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法治村创建方案优质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优质

ID:639693

时间:2023-06-30 16:29:36

上传者:曹czj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优质篇一

民意志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源泉,民主法治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制度保证。下面是有20xx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农民当家做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登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当家做主的好经验,完善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各项制度。

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坚持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积极促进农村各经济主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合作与竞争。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目标

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力争到20xx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束时,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村民人口的8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93%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全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四、主要任务

1、要在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上取得新进展。要按期实行民主选举,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正确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作用,形成农村村民自治的合力。

2、要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上有新举措。要根据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程序、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确保“四个民主”全面落实。

3、要在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上有新突破。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育村民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证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4、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乡镇司法所要热情指导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对外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自治活动提供公证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工作要求

1、“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的原则,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

2、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方案,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根据所辖村组织数量,按照50%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求,明确到村,落实到人,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4、依法治理、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拓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途径。

5、“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文明单位验收挂钩。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二〇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xx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金河镇20xx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活动计划。

一、目的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于积累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对于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标准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发挥党组织在村级民主选举、重大事务民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突出重点内容。要着重抓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干部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努力实现管理行为规范化、公开内容真实化、民主监督经常化。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优质篇二

为认真贯彻“六五”普法和“”时期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县法依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逐步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建设文明单位、和谐单位、平安单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坚持创新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总结新经验,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本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局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持久地宣传以权利义务为主题的宪法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多形式、多渠道对干部职工进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形成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坚持以单位领导干部为核心的学法制度。认真落实、不断完善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培训辅导制度,确保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大力开展对单位干部职工、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加强系统法制建设,造就一支懂法律、精业务、会执法、高素质的队伍,促进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站、编发简报、印发传单、开设宣传专栏和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着力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水平。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多渠道多途径培训锻炼干部职工,使其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执政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权观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念,努力造就一支具有较强决策水平和现代法治理念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2、强化服务,切实转变职能。要按照建立“法制机关、有效机关、效能机关、诚信政府”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切实把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建立健全行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大力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为服务对象提供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标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权的设立范围、权限和程序。积极推行决策民主制、公开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重要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要有步骤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组织与管理,实行重要事项网上或新闻发布,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要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监督。

4、严格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商务综合执法试点,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

(三)大力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以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强化行业道德,规范行业行为,积极引导行业依法自律,建立健全行业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加快推进行业依法自治、民主管理步伐。结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通过采取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媒体曝光、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措施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社会诚信自律机制,推动和加强以产品诚信、质量诚信、服务诚信、契约诚信为主要内容的我县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四)积极创建平安机关

依法依规推进企业改革,着眼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因企制宜,针对企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定期开展分析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一方稳定。注重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单位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管理和防范工作,确保单位正常有序的工作秩序。

四、方法步骤

总体进程:20xx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xx--20xx年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机关”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20xx-20xx年巩固法治机关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机关的法治化水平。

具体实施步骤: 1.20xx年4月底之前,制定建设“法治机关”规划,并完成相关动员、部署工作。

2.20xx年为“法治机关”建设的启动年。完成“法治机关”建设动员部署,另一方面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实施意见,并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法治机关”建设及本单位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营造“法治机关”建设氛围。

3.从20xx年至20xx年,力争通过“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机关”的总体目标。每年有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议,保证“法治单位”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五、组织领导

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是落实“六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局成立“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本着依据方案,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同时在创建中,要勇于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二是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及时了解各科室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公室要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有不依法办事、执法犯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优质篇三

xxx县广电局法治单位创建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法治xx建设,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xx创建的实施意见》(x发xxxxxx号)要求,结合xx县广电事业实际,xx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制定了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活动,为构建和谐xx、平安xx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全局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民主制度建设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普遍增强。

