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病室读后感(汇总15篇)

第六病室读后感(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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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4 05:32:35

上传者:雨中梧 第六病室读后感(汇总15篇)

读后感是读者通过阅读和解读书籍,对书中情节和主题进行总结和评价的表达形式。这里收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为大家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当时是一个工人,我一定会像高尔基那样,用我这支锋利的笔给沙皇政府当头一棒。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和“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美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这幸福生活都是老一辈革命家的鲜血换来的。

第六病室读后感作文2

这是一篇悲剧性的作品.肮脏的病房,破败的环境,尔虞我诈的医护人员,这一切因素使第六病房成为可怖的监狱.其实,这正是沙皇俄国的一个缩影.象征沙俄军警的看门人尼基塔,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而自以为在维护“秩序”,表明这个“不道德,并且对住院者的健康高度有害的机构”正是沙俄帝国和一切黑暗专制的象征.而院方人员则是帝国官僚的体现.

伊凡德米特里奇是一位优秀的知识分子.他爱憎分明,出身贫寒的他对荣华富贵不感兴趣,他向往的是高尚的情趣与美德,哲学家一样的智慧与交谈,以及真正公正的社会秩序.社会的浑浑噩噩和达官贵人的腐化生活使他义愤填膺.然而,没有力量的他又不能改造世界.由于不能无视外界的黑暗却又无能为力,他对世界的印象完全变成了仇恨与恐惧,于是他选择了逃避,整日生活在自己虚构的危险中,他终于疯了.而进入第六病室后,他才真正意识到逃避的无用.他智慧而激进的言辞正是对《第六病室》这个大监狱的反抗,而对拉京医生的斥责不仅是反抗的一部分,更是告诫他不要步自己后尘.

拉京医生是个正直的人.医生的天职和人的良知使他反对第六病房这种阴暗荒唐的存在.可是,懦弱的性格和斯多噶派哲学使他深感自身软弱而企望自我麻痹.他对世界的逃避笔法风中的伊凡更甚:她已习惯了在自己虚构的自欺欺人的世界中生存.既然人必有一死,那么生存就毫无意义;痛苦、严寒只是生命体对世界的一种印象,努力克制便自然无事;一切都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会在自然的新陈代谢中存在,人和石头没有区别;无论环境多么黑暗,只要自己内心光明,那么,无须斗争,邪恶会自行消亡,真理将自己来到.自我麻痹使他逃避现实,对医院的肮脏置若罔闻.而对光明的向往使他一次又一次与伊凡畅谈.他被关进病房并惨死其中的结局,彻底证明拉京那种第欧根尼幻想的破灭和“勿以暴力抗恶”理念失败的必然.

在这黑暗的环境下,邮政局长和其他病人依然继续着他们浑浑噩噩的生活.他们是麻木的国民的代表.正如鲁迅笔下的中国大众一般,他们的愚昧成了黑暗的帮凶,与院方一道形成扼杀主人公的网罗.

在黑暗的现实和世界观局限的影响下,作者没有给出一个光明的未来.但伊凡和拉京遭打时愤怒的吼叫,其实正是这座监狱毁灭的征兆.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读了第六章我知道了茨冈是一位很好的知心朋友,他善解人意,体量人,有一颗童心……从中我体会到朋友之间只有互相包容互相谅解才能保持永恒的友情。友情很珍贵,也很容易破碎。它就像一个吹大了的气球,稍有不慎就会炸破。茨冈什么都给小作者说,我体会到了没有秘密的友谊才珍贵。而且茨冈给小作者提出意见,小作者都虚心接受了。

我就不是这样,总是不会去体谅朋友,总是和朋友吵架朋友给我提出意见我总是不去虚心接受,还赌气不理他们。真是不应该呀!

