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心得体会(优质18篇)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心得体会(优质18篇)

ID:6676324

时间:2023-11-20 07:17:24

上传者:梦幻泡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心得体会(优质18篇)

心得体会是从实践中汲取的宝贵经验,可以为我们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小编精选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关注留守儿童家长心得体会

在当下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自己的家乡,选择了远离家乡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和生活环境。这其中,留在家乡的孩子们便成了我们所说的留守儿童。作为家长,我们要时刻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成长,这也是我们作为父母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段:家长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角色。

作为留守儿童的家长,我们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并积极地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在孩子的学习中,我们要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指导,协助他们完成学习任务,配合学校教育,引导孩子形成好的学习习惯。同时,我们要尽量减少自己工作忙碌带来的影响,尽可能多地与孩子沟通,增加亲子交流的机会,这样才能建立起良好的亲子关系,积极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由于常年独处、缺少安全感和家庭温暖,留守儿童的心理上会出现一些问题,如孤独、抑郁和自卑等,需要我们及时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我们应该以平和、理解和耐心对待孩子的情感变化,适当的鼓励和积极的引导可以帮助他们增强信心,调整心态。同时,父母也可以帮助孩子建立信任、交流、倾听、支持和鼓励的良好家庭关系,从而在心理上提供孩子更多的支持和保护。

第四段:创造家庭氛围,给孩子温馨的家。

作为留守儿童的家长,我们也要通过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让孩子感受到家的温暖。可以在节日、生日等时间保持联系,为孩子提供心理支持和情感滋养。另外,父母可以也利用假期回到家乡和孩子一起度过美好的时光,带孩子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帮助孩子更好地了解社会、拓宽视野,增长知识。

第五段:结尾。

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家长和社会都应该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家长要尽快调整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多与孩子沟通,营造家庭氛围,帮助孩子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同样,社会也应该吸取留守儿童教育中的经验,加大对留守儿童的资助和帮扶,为留守孩子创造更好的生长环境。这样才能够让所有孩子都能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关注留守儿童家长心得体会

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留守儿童指的是因为父母在外务工而长期和父母分离,由亲戚或其他代管人照顾的儿童。作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家长,在照顾孩子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心理和生活上的压力。在此,我与大家分享一下我作为留守儿童家长的体会。

第一段:理解孩子的心理需要。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境,家长的陪伴和关怀对孩子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当孩子面临家庭分离后,往往会感到孤独、无助和不稳定。作为父母,我们需要理解和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时刻关注孩子的情绪和行为变化,与孩子保持沟通和联系,关注孩子的生活细节,主动关心孩子的成长和发展问题。这样,可以让孩子感到被关注,从而减轻他们的负担和不适。

第二段:多与孩子交流。

孩子面对分离的痛苦时,往往缺乏倾诉的对象和机会。作为留守儿童家长,我们应该积极与孩子沟通,尽量避免让孩子感到孤独。要以“听”的姿态与孩子展开对话,先尝试了解孩子的情况和想法,了解孩子的真实感受和需要,再通过积极的支持和关爱来帮助孩子处理难题,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支持和温暖。这样,孩子会更加信任和关注他们的家长。

第三段: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活安排。

家长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活安排,帮助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学习和身体健康,家长应该确保孩子的饮食营养、休息和运动等方面,也要花费一些时间陪伴他们参加有益的活动。同时,我们也需要给孩子足够的自主权,让他们自己完成一些小事情,增强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责任心。

第四段:营造积极、健康的家庭氛围。

家庭氛围对留守儿童的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我们需要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家庭氛围,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和爱。我们应该经常与孩子进行亲密的接触,陪伴他们一起玩耍和学习,为孩子制定各种有趣富有挑战的事情,鼓励孩子取得成功。同时,我们也应该教育孩子应该守规矩,让孩子懂得尊重和爱护他人,更好地适应家庭和社会生活。

第五段:加强家校联系。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家校联系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留守儿童家长,我们应该积极和教师、学校沟通,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社交关系。我们应该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关注孩子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并提供适当的帮助和建议。另外,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区的各种活动,让孩子参与社交,增加孩子的交往能力和扩大社交圈。

总之,作为留守儿童的家长,我们需要更多关注孩子的心理、生活、健康和学习问题。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制定合理的生活、学习和社交安排,营造积极、健康的家庭氛围,加强家校联系,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关注留守儿童心得体会

第一次参加“关注留守儿童”这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我很开心,因为又多了一次机会去接触孩子。我的专业是初等教育,主攻小学语文方面,这次可以算是个家访吧。我相信这次实践活动我会有很大的收获。

活动的前一天,团长就召集我们在旧政府开了个小会,部署相关的工作,还呼吁我们为这次活动进行募捐,为孩子买些学习用品,我们每位团员都积极参加这次活动也同意给孩子买学习用品。

