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救助方案(通用17篇)

流浪猫救助方案(通用17篇)

ID:6292374

时间:2023-11-08 07:21:25

上传者:雅蕊 流浪猫救助方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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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救助服务方案范文优选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社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社区充分认识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但由于人口流动、家庭困难、意外事件、个体选择等原因,流浪乞讨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存在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遭受摧残和虐待的现象。流浪未成年人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各级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财政部门一定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各尽其职,多管齐下,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教育警醒群众、弘扬正气。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狠抓落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二、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协调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事关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一工作。

(一)民政部门要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

一是组织、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做好街头救助。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愿入站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医疗机构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

二是坚持“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对于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做好接收工作,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铁路公安机关解救的被拐卖未成年人,由乘车地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收,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对于受助未成年人,要利用指纹识别技术建立数字档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的采血工作。

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街头治理工作。民政部门在街头救助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污损、占据公共设施妨害他人正常使用和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要向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四是强化站内服务和管理。要从维护受助人员权益出发,改善设施环境,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把未成年人与其他救助对象分开,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合理安排生活起居和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活动。对残疾、智障、受到伤害或有心理问题的,积极进行医护和康复。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要做好站内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站内人员安全。

五是做好返乡、安置和流出地预防工作。要畅通受助人员返乡渠道,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力接回的,经协商后可由救助管理机构接回或送回。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并积极探索社会代养、家庭寄养等社会安置模式。督促流出地人民政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困难群众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防范虐待、遗弃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防范强迫其外出流浪。

六是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庇护、饮食、衣被等帮助,探索开展社工干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公安机关要强化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力度,协助民政、xxx门做好街头救助和站内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接、报警工作。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要快速出警,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坚持解救与打击并重的原则,及时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打击有力,解救到位。

二是强化立案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立案工作。凡是接到举报发现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对涉嫌犯罪的分别按照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立案侦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是加强对街面等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活动场所的巡查。要加强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热力管线、废弃房屋、火车站、风景游览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发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要按照民政部、xxx、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会同民政、卫生等部门救治。发现流浪未成年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要现场取证,调查盘问。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要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对利用婴幼儿、未成年人乞讨的监护人,教育、警告后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流浪乞讨儿童的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对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血,经dna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各地在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虐待和故意伤害流浪未成年人,以及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或组织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和团伙。认定是被拐卖、拐骗的未成年人,要立即解救,尽快送返其监护人身边。对暂时找不到其监护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并继续查找其监护人。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做好有害乞讨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街头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置。属于救助对象的,送救助管理机构救助。

七是协助救助管理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社区警务布点,在救助管理站设立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员。要依法严厉打击聚众闹事、结伙冲击、围攻救助管理站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站内人员安全和工作秩序。

(三)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xxx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

一是依法处置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占据、损毁公共设施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行为和随处涂画、制造噪音等破坏环境卫生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是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在街头执法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发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联系医疗xxx门救治。

(四)xxx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要按照《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xx〕8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xx〕6号)规定,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收治有关流浪乞讨人员。

(五)财政部门要做好对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以及对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的经费保障工作。要按照上述各部门职责任务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应由政府承担的救助、管理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以及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经费,分别列入有关部门预算给予保障。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

(一)健全机制。各地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营造帮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落实。xxx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工作综治考核并列入刑侦工作绩效考核。民政部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民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认真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报请综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责任。

救助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宣传、劝导、教育。对确因生活困难的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对以乞讨为职业的人员,依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在社区重点路段重点,对人员比较密集的机关、学校、车站、娱乐场所和十字路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地段开展了4次集中清查工作。在清查过程中,我们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仔细询问,并对他们进行了登记,并对他们进行了劝说,详细讲解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圆满完成了清查工作。

社会救助方案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市**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名府办函〔**〕108号)精神,今年对社会救助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是城乡低保,同时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要求,每年对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清理复核,实施动态管理。

近年来随着城乡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和相应配套优惠政策的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逐渐成为影响干群关系、牵制各项工作推动,影响各级干部精力较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各级都感到压力很多,操作很难。

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公开、公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化实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切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今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化实施,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原则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实现动态管理;积极稳妥,点面结合,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打破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终身制和只进不退的怪象。

三、复核清理重点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四、复核整治具体内容

本次集中复核清理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对全乡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重点对下列人员进行复核清理:

(一)及时清退死亡人员。

对已死亡的低保对象要及时上报乡民政办,按要求停发低保金。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

以促进建立低保经办人员、乡村社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进行彻底查处。

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必要时移交乡纪委或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有效遏制和纠正“错保”。

一是根据《**市**区民政局关于转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名民发〔**〕120号)要求,以家庭为单位认真审核城乡低保人员的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和劳动力因素等。

**年**区政府核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980元以下。

今年整治“错保”工作的重点是核查下列人员的家庭情况:

4.三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

5.家庭有养殖、加工企业,注册公司,有商铺、住房出租或家庭从事承包经营活动;

7.领取赡(扶、抚)养费、工资、退休金、养老金或获得赔偿补助等金额较大;

8.家庭成员有在高中(含)以下学校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

9.直接赡(扶、抚)养关系人是国家公职人员;

10.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居民平均水平等。

二是要杜绝分户、抽丁现象。

即有直接赡(扶、抚)养关系人单独立户或一个自然家庭户中只有部分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要抓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重点环节。

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五、实施步骤

今年的城乡低保复核清理工作从7月底开始,九月上旬全面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7月底前)。