记得有一次,孙丁宁和李梦洁给我提出了一个小小的建议,说:“你动不动就动手动脚,以后别这样了。”我有些生气,很不服气地说:“你以为你们好哇,哼。”然后就赌气走了。

通过我的事与小作者的事的对比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不管别人讨论你的好事还是坏事,都说明这个人心里有你,关心你,不要去生气或者觉得别人不喜欢你了,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这样才能进步。

从冷静真挚的感情,真切的细节描写,鲜明形象的对比都体现了茨冈与小作者之间的友谊十分珍贵。

第六病室读后感作文

人生的魅力可能就在于此,你永远不知道明天的海水会冲来什么。

然而,当我读完《第六病室》之后我的心里却更加凄凉,我把那句俄罗斯谚语加以了改动,让它变成了——“谁也不能保险一辈子不讨饭、不坐牢,不进疯人院”。

契诃夫的这篇小说从一开始就着重地去描写了“第六病室”——这个精神病患者所居住的病室的种种情形,同时也描写了住在这里的病人的情况,并且着重介绍了其中的一位,让我们感觉此人就是小说的主角。契诃夫在写这个人的时候似乎是顺便提到了一位医生——即第六病室所在的医院的医生,这个医生并不真的关心病人的疾苦,也不认为医学有用,他只是偶尔到医院例行公事。他每天过着一丝不苟同时又浑浑噩噩的日子:整天读书,到什么时间喝啤酒到什么时间吃饭都会严格地执行。他不关心任何人,他对医院里的种种弊端在心里深恶痛绝但决不会表露在表面上。这个人就像是混日子的市侩,对社会无害但也没什么好处,而对于他自己,可能我们既会同情也会鄙视他,同时还会为第六病室的病人遇到这样一位医生而更多了一份同情。

然而,契诃夫就是契诃夫,他的笔锋一转,就让这个医生同第六病室的一位病人聊起了天,而且医生居然觉得病人的观点非常有意思,进而迷上了这种聊天。他在病人对他的指责中看到了自己生活的问题,于是他开始了反思。他开始积极地探寻人生的意义,他不再迷恋读书和啤酒。他开始转变。

真是不寒而栗!

如果契诃夫选的是一个激进的、疯狂的、或是抑郁的人,最后把他送进第六病室,那么还好说。可是契诃夫所选中的这个人恰恰不是这样的,他恰恰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得过且过的家伙。他没有目标,没有性格,没有太多的想法,他的人生经历也不复杂,也没有受到过什么打击,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最终还是走进了疯人院。

同样,如果送他进疯人院的是他的敌人那也好说,可是把他送进去的偏偏就是他的朋友和下属,这个朋友甚至导致他破了产。

有人把主角进疯人院的下场归咎于沙俄制度,也许契诃夫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有过类似的出发点,然而我却认为这个故事换一个社会背景也一样可以出现。当一个人开始有自己的思想、这种思想又不为常人所接受的时候,那么他就是不正常的。所谓“世人皆醉我独醒”,在世人的眼里就是疯子,没有什么可以说。

所以,当你的想法和社会的普遍想法不一致的时候,你就会比较危险。写到这里忽然想起苏联文人的信条:“别想。想了别说。说了别写。写了,别怕……”

就此打住。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我的童年像一本充满阳光的书籍,翻动书页,迎面是草长莺飞、欢声笑语。而在高尔基的《童年》中,主人翁阿廖沙的经历没有一般孩童应有的快乐与幸福,取而代之的是生活的沉重与辛酸。

阿廖沙5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他提前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了在外祖父家寄居的生活。在那里,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慈祥善良的外祖母、古板贪婪的外祖父、随和实的格里戈利师傅、活泼乐观的小茨冈等等。同时,他还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打架,外祖父和舅舅们为各自利益针锋相对,以及舅舅们对老师傅的恶意捉弄和他们对妻子的暴行。除了忍受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恶行,他还要忍受外祖父时常的鞭打,以及表兄们恶意的陷害和街上孩子们经常的嘲讽。在这恶劣的环境里,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提前感受到了生活的不幸与现实的残酷,那些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阿廖沙的童年并不只有苦难,还有外祖母等人像阳光一样照耀着阴影下的他,使他不至于在阴霾中沉沦。外祖母的热情给了阿廖沙坚持的希望,小茨冈的乐观给了他积极的态度。在这些人的影响下,阿廖沙才能在“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生活中保持纯洁的灵魂。

