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调解方案(专业19篇)

民事诉讼调解方案(专业19篇)

ID:6247343

时间:2023-11-07 16:55:55

上传者:梦幻泡 民事诉讼调解方案(专业19篇)

编写计划书有助于我们明确目标、规划步骤,从而更好地实施计划。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计划书的写作技巧和要点,我们特意整理了一些计划书的例子。

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书

机关各处室、各保护站:

今年秋季森林防火期是全省实现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后的第一个防期,也是我区实现连续5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后的第一个防期,虽然50年来我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不能抱有麻痹大意的思想,要把每个防期都当成重点来抓。

根据《吉林政府x0年森林防火命令》的规定,从9月15日起全省进入秋季森林防火期,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秋季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今年气候异常,据省气象台预测,x地区秋季将面临降雨少、干旱天气多、火险等级高、高火险天气增多的种种困难,为全面做好今秋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有关单位必须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到“洪灾之后无火灾”,全面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秋防工作全面胜利,具体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部署,对森林防火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落实,抓紧做好春防措施的部署和动员工作,提早落实各项措施,对运输车辆、通讯工具、扑火机具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在高火险期真正发挥作用。按照徐晗主任在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的指示,我们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重大”意识提高上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死看死守工作,加强风灾区的看护工作,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克服厌倦情绪,杜绝麻痹大意思想,树立长期作战的精神,利用高科技手段对森林火灾做好监控、扑救,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坚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宿,中心各处室要多深入到各包保区域实地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各基层站领导坚守岗位,有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向中心总指挥请假;各站电台员、了望台员、检查员、巡护员要确保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了望员发现火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坚决杜绝瞒报,自行打火事件发生。防火处要加大对各岗位人员在岗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发现有空岗、漏岗现象要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扎实有效地做好x0年自然保护中心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有针对性地利用低火险天气对周边村屯作重点宣传。

四、加强入区管理,严控野外火源。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进入林区、景区的车辆、人员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入区、出区登记制度;加强对区内施工人员和毗邻保护区的用火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同时要采取经常性的搜山清区、设卡堵截、野外宿营等有效措施,适时派出巡护组对重点防火区和重点部位进行巡护管理,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清除区内一切火险隐患;在红松籽成熟时期,要重点对红松密集区域采取野外宿营死看死守的方式,避免非法入区用火人员造成森林火灾。

五、全面实施森林防火“双案”制。

要全面实行《自然保护管理中心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自然保护管理中心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扑救预案》,把森林防火的组织指挥、日常管理纳入到依据预案运行的规范化管理轨道上来,各保护站要建立、健全的本辖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运行机制,确保全面实施“火险”、“扑火”预案,科学提高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应变能力,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工作。

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在防火指挥部、中心防火处的统一调动下,各扑火队必须坚持快速反应、重兵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做到及时扑救,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杜绝扑火队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保护站要结合实际,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以夺取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胜利!

自然保护中心。

二〇xx年九月二十日。

社区人民调解活动方案

我所将紧紧围绕全区的司法行政总体工作和办事处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认真履职,不断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整体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加快社会经济发展,营造文明的法治环境。

二、把握重点,发挥优势,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综治维稳中的基础作用。鉴于街道办事处社区调整,原先的12个社区合并为5个社区,届时将对各基层调委会进行相应调整,做到机构精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筹划年内在辖区内建立相关行业性、专业性或行政接边地区调解组织,加强对基层调委会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走访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优化调解员组成构,计划年初通过社区推荐、群众选举等形式,将一批热衷于人民调解工作,学历高、能力强,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补充进来。继续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面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协调街道办事处落实司法调解经费补助政策,对调解案件实行一案一补,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的各种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主动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坚持以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强化调解能力,加大调解成功几率,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大调解”体系。

(二)强化法制宣传,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制宣传,首先要把作为法制宣传前沿阵地的司法所宣传出去,包括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业务范围,扩大司法所在广大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学会打广告、做宣传,每月组织一次基层办公,每月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按照“--”普法工作规划,认真总前期普法工作经验,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年的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矿企工人、广大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氛围,以此带动和促进各个阶层、各个方面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打牢群众基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创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普法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紧密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好全体干警学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

(三)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摒弃目前一月见一次面,写一次情况汇报,记一次问话笔录的传统做法,做到勤联系,勤走访,勤交流,勤沟通,落实一对一帮教措施,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思想状态和工作情况跟踪摸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小组和监督人的作用,做到对每一个社区矫正人员知根知底。积极开展两类人员帮困扶贫工作,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帮助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问题,协助落实低保、经济补助等帮扶工作,注重提供心理辅导,帮助矫正对象疏导不良情绪,让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得到更多的人性关怀,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杜绝重新犯罪。完善和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和帮教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帮教对象自主创业,积极协调民政、金融、工商等部门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对帮教人员进行季度走访,了解其生活和思想状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力争全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达到8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四)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将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合起来,在法制宣传的同时,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转变法律援助工作方式,从以往的“等上门”变为“走下去”,依托社区、妇联、残联、社保、劳动、信访等部门联系,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紧紧围绕和谐社区和维稳中心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懂得利用法律援助来解决涉法问题。

