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委托代理合同(汇总14篇)

货物委托代理合同(汇总14篇)

ID:6459654

时间:2023-11-10 05:12:21

上传者:XY字客 货物委托代理合同(汇总14篇)

代理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它通过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业务来达到推广和销售的目的。推荐以下代理培训课程,帮助代理人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委托代理货物运输合同书

委托方:

承运方:

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

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

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

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建行支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合同

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认费用:场站费,港口操作费及海运费由乙方全部垫付,甲方30天内收到乙方全部发票后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必须按照为甲方报价收取相应费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额外费用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乙方报价如下:

a.场站费(装货费300元/teu,安保信息费130元/teu)合计430元/teu。

b.港口操作费(文件费:400元/提单。

场站:200元/teu

港杂: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运费(中国青岛港到斯里兰卡科伦坡港海运费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因乙方装箱不利造成延误的',乙方应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其它额外费用。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货物运输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陆运等相关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陆运时,甲方应及时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船名、航次、提单号、场站、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货物品名及特别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应保证货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检、海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的报检、报关事宜。

4、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运单后,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均匀分配运量、严禁集中扎堆派车。乙方须保证所承运甲方的货物安全、完整并按时送达指定港口。

6、乙方须每天早上将当天的运量、箱号、车号、司机联系方式、到达乙方工厂的时间,书面提供给甲方,以便及早准备装箱发货。

7、因甲方运量是规律性的,乙方须早计划、早部署,尽能白天安排运输装箱,避免晚间作业。

8、费用标准,汽运费():元/20’(约25吨/20’)上述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果没有政策性或大的费率变动,乙方要保证费用的稳定性,否则甲方不接受调整。

9、费用结算:每月1日双方认证上月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税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天内付于乙方费用。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执行中如果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门。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委托进口货物代理合同书

签约地点: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1、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____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_________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5、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运输及保险由________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如本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款的规定发生冲突,以本条的规定为准):

委托人:受托人: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货物委托代理运输合同

甲方:

法定地址:邮编:

乙方:

法定地址: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检、装箱、转运、快递、代垫代付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事宜,甲方应及时送交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率调整,可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前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及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货物出运或进口到厂后,以一票一结的方式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每车皮21200)由淄博火车站至绥芬河(dapgrodekovo)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付给乙方。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臵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青岛海事法院审理。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长年有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进口货物代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代理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办理下述海运进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2.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具体见报关单)。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

6.甲方应在船抵港____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

(2)商业发票invoice。

(3)装箱单packinclist。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在船抵港后,乙方报关前及时提交提货单。

7.乙方应在船抵港_______天向甲方报告到货信息,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8.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账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上述款项延期送达,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上述费用,除非双方有书面的约定。

9.费用。

(1)代报关费:__________________。

(2)代报验费: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连同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汇至乙方账户,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另行结算。

10.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11.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12.由于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如申报不实、单证不全、迟延缴纳费用、货物属于违禁物品等,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3.由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仅对甲方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但甲方事先声明的除外。

14.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15.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16.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7.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委托代理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8、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货物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陆运等相关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陆运时,甲方应及时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船名、航次、提单号、场站、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货物品名及特别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应保证货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检、海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的报检、报关事宜。

4、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运单后,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均匀分配运量、严禁集中扎堆派车。乙方须保证所承运甲方的货物安全、完整并按时送达指定港口。

6、乙方须每天早上将当天的运量、箱号、车号、司机联系方式、到达乙方工厂的时间,书面提供给甲方,以便及早准备装箱发货。

7、因甲方运量是规律性的,乙方须早计划、早部署,尽能白天安排运输装箱,避免晚间作业。

8、费用标准,汽运费():元/20(约25吨/20)上述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果没有政策性或大的费率变动,乙方要保证费用的稳定性,否则甲方不接受调整。

9、费用结算:每月1日双方认证上月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税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天内付于乙方费用。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执行中如果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门。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货物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法定地址:邮编: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银行帐户:

鉴于:

1、乙方具有进出口货物报关报验方面的资质及丰富操作经验;及。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进口货物的报关报验事宜;。

第一条服务范围。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海运进口货物报关报验事宜。

1.2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2.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1.2.2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

1.2.3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

具体的服务范围和代理权限详见报关报验委托单(附件。

一)。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报告。

2.1.2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1.3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对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产生的损失,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4甲方应在船抵港天前,将报关报验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报验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有关批文及海关、商检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等。

2.1.5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2.1.7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

2.1.8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1.9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及有关税费和其他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

2.2.2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一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2.2.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2.4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反馈货物报关报验的情况。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收取的代理报关费和代理报验费分别为:

代报关费:

代报验费:

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当根据乙方预估的上述税费金额连同乙方收取的代理报关费、代理报验费在乙方报关前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

