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精选14篇)

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精选14篇)

ID:6648238

时间:2023-11-19 07:29:27

上传者:雅蕊 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精选14篇)

写自查报告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这里有一些自查报告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启发和指导。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对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提醒告诫,向相关涉企收费单位送达价格告诫书,提醒告诫涉企收费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要求水电气企业收费单位开展自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用户水电气接入工程建设区划红线外“零投资”政策,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健全规范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民生公用事业收费、金融领域收费行为。

3、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和xxxxx热线,制定涉企违规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理顺投诉查处流程,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增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好我县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开展水电气、非电网直供电主体、金融领域和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我县涉企违规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引导企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特别是涉企收费公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涉企收费工作新格局,切实减轻各类企业、市场主体负担,为企业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涉企违规收费的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xx号)要求,我区第一时间部署落实,明确了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xx月初,我区研究制定了《xx区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的自查清理工作,并根据清理情况提出了相关整治意见。截至目前,我区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自查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一)各委办局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本次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涉及我区各委办局业务主管部门29个。经查,涉企收费的业务主管部门共9个,共涉及27个收费项目(包含政府定价项目26个,市场调节价项目1个)。其中,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有4个部门,收费项目13项,20xx年收费金额为7490。75万元,主要是区水务局下属给排水管理所收取污水处理费,年收费额6704。5万元,区民防办收取民防工程费,年收费额488。6万元;涉及经营服务类收费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有6个部门,收费项目14项,20xx年收费金额为10558。61万元,主要是区水务局下属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和自来水装接业务费,年收费额分别为4888。19万元和1929。1万元,区xx市容局下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收取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额1222。02万元。

我区各委办局没有中介机构收费或指定中介机构收费的事项。

(二)各乡镇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经查,我区18个乡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目前没有政府部门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近年来,我区通过对政府部门涉企收费的清理整顿,政府部门涉企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对此轮清理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收费项目,提出建议如下:

(一)建议保留部分收费项目。20xx年,我区有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项目26项,包括民防工程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证费等,根据收费性质和用途,建议全部给予保留。

(二)建议统筹考虑部分涉及市级单位的收费项目。我区有市场调节价的涉企收费项目1项,即“招标、中标服务费”项目。该项收费于20xx年xx月xx日退出政府定价范围,20xx年收费金额为410。6万元。为了更好地服务xx生态岛建设,减轻企业负担,我区拟取消该项收费。鉴于该项收费涉及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议市级统筹考虑。

涉企违规收费自查报告

按照x财税(20xx)x号《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迅速安排部署,组织了全县134个单位开展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截止到20xx年xx月xx日,收齐134个单位报送的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问题情况汇总表。

(一)严格执行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所列收费项目。

(二)无未经省人民政府的财政和价格部门批准,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问题。

(三)无继续征收或变换名称征收国家已明令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问题。

(四)无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或改变征收对象的问题。

(五)无超过规定期限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问题。

(六)按照规定领取财政部门颁发的《票据购领证》。

(七)按照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八)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存在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串用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相互替代等行为。

(九)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变更的,按照规定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将资金缴入国库。

各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目录清单进行收费,无违规收费行为,做到目录清单之外无收费。

我县目前执行的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有33个,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3个。项目如下:驾驶证考试报名费;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收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除首次申领);公民出入境证件费;诉讼费;票据工本费;社会抚养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委托);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短期培训进修费;殡葬收费;幼儿园收费;考试考务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仅限补卡换卡);职业技能鉴定费;初中(高中)报名考务费;普通高中住宿费;普通高中学费;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广播电视大学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动产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垃圾处理费;森林植被恢复费。

以上取消或停征的涉企收费共涉及8个单位,国土资源局两项收费:征(土)地管理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林业局一项收费:森林植物检疫费;农业局一项收费:农机监理费;质量技术监督局三项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计量收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公安交警大队一项收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水务局一项收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交通局公路路政管理站一项收费:公路设施损坏补偿费;环境保护局一项收费:排污费收入。

自取消或停征涉企收费以后仍存在发生数的项目有6项,涉及单位5个:国土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自20xx年xx月xx日取消以后存在发生数35000元,为补交以前年度收入;质监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20xx年xx月xx日取消后存在发生数16551.28元,为收取以前月份收入,计量收费自20xx年xx月xx日停征后存在发生数151025元,为以前月份收取的收费;农业局的农机监理费自20xx年xx月xx日免征以后存在发生数11255元,为收取以前月份收入;水务局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自20xx年xx月xx日停征后存在发生数251211.06元,为补交20xx年第一季度收入;环保局的排污费收入自20xx年xx月xx日停征后存在发生数628141.53元,为20xx年第四季度收入。

