国有企业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梳理企业“一把手”法定职权,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从制度上构建防线,防止“一把手”权力“脱缰”。深化党委(党组)书记谈问题促整改’机制”,紧盯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强化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和国资国企经营管理的监督。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强化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阳光决策、阳光交易、阳光建设、阳光采购等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注重把管资本为主和对人监督结合起来,将党内监督同企业内控体系贯通起来,积极推行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大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能。(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纪检监察组、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各企业)

13.深化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清廉企业建设与深化改革同步对接、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抓好国企改革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物资(服务)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廉洁风险排查,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把防治腐败措施和要求融入到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和改革发展等全部过程,实现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加强廉洁风险监测分析和动态管理,提高廉洁风险的预警处置能力,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和纠正。坚决整治国有企业隐性债务、违规融资、违规借贷、违规担保、对参股企业“重投资轻管理”、违规出租出借资产等风险中隐藏的腐败行为。列出企业突出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如应收款项清收专项行动等,逐个解决影响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症结,有效净化国企领域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各民营企业特别是设立有党组织的民营企业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根据自身实际树立廉洁风险防控意识,加大廉洁风险点的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堵塞问题漏洞。(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纪检监察组、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县工商联、各企业)

14.加大各类企业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企业非法经营、逃税骗税、制假售假、内部职务犯罪、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失信欺诈等破坏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法律条文底线和道德标线的行为,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督促企业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纪检监察组、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各企业)

15.开展清廉企业建设情况政治监督。把清廉企业建设作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日常政治监督、巡察监督。通过突出加强理论学习抓监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聚焦重大决策部署抓监督,坚定把握政治方向;
紧盯坚守纪法底线抓监督,切实严明政治规矩;
围绕企业核心主业抓监督,扎实提供政治保障;
坚持任务清单指引抓监督,全面压实政治责任;
着眼狠刹纠治“四风”抓监督,积极涵养政治生态。推动清廉政治、清廉经营、清廉文化、清廉监管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全过程,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效净化企业政治生态,为推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纪检监察组、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各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6月上旬)

1.加强调研,由县财政局、县委统战部牵头制定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2.县财政局、县委统战部分别召开清廉国企、清廉民企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推进清廉国企、民企建设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6月至2023年10月)

1.各企业根据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成立本企业清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开展清廉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专人专责专抓,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将工作方案分别报各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

2.培育示范点企业。牵头单位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选择1家企业作为全县清廉企业建设单元培育试点。同时,各企业在开展清廉企业建设过程中,要积极争创示范引领,提炼经验做法,打造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从中选树更多的示范企业提供保障。(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

3.全面推进。在全面推进清廉企业建设过程中,要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各单位加强工作联动、信息互通,落实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阶段工作要求;
要做到“自选动作”有特色,鼓励大胆探索创新,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对实践中有成效、值得推广的好做法等要及时总结提炼。(2022年6月至2023年10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

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推广先进经验,树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勤廉榜样、践行廉洁从业的思想自觉,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浓厚氛围。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4年1月至2027年12月)

清廉企业建设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常抓不懈,动态管理,抓出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1.建立由县财政局和县委统战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县工商联、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纪检监察组、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各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把握清廉企业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统筹指导督促各企业开展清廉企业建设工作。2.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清廉国企建设工作专班,县委统战部成立清廉民企建设工作专班。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国有企业清廉建设,县委统战部牵头负责民营企业清廉建设,县直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清廉企业建设。3.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实施清廉企业建设的政治责任,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领导“一岗双责”、纪检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确保清廉企业建设方向正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监督质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清廉企业建设情况作为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日常督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并解决清廉企业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重任,协助党组织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采取督查专报、整改通知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强工作协同,形成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跟进清廉企业建设情况,对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事项加强协调督导,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保持与清廉国企或清廉民企工作专班的联系,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汇报清廉企业开展情况,建立建全工作台账。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报刊媒体、微信网站、内刊简报等各种平台,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广泛宣传,特别是注重总结推广清廉企业建设的经验做法,集中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清廉品牌,形成全面深入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良好局面。

附件:**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清廉企业建设各项工作,经研究,成立**县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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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资产股,**任办公室主任,覃秀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高效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对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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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企业实施方案(8篇)篇七

建设清廉企业是清廉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重要支撑。根据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现就清廉企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清廉市场主体。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各级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显著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企业运行规范透明,亲清政商关系有效构建,职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1.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深化拓展“党建入章”成果,全面完成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厘清党组织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制定各个治理主体议事规则,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治企、合规管理,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构建科学高效的国资国企综合监管体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探索推进建立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机制,增强信息共享、督促整改协同、责任追究协同等方面的监督合力。探索建立“提级式”“点穴式”“交叉式”巡察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指导。全省各级国有企业探索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法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协同联动的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和法人治理监督有机融合。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依法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阳光企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3.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数据指标,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实时在线监管。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数据共享中心建设,构建企业集团组织层级全覆盖、集团管控业务全覆盖、集团境内外全覆盖的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与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

