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书(热门14篇)

产品质量责任书(热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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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7 07:52:48

上传者:温柔雨 产品质量责任书(热门14篇)

质量月是企业每年度中的一个特殊时间段,用于全面评估和提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月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与你单位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企业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落实企业内部检测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货销售台账。

四、凡进入本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五、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在每个交易日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特别是对果蔬区重点区域,要坚持进入果蔬批批抽检、样样抽检,如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置,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禁止该市场销售。

七、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八、本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管理操作,如有违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关部门严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目标责任书

全力打造“政府负总则、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监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测体系,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镇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基本实现无害化生产,实现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特色农产品和优势农产品基地的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1、对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2、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加强重大节日安全管理,制定完善重大特大事故处置预案。

3、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开展市场检查和监测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有关生产、经营档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全年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检查都有记录、有安排、有总结。

4、随时掌握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控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实时监管,依法把好生产基地、生产环节、市场销售等关口。

5、加强对农民生产技术的培训,加强示范园、基地、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销售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加强基地、批发和集贸市场的农药残留检测监管工作。

6、制定完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健全各种检测档案,积极发展无公害生产和产品产地认证,不断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7、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8、加强本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每年举办较大的宣传活动不得少于3次。

9、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做好时候工作,并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报县委县政府相应主观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单位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能评为优秀。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区农业局年底将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xx综合执法大队。

(签字)(签字)。

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单位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对生产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产地准出销前检验,凡交售的农产品,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产地准出合格证明或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经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对进入市场流通的不合格农产品实行召回或销毁制度。

四、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农药、渔药及兽药。

五、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六、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讲诚信、守承诺,做到相关制度和质量承诺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对因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而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监管单位:

20__年月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胡屯镇人民政府(盖章)代表:(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代表:(签字)。

20xx年月日。

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镇人民政府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签订本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农产品生产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效落实生产经营第一责任制度人,生产经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农产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

5、依法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档案记录应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

6、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责任追究。

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镇级人民政府一份、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一份,县农业委员会一份存档;责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镇级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盖章)主要负责人:

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______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关文件,全面落实《______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责任书:

按照“全程监管,分段监控,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完善监管责任制和监管网络,加强和完善各种监控机制,强化责任,加强水产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逐步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的鱼药、饲料的违法行为,提高水产品安全系数和水产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确保全年无水产品安全重大隐患和事故。

1、建立和完善水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网络。层层建立责任制网络,做到责任分明,职责明确。

2、加强组织领导。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是本职能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要经常过问水产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3、积极开展水产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采取办宣传栏、橱窗和印发宣传资料、上街宣传等宣传方式,宣传和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4、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开展水产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小结以及水产品检测、检疫、统计数据等信息要及时向市水产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保证水产品安全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和畅通。

5、积极推进健康养殖模式。主动开展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扩大无公害水产品和养殖示范基地范围和面积,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

6、加强鱼类养殖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养殖生产记录”、“养殖用药记录”、“产品标签”三项制度。

7、加强水产品源头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鱼药、饲料等生产投入品的.市场监管,严格控制违禁鱼药、饲料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与使用。

8、认真落实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办证条件,对外地购进的苗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9、认真落实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开展水产品的检疫和检测工作,在通羊城区内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10、定期参加与水产品安全工作有关的会议和活动。

______县水产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产品质量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与你单位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企业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落实企业内部检测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货销售台账。

四、凡进入本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五、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在每个交易日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特别是对果蔬区重点区域,要坚持进入果蔬批批抽检、样样抽检,如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置,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禁止该市场销售。

七、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八、本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管理操作,如有违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关部门严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丹凤县超市负责人:

二0____年____日____月。

产品质量责任书

为切实监管好酒类流通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用酒品安全,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方(酒类办)、乙方(辖区各酒类批发户)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酒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对应台帐实际流水,每月25日前将进、销货台账报甲方。

三、乙方增加代理酒类品种,必须向甲方提交《准入酒品申报》,同时附带向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酒类商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酒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酒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酒类商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酒类商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酒类商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酒类商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酒类商品:

(一)没有酒类商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酒类商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酒类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酒类商品;

(三)没有酒类商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酒类商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酒类商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酒类商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酒类商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酒类商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酒类商品;

八、乙方在进购酒类商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酒类商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酒类商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酒类商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酒类商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酒类商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和变相买卖《酒类随附单》,如有发现由甲方取消其使用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二、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三、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酒类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1、依法对动物屠宰场的动物卫生防疫及畜产品安全进行监管。

2、做好检疫工作,落实查证验物制度,做到出厂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滚花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做好检疫记录台账,严把动物及其产品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动物屠宰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按照要求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

5、制度健全。包括: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同步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6、记录完整。包括:检疫申报记录、疫情报告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及报告记录、耳标及产地检疫证明回收。

7、检疫工作室张贴法律法规、检疫管理制度、检疫程序、岗位责任制、投诉电话,悬挂执法标志。

二、定点屠宰场的责任:

