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十(六篇)

最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十(六篇)

ID:661872

时间:2023-06-30 20:27:21

上传者:曹czj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十(六篇)篇一

(一)市内公交形成了市公汽公司的统一管理。如武汉市内的新老城区内的长短线路公交,由市公汽公司统一管理,新城区(如江夏区)乡线路也逐渐收归省(市)公汽公司管理。

(二)各省客管理的长途汽车公司。这是长途公交最庞大的体系,司机的招聘、考核、薪水、福利等已形成了完善的体系与体制。

(三)民营的通勤公司、汽车公司占据市场的一大份额。

这一群体是最复杂的,一部分是资金雄厚,有一定数量的大中小型客车,其司机主要是外聘;另一部分是小型的通勤公司(或汽车公司),其车辆、司机主要来源是个体客车“挂靠”其公司,从该公司“走票”。

(一)省(市)公汽公司管理的司机主要来自社会招聘,基本不需要笔试、面试,注重其持有的证件是否符合要求,“人情化招聘”形成常态。

(二)省(市)公汽司机工作时间较长与薪水待遇较低存在不对等之间的矛盾。因特殊的工作岗位,司机的休息较少,越是节假日,他们越是繁忙,不同地区的司机,薪酬又有差别。

(三)司机学习培训的机制未形成体系。司机是一个危险的、动态的职业,握上方向盘起,精神上处以高度集中状态、又要与顾客处于动态状态,如个别顾客提出合理或不合理要求的正确处置与回复。长期处于此状态,需要给司机“加油”,以及心理辅导、沟通与关怀。

(四)对民营的通勤公司、汽车公司司机的监管力度不够。公司主要有固定司机与流动司机,造成管理的不到位。

建议:

一、加强对公汽司机的用人管理。规范司机的招聘制度,证件不能成为选拔司机的唯一指标,要从司机的身体、心理、文化程度、犯罪记录等状况综合选拔司机,形成一年一签的合同制模式,“人情化招聘”不利于公交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逐渐提高公汽司机工资待遇,合理安排司机休息时间。逐步提高基础工资,或可采用多劳多得的方式提高其待遇。

三、加强交通运管部门对民营的通勤公司、汽车公司司机的监管力。交通运管部门不仅对车辆的监管,还要对司机进行监管,司机的个人信息要在运管部门备案,对其培训、安全教育、心理疏导应形成常态化。

四、加强对司机的关爱与心理疏导。公交司机的一举一动都牵动车内老百姓生命安全,公汽公司负责人、相关部门要关爱司机的个人生活,知晓其身体、心理状态,杜绝其“带倦上车”、“带气上车”“带病上车”。

最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十(六篇)篇二

1、保证电脑系统的正常运作

2、保证电脑系统数据的`准确传递

3、电脑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

4、商品资料的录入、储存、更新工作

5、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

6、及时帮助查实销售情况

7、为收货、收银等部门作技术支持

8、电脑办公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9、电脑部所用耗材的控管

1、夜间运行nightrun数据的备份工作

2、分发nightrun报表到各部门

3、维持每台收银机、收货电脑、电子秤及店内其它电子子设备的正常运作

4、各类打印机、服务器的正常保养及维护

5、打印临时所需报表

6、检查收货部电脑运转是否正常

7、供应商、新品的录入

8、打印价格卡

9、更改商品资料、商品价格

10、做快讯商品的录入工作

1、协助做好顾客服务工作

2、协助做好库存盘点工作

3、向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4、协助安全防火、防盗的工作

1、忠于职守、服从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或者敷衍塞责。

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级提高工作效率,业务技能上应力求精益求精。

3、工作时间内谢绝会客;如确有必要,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4、在办公场所内不得吸烟、乱扔纸屑;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5、同事之间应相互尊重和友好合作,不得有吵闹、聊天、搬弄事非等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6、办公时间不得利用公司电话、电脑等办公设施办私事。

1、电脑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软硬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3、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4、公司鼓励员工探索、开发网络资源,为领导正确决策和提高管理水平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非技术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技术部。