三、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提高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已制定--年司法行政干警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工作计划和课程安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定内容开展各项学习,重点加加强党的十-大精神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司法干警理论和业务素质。二是按照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量化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建立完善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加以落实,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和工作效能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纪律观念。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司法干警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和荣辱观,全面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大力整治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今年以来,云雾镇落实“四加强”狠刹滥办酒席之风。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整治滥办酒席工作推进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州、县关于重申严禁违规操办酒席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治理党员干部及社会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

除婚丧嫁娶以外的酒席一律禁止办理。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嫁酒席必须提前15个工作日持相关手续向镇纪委申报,填报《贵定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嫁酒申报表》,经批准后方能操办。村民操办酒席须按照《村民公约》、《社区公约》规定,建立婚嫁酒席申报和丧葬酒席备案制度。

采取不同方式、不同措施强化督促检查,严格纪律规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各村(社区)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对滥办酒席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

加大宣传,在各村(社区)张贴《反对滥办宴席树立文明新风倡议书》100余份,向辖区内党员、群众发放并签订抵制滥办酒席承诺书3000余份,各村(社区)把禁止滥办酒席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纳入村规民约,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良好风气。

民事诉讼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昨天晚上,广泽社区举办了一场迎中秋文艺晚会,虽然下着雨,但还是吸引了不少居民前来观看。

为了筹办这场晚会,广泽社区召集了辖区内的才艺达人们,一起策划晚会内容,还向能歌善舞的好手“借”来精彩节目,务必精益求精。晚会还没开始,傅氏骨伤科医院的医务人员已经早早来到活动现场,为居民们量血压,提供骨科等方面的医疗咨询。

开场舞《鲜花的祝福》,一下子调动起了现场的气氛。整场晚会的节目丰富,歌唱、舞蹈、琵琶独奏、越剧表演等节目应有尽有,赚足了观众眼球。晚会中,还穿插着与居民的互动游戏,居民的参与度高涨,在欢乐的气氛中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为结对的困难家庭发放慰问品环节,又让受助的居民感受到了浓浓的关爱之情。

演出结束后,不少居民相互间分享拍摄的演出照片,给晚会点赞。“看到居民的反响这么好,我们也很开心,这就是晚会的意义所在。”社工小萧说。

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项目奠基开工仪式。这是“”开局之年,首个在辖区奠基开工的过亿元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向*有限公司,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加奠基开工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首先,我荣幸地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仪式的领导和嘉宾。他们是:。……………。

参加今天奠基开工仪式的还有:市直相关部门领导,驻荆中省企业领导,**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领导和部分区直单位、*镇负责人,各新闻媒体记者。

前来现场祝贺的还有:河南东星玻璃钢有限公司、武汉市静美物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等单位负责人。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嘉宾和记者的光临!(击鼓……)。

今天的议程共有六项,首先:请*有限公司董事长先生致欢迎辞,大家欢迎!

第二项:请讲话,大家欢迎!第三项:请讲话,大家欢迎!

第四项:签订入园项目投资协议。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与*公司董事长先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公司*项目的签约表示祝贺!(击鼓……)。

第五项: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宣布*公司*项目开工。

(宣布项目开工)(击鼓,鸣炮……)。

第六项:请为*有限公司*项目奠基。(击鼓……)。

(奠基结束后宣布)仪式到此结束!最后,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春节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顺意!

谢谢!(击鼓,鸣炮欢送……)。

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书

自x年8月以来,截至x年3月,市场上出现一些不法的伪劣商家,假冒“x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批量贴牌生产。严重损害了广大客户以及我公司利益。更是触犯了相关法律。现严正声明如下:

1、xx公司新规程活塞式压力计产品取得了国家专利(专利号:)。

2、xx公司商标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批准取得商标注册证(第7053197号)。

3、假冒产品进行销售,坑蒙消费者的行为,不但为社会所不齿,更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4、我公司已经对涉嫌假冒xx公司的部分厂家、个体户、个人进行了举报。有关涉嫌人已经被国家机关调查。

现郑重警告那些涉嫌侵权人,你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公司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希望广大客户擦亮眼睛,认准“”品牌,从合理渠道采购产品。更欢迎广大客户、业内朋友与我们一起,保护国产优质品牌,发展我们的民族产业。

社区人民调解活动方案

1、利用宣传栏等村内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积极营造全民学法氛围。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在广大群众当中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村内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采用公开、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箱操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我村20--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事件作为调解的工作重点,同时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和基层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四个方面入手:。

