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学生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全日制学生管理制度(通用16篇)

ID:6333983

时间:2023-11-08 17:23:35

上传者:曼珠 全日制学生管理制度(通用16篇)

规章制度的存在和实施,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10.在以下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规章制度的发展变化和趋势,了解到规章制度的更新和创新。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午托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午托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不私自乱动他。

人物品,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放学后自觉回到午托,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准追赶,要注意安全。

第五条:如需使用午托的插头、空调、风扇等电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第六条: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个人用品干净整洁以免影响他人。

第七条:有事外出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外出。

第八条: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用餐期间只能在餐厅,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刷碗。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可以卧床休息或写作业,不准讲话、喧闹,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时间,准时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闹现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询问辅导老师。

第十三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长阅读签字,以了解学生每周的表现。

第十四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午托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佳家午托。

学生管理制度

根据ww区政府(福府办〔20xx〕77号文件)和ww区教育局(福教发〔20xx〕104号文件)文件精神,我校准备于20xx年10月开始举办学生午托班,为有需要的家庭解决孩子的午餐供应和午睡问题,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xx小学学生午托班管理制度》。

一、学生午托班由学校安全办和总务处主要负责管理,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进行收费和管理。

二、学校聘请专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午托班的日常管理,明确生活老师的岗位职责,规范管理。

三、学生的午餐供应由学校食堂承包,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标准和管理规范,总务处加强食堂管理,校医负责对学生食品的卫生监督。

四、班主任积极协助总务处加强对学生午托班的管理,重点做好学生的纪律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五、生活教师负责每天学生午餐与午睡场所的卫生保洁和定期消杀,保持良好的就餐和午睡环境。

六、严格执行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1、学生午餐前与午睡前必须认真做好人数考勤,学生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家长书面请假或电话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并及时告知生活老师,生活老师做好登记。

2、学生中午有急事或生病需请假回家的,生活老师必须与家长联系确认,由家长亲自到学校接回。

七、生活老师负责午托班的日常管理,是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规范管理,爱岗敬业,热爱和关心学生。

八、安全办和总务处定期对午托班进行卫生、消防、设施等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午托环境。

xx小学。

20xx年9月。

学生管理制度

近些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经商的人们越来越多,使得他们的孩子留在家中,有的托付祖辈照看,有的托付亲戚朋友代管,让这些孩子成了“留守学生”。

我校“留守学生”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他们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留守学生”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关爱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心理咨询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甘仁伟同志兼任,心理咨询室设在法制副校长室,由张莹颖同志担任。

以法制副校长或政治老师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课堂”、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级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

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1+1”、“1+多”结对帮扶办法,校领导干部与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留守学生结对,教师与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同时在“留守学生”和“非留守学生”之间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学生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让“留守学生”融入到班级和团组织的大集体中来,使学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

建立培训制度。针对“留守学生”的临时监护人——爷爷、奶奶,文化水平低、家教素质比较差的状况,学校通过定期举办家教培训班,与家长通信、电话联系、寄送资料或小报,对家长进行家教知识宣传,通报学生在校情况,从而提高家长及“留守学生”爷爷、奶奶的家教水平。

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

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尽量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留守学生专线”确保学生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建立教师与留守学生的联系制度。每月找留守生谈话每人二至三次;科任教师每月找所教的留守学生谈话至少每人一次。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座谈会,了解“留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建立“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设立“倾诉信箱”、“校长信箱”等。

学校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学校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结对子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学校每期进行一次“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会议了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不断探索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水平。

学生管理制度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辅导中心负责。认真熟悉教材,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向主管人员请假。

四、教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保证正常的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都要随时注意学生的安全。

七、各辅导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和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学生,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八、每班教师定期与家长反应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展示学生的作业。

九、每天清点学生人数,了解学生旷课的'原因,随时与家长联系。

十、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十一、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对个别学生针对性训练,确保每一个学生成绩都有进步,让家长满意。

十二、全面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孩子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十三、维持班级秩序,拥有安静和谐学习环境,杜绝班级一团糟现象,给窗外经过家长展现良好学校形象。

1、了解学生当天作业情况,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不允许出现作业没有完成放学回家情况。

2、对作业中的重点、难点予以辅导、解答。不允许出现作业中有错误未检查出来情况,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使其明白。

3、检查各科作业完成的准确率,对于学生白天课堂上没有搞明白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做好复习与预习工作。

4、负责考前要点复习。定期测评检验阶段学习效果。

5、传授良好的学习方法,让学生爱学习、善于学习。

1.家长反映作业仅仅是对答案或者直接告诉学生答案,而没有解决疑难问题的,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2.经过老师检查,没有发现和纠正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次.