活动当天我们一大早就去书店给孩子们买个种学习用具。拿着这些物资,我们坐车随着**村委副主任来到了留守儿童的家。我们九个人分成了两个小组,一个小组负责一户。我是其中一组的组员专门负责笔录的。当我们来到儿童家里,只看见孩子的爷爷在家,爷爷说,孩子们去玩了。爷爷去找孩子回来时,我们看到的是一个5岁的孩子,一个2岁左右的孩子。刚开始,孩子很害羞,见到我们志愿者都不说话,只是静静的坐着。在我们的接触一段时间后,孩子才开始说话。和爷爷的交流中我们得知,孩子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只剩下爷爷和两个小孙女。大孙女读学前班,叫凌淑燕。小孙女叫凌淑婷。当我们把学习用品交到孩子手里时,孩子的脸上充满了笑容,那瞬间我好像吃了糖,心里特别甜。从孩子的口中我们得知,孩子非常想念爸爸妈妈,渴望着能像别的孩子那样依偎在父母的怀里,享受父母的爱。我们的志愿者还迫不及待的和孩子们画画,孩子们开心极了。由于我们活动的时间有限,不能陪孩子玩太久。在不舍中我们不得不说再见了!和孩子玩,让我仿佛回到了童年,天真烂漫。就在准备坐车的离开时候,我想起了落在孩子家里的伞,为了赶时间,我匆匆忙忙返回小女孩的家,走到门口就看见小女孩正在画画,看起来意犹未尽的样子。看到我在旁边就不好意思的用手盖住。我只是笑笑。看到这场景想起了小时候妈妈想看我的作文,我拿着就是不给看,因为作文题是:我的妈妈。

从小女孩家出来,我们在村委的带领下又来到了一个男孩子家里。这男孩叫黄杰,在**镇中心小学读三年级,平时是和奶奶一起生活的。奶奶今年已经74岁的高龄了,在家种点玉米。奶奶告诉我们,男孩的妈妈在男孩出生不久就离开家再也没有回来过来了,孩子一直是由奶奶带大的,家里的田地已经不能满足生活需求,于是爸爸就踏上打工之路,把孩子给奶奶带。平时也会寄生活费给家里。由于爸爸在外打工赚钱不多,春节都不能回家,因为车费太贵了,只能等3月份才能回来看孩子和母亲。当我们的`志愿者问男孩,你想妈妈吗?男孩答“不想”,这回答让我很吃惊,我猜想或许是因为从小就没见过妈妈,更谈不上想不想了。奶奶还告诉我们,男孩已经会自己洗衣服了,还会煮饭呢。从奶奶的脸上可以看出,奶奶很开心,孙子已经懂事了,不管怎么样,至少男孩已经懂事了,我相信他长大了会理解父母的苦的。

我也是农村里走出来读书的孩子, 我为男孩学会了自立而高兴,因为我们只有适应环境才能更好的生存。

这次实践活动之所以能顺利的完成,主要是**村委陈副主任的大力支持还有留守儿童的家人和我们志愿者的共同努力。我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就是进行自我锻炼!副主任还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岗位,只要你走进去了就要勇敢的面对现实中的困难,不要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再苦也不会苦一辈子!

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家长都进诚务工,孩子就留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有时候爷爷奶奶很溺爱孩子,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很不好。有的孩子没有父母在身边甚至会把自己孤立起来,有什么烦心事只会埋在心底,这更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我希望父母也能时常回家看望孩子,让孩子不孤独,。同时也希望社会、学校能关注留守儿童,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孩子。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那儿童就能生活得更加幸福快乐!

关注特殊留守儿童心得体会

特殊留守儿童是指那些由于各种原因,例如父母出国打工、城乡差异、离婚、疾病等因素而长时间被迫留守在外的儿童。这些儿童的成长环境和一般儿童相比,存在诸多问题和困境,需要我们的关注和帮助。我曾参加过特殊留守儿童支教和关爱活动,收获良多,下面将在五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关注特殊留守儿童时,首要的是关爱他们的情感需求。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往往感到孤独、失落、无助等负面情绪。我们应该耐心倾听他们的叙述和倾诉,积极引导他们表达感受,给予温暖的拥抱和安慰,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认同。在支教活动中,我班里有一个留守儿童,他刚开始内向和孤僻,但在和他交流中,我们发现他喜欢画画和唱歌。我们就选了他最喜欢的歌曲组织了一个小合唱团,让他和同学一起排练唱歌,他逐渐与大家打成一片,变得开朗自信,学习成绩也提高了不少。

其次,在关爱留守儿童过程中,我们还应该注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特殊留守儿童的家庭往往条件相对较差,生活习惯和学习环境也较为落后。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为他们提供额外的辅导和学习机会,与学校沟通,争取相应的教学资源,以提高留守儿童的成绩和自我发展。同时,我们还应该帮助他们学习生活自理能力,细心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和卫生习惯,给他们提供关爱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生活的温暖和快乐。在我的支教经历中,我们定期为留守儿童安排体育活动和手工制作课程,帮助他们掌握实用技能,培养动手能力和创造性思维。