经自查,我县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滥收费的现象。

涉企违规收费的自查报告

xx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有关精神,着力巩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涉企收费规范与治理工作:

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列为价格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作为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郭xx为组长,相关责任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在收费管理股设置了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履行涉企收费组织、协调和保障等工作职责。制定了《xx县深入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县涉企收费治理的总体目标,即“保成果、查漏洞、建机制、促突破”。

一是建立“企业接待日”制度。把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定为“企业接待日”,采取窗口接待和上门服务结合并行的方式,专门开展企业收费减负服务工作,全面了解企业收费减负现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策。采取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解决问题上门的价格服务新举措,为企业提供最直接、最务实的价格服务,努力打造涉企价格服务升级版。二是构建动态监管机制。借助“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软件平台,全面推行了收费动态监管工作,凡经县价格部门审核的执收部门,其相关信息全部录入“监管系统”,建立了执收单位信息、收费申报信息、收费许可审核信息、年检年审信息“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形成了收费监管“动态化”、“智能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自20xx年xx月份启动运行以来,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收费管理同网运行,构建了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社会监督的完备体系,为有效扼制乱收费行为,打牢了根基。三是落实惠企减负政策。对各级出台“取消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惠企减负政策,按照“政策发布”到位、“调整变更许可”到位和“清理公布取消降标项目信息”到位的工作举措,实行“常态化”和“动态化”的服务监管,特别是在做好清理发布工作方面,我们做到“及时清理、动态发布”,20xx年至20xx年xx月,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145项,降低标准66项,免征61项,都坚持做到了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为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四是做好收费信息审核发布工作。我局结合一年一度的收费年度报告工作,同步进行了执收单位清理审核工作,凡取消的收费项目和调整的收费标准都按上级文件严格落实到位,经重新清理和审核,对县直收费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暨涉企收费检查工作。20xx年xx月,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xx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xx〕xx号)及省、市发改委要求,按照县政府部署,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经科商局联合行文(x发改发[20xx]xx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暨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开展收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落实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收费监管规则,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实际负担。

注重发挥监督检查的坚强利器作用,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在国土、规划、建设等八大领域基础上,向所有收费单位延伸,凡具有收费职能的涉费单位都要纳入检查范围,认真研究制定了涉企收费检查工作计划,严查违规乱收费行为,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涉企违规收费的自查报告范文

我局对本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针对性安排检查重点,并确定以国土、环保、住建、市场监管、气象等职能部门为主要检查对象。同时结合实际,对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及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的等几个方面。检查之前,我局以通知的形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各单位积极配合,保证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县涉企收费情况整体良好,各主要涉企收费部门普遍重视收费环节的管理,以往检查中问题较突出的部门收费行为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票据填写不够规范。个别单位收费项目不按规范名称填写或收费标准栏空缺等。

(二)收费项目过于笼统。少数单位为了方便,将多个服务项目合并在一起开票,票据上只能看到总的收费金额,导致被收费企业对该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不清。

(三)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按照池州市相关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缓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未对小微企业执行此项缓收政策,通过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程序比较繁琐,企业普遍选择放弃享受该项政策。

(四)协议签订不规范。按照规定,部分服务性收费应当本着自愿原则,双方要签订协议书。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没有和被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书,或者协议书内容过于笼统。

三、整改。

总结。

我局已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分别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相关部门规范票据填写,清晰反映各项收费的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规范签订服务协议书,详细列出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切实优化涉企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涉企违规收费的自查报告

xx县财政局:

根据xx县财政局xx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x财综〔20xx〕x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财务、资源等相关股室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对我局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x财综〔20xx〕xx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我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原xx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征收标准为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是对近年来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按照规定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对征收标准为零的xx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的收取目录清单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无清单之外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三是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林业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委托中介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行为,也无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

自20xx年xx基金征收标准为零以来,极大的方便和减少了农户和企业负担,但是该征收项目一直保留,只是标准为零,建议为进一步减轻农户和企业负担,直接取消xx基金收费项目。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对已经取消或标准为零的项目,加强监管,不得出现乱收多收的情况,将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公开,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日常管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涉企违规收费的自查报告

根据《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x市监办函〔20xx〕xx号)、xx市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xx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实施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收费检查工作。

一、中介机构收费检查。目前我局检查了5家中介机构,均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收费标准,收费时都附有检测项目收费明细表;其中xx市大地地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检查情况是,评估事务所目前对企业委托出具的地块评估报告,未收取任何费用,由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购买服务。

