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专业21篇)

女生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专业21篇)

ID:6548307

时间:2023-11-14 06:26:30

上传者:BW笔侠 女生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专业21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还要结合组织的实际情况,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随着高考的临近和气温的逐步升高,为了让同学们的身心在紧张的学习竞争中得到放松和愉悦。我们正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女宿的纪律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女生宿舍开关门时间,未到开门时间不准进入宿舍,因病不能上课的学生,须有班主任的请假条,并在管理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

2、就寝时间不要晚归,也不要在午休时间到教室学习,张弛有度劳逸结合。

3、按时就寝,午休12:40晚寝10:30以后,不能讲闲话,吵闹,放音响,不要再随意走动、洗头、洗衣服等。更不能在宿舍里高声大叫或故意起哄。

4、午休和晚寝全体女生均不能私自离开宿舍,如有特殊情况,不在宿舍按时就寝的学生,须让班主任开请假条并加盖教学部章,由学生本人或室长将请假条交给所在楼层的宿管员手中。

5、所有宿舍的室长如实填写本室缺寝人员,并及时向宿管员反应,否则隐瞒虚报,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6、按时起床,整理自己床铺,迅速洗涮,做好值日卫生。离开宿舍随手关灯,锁好室门。

7、从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学们不要在走廊、大厅、楼梯、洗漱间、楼层拐角处乱放水壶和餐具。

8、从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学们不要在阳台外面乱挂衣服,晾晒被子、鞋、拖把等。

9、在就寝时间,同学们不要在阳台闲聊、打手机、晾头发等,以免影响她人休息。

10、每晚熄灯后,同学们抓紧安静入睡,不要使用荧光灯继续学习,也不要坐在楼梯台阶上看书,以免影响精力和健康。

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第1条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按时开关门,保证所有宿舍及上下楼通道畅通无阻。

第2条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第3条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使用房间门钥匙,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4条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加强巡逻,防止学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第5条严格执行学校两休管理制度、规定,维持好秩序,对房间人数认真清查登记,对空、缺床铺的学生做好记录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第6条学生公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第7条管理人员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8条加强对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检查,对损坏的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9条随时检查学生房间内隐患,包括杜绝火种进入房间、是否有管制刀具、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条如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同时迅速拨打“119”、“110”、“120”、或“999”等电话,有条不紊的疏散学生。

第11条保障电话畅通,不乱用工作电话私聊,如电话不同及时上报学校维修。

第12条管理人员遇到学生有病,应积极帮助治疗,并及时送往学校卫生室或医院。

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女生宿舍管理,保证住宿女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女生外来侵害及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女生宿舍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外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进入女生宿舍。

2、女生宿舍严格执行封寝及开寝作息时间,未经批准,不准提前开寝或延后封寝。

3、女生宿舍门卫值班人员要加强门卫的管理,严禁擅自脱离岗位,防止外来人员伺机混入宿舍。

4、任何男性(包括男性家长和老师),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性家长在查验身份确认后,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方可探望学生;男性管理人员、班主任老师等进入宿舍,必须在女生活老师或女班主任陪同下进入。

5、男性维修人员进入宿舍维修施工,必须验证、登记后在女生活老师的陪同下进行。维修工作原则上在学生不在时进行。

6、生活老师要坚持每天宿舍楼内的巡视,做好值班记录;定期检查宿舍外围窗户护栏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报修;宿舍周围不得存在适合外人攀爬的木杆、绳索的物品,一经发现,及时拆除并报告管理中心。

7、任何外来人员,不得靠近女生宿舍,一旦发现可以人员在女生宿舍周围徘徊,门卫要及时过问,并及时向物管和校办公室报告。

8、女生宿舍一旦发生外来骚扰事件,要立刻启动相关预案,并尽全力保证女生人身安全,相关宿舍在第一时间内提供支援。

9、女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封寝后不得随意外出;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由家长接回。

10、任何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来人员;不准推销各类商品及散发各类传单,否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员工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寝室以班级(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管理,辅导员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入住后必须在指定寝室、床位居住,不准随意调换搬迁。