1、动物屠宰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具备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3、制度健全。包括: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隔离观察制度、“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制度。

4、记录完整。包括:消毒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待宰急宰记录、动物隔离观察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自检及报告记录。

5、按照规定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并做好登记、存档。

6、按规定和要求对屠宰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7、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

8、场内设置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休息室,检疫工作室。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屠宰场各一份,一份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监管单位:代表签字:

动物屠宰厂(场):代表签字:

产品质量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关文件,全面落实《____县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程监管,分段监控,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完善监管责任制和监管网络,加强和完善各种监控机制,强化责任,加强水产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逐步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的鱼药、饲料的违法行为,提高水产品安全系数和水产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确保全年无水产品安全重大隐患和事故。

建立和完善水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网络。层层建立责任制网络,做到责任分明,职责明确。

2、加强组织领导。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是本职能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要经常过问水产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3、积极开展水产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采取办宣传栏、橱窗和印发宣传资料、上街宣传等宣传方式,宣传和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4、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开展水产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小结以及水产品检测、检疫、统计数据等信息要及时向市水产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保证水产品安全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和畅通。

5、积极推进健康养殖模式。主动开展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扩大无公害水产品和养殖示范基地范围和面积,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

6、加强鱼类养殖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养殖生产记录”、“养殖用药记录”、“产品标签”三项制度。

7、加强水产品源头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鱼药、饲料等生产投入品的市场监管,严格控制违禁鱼药、饲料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与使用。

8、认真落实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办证条件,对外地购进的苗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9、认真落实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逐步开展水产品的检疫和检测工作,在通羊城区内实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10、定期参加与水产品安全工作有关的会议和活动。

____县水产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产品质量责任书

根据市局与永嘉县质监局的目标责任书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永嘉县质监局的重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全年目标,特制订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公共目标。

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措施,政令畅通,转变服务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改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2、大力推进五型机关、和谐质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创建目标;积极参与和谐质监建设,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精神生活健康丰富,形成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氛围浓厚。

3、落实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完善和深化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办事能力与效率。科室形象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完成信息化任务。积极参与电子政务建设,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做到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

5、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四率”达00%。落实安全责任,本部门全年无火灾、重大失窃、重大伤亡、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发生。

二、业务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抽查计划的有效性和产品(行业)覆盖率,并及时上报;进一步提高所属技术机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力度,确保后处理工作的及时性到位率和有效性。涉及群众健康安全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达95%以上,健康安全类产品为重点的产品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90%以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率达00%。

2、不断探索质量预警工作机制和完善“重点产品行业质量安全风险预测分析制度”,建立产品质量通报制度,强化重点产品的质量预警;结合本辖区实际划定重点区域,确定重点产品,明确重点行业,掌握重点企业,及时开展质量安全隐患预测分析,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实施长效监管,实现质量水平再提高。

3、建立完善县级区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积极推进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基层质监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不出现新的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

4、及时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5、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做好许可证受理工作;完善对重要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监管的重点产品,落实监管措施,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获证企业不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6、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档案建设工作,建立辖区内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

7、完成信息工作目标考核达标准分0分以上。

8、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永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永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

20xx年xx月。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我们整天在跟农产品打交道,写一份关于农产品质量的安全责任书,可以让客户放心。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为切实做好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二、检查考核。

区农业局年底将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三、责任追究。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字)(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经林场研究决定,特向你村下达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

一、主要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各村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村长是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是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

1、蔬菜的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水果、食用菌、茶叶的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4、水产品的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受理率、查处率达到100%.

(四)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追溯处理率达100%。

(五)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完善的生产档案,实现质量可追溯。

三、考核办法。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农村工作的考核,不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并通报。

四、责任追究。

(一)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对全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二)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因处置不当或放任、引导、协调媒体宣传报道不当,或越权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所涉及到的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人(签名)村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x年3月19日

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镇人民政府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签订本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农产品生产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农产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

5、依法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档案记录应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

6、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责任追究。

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镇级人民政府一份、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一份,县农业委员会一份存档;责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镇级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盖章)主要负责人:

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二、具体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xx镇人民政府(盖章)代表:(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代表:(签字)。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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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责任书

为了从源头抓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抓好我县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把好市场准入关,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制。生产加工企业业主是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2、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生产基本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的企业不得生产。

3、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不得无标准加工生产产品和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陈化的、回收的或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所生产的产品,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符合标签标识标注的相关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销售;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同时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原辅材料购买和使用记录,确保在质量安全出现事故时马上可以准确分析出原因,从而尽快找到解决和补救的方法。

4、实施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加工生产,不得无证生产;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5、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

向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举报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生产加工企业的关停并转。开展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加强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企业自律。

6、生产加工企业的法人或负责人与各乡镇的分管领导签定本责任书。

7、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生产加工企业一份,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政府一份。自本责任书签定后,二方均有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负责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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