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优质

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优质

ID:616975

时间:2023-06-30 12:21:39

上传者:曹czj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优质篇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和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卫〔2018〕226号)文件精神,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满意度,决定在全市卫计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建设健康巩义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卫计委负责全系统“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动员和协调,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督促方案的落实,配合省卫生健康委、郑州市卫计委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相关要求,对照标准,逐项逐条,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一)活动目标。用3-5年的时间,力争使全市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二)活动范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以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1.乡镇卫生院:

(1)建筑面积、床位:床位10-20张的,建筑面积达到300~1100平方米;床位21-99张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100张床位及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5平方米。

(2)人员配备: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要求,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0%。设立中医科的,中医类别医师不少于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且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

(3)主要设备配置: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要求,配备相关设备的基础上,配备必要的中医药服务设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麻醉机、胃镜、呼吸机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建筑面积、床位: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服务人口5-7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日间观察床不少于5张。实际开放床数不少于20张,1-50张(含)床位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5平方米;50张床位以上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单位职工总数的8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占比50%以上。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其中,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分别不少于1人。根据医护比不低于1:1的比例配备注册护士;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至少配备1名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3)主要设备配置: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求配备相关设备的基础上,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测仪、远程心电监测、基于信息化的便携式出诊设备、出诊交通工具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服务能力特别突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配备空气消毒机、呼吸机、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设备仪器。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60种(乡镇卫生院70种)常见病、多发病;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服务区域内24小时急诊服务,对急性创伤、急诊分娩、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高危新生儿等重点病种具备初步识别与处理能力;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提供合格的中药饮片,并提供代煎服务。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能够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2种以上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设立咨询服务台、候诊区,开展导诊、分诊服务,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住院诊疗,执行留观、入院、出院、转院制度,制定服务流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人群提供相应的个性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家庭签约服务”,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交流互动平台,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

(一)成立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方法步骤。一是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活动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符合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卫计委提出审核申请。二是逐级上报、分级审核。卫计委对提交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上报至郑州市卫计委。郑州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对我市上报的结果进行复核。对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进行确认,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对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申请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复核确认。

(三)时间安排。2019年1月启动实施,2019年6月底前,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要求,完成自评和整改工作。7月底前,我市卫计委完成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审核上报工作。10月底前,郑州市卫计委完成市级复核工作。2020年后,郑州市级评审每年一次,原则上11月底前完成。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层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关键在基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今后一段时期基层卫生的中心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稳步推进,确保质量。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执行活动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按照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台账,留存文档和影像资料,做好总结,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卫计委将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要求对辖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审核把关。

(三)注重结合,提升能力。结合《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五年规划》,着力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建设、医疗设备设施配备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结合省、市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项目,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能力;结合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二级公立医院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等支撑平台在签约服务中的技术指导和资源支持等作用,着力提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深化医改相关政策,着力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模式;充分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遴选典型,推广经验。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深入开展活动总结经验,卫计委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

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优质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浙卫办基层发函〔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建设健康云和打下坚实基础。

(一)活动目标。依托“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均得到明显提升;至2023年底,中心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至2025年底,中心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详见附件2)。

(二)活动范围。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

(三)活动形式。以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提高服务能力。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馆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

2.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优质服务基层行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全县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建立县级专家库。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活动有关政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评价指南和乡镇卫生院能力评价指南等内容的培训指导。

2.县医疗健康集团:县医疗健康集团是落实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责任主体。县医疗健康集团要发挥医共体“一家人”优势,以“活动”为载体,统筹推进基层机构能力提档升级,有效运用“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机制优化基层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提高签约团队的诊疗服务和健康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加强对各基层成员单位落实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日常督促指导、协调管理。

(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优质服务基层行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要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自查,落实专人负责在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系统中填报内容。对自评发现的问题短板,要及时落实整改,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改进服务质量。及时总结,加强活动宣传。接受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健康集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的培训、指导、督导和评审。

(二)活动安排

1.自评工作。5-6月,各基层医疗机构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开展自评工作。

3.活动申报。8月20号前,原则上每年1次申报,各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均应通过登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进行自评申报;局基层和公共卫生科负责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并将达到标准的机构逐级上报复核。

3.复评工作。8-9月,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信息系统上报资料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组织优质服务基层行专家对当年申报达到标准建设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复评工作。