阿廖沙的苦难童年没有结束就进入社会开始谋生。在他11岁时,他的母亲去世,外祖父破产,他结束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开始了一个人在人间的旅程。

合上《童年》,它给我带来的震惊和心酸却久久不曾消去。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就是天堂,拥有足够的阳光和快乐,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珍惜现在的生活。

文档为doc格式。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第六章写大舅米哈伊尔为了争夺家产带领流氓冲击、攻打外祖父家的暴行。这不仅深刻地揭露了这个逆子的凶恶嘴脸和丑恶行径,也客观地暴露了千千万万小市民家庭的尖锐矛盾。在这次父子短兵相接的“战斗”中,阿廖沙“我”担任了火线侦察兵的脚色,写得有声有色,相当精彩,可以推出一篇标题为“我注视街上的敌情”的优美。

散文。

这次“战斗”中善良的外婆由于“劝架”被醉酒的逆子的砖头咂伤了手,造成了骨折。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这些小昆虫是多么有趣呀!

通过读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昆虫的很多事情,了解到了大自然的许多奥秘,同时使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布尔是一个热爱生活、善于观察、有恒心有毅力的人,他连小小的萤火虫是怎样捕食都看得清清楚楚。而且他还不辞辛苦,追踪观察迷宫蛛是怎样产卵和养育宝宝的。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感染了我!我也应该像法布尔那样认真地观察身边的事物,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努力学习,从各个方面充实自己,使自己逐步优秀起来。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狼王梦我已经看了两遍了。狼是群居动物,狼因为经常捕食家禽家畜,长期以来被人们视为害兽,由于人们过度捕猎野狼的数量锐减。

我很喜欢里面的黑仔,那是因为它很勇敢。我不喜欢里面的媚媚,因为它长大以后连自己的母亲也不认了,还把她赶了出去,太狠心了。

我喜欢的片段是第六章“血洒碧空”。就是紫岚早上醒来时看见一只金雕,那只金雕想把紫岚吃了。紫岚知道后先自己装出一副很衰老的样子吸引,引起金雕的注意,金雕发现紫岚很衰弱就飞冲下去想把她吃掉。紫岚找来一块卵石挡在路上,用计谋骗金雕下来,紫岚与金雕周旋了一天。后来出现了一只田鼠,紫岚假装身体虚弱抓不住它,直到月亮升起金雕也累了,就飞回了老巢,紫岚看金雕走了就抓几只田鼠充饥。第二天金雕又来了,金雕与紫岚的打斗开始了,金雕把紫岚的眼睛弄瞎了,紫岚把金雕的爪子咬掉了。后来金雕把紫岚抓上了天,紫岚用牙把金雕的翅膀咬断了,金雕没飞多远就掉下来摔死了,紫岚也跟着死啦!读到这的时候我哭了,为紫岚伤心。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紫岚很伤心,但她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蓝魂儿身上也流着紫岚优秀的血,拥有黑桑强健的体魄,也不比死去的黑仔差,还比黑仔多一股不服输的气概。经过紫岚精心喂养,蓝魂儿已经快成为一只优秀大公狼了。春天来了,狼群快解散了,等冬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篡夺王位了。

一场暴雪让狼群迟解散了几天,如果没有这场雪,狼群的王就是蓝魂儿了。

狼群在饥饿中徘徊。突然在前方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死羊,哪知这是猎人的陷阱。狼是铜头铁臂麻杆腰,巨大的铁夹夹住了蓝魂儿的腰,钢锯都锯不断的铁夹,狼牙哪对付得了。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只好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迅如疾风快如闪电,使蓝魂儿在被母亲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了。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蹂躏成一副天生奴仆样。但经过紫岚的种种“上等食材”喂养,双毛的体魄也可以和黑仔和蓝魂儿媲美,但最难解决的还是:自卑。于是紫岚想出了一整套训练双毛的方法。

