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报告范文(13篇)

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报告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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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5 09:14:13

上传者:笔舞 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报告范文(13篇)

报告范文要注意客观、准确、简明的原则,不可夸大或歪曲事实。阅读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了解不同领域和行业的发展动态和研究进展,以便更好地应对工作和学习中的挑战。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

食品安全法自查报告

根据《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镇(乡)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和市县局关于镇监管所建设要求,我们开展了认真自查,我所狠抓了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实现了安全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落实、培训任务落实,我所建设达到了验收标准,自查得分99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豆家镇位于xx县东北部,镇政府驻地距县城约40公里,辖14个行政村,2298户,9787人。监管对象共91户,其中获证餐饮单位4家,小餐饮22家,获证食品流通单位13家,小食品店18家,学校企事业食堂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4家,中心医院1所,村级卫生室14家,药店6家。

xx年11月份成立豆家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豆家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现有所长1名,工作人员3名,本科学历2人,专科学历2人,村级信息员14名。县财政统一配备日常监管用车、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及执法装备。县财政无偿划拨办公用房286平方米。内设办公室、检验检测室、食品监管、餐饮监管、药械监管等股室。县财政按照镇所每年每人2800元标准为镇所划拨工作经费,村级信息员每年每人发放360元的工作津贴。镇政府每年划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1.4万元,保障我所日常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机构设置(应得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1、按照县编委《关于印发xx县镇食品药品监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调整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02号)精神,我所达到机构单独设置,主体资格合法的要求。

2、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xx县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92号)、组织部《关于樊小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永组干发[20xx]9号)、县人社局《关于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的通知》(永人社发[20xx]40号)、《关于各有关镇食药所补充人员的通知》(永人社发[20xx]185号)、《关于豆家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永豆政发[20xx]10号),我所工作职责清晰,岗位分工明确。

3、镇政府领导对食药所建设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成立豆家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通知》(永豆政发[20xx]17号)、《关于成立豆家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永豆政发[20xx]31号)和百日大排查等相关文件。

(二)队伍建设(应得分15分,自查得分15分)。

1、本镇人口数量为9787,按照万分之三的比例应编制3人,县编委会下达编制3人,并配一名所长,达到了上级编制的要求。

2、全所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学习,熟悉业务。能明确本所工作职责,熟练准确掌握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方法等。

3、辖区共有行政村14个,聘任村级安全信息员14人。

(三)经费保障(应得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2、根据相关规定,我所制定《关于印发豆家镇食药所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豆食药监[20xx]5号)。

3、按照县财政局年度部门经费预算,我所工作经费被纳入县财政预算。

4、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聘任张玉峰等254名同志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员的通知》(永食药监[20xx]5号,统一发放了两个季度的工资。

(四)基础设施建设(应得分20分,自查得分20分)。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无偿划拨资产的通知》办公用房8间,建筑面积286平方米。设有办公室、检验检测室、食品监管、餐饮监管、药械监管等股室。我所有执法车辆一辆,执法设备:摄像机、照相机、快检设备和试剂,达到了办公设施齐全。

(五)制度建设(应得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1、为了使我所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豆家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责、安全信息职责、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十不准”、建立党政会议、学习培训、考勤考核、财务管理、执法办案、应急处理、廉洁自律等工作制度27种。

2、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有办事指南,服务承诺。

3、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得到了落实,我所有会议记录、工作人员有学习笔记本、工作笔记本、党风廉政建设笔记本,镇政府每月对我所执行制度情况进行评价。

(六)日常监管(应得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1、我所对辖区内监管对象底子清楚,建立了“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及诚信档案。

2、制定了检查、巡查工作制度,并按规定组织检查、巡查。

3、我所印发了《关于开展夏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永豆政发[20xx]46号),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4、我所印发了《关于豆家镇红黑名单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豆政发[20xx]6号)并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5、我所印发了《关于成立豆家镇食品安全风险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永豆政发[20xx]14号)、《关于印发豆家镇食品安全风险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豆政发[20xx]15号)、《豆家镇食品安全风险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永豆政发[20xx]38号),确保我镇的饮食用药安全健康。

6、制定了年工作计划,我所印发了《关于豆家镇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的通知》(永豆政发[20xx]12号)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七)案件查处(应得分10分,自查得分9分)。

1、我所制定了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流程图,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册和食品安全事故登记册。

2、查处案件5件,案件查办率为100%。

3、处罚公正,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无复议案件,案件结案率为100%。

4、我所制定了涉案物品管理制度和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5、案卷规范,按门别分类装订归档。