按照上级专项整治部署和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和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我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摸底排查(8月25日前)。

1.召开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组织开展自查复核。

以村为单位,按标准和要求,各联系村班子成员、第一支部书记亲自把关,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城乡对象进行逐人逐户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较大异议的低保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对一时不能确认是否符合条件的要复核核查、多方求证。

对复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和人员坚决取缔保障资格。

第三阶段:完善资料,迎接上级检查(8月26日至9月5日)。

对复核清理的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

对符合继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完善相关材料手续,建立台账;对条件不符合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也要建立台账,并逐户(逐人)注明不符合的理由。

复核结果由参加清理整治的乡村社干部签字确认,并加盖村民委员会鲜章后交乡民政办存档备查。

因为在进行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和整治结束后,上级有关部门会随时对我乡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所以专项整治工作务必扎实,实事求是,经得起上级检查和群众检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形成合力。

专项整治工作由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民政办具体负责,乡纪委负责监督。

联系村班子成员、第一支部书记(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对本村社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

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统筹联动,形成合力,注重实效。

(二)坚持标准,高度重视,稳妥推进。

因为低保工作敏感性强,群众关切度高,操作难度大,容易引发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容易诱发上访等不稳定因素,所以要坚持标准,分类处置,合理操作,规范清理,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突出重点,敢于碰硬,真正解决问题。

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分户”、“抽丁”等违反最低生活保障的现象,要作为整治复核工作的重点,敢于较真碰硬,力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现象,实现“阳光低保”,维护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利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救助流浪猫白脚作文

“子兮,你的作业做完了吗?”妈妈问。

“哎,我和子悦早做完了!”我和子悦坐在吊床上,把它当作秋千荡来荡去。

正当玩得起劲的时候,忽然一只小猫的叫声传入我们的耳帘,“喵呜!喵呜!”叫声听起来很虚弱。我跳下秋千,领着子悦,向着叫声的方向走去。叫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原来,是一只很久没有吃东西的流浪小猫。

它长得很令人喜爱!全身是黑色的花纹,尾巴是浅黑色的,小爪子居然是白色的!它很可爱,可是它是流浪猫,没有多少人在意。

它太可怜了,它踉踉跄跄地爬上我们家的后山坡,又无力地跪了下来,啃着地上的竹子,时不时抬头望一望我们,又重新低下头啃竹子。

“不能让它这么待下去,它会饿死的!我们得帮它!”梦梦说着便带上灵灵上楼打了一杯水,又拿了两根小麻花,匆匆飞下来将食物递给我们。

子悦将水杯放在小猫身边,小猫兴奋地喝着水,水一下子就被喝光了。我又把两根小麻花弄碎,撒在它的面前,小猫看了一眼碎麻花,迫不及待地跑过去,吃着地上的麻花。很快它就吃饱了,乖乖地坐在我们的脚边。

我们觉得得给它取名,它有白白的小脚,就简单点儿——白脚吧!

子悦抓起了小猫的后脑勺,将它提起,带它到了浴室,给它好好地洗了一个澡。洗好后,它开心地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

它看着我们“喵呜!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小猫白脚走到了我们的花园里,躺在草丛里,舒服地睡着了。

夜晚,我们在院子里跑步,朦朦胧胧我看到一只小猫的身影。“白脚?”我好奇地问。“咪呜!”白脚!是它!它还在这儿!我摸了摸它的头,白脚点了点头!白脚记得我们,我们给它喂过吃的!

最令我失望的是,我们家有一条大狗!外公最不喜欢小猫!我们养不了白脚,只能定时给它喂吃的。

救助流浪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 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第三条 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

(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

(三)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

(四)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随身物品的情况。

第四条 救助站应当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询问与求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

第五条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

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救助站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

第六条 受助人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救助站,随身携带的物品,除生活必需品外,由救助站保管,待该受助人员离站时归还。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制定救助站受助人员的作息、卫生、学习等制度。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救助站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食物和住处,应当能够满足受助人员的基本健康和安全需要。受助人员食宿定额定量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财政部门具体规定。

第九条 受助人员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救助站应当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在站内患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救助站应当送当地具有传染病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治疗,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采取必要的消毒隔离措施。

第十条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提供的有关情况,及时与受助人员的家属以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

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应当终止救助。

第十一条 受助人员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时没有交通费的,由救助站发给乘车(船)凭证,铁道、公路、水运等运输单位验证后准予搭乘相应的公共交通工具。救助站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受助人员的亲属及前往地的有关组织、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 10 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对受助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人,救助站应当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接回;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拒不接回的,省内的由流入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送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跨省的由流入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送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 对无法查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但可以查明其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受助残疾人、未成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的人,省内的由流入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送户口所在地、住所地安置;跨省的由流入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送户口所在地、住所地安置。

第十五条 对因年老、年幼或者残疾无法认知自己行为、无表达能力,因而无法查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也无法查明其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由救助站上级民政主管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安置。

第十六条 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站不得限制。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开救助站,须经救助站同意。

受助人员擅自离开救助站的,视同放弃救助,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第十七条 救助站已经实施救助或者救助期满,受助人员应当离开救助站。对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受助人员,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第十八条 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安置。

第十九条 受助人员在救助站期间应当遵纪守法,不得辱骂、殴打救助站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受助人员,不得破坏救助设施,不得毁坏、盗窃公私财物,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救助工作秩序。

对受助人员的违法行为,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受助人员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或者发现受助人员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救助站应当将受助人员入站、离站、获得救助等情况如实记载,制作档案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 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救助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由该救助站的上级民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救助站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救助站落实救助措施和规章制度;

