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大全(14篇)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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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3 08:48:50

上传者:紫衣梦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大全(14篇)

有了规章制度,可以避免个人行为的随意性和自私行为的发生。熟悉组织的规章制度是每个成员必备的基本知识,也是展现自己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的重要途径。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学生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1、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

2、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熬夜、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4、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学期集中开展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小飞鹿广播台、班会课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

1、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

2、加强校园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

3、建立教室、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早发现。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对可疑者应及时通知家长带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确认。

2、早隔离。建立隔离室,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

3、早报告。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协助家长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县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做好病因追踪报告。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有冲洗和洗手设施。

2、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3、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资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每天开展校园清扫和消毒,并做好记载。

2、加强学生午餐的管理。

3、派专人每天查看学生教室、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4、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更好地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把传染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因此,经园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

1、认真做好晨检工作。保健医生对全园教职工和幼儿进行晨检,发现幼儿有红眼病、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风疹等传染病的体症,不给入园,教职工不上班。

2、认真做好午检工作。幼儿每天中午起床后班主任负责检查幼儿有无红眼病、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风疹等传染病的体症,如有尽快带幼儿到医疗室隔离,由医生尽快通知家长带回去看医生。保育员负责消毒该幼儿的所有用品。

3、班上老师对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如发现红眼病、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风疹等传染病的体症,应及时带幼儿到医疗室隔离,由医生尽快通知家长带回去看医生。保育员负责消毒该幼儿的所有用品。

全园教职工和幼儿定期健康检查(一年一次),发现有传染病不得入园和上班。

1、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污染、过餐食物。用具、食物生熟分开,有防蝇、防蚊设备。食具每餐消毒。

2、个人卫生:

(1)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洗手,饭后嗽口。

(2)教工分饭前洗手、戴帽戴口罩、穿工作围裙。教工每周剪指甲1—2次。

(3)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每天消毒一次。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洗手洗脸。

(4)幼儿饭后要漱口,早晚要刷牙。

(5)幼儿每周洗头2次,每天洗澡1次。(在家做)。

(6)幼儿每天洗脚、洗屁股,洗澡和洗屁股的毛巾分开使用,每天消毒。每周剪指甲2次(周一、周四),双周周四剪趾甲一次。

(7)幼儿用的手绢或擦汗的毛巾专人专用,每天换洗。幼儿尿裤后要及时更换干净裤子,尿湿的裤子要及时清洗消毒。

(8)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在园内不准抽烟。

3、环境卫生:

(1)活动室地板每天三扫一拖,各种柜台每天一抹。

(2)午睡室每天一抹,每天消毒,课桌餐前消毒,清水再抹一次。

(3)玻璃每周一抹,天花板每周一扫,玩具每天一消毒,空气每天紫外线消毒2小时以上。

(4)厕所、洗手池每天一清洁、一消毒,随时冲洗大小便、保持无臭、洁白无锈。

(5)被服每周一晒,2周一洗,两防期间每周洗晒。功能室、楼梯走廊每天一扫一拖一消毒。

(6)草地每天两扫,戏水池每天一扫。

1、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并启动我园传染病应急处理方案。

2、发现老师或幼儿有传染病后,应马上先到保健室隔离,再尽快到医院就诊。

3、对有传染病的老师或幼儿的所有用品做严格的消毒处理,接触者(护送的其他老师和保健医生)应严格消毒用品、衣物、双手等。

4、对全园所有大型玩具和各班的中小型教玩具进行全面消毒。

对接触过传染病的工作人员和所在班上的幼儿,按各种传染病的检疫期进行检疫(2----3周)。

利用多种形式(活动课、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幼儿及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保健医,并继续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在园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及时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在园内暴发和续发。

五、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手续。

七、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1、儿童在入园时,必须向保健医提供儿童各项计划免疫的原始记录资料,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

2、对新入园儿童要按照各种疫苗接种程序,认真查验预防接种中的各项记录,对没有按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的儿童要仔细询问家长其原因,并督促其到指定接种医院进行补种。

3、做好各种疫苗的接种工作的统计、核对、登记及接种的联系工作。

4、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通过广播、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幼儿、家长、老师进行疾病预防教育,增强防病意识。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类传染病做到及时了解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处理,防止疫情蔓延。

2、定专人负责,向相关部门进行疫情报告。

3、发现相应传染病及疑似病人,立即隔离治疗,在12小时内报告疫情,发现爆发疫情以最快的方法报告到区防控中心。

4、对接触过传染病的幼儿立即采取检疫、隔离、观察等措施。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经医院检查正常并出具痊愈证明后,方可返园。

1、室内要保持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平时多开窗通风。幼儿活动室和睡眠室的紫外线消毒灯要专人专用,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屋内有人时使用。

3、幼儿衣着干净、整洁,每周剪指甲一次,幼儿被子半月晾晒一次;褥子一月晾晒一次;床单、枕巾一月清洗一次。

4、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用后要清洗、热蒸、消毒液浸泡等形式消毒,幼儿要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漱口擦嘴、午饭后刷牙。

6、园内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对园内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园长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1、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肺炎、不明原因肺炎和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和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通过疫情网络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上级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第二条。

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第三条。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和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通过疫情网络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第四条。

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检诊。

第五条。

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第六条。

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第七条。

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第八条。

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鼠疫、霍乱。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传染病管理制度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确保传染性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加强传染病的科学管理制定的专业性部门规章制度。

第一条。

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条。

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三条。

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五条。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4.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5.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1.门诊日志。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第一条。

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第二条。

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培训对象。

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培训计划。

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培训时间。

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培训内容。

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考核。

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等工作。

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新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设立疫情登记簿,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必须登记并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性肺炎、高致病性人感染禽流感或肺炭疽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于6小时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应于24小时内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告疫情。

6、在传染病发生或暴发、流行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7、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做隔离观察处置,尽快作出诊断和转送综合医院或传染病专科医院治疗。

宝安中学。

20xx-9-7。

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火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纽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传染病疼情报告网络,固定专(蒹)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何永清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存规定时限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耍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傈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直传栏、举办黑扳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舅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投的异常情况的排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确保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提高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病种。

_、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本站.省略4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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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我院只报疑似肺结核(不必填专报卡),需填写传报卡、进行网络直报,并在备注中写明转诊情况。肺结核还需填写肺结核病人就诊介绍信及转诊单,并将传报卡和转诊单按时寄送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报告程序与方式。

防保科承担我院的传染病报卡工作,负责报卡人员在接到有关科室传送的传染病或疑似病例时,按要求进行网上直报,并填写传染病专用登记本及传染病报告卡,同时负责通知相关临床医生在门诊日志上给予登记,并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院质监科。各首诊医生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各服务站、诊所能自行诊断的传染病可通过院内网络及时发送给防保科,由防保科负责报卡。

四、报告时限。

_、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_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本院防保科报告,防保科应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即北仑区疾控中心)报告。

_、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部分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__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五、医院传染病报告相关科室责职:

_、防保科:定期对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收到报卡后,首先需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并确定诊断是否符合诊断标准,对有疑问的卡片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查询与核对。

_、各个医护人员: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疫情。所有医务人员未经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散布相关疫情。不得将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等疾病的患者及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防保科承担我院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负责报告的人员在接到有关科室传送的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报告卡时,即按要求进行网上直报,并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送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其他临床科室要求:各临床科室人员接诊时要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以及医师签名”,外来人员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则填写现住地址原籍详细地址,有条件的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要求具体字体工整易认。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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