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劳务合同(精选18篇)

灵活就业人员劳务合同(精选18篇)

ID:6466707

时间:2023-11-10 06:51:26

上传者:碧墨 灵活就业人员劳务合同(精选18篇)

劳务是指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动,而受另一方薪酬支付的一种经济交往形式。劳务合同是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的一种特殊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务合同是保障自己权益的法律依据。不断改进和完善劳务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企业人员劳务合同的范文

工程名称:

分项内容:

发包人:

承包人:

甲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形式。

1.至主体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模板机械安装就位、保养清理、木工车间清理清扫、模板制作、基层清理、模板按装、加固校正墙,模板拆除、楼层清理,材料指定地点码垛码坊,模板内杂物清理冲刷,模板底部堵缝、顶留洞,混凝土鼓膜缺陷修补。(二次构造除外)。

2.劳务工人进退场时间:

3.合同工期:按照甲方合同工期要求组织施工。

4.用所有物品负责保护保养并交回。

第三条:合同及结算办法。

1.实结算,现场零工按照签订数量如实结算。

2.每平方米零工元/每工日。

第四条:各分项费用负担及经济支出。

程控制和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并保证验收合格。

3.行处理改正,并由乙方负责全部费用和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4.地,并保证随干随清。

5.小工具,甲方提供吊车、电刨子、电锯等机械。

第五条:劳务费支出。

1.劳务费支出金额和时间: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积极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协商和处理工作中的问题。

2.作好技术交底提出月、旬、日进度计划和质量标准要求。

3.及时属实给乙方结算劳务费,考核确定质量等级和各项合同指标完成情况。

4.有权对乙方所施工的分项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分项有权令其整改或返工。

5.有权对乙方劳力进行管理控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监督。

6.有权对乙方使用材料、机具、现场文明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间服从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2.乙方对劳务人员严格进行管理和控制,遵守国家上级法律和规定,遵守甲方项目的管理制度。

3.乙方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及时找甲方进行验收评定,对达不到标准的分项,及时整改。

4.乙方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计划要求,自性组织劳力,保证工程所需人数的技术素质,及时完成甲方要求的工程形象进度计划。

5.施工中乙方注意节约材料,严格执行领料签证手续和限额领料制度。现场达到文明施工且随干随清,废旧料充分利用,达到甲方要求的材料节约和现场文明要求,经甲方每天检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整改。

6.乙方加强成品保护,教育职工爱护劳动成果。

7.乙方严禁停工聚众闹事和上访,如有发生由乙方自行处理并负责全部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执行自己的责任,影响乙方正常工作,除工期顺延外,应负责由此造成的部分经济损失。

2.乙方未能按合同执行自己的责任,除承担合同规定的罚款外,同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自行失效。

2.乙方不能保证工程进度所需劳力或技术素质达不到要求、不服从甲方管理、无能力施工、中途退场,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给乙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补充条款,同等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

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未满60周岁、女16-未满55周岁),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外来打工人员、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完全没有缴费能力暂时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等。

二、参保手续。

2、本人携带填写好的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彩色)。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和劳动部门核发的用工合同。续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关系证明、医疗保险卡。

3、以上年全市职工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按4.9%的缴费比例缴纳一年的住院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金50元,同时缴纳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50元。

4、自缴费之日起一个月后领取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因本人填表原因、填表错误导致医保卡制作错误的,需重新缴纳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工本费)。

三、缴费基数和比例。

4.9%=747.48],加大额医疗补助50元,共计797.48。

四、相关政策。

1、灵活就业人员实行住院统筹,不设个人帐户。参保人自缴费之日起,九个月后开始享受缴费期间的《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及相关医疗保险文件规定的,住院统筹基金的待遇及住院大额医疗费用待遇。

2、缴费期满没有继续缴费的即停待遇。中断缴费在6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中断缴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3、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视为自动退保,如重新参保,按新参保人员对待。