1、组织村内调解信息员进行一至二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调解信息员、村民小组长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村内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五、对照标准,努力争创优秀调解委员会。

20--年要按照工作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民事诉讼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5月31日是第30个世界无烟日,暨《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实施5周年。26日上午,由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和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委、市食药监局共13家市防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25家省、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的防止二手烟危害宣传活动在道里区防洪纪念塔广场拉开序幕,今年宣传的主题为“无烟健康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市防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楠参加了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来自哈报读者艺术团的老年防烟志愿者在广场主舞台上用改编版的“防烟小苹果”舞蹈为整个活动烘托了气氛,参加活动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免费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品,宣传《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省、市医疗卫生机构还为参与活动的群众进行了二手烟危害知识咨询和义诊。

哈市100名防烟志愿者参加了现场宣传活动。其中4名防烟志愿者将自行设计、制作的“人形烟包”道具套在身上,过往行人纷纷与其合影,表达对控烟工作的支持和对室内无烟环境的渴望。

20xx年,市卫生计生委将无烟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窗口前移,在全市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窗口对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进行公共和工作场所无烟环境建设告知制度。告知对象包括新发证、换证及年审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单位,告知内容为哈尔滨市公共和工作场所室内无烟环境建设标准和违反《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处罚标准。该项工作已纳入市卫计委对各区、县(市)防烟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并将对各区、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待条件成熟后,无烟环境建设告知制度将在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中心所有窗口单位实施。

《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实施5年来,哈市市民防止二手烟危害意识逐步提高,防烟志愿者队伍逐步扩大,室内无烟公共场所数量逐年增多。但是洗浴、ktv、中小型餐饮业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还比较普遍。

社区人民调解活动方案

二、比赛地点:柯城区余家山头村。

三、参赛单位:以社区或村为单位。

四、比赛项目:跳长绳。

五、运动员资格:

1、在本社区、辖区、村内常住户口。

2、在本社区、辖区、村内常住外来人员(具有暂住证半年以上)。

3、身体健康。

六、参加方法:各单位可报1支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或教练1人,运动员12人(2人摇绳,10人跳)。

七、比赛方法:

1、比赛采用2分钟计算。

2、裁判员发令开始计时,有效数累计得出成绩。

3、跳绳时,绳经过头心、脚下绕一圈为一次。

八、奖励办法:比赛录取前3名,并给予奖励。

九、各代表队、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按照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赛,迟到10分钟的代表队、运动员作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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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系案件各当事人自行判断各方利益后,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达成的协议,提交给法院,下面小编整理相关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甲方:×××(犯罪嫌疑人×××家属)

乙方:×××(被害人本人或被害人×××家属)

因×××致伤×××一事,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致伤×××,向乙方表示诚挚的道歉;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派出所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2012年4月×日

附:2、 收 据

今收到×××家属因×××致伤×××赔偿的各项损失×××元(大、小写)。

收款人:×××

2012年4月×日

附:3、 谅 解 书

因×××致伤×××,×××家属已向×××表示诚挚的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元(大、小写),已得到×××的谅解,恳请司法机关从轻处理×××。

书写人:×××

20xx年4月×日

编号:(___)___调___号

申请人:刘__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哈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___年___月___日晚___时左右,申请人刘_______在被申请人哈_______开办的_______拉丝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_______余元。

哈_______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

刘_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哈_______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_________元;

2.刘_______与哈_______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2.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由哈_______为刘_______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________

调解员(签名)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实际情况,就xxxx年 月 日发生在 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各方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二、甲方于xxxx年 月 日治疗终结出院,继续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方支付 方垫付甲方的各种费用 元(大写: 万元),甲方以及甲方有关亲属、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请求,至此,各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后相互之间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各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本协议书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

丁方 :

见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赡养纠纷调解拟定方案范文

编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章):

调解员(签名):。

调解协议书(格式)【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履行200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而发生争议。现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商事调解中心按该中心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双方一致(可选择):

1、选定先生/女士担任调解员。

2、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调解员。

并同时确认如下事项(可选择):

1、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制作成仲裁裁决书,赋予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以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二00年月日。

调解确认函(格式)【三】。

(适用于双方没有调解协议的情况)。

惠州商事调解中心:

我方已收到贵中心送来的申请人就其因履行与我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而发生的争议向贵中心申请调解的材料。为此,我方确认:

一、我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贵中心调解解决。

二、我方不同意将争议提交贵中心调解解决。

现我方:

1、选定先生/女士担任调解员。

2、委托调解中心代为指定调解员。

并同时确认如下事项:(可选1项,也可选择2项):

1、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我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制作成仲裁裁决书,赋予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经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我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被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年月日。

