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优秀15篇)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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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0 06:55:19

上传者:文锋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优秀15篇)

报告范文需要进行反复修改和润色,以确保表达准确、流畅、有条不紊。这些报告范文都是基于实际案例和数据进行撰写的,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方面,全力推进“区镇财权事权管理体制改革”和“真金白银降成本”两大重点项目,完成率均为100%。

在落实主要职能重点工作方面: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民生支出、人均文化支出、八项支出等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在协办项目方面: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项目实施,严格按进度完成资金拨付任务。

(一)本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效果显著:

1、完成推进区镇财权事权管理体制改革。今年推行新一轮镇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权、事权关系,充分调动各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出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2、把真金白银降成本落到实处。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兑现税收优惠政策,xx年,通过推行“降成本行动计划”共降低企业成本35。2亿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3、财税收入结出新成果,奋力实现“双百亿”。xx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8亿元,可比增长15.25%,增幅位列全市五区第一,超额完成市对我区54.26亿元的收入考核任务;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9.14%,位列五区第一,财税收入呈现质量并举的态势。全年财税三级库收入263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基金预算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达到200亿元,实现财税总收入、地方财政总收入“双百亿”,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4、民生福祉实现新提升,全力完成“两项任务”。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各项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民生类支出完成35.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六成以上,其中人均文化支出达到225元/人,完成上级考核目标。xx年,我区八项支出完成48.05亿元,同比增长20.03%,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增长17%即46.8亿元的支出任务。民生支出的增长切实解决了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佐证材料充分有力。佐证材料包括:相关政策性总领文件、相关行业专业文件、本局出台政策文件、制度、工作方案、通知、调研培训以及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活动图文简报、工作情况进度表等一系列有力佐证。

今年财政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增收乏力与减收加大的双重考验下,财政组织收入工作有待强化和细化;财政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效益有待提升;财政监督和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等。对此,我们将审慎对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攻坚克难,锐意改革,顺利推进“四项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理财服务质效。

一是推行新一轮镇街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权、事权关系,充分调动各镇(街)发展经济、培育财源的积极性,出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充分释放基层活力。

二是政务服务新格局。今年7月1日起全面放开基建工程投资评审中介服务市场,实施“公开备案选聘制、优质服务制、网上动态监管制、大额工程双审制、多源绩效考核制、违约处罚退出制”6项机制,迈出优化政务服务改革的第一步。截止目前累计受理预、结、决算审核198项,涉及金额7.19亿元,推进区级财政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选取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提升了基建工程投资评审的质效,为三水区“放管服”改革提供了“财政经验”。

三是办文优化新提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和剖析影响办文效率的重点难点,通过采取建立公文督办制度、清单对接告知制度、办文延期申请制度,压缩审批层级和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和办文系统功能等十大举措,下半年共办理来文951份(不含传阅件),实现平均办文时间由原来的10.7天缩减为5.4天,提速接近50%。

四是大数据建设有了新进展。自主研发“经济智能分析平台”,以“综合治税平台”数据为蓝本,利用交互式地图、多维化图的方式直观展现区内主要经济数据,具备重点企业税收分析、镇街土地房产交易信息分析等七大分析模块,为我区经济建设决策提供更科学的数据支撑。

项目建设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职能职责。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南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具体实施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包括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20xx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xx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804114802);20xx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xx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906113315);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3.资金管理及支持条件、范围、方式。县住建局严格按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预算资金进行管理,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职、专账“两专”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安排专人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进行项目采购申报,同时建立内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管护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账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负责县城内由市政园林管理局管理的38座公厕日常清扫、保洁及完成公厕日常管理,达到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为目标。

2.具体绩效目标。蹲位、小便器无污垢、无粪便,纸篓无长期沉积纸屑;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板干净整洁;洗手盆、镜子无污迹、无灰尘;室内气味无异味或较轻;厕所内设施完好,损坏;室内苍蝇不超过3个,蚊子较少;室内墙壁或厕所隔板无小广告;每月出勤,特殊情况可以找人代替值班,开放时间无无故迟到早退;无市民投诉;态度和蔼,热情大方。