第三,我们还要关注特殊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由于长期被迫分离,孤独感和抑郁情绪常常在留守儿童心里滋生。我们应该及时发现和解决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并引导他们积极面对困难。我们可以通过课堂中的心理辅导和互动活动,让他们了解到正确的情绪处理方式,鼓励他们勇敢迎接挑战,提高他们的自信和自尊心。在实际支教中,我们发现有些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心理上出现了问题。我们配合当地心理医生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和个体化治疗,取得了显著的治疗效果。

第四,我们还要注重加强留守儿童和父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很多留守儿童和父母之间的关系被断绝或者变得疏远。我们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帮助留守儿童和父母加强联系和沟通,让他们感受到家人的关爱和牵挂。我们可以通过电话、网络、邮寄等形式,让孩子与父母互动,分享生活和学习经验,让他们感觉到家人一直在身边支持他们。我们还可以引导留守儿童写信、制作视频等形式,向父母展示他们在学校的进步和日常生活,鼓励父母多关注孩子的生长变化,传递家人之间的感情纽带。

最后,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多样化的文化体验和社交活动,帮助留守儿童丰富课余生活,增强社会交往能力和文化素养。我们可以组织文艺汇演、户外拓展、夏令营等多种方式,让留守儿童积极参与,与同学相处,并发掘自身潜力和才能。我们还可以让留守儿童参观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场馆,拓宽他们的视野和知识面。在我的支教活动中,我们利用校园空间,开设舞蹈、音乐、话剧等艺术类兴趣小组,让留守儿童在快乐中成长,收获快乐。

在总结上述体会和经验时,我认为关注特殊留守儿童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关心的一个社会问题,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方式对留守儿童进行关注、照顾和支持,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我们可以通过教育、社会组织、政府部门等力量,共同为特殊留守儿童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小学关注留守儿童心得体会

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因各种原因而外出务工,在故乡留下儿女照料自身的一类儿童。在中国,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一个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如何关注和帮助留守儿童,已经成为我们小学生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最近,我校开展了一次关注留守儿童的活动,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体会。

第二段:了解留守儿童的现状和背景。

在活动中,我了解到留守儿童面临着许多问题。首先,他们在情感上缺乏关爱,长时间的亲情缺失使得他们无法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其次,他们缺乏学习和生活上的指导,没有人帮助他们完成作业、督促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再次,留守儿童的人际交往能力较弱,孤僻寡言。最后,由于长期缺乏家长的照顾,他们普遍存在睡眠不足、饮食不均衡等健康问题。

第三段:体验与留守儿童共同生活的动人瞬间。

在活动中,我们与留守儿童共度了一个难忘的周末。我们亲自下厨做饭,用热腾腾的饭菜填满了他们空虚的胃,滋润了他们的心灵。我们陪他们做游戏、画画,听他们讲述他们的小秘密,给予他们真挚的关心与倾听。那一瞬间,他们的笑容坚定了我的信念,要用我的行动影响他们。

第四段:反思留守儿童关注的意义和不足。

通过与留守儿童相处,我深刻体会到关注留守儿童的重要性。每个孩子都应该得到关爱和尊重,这是他们成长所需要的良好条件。然而,我也意识到我们的关注还有不足之处。我们只能给他们短暂的陪伴,对于他们的全面发展保护还不够;我们关注的重点还主要是物质层面,精神上的关爱还需要改善。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止步于现状,应该制定更加完善的关爱计划。首先,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强支持,提供更多的关爱资金,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条件。其次,学校要进行更多关于健康的教育,帮助他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最后,我们每个小学生都要尽自己的努力,关心身边的留守儿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鼓励。

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留守儿童所面临的困境,也明白了自己作为一名小学生应该承担的责任。在未来,我会积极行动起来,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关心和帮助留守儿童,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贡献一份力量。

关注留守儿童心得体会

一开始对”留守儿童”这词有些陌生,只听说过,不明白具体代表什么,而经过学校跟留守儿童结对这样的活动逐渐了解起来。由于父母外出务工经商,大批未成年人留在户籍所在地而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因而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友抚养、教育和管理,就这样,一个新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构成了。他们普遍存在亲情缺失和家教缺位,在学习、生活、安全、健康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所以学校组织了与留守儿童结对的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帮忙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在关爱留守儿童结对活动中,第一眼见到林鑫感觉他是活泼的小男孩,可是与他交谈时感觉他还是比较内向的,记得当时问他一些情景时,会犹豫会儿再说,有时就会点头,也可能怕生吧。可是,他始终都是带着可爱的笑容。

有时经过电话询问他的一些情景,可是很多时候会出现问题,就是与他奶奶的沟通问题。都是用方言讲话,也听不懂普通话,没办法仅有联系在外打工的妈妈,所以交流的'时间减少了。从这样的情景能够看出周围的环境对留守儿童影响极大。