(二)指导检查救助工作情况 ;

(三)对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

(四) 调查、处理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五)帮助救助站解决困难,提供工作条件。

第二十三条 救助站的上级民政主管部门不及时受理救助对象举报,不及时责令救助站履行职责,或者对应当安置的受助人员不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安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救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新的救助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政府社会行政管理和社会救助职能的重大制度性调整和变革。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目前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民政、公安、城-管(建)、卫生、残联等职能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正常进行的高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一)加大救助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流浪乞讨人员中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工作程序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了解救助管理工作,更多地理解、关心、支持、参与到救助管理工作中来。

(二)认真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之、引导、护送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在流浪乞讨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或城市交通要道设置标明救助站所在位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的引导救助标志牌。在有条件的地方,民政部门要组织流动救助服务车,在市区内定时定点流动服务;无条件的地方,民政部门也应安排救助管理工作人员深入至流浪乞讨人员中去,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引导其接受救助。民政部门统一制作“救助人员指引卡”,提供公安、城-管(建)、街道办事处等。公安、城-管(建)及各城区街道办事处等在工作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对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人员指引卡,告之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要引导、护送至救助管理站。

(三)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救助站的领导。各救助站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不断改善救助人员的生活条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要主动做好联系告之、引导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作好劝阻、教育工作。对其中有强讨强要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向辖区的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残疾人,如有无理取闹,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助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及时通知残联部门,残联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做好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管理工作

(一)对于在救助中发现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各职能部门要及时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救治。精神病人如有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强制送往政府指定医院,卫生部门要配合做好救治工作,待救治人员病情稳定后,由卫生部门通知救助站前往甄别,如符合救助条件,由救助站予以救助;如不符合救助条件,由公安机关查找、联系其家属或单位,并通知其家属接回或护送回原籍。

(二)对于在救助中发现的吸毒人员,由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于在救助中发现的外籍人员,由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规定限制乞讨区域

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在流浪乞讨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由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宣布对流浪乞讨行为在区域上予以一定程度的限制。城市主要街道、车站、繁华地段、著名风景旅游区、机关、学校、涉外机构周围应列为禁止乞讨区。公安、城-管(建)部门要加强在禁乞区域的管理巡视,对不按规定区域乞讨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应采取纠正措施。民政部门要安排流动救助车到限制和禁乞区域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实施救助。

四、坚决依法查处强讨强要等扰乱社会秩序的乞讨行为

(一)对在城市铁路、轮船、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以卖艺、跪卧、表演残忍节目等方式乞讨、影响交通秩序的,由交通、公安、铁路等部门予以劝阻、制止。

(二)对于强讨恶要、追逐纠缠行人等影响城市管理、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城-管(建)等部门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公安、城-管(建)部门负责将此类人员护送到救助站,由救助站实施集中教育,待查明身份后,由公安部门配合民政部门集中护送回原籍。

(三)对于组织、利用、胁迫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其他人员进行乞讨并从中牟利的违法行为,应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好集中救助工作

在重大节日、活动以及气候恶劣的特定时期,经公安、城-管(建)部门提出,市、县(区)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开展全市或区域性的集中救助教育工作,待查明身份后集中护送回原籍。公安、民政、城-管(建)、卫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集中救助工作。

各地州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流浪乞讨救助服务方案范文优选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部门重视程度逐渐提高,组织了多项重要会议,开展了专项救助行动,设立了专项救助资金,配套政策开始逐步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初步形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然而在看到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明确目前我国流浪乞讨救助制度仍存在不少问题。

1、救助对象标准不易操作。救助管理制度的救助对象是生活无着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需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4个条件无法操作。对求助人员“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可以投靠”的判断只能靠简单的观察和听求助人自述,“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因有些求助人员不愿意提供或无法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无法了解是否享有以上待遇。“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标准也不易操作。

承担,只有那些因年老、年幼或者残疾无法认知自己行为、无表达能力,因而无法查明其亲属、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由救助站上级民政主管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安置。然而,随着地区经济交流的加快,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日益频繁,受助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其家属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而且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安置的期限、方式、责任等均由当地政府自行决定,加之自愿救助的原则,受助人员可自行离站,导致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困难,无法得到有效安置。

3、职业乞讨问题难以解决。由于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和既定的“进站—询问—甄别—救助—返乡”工作流程,使救助管理步入救助—送回—再救助—再送回的怪圈,造成“跑站”流浪乞讨人员的增多,加之流浪乞讨人员本身好逸恶劳,认为乞讨收入不低,所以他们情愿露宿街头也不愿意接受救助,更不愿意返回原籍。因此,面对职业乞讨,救助管理部门陷入无法管、又不能不管的尴尬局面。

4、部门协调机制不够畅通。尽管相关政策中规定了要建立民政牵头,部门协作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但由于受人员、经费、装备等各方因素影响,使多部门联动机制在实际中较难操作,未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的对策建议。

救助制度的不够完善,究其根本原因是经济不发达,然而经。

济在短时间内是无法有根本上的变化的。救助管理工作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又是整治市容重要举措,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只能从救助制度内部寻求最优的组合。加强针对如何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为此,就提出如下对策:

1、扩大救助对象。《救助管理办法》确立的行政救助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救助在城市中遇到困难而生活无着的人,其临时性的救助原则也表明了“救急不救贫”的功能定位,所以可以将救助对象扩大为流动困难人员和乞讨人员。