3.申报内容分析评价。通过每月日常考核,20xx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3家管护企业均达合格标准,管护期间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完成了管护目标,社会评价及群众较满意。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6月,县财政局(南财预〔20xx〕1号)下达20xx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0xx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xx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804114802);20xx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xx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xx年南江县财政局(南财预〔20xx〕1号)下达20xx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资金到位:实际到位资金1200000元。

3.资金使用:20xx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实际发生公厕管护费1619680元,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住建局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市政园林管理局报送的.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帐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政园林局安排1名副局长分管,并落实2人具体负责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为体现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企业之间有竞争、有对比,20xx年我局将县城公厕日常管护分成三段,委托四川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0xx年9月14日确定四川辰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431280元;委托四川祥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xx年10月21日确定南江聚贤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950400元;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xx年11月15日确定南江县安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238000元。三段公厕管护合计成交金额1619680元。

根据政府采购结果,该项目分别由三家管护企业实施具体的日常管护业务。一是日常运行管理,由管护企业按公厕管理办法和标准实施具体管理工作。二是设施维修维护。由管护企业向市政园林局申报,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核实后,安排管护企业具体实施维修维护,维修维护结束后,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制定了公厕日常管理维护考核细则,明确了公厕管护制度、标准、考核、惩戒措施。

每月日常考核中,采取市政园林局邀请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或市政园林局局长或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管护公厕按考核表内容逐项打分,最终凭分数确定当月管护费用支付标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对公厕管护实行严格考核、管理,具体为:

1.管护合同期内,月度考核合格等次达到90%以上,或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等次的,在下一轮次管护企业招标中,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确定中标。

2.对日常巡查或月度考核发现的问题,管护企业必须立说立改、限时整改,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可重复扣分。

3.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常维护费核拨的依据:考核为合格的,全额拨付当月维护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低于90分),每低一分扣减当月维护费200元,最多扣减6000元;考核为不合格的,当月维护费扣减20%。

4.对于一年期管护合同,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三年期管护合同,合同期内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因考核不合格被解约的管护企业,三年内不接受其在南江进行的县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投标活动。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经考核,20xx年完成了全部县城公共公厕日常管护任务。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xx年度,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公厕管护标准、考核细则。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已全面完成当年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主要目的是为市民和游客提供舒适的如厕环境,属于公益性项目,项目效益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本项目,确保了县城市政公厕设施完好、清洁卫生,达到了便民利民的目的,得到市民和游客的充分肯定。

项目实施程序合法合规,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落实落细,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定,使用范围符合预算安排,会计核算规范。该项目实施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具有现实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20xx年至今,新建的公山镇安置房广场aaa旅游公厕、东榆大桥桥头滨河路aa旅游公厕、春场坝滨河中段aa旅游公厕3座旅游公厕及红塔公园公厕(含公园保洁、维护等)等4座公厕管护资金均未纳入财政预算,20xx年仍按照20xx年核定的1200000元预算标准下达资金,而实际发生额1619680元,造成当年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形成了新的债务,如不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科学测算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确保公厕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20xx年绩效评价,我局实施的相关项目未发现问题。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做好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暨宜财绩2022-46号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开展了20xx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宜章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52年,历经几代中医人的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在职在岗职工473人,编制床位220张,实际开放病300张。内设临床专科17个、医技科室7个、辅助科室4个、职能管理科室19个。

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西门子16排螺旋ct、彩超、cr、dr及全自动生化检测仪等各种高精尖诊疗设备120余台,年末资产总值0.57亿元。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医院、郴州市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单位,广东省中医院联系单位,是郴州市市辖区职工医保、宜章县职工医保、宜章县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定点救治医院、宜章县人寿保险公司定点医疗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xx年我院基本总支出为114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72.3万元、卫生材料支出万元3018.1万元、药品支出203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369.4万元、提取医疗基金29.1万元和其他费用604.1万元、其他支出472.8万元、专项支出101.7万元。

1、20xx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我院属于差额拨款单位,20xx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有人员经费104.7696万元,财政已全额拨付到位。

2、20xx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xx年度以支定收确认的总收入为104.7696万元,年度总支出为104.7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696万元,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经费支出使用比例为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0xx年,我单位收到县财政拨款共388.298万元,其中:20xx年初预算基本支出104.7696万元、公立医院改革拨款(对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助)84.108万元、基本公卫项目4万元、省补中医药项目3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信息化及医疗保障经费、全员核酸检测经费、设备款等)63.56万元、20xx年下半年产筛补助0.324万元、20xx年人员基本预算补助105.4704万元,20xx年中医文化建设资金20万元、20xx年中药人才培养3万元、乡医本土化培训实习0.066万元等.