6、镇政府引发了《关于豆家镇食药所派出所联动办案工作的通知》(永豆政发[20xx]26号),促成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合办案工作机制。

(八)检验检测(应得分5分,自查分5分)。

我所设立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室,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箱,制订了20xx年快速检测工作计划,对检测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有检测原始记录,档案规范。

(九)宣传教育(应得分5分,自查分5分)。

1、我所印发了《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永豆食药监[20xx]28号),印制了豆家镇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2、镇食药所参加市县各类培训3期,10人次,举办村级信息员培训4场次,累计培训人员106人次。

(十)党风廉政建设(应得分5分,自查分5分)。

1、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县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与各村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切实做好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我所制定了党风廉政制度、政风行风制度、豆家镇食药所政风行风建设计划。

3、我所实施了镇政府《豆家镇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方案》(永豆党发[20xx]16号)。

4、我所集中学习了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领导干部要谨防不良嗜好、守住欲望的底线、作风五戒等相关篇章。

总之,通过我们艰苦不懈地努力,我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日臻完善,各项建设指标已达到省级验收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继续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形成食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食品安全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

可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

因奶粉中所致的大头娃娃事件,婴儿呈现头大、嘴小、浮肿、低热等特点。本来如鲜花般娇嫩的幼小生命,刚来到世间几个月就枯萎,凋谢。罪魁祸首竟是本该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奶粉!这种结果令人心痛!“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的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促使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自1995年《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施行起,就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2015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后表决通过。这一举动更加体现了社会各层人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8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的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者和设备,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平。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但愿生产者不再为食品安全脸红;国人不再为食品安全担心;国家不再为食品安全丢脸;我们的思考不再为食品安全沉痛!国家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上升了一个层面,尽可能避免再次出现苏丹红,地沟油事件。有些食品厂家以“金钱第一,利润最多”的观念为出发点,全然不顾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会对群众有什么样的影响。法律是强制性的,即使如此,也有许多厂家投机取巧,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屑一顾,一味追求利益。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使食品安全的标准更为严格。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我们更加关注食品安全。这次的最严《食品安全法》,将会有效遏制一大批不良商家,让他们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食品安全法》在为那些商家敲响警钟的同时也会制裁他们,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有很好的改善!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什么是食品,对于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品。什么是安全,通俗地讲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状态,人类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害的隐患。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红灯频闪,大家从新闻及媒体上或多或少都看到听到让我们百姓痛心的食品事件,这些事件接二连三地爆发,让我们对入口食品的安全产生了质疑。2001年的南京冠生园食品厂月饼“陈馅新做”事件使消费者惊愕;2004年阜阳地区婴幼儿长期食用劣质奶粉会导致婴幼儿营养不良、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并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的事件令人痛恨;2006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预警,称其抽检的30多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些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2008年三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事件。一种叫做三聚氰胺的化工原料原本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瞬间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其添加在原奶或奶粉中可以使蛋白质增加的成份,三聚氰胺竟然成了黑心企业牟取暴利的“秘密武器”。正是它导致了众多婴幼儿得结石,给我们下一代的成长造成了阴影……老百姓对端上餐桌的食品、对“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的牛奶梦终于破碎了。形形色色的鲜艳的食品使大家疑虑重重:我们到底还能吃什么?!

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于20xx年2月28日上午9时,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165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按下手中的表决器,以158票高票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寄托着全国人民沉甸甸的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终于诞生了。

20xx年4月11日在青岛啤酒公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食品安全法》给大家进行了解析。李主任解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有多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暴露了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食品检验不规范、责任不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的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所以制定《食品安全法》。李主任介绍,食品安全法监管方式的转变主要有以下重点: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为食品的风险检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国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处置,如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相较于以前仅关注产品的外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方式,这种以加强检测、评估和检验的监管方式更注重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监管方式进行观念的转变。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个字的差别,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李援主任说,“食品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而食品安全则涉及到无毒无害。这是由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在为主,深入到食品安全的内在因素来进行监管,并且导致了监管方式的转变。”伴随科技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食品工业的不断进步,食品中添加了其他成份,比如各种添加剂、防腐剂等。这些成份的毒害性是眼睛看不到、手摸不到、鼻子闻不到、嘴尝不出来的。所以说食品安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企业诚信与行业发展、政府威信与国际声誉、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

最后以温总理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的发展和增长”。人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一定要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15年9月9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副主任阚建华为组长的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并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地,重点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和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工作情况,取得了预期效果。