整个冬天紫岚都把这个家扩大成狼群:自己是头狼,而小母狼媚媚是坐第二把交椅,双毛就是只低下的狼。每次捕猎,双毛最疲倦,也尝不到滋味最好的内脏。即使猎物很大,鲜嫩的部分很多,紫岚和媚媚,宁愿让食物腐烂也不让给双毛。双毛就在饥饿和忍气吞声中熬过了许久。一次次在屈辱中的双毛终于爆发了,母狼紫岚是斗不过膘肥体壮的双毛的。紫岚成了跛脚狼,而双毛则成了家中的头狼。

冬天,狼群又聚集了。在做头狼的甜头中浸泡过的双毛不能再忍气吞声,于是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攻击。

衰老的洛戛的斗不过年轻的双毛,胜负已见分晓。但在最后一刻,头狼突然仰天悲号一声,这一声充满了狼王那种盛气凌人的气质,同时也唤起了双毛幼年时的自卑。双毛被打败了,也死去了。与其说它死在了头狼手下,还不如说死在了自卑手下。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荆。

水浒传第六章读后感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叫《水浒传》。由施耐庵所写,故事情节曲折、语言生动、人物性格鲜明,是一部描写英雄传奇的典范的好书。

《水浒传》还是我国的第一部古典长篇白话小说。小说描写了水泊梁山的一百零八将反抗官军、劫富济贫的故事。故事以宋江受招安前后分成两个部分,受招安前是梁山英雄发展广大、对抗朝廷的过程,受招安后是起义军为国尽忠、损失殆尽的悲剧。

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身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虽然《水浒传》很血腥,但四大名著中《水浒传》的血腥是很特殊的,所以我非常喜欢《水浒传》这本书!

白鹿原第六章读后感

我甚至设想,假如没有革命,没有列强争夺这片膏腴之地,没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进入这里,会是什么样。如果村村都像白鹿原这样秩序井然,和谐和睦,开明的族长和完善的乡约,不是很好吗?试看革命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先是共产党被当成“白狼”搞破坏,然后是国民党征收赋税。百姓根本无从得知即将面临的生活,他们关心的不是姓“国”还是“共”,只要有饭吃,处理好娃子的成家大事,他们别无他虑。

倘若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无知,那就让他们保持这样的状态有什么不好呢?

其次,我想到共产党走过的艰难道路。是什么使那些地下党员在暗无天日的兢兢业业的工作中鉴定自己的信念呢?初一看,选择“国”和“共”只是一念之差,两党合作时亲如兄弟,一旦翻脸,等待力量薄弱的共产党员的便是残酷的屠杀。当白灵和鹿兆海在猜硬币企图改变对方志向的时候,有什么可以暗示哪个对,哪个错?显然爱情都无法改变自己的信念,这是何等的强烈的感召力!

鹿家,鹿子霖,把所有伪君子的丑态发挥的淋漓尽致。他狭隘的心胸和贪财好色的弱点使他在白稼轩面前甘拜下风。就是这样的暴发户在乡里的地位也是举足轻重的,他的地产令人垂涎,他的风流韵事成为笑柄,可是他无论如何也达不到白稼轩那样的境界。

他的大儿子兆鹏是个传奇人物。他的机敏和睿智、勇敢果断都是一名优秀的党员所具备的。他光明磊落,是那个动乱的年代典型的英雄。

弟弟兆海,可悲地扮演着人偶的角色。选择国民党,作为杀人工具与共产党自相残杀。这群热血青年不怕付出,只是怀疑自己的牺牲是否有意义。他们并没有傻到不分敌友,然而服从命令的军人却无法主宰自己,他们多想自己刀下的人头是鬼子们的,可是某人的独裁导致了无数人的悲剧。