我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不截留、挤占、挪用、不虚列支出财政专款补助资金,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进行结转,按上级工作安排,按进度用于次年的工作开展。以下是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一)新冠疫情救治与防控工作常态化。

常态化开展新冠核酸检测。核酸实验室的建成及核酸检测配套设备的投入,由原先的须送上级检测,到现在在本院检测,并可以常态化开展发热门诊、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人员、医院中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新冠核酸检测。截至12月10日,累计发热门诊核酸检测8663人次,住院患者核酸检测9904人次,陪人核酸检测7013人次,医院高风险岗位核酸检测3887人次,中风险岗位核酸检测5719人次。

(二)强化提升中医药知识宣传能力和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医院中医药知识宣传建设。落实门诊大厅中医药氛围的改造,加强中医药知识上墙宣传普及,发放宣传单8000份明显提升了中医药在群众中的接受度、推广度,中医诊疗的开展、中药的使用逐步增长。

二是狠抓卫生人才建设。20xx年专人外出培训学习中药知识5次后,组织全院药剂人员举行业务培训学习2次,临床医生培训学习2次。通过学、传、帮、带,全院药剂人员的中药管理能力得到了加强,提升整体中药人员认识中药、辨识中药能力,对临床医生用药的指导、监督作用效果很大;对临床医生的培训促进了中药的.应用推广。

1、年初预算的编制未细化到每个科室,医院属于业务型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采购、临时维修、培训学习等项目较多,因此对于追加的预算资金,没有进行预算分解,涉及追加预算资金的预算管理仅从总额进行控制。

2、人员经费补助年初预算未逐年增长。

1、科学执行绩效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

二是推动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编制模式,把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2、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1.我单位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编制的应用,实行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2.我单位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自评的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县统计局是负责本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直属机构,是1个独立的核算行政单位,7个内设机构。

2、在职10人。共有编制12人(行政编制6人,行政工勤1人,普查中心事业编制5人,)。

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贯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完善和统一全县各项核算制度和方法。

(二)承担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工作业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法治理统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对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和查处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乡(镇)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的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发挥好全县统计系统广域网的服务功能。

(九)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资金收入情况:20**年收省局拨付专项资金资金共计23。6万元整,其中:包括农普两员补助资金10万元,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

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此次绩效评价过程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一)按省、州规定发放乡镇两员补助费共计10万元使用情况:

1、已经全部下发17个乡镇,其中:米龙乡5000元,波斯河乡7500元,德差乡5000元,八角楼乡7500元,恶古乡5000元,麻郎措乡5000元,木绒乡5000元,河口镇7500元,八衣绒乡5000元,牙衣河乡5000元,红龙镇5000元,呷拉镇7500元,西俄洛镇7500元,祝桑乡7500元,瓦多乡5000元,普巴绒乡5000元,柯拉乡5000元,经费支出总额10万元。

(二)20**平安建设调查补助经费1。6万元使用情况:

1、办公费1。6元。包括购置开展平安建设调查工作办公文具等办公用品。

(三)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

1、办公费10883元,包括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办公用品购买;

2、印刷费9117元,包括统计调查表打印等费用。经费支出总额2万元。

(四)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1办公费100000元,用于购买电脑、激光打印机、墨粉盒等,其中:购买电脑和激光打印机已经全部列入本单位固定资产。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据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为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经局研究决定,成立了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干部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考核打分,取得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20**年安排的4个专项资金共计23。6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并全部按期支出使用。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我局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2、本局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统计调查方面的支出,不存在招投标,主要是严格按照局里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严格管理。

3、

(1)委托业务费1。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全部用于办公用品购买。

(2)农业普查两员经费10万元,全部发放至各乡镇。

(3)旅游等调查经费2万元用于调查工作中下乡补助和产生的差旅费。

(4)基层基础建设补助10万元全部用于局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1、我局切实做到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2、我局认真对20**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了评分,评分结果是96分。