1、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

2、对电脑维修维护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而遗失。

3、如电脑软硬件需要更换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总经理批准。

4、如发生涉及电脑软硬件重大损失事故,公司应将其作专案处理。

5、凡外请技术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技术部应派员陪同并予以协助。

6、若因员工操作不当而额外增加的电脑维护费用和造成的其他损失,公司将酌情责令其赔偿。

1、网络管理员负有安全管理和规范操作的义务。若因违反操作而引发的事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2、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需寻求技术帮助时,技术部人员一律不得拒绝。

3、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了解、检查网络运行情况并作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对各类网络记录不得擅自删除。

4、网络管理员应当依据公司制定的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对上传信息严格审查,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公司秘密的信息在网络上传输。

5、公司为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对网站的更新及资料上传下载实行专人负责。如有违反本规定者,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并结合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1、如有工作原因确需进入机房,原则应有他人陪同,并在《机房管理登记簿》上作好详细记录。

2、未经许可严禁他人员进入机房;如需进入,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由技术部门的人员陪同,且作好记录。

3、各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各自的系统口令保密,禁止越权操作;为保障公司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应对重要的信息处理系统加设系统口令,防止泄露机密信息。

4、涉及密码的文件须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公布。

5、对机房的维护管理应建立详细的档案登记,对登记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删除、丢失、泄露。

6、离职人员在离开本岗位前一周内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资料,删除自己的文件、账号,由系统管理员修改有关的口令。

7、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除名等处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8、爱护机房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下班前清整机房、保养设备;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整齐,东西放置要规范合理。

9、机房的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和配制。

最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十(六篇)篇三

考勤

1、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可代签。公司作息时间: 8:00—18:00(12:00—14:00为用午餐休息时间)

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超过1小时者,视为旷工。

3、病假需经领导批准后休息,事假需本人以书面形式讲明真实情况,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手头工作未完成,未交接,应以大局为重,考虑客户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职业道德观念。

4、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经理事前批准;

加班、休假、调休

1、员工上班应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

2、男员工不留长发或奇形怪发,保持颜面整洁,女员工不许佩带夸张的饰品。

3、员工禁止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抽烟、做私活、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1、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等提出好建议,一经采纳实施的每次奖励50~100元。

2、检举违规操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每次奖励100元。

3、研究发明、改革创新、降低成本,对公司有贡献的每次奖励100~500元。

1、不单只看到短期利益,还看到长期利益。

2、准确传达你的产品给你的购买者。

3、准确、惊喜、有效、低成本。

1、为客户着想,也为公司利益着想。

2、客户有利就是我们有利。

3、客户至上。

最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十(六篇)篇四

1、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进度表,并设有投诉电话。

2、施工人员都统一公司服装,现场负责人佩戴公司工作卡,施工人员都禁止穿拖鞋、打赤脚、打赤膊、油漆工、木工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

3、材料的选择要明确品质、品牌、产地、价格。

4、甲方购买的成品,半成品要专门独立保管,油漆易燃物要妥善堆放,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有序、工地每日清扫,要妥当处理水泥水,不得造成装修后排水管道堵塞或不畅。

5、不允许在木地板及地砖台上切割材料。

6、所有安装好的门锁、拉手、五金配件须包装好,禁止裸露,安装好的家具面板、大理石台面禁止摆放硬体物,涂漆之前家具与墙体接口处需贴分离纸。

7、监督管理人员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及监督。与业主经常协调,发现施工中的质量问题能即时改正。

8、设计师分阶段到现场定期勘察,保证按图纸施工并及时与业主协调。

9.非施工人员(包括家眷)未经容许不得出入施工现场和客户房间。

10.施工人员不得向客户索取烟酒钱物,对待客户和周围邻居要讲文明,讲礼貌,诚心待客,耐心解释,细心工作,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停止一切工作声音较响的施工操作。

11.不讲脏话、粗话,摒弃一切不文明行为和不良习惯,文明施工。

12.施工场地的客户电话以及大理石台面、座便器、热水器、浴缸、煤气灶、空调等设施设备安装并试用合格后本公司员工一律不得使用。

13.大理石台面、座便器、热水器、浴缸、煤气灶、空调等设施设备安装后应立即用纸、布、木板为其做好防护措施,直到工程结束交由客户验收。

14.节约用水、用电,用水时注意关紧水龙头,白天一般不得开灯。

15.每天建筑垃圾须清扫干净,物品清点堆放整齐,保持环境整洁。

16.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应在远离易燃物品的固定吸烟点吸烟,并注意不得随意乱抛烟蒂。在施工中涉及到火的操作(如焊接、机锯、机磨、烤线等),必须先将附近的木料、木屑、油漆桶、酒精、柏油桶、塑料制品、捆扎电线等易燃物品搬离后方可进行。