3.3甲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保密条款。

4.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4.2除4.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4.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4.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4.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4.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

4.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4.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4.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4.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其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4.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4.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

第五条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5.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5.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1甲方的违约责任:

6.1.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代理费及有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对于因此造成的报关报验延误而导致的货物或者乙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6.1.2违反本合同第2.1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报关报验、被扣押、被罚没,或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6.1.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6.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是不包括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七条一般性条款。

7.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7.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3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7.4合同的修改:

7.4.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7.4.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7.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7.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7.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委托代理合同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健康();。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进口货物合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转运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为其代办下列海运进口货物的交接、国内转运业务。

货物基本情况如下:

货物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卸码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运输方式为,自________至到站(专用线)/港,交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

4.甲方对于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在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提单通知人为乙方,并将编制的货物装船标志告知乙方。

6.甲方应在船抵港日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

(1)提单及其他航运单证;

(2)商业发票。

(3)装箱单。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报关委托书。

(7)海关、铁路部门或港务局临时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和单货一致,因单据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关、报验时,须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并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货物体积、重量、件数与托运单不符的或货物溢短装、残损时,转运用铁路运输时,以铁路部门记载的货物状况为佳;转运用公路运输时,以公路部门出具的公路运单上记载的货物状况为准;并以此作为_____依据。

9.由于甲方未及时付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提供单据不及时而造成货物运输延迟或者被乙方留置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对于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战争或者武装冲突;

(3)抢劫、_____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4)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_____、停工或者乙方雇佣的工人劳动受到限制;

(6)甲方的过失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

(7)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对于第6款免除责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负举证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信息,及时传递应返回的运输单证。乙方对于其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2.凡_____责任只到卸货港口(库、场)或者集装箱拆箱后的货物,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可代为办理加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办理_____,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货物抵港前书面通知乙方。

13.双方可以约定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费用实报实销加上代理费用;或采用统一代运包干费率。

代理费率:

(1)散货:________________。

(2)集装箱:标准箱非标准箱。

(3)大件咨询费:________________。

(4)每件提单起码费用:________________。

(5)_____费:________________。

(6)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

14.不属于代理人代垫费用范围的海关关税、检验费、国内运输_____费、运费等费用一律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将代运预算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多退少补。

17.合同双方可以依据《_____》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货物委托代理运输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运输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甲方进行货物的配舱,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3.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样本见附件二),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订舱委托书中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方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甲方对于货物储存,防护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舱委托书中注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于订舱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明确该订舱委托书是在本协议项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订舱委托书的内容,或取消订舱要求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经办操作员书面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是,若是由于船公司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以《订舱确认书》的形式将订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乙方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对上述信息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6.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于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基本状况;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行装箱的,由于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代理。

8.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2)双方订立在一定期限内的运输费用及费率,通过附件方式约定。

9.费用结算: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运单或货物;。

(2)甲方于开航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1)现金或银行支票,汇票的付款方式;。

(2)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送交给乙方;。

(3)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各类运输费用。

10.如果甲方违反第8-10条的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该协议并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向甲方收回被拖欠的运输费用。

11.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中止有关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权乙方代领运单或者其它相关单证的,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单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有权将上述单证出质,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对第三人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为限。对于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责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6.对确认属于货物灭失,部分损坏的索赔,索赔方应提供相关的法定证据,如当地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则向保险机构进行索赔。

17.双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以书面形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暂扣运杂费等行动。

18.本协议项下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19.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委托代理合同

3.1乙方收取的代理报关费和代理报验费分别为:

代报关费:

代报验费:

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当根据乙方预估的上述税费金额连同乙方收取的代理报关费、代理报验费在乙方报关前汇至乙方帐户,多退少补。

3.3甲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保密条款。

4.1为本。

合同。

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4.2除4.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4.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4.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4.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4.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

4.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4.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4.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4.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其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4.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4.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

第五条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5.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5.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1甲方的违约责任:

6.1.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代理费及有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对于因此造成的报关报验延误而导致的货物或者乙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6.1.2违反本合同第2.1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报关报验、被扣押、被罚没,或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6.1.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6.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是不包括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七条一般性条款。

7.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7.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3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

或者。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7.4合同的修改:

7.4.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7.4.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7.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7.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7.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陆运等相关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陆运时,甲方应及时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船名、航次、提单号、场站、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货物品名及特别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应保证货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检、海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的报检、报关事宜。

4、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运单后,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均匀。

6、乙方须每天早上将当天的运量、箱号、车号、司机联系方式、到达乙方工厂的时间,书面提供给甲方,以便及早准备装箱发货。

7、因甲方运量是规律性的,乙方须早计划、早部署,尽能白天安排运输装箱,避免晚间作业。

8、费用标准,汽运费():元/20’(约25吨/20’)。

9、费用结算:每月1日双方认证上月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税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天内付于乙方费用。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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