4.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省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级国有企业“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下属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对归口管理的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常态化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出台《湖北省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指导意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建立廉政教育基地,丰富宣传教育活动载体,推动清廉文化建设。

5.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国资监管规定,重点在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物资采购、资产评估、境外投资经营、选人用人等领域,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透明的工作程序,建立全过程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开展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及时督促企业停止或纠正违规操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定期分析研判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相关问题线索与信访举报,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发挥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作用。

6.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腐败易发领域,结合国资国企发展大局,坚持“小切口”精准施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谋划推进国有企业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违规担保专项整治、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重投资轻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违规出租出借房产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逐个解决影响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症结,有效净化国企领域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深化清廉国企建设。

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推动清廉民企建设

1.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和“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活动,引导企业家从自身做起,推进法治企业和诚信企业建设,自觉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打牢清廉企业建设的法制基础。党员企业家要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在清廉企业建设中作示范当表率。

2.引导全省民企加强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到位的廉洁防控机制,有效实现内部监督、源头管控。

3.推动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推动民营企业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教育同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具有行业和企业特点的廉洁文化。以倡议书、集体签名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地开展创建清廉企业的倡议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争做守法诚信清正廉洁楚商,推动廉洁从业理念在企业间和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民政部门及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商会在加强自律、促进发展、强化监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经营观和廉洁观,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意识。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管理规范、道德规范,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企面对面交流活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与企业家的联系服务机制,定期召开“亲清”政商关系座谈会,促进“私交远距离、服务零距离、对话等距离”的政商交往观念的形成和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全省各级工商联加强非公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建设,高效受理、办理企业投诉服务事项。

3.加大清廉企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对我省企业加强清廉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对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典型做法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有媒体,线上线下结合,用好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打好“组合拳”,提高宣传辐射力和影响力。

4.强化企业依法经营责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抓好先进典型示范宣传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推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倡导全省企业争做依法依规经营、重合同守信用,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表率,守住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的底线。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9月一10月)。将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宣教月的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工作部署会、现场调研等形式,积极宣传清廉企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主要举措、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内容,提高企业各级党组织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辟网络专栏、制作宣传橱窗、编发企业刊物等多种方式宣传清廉企业建设有关内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21年11月一12月)。各企业按照《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1号)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完善清廉企业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检验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鼓励大胆探索创新,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全省各级企业将工作方案分别报各主管部门。

(三)全面推动阶段(2022年1月一12月)。各企业对照本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对已开展的工作进一步进行深化,巩固工作成果;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强化工作效果;对未开展的工作,抓紧时间落实,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在推动过程中,各企业要采取自主排查方式对照本实施意见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病灶、靶向治疗、抓源治本,该建章立制的要建章立制,该检查督办的要检查督办,该追责问责的要追责问责。各企业将全面推动情况特别是排查情况报各主管部门。

(四)深化巩固阶段(2022年7月起持续推进)。2022年7月一2024年12月,各主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三项行动,强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效果。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开展专项调研。适时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指导推动企业深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成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重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2025年上半年,各企业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于6月底前将总结报各主管部门。下半年,清廉企业建设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整合相关力量,对企业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企业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积极广泛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推动建立清廉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把清廉企业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委宣传部、省工商联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的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准确把握清廉企业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统筹指导督促各企业开展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层层抓实清廉企业建设各项工作。各企业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的责任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督查制度,强化督查督办。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方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宣传清廉建设推进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各主管部门每年初明确清廉企业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紧密衔接。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将落实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底,企业党组织要向主管部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各类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清廉企业建设的认同、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企业各级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营造有利于清廉企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清廉企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清廉企业实施方案(8篇)篇八

为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清廉”建设工程部署,按照《“清廉”建设工程2020年工作要点》和《市“清廉”建设工程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清廉企业,营造良好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构建清朗和谐的社会根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现就“清廉企业”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引导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不断推动企业诚信合法经营、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建成清廉程度高、政商关系纯的优良政商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由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国资委为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立“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强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奖励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当年一律不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3.切实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要内容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提升“清廉国企”建设在企业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比例和权重。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教育渠道

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加快推进“亲清政企通”服务平台推广和应用,助力政企聚正气,清上更加亲,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5.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决策、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岗位和环节监控,健全工程招标、物质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财经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风险。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已建立并运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秀示范企业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深化法规纪律教育。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班,将企业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培训,加大法制观念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破解难题

7.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机关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推行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新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畅通企业服务途径,通过座谈会、恳谈会、走访调研,建立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诉求;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效率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9.为企服务解难题。拓展企业服务渠道,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税收、社保等国、省、市涉企政策解读的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开展重点企业全覆盖大走访,积极宣讲和推动政策落实,收集整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党建引领发展,倡导廉洁从业

10.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的组织,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责任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推动企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消除企业党建盲区。市国资委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1.积极发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打造“廉洁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2.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压紧压实“清廉国企”建设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推进清廉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清廉文化建设的局面。发挥国企清廉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实施“清廉企业”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各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部门党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要聚焦“清廉企业”建设,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进展动态、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典型做法和样板经验。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清廉企业”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指导,要将“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清廉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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