留守儿童缺失的是亲情,而作为代理家长的我们虽然不能让他们感受到父母般的亲情,可是我们能够用我们的行动,让他们体会到社会上还有人关爱他们的,这世界是充满爱的。尽自我所能帮忙他们,这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职责。伴随着他们的成长,我们也在逐渐地成长。

经过这样的活动,我想我学到了许多。最重要的是,“留守儿童”在我心中不再是简单的一个概念,简单的一个特殊群体,而是一个个儿童无比沉重的现实处境,是一个个残酷而又无奈的生活!因而,每个人都要从心底萌生职责感,关注留守儿童问题,用心去关爱他们。

同时,作为班主任的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自我的优势,不仅仅关注留守儿童,对于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我们都应不遗余力地去帮忙他们。当然,也要让更多的群体关注他们,确切地给予帮忙。因为社会的和谐,需要你我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需要你我共同坚持。

从此刻做起,从身边做起。即使一点点的付出,也是不小的贡献。只要有心付出,就能收获欢乐。

关注特殊留守儿童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我最近参加了一个关于特殊留守儿童的研讨会,这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他们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特殊留守儿童问题的理解,并提出几点能够帮助他们的建议。

第一段:引言。

特殊留守儿童是指在父母长期离家外出或离异或去世后,由外人照顾的儿童。特殊留守儿童的特殊之处在于,他们不仅缺少亲情的关爱,还面临着诸如生活条件恶劣、身心健康问题、教育资源匮乏等多重困难。他们承受的压力往往比普通儿童要大得多,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现代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让许多外来务工者不得不背井离乡奔赴大城市打工,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家中的中流砥柱,离家外出多年不归。在他们的身后,留下了一群特殊的留守儿童们。

一些特殊留守儿童看不到父母的面孔,听不到父母的声音,很难懂得什么是亲情之爱。有些孩子无法了解和面对自己父母离开的原因,来自社会,来自人性的恶意,让他们的内心彷徨不定。这些等不到亲人的疼爱,寻不到家人的温馨抚慰的孩子,日渐变得孤独悲伤甚至沉默寡言。

对于特殊留守儿童,我们应当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饮食、居住环境、教育、生活、社交等多方面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对于孤独和无助感的特殊留守儿童来说,安慰和抚慰是非常关键的。我们可以通过提供儿童心理健康课程、建立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等方式,为特殊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他们的教育问题。许多特殊留守儿童很难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我们可以设立学习互助小组,为其提供家庭作业辅导、学习指导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在保护特殊留守儿童权益方面,需要政府、社会团体、社会工作者等多方面的协同作用。特殊留守儿童的保障依据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留守儿童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我们也需要倡导社会道德,不断强化特殊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

第五段:结语。

在现代社会中,特殊留守儿童的问题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我们需要通过制定政策、加强宣传、扩大支持等多重手段,为这些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特殊留守儿童打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承诺关注留守儿童心得体会

自古以来,儿童被视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然而,在现代社会中,留守儿童问题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难题。作为社会成员和关心儿童的一份子,我们有责任承担起关注留守儿童的责任。在我参与关注留守儿童的行动中,我体验到了许多感悟和心得,下面就让我与大家分享一下。

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与现代父母亲情感疏离、追求事业和城市化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得不承认,现代社会给我们带来了经济繁荣和机遇,但同时也给家庭带来了困扰。父母远离家乡工作,儿童因此被留在农村,长期与父母分离,无法享受到正常的家庭温暖和关爱。他们在生活中经历着孤独、无助甚至虐待,这些不幸的遭遇对他们的成长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正是因为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我决心投身于关注留守儿童的行动中。

第三段:参与关注的经历。

参与关注留守儿童的行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所缺少的关爱和保护。在一次走访农村的活动中,我见到了一位年仅十岁的小男孩。他孤身一人在家,照顾自己的衣食住行。尽管生活条件简陋,但他却学会了领导自己的生活,做起了小大人。我被他独立、坚强的精神所感动,但同时也深深地为他所失去的童年而感到忧伤。通过与他的交流,我了解到他对于家庭和亲情的渴望,我决定尽我所能帮助他实现自己的梦想。

第四段:承诺与行动。

在认识到留守儿童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后,我立下了一个承诺:我将尽我所能,为留守儿童带来温暖与关爱。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成员,我积极参与关注留守儿童的志愿活动,捐赠物品,捐款支持他们的教育和生活。在走访中,我和志愿者们一起把留守儿童聚在一起,给予他们关爱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和勇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这个过程,我体会到了帮助他人的快乐和满足感,也更加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出改变的力量。

第五段:展望未来。

关注留守儿童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只要每个人都投入其中,我们一定能够为留守儿童带来更多的关注和帮助。我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共同携手努力,为留守儿童的未来创造更好的环境。我们可以通过提供资助机会,改善生活条件,提供心理辅导等方式来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梦想。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大对父母教育的宣传力度,让他们意识到与孩子共度时光的重要性,避免留守儿童问题不断加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家庭的温暖,成长为幸福的人。