2、改变救助方式。社会救助只是一项临时救助制度,要帮助受助人真正摆脱困境,则需要依托其他制度的支撑。具体而言,一方面要改变救助方式,根据求助人员的不同需求,对其提供“造血式”的救助,“授之以鱼的同时授之以渔”,可以采取技术培训和提供就业机会相结合的办法,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和劳动技能,帮助他们真正地自食其力,使他们最终摆脱对救助的依赖。另一方面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农村养老、医疗和生活保障制度,最大程度改善社会底层公众的生存状况,避免贫弱群体因生活困难而流浪。

性的要求又需要对其限制与监督,这种限制是对流浪乞讨者行为的限制而不是身份的限制,包括对流浪乞讨行为实施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方面的限制。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救助经费,形成“政府主导、民政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救助管理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救助者与流浪汉随笔

回家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所以总是在各种可以找到的地方给自己建造一个临时的家。我们总不能等到彻彻底底干完了一件事情才去开始下一件。虽然说集中注意力是一件好事,但是似乎也不能太过专注。

最近产生的一个想法就是,将所有的行李都寄回家,此后不搭乘直通的巴士,而是一段一段地前进。没有行李的自己,就会像一只轻松的小鸟吗?这样过的会是以前的你想要过的流浪汉般自由的生活吗?在每一个自我到达的地方给自己制造一个庇护所。

朋友问我,不会对这里有不舍吗?我说怎么会呢。没有说出口的是,不舍大概是失去之后才能仔细体会的心情,在依然拥有的当下,就尽量去记录这一刻吧。过去的.我也是这样患得患失。但是只要在这生活中,总会有机会,去期待下一次,去期待以后。可能下次的旅程不是当初期待的风景,但是总归是人生的新篇章。

每天每天的照片,每天每天的生活,都不是为了期待离别后来临的不舍的,之后发生的事情,为什么要留在今日去思考呢。

救助流浪狗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流浪狗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昨天爸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了《忠诚的流浪狗》,它是由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杨红缨写的。这本书里面有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几个主要人物,马小跳淘气、唐飞自私自利、张达粗狂、毛超小肚鸡肠,这几个人个性鲜明,其中马小跳这个人物最为人熟知。书中写了他们几个人在骑平衡车时看到一辆摩托车撞伤了一只叫金子的狗后又逃跑了,可金子的主人却断定马小跳他们几个是肇事者,然后他们背着肇事者的罪名,担任起救狗狗的责任来,最后终于真相大白的故事。我觉得马小跳和他的朋友们心地都很善良,他们为金子付出了很多,而金子也是条很通人性的狗,互相为之感动着。不管是人与人之间,还是人与动物之间,我们都是可以建立互相信任和深厚的友情。我家也有只金色毛的狗,它叫乖乖,它也很懂事、很可爱,我喜欢乖乖,喜欢金子,喜欢马小跳。

俺是一只曾经向往能过上帝王狗生活的小狗。可惜在俺一岁时由于家境窘迫,俺娘被迫卖身,俺和俺爹相依为命。更不幸的是俺爹也在半年后,由于第一百五十次违反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失败而被无情地撞飞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我一度陷入低谷,从此我孤苦伶仃,并抛弃了儿时宏伟的“狗生”目标。为了赶上城市狗的步伐,俺光荣踢开了“俺”这种自称法,改称为“我”,且自豪地对我哥们说:“我到城市发达去了!”

到达城市以来,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极有规律:每天六点半起床并准时到达小巷内一堆破瓦中间的一个集团娱乐。大伙儿称它为wz(瓦中)集团。集团老大是个资深的老狗,它主要是教给我们一些生活要领。这些对我这种从小在乡下自主长大的狗来说并没有太大的用处,也许对我们这的大部分——宠物狗也是没有什么用的。但我会重视其中的两项——“交通规则讲座”与“外语”。每当上起交通课,我总会由衷地叹惋:“我爹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呀!”“外语”我选修的是“猫语”,这使我受益匪浅。从前,老鼠们总是仗着“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幌子来压我,抢我吃的。自从学了“猫语”,一听见老鼠动静,我立刻“喵-喵”地叫,于是他们便一溜烟跑了。同样,宠物狗们也会有特别关注的课程,例如“狗的美体美容”,“如何讨取人类的欢心”。这使我十分困惑。

下“团”以后,我会看见宠物狗们一个个都被自己的主人抱走了。刚开始我有些尴尬,但久而久之也习惯了。下午两点,我会准时出现在市郊的一个破垃圾桶前——它是我的餐厅。哪怕我只是迟到一分钟,收垃圾的人类都会把它翻得乱七八糟——取走值钱的玩意儿,践踏食物。除了老鼠,偶尔也会有落魄的人类来与我抢食。每当如此,我总会把食物让给他们。因为我觉得在人类中能活到这步田地的,一定不会是个多坏的人。况且我爹说了,要学会“为人着想”。

填饱肚子以后,一般天已经落下了帷幕。我必须回家——一个不通风的墙角。也许它很温暖。

然后,渐渐地,我进入梦乡。

我常常会梦见我置身于无边无垠的汪洋之中,没有任何束缚,自由自在地漂着……我激动得睁大了双眼——眼前大雨滂沱,水涨高了,漫过了我的身体——传说中的狗刨式被我练成了!