从调研情况看,《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依法落实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在体制机制、执法队伍、基础设施、执法环境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级各部门及相关机构积极推进并顺利完成食药品监督机构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和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目标责任,大力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六统一”实体化运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创新监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法律宣传,发动多方力量,多措并举,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总体情况良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正在得到切实改进和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趋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市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全市的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市及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虽已成立,但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应的市属三个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事权划分不明确,各开发区相关机构的职能未落实到位,在食品安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处罚等方面,还存在监管责任不明、职责不清、权责不对等;定岗不明、年龄老化以及专业执法人员极为缺乏;开发区没有专业人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少数乡镇、街道仍未设置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力量薄弱,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检测能力不强,设备不齐,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也只能检验常规参数,市县两级检验机构均不能满足食品监管工作的现实需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尚未完全配置快速抽检设备,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成为新的监管难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仍然主要依靠传统的监督检查方法和经验开展工作,不能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对可疑食品进行快速筛查,这些都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

不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不够自觉,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甚至无证经营。少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管,经常回避抵触,甚至逆法而行。有些食品企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的基本了解和掌握,未进行健康体检先行上岗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广大消费者监督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的知识缺乏,在食品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时不能主动依法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尤其是在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成立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等业态的监管执法主体均发生了相应变化,但相关监管工作的配套性地方法规、规章仍没有制定,监管工作没有相应依据的问题比较突出,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迫切需求,也影响着监管部门对此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核发和执法办案等工作。

三、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既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事关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要按照中央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积极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实施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宣传教育活动,让食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投诉举报处置管理,完善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要针对存在问题,加强领导,统筹兼顾,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及时研究解决农产品源头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等突出问题,细化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出台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尽快缩短改革过渡期。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合理划分监管职责,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方式创新,强化市食药监局的综合协调及监管职能,督促各相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完善食品安全监控和预警体系,健全市场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系统培训,将培训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切实增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要着力构建标准化食用农产品生产体系,健全规范化食品加工流通体系,建设科学化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推进专群结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工作保障体系,加大食品安全投入,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能力,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溯源水平,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应和工作合力。

要拉高标杆,争创示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放心乡(镇、街道)、放心村(社区)、放心企业“四级联创”活动,建设一批工作创先争优、保障水平较高、风险有效控制、群众消费放心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以先促后。继续强化和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重视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保障公平竞争方面适时作出规范。

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不断充实力量,强化乡镇、街道食安办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要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步伐,争取早日投入使用;要积极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尽快提升检验检测中心的标准和水平;要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充实专业监管人员,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遵纪守法、执法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要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食品和保健食品等作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全体同仁进行了“食品安全”宣誓。任何庄严的宣誓、承诺,在心则为思想,在纸则为文字,付诸行动方能成为现实。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这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言即大家的事。

食品生产企业位居食品行业的中上游。在它的更前端则是原料的提供者。常言道:上梁不正中梁歪,中梁不正下梁倒下来。整个食品生产行业能否生产出合格产品,源头很重要、起点太关键。食品生产者选择什么样质量、什么样档次、什么样渠道的原料,影响的是最终产品的质量、自己的经济效益、老百姓的健康……最终会影响到全民族的未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食品生产者选择什么样的原料,几乎可以认定为选择了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基于此理,食品生产企业应该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通往何方。之所以还会有部分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危害百姓、危害社会。个中原因,还是一个“贪”字在作祟。选择合格原料固然会拉高生产者的成本,但是我们获得的是企业的长期繁荣发展。反之,社会、企业将先后遭殃。“倾巢之下,岂有完卵”,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当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只有智者才能做出明智的判断、并付诸行动。如果光有誓言而不去行动,那么誓言就是空洞、虚无飘渺的东西。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最严肃的追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此法,来安县汊河镇政府加大了宣传及培训力度,联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分行业、分批次地对全镇食品相关经营者及农村食药“四员”进行集中培训。该镇于7月29日下午首次组织中小型餐馆负责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负责人、工地食堂负责人和农家乐经营者近13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拉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序幕。

培训会上汊河镇政府分管领导提出食品行业是道德工程,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所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新法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向经营者详尽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强调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制度方面强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采购贮存、清洗消毒、“五专”要求及餐厨垃圾处理。

与会的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股室负责人告知经营者,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真菌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法生产经营应承担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地阅读《来安县汊河镇餐饮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应知内容》,并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此次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体现了国家的重视程度,无论是民生,内容、条款、体制、责任、事故、处罚等等,从多角度相比较看,这部法律都要优于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当然,我也并非认为是一部非常完善的法律,我只是看到古今中外的历史上也没有一部法律是尽善尽美的,这个问题应该是会在配套的细则以及实践中通过更多的法规、规章来加以完善。