(一)坚持党的领导

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财务公开等制度,依法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1、进一步推进单位职能转变。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单位执行力建设和效能建设,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职责和权限,逐步实现单位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实行政策和规则制定、行政执法、纠纷解决、行政监督职能和机构的适度分离。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等手段,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管理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效地减少和防止“两错”的发生。四是实行执法督察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及个案的审核程序,加强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建立和修订并落实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成立督察,检查机构,负责对本系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3、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章,加强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文明执法,增强执法的人性化。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创作,增强吸引力和关注度。努力增强公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其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1年)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规划,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启动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相关要求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层层分解,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和方法。

(二)第二阶段(2012—2015年)全面完成本方案提出的任务,各单位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

(三)第三阶段(2016—2020年)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单位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广电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实现观点行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协调、部门分工的创建工作格局。要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法制宣传、依法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者具体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注重实效。围绕法治单位创建的重点任务,深化“法律六进”、“与法同行 服务发展”等系列创建活动;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

(四)严格考核评估。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标准,细化检查考核办法,确保创建工作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要将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与党委、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合起来,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工作成效。强化落实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使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落实保障措施。重视和加强法治单位创建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组织网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创建工作能力。落实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xxxxx

年 月 日

牵头部门:区委法建办 责任人:刘比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巴南的决定,全面落实全民普法规划,推进“平安巴南”、“法治巴南”、“和谐巴南”建设,推动巴南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平安巴南建设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平安重庆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全民普法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和维护司法公正为重点,以规范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监督体系为保证,以“三区”建设为已任,以宜居巴南、森林巴南、畅通巴南、平安巴南、健康巴南、诚信巴南建设为载体,全面提高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巴南区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形成学法、守法、尚法的浓厚氛围;基层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保障;有巴南特色的法律文化初步形成;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对符合条件、有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面保持100%,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增长10%以上;所有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所有有理有据的当事人都打得赢官司、所有案件都能在法定时限内审理和执行,把巴南建设成为全市打官司最公正、最方便、最便宜的地区之一。

到2015年,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90%以上,我区达到市级“法治区县”创建标准,全区75%以上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85%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到2012年,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面达100%,全区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区90%的'村和10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中介、进监所、进娱乐场所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施“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在全区重点培育出3个普法示范镇(街道)、30个普法示范村(社区)、200个普法示范大院(小区),打造普法工作亮点。通过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总结经验,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全区法制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1.深入推进“法律九进”活动

年终总结。大力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

(2)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强化农村普法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设立1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设立1个法制工作站,建立1个法律图书角和1个法制宣传栏、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区电视(广播)台要开设法制专栏。每年举办30场农村法制讲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骨干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法制培训。农村“两委”干部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2天。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制教育工作的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特别是农业部门和劳动就业部门要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狠抓落实。

(3)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工作站,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和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开展义务宣传活动。要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主题公园。

(4)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做好全区教职工法制理论知识的学习考试工作,提高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和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要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经费“五落实”。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要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互动性和趣味性的法制教育模式。依托市、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5)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普通员工不少于20小时。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纳入年度普法考试范畴,并与职称晋升、争先创优和经济待遇挂钩。

(6)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商圈、步行街、公园、车站、港口、大型商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把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7)扎实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将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公安监管场所羁押人员等纳入普法重点对象。看守所、拘留所等都要设立法制学校,配强师资、配齐设备。充分发挥政法干警的主力军作用,调动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队、帮教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的普法积极性,全力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

(8)扎实开展“法律进中介”活动。依托司法、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干部和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组建中介组织学法用法宣讲团。按照全市统一编发的学习资料,将法律学习作为中介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律进中介”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中介组织年检注册的重要考核内容。将中介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的情况作为从业人员档案、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内容。

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歌舞娱乐场所依法正常经营。

(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以农村村委会、城市居委会和企业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保障公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尊重群众的自治权,支持和保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完善民主执政体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向人大及其会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民主协商制度。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深化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

3.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完善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实施党务公开,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到2012年,基本健全党委民主决策体系。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三)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开展“法治巴南”创建活动。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巴南”创建活动,使之成为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我区力争2015年达到市级“法治区县”创建标准。