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以谋划科学社会事业,以改善科普设施,提升科普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分管副主席的xx海同志具体抓落实,单位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财务会计记录,督促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xx〕64号),20xx年共拔入资金13万元,其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费2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万元。按照泸西县财政局要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其余项目经费划拨至泸西县科协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2万元用于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1万元用于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10万元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用于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科普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科普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实施项目,控制好成本,节约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指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泸西县科协科普宣传资料紧缺的问题,丰富了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多方整合资源,推动我县科普事业向前发展。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发展绿色种养产业观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辐射带动其它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城乡劳动就业人口,逐步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三)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中医药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1月19日,海阳市中医医院收到海阳市卫健局拨付0.5万元。

20xx年11月13日、14日、15日进行培训,经费中800元用于支付场地费、4200元用于支付9位专家劳务费并发放到个人。资金执行率100%,无截留、挪用独保费资金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3天共24个学时的培训,参加培训人数200人,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培训学员200人。

(2)质量指标。支付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3)时效指标。我院20xx年12月底,已将场地费、劳务费发放完毕,资金发放及时。

(4)成本指标。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3)生态效益。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医院官网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我委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单位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树立全局思维和底线思维,按照项目谋划提前,项目前期提前,项目调度提前,项目开工提前“四个提前”思路,统筹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结余万元9.18万元,执行率为97.38%,执行情况较好,其他专项资金明细项目核算不足,由于全市重点项目数量较多,账面没有细化到单个项目。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有欠缺,资金分配不均匀。我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没有制定具体的分配依据,在项目的选定上单纯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主管部门的调查了解给予部分重点项目支持。一些规模较小的重点建设项目未获前期经费支持。

  三是绩效评价的指标设定有待细化。由于重点项目数量多,规模不一,单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会影响对项目评价的全面性和重点性。

  (三)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企业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应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突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对全市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均实行挂图作战,统一设立项目施工标志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告示牌、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项目基本性质: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教育信息化。属于一次性项目。

3、涉及范围:校园内及互联网。

本项目通过校园网络改造,建立一整套先进、完善的通讯、网络布线系统,包括为数据、语音、图像、控制等应用系统提供接入方式、配线和各楼层间、各大楼间网络互连方案,满足学校各种大楼当前的使用需要,又要考虑将来网络发展的需要,使网络系统达到配置灵活、易于管理、易于维护、易于扩充的目标。智慧校园广播系统用于学校开展教学信息的传播、校园上下课铃声的播放、多媒体校园广播的开展等需求。智慧校园平台提高学校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并探索如何促进基于大数据模式下的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实现形式。最终实现建成完整统一、技术先进,覆盖全面、应用深入,高效稳定、安全可靠的智慧校园。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所需省财政性资金拨款已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我校特别要求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省财政厅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将省级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到我校,我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同时对项目专项资金,不得挤占和挪用。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教务科、财科务、学生科等科室严格把关,做到按时,按预算、依据规范完成。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教务科、财科务、学生科等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建立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我校20xx年设备购置项目工作,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做了详细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相关科室也安排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我校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科室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并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及单位进行通报。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预算总额为180万元,项目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的开展,无挪用、超支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预算总额为180万元,总支出为177.56万元,节约2.31万元,项目已完成,余款国库回收。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本项目工作进展顺利,按时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经学校数字化校园项目(一期)评价工作小组评议,该项目产出数量、时效、成本、质量达到绩效目标,评价优等级,质量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校园网络改造建立一整套先进、完善的通讯、网络布线系统,智慧校园广播系统用于学校开展教学信息的.传播、校园上下课铃声的播放、多媒体校园广播,智慧校园平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的信息化水平等,得到师生的普遍赞扬,效果非常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我校校信息化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师生中得到了很好的反响,在普遍的赞誉声中我们体验到项目良好的社会效益。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本项目的目标明确、决策科学、项目实施成果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组织科学合理、项目管理上规范到位,项目产出达到绩效目标,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评价等次为优秀。

1、是建立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项目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做了详细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相关科室也安排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2、是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为确保我校20xx年项目顺利完成,我校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科室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并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

此次项目种类多,在个别小的细节上也需要积极督促,建立完善的检查机制,加快项目进度。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1、前期准备。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xx〕26号)文件要求,一是召开委财务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刘低炉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杨爱凡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从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抽调3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各级职责。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等。三是由办公室、财务室、法规科等科室联合设计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值。