民事诉讼抗诉方案范文

申请人因不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xx)武刑初字第19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根据《xxx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提出诉讼。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一审法院夜查明:“潘信与表哥卢仪发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当走到新世纪商务酒店门口时,被告人阳涛出面劝阻,卢仪发不听劝阻并与被告人阳涛发生争吵和大都,在大都过程中被告人阳涛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跳刀将被害人卢仪发刺倒在地。”这与客观事实不符。首先,被害人卢仪发虽与潘信潘信发生争吵,但没有证据证明争吵“激烈”。其次,被告人阳涛并不是出面劝阻,而是帮潘信与被害人卢仪发争吵并持刀杀人,虽经旁人拉劝,但其挣脱后,连续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最后致卢仪发不治死亡。被告人阳涛在侦查、审查去苏及庭审中一直强调是由于被害人卢仪发“挤我的脖子”,而庭审中所有证据都没能证实这一情节。所以,被告人卢仪发阳涛虽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没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福安最事实,不应认定为自首。

三、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阳涛量刑畸轻。《xxx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阳涛在与被害人卢仪发毫无纠纷的情况下,为帮助与被害人卢仪发发生争吵的朋友潘信,即持刀连续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其手段之残忍、行为之恶劣实属罕见。刺伤被害人后不实施救助,逃之夭夭。为逃避打击到公安机关投案却不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四、被告人阳涛拒不赔偿经济损失,应予严惩。截止到一审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丝毫的悔意,在被害人被抢救的过程中,不仅没出一分钱的抢救费用,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节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未向申请人支付过分文赔偿。被告的犯罪行为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痛苦。这是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但是被告及其家属置申请人痛苦于不顾,不仅不予赔偿,反而千方百计钻法律孔子。如果这样的认罪态度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那真是法律的耻辱,社会的闹剧,受害人的悲哀了!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特申请贵院提起诉讼。

武陵区检察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方案

2012年观湖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社区司法调解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和谐稳定。为此,为确保全年社区民事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巩固,完善和提高,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宣传栏等社区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和居民小组组长,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解和充实调解力量

根据社区人员的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按时对文化程度,基本素质以及工作积极性等方面不能适应形式发展需要的人员进行更新,确保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的生机和活力。

三、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提高调解效率,通过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想调解,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本年度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时间作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调防结合,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以上。

五、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社区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五个方面入手:

1、组织社区调解信息员进行二至三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居民组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5、依据开发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数据统计制度,准确按时上报。

六、对照标准,努力争创优秀调解委员会

2012年要以创市优秀调解委员会为工作目标,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每个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本年度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居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

观湖社区

2012年1月4日

xxx

民调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增强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效性,落实民生工程。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民生导向,按照“巩固、推进、提升”的思路,贴近民众,关注民生,通过入户走访、宣传便民、惠民、富民政策,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怨,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提高居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难家庭、老党员及孤寡老人看望慰问率达到100%、不稳定群体矛盾化解率达到90%以上,为构建“三美”黄桷坪奠定坚实基础。

三、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2月15日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的领导,社情成立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和街道对口科室城-管科为成员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书记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五、活动方式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进一步加强领导,结合“街道—科室—社区”的工作体系,积极联系街道对口科室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发动等进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结合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五访五率等工作走访收集居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研究处理并及时回复,大力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同时,充分发动楼栋长、居民组长、志愿者积极参与,把民调工作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与黄桷义工活动相结合,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每周及时总结在走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处理,促使地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层层落实、确保民调工作各项指标达标。

(二)加强宣传,深入发动。

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召开院坝会、楼栋会及开展全民动手等活动,大力开展社情民-意宣传,赢得居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巩固地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现有成果,达到长效实施。

六、具体安排:

1.街道副主任郑林加入第三十六网格与网格长也永芬一组负责铁路四村9号的入户走访和宣传以及该楼栋的民调数据框内居民的信息维护。

2.街道城-管科科长秦光宇加入第三十五网格与网格长冯驰一组负责铁路四村12-1的入户走访和宣传以及该楼栋的民调数据框内居民的信息维护。

3. 街道城-管科大队长张英波加入第三十一网格与网格长杨亚琴一组负责铁路五村58号的入户走访和宣传以及该楼栋的民调数据框内居民的信息维护。

4. 街道城-管科吴安富加入第三十网格与网格长范小艾一组负责铁路五村10号的入户走访和宣传以及该楼栋的民调数据框内居民的信息维护。

5. 街道城-管科吴监加入第三十一网格与网格长杨亚琴一组负责铁路五村58号的入户走访和宣传以及该楼栋的民调数据框内居民的信息维护。

6. 街道城-管科周家胜加入第三十八网格与网格长李惠玲一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8日至12月10日)。成立组

织、制定方案,做好宣传发动。

(二)宣传入户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6日)。组织

街道对口科室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楼栋长等到群众家中开展大走访、大摸排,认真收集群众热点难点问题。

(三)解决诉求阶段(12月17日至2015年2月15日)。

对排查的问题和群众的诉求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建立台帐跟踪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时有效解决。对需上级主管部门解决、跨部门的重大矛盾或问题,应及时研判化解建议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整章建制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对活动