白稼轩的女儿白灵,是我十分佩服的人物。她拥有用不完的斗志和激情,我被她那单纯的信念和奉献的精神感动。

她也会惧怕被装进麻袋填井活埋,她也会在抛砖头后担心被枪毙,可是她把每个任务都完成的干脆漂亮。从那个拒绝缠足的任性女孩,到一名优秀的动产党员,再没有比一个“光荣烈士”的称号更适合她那不羁的性格了。尽管我为她年轻早逝感到惋惜,为她甚至没有一个本该属于她的安定生活感到遗憾,但是我由衷地佩服她,可以抛弃自己的一切,投身到自己的信念中。她犹如那个跳跃在白鹿原上的白鹿精灵,保佑着原上的人们。

朱先生,是个伟大的儒士、先知。他学识渊博却并不顽固守旧,面对动荡的社会,他不单拥有满腔报国热情,还会正确配合,选择应走的道路。其中不免夹杂对他“神通广大”的盲目崇拜,没想到这样一个闭塞的原上还如此藏龙卧虎。

其次还有一些令我影响深刻的人物形象,可爱却被冤死的小娥,改邪归正的黑娃,还有兆鹏的媳妇,这个传统观念下的牺牲品……其中一些封建的想法和禁忌现在读来甚至有些难以置信,然而那鬼魂附身,建塔镇妖等故事很是带劲,想到曾经在那片白鹿原上发生过如许多光怪陆离,惊心动魄的事情,也有过繁荣的景象,而后世事变迁,社会进步了,那个世界也不复存在。

很遗憾这样卷帙浩繁的著作想要说清些什么对我来说很难,总有些意犹未尽,然而真正的乐趣在那阅读中的遐想。或许某天,人们在阅读它的时候,也同我一样,想象这曾经存在过的“桃花源”,也会喜爱这片原上热情的人们和那些奇妙的故事。

童年第六章读后感

童年,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它充满欢笑,但也有悲伤。在高尔基的童年里,是充满悲伤的。

它讲述的是小阿廖莎(即高尔基)从三岁到十三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小阿廖莎可真是命苦,三岁便没有了父亲,而母亲改嫁后,又因生病而死,这让小阿廖莎没有了父母,所以他一直住在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吝啬、贪婪,残暴的人,他经常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时用树枝抽的小阿廖莎都失去了知觉。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他的外祖母,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慈祥善良,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想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他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小阿廖莎的.童年在他母亲去世时结束,他需要担负着重大的责任,靠捡破烂来维持生活。从此,他开始了在人间的坎坷旅程。想想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美好,这些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小阿廖莎在黑暗的环境中仍保持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为一个坚强、正直和有爱心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和小阿廖莎一样,在困难面前仍保持勇气和信心。这样,必能战胜黑暗,见到光明!

水浒传第六章读后感

《水浒传》这本书中所写的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每一个都神勇无比,一心为民,宁愿自己也要帮助老百姓们度过,过上幸福的日子,梁山聚义首当其冲,召集好汉一马《水浒传》中的108名将士,个个都是好汉。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水浒传第六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这个暑假,我在家读了一本叫《水浒传》的书,我看到了一篇叫《武松打虎》的故事。故事一开头就讲武松和宋江在柴进家中住了十多天,等武松病好了以后决定去清河看望家兄,柴进和宋江留不住他,便送了他些银两,并摆酒为他饯行。