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缴费年限男不得低于30年,女不得低于27年。不足实际缴费年限的,需按上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自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住院统筹待遇。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临时性就业人员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和《湖北省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省政府第152号令),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在我省城镇就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从农村进城从事个体经营并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经营场所及缴费能力的人员、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或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劳动者,可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参保”)。

二、原为国有、集体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成为上述人员的,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或补缴手续后,可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本办法参保。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含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只能随用人单位参保,不能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本办法参保。

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申请参保的,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城镇就业证明等资料,到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个人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手续,并从办理参保手续的当月,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开始计算缴费年限,不能通过往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来增加实际缴费年限。

四、原已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技本办法参保的,根据本人档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个人养老保险手册等资料,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个人服务窗口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当地实施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首次参保时,由本人申请并按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后,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按国家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不补缴则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因判刑、劳教、开除、除名、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其原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人员,不能按此条规定进行补缴。

五、劳动保障部门每年在当地上职工平均工资6o%至300%的范围内,确定并公布若干缴费基数档次。按本办法参保人员,根据本人经济收入状况,从中选择一个档次,申报本缴费基数。其中,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其用人单位应在支付工资的同时,按规定将应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付给职工本人,支付标准与单位为其他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相同。

六、按本办法参保人员,原则上应按当地规定的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0%。

七、参保人员可按月或按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缴纳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跨缴费。

八、参保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180个月)的,若本人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允许其继续缴费,但延长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九、参保人员每年应按规定的缴费基数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未申报或已申报但未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以后补缴时,一律由本人从补缴时该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缴费基数档次中,选择一个标准作为补缴基数。

十、对缴费年满15年后自动终止缴费的人员,以及不连续缴费而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鄂劳社办[2001]232号文件规定办理。

十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按本办法参保人员建立一个终生不变的个人账户。

十二、参保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除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记入个人账户外,其余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十三、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计息。

十四、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十五、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其退休审批及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程序为:本人提出申请,档案托管机构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缴费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基本养老金标准并按月发放。

十六、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下列公式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基础养老金按当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储存额(本金加利息)除以120个月计发。当地实施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本办法第四条或第九条规定参保的,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十七、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180个月),且本人不愿意继续缴费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十八、参保保同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有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十九、参保人员退休后在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分别接死亡时当地上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家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有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二十、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异地就业、且户籍经有关部门批准迁移的,原参保地、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办理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并按国家一规定将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从原参保地转移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十一、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就业、但户籍仍保留在原籍的,可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在原参保地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有关参保、缴费的证明后,新就业地不再将其纳入当地养老保险扩面范围。

二十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国家今后出台新的规定,本办法将按新规定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以下本网小篇提供就业人员就业协议书阅读。

甲方(雇主)。

名称:单位类型:

工商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身份证号:

户口地址:所属办事处:

常住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工作期限: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二、工作任务:乙方在岗位,担任工作。

三、劳动报酬:工资及计算方式:支付时间:

四、福利待遇: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处理和赔偿。

五、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乙方应服从甲方正常的生产(工作)安排,并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及数量、质量指标。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由乙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意见后,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甲方负责人(盖章):乙方:

年1月1日年1月1日。

社区居委会意见(盖章):

企业人员劳务合同的范文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本合同分包范围:

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4、合同价款总额元(人民币),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6、劳务作业人数: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人员劳务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以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4.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乙方公司的义务。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的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工作时间。

1.人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可由甲方与乙方公司授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3.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xx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资递增____%.

第七条夜班及加班。

1.根据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员在夜间工作或加班,应商得乙方授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小时。

3.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____.