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任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追查到责任。

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1、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由()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 、()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a.食品安全风险方案

b.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c.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d.食品安全风险计划

3 、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 、下列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进行检测的说法错误的是

a.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b.可以向经营者无偿抽样检验的样品和收取检验费用

c.对食品的委托检验应当委托法定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d.当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复检

5 、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不正确的是

a.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b.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c.只需要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其他的不需要

6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

a.明星代言

b.产品标准代号

c.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d.制作成份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8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a.用法用量

b.功能主治

c.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d.适用范围

10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

a.增白剂

b.中药材

c.化合剂

d.药品

11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规定。

a.国家认监委

b.国家质检总局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d.国家工商行政部门

1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四年

b.每三年

c.每两年

d.每年

1 、以下哪些事项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

a.食品的.生产经营

b.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c.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d.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a.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b.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c.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3 、下面哪些是《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a.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b.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c.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

d.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制定、公布,()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a.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国家质检总局

d.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

5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和()制定。

a.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国家质检总局

d.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6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一般包括哪些方面的专家?

a.医学

b.农业

c.食品

d.营养

7 、下列哪些标准可以作为食品生产的标准?

a.国家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d.严于国家标准的标准

8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进行修订。

a.品种

b.成份

c.使用范围

d.用量标准

a.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b.食品卫生标准

c.食品质量标准

d.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

a.食品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工商注册

d.税务登记

11 、食品添加剂应当(),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a.在技术上确有必要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2004年7月召开的xx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xx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从07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2005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200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2004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2007年12月,温家宝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

(三)为什么制定食品安全法用了5年时间?

从2004年到2007年(立法阶段),xx法制办进行了5次调研,举办了中美《食品安全法(草案)》论坛会,6次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征求意见。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07年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从2007年到2009年(审议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进行了7次审议。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共征求到1万多条意见和建议,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按xx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的说法:《食品安全法》立法不容易!

它难就在立法的5个难点上:

1是体制“僵局”问题,争论集中在分段管理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常委会审议和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直延续。

草案一审稿中并未规定卫生部牵头监管,仅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事故调查。

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责任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有的常委直言:“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一些常委提出,食品安全必须实行或者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一些常委则建议,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xx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建议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xx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歧较大,特别是有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以及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等方面由谁主导上,一直争论不休。

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也存在明显的分歧,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上,以及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上。

4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有的提议废止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则提倡,各抒已见。

5是保健食品的问题:有的认为它不是常规食品,不应纳入本法,直到4审稿才纳进来。

1、不能在体制“僵局”上纠缠不休。

为了突破“僵局”,4审稿中增加了“xx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xx规定”和“国院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规定,为将来进一步理顺体制留下伏笔。

2、必须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执法有据的问题。

3、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体制改革。

4、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通过食品安全法,有利于统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有利于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食品安全法共分十章、一百零四条,其涵盖的内容大大超过食品卫生法九章、五十七条。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即授权xx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xx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即xx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xx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xx规定。

5、食品安全法授权xx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这一理念贯穿于新食品安全法的始终。具体而言,在预防为主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政府监管中的风险预防要求。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在全程控制方面,提出了国家要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在社会共治方面,强化了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规定。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范了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到贮存、运输和装卸的非食品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从食品本身扩展至食品息息相关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各个环节。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监管角度出发,创新完善了诸多监管制度,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增添了新的“武器”。通过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职责。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终结了“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从法律上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政府可以对未及时发现的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这就要求我们市场监管稽查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在工作中要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要从源头上加以防范,从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好防范与风险监测工作。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户一档,做好网格台账和建档台账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加强风险监测。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监管部门应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该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人员监管重点与关键性的节点。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相结合。对于石台当地的特色食品产业如小菜一碟、酱腌菜的制作,绿、红茶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核查食品生产的资格(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符合许可)、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尤其是当地一些水厂企业如仙寓山矿泉水,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实地检查生产的车间,是否具备紫外线灯和空气净化器以及杀菌消毒设施是否到位)、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以及从业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等等各个方面做好风险的监测工作,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如刑事责任优先、引入行政拘留、规定行业终身禁入等,这些规定进一步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大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从日常监管、监督抽验、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信息。要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打击行动。例如在食品方面,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等大宗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活动,严惩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力度,促成社会共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此项规定有助于提高社会各层次人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强化了食品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作为一名市场监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仅要做好监管工作,而且要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拓宽消费者的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管的作用,做好举报者信息的保密与有奖奖励工作。做到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问题,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通过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我对食品安全监管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法律条文为标准与导向,严以律己,全面遵循和落实“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