武松走了几天,来到阳谷县地面,他的肚子也饿了,见前面有一家酒店,上面插着一面旗帜,上面写道:三碗不过冈。就走了进去,坐了下来,将哨棒放了下来,叫道:“店主,快拿就来。”店主拿了三个碗,一双筷子,一盘菜,倒满了三碗酒。武松一口气就喝完了,并说道:“好酒,再拿一些下酒的菜来吃。”店主拿来了牛肉,又倒了两碗酒,店主就不倒了,只管切肉。武松敲着桌子说:“倒酒!”但没有人帮他倒,武松叫久了,变吼道:“为什么不倒酒了?”酒家过来并指着酒旗上面的字说:“三碗不过冈!”武松问道:“为什么叫三碗不过冈!”酒家说道:“俺家的酒后劲大,喝了三碗就倒下,因此叫三碗不过冈。”店主拗不过他,便又倒了三碗……最后,一直喝了十八碗才走了出去。酒家叫住了他说;“这山上有一只老虎,经常伤人,你千万不要一个人前行!”武松对酒家大吼,上山去了。到了半山腰,武松心里想也没什么老虎吗?就躺到大青石上睡了下来。突然一只老虎跳了过来,这时武松被惊醒了,但他没有被吓跑,而是和那张牙舞爪的凶猛的老虎打了起来。他就用拳头把老虎打的七窍流血,动弹不得。我想到了我,平时看到一只老鼠就吓的躲得远远地。

自从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每遇到危险困难我都不害怕了。我就会想到武松打虎的情景。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勇敢的小学生吧!

《水浒传》是一部十分经典的中国名着,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着”。看到这本书我就想起了刘欢的好汉歌。梁山好汉他们个个侠肝义胆,敢报天下之不平,其好爽的性格光彩照人,令世人敬仰。这本书中以很多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小说中智取生晨纲、大闹清风寨、倒拔垂杨柳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描述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

在《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宋江了。他被人称为“及时雨宋江”,是郓城县的一个小官史,为人好义疏财,并且十分孝顺父亲。因为他乐于帮忙穷困的人,所以各地方的人们,都景仰他的德望。他受了小人的陷害,蒙上了不白的冤罪,被判了死刑。在万分危急的时候,梁山伯的英雄赶来劫法场,把他救上山去。之后,宋江当了他们的首领,大破高太尉所率领的军队。

《水浒传》充满了官逼民反的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小说经过对宋江领导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全过程的描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作为对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治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士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酷暴虐的地方官;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社会黑暗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

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粗俊爽,雄健豪放。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到达炉火纯青艺术境界的典范。

《水浒传》不仅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并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了彪炳文学史册!

近日,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

话说武松离了“三碗可是冈”后,便直奔景阳冈。走了一里多路,武松便觉得又累又渴,躺到一块大石头上,正闭了眼要睡,忽然从乱树丛中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来。武松见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从青石上翻身跳下,抄起哨捧,闪在旁边。那老虎把两只前爪在地上略按一下,纵身一扑,武松急忙闪到一边,老虎见捉不到武松,便干脆一掀,一剪,可都让机灵的武松闪过了。那老虎正准备再次攻击,武松连忙抡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捧断成了两截。这一下,激得老虎向武松猛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老虎恰好落在他面前,武松丢掉手中的哨棒,两手把老虎皮揪住狠劲地踢它,又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只剩下一口气了,五官里全部是血,武松又到树边拾起半截哨棒,回来又打了一二百下,直到老虎一丝气也没有了才罢手。武松又回到青石板上歇了好一阵,才走下冈子去。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水浒传具体生动地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整个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精神和正义行动,他们不占城池,出榜安民,异姓一家,塑造了一大批梁山泊好汉忠义,替天行道的光辉形象。

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泊好汉忠君报国,为民除害,着实令人钦佩。比如一百单八将中的宋江,江湖上人称他为山东及时雨宋押司,他深明大义,急盼招安,愿为国家出力。在兄弟托塔天王晁盖死时,他十分悲伤,几次要哭昏过去,每日都会领众举哀,遵从晁天王遗言,发誓要带领好汉们,活捉敌人史文恭,为晁盖报仇,在不断地努力下,他做到了。他军法严明,宋江手下的军校因为酒肉少而杀了厢官,宋江哭着命他痛饮一醉自缢而死,而后,他顾着梁山泊时的恩情,盛棺安葬,他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爱憎分明的好官。