在我家小区门口,时常能看到一只流浪狗在小区附近徘徊,小区的保安有时会给它一些残渣剩饭,小区的居民也会给它些食物,把它喂得胖乎乎的。所以我每次路过,都要仔细观看下。

这只狗那一身毛茸茸的黄色的皮毛,被弄得脏兮兮的。三角形的脑袋上,两只眼睛却炯炯有神,像两颗圆溜溜的弹珠。它的鼻子也是三角形的,乌黑乌黑的,湿乎乎的`。四肢胖乎乎的腿粗壮有力,支撑着圆滚滚的身子。身后,翘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它很精明,会用尾巴表达情意——它看到你走过来,会跟上去围着你转悠,用鼻子闻你,请求你给它一些食物。你如果给了它食物,它就摇摇尾巴,蹲在一边吃;你如果不给它食物,它就耷拉着尾巴离开,又去找下一个行人了。有时它很凶猛。

我经常看见它追着另一只看门狗跑来跑去,那条看门狗被它追得筋疲力尽,可它却撒欢儿地“汪汪”直叫,恨不得让别人夸它。我很胆小,所以我讨厌这只狗。最近,我发现它在小区门口的银行里安静地躺着。我很奇怪,凑近一看,原来它生了五只可爱的狗宝宝。

一些好心人给它们布置了舒适温暖的窝,它和狗宝宝蜷缩在一起,狗宝宝们依偎在它身边。它给狗宝宝们喂奶,还伸出舌头去舔狗宝宝。当有人走近狗宝宝时,它立刻“汪汪”地紧叫,把陌生人赶走。它总是用慈爱的眼神看着它的孩子,再也不在外面乱跑了。它虽然时一只流浪狗,但它也是一位慈爱、勇敢、辛苦的狗妈妈。我祝愿小狗们健康长大。

今天的第三节课,我们去了泰山小动物保护基地。

在路上,我和同学们非常高兴,个个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经过了蜿蜒曲折的山路,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泰山小动物保护基地。进了基地,我一眼看见了好多可爱的小狗、大狗,但当我们拿出火腿肠开始喂它们的时候,我才发现有些小狗是有残疾的,腿瘸的、眼瞎的、皮肤烧伤的,等等。我去了旁边刚刚扩建的基地,看见一只用带子拴住脊椎部位的小狗,我觉得很奇怪,就问黄老师是怎么回事,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啊!原来它是一只流浪狗,一个人把它的脊椎压得粉碎,还置之不理。在保护人员发现它的时候,它满身是血,后来,在保护人员的精心照顾下,它的上身已经可以自由活动了,成了一只健康的小狗。原来,那些小狗,有些是被人打瘸的、戳瞎的,看见了这些,我从口袋里掏出了25元零花钱,虽然钱不多,但也算我为小狗狗们献出的一点爱心。

最后,我想告诉那些伤害小动物的人:我们都有母亲,都有父亲,小动物也一样,我们失去了父母会很伤心,小动物失去了父母也会很伤心,而且也很害怕。流浪狗为什么咬人?不是它坏,而是它受到的惊吓太多,只能用咬人的方式来保护自己,为什么人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狗就不能呢?伤害了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伤害了狗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就不会有流浪狗和其他的小动物受到人们的迫害了。

我想告诉那些伤害狗和其他小动物的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动物也一样。

今天刚起来就去上学了!上学途中,我看到了一只流浪狗,它好像很久没吃食物了,所以一闻到早餐的香味就跟着那个拿着早餐的小朋友走去,那位小朋友看那只狗不顺眼就打了那只狗几下,狗一下子就被打得四脚朝天。放学途中,我看到小狗站在路边,它一看到我就跑掉了。

我觉得家狗好幸福,有主人的爱护,跟家狗比起来流浪狗显得可怜多了。流浪狗不但没有主人的爱护,而且反而遭到路上行人的欺负,排斥。同样的,猫跟狗的遭遇也差不多。猫也常常被主人抛弃;也会无家可归变成野猫,没东西吃。

说到流浪狗,就让我想到一零一忠狗。内容是说有两个人,收养了一百零一只流浪狗,然而,却有一个大坏蛋想要把那些狗的皮。可爱的狗狗们也开始了对那大坏蛋的反击,最后终于胜利了。

我觉得流浪狗好可怜。我好恨那些抛弃狗的狗主人。他们养狗,却没有照顾好狗狗们。真是太没良心了。希望要养狗的人能好好对待狗。

冬春救助方案

今年我镇相继遭受了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袭击,致使11个村社区共计1605人受灾。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减灾办发〔20xx〕17号)和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xx年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物资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下拨的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救灾物资:冬棉被86床、防寒服33件、棉大衣44件。

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简报

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市民政局紧急部署救助管理机构及站外托养机构检查整改工作,并提出了如下贯彻意见:一要加强救助站自身建设。由市救助站牵头对全市救助机构迅速展开自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定时检查、24小时值班、定时巡查等工作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站内工作人员教育,树立周到、耐心、视求助人为亲人的.服务理念。二要全面开展托养机构检查。按照《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标准,对现有托养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对承接资质、设施条件、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程序、经费来源和标准等进行详细排查。救助管理机构要建立和落实定时巡检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符合托养条件的要立即终止,妥善安置托养人员。三要强化救助信息管理。要不断完善救助信息管理档案,及时、准确录入受助人员救助信息和托养服务情况,疑难人员信息24小时内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网,7个工作日无法确定信息人员,主动联系公安机关采集dna。对本地滞留人员开展寻亲服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微信等形式,定时发布寻亲公告。四要建立日报工作制度。市救助站要对全市受助人员变化情况每日上报自治区民政厅。

同时,我局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3月28日,市政府刘学武副市长带领相关人员,到市救助管理站实地检查指导工作,并强调,要认真汲取广东新丰事件的沉痛教训,加强日常管理,措施再细化,丝毫不敢懈怠,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在我市的发生。

救助流浪动物的标语

5、地球上没有动物,那是一个没有活力的世界。

6、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7、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8、不要让一切都成为记忆。

9、我怎样能因为蝎子有蜇人的天性就放下我爱的天性呢。

10、无数事实证明,人类与动物共存亡。

11、到达改善动物生存环境的梦想目标。

12、没有动物,生命没有了动力。

13、关爱野生动物,保护完美家园!