总结:

通过参与关注留守儿童的行动,我对于留守儿童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他们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需要我们每个人都站出来,为他们提供帮助和关爱。这个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应该立下承诺,以行动来改变这一现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我们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让每个孩子都能拥有温暖的童年和美好的未来。

小学关注留守儿童心得体会

留守儿童问题一直是一个深受关注的社会问题。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很多农村家庭选择将孩子寄养在城市,而父母则在农村务工,以谋取更好的生活条件。然而,这种家庭安排给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小学生也应该对留守儿童问题保持关注,并尽一份我们的力量来帮助他们。

我所在的小学非常重视留守儿童的问题。学校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给予他们额外的关怀和支持,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校园生活。例如,学校成立了一个留守儿童关爱团队,由老师和志愿者组成。团队成员会定期和留守儿童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并提供帮助。此外,学校还组织一些培训班和兴趣小组,让留守儿童有机会学习和发展自己的爱好。这些努力让留守儿童感受到了温暖与关爱,也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到学校环境中。

作为学校的一员,我们小学生也可以为留守儿童贡献自己的力量。首先,我们可以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如为他们筹款,捐赠物品等。我们还可以与他们交流,成为他们的好朋友,帮助他们面对困难和压力。此外,我们可以在校内外宣传留守儿童问题,增加社会对这一问题的重视,推动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多对留守儿童的帮助和支持。无论是大或小的行为,我们都可以通过实际的行动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

第四段:留守儿童的需要和倡导。

留守儿童的需要是多方面的。首先,他们需要强调心理健康,得到心理治疗和关怀支持。由于长时间的离家生活,他们可能会感到孤独和失落,需要有人倾听他们的心声。其次,留守儿童也需要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以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政府和学校应该加大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资源投入,确保他们与城市儿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最后,留守儿童的家庭也需要得到社会的支持,如提供临时看护和其他家庭服务,以减轻父母的压力。

第五段:结尾总结对留守儿童的关注。

关注留守儿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个人、家庭、社区和政府等多个层面的努力。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力量微薄,但却能通过行动给留守儿童带去温暖与关爱。从我们的支持中,留守儿童将感受到他们并不孤单,他们的生活也不会被遗忘。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留守儿童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关注留守儿童家长心得体会

近几年来,由于城镇化的加快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被吸纳到城市里面,这就意味着他们的孩子成为了留守儿童。由于父母长期不在场,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和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作为家长和社会的一员,关注并帮助留守儿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留守儿童的家庭通常面临着很大的负担,父母在外打工赚钱,孩子在家被留守。即使父母回家,由于工作的繁忙和疲劳,他们也无法给孩子足够的陪伴和支持。在这样的环境下,留守儿童有可能面临着教育、心理、健康、性别和安全问题等多种方面的挑战。

作为一个社区居民,我们应该关注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成长,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我们可以结成教育小组,定期组织活动、讲座等,向孩子讲授知识。我们还可以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灵上的支持,比如将他们纳入到我们的朋友圈,与他们交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为留守儿童提供各种物质上的帮助,比如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文化娱乐、心理治疗、医疗保健等,给他们创造一个安全、温馨和健康的成长环境。这些帮助可以使留守儿童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支持,从而更加自信和坚强去面对未来的挑战。

第五段:结论。

总之,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了我们社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力量来关注并帮助留守儿童,让他们能够享受到与生俱来的权利和与别人同等的机会,从而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只有每个人的努力齐心协力,才能够为留守儿童带来美好的未来。

关注留守儿童心得体会

留守儿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因长期与父母分离,再加上代管人多为家中老人,隔代教育中的溺爱现象比较严重,学习上、思想上与孩子进行交流较差,所以,这些孩子在学习上、思想上、行为上、心理上容易发生偏差。作为一名教师,如何作好这些留守学生的教育工作,关爱他们,帮忙他们,让他们能健康欢乐成长。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体会很深,我认为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我与五(1)班张萍同学结了对子,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性格很内向的小女孩,很少与他人交流,从而养成沉默寡言的性格,上课回答问题也胆小,不敢举手发言,针对这一状况,我就经常请班上活泼开朗的同学跟他一齐玩,在班级群众活动时,让他多与同学交流,在课堂上经常鼓励他,我也经常与他交流,这样他就慢慢学会与同学交流了。

张萍同学学习成绩中等,完成作业时常会遇到困难。我找到班主任和课任教师,针对她的状况,专门拿出方案,进行补课。她的成绩稳步提高了,在外打工的家长也放心了,还经常打电话和我交流。