3.非特殊原因请假造成学科辅导教师空缺,从该教师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天。

4.辅导的学生家长多次反映某科老师优秀负责,学生成绩进步明显,给招生形成良好影响的,该教师当月工资中给予奖励200元。

5.学生每月学科测评,成绩进步明显的学科给予教师适当奖励,辅导效果不明显,成绩不进反退的给予所任学科老师罚款。

学生管理制度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乡许多农民纷纷外出打工,不少中小学生的家长长期不在家,却把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监护的义务,委托给老人或亲友,有的甚至是大学生带小学生。这些“留守学生”因缺乏亲情而引发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致使一些学生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刻不容缓,我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理。

近几年来,我乡中小学“留守学生”人数不断增多。经调查全乡有“留守学生”162人。这些“留守学生”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学生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平时心牵挂着自己的子女,而心有余而力不足,缺少对学生的关爱、交流和引导,致使一些学生子走向犯罪的道路,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应当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对“留守学生”的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在“留守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1、重视思想道德教育。以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队、共青团、少先队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学校、班级经常举办生动有趣的竞赛,开展书法、绘画、舞蹈、乐器、球类等到课外活动,以赛促练,提高能力。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二是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321”结对帮扶办法,乡领导干部与3名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2名留守学生结对,一般干部与1名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每星期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乡领导汇报;三是建立家校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四是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五是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家长热线确保儿童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1、统一思想,形成全力。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留守学生”教育行列,共同支持和关心“留守学生”的成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社会风气,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建立组织,落实责任。乡党委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制,中心学校对“留守学生”的教育负总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乡机关干部、教职工要充分自身的优势,共同做好“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3、加强培训,全面指导。一是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运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向“留守学生”的监护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学生的能力;二是对他们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充分利用“留守学生”父母返乡时机,举办“留守学生”家长培训班,专门就如何教育“留守学生”进行辅导和指导。

学生管理制度

: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等。

1、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4、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生活的老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生活老师销假,假条归入学籍档案。

1、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2、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3、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4、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长通报或请家长来校,三次者劝其退学。

学生管理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学生管理制度

1.午休时间:中午12:00—2:10。

2.上午放学后,由各班的带班老师集中本班午托学生。要求学生排好队,由带班老师检查学生的到位情况,然后于11:30分把午托学生带到学生饭堂,组织学生有顺序进入饭厅,并指挥学生到指定的位置就座,学生就座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学生用餐期间由生活管理老师来管理,生活老师要做好学生用餐的管理工作,学生用餐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做到文明用餐。要求学生要珍惜粮食,不得浪费粮食。

4.学生用餐后,学生只能在宿舍的前面或附近玩耍,不能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能做危险游戏、不能互相追逐、打闹。在宿舍里不得互相追逐、不得在床上乱跳或用被子等物来打闹,不得乱接触电源、电线,不得擅自离开学校。若学生需请假的,务必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和由监护人向值班老师请假允许的情况下,学生方能离开学校。

5.午休开始,学生要洗手脚后,方能上床休息。午休时间学生不得讲话、看书、做游戏等,务必进行午睡。

6.值周领导每天对午托学生进行全程管理,午休期间检查各宿舍学生的午托管理情况。生活老师管理学生的午休工作,并做好午休情况记录。

7.午托结束以后,要求学生自觉清理周围的清洁卫生,保证地面整洁无杂物。学生要洗脸、刷牙,并整理好自己内务。

8.学生午托期间须遵守纪律,屡次违反纪律且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拒绝其参与午间的托管。

早餐:8:00-8:25。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管理制度

住校生的教育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学校成立了住校生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后勤处和有关班主任组成,并由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负责。学生住校,原则上是非zz村的学生,并由学生自愿,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工作批准方可住校。住校生开学时应按规定方可住宿。住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住校资格:有传染病、有偷盗行为、多次外出不归、经常不参加晚自习、个人卫生差、喝酒吸烟、不服从班级管理等。住校生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寝室安全守则》、《卫生守则》、《爱护公物守则》、《夜自习守则》。

1、住校生按生活教师指定的寝室住宿,不得自行调房或调换床位。

2、每寝室选寝室长一人和副寝室长一人,负责管理室内用具,安排并督促值日生搞好室内外卫生,督促同学按时作息。

3、起床前、午休、熄灯后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走廊内玩球、嬉耍打闹等。

4、晚自修后,男女生不到对方寝室。

5、不在外住宿,不留他人住宿,在外住宿须由家长书面请假并办好销假手续。

6、不抽烟不喝酒。

7、室内用品按规定摆放。

8、注意防盗,及时锁门、关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9、注意防火,不点蜡烛,不擅自装卸电器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小电器。