14、保护动物,与自然和谐。

15、拒食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16、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动物。

17、动物和咱是一家,保护动物靠大家。

18、不笼养野鸟,彼在牢笼,尔图愉悦,何乐之有。

19、请勿轻率地将动物拿回家,若养不活既摧残生命又伤害童心。

20、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21、不把野生动物圈为宠物饲养。

22、·保护野生动物,不打鸟,不捉蛇,不捉青蛙。

23、做保护志愿者,进取举报违法者。

24、鸟儿的歌声是大自然最动听的声音,让这声音永远回荡在我们耳边。

25、张网捉鸟,下套捕兽,是滥杀无辜,是造子孙孽。

26、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27、是鸟先消失还是蛋先消失,你知道,我知道,仅有鸟不知道。

28、开车莫压过路动物,可能有一窝待哺的小兽等她回家。

29、善待动物,和谐生存!

30、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共存。

救助流浪动物的标语

1、科学爱鸟护鸟不分我国你国大国小国强国弱国国国都有责。

2、心中有情,脚下留情。

3、让人类在大自然愉快前行,让鸟儿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4、多一声谢谢,多一个朋友,多一声抱歉,多一份宽容。

5、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6、鸟和人,相依存,同住地球村。有绿荫,有白云,生命很清新。

7、保护鸟类,为环境增姿添彩。

8、啼鸟有时能劝客,山桃无赖已撩人。

9、保护学校环境,共创学生圣地。

10、倾听鸟语是一种优雅,爱护鸟儿是一片温情。

11、腊梅枝头双斑鸠,悄然鸟语思春中。卿卿我我忙梳羽,双飞双宿情益浓。

12、多一份绿色,多一份健康。

13、鸟儿的歌声是大自然最美的旋律。

14、人爱鸟如命,无怨无悔;鸟依人如伴,有情有意。横批:只羡鸳鸯不羡仙。

15、保护鸟类,保护生物多样性。

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简报

[摘要]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无处不在,在太原火车站、大街小巷随处行可见……对此,我们不仅需要进行管制,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他们的救助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但我们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运用文献分析和实践调查的方法归纳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形成原因,并对国内外的实践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出外国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中值得我们借鉴的方法,提出了我国在对流浪乞讨的社会救助方面的问题,重点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根据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第2条规定,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没有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不是现代社会才有,从古代一直都有,也并不是只有我国才有,世界各国都存在。只是近年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普遍和大量涌入各大中小城市,使乞丐问题严重化,引起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问题进行研究。

美国是世界上流浪者最多的国家,城市流浪问题是个大问题,面对这个大问题,美国鼓励流浪者自食其力。美国的《反乞丐法》对流浪乞讨人员作出了种种法律限定。实际上,美国民间慈善机构的作用是相当大的,它们为流浪者提供食宿,还提供住房、就业、心理治疗等多方面的救助服务。

传统上美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制非常严格,根据流浪乞讨人员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来区分,失去劳动能力的'流浪者被认为是值得同情和帮助的,有劳动能力但是拒绝劳动的流浪人员被认为是不值得同情的,这样区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研究后,流浪乞讨人员中中至少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值得同情的人。

外对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实践的分析可以总结出,国外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上,都体现了大致相同的原则:一是无偿救助的原则,无偿的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二是救助具有普遍性的原则,保障每一个公民的福利;三是救助的平等性原则,救助过程中不能有歧视,防止一部分人无法得到救助;四是助人自助的原则,有劳动能力的提高劳动技能,重新回归社会。

二、我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简报

为避免流浪乞讨者露宿街头、冻伤、冻死等事件的发生,西宁市城北区对此进行全面部署,全年共救助26人,送救助站14人,劝离12人,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物资储备库,投资8.8万元,采购储备棉衣、棉裤、鞋子等生活必须品。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西宁市城北区多措施、多途径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针对大街上、河洞、桥洞等相对较为阴凉的地方,派专职人员不定时地开展巡逻,如有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立即进行有效的救助管理。加强与救助工作人员的联系,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向上级救助站等机构进行汇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管理。

此外,加强宣传力度,运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电视等媒体不断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呼吁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联系其亲属,发现一人,救助一人。

流浪狗救助中心心得体会

当我们走在街上,常常能看到许多流浪狗,有些虚弱无力地趴在路边,有些则守候在餐馆门口寻找食物。这些流浪狗的生活并不容易,它们需要人类的关注和帮助。我曾在流浪狗救助中心工作了一段时间,收获了许多感动和体验,有些让我痛心疾首,有些让我心生感激。

第二段:流浪狗的痛苦。

流浪狗的生活充满了痛苦和危险。它们常常没有食物可吃,没有地方可以遮风挡雨,更不用说接受医疗照顾。时常能看到它们受伤,被车撞伤,或者遭到虐待。我的工作就是要为这些不幸的动物提供庇护和帮助。每当看到受伤的狗狗们,我都感到无尽的悲伤和心痛。