  2、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审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对照20xx年市发改委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最后上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再报送市财政局。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规划编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分析评价。

  我委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编制经费的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主要用于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市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达到资金设立目的,产生了极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

  根据各村的项目实施方案,经镇项目办实地核实后,提交镇政府集体研究进行批复。乡财政所收到项目批复后将项目资金通过大平台申报转入村级资金账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根据《盐边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盐边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并结合乡政府对20xx年各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项目考评情况和各村具体情况,科学客观的对省、市、县下达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进行了资金的分配。大村且20xx年受灾较严重的分配4万-5万元;中小村且受灾相对比较严重的分配3万-4万元;小村且18年运行维护项目实施相对较差的分配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抗疫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我区历来高度粮食安全工作,特别是20xx年,粮食收储政策重大调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云南昭通镉米公共应急事件、寒露风恶劣天气等多重不利因素,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市财政从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下达我区落实粮食质量安全预分配资金1448.51万元,作为我区20xx年重金属超标粮食亏损和利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现将我区抗疫特别国债20xx年度市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概况

国家粮食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收购质量标准更加严格,省财政对实行超标粮食“退坡”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益阳市20xx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xx〕33号)文件有关条款规定,价差亏损按省负担20%、市负担16%、县负担64%,利费补贴市、区县(市)负担比例为2:8。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区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收储企业召开早稻收购工作会议和中晚稻收购协调会。收购期间,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对临储粮进行了预验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改委进行了验收。早稻临储粮已在湖南粮食交易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区发改局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程密切配合,全程监管,确保不流入口粮市场。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20xx年收购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临储粮3963.438吨、中晚稻临储粮1113.672吨)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按时间节点拨付了临储粮利费,待竞拍企业出库完成,资金到位后,省、市、县三级承担的价差亏损比例立即拨付到位,由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贷统还,结算清本批次贷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民种粮效益。

20xx年以来,我区坚定不移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稻谷收购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执行国家稻谷收购政策,坚定不移执行先检后收,坚定不移执行优粮优价,坚定不移执行溯源管理、坚定不移严防区外超标粮食输入,区、乡、村、组四级联动,层层宣传政策、层层压实责任,未出现“卖粮难”,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未出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未出现卖粮混乱等问题。

1.政治站位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靠前指挥。同时要求分管区长一日一调度、一日一点评,稻谷收储领导小组一日一报告、一日一督查、一事一处理,区委、区政府多次带队深入收储一线库点和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责任在一线压实、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改进,精心组织打赢早稻收储工作这场硬仗。

2.宣传发动很到位。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区、乡镇(街道)、村组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同时利用微信群、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流程等。

3.溯源分类全覆盖。严格落实一表溯源机制,全区统一制定溯源表格,坚持散户一户一张,大户分片、据实申报,乡镇编号、建档发行,表随粮走,出售交表,留存备档。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要签字对溯源表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台账备查。收储企业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或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量、销售去向、出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从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擅自购入区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稻谷交售,弄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乡镇、村应严防严管,严格履职,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4.先检后收全覆盖。严格执行稻谷先检后收、定点检测、双检双控。区内稻谷收储前应先行检测,若符合国标三等并提供稻谷溯源表,则应收尽收,实行分仓储藏、分类管理;区外流入稻谷全覆盖先行检测,若符合国家原粮卫生标准且镉含量不高于0.2,同时提供稻谷溯源表、稻谷检验单,则可进行收储;在收储过程中,稻谷镉含量检测应在区政府指定检测点进行,由收储企业复检,对检测结果自行负责,样品和检测报告必须留存备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企业擅自收购镉含量超标稻谷的,按违法违纪严查重处,并吊销粮食收购许可证。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初检,摸清辖区粮食镉含量情况,主要是为有序送粮服务。

5.外防输入很严格。所有外地不合格粮食禁止进入赫山,赫山粮食经纪人禁止到外地收购不合格粮食,严防超标粮食输入。乡镇及有关部门安排了专门工作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6.市场化收购很踊跃。鼓励粮食经营者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拓展销售渠道,引导粮食经营者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边收购边外销稻谷,外销量占61%以上。