10、有违规者,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处理。

1、室外的公共财物,保持内外设施的.完好。

2、因使用不当损坏门窗等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作书面检查。

3、节约用水用电。

4、不准在寝室内或走廊上玩球等。

5、室内外的墙面不得破坏、涂画。

1、住校生一律参加周一至周五的晨读和周一至周四的晚自习,由辅导教师检查点名。

2、指定位置就座学习,不擅自调换座位。

3、认真学习,不浪费时间。

4、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自学,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经班主任同意签字,交辅导教师,无故不参加作旷课处理。

5、晚自习时间未经允许不准会客,请同学将学校规定告知亲友。

6、晚自习结束后立即回寝室,不逗留,及时关好门窗和灯。

7、搞好学习室卫生。

1、室内及包干区保持整洁,一天两扫,一周大扫,半月评一次文明寝室。

2、室内无异味。

3、生活用品、卫生工具放在指定的位置,垃圾要用袋装。

4、不准在寝室内吃饭。

5、包干区要求:。

(1)寝室无异臭、污垢,地面干燥。

(2)洗嗽池、水池要保持畅通,无堵塞。

(3)楼梯、走廊要潮拖,扶手无尘。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让每个学生能有较好的课间休息的时间与空间,懂得课间礼仪,特制定此管理细则。

一、下课后及时整理好上节课的学习用品,并准备好下节课的学习用品(课本、练习本、练习册、笔等)。

二、下课后,如需要喝水、上厕所等,要遵守秩序,排队等候。

三、值日生及时擦黑板、整理好粉笔盒,做好教室保洁工作。

四、课间可开展有益的小游戏,可以看书、下棋等,不在教室、走廊处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因休息时间不长,建议不到一楼架空层打兵乓球。

五、在走廊休息时,不乱敲墙壁、墙角,不拨弄走廊栏杆的不锈钢圈。

六、课间时间不串班,进老师办公室前先敲门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如有需要借用办公室电话,需征求老师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上下楼梯靠右走,相互礼让。下楼时不顺着扶手向下滑,不与他人争抢楼道。

八、铃声响后,迅速进入教室,班干部维持好秩序,进行课前诵读。

学校将组织值日教师每天检查,如一学期课间纪律被全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班级将不能参加期末各项集体荣誉类的评比。

学生管理制度

一、午托班生活管理人员是我校教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是午托学生中午吃饭、休息的管理者、组织者,午托班各位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扎扎实实做好管理工作。

二、要以身作则,做到语言文明、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三、虚心学习,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15)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五、关心热爱学生,组织学生吃饭、休息时,要认真检查学生人数,防止学生出走,不打骂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向总务处反映情况。

六、要关心调皮生,想方设法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转变学生的思想,培养他们良好的午餐、午休习惯。

七、学生午托休息室的'设备都是学校公物,要保护,不准故意损坏。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八、要注意安全,不准让学生追逐打闹,离开学生午休室要关好门窗和电器设备。要学会使用消防设备,以应付意外事故。

九、讲究个人卫生,替学生分发食物要洗手,保持午休室空气清新,环境卫生,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十、同事之间要团结合作,在分管好自己班级工作的同时,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有良好的集体观念。

十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午托管理工作,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考察日以及午托家长会。

附件:

午托班行事表。

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院规院纪。

第四条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二)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学院笃实、求真、自强、开拓的办学宗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我院学生社团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具体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在院团委授权之下,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同意,报院团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应该是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且负责人应得到院团委的认可;

(三)有合法、合规、健全的社团章程;

(四)有至少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明确本社团宗旨,有能力指导本社团活动。

第九条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全称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学生专业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三)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四)须认真填写《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全称、学生社团类别;

(二)性质和宗旨;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六)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及职权;

(七)社团终止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社团发起人持申请书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取《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收到本办法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报院团委批准后,并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成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登记表》报院团委备案。

第十四条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得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以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

(二)院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院纪院规处分;

(四)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十六条经院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的'财务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履行学年注册手续,每学年上学期的第一个月到院团委进行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会员卡等物品,社团的印章(不得刻制公章)应在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由学生社团统一刻制。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交流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要由院团委审查通过。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的网站(主页)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学生社团建立网站(主页)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和样本一份,经批准后方可发送到网站上。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须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学生社团跨院进行交流活动,须经院团委批准。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社团的方针、发展规划;