2、学生要爱护寝室的公共财产(床铺、桌椅、灯具、电话、储物柜、卫生用具等),室内的一切物品由住宿人员签订使用及管理责任状,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将室内任何设备搬走,如有损坏或丢失,一律按价或加倍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后不得大声说话、听收音机、洗漱、敲打器物、燃放鞭炮,乱窜寝室或进行有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4、学生要自觉维护寝室秩序,不准在楼内打闹、大声喧哗,不准搞任何迷信违法活动。

5、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团结友爱、关心病弱、尊敬师长。

6、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电灯用完后及时关闭;严禁私接电源;不敲打门窗、水管及暖气片;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拍球、踢脚印、乱钉、乱挂。

7、寝室内不准吸烟、饮酒、禁止攀爬楼梯及楼顶,对偷窃及赌博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8、不准男、女互相串寝室,外来客人一律不准留宿,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先经系、总务处、安保处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到指定寝室就寝。

9、宿舍楼关闭时间:春冬季晚10:30,夏秋季晚11:00。

10、学生就寝时间:春冬季晚10:00,夏秋季晚11:30。

11、夜间值班教师,学生会纪检部每晚10:00时对全校各寝室进行点名。在校住宿的学生未请假晚归或夜不归宿者,按违纪处理。

12、严禁在寝室内收藏,传播,观看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生活秩序的不健康书刊、影碟、网上信息等。

13、严禁在宿舍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集会,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校园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标语,大小字报。

二、卫生管理

1、寝室清洁规范,铺面平整, 衣物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建立卫生值日轮流制,值日生轮流表上墙,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3、寝室和走廓不准堆放垃圾,倒脏水,倒剩饭,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和在墙壁贴纸,不准往窗外扔杂物,倒水,倒饭菜。

4、不准以任何名义在寝室饮酒或自做饭菜,不能搞有碍公共卫生。影响室内整洁的活动。

5、注意保管好本寝室的清扫工具,清扫工具坚持以旧换新制。

6、值日生每天早8:00、午2:00前将寝室垃圾清扫至楼道指定位置。

三、寝室安全管理

1、注意防火防盗,不准在寝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物品,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并及时锁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学生处、保卫处。

2、寝室内不准存放自行车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电热设备,不准焚烧物品。

3、无人锁门、人走熄灯,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钱款及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寝室内。

4、寝室内严禁藏匿管制刀具及木棍、铁棒等器械,违反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学生违纪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学生离校规定

1、住宿学生离校前应搞好室内卫生,个人衣物要叠放整齐,现金和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并关好门窗,上好插销,关闭本室电器开关。

2、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离校手续单到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做到文明离校,未经允许不得滞留在校内。

3、因其他原因离校的学生,参照毕业生离校规定执行。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

张家界市技工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是发展人际关系,培 养高尚思想品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文化氛围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 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贯彻“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和培 养“四有新人”的目标,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 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以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住宿管理 

一、新生住校 第一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新生,入学报到后,立即办理住宿手续,根据 学生科和班主任安排到指定房间住宿。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住宿,确有 特殊情况者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新生应在班主任安排的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如 确需调换,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调换,并将调换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生科。

第三条 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学生干部(楼长)、宿舍管-理-员和班主任 负责制。自学生入住宿舍始,各班选派思想品质好、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秀 的学生担任寝室长,学生科选派负责宿舍管理的学生干部和宿舍管-理-员,分别 在班主任和学生科的指导下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后勤科、班主作、寝室长核 准无误后,双方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

二、住 第五条 宿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政 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情操、文明习惯养成的教育阵地,提倡学生文明住宿。学校 把宿舍文明建设、宿舍文化建设、宿舍内务建设、学生的日常表现纳入学生日 常行为规范管理中。

第六条 每个寝室要在两个星期内,将本寝室的寝室长及寝室成员名单按 统一规定张贴在本寝室的门上。

第七条 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课间不准随便进入宿舍。如 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宿舍者,必须得到宿舍管-理-员的同意,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 记后方可进宿舍。