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目前检查了xx市广告协会、xx市房地产协会和xx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其中xx市广告协会、xx市房地产协会在20xx年度没有收取会员会费,也没有收取其他费用;xx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严格按照《xx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按年收取会费,由协会出具安徽省社团会费统一收据。

1、涉企燃气安装收费检查。检查了xx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和xx中xx洁城镇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从检查情况来看,燃气企业都与客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燃气入户合同,提供燃气施工预算书,经双方签字后予以施工,没有发现存在自立项目、取消项目收费行为。

2、涉企自来水安装收费检查。检查了xx市清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检查情况来看,自来水施工企业都与客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供水工程施工合同,提供工程预算书,经双方签字后予以施工,没有发现存在自立项目、取消项目收费行为。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x市监办发〔20xx〕x号)、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x市监办函〔20xx〕xx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我局结合实际,加大民生领域价格巡查检查,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促进企业降本减负,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现就我局20xx年上半年开展相关工作如下:

一、春节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分别对我市转供电主体自查和检查相结合,自查自纠7家,共20家,清退26万多元,立案1启。联合执法室对全市高端白酒进行专项行动,茅台代理商1家,名烟名酒9家,超市、专卖店11家,共检查21家,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家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发放标价签2万个。春运期间,分别对xx汽车站、xx客运站进行了疫情防控工作,并宣传了价格政策,张贴客运价目表。联合交通局对全市的家班车辆和出租车进行抽查,共抽46辆车,在检查中发现农班车辆没有张贴价目表、出租车有不打表的行为进行了整改其行为。对超市、理发店、洗车店进行了约谈,在春节期间不准随意涨价、强制收费,农贸市场蔬菜、肉蛋、米面油价格全天后进行监管,对举报投诉严查快办,共立案4启,出动执法人员320次。

二、我局配合xx市交通局、公安局对xx颍东区和临泉互查,对客运车辆票价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张贴价目表的车主进行了整改。

三、对我市移动公司收取小微企业宽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已立案调查。对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

四、对全市农资、大药房、门诊、名烟名酒店、大型超市、殡葬用品店进行了明码标价宣传检查,并向大药房、名烟名酒、超市、殡葬用品店等进行了发放明码标价签10万余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法律、法规宣传单6000千余张,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并提醒、告诫各经营业户依法、诚信经营,特别是当前防疫用的口罩、消毒液等,禁止价格欺诈、哄抬物价。

我局下一步将按照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x市监办函〔20xx〕xx号文件,结合实际,分别对民生领域收费监管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我市医疗、教育收费及房地产销售和大型超市等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校外培训机构、水、电、气、交通物流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政策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对全市20xx年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通知下发后,我们对全市22家单位37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我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共收入涉企行政性收费及基金10878.37万元,并足额缴入国库,经检查我市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一)各单位加强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收费工作。并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1、各征收单位制订并严格执行《玉门市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的收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收费的情况。

2、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各单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2、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按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再由专户按月缴入国库。

3、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财政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市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xx]126号)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吴晖常务副市长调研物价工作要求,市物价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人力,迅速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本次专项工作共清查市直单位30家、涉企收费项目137项,涉及收费总额20563.48万元。从清查总体情况看,全市大多数涉企收费单位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明显加强,各项取消、暂停收费政策执行到位,乱收费、强制收费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清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好专项工作。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本次清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市物价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落实这项工作。局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清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三个检查小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从11月3日至11日,集中时间精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全员上阵,确保清查工作务求实效。广泛动员发动,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全部参加,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精干人员,共同组成检查专班。做好充分准备,收费清理组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对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采取电话咨询、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一项一项核对,分类梳理统计,及时编制《咸宁市涉企收费清单》;清查整改组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对照涉企收费清单,认真进行学习,熟练掌握政策和方法。认真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涉企收费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现场解答有关方面的疑问,帮助收费单位规范收费行为。

三是部门联动,清费减负工作成效明显。本次清查整改工作,相关涉企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部分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落实政策情况良好,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市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已牵头对涉企收费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定检收费等涉企收费项目已提前暂停;市特检院主动宣传,告知企业暂停收费的信息。同时,为防止收费取消后出现懒政惰政现象,该单位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服务确认单制度,要求服务对象在每一次定检服务后进行签字,单位对回执进行审核确认;市住建委主动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治理,对系统内3家涉及中介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向市政府专题报告请求脱钩改制或注销,对委属4家经营性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产托管或改制;多家收费单位均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收费项目列入收费“一表制”,进行统一公示,让收费行为公开透明。