留守儿童的情感波动性较大,对周围的反应敏感性强,他们需要平等友善、关心、理解和尊重。由于父母不在身边,他们更容易被宠坏、更容易构成娇气的不好习惯、也更容易在自尊心上受到伤害。作为教师应当采取措施使留守儿童经常持续乐观、稳定、愉快的用心境绪,使他们获得爱的互助、爱的激励,从而促进其在学校、家庭的学习与生活。并引发全体同学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帮忙。比如:我利用写信的方式,让所有的同学都写一封给父母亲的信,往往写得感情最真挚的是那些留守儿童,因为他们的心中是那么的思念父母。而后将好的作文展出或诵读,让全体同学都感受一个孩子对父母的真挚的心。这样所有的同学都深受感染,他们都会用一颗诚挚的心关心身边的留守儿童,认为自我应当帮忙,体贴父母不在身边的同学,那么,留守儿童也不再觉得自卑、孤独、可怜。他们要与同学、与教师、与社会上关爱他们的人亲切的交流。我班同学也相处融洽,构成了一个和谐的班群众。

我所做的这一切就是让留守儿童在远离父母的日子里也能健康欢乐地成长,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相当长时期内都会存在的现象,那么,只要留守儿童存在,关爱留守儿童这项活动就务必深入、持久地、有声有色地开展下去。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心得体会

我们细微关爱的一小步,就能促进社会的一大步,下面是关爱留守儿童。

范文,欢迎阅读!

每当看到一群群孩子们背着书包的样子,总会想到自己小时候。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生活水平的的不断提高,家庭的胆子跟着加重,许多家长迫不得已背井离乡,抛下年迈的父母以及年龄尚小的孩子而外出打工。他们也有不情愿,但为了维持生计而被迫于自己的孩子天各一方,这却苦了对世界好奇的孩子们,没有了父母那温暖的怀抱,却要自己独自面临成长路上的风风雨雨,孰知这对还小的孩子们是一个怎样的事实。

年幼的他们缺少父母的关爱,大小与老一辈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给他们那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多大的心灵创伤。而作为新一代年轻的我们,他们眼里的大哥哥、大姐姐们,理所应当尽自己所能,给予他们帮助。我们少玩几次游戏、少逛一次街,也许就能给他们多买一件新衣服,多买一个文具盒,用我们的关爱填补他们内心的缺失的爱。

在储潭村村长的带领下我们拜访了当地八户留守家庭和留守儿童,根据村长介绍,村里大多数青壮年都在外打工,只有农忙的时候才会回来帮助家里务农。留在村子里的大多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每到一家,迎接我们的都是一张张纯真可爱的小脸,纯真可爱水汪汪的大眼睛。

其中一个孩子给我的印象很深刻。他有着一双稚嫩的脸庞,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脸上有点肉肉的,可爱又活泼的孩子张梦玲。她对我们的到来也有些吃惊,一开始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是通过慢慢的交流,他们也露出来孩子的天真和我们聊了起来,父母和姐姐都去武汉打工去了,自己一个人和奶奶一起住。通过这些问题的交流,渐渐的我们也成为了好朋友,她亲切的叫我哥哥,我很感动。通过我们的活动,让孩子们也知道,尽管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但仍然有很多的人在关心着他们,让他们的心里多了一份温暖。

岁月伊始,未来的日子还长,在我们的空余时间,真真切切的走进孩子们,给孩子们的童年更多的关爱。我们细微的一小步,就能促进社会的一大步,我想用我们的微薄的力量,让更多的孩子得到爱与保护。我将亲力亲为的为梦玲小朋友带去童年的快乐,让她快乐得成长,拥有美好回忆的童年。我们要用关爱、用亲情去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园氛围,让留守儿童在远离父母的日子里也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并让每一个留守儿童不再孤单,不再无助,在学校同样能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通过这次“三下乡”我相信我会渐渐地让身边的人也关注起身边的儿童,让他们也能得到一样的关爱,一样的健康快乐的成长。

在我县的部分乡镇有着这样一群孩子们,他们远离父母,常年跟随祖父母或其他亲友一起生活。他们中有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也有父母离异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父母的孩子,其中一些孩子的家庭还非常贫困。虽然学校教育对孩子们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健全,也会导致孩子们的身心、学习、成长出现一系列问题。如何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和保护的缺失,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成为我委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据摸底调查,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道)共有1-18周岁留守儿童250名,其中98.8%分布在各乡镇,43.2%集中在北部山区,7周岁以下的占30.4%,家庭情况较差的占57.6%。这些孩子一般都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友监护,和父母的联系方式主要是打电话,与父母联系的纽带主要是学费和生活费。