17.注意用电安全,注意机器用电的载荷量,注意电路暗线的排放符合安全规范并作排线记录,注意接线板接线安全,机器用毕应即时拔下插头,一天施工结束应拉下有关电闸。

18.注意场地安全。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每一施工项目均由本公司指定的操作人员进行施工,非指定人员未经容许一律不得参与该项目的一切活动。施工设备、建材须登记并堆放整齐,注意防盗防窃。

19.注意劳动安全,不得单独进行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情况下不得操作。一切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20、施工完毕必须由客户签字认可,清理工作垃圾,统一使用垃圾袋。

21、施工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地服从队长所安排的任务。

22、紧急维修必须立刻赶到现场抢修,不得拖延。

23、与客户约定时间必须要合理安排,必须按时上门。

24、维修人员严禁索要客户钱财、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5、维修项目必须一次到位,保质保量完成,如有返工自负。

26、违反上述条例,将给予罚款50元以上,直至除名。

希望全体人员共同遵守以上各项条款,如有违反,本公司将对违反者进行经济处罚,严重者予以除名。

最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十(六篇)篇五

一、凡拟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一律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将填好的"江苏省婚姻介绍机构申请登记审批表"及验资证明报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审批,经批准后凭"江苏省婚姻介绍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可经营。

二、本着提高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办一个婚姻介绍所,省辖市可办1-2个,为辖区内群众服务,介绍所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无证婚姻介绍所进行取缔。

三、各婚姻介绍所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要公开服务项目,向征婚者出具正规发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四、婚姻介绍所更换办公地点及法人代表须报县、市两级民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凡经批准的介绍所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经营满3年的应重新更换许可证,否则取消经营资格。婚姻介绍许可证不得转让。

五、不得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虚假言行。禁止搞虚假相亲、严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婚姻介绍,严禁借婚姻介绍名义骗妇女。

六、征婚者必须无配偶,申请时应出具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如实填报自己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和经济状况等。介绍所对征婚者的情况必须认真审查,对材料档案妥善保管,做到安全、保密。加强防范意识,严防有人利用征婚搞违法活动。

七、对不按婚姻介绍所管理规定办事、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介绍所,民政部门可限期整改、处罚直至撤销。其中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婚姻介绍所应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提高服务水平,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把婚姻介绍所办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婚姻介绍管理,规范婚姻介绍服务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婚姻介绍服务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征婚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应当成立婚姻介绍机构。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偿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应当事先向婚姻介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婚姻介绍服务和征婚、应征,应当坚持自愿、诚实、信用、守约的原则。

婚姻介绍服务,应当充分尊重征婚当事人的意志。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全市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民政部门对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置,应当进行合理规划、科学指导、总量控制。

民政部门在对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管理中,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民政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婚姻介绍机构和征婚当事人的有关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婚姻介绍机构及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七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三名以上经民政部门业务培训的从业人员;

(四)有完善的机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

(四)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机构章程草案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先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县、区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相应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取得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婚姻介绍机构批准证明的,按国家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 婚姻介绍机构变更名称、住所和主要负责人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的,应当先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

(二)禁止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的婚姻介绍服务活动;

(三)不得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

(四)不得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

第十二条 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婚姻介绍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办理征婚登记手续之日算起;

(五)对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未介绍成功的,服务期满后撤销登记,退还征婚当事人的所有资料和有关证件;征婚当事人要求继续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按本条规定重新进行登记并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婚姻介绍机构在进行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时,应当公示办事程序、各项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征婚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 征婚人应当向婚姻介绍机构提交本人户口、身份证和婚姻状况有效证明,并如实提交本人工作、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抚养等其他基本情况资料。

第十六条 市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持有关材料到市民政部门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第十七条 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婚姻介绍机构,擅自进行有偿婚姻介绍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处以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的;