二、把握重点,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整改工作

本次涉企收费清查整改重点明确、目的性强。清查对象主要针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查内容主要为:围绕中央、省已明令取消或暂停的98项收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未执行优惠政策、多收费,是否存在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是否存在收费清单不公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检查专班分组为单位,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逐项核对、逐条检查。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收费政策打折扣。市城管局推迟政策落实时间,违规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自10月1日开始取消。该单位以没有收到上级文件为由,持续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至10月9日,期间共收取停车8837车次,收费金额35586元。市公安局转嫁成本至车主。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车辆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经查帐证实,公安局未承担上述费用,而是将本应承担的事故车辆鉴定费和停车费转嫁给车主,由鉴定机构和第三方停车场向车主收取。市房产局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20xx年利用档案收费1,076,96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793,943元。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3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xx]67号)规定,咸宁市房产局档案馆属于专业性档案馆,其利用档案收费项目已被取消。

二是利用职权乱收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超越自身职能收取卫生检测费。20xx年收取卫生检测费476,22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323,750元。该单位属监督执法机构,具有监督职能而无收费职能。卫生检测费本应由疾控中心经取样、化验、出具检测报告后收取,但该单位以经费不足为由,多年来持续收取卫生检测费,直到今年9月底该项收费项目取消。

三是优惠政策落地难。主要体现在:优惠政策门槛高。国家、省出台的多项优惠政策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优惠对象。在清查整改中发现,由于小微企业界定困难,工信部出台了详细的细则来定义小微企业,但是没有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导致小微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需要提供多项证明,向相关审批部门证明属于小微企业,手续异常繁琐复杂。因此,很多小微企业宁愿不享受优惠政策,认为相关程序太复杂,办事成本资源过高。如房产局的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全市没有一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在检查中发现,多家市直单位对涉企收费有较严重的`依赖性,部门人员过多,财政经费不够。收费取消后,收入不仅减少,工作任务反而增加,导致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够,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部门不主动宣传,企业不清楚,落实自然就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是及时公布咸宁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咸宁市收费清单包含《咸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4项收费清单,是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公开涉企收费清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是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在巩固现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公示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发放收费表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市物价部门将严格落实收费报告制度,现在《收费许可证》制度已经取消,各收费部门要主动向物价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接收物价部门监督。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建议各涉企收费单位及时组织企业座谈,宣讲政策,广开言路,主动服务,确保落实。建议由市经信委牵头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界定并出具证明,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门槛,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建议加快城区垃圾压缩站的规划和建设,同时,参考其它地市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标准,适当调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四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当前,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力度前所未有。部分涉企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被取消或暂停,相应的工作职能仍然存在,建议市财政部门应给予合理保障,以保证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是严肃查处恶意收费行为。清查整改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于乱收费行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经济处罚无所谓,认为都是单位收钱,收是单位用,罚是单位出,与个人无关。同时,乱收费行为随意性大,操作性隐蔽,涉及利益输送概率高。因此,建议对恶意乱收费、多次乱收费、重大乱收费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风廉政建设,促进“软环境”建设的要求和布置,根据市局《关于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xxx办发[xxxx]22号)文件精神,分局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分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有执法人员共计15人,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临时工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分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规范行政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执行的是行政执法工作,所以涉企款项均为罚款,不涉及任何收费项目。分局罚款全额上缴省财政。上缴过程中按时上解,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分局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行使职权,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经自查,无以罚代管、乱罚款问题,无将罚款变通为检验费、咨询费等为小团体或个人谋私利问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执法文书制作较为规范,案件办理完毕能够及时整理归档。到现今为止,办理的案件无一起被复议、或起诉。

总之,在此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分局将继续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为重点,不断整改提高,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努力服务企业,为xx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我办根据贵局《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函告内容,对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阜政发〔20**〕85号)有关精神,认真对我办社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办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结构、施工等原因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人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我办于2015年元月1日起,严格执行了《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xx〕138号)规定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时到物价局变更了收费许可登记,及时在收费场合、人防窗口、办公网上予以公示。

另外,皖价费〔20xx〕138号文件出台后,我办及时转发并督促各县(市)人防办予以贯彻落实。

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是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我办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及时公布了我省取得人防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建立了公开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是建立企业服务质量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xx市民防协会的监督协调职能,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企业,监理企业黑名单,督促企业自律。

三是加强人防办内部监管制度。严禁人防办内部人员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前置服务机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函告中的第2、3项内容,我办不涉及。在清单执行过程中未遇到突出问题,我办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市场竞争机制更加合理、人防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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