调查发现,多数留守儿童思想健康,自我要求严格,对父母外出务工持理解支持态度。但由于隔代教育、缺少亲情陪护等因素,也导致一部分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思想、行为、学习、生活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家庭教育缺失,学习成绩不佳。由于隔代教育,祖辈文化程度不高,有很多甚至是文盲,他们即使想对孙辈的学习给予帮助,但难免也要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泥潭。而由亲友监管的情况下,更多的则体现为只要孩子能平平安安就好了,不敢在学习或其他方面对孩子有所责备。据调查问卷统计,“你在学习方面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是什么”一项,填写最多的就是“没人辅导,没人监督”。家庭教育的缺失使留守儿童在学业上长期缺乏辅导和督促造成学习成绩下降,进而对学习产生抵触心理。据调查统计,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优秀的仅有13.6%,良好的占20.4%,中等及以下的却占了66%。

二是亲情缺失严重,心理发展异常。青少年期是个性发展和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由于留守儿童们长期没有父母陪着身边,家庭的“缺陷”使他们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等等问题,这样长期处于心理缺乏疏导的状态,便会出现内向、孤僻、缺乏安全感、不善与人交流、情绪不稳定、具有较强逆反心理、自律能力差等心理发展异常的表现。据调查,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很少见面,缺少沟通。调查问卷显示,“你有心理话最想对谁说?”一项,选择“父亲或母亲”的达到95%,选择愿意和老师讲心里话的仅有4.5%,却没有一人选择“临时监护人”。

四是有效监管缺失,安全隐患较大。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外,临时监护人重养轻教,教育监管的责任主要落在了学校,然而在课余和节假日等老师无法监管的情况下,学校与家庭间的安全教育衔接上出现“真空”,爱玩是小孩子们的天性,加上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往往会出现烫伤、烧伤、交通事故、电力事故、溺水等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调查中,虽然81.8%的留守儿童目前从未受到伤害,但仍有18.2%的留守儿童曾受到过人身伤害或发生过安全事故。

五是家庭经济差,生活质量不高。生活困难是留守儿童家庭的普遍特征,即使是父母双方全部外出打工赚钱,其家庭生活方面也是非常贫困的。由于缺少父母的照顾,留守儿童的生活起居往往没有规律,有些寄宿生的饮食常以方便面和零食为主,营养根本得不到保障。另外,在农忙时,几乎所有的留守儿童都要承担一部分农业生产与家务劳动。营养不良以及繁重劳动都会导致留守儿童身体健康受到极大损害。

为解决留守儿童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委启动了“爱心筑巢工程”,围绕“奉献四种爱,温暖留守心”这个主题,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用真心真情为留守儿童筑就“爱心巢”。一是奉献教师之爱。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和乡镇组建关爱留守儿童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结对关爱活动,通过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安全教育为留守儿童增补成长“钙片”,弥补人间亲情,撑起健康成长的“保护伞”。目前,全县已有110名志愿者结对202名留守儿童,集中开展各类活动6次。二是奉献亲人之爱。深入开展“与留守儿童共度周末”系列活动。今年中秋前夕,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青年志愿者15人到高庙堡乡高庙堡村等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村,与留守儿童一起做游戏、交流、写家信、包饺子,让孩子们在父母不在身边的日子也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三是奉献朋友之爱。组织县城小学生走进乡村小学开展“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组织实验小学与膳房堡乡谷威第二希望小学开展“心连心,托起一片天”手拉手互助活动,结成“一对一”小伙伴,互赠了友情卡和自己准备的小礼物,并通过开展文艺表演、趣味游戏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增进双方的了解,加深彼此间的友谊。利用同龄人最易沟通交流的特点,使留守儿童与结对小伙伴相互了解、交往,在相互交流和学习中,走出封闭的自我世界,使心情开朗起来。四是奉献社会之爱。整合社会资源,以“六一”、中秋、春节等节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和助学活动4次,捐助物资共计1万余元,累计帮助61名贫困家庭“留守儿童”顺利完成学业,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的实际困难,在整个社会营造良好的关爱留守儿童的氛围。

关爱留守儿童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委将继续推进此项工作,并加强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号召社会各界不遗余力给予留守儿童关爱。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xx〕49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为重点,以深化关爱活动为总抓手,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有针对性、长期性的关爱帮扶工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美满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及时响应并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县现有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庞大,关爱保护任务繁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县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加强与学校教师和其他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前或外出务工后改变地址的,应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居)民委员会和子女就读学校(幼儿园)。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

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无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下落不明的,强化村(居)委员会制定监护人的法定责任,落实具体监护人。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信息档案;要强化村规民约,依法制定监护人责任清单;指导外出父母与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委托监护情况的监督;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做到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要把对农村留守儿童家访帮扶工作作为驻村干部、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工作任务之一,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民政局要牵头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抓好业务培训等,为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民政局、各行政村及社区)。