流浪狗救助中心是为流浪动物提供庇护和照顾的地方。我的工作在救助中心主要是给狗狗清洗、喂食、带出去散步,以及治疗伤口。每天都需要照顾许多狗狗,工作十分繁忙。但在这里,我学到了耐心和责任心。我也见证了狗狗们从无助到康复的过程,这些经历让我对生命和关爱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

第四段:与狗狗们的互动。

在流浪狗救助中心,每天都有机会和狗狗们互动。有些狗狗性格比较温顺,需要更多的关注和爱抚;有些则比较脾气不好,需要更多的耐心和体谅。与这些狗狗们相处,我学会了尊重和信任。我和它们的交流,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和满足感。

第五段:结语。

流浪狗救助中心的工作,让我学会了爱心、耐心和责任。在我和许多狗狗们的相处中,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爱和亲情。虽然工作十分艰苦,但是参与这项工作的时候,我感到十分有意义。我希望今后还能继续参与这样的工作,给更多的动物带来温暖和关爱。

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简报

1.1救助问题的不容忽视性。

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颁布,也标志着收容遣送制度终结。如今,新制度运行已经进入第13个年头,伴随着的救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的困惑和挑战。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妥善处理城乡间各领域及社会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成为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作为起着社会稳定“安全网”作用的一类重要群体,更加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

1.2政策执行的重要性。

公共政策执行是指政策操作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选择相应的政策工具,采取宣传、试验、实施、协调与监控等各种行动,将已合法化的公共政策付诸实践,从而实现政策既定目标的动态过程;政策执行是政策生命过程的关键环节,发挥着其他不可替代的作用;we索德也指出:“一个决策若不能执行,则它就毫无用处,任何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做一个不能实现的政策比不做决策更糟糕”。《救助管理政策》属于公共政策的一种,若影响因素阻滞了政策执行过程,就可能使政策执行效果偏离预期目标,从而形成政策执行偏差或执行不力。因而研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执行状况不论是对于检验政策执行效果还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救助困难何在。

2.1执行主体被动。

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公安机关不再有强制职能,救助机构一般只在本城市开展重要活动、会议或者外来来访时为维护城市形象不得不对乞讨人员进行收救、清理。此外,现行制度规定的自愿性也使得本身就处于弱势的乞讨人员不知道如何求助,甚至知道也不愿到救助站主动接受救助而选择在街头流浪乞讨的尴尬局面,缺少被管理、又缺乏求助的主动性,由此出现法律治理的盲点以及执法上的“真空层”。

2.2救助资源匮乏。

第一,人力资源匮乏。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城乡矛盾的犹存使得城市落荒者依然大量分布需要救助的人数多,而救助政策执行机构在人员配置方面普遍短缺。第二,制度资源缺失。《救助管理办法》中没有切实的关于救助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方面保护规定,在实施救助过程中,如遇精神非正常救助者,一旦出现什么冲突,工作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会造成保护缺失。

2.3救助对象“跑站”严重。

现在许多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因为在城市里收入可能会相对更高,行乞者一旦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就很难再去主动改变,好逸恶劳的生活念头使得他们安于城市乞讨生存,以“跑站”为主。

3救助难的困境分析。

图一是马兹曼尼安(danielmazmanian)和萨巴蒂儿的政策执行综合模型。从该模型可以看出,政策执行是一系列变量间相互关系的结果。相对于以前的政策执行模型,该模型已包含了越来越多的解释变量,模型的规范意义也越来越突出和清晰。此外,该模型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联系政策执行的不同阶段来考察变量对政策执行的影响。《救助管理办法》施行13年来,政策执行的运行效应在不同的阶段也会有不同变量对政策执行产生特定影响,运用该模型能贴切分析执行问题。1979年,保罗萨巴蒂儿和丹尼尔马兹曼尼安(danielmazmanian)在已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多个个案研究提出了政策执行的综合模型。该模型认为影响政策执行各个阶段的因素可以分为三个大类:政策问题的可处理性、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政策本身以外的变量。每一大类又进一步可细分为几个小类,共计17种因素。

3.1救助政策执行问题的可处理性。

3.1.1目标团体行为的多样性加大了管理难度。

流浪乞讨人员变相乞讨,导致执行管理部门管理困难。流浪乞讨人员在面对城市管理人员的管教和劝阻时,通常表现为当面点头应允,但一旦管理人员离开,他们又会重现。此外,还会经常出现一些流浪乞讨人员频繁到救助站求助以及倒卖车票的现象。这些变相乞讨现象显然给救助站及政府相关部门带来了工作难度。

3.1.2目标团体人数与执行人员数量失衡。

救助站工作人员与每年接待和救助的人数相比,显然是势单力薄的,这种需求与供给不对称的现象直接给救助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弱势性使得他们基本失去了主动谋生的选择机会。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把人的需要分为五类,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交往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从低到高形成金字塔结构。流浪乞讨人员不仅需要被满足物质生活,此外,还需要重塑其人生观价值观,有些人的社会行为也需要得到矫正。因而,他们这一团体的行为和心理需要得到调试的幅度比较大,救助工作十分困难。

3.2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

3.2.1政策本身不具备充足的因果论。

2003年《救助管理办法》的制定显得非常地仓促,很多问题尚未通过慎重思考,使其在以后的实施中面临着重重困难。可以说,孙志刚事件直接导致了该法的颁布。那么,政策制定或颁布之初应该是以需求为导向还是问题为导向?从问题开始引发政策的制定一直被学术界认为是政策过程的范式。《救助管理办法》是从问题出发而制定,但实际上问题作为政策的起点,也是以人们的需要存在为前提的。因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制定伊始的逻辑起点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城市化进程中人们自由流动的'需要才是根本。