而反过来呢,以高俅为首的奸佞宦官使人愤恨,高俅身为殿帅府太尉,本应报效朝廷,而他却因为宠溺养子,使计拿下教头林冲,刺配沧州道,险些被防送公人董超和薛霸结果了性命。在三败梁山泊时,他被活捉上山后向宋江保证会向天子重奏招安一事,而后却转面无恩,连日称病,不敢上朝,又将水银放入卢俊义、宋江得赏的御酒中,让他们中毒身亡。这样一个奸诈小人没有被天子加上罪名,令人可忧可悲。

现在的社会不再是过去那个腐朽衰落的封建王朝,而是科技文化蓬勃发展的新社会,我们身为祖国的花朵,应该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肩负起未来的重任,为理想勇敢前进。而书中的梁山好汉的英雄主义精神和团结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成为我们积极向上成长的新动力。《水浒传》在我遇到困难时使我想到梁山好汉们在遭到朝廷的讨伐时携手共进,积极出力的事迹。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梁山好汉仿佛变成我的指路人,告诉我要对朋友热情主动。

读过《水浒传》后,我仿佛被注入了正义的能量,它恰如一首史诗,为我们展示了当年的国势特征和民俗风情,但它为我们传达的更多的是可歌可泣的英雄传奇。

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它以宋江等人各个都被“逼上梁山”为主题,主要江苏了各个好汉的经历,其中使我最深印象的两个字忠和义。

鲁智深是一个代表性的人物,他十分爱吃狗肉并且武艺高强,精武刚勇。他的武器是一把禅杖。又一次他和李忠和张进在一家店里吃饭,只听隔壁在啼哭,鲁智深便走过去问怎样回事一老一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一遍。鲁智深听了之后大怒。原先是有一个叫镇关西的人欺负这一老一少。鲁智深便说:“明日我与你同去见那镇关西如何”老少立刻答应。

第二天早上鲁智深出门便找到了镇关西。镇关西一见到鲁智深立刻说好汉赎罪。鲁智深说给我来十斤精肉不能有肥的切成臊子。镇关西立刻叫人去做。做好之后放在鲁智深面前。鲁智深又说再给我来十斤肥肉切成臊子不能有瘦的,镇关西再次叫人弄好放在鲁智深面前。谁料。鲁智深又说给我来十斤骨头切成臊子不得看见一点肉。这下把镇关西气坏了。掏出一把小刀向鲁智深刺去,鲁智深立刻回首打了他三拳。竟然将他打死了,这就为那老少报了仇恨。

水浒传由于官场的险恶所以各自上梁山,此刻回忆起,仿佛那一百单八将还在面前若隐若现。

我爱水浒传中的精彩故事。也爱各个好汉的豪爽性格,但我更爱的是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的精神忠和义。

红岩第六章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利用假期的时间看了一本关于解放战争的书《红岩》。

临近解放的前一年,由于叛徒甫志高的告密,地下党员余新江、许云峰、江姐相继被捕,被敌人关在了戒备森严的渣滓洞集中营,虽然被敌人关了起来,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与敌人斗争,在监狱里自发地组织起来。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还关着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小萝卜头”。他在监狱里缺乏营养,身体瘦小,但他却是小交通员,不仅传递信息,还探听敌人的动向。

在山城即将解放的前夜,敌人残酷地屠杀了他们。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这篇小说,就像文中的许云峰说的:“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这牢底坐穿!”许许多多的革命先辈们正是为了这种信念抛头颅,洒热血,让我们能够快快乐乐地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正是有着无数位战士坚强不屈的精神,用鲜血才换来我们如今幸福美好的生活。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坚强不轻易放弃的人!

他们的事迹永远记在我们心中,他们的故事永远激励着我!