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黄桷坪街道xx社区党委

黄桷坪街道xx社区居委会

2015年12月12日

调解志愿者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委部署的“两个排查”工作任务及全省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经研究决定于3月15日至6月25日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简称“百日会战”),现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司通〔〕11号)及《巢湖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方案的通知》(巢司字〔2008〕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以“百日会战”为载体,以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主线,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早日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为构建平安和县、加快和县奋力崛起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以开展“百日会战”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巩固村(居)调委会,实现镇、村(居)100%建立调委会。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医院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消费者协会等建立调委会。积极推动县级建立调委会的建立。为加快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步伐,从3月份开始填写《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度统计表》(附件4),每半月上报一次。

(二)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和债权债务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大对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件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建立健全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和推动轻伤害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法庭、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合力调处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百日会战”期间,矛盾纠纷调解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努力实现达到98%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努力实现达到96%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把有法律知识、有威望、公道正派、能够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有关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注意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改善调解员队伍结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旁听法庭庭审、人民调解知识测试、案例分析讨论、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模拟调解庭、现场调解观摩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断提高调解技能。

(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继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的“六统一”(调委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制度、程序、文书)要求的落实,保障人民调解的公正、规范和效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切实加强对调委会日常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调委会的业务台帐、调解文书和工作档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的学习、例会、回访、考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

各司法所、镇调委会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电脑配备,尽快更新专网升级,以提高网络应用速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改进工作手段和方法,及时更新并不断完善基层工作管理系统人民调解基础信息资料。强化人民调解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百日会战”期间,我局将要举办信息化应用专题培训班,并将培训情况通过基层工作管理系统上报市局基层科。

基本原则。

1、全体动员。“百日会战”是全县人民调解员的大会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动,精心组织,确保全县广大人民调解员人人参与,人人得到锻炼,人人得到提高。

2、重在基层。开展“百日会战”,要以村(居)、企事业单位、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为重点,镇调委会为纽带,充分发挥在基层第一线的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着眼长远。要通过“百日会战”,强化人民调解各项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和应急处置机制、联动联调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等长效机制,巩固人民调解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

4、注重实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提高调解工作质量,

方案。

通过“百日会战”活动,促进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提高。

四、方法步骤。

“百日会战”采取实际工作和网上竞赛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20日)。

县局将组织召开“百日会战”动员会议,明确“百日会战”的意义、目标、任务,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信息化应用知识,掌握参战技能,提高参战能力。各司法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百日会战”具体方案,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对此项活动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二)纠纷排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10日)。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按类型、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入档案,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间,并着手进行调解。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及时分流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镇司法所排查登记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汇总,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4月5日上报县局。

(三)集中调处阶段(4月11日至5月20日)。

在集中调处阶段,各司法所,每10天填写上报一次《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登记表》(附件3)及纠纷调处成功后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要制作成电子文档,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说明请从市局基层科网页“基层数据”栏目上下载),县司法局将定期在网上公布各司法所矛盾纠纷调处进展情况,并以各地上报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登记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登记表》、《人民调解协议书》为依据,统计各司法所“百日会战”期间矛盾纠纷调处量、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及调解协议履行率。

在此阶段县局将举办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强化农村普法工作,做到培训与普法相结合。邀请省司法厅基层处负责人,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县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县司法局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专题授课。

(四)网上竞赛阶段(5月21至5月31日)。

(五)表彰阶段(6月份)。

各司法所在6月5日前通过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将本地“百日会战”总结上报县局。县局将对开展“百日会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以验收结果作为向省申报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主要依据。县司法局将对对“百日会战”的优胜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百日会战”,是学习贯彻《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重要举措,是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各项建设,确保人民调解组织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载体,是大力推动司法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有效手段。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会战”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今年重要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百日会战”平稳有序开展,各司法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司法所长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带领本所人员积极参与“百日会战”,做好一线工作。县司法局成立“百日会战”指导小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基层科,负责对“百日会战”的具体指导。

(三)督促检查,深入推进。各司法所要结合示范司法所创建,使示范司法所成为“百日会战”的示范点,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动“百日会战”不断向纵深发展。县司法局将加强指导,随时了解和掌握司法所“百日会战”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督促解决问题,并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司法所“百日会战”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司法所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在动员阶段,各司法所和镇调委会等要在办公场所悬挂“迎奥运,促和谐,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的宣传横幅,在宣传橱窗中张贴有关宣传资料。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简报、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百日会战”成效,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民调解工作光荣、化解矛盾纠纷有功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尊重和鼓励广大人民调解员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百日会战”卓有成效地开展。要加强信息工作,各司法所要将“百日会战”开展情况及相关照片通过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及时上报县局基层股,此项工作将作为表彰的重要依据。