3.2.2不具备明确的政策指令。

救助管理办法中关于对接受救助人员的救助资格和条件描述模糊,量化困难,“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实际中操作困难。

3.2.3不具备充分的财政资源条件。

办法规定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没有专门的财政拨款,其经费是紧张的,光各项成本包括硬件维护、人员工资等就已经占据了很大比例,救助资金可谓是捉襟见肘。

3.2.4执行机构间及机构内部的层级整合度低。

合理的组织结构即表现为适当的管理层级与管理幅度,合理的层级是层次分工、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的保证,有利于政策执行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有利于信息的上传下达和监督控制。而机构间及内部层级整合度低,必然会导致各部门职责不清,乃至出现“多龙治水”局面。而城市治安管理出现真空,流入地各部门衔接不力、流入地和流出地衔接不力问题突出。

3.3政策本身以外的变数。

3.3.1环境因素的不利影响。

面对社会和经济体制改革,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之势愈演愈烈,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很多贫困地区都没有最低保障金的发放,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的有效实施更是一片空白。许多不能及时适应经济结构转换的生计者明显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当广大底层民众通过社会所认可的手段达不到获取必要的求生目标时,他们就必然走向最后一条路――以乞讨为生。

3.3.2救助文化与救助力量发展落后。

我国自古就有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慈善事业及救助制度却十分薄弱,缺乏一定的文化基础。我国的民间力量发展缓慢,长期以来,政府几乎包办一切,行政力量强大,公民社会的行为空间一直较为有限,民间力量也在夹缝中发展,阻碍了救助政策的有力执行。因此,培育相应的救助文化,加强相关慈善组织及非盈利组织的发展是必要且长久之策。

4结论。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城市管理中一项重要课题,也是社会管理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运用马兹曼尼安及萨巴蒂儿的政策综合模型分析,目标团体人数及复杂度、贫富差距的存在、救助文化及救助力量的落后都是影响救助政策执行的客观因素,是短时期内相对固定的参数。所谓问题本身不足以构成问题最终之解决的决定性因素,政策以外的变数也仅是影响流浪乞讨人员及救助困难的客观因子,当环境在短时期内无力解决,当问题已然发生且客观存在,发挥政策制定及执行的主观能动性必然首当其冲。

当然,强调要加强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制定积极有力的执行政策,并非要忽略对于政策执行问题的探讨及政策执行环境的努力改观。政策执行问题需要进一步认识,政策执行环境也需要逐渐改善,逐步实施城乡配套措施缩小贫富差距、进一步延伸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慈善组织蓬勃发展。本研究仅是从政策执行角度,着力分析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存在的缺失及执行机构执行不力问题,应该首先从政策执行方面加强和完善,毕竟,政策的执行是影响政策产出的直接影响因子。

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简报

为避免流浪乞讨者露宿街头、冻伤、冻死等事件的发生,西宁市城北区对此进行全面部署,xx全年共救助26人,送救助站14人,劝离12人,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物资储备库,投资8.8万元,采购储备棉衣、棉裤、鞋子等生活必须品。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西宁市城北区多措施、多途径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针对大街上、河洞、桥洞等相对较为阴凉的地方,派专职人员不定时地开展巡逻,如有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立即进行有效的救助管理。加强与救助工作人员的联系,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向上级救助站等机构进行汇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管理。

此外,加强宣传力度,运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电视等媒体不断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呼吁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联系其亲属,发现一人,救助一人。

流浪狗救助中心心得体会

流浪狗救助中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织,它为那些无家可归、食无定所的狗狗们提供了温暖和食物。作为一名志愿者,我有幸参与了其中,这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关于狗狗的知识,还让我更加了解了人与狗之间无声的情感体验。

救助中心的使命是为那些无家可归的狗狗提供收容、医疗和食物。这些狗狗都是被主人遗弃、流浪街头、受伤、患病或残疾而无依无靠的,他们需要人的帮助来生存下去。救助中心的志愿者会为这些狗狗提供爱和关心,让他们重新感受到温暖和希望。

第三段:志愿者的任务。

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们的任务是为流浪狗提供帮助和关爱。我们需要帮助救助中心清洁狗舍、喂狗、清洁狗狗的身体、提供疫苗和药物,帮助他们恢复健康。同时,我们还要和这些狗狗互动,让他们感到被爱和陪伴。无论是陪着他们散步、打扫狗舍还是和他们玩耍、梳理毛发,我们都能够感受到这种不可言说的亲近和情感。

第四段:志愿者的感受。

救助中心不仅仅是给狗狗们提供一个住处和食物,更提供了一个让他们得到温暖和关爱的场所。每次去救助中心,我都能够感受到那种充满爱的氛围。尽管这些狗狗们身上带着生活的污渍、疾病和震惊,但他们眼中的神情和快乐的尾巴,都让人感到心里无比温暖。

第五段:结论。

通过在流浪狗救助中心志愿工作,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是人类和狗狗之间的情感体验。带着一颗赤诚的心,去帮助那些需要关爱的狗狗,不仅可以帮助他们重获幸福、重新活下去,也可以让我们发现人性中最令人感到温暖的一面。流浪狗救助中心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真谛,不论人狗,我们都需要厚爱和关心,这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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