(二)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

(三)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的。

(二)为代理他人征婚或应征者办理征婚登记手续的;

(四)违背征婚当事人意志或违反约定泄漏征婚当事人秘密的;

(五)不公示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的;

(六)不接受市民政部门年度审核的。

第二十条 征婚当事人在征婚和应征登记时,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料的,由民政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给婚姻介绍机构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民政部门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为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向民政部门提出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民政部门拒绝受理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办理又不给予书面答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婚姻介绍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收集信息:我们将要求所有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各种资格认证原件,并留下复印件备案,申请人须按照xxx婚介的统一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个人信息表中将包括基本信息和xxx婚介的免责声明),并同时签订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的法律文件。

整理信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xxx婚介将会员资料加以分类归档,尊重和保护会员的个人隐私。xxx婚介承诺不出售、交换会员个人信息;未经授权不滥用任何会员个人信息,不将会员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xxx婚介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会员个人密码和信息的安全。

审批会员:经过核实,符合xxx婚介要求的申请人将成为正式会员,同时xxx婚介与其签订个人资料授权使用声明。经过核实被确认为无效信息的申请人,xxx婚介将拒绝批准其为会员,同时保留其不良记录,其个人资料将如实返还。 会员权利:所有会员从被确认为会员之日起,都将被视为最尊贵的客户,敬请 接受xxx婚介提供的各项卓越服务,具体服务参见基本客服项目、自助式客服项目以及个性化客服项目。

最新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十(六篇)篇六

一、目的:为加强内部管理,严肃纪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租赁全体员工。

三、职责 :考勤记录由内勤负责,人力资源部具有督导权。

四、相关规定

1、考勤制度

2) 内勤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a)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5分钟之内三次以下不作处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10-29分钟罚款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者(不含5分钟内三次)另作旷工半天处理,并扣除当月全勤奖;但因当晚加班至第二天早晨而迟到,由部门经理签署同意意见的除外。

b) 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一年内不予晋升或加薪。无故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全月累计旷工四日或一年旷工达七日者,予以解雇,从旷工之日起,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不支付离职补偿金。

3) 工作时间外出办公,外出前应填写登记表,如事先未作登记,需及时短信或其它书面形式告知市场内勤外出事由,外出回来后补签。市内外出应填写《外出登记表》,市外外出应填写《出差登记表》,用车应填写《用车登记表》。

4) 请假规定:

i. 总监、副总请假、出差: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ii. 主管、经理请假:

3天以下(含)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

3天以上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iii. 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3天以下经部门经理审批;

4-7天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

8天以上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

b) 如因急病未办理请假手续,应于假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医疗机构出具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假。

5) 考勤上报规定: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报人力资源部。

2、休假制度

请假类型时 间提供证明备 注

事假工龄未满一年者请事假不能超过(或累计超过)3天/月;

病假凭医院盖章的《疾病证明书》上的休息建议天数休假

疾病证明书

请假条无疾病证明书按事假处理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扣除期间其它补贴,病假超过一天扣除当月全勤奖。

生产部员工每月请病假不超过两天,用加班工时抵可不扣全勤。

婚假可享受3天婚假, 每满一年增加1天,最高不超过8天。结婚证书

请假条不扣薪,超假按事假处理

出生证明

请假条90天带薪工资为基本工资,超假按事假处理

工伤假因工负伤者因治疗无法工作期间疾病证明

请假条按国家规定执行

上半年入司者,第二年可享受休假

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上班的,员工应按时上班

注:

1) 未请假、请假未经相关领导全部批准、假期期限已到未办理续假而未回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旷工超过三天以自动离职论处。

2) 员工因重大疾病或家庭变故,需要请一个月以上长假者,必须先办理离职,待事项完结以后,可向公司申请入职,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及部门经理根据用工需求情况优先录用,根据其以往表现重新确定其工资,年序工资自重新入职起算。

3、办公室制度

1) 个人办公区域环境要求:应保持整洁,桌面物品堆放整齐,资料保管规范有序。

2) 产品演示区域环境要求:演示的产品及配件,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库管或恢复原有摆放。

3) 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闭不使用的电器,如:电灯、电脑等耗电设备。

4) 办事处倡导全体员工应对物珍惜,合理使用各种办公资源。

5)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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