第八条 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早 6:40—晚 22:00),正常的上课时间 不允许学生滞留在寝室和随意进入寝室,因病或有急事需回宿舍,必须事先向 宿舍管-理-员说明事由,入楼时须待验明身份并登记后方可上楼。

第九条 凡住宿学生不得留宿他人在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父母及兄弟 姐妹需在校住宿),须事先报告班主任及学生科,征得同意后才行;住宿学生 不得在校外住宿,确需在外住宿者,应向寝室长、班主任请假,并按时返校、 销假。

第十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楼。学生家长要求会客时,须征得 宿舍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上楼,并做好登记,离开时再注销。

第十一条 男女生不得互访宿舍,确需进入对方宿舍时,应向宿舍管-理-员 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得擅自入楼。

第十二条 学生应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不得携带饭菜上楼。无论任何时 候,都不得在宿舍内打扑克和进行各类棋类活动,否则一律作赌博处理;严禁 在室内及宿舍楼道内使用大功率音响、大声喧哗、打闹、进行剧烈的体育运 动;严禁在宿舍区吸烟;严禁猜拳行令,酗酒、闹-事和赌博;严禁在宿舍内看 黄色书刊、信息,传播淫秽物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铁棒和具有威胁性、攻 击性等器械进入宿舍。

第十三条 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垃圾入篓,不 得将垃圾扫到楼道内;禁止在室内及走廊内泼水、乱抛果皮、纸屑等杂物;禁 止在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禁止使用不干胶挂钩;严禁从窗口向外泼 水、倒垃圾、扔杂物;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在宿舍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 物品。

第十四条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人寝室每日应至少安排两到三名学生值 日,每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由寝室长、宿舍管-理-员和学生科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 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六条 室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热得快等 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点蜡烛、放鞭炮。

第十七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 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和保卫科报告。宿舍无人时应及时锁门关窗; 放假离校时要关闭宿舍水源、电源。

第十八条 个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以及首饰、手机等贵重物品。宿 舍无人时,寝室里不得存放超过五十元的现金。

第十九条 严禁校外人员和我校学生在学生宿舍楼推销商品,一经发现除 没收商品外,我校学生给予纪律处分,校外人员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寝室长说明 情况后,方可自行配制,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主动配合学校办公室、后勤科、学生科、保卫科等部 门安排的财产、卫生、纪律、消防等检查工作。

三、毕业生离校 第二十二条 在规定时间内由各班班长将本班各寝室钥匙收齐,交给班主 任,并将室内公共物品清点完毕后,通知学生科审验,经学生科审核,在学生 推荐就业表上签字,并办完所有手续后,学生方可离校。

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所有物品带走,腾空 房间、柜橱。否则,后勤科、学生科将统一组织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遗留 物品。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凡不按时交宿舍房间钥匙者; 宿舍内公共物品有损坏,不按规定照价赔偿者。 第二章 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校在校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不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情节较轻; 在走廊内或向窗外泼水、抛弃垃圾杂物,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擅自调换房间、床位者; 在宿舍区抽烟者; 在宿舍楼内使用大功率音响,大声喧哗不听劝告者; 在宿舍楼内打球,或做剧烈体育活动者; 不遵守作息时间,推迟熄灯、晚归、外宿者; 不执行卫生、纪律制度,不配合卫生、纪律检查,销售商品,乱 贴乱画者; 不执行宿舍管理制度,带饭上楼者; 熄灯后点蜡烛不听劝告者。

在规定就寝时间里,做与就寝无关事情者。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校在校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十六条 两次违犯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情节较严重者; 不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有不文明行为者; 在宿舍内私自接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或用酒精炉做饭者; 在宿舍内饮酒、焚烧、摔砸物品以及破坏公共水电、卫生设施 者; 在宿舍内打牌,下棋者,在宿舍区使用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学 习或公共秩序者。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校在校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违犯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情节严重的; 未经许可留宿外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情节较轻者。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违犯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节严重者; 在宿舍楼道大小便者; 破坏消防设施,情节较轻的; 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5 6 7 多次在宿舍赌博,并不听劝告者。