4.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5.人员每工作期满年,享受为期________天的回国年度休假。甲方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x2)=休假天数。

6.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7.因工作需要并应甲方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度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甲方支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八条预付工资。

1.甲方在每批人员抵达岗位后,即应向乙方授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________美元的预付工资。

2.乙方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________个月还清,每月偿还____分之一。

第九条动员费。

1.甲方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动员费。

2.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甲方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乙方帐号。

第十条保险。

1.乙方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甲方应随同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险费。

2.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避免甲方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一条医疗和病假。

1.甲方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乙方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2.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个月,甲方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个月但不足3个月,甲方支付____%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送回中国继续治疗,甲方不再支付第4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换该伤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____至工地的旅费亦由甲方承担。

3.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亡,甲方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二条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1.甲方应负担人员由中国_______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返随身携带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费。甲方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________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乙方授权代表。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授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仪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________人,应增加一辆。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甲方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4.乙方授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5.人员如经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甲方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生活和膳食设施。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____至____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沐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

3.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____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乙方公司帐户。

4.乙方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乙方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的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5.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送、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四条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和专用劳保用品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劳动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并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购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帐单后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3.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应经双方工地授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十五条保密。

1.乙方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十六条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2.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负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十八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按()项仲裁。()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人员劳务合同的范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据《_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员工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

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针车、手工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_________。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1、16到4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熟练帮面针车工、手工和具备完全操作整鞋的技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人员劳务合同的范文

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2)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从事下列工作:(厨工工作)。

1、餐点的采购与制备;。

2、食物的贮藏与管理;。

3、厨房设备的清洗与整理;。

4、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5、餐点调配与烹饪;。

6、分配的清洁工作;。

7、其它工作。

1、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1、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______小时,自上午______时______分至下午______时______分止,乙方上午工作一段时间后甲方于中午安排轮流休息______小时。

2、甲方因业务需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如公司活动),依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乙方愿意配合实施。

3、甲方因业务需要,在正常工时外,安排值日(轮值)工作,乙方愿意配合实施。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2、甲方因顾客服务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1、乙方得因婚、丧、疾病或其它正当事由请假,但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甲方核准后,方得离去,病假及偶发事件,不及事先请假时,应委托家属或同事代为办理,否则一律以旷工论,前项假期,依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

2、乙方(女性),分娩前后,甲方应给予产假,假期依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

3、前列(一)(二)项假期内的工资给付标准,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

4、各项请假日数的计算,系依公司的年度计算。

1、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________元。

2、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夜班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

3、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给乙方。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2、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将变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___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协议终止,一方希望续订的,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_______日与对方协商续订劳动协议。

5、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甲方或乙方应当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向对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要求。

1、提升专业与工作技能,甲方提供乙方专业教育与训练,乙方应接受适当的训练。

2、凡由甲方提供专业训练与进修,每次时数超过_______小时以上或补助训练费每次_______元(双方协议)以上,结业后乙方应在原单位继续服务_______年,若乙方违反约定,应将补助的训练费退还甲方。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人员劳务合同的范文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

(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四)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七)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八)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九)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为乙方员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帮助。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_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和健康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4.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_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

具体结算参见合作双方月度所传递的费用结算清单及明细。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月1日至上月30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15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满前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

甲方:

乙方: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从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至少326.4元。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以上年度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乘以20%缴纳;职工个人缴费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8%缴纳(由单位代扣代缴)。其中,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有范围,即我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969元的60%―300%之间,若按月计算具体在2448元―12242元之间。这样,职工个人月缴费水平在195.84元―979.36元之间。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分为3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969÷12)的100%、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其中一个基数缴费,缴费比例均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这样,以上3档月缴费水平依次为816.2元、489.6元和326.4元。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醒,在市和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的所有参保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尽快进行养老保险缴费申报,避免养老保险权益受影响。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严峻的养老形势下,老年生活乐无忧,需要有足够的资金做基础。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三大支柱之一,选择以商业养老保险来作为养老的补充,回报情况确定、操作简便、理财效果稳健、带有强制储蓄特点,且能“活得越久领取越多”的商业年金类保险可以作为个人养老储备。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规定的缴纳年限是,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相同,这种保险也是多缴多得。也就是说如果缴够了规定的年数之后还没有到达退休时间,您依旧可以继续缴纳,到了退休时间后每个月拿到的养老金会高很多。或者说现在的缴纳比例有百分之百、百分之六十等不同档次,选择的档次越高,最后获得的养老金也越多。据不完全计算,不同档次之前最终获得的养老金差别大约为每年多一万元左右,而每月需要缴纳的金额则大概才多80元,这样算来还是非常划算的。其次,这种社会保险获得的收益也非常明显,缴纳十五年的费用大约在退休后五年之内就可以将缴纳的钱全拿到,随后的就完全是收益了。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方式也有所不同。比起企业员工每个月自行扣除一部分工资作为基本养老保险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就需要自己到社保部门进行费用缴纳。像一些小时工、自由职业者等等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们如果想要自己晚年时有养老保证,参与这种保险是最为合适的。