7.绩效考核全覆盖。制定了20xx年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从宣传引导、信息摸底、溯源管理、稻谷检测、作风建设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

8.驻守巡查很到位。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稻谷收购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和“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抵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9.干部督导在一线。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镉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10.责任压实到镇村。各乡镇(街道)、村组进一步加大收购政策宣传,加大稻谷溯源管理力度,派专人协助维护收购现场秩序,按照赫山区稻谷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约收购的工作部署,组织农民分时、分序、分乡镇(街道)有序售粮。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没有出现农民“卖粮难”,没有出现任何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资金管理合规合法,拨付及时,临储粮管理到位,处置程序依法依规,评价结论为“优”。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收储企业意见,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参照《赫山区县级储备管理办法》,与临储粮存储企业签订了《赫山区临储粮收储合同》,从承储品种及标准、分仓储存、承储数量及期限、收购价格、利费补贴标准、损失损耗、利费拨付、存储要求、出库规定、数据报送、监督检查、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我区早稻临储粮收购于8月5日启动,9月6日结束,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于10月23日启动,2021年1月31日结束,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凭赫山区稻谷溯源表,收购20xx年赫山区内生产的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镉含量0.4以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3963.438吨、中晚稻1113.672吨)。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目前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拨付早稻二个季度、中晚稻一个季度利费131568.77元,资金到位率100%。早稻临储粮于3月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分2个标的.,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19仓3544.179吨、0p22仓419.259吨全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90元/吨和1800元/吨。早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3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2175698.31元,5月底,中标企业出库完成。6月2日,销售粮款已归还农发行赫山区支行。中晚稻临储粮于5月2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23仓1113.672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80元/吨,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5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846390.72元,中标企业尚未出库。价差亏损两项合计3022089.03元,市级承担价差亏损483534.24元。早稻第三季度、中晚稻第二季度利费53599.81元,目前已向区政府提交请示,待区政府批示了按要求拨付到位。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确保了农民余粮应收尽收,调动了种粮农民利益性,增加了种粮农民利益,种粮农民满意度达96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xx年,赫山区临储粮收购和处置,按省、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稻谷收购政策,全面实行先检后收、溯源管理、分仓储存、分类保管要求,我区的粮食初检办法、溯源管理体系等多个举措在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中得到推广。临储粮处置严格执行政策,市、区两级组织预验收,省级统一组织验收、统一抽样检测、统一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定向竞价处置,资金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处置要求和相关政策,拨付到位,不存在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我受学校委托,向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xx年度财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xx年,财务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四届三次教代会《院长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在王院长领导和直接分管下,我们在“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筹集与管理”、“规范缴费与收费”、“经费保障与监督”等方面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1、编制了20xx年学校基本支出预算方案。

20xx年,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省级财政对事业单位拨款依然是“吃饭”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仍为零增长,学校收入增长有限,学校大事又较多,同时人员经费刚性支出继续增加,收支缺口在拉大,面临经费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形势,我们在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对水电、医疗、办公、差旅、招待等进行压缩或实行零增长,在预算方案安排时,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在交流沟通中,取得各部门领导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确保了学校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平衡。

2、细编了20xx年项目经费预算方案。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的要求,今年将项目经费按支出用途和支出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解,把20xx年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学校配套的项目经费和学校自立的项目经费一并进行了细化,与基本支出预算方案一同编制、一同下达、一同执行,提高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

3、调整和清理了20xx年预算项目库。

根据财政资金对项目支出支持方向和重点的调整,我们对学校预算项目库进行全面清理,调整和增加了财政支持力度大的项目,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健全了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制度,提高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对以前年度预算项目库中安排的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问效试点。

4、按照省财政关于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要求,编报了20xx年学校预算基础信息表和20xx年上报预算建议方案。

5、强化20xx年预算执行管理,着重强化以下几项方面:

(1)严格执行下达的切块经费预算方案,强化对预算总指标和预算明细项目进行“双控”和“双管”。

(2)严格执行用款计划的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强化“一支笔”审批责任。

(3)严格控制追加预算。在经费可控有限的范围内,在编制年初预算方案时,适当增加预算准备费,用于应急的开支和不可预见的支出,强化预算约束性。

(4)严格控制无预算和超预算的支出,包括贷款安排预算项目,强化预算严肃性。

(5)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通报,让部门负责人及时了解本部门切块经费支出、结余情况,强化预算用款计划性。