(二)选举和增补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应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部门。

第二十五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应在院团委指导下进行。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我院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学生所参加的社团数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个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七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院纪院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学院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九条社团会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并交纳会费。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主动关心本社团的各项工作,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有利于服务社会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的监督,服从学院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三十三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对社团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四条各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和期末放假前一周内分别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三十五条各社团举行活动前应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详细的活动方案,在活动时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社团活动安排应与学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一致。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反应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各社团必须团结友善,不得以不正当行为进行竞争。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经费。

第四十条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收取一定会费,会费每年9月份注册和纳新时收取一次,最高不超过10元,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四十一条社团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学院的财务规定;社团的公共财务是为社团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挪用。

第八章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年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表彰一批“优秀社团”。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院纪院规的;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三)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和不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和指导的;

(四)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的;

(五)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按规定定期注册的;

(六)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七)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

(八)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的;

(九)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十)背弃社团宗旨,从事与本社团宗旨不符的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情节恶劣的。

第九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及注销。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院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院团委备案。

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院团委将强令注销;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触犯院纪院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背离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极坏的;

(三)连续两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共青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制度

根据我校“学校教育要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思想,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保证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劳动制度。

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便亦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间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7、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

学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确保住宿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黄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大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翻墙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

学生管理制度

:新一届政府强调依法治国,而具体到高校这一社会组织,则应该强调依法治校。本文探讨了法律视角下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希望本文能够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有所裨益。

近来高校涉及法律诉讼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一现象在社会中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因此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当前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产生了怀疑。笔者认为高校应该从法律视角看待学生管理问题,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创新。

在法律视角之下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首先就必然要明确学生和高校之间的权利范围。高校首先应该明白自身的权责范围,要确保尊重学生的正当权利和义务,高校不能越界行使权力。当前高校存在的一个很严重的事情就是无视权利界限“横冲直撞”完全不顾及学生的感受和学生的正当权利。高校借着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名义随意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样一来就很有可能侵犯学生的权益。所以高校应该明白什么事情是自己的权责范围之内的,又有什么事情是自己不应该放手的。因此在有关法律条例之中我们应该明确学生和高校之间的权责范围并给予明确的定义划分,重点要对大学生所能享有的正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我们同时应该对学生进行知识普及,告诉学生他们合法享有的权利,让学生不至于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还毫不知情甚至无动于衷,要帮助学生拿起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另外对于高校方面也要出台相对应的明确系统的法律条文,规定高校法人的地位和高校所能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当前阶段我国高校大部分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在行政体系之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在其权责范围之内,高校有发放证书、学历证明还有进行惩罚奖励的权利。但是在现行规定的高校权利范围之中有很多都是没有考虑过学生利益的、强制执行的,这对于学生来讲是不公平的,高校在某些方面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利。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讲,高校自身有权利决定是否录取一名学生,学生在学习结束之后是否能够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等也是由高校自己决定的。不难看出,当前高校是拥有很多的权利的,甚至有很多权利是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的。所以,为了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创新我们应当确定高校的法人地位,让学生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挽回自己的损失。

在明确划分高校和学生的权利的基础之上,我们应该积极保证学生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学生的这个权利受到侵害,那么学生应该能够有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首先,应当在当前法律实行的基础之上扩大其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简单来说就是立法部门应该切实尊重学生的权利,将学生的合法权利放到法律实行范围之内,不能让学生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连正常申诉的途径都找不到。对于学生在学校期间确实做出的不正确的事情不能完全由学校一方单独决定,而是应该尊重学生的合法权利、切实的保护学生权利,要求高校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行合法的处理。其次,行政诉讼的范围也应该适当的给予扩大。在现行的法律之中我国的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还不能真正做到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高校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学生权利方面发生冲突的时候并没有合适的处理手段。最后,是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科学的检查监督体制对高校进行严格的督察,要求学校切实的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现问题就必须给予严肃的处理。

除了上述条件之外,我们还应该严格监督高校的学生管理制度的形成,确保高校实行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正当权利。在制定的过程之中校长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其沟通联系的作用,通过校长办公室将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教务处还有研究生处等积极的联合起来,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任务划分。在进行管理制度规划的过程之中不能是一群人闭门造城,而是要打开门接受学生们的监督,让学生们参加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中来。在制度规划和形成的工作之中学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的召开听证会,听取学生代表们的意见。在规划草案形成之后学校应该进行大范围的公示,让学生就自己有问题的地方进行提问,同时也要将草案提高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学生们和上级部门的意见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并且还应该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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