在宿舍打架者。

在宿舍里顺手牵羊偷盗,较严重者。

上述所列条目以外的其它违纪行为参照《学生日常行为规 第二十九条 范》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十条 “文明寝室”的评比,严格以宿舍里面各种检查为准(各种检 查实行日公布),坚决不搞班级平均主义,“文明寝室”的评比每个学期一 次,比例为总寝数的 30%,获得“文明寝室”的寝室发给奖状及一定奖励。 附件 1: 宿舍管-理-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学校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工作原则,一视同仁。

二、要关心、爱护、体贴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做到不怕 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三、坚守岗位,熟悉业务,不擅离职守,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四、坚决执行学校和上级部门领导的指示,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五、要指导学生积极做好宿舍卫生、安全、纪律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 勤检查、勤督促、勤教育,做到管理育人。

六、管理人员做到学生休息时有人值守。

七、管-理-员在每天上、放学时,学生进出宿舍大门高峰时,要站立在大门口维 持秩序。

八、定期做好所管宿舍的水、电、床铺、门窗玻璃、消防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 查,对出现需要维修的水、电、木工等现象,应将反映情况详细记录,并及时 报送后勤科进行维修。

九、对进入宿舍的外来人员和有特殊情况入宿舍的请假学生按要求做好登记记 录。

十、保管好宿舍大门和各宿舍的钥匙,在上级检查时能够及时开关门。

十一、每天检查各宿舍的卫生情况,并进行量化打分,把打分情况做好记录, 并交学生科,每天一汇总,以作为文明寝室评比的依据。

十二、在周一至周五早 6:30、中 11:40、下午 15:50、晚 21:00 准时开门, 早 8:20、中 14:30、下午 19:00、晚 22:00 准时关门,周六、周日早 6:40 开门,晚 22:00 关门。

十三、在巡查寝室时,对各宿舍严格检查管制刀具,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有情况要及时上报给学校保卫科。

十四、搞好“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经常巡查本楼层的安全, 遇到偶然、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须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保卫科、学生 科及行政值班人员报告。

十五、每学期初协同学生科调整好学生宿舍。建立学生入住登记花名册及分配 学生宿舍工作,统计各个房间学生住宿名单。

十六、按照“宿舍管理人员量化细化评比制度”去做,并参加评比。 附件 2: 宿舍管-理-员考核制度 宿舍管理人员肩负着宿舍楼内所有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应保 证住校生有良好的休息环境,防止宿舍内严重违纪事件的发生,保证消防安 全,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督促学生按时作息,协助学校及各班把宿舍管理落 到实处,本着立足本职讲求实效,创新思路、服务岗位的宗旨,充分体现服务 学生的管理理念,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精神,制定本考核制度。

1、所有检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一视同仁,未做到者,每次扣 1 分。

2、及时开关门,未做到者,每次扣 1 分。。

3、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者,每次扣 2 分。

4、不按规定私放外来人员进寝室或在上课时间,不按规定放学生时寝室者,扣 5 分。、 5、巡查时,对重大险情或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者,每次扣 5 分 6、提前或错后锁门每 5 分钟扣 1 分,锁门后学生迟走一人次扣所包楼层老师 0.5 分。

7、男生宿舍出现抽烟、喝酒、打扑克、过生日等重大违纪,未发现、制止,一 经查出,每次扣 2 分 。

8、男女生互串寝室,未发现每次扣除 2 分,发现了未制止者,每次扣 5 分。

9、因自己言语不当引起学生起哄造成严重后果,每次扣 2 分。有诋毁学校声誉 的言行并煽动学生闹-事,上报学校一律辞退。

10、须向学生科请假,请假不得捎假,必须提前由本人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 处理加倍扣款。