调解模式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xxx《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号)文件精神,结合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三年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逃废债务、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宣传、媒体曝光、司法处置等多种途径,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确保在此次行动中清收现有不良贷款50%以上,切实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县检察院:负责侦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4.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和骗贷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5.县扶贫办: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监管工作。

6.县工商局:负责对确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根据相关部门的函告,限制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

7.县人社局:在人员招录时将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8.县农牧局: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其享有优惠政策措施,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9.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税务等手续适当简化,费用进行优惠,对需要出具伤残、救济等证明给予支持。

10.县金融办:与人民银行共同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衔接工作,协调抽调公检法及各乡镇人员参与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对赖债户限制其享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资格。

11.人民银行环县支行:负责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宣传,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金融机构报送“老赖”名单,将各行确认后的起诉名单报送至法院,将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依照保密协议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不定期编报此次专项行动简报。

12.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指派专人全力配合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13.县内各金融机构:成立各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摸清本机构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及个人底数,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对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向人行环县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协定在各行之间内部共享的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及时补充完善“老赖”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停止对“老赖”发放新贷款;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由人行环县支行牵头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

(二)集中宣传阶段(7月1日—7月14日)。

民事诉讼执行方案范文

赖某。

中国农业银行。

邹某。

1.请求确认广州市花都区商铺为原告所有,并停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0年7月20日,本案争议商铺经贵院一审判决归原告所有。2011年3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贵院一审判决,确认本案争议商铺归原告所有。2014年7月30日,该商铺承租人突然告知原告,本案争议商铺被贵院张贴公告,要求腾空商铺并拍卖。原告遂根据公告指示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贵院执行的本案争议商铺早在2011年3月起就属于原告所有,并非被执行人邹某财产。贵院在未详细查明案件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情况下,于2014年9月15日作出(2014)穗花法执异字第6x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的异议请求,并于2014年9月30日送达原告。原告不服此裁定,认为该载定认定事实不清、理解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案争议商铺系原告财产,并非案外人邹某财产,依法应当停止对该商铺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1994年2月1日原告与第三人邹某登记结婚,后邹某于2005年12月9日从广州实业公司购得本案争议商铺,应属夫妻共同财产,2011年3月16日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本案争议商铺经贵院一审判决作出(2010)花法民一初字第6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三、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商铺及商铺内物品,归原告赖某所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的(2010)穗中法民一终字第56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一、维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0)花法民一初字第6xx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因此,本案争议商铺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即由原告所有。

二、被告申请执行依据(2011)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事实查明不清、审理程序违法等严重影响本案判决结果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原告自2011年3月16日便享有本案争议商铺所有权。被告2011年10月26日才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对本案争议商铺的抵押权。也即,在被告提起诉讼之前本案争议商铺已不属于第三人邹某财产,而是原告财产。被告与贵院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均未查明此事实,便错误地将原告财产当作是第三人邹某财产予以处分,严重损害原告财产权益。

本案争议商铺原属原告与第三人邹某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自该商铺购买之日起便享有对该商铺的共同所有权。后原告与第三人邹某离婚,该商铺判归原告所有,则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原告独立享有对该商铺的所有权。因此,不论原被告是否已经离婚,被告在起诉时都应当将原告列为共同被告;贵院在审理此案时,也应当将原告追加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然而,贵院与被告均无视案件事实,严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而不予通知,侵犯原告诉讼权利,进而作出此严重损害原告民事权益的错误判决,企图以诉讼形式强行侵占原告财产。

三、(2014)穗花法执异字第6x号《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应法律错误。

1.(2014)穗花法执异字第6x号案认定事实不清,被告申请强制执行行为已过时效期间,且无申请强制执行原告财产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被告申请执行所依据的(2011)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案《民事判决书》系贵院于2011年12月2日作出的,然而原告收到贵院执行公告的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其间相差近三年时间,已远远超过申请执行期间两年的时效规定。原告在该执行异议的审理中向贵院提出此时效抗辩,请求贵院查明相关事实作出裁定,但贵院并未对被告是否已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作任何说明。

贵院在该执行异议案审理查明时已确认本案争议商铺系原告所有,且被告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系贵院对第三人邹某财产进行处分的民事判决书,并不是对原告财产进行处分的民事判决书。然后,贵院在作出裁定时依旧枉顾上述事实,将本案争议商铺当作第三人邹某财产继续予以执行,并驳回原告的异议请求,损害原告合法权益。

2.(2014)穗花法执异字第6x号案《执行裁定书》适用法律错误,剥夺原告对被告享有的针对本案争议商铺的抗辩权,简单拼凑两个完全不同民事主体、规定不同民事权利义务的判决书来处分原告财产,混淆视听。