食品安全问题是大众话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绝不能马虎。你想知道关于食品安全培训要怎么发言吗?以下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推荐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希望你喜欢食品安全法教育。

发言稿。

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于xx年xx月xx日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把培训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学习计划。

明确学习重点和内容动员所有人员提高认识努力提高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素质。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校园,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积极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根据《20xx年黎城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培训情况汇报下:

一、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全院医护人员意识。

1、5月9日下午3时,我院召集全体医、技、药、护人员参加培训会。会议王志正书记亲自主持,分管医疗安全的张重宵副院长负责会议主要培训工作,参会人员78人。

2、培训内容:

一是围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20xx年黎城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情况分别对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及疑似食源性异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诊断、处置、报监测方工作手数据报告系统等进行了系统培训。

二是把近一段时间来我市及其周边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明确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进行了实例通报。以生活的事例表明,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祖国在国际间的声誉。

二、加强思想意识,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对来我院就诊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及疑似食源性异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应积极诊治同时做好向上级报告,不能确诊的要通知院领导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诊断和处置,我院条件有限不能诊治的要做好转诊安全保障工作,做好院内检测工作就运转流程和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告。

三、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义务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总则,通过这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使大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及疑似食源性异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诊断、处置、报监测方工作手数据报告系统等有了充分的认识和提高。

针对目前国际国内市场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对我公司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要求,20xx年6月7日下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质管部主讲的《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相关法规》的培训在公司食堂三楼培训室举行。通过这次培训,对食品安全问题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首先从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了解,所谓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和消费等活动不存在对人体健康现实的或潜在的损害。而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其次从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的现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食品安全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涌现,严重地危害着人民的健康,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安全涉及人类最基本权利的保障。可是,近几年,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问题食品层出不穷。直到目前,国内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的阴影未散,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花椒、膨化剂却又紧随其后。以上这些已经严重危害到人们生活健康。

最后,针对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作为政府,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制定相关的法律措施,对危害食品安全的企业、个人给予坚决的打击。作为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通过各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树立诚信意识。作为个人,应该从自身角度,不断提高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知识,为食品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今年四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随后各班均开展了有关“关注食品安全,从我做起”、“食品安全的调查”、“食品安全的故事会”等主题班会。经过学习和各种活动的开展。全校师生不但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并且增强了对食品安全识别本事和自我保护意识。

的确,在我们身边有许多的食品存在着安全问题。火腿肠喷洒敌敌畏,罐头和香肠里装的是母猪火死猪肉、火锅底料是地沟油,粉丝是塑料、冰糕是脏水和糖精、可乐里碳酸超标、水果中有农药和催红剂,蔬菜中有增长素,猪肉里有添加剂.......。如此种类繁多的食品均存在不安全因素,严重危及到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前几天,我们班的杨红梅同学,不慎买吃了超期三个月的方便,顿时脸色苍白,口吐白沫,下腹剧烈疼痛难忍。当即被教师和同学送进医院,经及时治疗才得以康复。

当地一年级的两个女生同吃了一根过期的棒棒糖,结果两人先是肚子剧烈疼痛,随后脸色发白,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四岁的小朋友,买了一盒酸奶,感觉嘴角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拿起镜子一照,傻眼了是几条小虫。这件事被记者暴了光。当记者询问这个厂家的管理人员时,他居然说:“我只是负责生产,至于何不合格是监管部门的事。”

从2011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到2011年《食品安全法》的诞生,食品安全一向是百姓一向担忧的一个重要问题。曾有人盛传过这样一个段子:“中国人的胃‘很结实’,它负责消化一切:胶面条、皮革奶、镉大米、瘦肉精、三鹿粉、甲醇酒、人造蛋、纸腐竹、地沟油、罂粟汤”。

从这样的事例中,我们能够深深体会到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民以食为天,而今却谈“食”色变,随着很多劣质食品被曝光,恐怕人们已经无法对身边的食物安安心心地食用了。对于企业这种极其违背道德的行为,令人感到愤怒,也让人们对于社会公德的丧失感到心痛。

听教师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王岐山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食品安全问题连称惭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始终是百姓关注热点。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重点关注食品安全这个话题,他们继续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言献策。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信用问题变得格外重要。当前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欲熏心,不惜以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牟取暴利,不但严重损害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并且容易引发民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长久而复杂的问题,应当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国家执法和监督体系,加强对企业的道德信用体系的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

“吃自我的饭,流自我的汗,自我的事情自我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我。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从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本事;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进取为有关部门供给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构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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