11、请假 3 天以内学生科科长批准,3 天以上主管校长批准,并自行找好同岗 位管理人员顶岗,每月请假累计超过 15 天或无故旷工一周者按自动放弃本工作 处理,学校有权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 12、必须绝对服从领导,服从一切工作安排,如不服从顶撞领导一次扣除当月 奖金,态度蛮横的上报学校处理。反映问题或有不同意见要讲方式和场合,以 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13、工作时间严禁参与观看赌博或外出散步,一经查出一次扣除当月奖金,两 次上报学校研究处理。

14、对学生使用不文明语言,特别是对生病违纪学生态度蛮横、漠不关心者, 每次扣 1 分。

15、学生打架,未及时制止未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 5 分。

16、学生偷盗,撬门、跳窗,未发现,每次扣 5 分,影响较大,上报学校并扣 该层宿管员 10 分。

17.严禁宿管员在宿舍卖东西,一经发现,立即无条件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 工资及奖金,15 日内必须腾清并搬出学校。

18.宿舍管-理-员应 24 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如遇特殊情况电话不通者,每次扣 2 分。

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早晨开门时间:5:30—7:30。

上午锁门时间: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12:40—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2:15—2:45。

下午锁门时间: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女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宿管员对学生寝室内部卫生状况每天检查一遍,并将结果上报,检查结果与班级评估挂钩。

4、宿舍的楼栋挂片行政人员对宿舍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德育处、后勤处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一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并与班级评估挂钩。

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hrm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4、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5、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6、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9、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女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班主任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给予10—50 元罚款。

二、建立生活老师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公物管-理-员清点落实房内各种设施,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生活老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看、传黄色书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室同学要互帮互助,室长及时报告生活老师,病情较重者,由生活老师陪同迅速到校医或医院治疗,并迅速联系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

六、遵守作息制度,保证休息时间,上课及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班主任批条方可在宿舍休息),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走动,乱串床位,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看课外书、听mp3 等,否则,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加倍扣发班级量化分。

七、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早晨6 :30 —7 :20 彻底打扫寝室卫生,中午及下午课外活动保洁一次,每周星期三早上为大扫除时间。严禁任何同学将饭端进寝室,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对不听劝告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八、房内整洁做到:六个一条线:1 、被盖、枕头一条线。2 、床下箱包一条线。3 、床下鞋子摆放一条线。4 、面巾一条线。5 、杯刷一条线。6 、开水瓶摆放一条线。窗、床、衣柜上无杂物,床下、厕所及地面干净,并注意保洁。

九、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罚款或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触摸用电设施,不准在寝室充电,照明灯泡不得超过40 瓦,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 、宿舍实行四关三开;上午7 :20 关卷扬门,11 :45 开卷扬门;下午2 :45 关卷扬门,5 :35 开卷扬门;晚自习6 :20 关卷扬门,9 :15 开卷扬门;晚熄灯前10 分钟关卷扬门(随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

2 、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 、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4 、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5 、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6 、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7 、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8 、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9 、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0 、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1 、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12 、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13 、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4 、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15 、加强防范意识,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烟,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刀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报警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证件。无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证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出租给他人使用。

(8) 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烟。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2、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警告处分。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3、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学院,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4、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学生评选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

5、所有处分经确定将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关人员,上报相关部门。

学校男女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贴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务必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务必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务必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务必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一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职责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状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刻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下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务必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

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

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

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

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

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

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第1条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按时开关门,保证所有宿舍及上下楼通道畅通无阻。

第2条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第3条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使用房间门钥匙,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4条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加强巡逻,防止学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发生。

第5条严格执行学校两休管理制度、规定,维持好秩序,对房间人数认真清查登记,对空、缺床铺的学生做好记录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第6条学生公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第7条管理人员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8条加强对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检查,对损坏的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9条随时检查学生房间内隐患,包括杜绝火种进入房间、是否有管制刀具、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条如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同时迅速拨打“119”、“110”、“120”、或“999”等电话,有条不紊的疏散学生。

第11条保障电话畅通,不乱用工作电话私聊,如电话不同及时上报学校维修。

第12条管理人员遇到学生有病,应积极帮助治疗,并及时送往学校卫生室或医院。

小学女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小学女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由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