创建标准。到2012年,全区10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90%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市级“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六个巴南”建设,针对土地改革、林权改革、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项依法治理,逐步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4.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政府及部门中大力推广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通过前移审查关口,将政府行为导入法制轨道,避免决策错误和发生违法行政行为。到2012年,党委、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到2012年,全区95%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其他类中小企业30%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各镇街。

(四)建设法治政府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能交叉问题。完善决策听证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组织听证。建立健全文件审查制度,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行政执法委托书等进行审查登记。深入推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责任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应急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完善涉及食品卫生、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多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努力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保障信访人员和举报人员的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许可审批方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积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拓展行政审批网上服务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审批监管,提高审批效率。力争到2012年初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2.强和改善执法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着眼于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以综合执法、协助执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联动试点,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科学规范执法职能,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改变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机制和奖惩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执法成本,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力争到2012年,主要领导行政诉讼出庭率不低于90%,当事人对法律文书(判决、裁决、调解书)的履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各镇街。

(五)促进司法公正

1.坚持司法公开。大力推行阳光司法,进一步深化审判改革,在法院系统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执行改革,公开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对执行争议事项进行公开听证。完善警务公开、检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制度,加强司法工作流程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执法司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自由裁量权得到正确行使。大力支持和监督司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强化司法保障工作,为公正司法提供必要条件。

2.加强司法监督。自觉接收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积极探索司法权力制约机制,健全侦查、检察、诉讼、刑罚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抵制不当干预司法活动的有效机制,实行案件质量倒查责任制度。依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警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监督活动。

3.促进社会公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努力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在平安巴南建设中得到实惠。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有关社会组织要通过建立农民工、女职工、青少年等维权网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4.加强司法权威。加大生效判决、裁定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审慎处理行政争议,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法院案件执结率达90%以上,实际执行到位率达60%以上。

5.惩治司法腐败。从严查处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杜绝和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严肃处理为地方(部门)利益搞执法特殊化事件,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对执法枉法者实行“零容忍”,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司法腐败现象。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六)加强法律服务

1.坚持司法为民,重视解决事关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改进司法作风,完善便民措施,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展电话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继续推行民事速裁和简易程序审理制度,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进行调解、诉讼和执行。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到2015年,建设23个便民诉讼站,设立200个便民诉讼联系点,实现群众不出镇街、不出村即可打官司。

援助面达100%,受援群众满意度95%以上。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建立以执行、涉诉信访、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为内容的多层次的司法救助体系,实现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当年司法救助基金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年度司法赔偿案件兑现率达到100%。

3.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服务市场经济。法律服务要为政府开展城乡规划、旧城改造拆迁、农村土地流转、林权改革、企业改制,以及金融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积极提出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当好法律参谋和顾问,增强工作措施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要运用法律服务手段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安全,特别是要依法规范用工、交易、纳税等行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推动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深化法律服务体制改革,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和公证、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关系,建立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涉法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法信访案件的积极作用,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服务市场。鼓励我区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到毗邻区县、乃至镇街建立分支机构。品牌律师事务所要“请进来、走出去”,到区外市外设立分所。到2012年,力争培育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文明公证处1家。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信访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七)完善监督体系

1.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健全监督体制,提高监督效能,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及党内监督等各种手段,确保公共权力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思想道德教育、严格自律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查处追究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举报网络,进一步畅通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举报、网上举报等各种监督渠道。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同时并举,加大网上评议案件、案件登记信息系统等科技反腐的力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2.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杜绝防范各种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行风评议满意度居全市前列。

3.强化对政府、司法的监督职能。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力度,强化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监督。到2012年,人大对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到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人大代表对两院工作满意度达85%以上。

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初步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政府法制监督机制。

5.加强民主监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宪法、法律的实施和依法治区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也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6.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各级人大和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权力行使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责任单位: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八)积极培育法律文化

1.开展“六个一”法律文化工程建设。以“创建法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参与“六个一”工程建设,即:创建一个法律文化模范镇(街道)、成立一个法治新闻协会、创办一个法律文化网站、组织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组织参与全市十大-法治事件评选、举办百场法律文化讲座。到2012年,初步培育出具有巴南特色的法律文化。