贵院明知原告系本案争议商铺的所有人,仍依据对第三人邹某财产进行处分的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原告财产,枉顾事实和法律。被告请求强制处分原告财产的应以直接对原告财产作出处分的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而不能依据其他的法律文书类推式地执行原告财产。且贵院再审理此执行异议案时,忽略了不管原告是本案争议商铺的共同所有人之一还是独立所有人,都享有对被告请求权的抗辩权,不能通过将两份完全不同民事主体、规定不同民事权利义务的判决书进行简单拼凑就强行处分原告财产,混淆视听,枉顾原告的诉讼权利和财产权益。

综上,本案争议商铺系原告财产,非第三人邹某财产;被告申请执行依据(2011)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事实查明不清、审理程序违法等严重影响本案判决结果的情形,应当通知共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没有通知其参加诉讼;(2014)穗花法执异字第6x号《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应法律错误,被告明显已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却不予审查并通过简单拼凑两份判决书类推式地执行原告财产,剥夺原告抗辩权。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调解员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主线,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规范调解工作程序,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常用法律、法规解答、调处一般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

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调解员及“老娘舅”调解员。

三、培训内容。

1、调解技巧及《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

2、基层调解工作常见矛盾纠纷化解实务。

以镇(街道)为单位,根据培训需求划分区域进行培训,每个区域半天,培训地点为镇(街道)会议室,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司法所认真总结本辖区内易发矛盾纠纷的类型,根据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上报授课需求。区司法局将根据各镇(街道)的授课需求,与区法院联系安排相应的法官进行授课。

社区人民调解活动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园安全各项措施,全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使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

2、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杜绝群死群伤及恶性事件发生;杜绝因学校管理不当的意外出现;杜绝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3、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保持校园及周边治安、育人环境良好。

4、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与宣传,建立扎实的法制教育阵地,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

5、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6、创建平安会同,加强民调宣传工作。

7、抓好应急知识教育和演练。

8、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努力构建长效机制。

健全和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学校将继续建立健全由校长为组长的综治、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摆到学校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中去,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进一步完善学校综治、平安校园创建的网络机构,在与教育局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同时,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与班主任签定安全文明责任书,严格做到:守好各自的岗位,管好自己的人。使学校的综治、创建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完善、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给全体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2、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各项制度。

综治、创建领导小组要对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断进行完善,结合学校实际和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突出重点做好学校的交通、用火、用电、防盗、食品、应急、防溺水、法制等安全工作。继续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综治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持行政、教师安全值日制,负责督促检查学校的日常教学秩序、管理秩序和卫生、安全,以及学生的行为规范。同时,要努力使每个教师都有安全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使全体教师都以主人的态度参与到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继续做好每月安全隐患排查,安隐患整改工作,并将月报表于每月28日上报教育局综治办。

3、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排查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工作来抓,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健全并完善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臵、宣传引导等机制。二是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认真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有效解决师生、家长的合理诉求。三是注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法,把调解作为处理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四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公共突发事件,完善处突预案,提高应对和处臵突发事件的能力。

4、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要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要提高全校教职工、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全面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从而能有效地在万一的情况下从容处臵,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把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学校要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广播、教职工会议、学生集会等形式,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文明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每周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

(2)提高技防水平。要切实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起来,加强对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加强对财务室、危险化学品存放室和微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安装好报警系统,确保学校安全。

(3)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网吧和淫秽书刊对少年儿童的侵害,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发挥好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道德教育、社会常识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5、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细化学校安全工作。

要仔细研读平安校园标准,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对存在的不足部分想方设法加以提高完善,不断提高学校综合治理软硬件水平;在创建的基础上着重提升学校综治管理水平,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同时要重视安全工作台帐记录和资料的收集工作,努力提高学校综治、创建工作水平。

6、抓好应急知识教育与管理。

安全工作细节决定成败。要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效益。要完善突发事件处臵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每学年期要至少开展1次以上应对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演练,充分利用课间、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等开展不做预先设计的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增强演练的实效性,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事故处臵能力,确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公共事件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臵,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7、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建立课后安全提醒和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春、夏季节,要在校门口显目位臵设臵防溺水提醒标志标牌,经常通过qq群、电子显示屏、广播、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要教育未成年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要冒然救助落水同伴,要就近向成年人呼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群死事件等,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校讯通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径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的排查巡查,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8、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师生。

员工尤其是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不断强化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堂监管,严把炊事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各个环节;加强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整改师生提出的餐饮问题。要突出搞好季节性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检查防控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大面积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9、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10、加强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要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不定期开展消防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保持完整、良好状态和消防通道不堵塞,坚决清理潜在性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建立严禁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坚决杜绝出现因违规使用电器等引发校园火灾事故。