2、每一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和擦洗楼道、楼梯,做到地面清洁,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

3、每一天擦拭一次楼梯扶手,做到无尘土、无污物。

4、每一天清扫和擦洗水房、厕所,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污水、墙面干净、上下水畅通、无跑冒滴漏、水池内外干净无污物、大小便池干净无便迹、无异味,水房厕所门干净。

5、每周擦拭一次楼内公共门窗玻璃、窗台窗框,做到干净、完好、无积尘。

6、每两周擦拭一次楼道墙裙,打扫楼内墙壁顶棚,做到无积尘、无蛛网。

7、每月用草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

8、认真做好季节性消毒、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9、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所用卫生工具等要妥善保管谨慎使用,尽可能修旧利废。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要勤洗澡、勤洗衣,持续个人床铺整洁、卫生。

3、门、门框、窗框、纱窗干净见本色,无污物。

4、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

5、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阳台干净无杂物。

6、床、桌、凳、书架等家具摆放整齐、干净。

7、灯具、墙壁、顶棚、暖气设备无尘土,无蛛网。

8、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无污物。

9、桌上、书架上、桌洞内行李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10、床上物品干净整洁,被子叠成方块状,枕头放在被子里侧。南面宿舍被子统一靠床南头外侧摆放,北面宿舍被子靠床北头外侧摆放。

11、脸盆、暖瓶、饭碗、水杯、牙具、肥皂、毛巾等摆放有序。

1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干净、不零乱。

13、宿舍内无床帷,无乱挂、乱拉绳线、乱张贴等现象。

14、宿舍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无赌博等违纪现象。

15、宿舍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

16、各宿舍门前三包,墙上无球印、脚印、乱写、乱画、乱贴,门口外无乱泼污水,无垃圾,三包范围以二室(对门与隔壁)的中心为界。

17、上课时刻内不准在宿舍睡觉(有证明或特殊状况除外)。

小学女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小学女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宿舍管理制度范文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小学生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所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或床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物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床铺、桌椅等按统一规定摆放,不得任意搬动。

二、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家俱(床、桌、橙),由个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毕业生离校前,应将所用家俱还清,并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

四、严禁在宿舍区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严禁从楼上往下甩酒瓶、泼水和丢废纸杂物。

五、严禁在宿舍区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六、遵守作息时间。自习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倒入潲水桶内。

八、室内用具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每间寝室要建立寝室长负责制、卫生轮流值班制,坚持每天一次清扫,每周一次扫除。每天上午8点、下午2:30以前,将宿舍内垃圾清扫在门口的走廊上,把内务整理好,内务卫生达到《湖南中医学院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的规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有事可在值班室会客。住校学生平时不得外宿,双休日外出活动,应在星期天晚上自习前返校。非走读生不准在外租房住宿,不准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盗,注意安全。寝室锁匙不准交给非本寝室的任何人。外来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在值班室会面,不得进入宿舍房间。宿舍人员携带行李、包裹离开宿舍时,必须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一、1、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2、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5元。

二、全体员工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层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10元处理):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摆放整齐。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四、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5元。

五、保持公共卫生间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六、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酒店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七、所有员工必须在23:00之前归寝(正常上晚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10元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寝室长或管理层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元。

八、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九、会客管理制度:

1、酒店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元。

2、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10元,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10元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3:3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10元处理。

十一、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3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五、积极主动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六、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宿舍钥匙由酒店办公室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10元。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御粥坊,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行。

我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御粥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并同意且认真遵守。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

第二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炉子、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违者将给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罚款;请使用酒店配发的电源插座,不得使用伪劣电源产品。

第四条严禁员工室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没收并按酒店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禁止在床位上抽烟,违者将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的罚款。

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的给予30元的罚款。

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杂物、垃圾、烟头等其它物品以免发生伤人事故;

第六条禁止在宿舍区城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及证件要随身携带,请锁好酒店配。

小学生女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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