2.营造法律文化氛围。大力开展法律文化户外宣传活动,在商圈、街道、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文化宣传横幅、标语,设置法律文化灯箱广告、电子字幕广告。在社区内制作法律文化宣传展板、专栏、橱窗,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法律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领作用。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区繁华地段,设立法律知识咨询点,发放法律文化宣传单,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大力营造法律文化氛围。

3.加强法治文艺创作。组织精干力量特别是作协、文联、社会文化力量进行法治文艺创作,努力打造法律文化精品。充分发挥“老年歌舞队”、民间艺人等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例,推出一大批“短、平、快”的艺术新作,满足全区广大市民的法律文化需求。

4.加强法律文化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法律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设法制栏目,进一步繁荣法律文化。创新宣传形式,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使法律文化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委法建办、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工商分局、区电视台、巴南报社、区文联、区作协,各镇街、村(居)。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大力完善法制建设工作机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与法制建设工作大力支持。各镇街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自觉地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充实区委法建办工作力量,强化和细化其工作职能,增强其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的力度,尤其要加强监督考核、综合协调、基层指导、行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强有力地推动法制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有专人开展工作。

促进公正司法、法律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区委法建办要加强监督考核和统一指导协调,各镇街各部门也要加强交流,相互配合,避免推诿扯皮,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检查考核。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奖惩体系,在坚持和完善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各部门法制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将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的职务升迁、评先评优和奖惩等挂钩。大力表彰奖励法制建设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人员。对法制建设工作中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经费投入。法制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工程。对法建经费的投入问题,必须首先转变观念,要将此项“软”目标当成“硬”任务来推动,务必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巴南法制建设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大力提高法建经费最低保障水平。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力争2015年达到人均0.3元,2012年达到人均0.5元。同时,确保市财政对区县的专项转移支付法建经费及配套经费落实到位。各街镇、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年初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动员和组织有关领导、法律工作者及学者参加普法宣讲团,鼓励和支持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师生、人民调解员和各类离退休司法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各街镇、各部门要建立普法宣传网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团长的法制宣讲团,并充分发挥作用。要建立志愿者档案,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常规化发展,把普法志愿者培养成为我区法制宣传的一支生力军。要将司法考试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相结合,促进各类执法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专业培训、司法考试等方式,加强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以及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参考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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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优质篇四

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进字〔2022〕13号)、中共进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法委发[20-]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三)到2025年,乡村(社区)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白圩乡白圩村、长山晏乡五桥村、李渡镇文丰村、文港镇周坊村、温圳镇罗家村、下埠集乡港东村、罗溪镇三房村、张公镇邵窝村、七里乡罗源村、前坊镇桂花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新强村、梅庄镇新瑶村、二塘乡新源村、钟陵乡三岸村、南台乡上塘村、池溪乡池溪村、民和镇凤岭村、山前村、城市社区管委会青岚社区、滨湖社区。

(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2.完善民主选举。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到位,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3.推进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4.强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区)各种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

5.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6.规范民主协商。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定期研究协商中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7.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村(社区)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8.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村(社区)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并发挥作用。

9.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说事”、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阵地。

10.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内管理公共事务。

11.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改善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12.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村(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培育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

(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安居乐业。

13.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5.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

四、建设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及时向村(社区)传达建设活动要求,并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二)建设阶段。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凝聚建设工作共识,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建设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命名办法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验收和复核。10月下旬,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按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各乡镇建设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为合格的建设村(社区),作为示范建设点,带动其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同时,按全国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示范点按“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县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省市普法办对已获得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保留其称号,经复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并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按照建设工作指导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后要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按期按质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建成一个至两个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其它村、社区也要参照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强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探索村(社区)特色,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指导验收,择优申报推荐参评全国、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动态管理。对经验收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学习观摩等形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全县高质量目标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优质篇五

为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农民当家做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登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要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当家做主的好经验,完善保障农民当家做主的各项制度。