11、抓好“平安创建”及民调宣传工作。

在师生中大力宣传会同发生的变化,社会治安的稳定,评比“平安家庭”,让平安创建人人参与,成果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召开家长会,给家长的公开信,家访,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民调,实事求是回答回题,为会同的发展作贡献。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市矛盾纠纷及时、高效调处化解,最大限度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质量和效率,促使全市各级群众工作机构从矛盾纠纷“中转站”变为“终点站”,根据《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结合我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全市矛盾纠纷“三级调处”,形成至下而上、逐级消化、有效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全市各级群众(信访)工作机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作用,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尽职尽责、齐心协力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二级调处:市群工中心为矛盾纠纷二级调处(排队调处)责任单位;

(三)三级调处:市委群工委为矛盾纠纷三级调处(顶级调处)责任单位。

(一)一级调处范围和程序。

1、日常受理案件。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作为一级调处责任单位,其群众工作站(部)和信访机构应该积极主动、热情认真、统一规范受理、调处本辖区、本部门的矛盾纠纷。

2、平时排查案件。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各类矛盾隐患情况,每月将走访排查和收集梳理矛盾纠纷和矛盾隐患建立统一规范台帐。同时上报市群工中心和市维稳办备案,积极主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对存在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突出矛盾纠纷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用专表进行报送。

3、调处成功销案。对普通矛盾纠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口头调解或书面调处,对复杂、重大矛盾纠纷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处,并收集完善调处有关资料。对调处成功的案件要及时进行销案,调处成功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在30日内进行回访巩固,确保案结事了、不出现反弹。

4、及时报告移送。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写清前期受理、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及确实不能调处化解的充分理由,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2日内书面上报市群工中心,同时书面告知信访人案件已进入二级调处程序。一级调处单位书面报告后应积极配合协助案件二级调处。

(二)二级调处范围和程序。

市群工中心对已登记的案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咨询解答、跟踪限时调处、梳理排队调处等方式处理。

1、现场咨询解答。群工中心窗口能现场解答或现场调解处的,由群工中心窗口解答或调处,并作好解答记录或调处记录。

2、跟踪限时调处。由市群工中心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详细登记、分类、定级后,发现群众反映案件属于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部门能够调处,但乡镇、社区、部门敷衍塞责、推脱责任或无故不受理及信访人未事先到管辖乡镇、社区或涉及单位反映登记的,市群工中心做接访登记后,要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科学合理限定案件办理时限,明确调处限时进行调处化解。并由群工中心下发限时办理通知单,督促涉事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部门在规定时限调处。超出调处时限的,将按《清镇市信访案件办理考核办法(试行)》扣掉相应分值。

3、中心排队调处。根据市群工中心对书面登记案件分类、定级情况,对确属市群工中心调处范围的案件(属于“三跨三分离”和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由群工中心制定周调处计划并进行公示,实行排队调处。在组织调处中,需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参与调处的,可直接联系涉及单位领导和人员参加,对通知到的单位不得推诿。

4、一级报告调处。对一级调处后不能成功化解且有书面情况报告的案件(确有不能调处确实充分理由的)由市群工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后,列入中心周计划排队调处。对经二级调处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群工中心写明二级调处工作开展详细情况和不能调处成功的充分理由,形成正式书面报告并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2日内报市委群工委进入三级调处程序。同时书面告知信访人,案件已转入三级调处程序。

(三)三级调处案件范围和程序。

(一)二级报告调处。市委群工委作为矛盾纠纷三级调处责任单位,实行案件二级调处书面报告启动制度。对通过二级调处仍无法解决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接到市群工中心正式书面报告2日内,由市委群工委专职副书记或常务副书记组织有关单位或人员,或呈报分管或联系市领导主持调处,涉及单位和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调处。

(二)顶级调处告知。经三级调处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场或2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享的有关权利和救济途径。三级调处为矛盾纠纷的顶级调处,已牵头解决过有关乡镇、社区、单位、市群工中心、市委群工委就同一桩矛盾纠纷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调处。

(一)及时整理归档。各个层级的矛盾纠纷档案资料由相应层级案件主办人将案件办理资料(案件反映材料、有关证据材料、政策文件、调解协议、送达回证等)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并严格按照信访案件档案装订归档要求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因人员岗位变动和其他原因导致案件资料管理不当或丢失,造成今后工作被动。

(二)归档督促结案。通过及时收集整理案件资料、完善规范案件卷宗推动和督促案件调处化解。一级调处案件资料由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收集整理归档;二级调处案件资料由市群众工作中心收集整理归档;三级调处案件资料由市委群工委收集整理归档。

(三)归档情形分类。1、目前还在调处的案件。对正在调处案件的资料,案件主办人要妥善保管好案件有关资料,一旦案件调处成功,及时整理归档入库。2、需移交或书面报告案件。对不属于本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或部门的案件,需移交或书面报告上一层级调处的案件,移交单位或报告单位应将前期收集案件全部资料和材料清单,一并移交或报告有关单位,确保案件资料系统完整和工作有效衔接。3、已调处成功案件。已调处成功的案件,案件主办人应在10日内,严格按要案件档案装订要求,并及时整理归档,移交本单位档案室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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