前段时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还开启了网上缴费功能,早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当面缴纳过于繁琐不便,这项功能的开启让很多朋友都欣喜不已。再者,这种保险的交费时间大约为半年一次,如果您错过了时间也要记得将所拖欠的费用交上,在后期计算养老金时也会比较有优势。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程序

核心内容: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这些人员如果在天津市就职应该如何办理社会保险?需要什么条件?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答:凡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本市和外省市城镇户籍、农业户籍人员),均可在本市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答: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4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93号)规定,2014年,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哪些人员可以补缴在本市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在本市长期从事家庭护理、医院护工、社区商贸经营和服务等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曾在本市乡、镇、村投资兴办的集体、股份制等企业中工作的本市户籍人员,最早可自2005年1月起补缴;曾在本市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正式工作,后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人员,最早可自1998年1月起补缴;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可自毕业次月起补缴,最早不得超过1998年1月。

按照《2014个人缴费窗口人员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一览表》标准执行(详见《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8号))。

答:为了鼓励参保人员尽快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014年补缴养老保险费仍按2013年的标准缴纳。同时,对于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补缴费,还可以自愿申请免缴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保的,由个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办理地)或档案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申请参保并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档案或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社保分中心办理。对于本市城镇户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申请补缴费,由本人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直接受理。

7、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

答:对于已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依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确定的养老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可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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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全面了解掌握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在出台的新政策,以及深层次理解这些相关政策的内涵和外延,到底有什么用啊?我在此回答用处确实很大。它关系到我们人民群众的生活福祉,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养老相关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定的制定和实施程序都需要我们深刻理解,以便我们妥善解决自己、亲朋的养老问题。

20国家出台了最新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这一举措意义重大。体现着党和国家对社会民众养老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切。这一举措不仅对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而且对于促进社会富裕劳动力再利用、闲散人员再就业,社会财富价值再生产、再消费等环节具有积极的作用。该政策及有关配套措施的实施具有一举多得的效果。不仅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而且使得闲置劳动力人员再就业,促进人民群众生活的进一步提高,民生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

新时期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的颁行实施将惠及数亿人民,将给数亿个家庭带去幸福和欢乐的福音。尤其是对于灵活就业的人员,这类群体朋友往往因为工资不高,更加是没有养老保障了,对于新时期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将更大限度的惠及这类朋友。不仅,使得他们能够安心工作,而且能够保障养老。使得个人每月缴纳很少的一部分费用,就能使得老年生活有保障。具体详询商业保险养老的相关信息。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程序

答:没有户口限制,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校学生除外),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问:距离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补交吗?

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2011年7月1日前)、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一次性缴费时上所在市(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符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条件的,应当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行了吗?

答:缴满15年只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条件。但领取养老金多少与缴费年限及缴费基数高低有直接关系,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档次越高,相对来说退休待遇水平越高。职工退休后调整退休费时,缴费年限越长调整幅度越大。

问:灵活就业人员每年什么时间缴费,缴费标准什么时间调整?