1、认真做好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的收费工作,全年共办理学生收费近13060人次,收费总额5096万元。

2、对历年学生欠费名单和缓交协议进行梳理、清理,建立了欠费学生电子档案,包括历届毕业生。将欠费管理与补交费管理相分离、相制约,防止舞弊、差错。

3、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紧密联系和合作,在学生处配合下,国家助学贷款规模尤其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规模进一步扩大,缓解了困难学生交不起学费的压力,欠费率大大下降,签订缓交协议学生不断减少。全年发放贷款1700多人次,发放总额840万元(含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

4、及时发放国家政策性补贴和学校奖助学金705万元,到今年11月份在校生基本上办理了银行卡,各种资助通过银行卡发放,保证款项及时、安全发放到位。

1、及时向国库申报预算内日常资金和项目资金,合理高效地用好预算内财政拨款。

2、加强收费资金组织和管理,按照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年初预算分月申报使用计划,确保收费资金年度内全额返还到帐。确保学校收入预算执行和贷款到期归还以及续贷顺利进行。

3、及时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合同协议规定,对独立核算实体和承包单位上缴的基数和承包额进行了清算和催交,确保了预算审定的上缴指标全部到帐。

4、科学调度,加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完成了9笔贷款的还贷续贷工作,没有造成一笔贷款逾期和续贷资金脱节,确保了学校资金链正常周转。

5、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筹措资金,通过申请专项、银行贷款、内部调剂等方式筹措更多资金支持学校重点建设。如:申请到位维修专项70万元、博士点立项建设及中医学专业认证专项50万元、质量工程专项90万元、省部共建实验室500万元、贷款财政贴息534万元,新增建行项目贷款授信额度3000万元,浦发银行贷款到位额度2000万元,确保了学校今年几件大事,如质量工程建设、校庆(含校园环境整治)、博士点立项建设、中医学专业认证等完成和顺利进行的资金保障。

四、认真做好中医学专业认证的教学经费投入和管理自评报告撰写并对支撑材料进行了梳理、汇总、装订成册。积极做好校庆捐赠接受工作。

五、配合学校纪委,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按要求对全校银行账户和资产收益情况(含校办独立核算实体)进行全面登记、上报、清理工作。

六、参加学校拓展办学空间调研、论证和筹资方案思考;参加维修改造、设备、教材、图书等采购的论证和招议标工作,全年共参加各类招议标31次。按照财政厅要求,参与图书馆400万元古籍专项用款计划论证和预算项目申报,确保用款计划符合财政部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和管理规定。

七、挖掘潜力,筹集和调剂资金,努力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今年与去年相比,教职工增加了8个月午餐补贴,住房公积金从7月份开始将校内津贴列入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0%,校内津贴总额和人均额适当增加,50周年校庆人均发放500元慰问费,离休人员在去年人均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基础上,今年人均每月又增加了800元规范性津补贴,国庆60周年又给离休老干部人均发放800元慰问费。教职工(含离退休)住房货币化补贴在9月份全部兑现。

八、关于廉洁方面。本人严格履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廉洁从政,没有奢侈浪费等现象发生,没有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欢迎大家对我监督。今年第三轮全员聘用结束后,我们制定出台了《财务处安全岗位责任制》并结合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财务处工作人员安全职责,不仅仅是财产、数据、档案的防火、防盗、防丢安全,更重要是经济安全,包括法制观念、廉洁意识、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全体财务人员防腐、反腐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确保了学校经济秩序规范和经济行为健康。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志们,以上所做的主要工作,尤其是工作所取得成绩与成效,与各级领导、各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分不开、与财务处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分不开,在此,对大家给予财务部门工作重视、理解、支持、帮助和指导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即将过去的20xx年工作,虽然自己付出了勤奋和努力,但与上级文件规定、学校领导要求、师生员工期望,本人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认为自己在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上还要进一步加强,联系部门加强调研还要进一步深入,工作方式方法还要进一步改进,畏难情绪与急躁情绪还要进一步克服,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还要进一步强化,职工待遇改善提高还要进一步想办法。

以上这些不足和差距,我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修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21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18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2021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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