4.整改提升。本周期内未申报、复核未通过或达到基本标准继续申报推荐标准的机构,要对标制订可操作的整改提升方案,立行立改,做好继续申报工作。

(一)做好活动部署。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按要求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推动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到2025年底,中心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二)确保活动质量。各单位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向县局里反馈。每个周期结束后,我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三)开展监测评估。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各自的特点,围绕服务能力提升,有侧重地选择过程性和结果性指标进行监测,如诊疗病种增加情况、开展手术病种情况、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情况、特色科室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检验服务情况、医师日均诊疗人次和床位使用率等服务效率指标提升情况等,客观反映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和进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我局将适时遴选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五)完善保障措施。各单位要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六)强化结果应用。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优质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卫基层〔20-〕1号)和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靖委发〔20-〕7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县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执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办村卫生所可参照执行。

(一)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符合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内涵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能力。

(二)20-年,国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基本标准”;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的中心卫生院、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推荐标准”。

(三)力争到20-年,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基本标准,至少1家基层医疗机构达到推荐标准,进一步完善城乡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夯实基础。

(一)明确机构功能定位,合理配置资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根据当地服务人口数量、地理交通条件、服务能力水平、业务量、规划发展定位等因素,合理配置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结合机构实际,建立健全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做到工作制度健全,科室职能清晰,管理层级分明,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流畅,医疗服务规范。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护理、院感、药事等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和服务过程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等医院运行管理。

(三)加强机构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以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与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开展与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相适应的手术、分娩、康复等住院服务;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础检验、检查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光摄片、ct等检查服务,提升检验诊断能力;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申报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病种数量同时应达到《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及推荐标准》(闽卫医政〔20-〕132号)要求。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同时,改善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条件,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健康管理为突破口,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项目执行情况考核,注重普通人群健康素养提升和重点人群个性化连续健康管理,提高群众获得感。

(四)加强卫技人员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县卫健局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做到全员培训、考核,人人达标。组织开展“岗位练兵”、“理论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三基”水平的提高。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技能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五)坚持依法依规行医,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标准、人员准入、依法执业等方面的监管。认真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超范围执业,禁止租赁、承包、变卖或采取其他形式与社会资本合作经营,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落实卫技人员和技术应用准入制度,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资质,严格按照注册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加强党组织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后勤保障、信息管理等规章制度。

(六)加强有关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医联体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推进医疗联合体、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工作部署,根据网格化管理原则,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城区医疗集团等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统筹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和远程医疗服务。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设置和布局等情况,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探索建设若干个(1~3个)紧密型医共体,由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或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乡镇卫生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单位。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设定创建目标,逐步完善服务能力,开展自评,合理申报。对于中心镇或服务人口较多、地域较广、规模较大的乡镇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完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开展相应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力争达到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发展建设达到一定水平后,可积极申请二级医院等级评审,评审通过后享受相应的医疗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提升急诊、全科医疗、儿科、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能力,尽快达到基本标准。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卫健委部署制定《漳州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漳州市“优质服务基层行”评审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指南》)。县卫健局根据市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按步骤开展实施。

2.成立组织机构。县卫健局成立县级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基层卫生股(附件1)。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评估等,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活动办公室组建专家库作为评审专家,组建专家库的文件另行下发。

3.开展动员部署。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制定的方案要求进行组织动员、培训、部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活动创建组织、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科室、任务到个人、倒排时间表,重大问题院长(主任)亲自解决,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创建的全员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自评自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方案,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自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提升措施,逐步达到标准。达到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向县卫健局申报。评审第一周期从20-年开始,3年一个周期,每年开展一次评审。

2.申报方式。为做好自评和复核工作,国家卫健委已开发建设“基层行活动”申报系统,并已于20-年5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网站“资源下载”栏目里已上载“基层行活动”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申报机构按照手册里规定的内容和步骤进行填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均应通过该信息系统进行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将自评结果上报并由市级或省级卫健部门组织开展复核。在使用信息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向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反馈。