小王子第六章读后感

《小王子》讲述了小王子因为玫瑰花儿去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自以为是,但有些理智的国王;爱慕虚荣,希望别人都崇拜自己的人,可怜而且可悲的酒鬼;不明所以,自以为是,云里雾里的企业家;忠实,但不懂变通死守命令的点灯人;不愿亲身尝试,所以一无所知的地理学家。

其实这就是大多数大人的缩影,这些人呢,他们在快车里拥挤,却不知道要寻找什么?这些人呢,他们忙忙碌碌,来回转圈!只有孩子知道他们在寻找什么?会为了花费了时间的布娃娃而伤心流泪。可每个大人都是曾经的孩子,他们也幼稚过童真过,并且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过。

可为什么,为什么当他们被岁月的积尘所掩盖后,终日忙忙碌碌,毫无目的,行尸走肉。在繁华的都市中变得物质,金钱。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目的不愿意满足于现在的境况,不会为一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幸福而满足。用金钱物质来衡量许多。

用“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这类的陈词滥调,来打消小孩子的奇思妙想,却不知只要花时间用心再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是实际性的东西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其实不然,很多实质性的东西都是你自己看不见的。经过岁月变迁,沧海桑田,那些物质性的东西,早已被粉碎的颗粒无剩留下的往往都是友情,亲情,这样看似虚无,但却最实际的东西。因为以为你的东西付出了时间,所以他在你心中还变成了最珍贵的,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真实的感情的交流,我知道物质和金钱或许可以消除身体上的饥饿,但却永远弥补不了感情的空虚,我们可以过的清贫,但却不能没有朋友,家人,师长。

小王子第六章读后感

近期我看了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因飞机故障,降落在沙漠中,在沙漠中度过了一个晚上,期间,他听到一个声音说:“请给我画一只绵羊……”就这样作者认识了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

小王子拜访了许多星球,有325号、326号、327号、328号、329号和330号星球。他第一个星球拜访的是一个国王生活的星球。国王让小王子做他的司法大臣,让小王子自己审判自己。小王子让国王给他一个合情合理的命令,国王一言不发,小王子便走了。

接着他又到另一个星球去找工作,这个星球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他让小王子拍拍手,表示他是这个星球最有才华,最会穿衣服,最漂亮的人。实际上这个星球只有这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住。

他又到下一个星球了,这个星球住着一个酒鬼。小王子问:“你为什么要喝酒?”酒鬼回答:“为了忘记。”“忘记什么?”小王子说,“忘记我的羞愧。”“羞愧什么呢?”小王子问,“羞愧我喝酒。”酒鬼回答说。小王子疑惑地离开了。

他到了下一个星球,这个星球住着一个商人。这个商人以为把星星的数目锁在一起就能拥有他们,唉。

他去的下一个星球住着一个点灯人,他的星球只能住下一个路灯和他。小王子和这个点灯人谈了一个月的话,因为这个星球一分钟转一圈。小王子心想:这是我唯一愿意和他交朋友的人。但是他的星球实在是太小了,容不下两个人。

于是他又来到了第六个星球,这里住着一个地理学家,在他的引导下小王子找到了地球。在地球上,小王子又经历了很多精彩的事情,最后在一条毒蛇的帮助下回了家。

《小王子》这本书是一个心灵交流的书,也是十分伤感的书。而文中最让我动容的是小王子和小狐狸的那段对话。当小王子以为他的那朵玫瑰花是这个宇宙独一无二的时候,却看见了无数这样的玫瑰花,他是那样伤心,感觉自己受了欺骗。狐狸劝他说:“如果你训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就是宇宙中唯一一个。”小王子明白了,虽然他的那朵玫瑰花和其它的玫瑰花长的都一样,但他的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小王子驯养了它,它是他的玫瑰花,它只要一朵就能胜过你们全部。

小王子为了回去陪伴他的玫瑰花,而牺牲了自己的身躯。看到这里,我觉得他找到了他真正追寻的东西——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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