答: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在此期间缴费的缴费基数根据宜昌市上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确定,缴费比例为20%。2015年7月—2016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按100%档次缴费金额为7896元,按60%档次缴费金额为4737.6元。

问:需要补交以前中断的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补缴以前的养老保险费时应按补缴的正常缴费标准补缴,所以您应及时缴费以免缴费标准提高后加重您缴费负担。

答:有,根据具有枝江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正在从事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属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对象:均可享受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额的60%,每年4月在所在社区申请。

(一)“4050”人员。即2015年12月31日前女性年满40周岁(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男性年满50周岁(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持有城镇居民户口的下列人员:

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

3、持有《枝江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人员。

(二)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持有被征地农民参保证件、2015年12月31日前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一次性缴纳15年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且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三)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正在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上述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原已享受,但不足3年的可继续享受,直至3年为止。

(四)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对已享受社保补贴3年期满、且从享受社保补贴之日起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即59个月以内的人员继续给予社保补贴。

(五)高校毕业生。对毕业学年3年内(2012年7月至2015年7月)从事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手续并缴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给予不超过两年的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武汉社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篇

从2013年4月1日起,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12]10号)和《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36号)文件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体运行和管理。

(1)参保时间。每年元月1日至3月31日(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3)参保地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灵活就业人员在所属区县市医保处办理参保手续。原市城区市属以上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人员,已在武陵区医保处参保的,继续在原参保地参保并享受相关待遇;市城区新增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在市医保处或武陵区医保处参保。

(4)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以本地区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每人每年84元的标准,缴纳大病互助费。

(5)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在退休时,必须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2003年以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工龄档案为依据),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等三项条件,缴费年限不足的,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互助费需继续缴纳)。

(1)财政补贴。对原市直改制企业臵换身份解除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实行财政补贴。暂定标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财政补贴基数的6%;对其他年龄段人员,财政补贴基数的3%。

(2)医疗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住院、特殊门诊、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特检特治等享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完全相同的待遇。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且在自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为:三级医院报销88%、二级医院报销90%、一级医院(非药品零差价医院)报销90%、实行药品零差价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报销9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至大病医疗互助费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94%。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新参加医疗保险和中断参保后复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参保缴费之日起180天后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以参保缴费基数为标准,逐月划拨个人账户。划拨比例为:45(含)岁以下人员2。7%;46岁至退休年龄人员3。2%;退休人员3。4%。

3、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市本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有哪些程序?

1、参保申报。在市本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属于原市属企业改制人员需携带破产买断证明书),到市人社局西院二楼医保窗口19号台填写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单,核实身份信息。

别返回21号台和19号台确认缴费参保。

3、发放证件。参保对象在缴费180天后,可到二楼窗口19号台领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卡;在参保前三个月内参加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可当即领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卡,并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2013年4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提高保障水平,体现社会公平,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12】10号)文件精神,现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并轨运行。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不再单建统筹,并入城镇职工医保一体运行和管理。市县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建立统一账户,处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及其他经办管理事宜。

二、规范参保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原市城区市属以上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人员,已在武陵区参保的,继续在武陵区参保并享受相关待遇;新增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在市本级或武陵区参保。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以本地区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

数,按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每人每年84元的标准,缴纳大病互助费。

3、灵活就业人员按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互助费。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3月。超过缴费期的,按中断参保处理。

4、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市直改制企业臵换身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和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具体标准另行明确。

常劳社发【2004】15号、16号文件涉及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费补贴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在每年缴费工作完成后,医保经办机构汇总当期享受补贴参保对象数据,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应补贴额划入财政专户。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的,不享受财政补贴。

5、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2003年以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工龄档案为依据),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互助费需继续缴纳),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不满上述条件的,在退休之前一次性缴足规定的年限,缴费基数为本地区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补缴期间不划入个人账户,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明确医疗待遇。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住院、特殊门诊、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特检特治等享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完全相同的待遇。

新参加医疗保险和中断参保后复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参保缴费之日起180天后享受上述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按照本地区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基数,逐月划拨个人账户。划拨比例为:45(含)岁以下人员2.7%;46岁至退休年龄人员3.2%;退休人员3.4%。

本通知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2013年实际缴费9个月,此后按自然缴费)。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程序

一、适用范围。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个体户及其雇工和自由职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前,只要有参保愿望和缴费能力的人员均可参加。

二、如何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申领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手续,也可委托代理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参保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或《暂住证》)及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参加重特病医疗统筹。

三、如何缴费?