3.评审复核。县卫健局对申报达标机构进行评审,参照漳州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评审指南执行(附件2),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健委组织进行抽查复核;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健委组织复核评审,评审后报省卫健委抽查复核,评审、复审可由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也可指定专门单位、团体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市卫健委采取信息系统上报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复核后未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信息系统逐级退回,再次申请复核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4.强化督导。县卫健局相关股室应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家指导组作用,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活动情况及效果进行指导,对于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市卫健委将对全市活动进行抽查督导,通报活动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作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重点,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结合实际做好自评和申报工作,扎实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县卫健局将创建活动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确保活动质量。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对照市卫健委下发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达到标准的机构按“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分别申报。未达标准的机构应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能力,逐步达到标准,确保“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保障措施。各基层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靖委发〔20-〕7号)等重要基层医改政策文件,落实“两个允许”绩效分配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与绩效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结果应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县卫健局将把评价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部分的提成比例和总量挂钩,并作为基层机构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达到创建目标要求,尤其是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卫健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在工资总额核定、人才队伍建设、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技术准入、中高级职称占比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委将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在分配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专项资金上予以倾斜;达到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纳入社区医院建设试点,作为申报社区医院评审的基本条件。

(六)加强宣传总结。各基层医疗单位要加强活动宣传,认真总结“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在改进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和改善居民就医体验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树立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效益好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优质篇四

按照《护士条例》、《护士守则》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护理专业水平,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注重护理专业内涵,努力为病员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护理服务。

切实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保证护士人力配备,保障护士合法权益,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建立稳定和激励广大护士服务于临床一线、推动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

20xx年,在全院各护理单元包括内科病区、手术室均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职责:每季度召开会议,及时听取意见,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护理服务水平;对照标准,每季度组织成员对示范科室优质护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立保障制度

1.各部门要协同配合确保我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顺利开展。

2.各部门要按照相应的职责及分工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安排、制度的制定以及其他相应的工作准备。

3.各部门要定期收集整理各优质护理服务单元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研究整改。

4.将优质护理服务保障工作纳入每季度绩效考核中,对于保障不力的部门要进行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工及职责

后勤部:

1.建立巡视机制,定时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保证水、电、暖的及时供应和维修。

3.根据医院计划增加和更新相关的护理用具设备,做好临床科室的物资配备,保证病区临床工作需求。

4.常用办公用品满足病房工作要求,并送至病房。

5.加强保洁工的管理,保持病区临床工作需求。

6.做到“三下”(下送、下收、下修),为临床提供及时、便捷、高效服务;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及时处理“三漏”(漏水、漏电、漏气)做到定期巡查,处理及时,保证安全使用,记录完善。

7.提供送饭菜到病房服务。

设备科:

1.认真执行医疗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科室需要采购合格的医疗用品,保障医疗安全。

2.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重点部门抢救设备运转良好随时待用。

3.接到维修电话,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接到急修电话,1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有记录。

4.做好物品的下送工作。

药剂科: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配发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2.严格执行处方调剂操作规程,发出药品准确无误。

3.每日及时调配各病区口服药及液体。

4.落实基本药物使用制度,临床药师定期查房,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检验科:

1.为临床各病区提供各种采集标本用物。

2.全天候提供抽血和接收标本,必要时提供床旁采血服务,以免延误病人的手术和治疗。

3.急症化验、医技检查,接到电话或报告单位应立即到床边采集标本和实施检查(如床边b超、床边心电图等)

4.各种化验、检验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并有专人及时送至病房。

医学影像科室:

1.开辟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有效地为患者提供就诊服务。

2.急诊和病危病人优先检查,检查结果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医生。

3.住院患者检查诊断报告单及时送回病区。

4.为受检患者提供便民服务,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加强科室与临床科室之间的联系,树立“医技围着临床转”的中心服务思想,根据临床需求更好地改进科室工作。

财务科:

1.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2.主动为患者提供每日收费清单和出院总清单。对患者由于不理解所提出的问题,给予耐心解释;若发现收错费用,应及时给予办理退费手续。

3.节假日照常办理出入院手续。 4.保证示范病房购买物品的资金供应。

清洗室:

1.严把质量关,保证消毒灭菌用品合格使用。

2.开展电话预约服务,及时下收下送,满足临床物资的需要。

3.加强与科室的协调沟通,多下临床争取科室意见,改进工作方法,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讨论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进行质量跟踪,有记录。

4.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下收下送。

医务科:

1.加强临床医生和医技科室的管理,规范医嘱行为。

2.加强医师培训,严格落实《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和陪护制度,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开具护理级别医嘱。

3.加强医护协作和有效沟通,特殊情况下保证医嘱正确执行。

综合办公室:

1.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保证临床一线护理人员的配备。

2.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保证护士岗位同工同酬。

3.建立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广大护理人员的"积极性。

服务中心:

1.负责示范病区所需各种公示牌及温馨提示牌的制作。

2.下病房采集新闻并及时报道。

3.每月及时做好护理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及时反馈。

(一)改善临床护理服务

1、深入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在内科继续推行扁平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在急诊科继续实施“三区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模式;在手术室继续给予患者术前、术中和术后专业、贴心、细致的护理服务,创立“全程、无缝隙”整体护理服务模式。

2、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按照《护士条例》的各项要求,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关注患者身心健康,做好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臵、心理支持、沟通和健康指导等任务,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

3、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各科依据科室特点丰富服务内涵,为病人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保障患者安全,促进患者康复。建立符合本科室的健康教育宣传手册,并适时修订,分别采取个体宣教和集体宣教的方式进行,由责任护士及责任组长负责,护士长不定期抽查与评价。

4、定期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病员和家属的满意度。修订手术室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新增手术医生满意度调查表、护士长满意度调查表及护士满意度调查表,护理部每季度,科内每月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从护士操作技术、服务态度、健康宣教等方面进行调查,针对调查中的问题及时整改,让患者从心里满意。

(二)加强护士科学管理

1、保证临床护士配备。按照责任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引进中高级护理人才,逐步建立老、中、轻护理人才梯队,落实护士岗位管理。急诊科及手术室根据急诊及手术量合理合臵护士。

2、根据护理部下发的绩效考核方案,示范科室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标准,严格落实。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重点,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学习进修、奖励评优等挂钩,向工作量大、技术性难度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加大护士培训力度。根据年初制定的各级各类护士在职培训计划,采取院内外培训、科内培训、专科培训和管理培训等,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注重岗前培训、转正前培训,加强护士礼仪规范的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1、保证护士福利待遇。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的规定,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确保护理队伍相对稳定。

2、落实支持保障措施。“优质护理服务”是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医务科、护理部、设备(后勤)科、财务科、检验科、药剂科、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应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意识,按照岗位职责做好服务,尽可能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确保“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顺利开展。

1、强化组织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加强部门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和护理管理方式方面勇于实践,重视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逐步建立调动护士积极性、提高护理质量的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优质篇五

根据衡阳市卫健委《关于衡阳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卫计发〔20xx〕29号)及《常宁市卫生和健康局关于印发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持续提升我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深入总结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在平安医院建设、创先争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着力弘扬良好风尚,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着力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争创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单位,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

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关系群众利益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体系,打造一支德艺双馨的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形成一批彰显行业形象的卫生技术队伍,形成一批彰显行业形象的卫生系统品牌体系,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服务流程科学合理,服务措施便民利民,服务环境舒适安全,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医疗机构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时时处处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温馨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做到严格依法执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药品、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临床应用管理,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行业不正之风;尊重患者权利,关爱患者,因病施治,严谨求实;加强医德医风和纪律法制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完善和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考评,坚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行业纪律。

(四)卫生健康行业形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感受不断改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本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所管辖范围内。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尹良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方案制订、技术指导等相关业务工作。

(一)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阶段我院按照卫健局部署,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同时,对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重点查找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等方面存在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整改促进提高。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督导考核帮助发现问题,查找根源,促进整改。

(二)健全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阶段自查整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科学提炼,及时上升为规章制度,加以推广。同时要认真抓好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查处违反制度行为的力度,通过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逐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员自我管理、领导监管和社会监督三重监管体系。

(三)创建活动品牌,树立先进典型阶段对“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树立典型,创建品牌,开展表彰。在医院内部树立一批服务、质量、医德标兵,开展评选表彰工作,推出一批“优质务基层行”示范科室、示范卫生室,并加强宣传,树立标杆,章显行业风采,整体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

(一)充分认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院深入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实践;要深刻认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于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骄傲情绪,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覆盖面广,参与部门多,涉及我院的所有职工和所有业务,为此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意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把“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对照方案要求,突出活动主题,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加大措施,切实予以解決,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活动取得的成效。在做好查摆问题整改提高、督导检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同时,突出抓好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医德考评,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炼品牌特色,创新品牌内涵,推广品牌效应,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热烈活动氛围,树立正面典型,改善行业形象。充分利用宣传彩页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各地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过程中注意创新形式,贴近群众,突出特色,注重实效。要建立活动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卫健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重要活动信息。

(五)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督导检查贯穿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的全过程。督导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活动氛围、方案制定等面上的工作,更要突出为提高质量、优化服务、医德医风建设而重点开展的业务工作;要高度重视督导结果的使用,及时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医院整改;督导结果要与业绩考核、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挂钩,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活动开展情況的督查,有力促进卫生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