3、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坚持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积极促进农村各经济主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合作与竞争。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力争到20xx年“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束时,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村民人口的8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93%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全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

1、要在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上取得新进展。要按期实行民主选举,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体系,正确处理好村民自治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发挥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作用,形成农村村民自治的合力。

2、要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完善上有新举措。要根据农村村民自治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程序、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确保“四个民主”全面落实。

3、要在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上有新突破。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农村民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育村民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证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4、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要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乡镇司法所要热情指导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对外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及时为贫困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自治活动提供公证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逐步实现村级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法治化。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农村工作大局服务的原则,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

2、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方案,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根据所辖村组织数量,按照50%以上村达到创建标准的要求,明确到村,落实到人,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

4、依法治理、民政、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拓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形式、途径。

5、“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和文明单位验收挂钩。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优质篇六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扎实做好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积极创建绵阳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游仙区法治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学生法律素质和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改善学校校风、教风、学风,推进我校教育和谐、健康、优质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法治校园、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依法治定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加强对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构建依法领导、依法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使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争取本年度使学校创建成为“绵阳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

三、主要任务

1.管理制度体制完善。坚持校长负责制,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教师岗位职责明确,教职工各司其职。依法治定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质量、考评体系完善。有专门机构和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2.办学行为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的基本法律、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素质教育。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校风良好,学校教职工、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3.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学校发展等重大决策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4.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推行教职员工聘任制,受聘的教职工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聘任合同内容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师能够履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义务。对教师的处理处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5.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权利,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行为。

6.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建立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法治教育成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按照规定开设法治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 落实。聘请法治副校长并开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有成效,学校依法办学,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四、组织领导

法律顾问:于树海 法治副校长:李平清 组长:贾方玉(校长)

副组长:杨廷明(支部副书记)

组员:何加齐(副校长)何俊(副校长)张茗津(工会主席)魏加平(综治办主任)黄灿亮(德育主任)侯洪茹(教导主任)

赵 勇(教科室主任)班主任及道德与法治教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8年4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兴衰。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治教育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具体抓法治教育,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办、司法、公安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健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家长法治教育小组,一学期开展一次法治专题报告会,逐步实现法治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建阶段(2018年5月——2018年11月30日前)1、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开设法治课。课堂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各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考试“五落实”,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治教育。

(1)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观看法治教育影片(至少一次),并聘请法治副校长来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2)建立法治宣传专栏、橱窗,充分利用升国旗、黑板报等宣传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2、开展“警校共建”,创办法治学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治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3、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校外部环境。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营造一种“校园无小事,处处皆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4、开展社会实践,养成守法良好习惯。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老少互动”等法治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日、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三)自评申报(2018年12月1日——15日)

学校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完善自查报告和佐证资料向乡中心学校进行申报。

(四)考核评定(2018年12月31日前)

区教体局组织专班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局党委根据考评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学校命名表扬并授牌。

六、工作措施

1.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1)全面提高学校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校领导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努力提高现代法治理念,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学校校委会成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8次,教师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治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每学期组织2次法治集中学习或法治讨讲座,按要求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7%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治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将法治教育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4)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全方位拓宽宣传教育空间,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开设法治宣传园地、“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依托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学校领导、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中,不断调动教职工学法的积极性。

2.建设法治学校,全面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增强依法治校理念,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开展“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建立“法治示范校”建设的领导小组,完善“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网络,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开展“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师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3)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学校要贯彻《教师法》,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学校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

(5)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要坚持做到“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

3.加强创建工作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要不断深化“法治校园”创建以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全局性的认识,切实把“法治学校”创建工作摆在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位置来抓,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抓好落实。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法治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校园”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学校工会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落实等相关事项。

(3)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学校要把“法治校园”建设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每位教职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在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台帐,狠抓落实。依据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台帐,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组织实施,注意收集创建活动的各种资料、照片、影像等,分类分项做好资料归档,为迎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做好准备。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法治信息报送,积极挖掘、提炼、归纳“法治示范校”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示范校”社会氛围。

小枧置信小学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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