根据昆明市目前的有关政策规定:年缴费金额=上昆明市职工平均工资×费率+重特病统筹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提供10%和6%两个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费率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时年龄超过45岁的费率加一个百分点、超过55岁的费率增加两百分点。

其中:重特病统筹费=上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0.6%+12元。

四、享受的待遇:

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在统筹地以外发生的费用,除急诊抢救或经批准转外就医的,其余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选择费率10%:建立个人帐户,划入标准依《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享受住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抢救等统筹支付待遇。

3、选择费率6%:在未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前不建立个人帐户,只享受住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抢救等统筹支付待遇。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后,个人帐户按昆明市上职工平均工资与云南省企业平均养老金的平均数的4.5%划入。

4、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不满一年的,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连续缴费满一年后,与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缴费年限变化的,按入院时所享受的待遇标准进行结算。

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停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

2、续保:中断缴费两年以内的可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但应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特病统筹费,补缴后方可恢复医疗保险待遇,但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不愿意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按新参保办理。

3、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以续保时执行的昆明地区上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本人原选定费率补缴。

2010年04月06日16:45发布人:刘晨。

一、适用范围:(昆明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相关人员)。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后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的人员;

2、因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人员。

3、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职工,因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人员。

4、1984年供销社系统根据中发〔1982〕1号、国发〔1983〕21号进行全面改革时在册的、具有全民所有制和国家干部身份的职工。

5、1984年供销社系统全面改革前参加人民军队、全面改革后转业安置到供销社系统式作的复转军人。

二、如何参保。

自谋职业人员应当在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原单位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办理接续手续,原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办理参保手续。

自谋职业人员可选择个人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手续,也可委托代理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自谋职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身份证、户口簿、原单位出具的《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登记失业时领取的《云南省失业人员失业证》、医保卡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如何缴费。

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提供10%和6%两个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费率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其中:重特病统筹费=上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0.6%+12元。

四、享受的待遇:

1、选择费率10%:建立个人帐户,划入标准依《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享受住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抢救等统筹支付待遇。

2、选择费率6%:在未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前不建立个人帐户,只享受住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抢救等统筹支付待遇。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后,个人帐户按其月养老金的4.5%划入;没有养老金的,按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的4.5%划入。

五、自谋职业人员达到什么条件方可享受医保的退休待遇?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不低于30年(其中国有企业的连续工龄可视作医保连续缴费年限)。

以上两条必须同时达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缴费年限是否超过30年,仍需继续缴费直至年龄达到。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间不足30年的,应在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之前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补缴统一以退休时执行的昆明地区上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费率为6%,补缴不补划个人帐户。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停保:自谋职业参保人员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

2、续保:中断缴费两年以内的可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但应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特病统筹费,补缴后方可恢复医疗保险待遇,但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不愿意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办理。

3、补缴:自谋人员未及时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应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其中2002年12月31日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从2003年1月1日起补缴。

补缴以续保时执行的昆明地区上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本人原选定费率补缴。不愿意补缴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办理。

4、自谋人员因再次就业改变参保方式,后又多次失业的,只要医疗保险缴费未中断,仍可按自谋职业方式接续医保关系。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户籍性质,电话号码,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岗位从事灵活就业,月工资元或日工资元或小时工资元。用人单位联系人(户主或证明人)姓名:用人单位联系人(户主或证明人)电话:用人单位(户主或摊位)地址:

___________单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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