3.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识;通过优化校点布局等措施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上学、放学交通问题。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营养水平;总结和探索有效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照顾模式,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主阵地,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校生活吸引力;要完善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农村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制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4.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全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课后、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依托各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自护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共青团、少先队要积极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青少年活动阵地作用。工会要积极发挥职工文化阵地的作用,广泛动员团员青年、职工志愿者队伍、大学生村官、社会公益爱心人士等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志愿服务方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组织要依托“儿童家园(之家)”,广泛招募关爱儿童志愿者,壮大志愿者队伍,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计生协会要通过各村(居)民委员会打造“流动人口远程关爱服务站”、“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站”等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慰问、帮扶等关爱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单位:县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关工委、卫计局、县文明办、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广泛吸纳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保护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推动社会力量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危机干预、家庭监护随访、家庭教育指导、监护情况和监护能力评估、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临时托管、课后辅导、兴趣指导等关爱保护服务。通过聘请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和公益爱心人士担任农村留守儿童辅导员、管理员,定期为农村留守儿童举办革命传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及安全和法律教育讲座。积极倡导邻里互助,认真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组建一对一关爱农村家庭互助队伍,关心照料农村留守儿童,坚决防止农村留守儿童生病、辍学无人过问、无人照看和无人管理等情况发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鼓励和规范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促进全社会共同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国税局、地税局、县文明办、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关工委)。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明确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强制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要动员社会公众通过110指挥中心、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热线、救助电话等各类渠道途径,主动报告处于困境或遭受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有关信息。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

2.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不当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遭受家庭暴力和其他不法侵害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民政局、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机关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侵害调查处置有关情况通报后,应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以及留守儿童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排除风险隐患,做到发现、报告、转介、干预、帮扶工作有效衔接,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生活困难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女童等重点对象,要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及时实施救助保护。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卫计局、扶贫办)。

4.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责任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遭受严重伤害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民政部门、检察机关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没有合适人员和其他单位担任监护人,人民法院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由其所属儿童福利院等机构收留抚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参加单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民政局、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县教育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中小学校依托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健全辍学学生登记制度、辍学失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辍学学生书面报告制度。中小学校发现留守儿童逃学旷课、辍学失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教育养育责任。对于劝返无效的辍学学生,中小学校要在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及时书面报告县教育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采取措施,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协调督促做好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要加强对辍学留守儿童和不入学的留守儿童的监控工作,随时上报并录入民政统计系统。适龄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参加单位:县综治办、民政局、财政局)。

(三)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积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全县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不得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或变相收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卫计局)。

2.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创建一批农民工创业园,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对有意愿创业就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通过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尽量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国税局、地税局、扶贫办、金融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目标和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财、物投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大局,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相衔接,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参加单位: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能力建设。

结合新农村建设指导和精准扶贫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选派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有担当精神的同志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级、乡镇级称“未保专干”)。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1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职人员(村级称“儿童福利督导员”),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职人员主要负责掌握本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基本状况信息并登记建册,做好信息定期排查、即时报送等工作;负责督查、协助儿童福利各项政策的落实,为本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对农村留守儿童遭遇突发变故时给予及时帮扶,并在第一时间向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撑。(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办)。

基于可靠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编制完整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目录,建立完善的覆盖县、乡、村三级联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平台与已建成的民政、教育、公安、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多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之间信息共享;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在家庭、学校、幼儿园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职人员、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站(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以及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公安等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递送,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全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平台要与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人口管理系统、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扶贫部门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相衔接,实行全天候、全领域动态管理和服务。村(居)民委员会每季度要全面、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填写《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形成《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及时上报更新数据,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摸底排查工作,依托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民政、教育、卫生计生、公安机关、妇联和扶贫办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将民政摸排数据、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系统中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卫生计生人口管理系统中农村儿童数据以及公安机关户籍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形成真实、统一数据。(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参加单位:县工信局、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卫计局、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激励问责。

全县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综治办、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卫计局、团县委、县妇联)。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利用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中来。鼓励城市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自由结对,互帮互学,共同成长。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络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注意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避免对农村留守儿童产生不良影响。认真总结交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高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做好我县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6号)、《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浦政发通〔20xx〕36号)精神,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职责,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帮扶工作制度,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学校教育管理责任,全面开展教育关爱、结对帮扶、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强化信息台帐建设和动态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抓好留守儿童的排查,建立“一生一卡”、师生结对帮扶、谈心家访记录等台帐,切实做到册上有名、心中有人、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每年新学期开学一周内,要集中对在校(园)留守儿童进行排查,对排查认定的留守儿童,要立即开展家访,与户口(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联系,进一步核实其基本信息及家庭状况,按照“一人一卡一册”规范建档,并及时向村(居)委会通报情况,以便村(居)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把信息录入全国留守儿童系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档案信息、台帐建设要与学籍信息相对应,要全面记录心理疏导、学业辅导、生活资助、安全监管、行为养成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在校(园)留守儿童因升学、转学等原因,就读学校发生变化的,相应档案资料应一并转接。

(二)持之以恒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尤其是建档立卡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各中小学校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绩效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双线”目标责任制,尤其是要落实好镇、村支两委、学校的责任。充分利用每年2月和8月“控辍保学”宣传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控辍保学”良好社会氛围,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三)加快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改善农村较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乡村少年宫、心理咨询室、学校警务室等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空间。

(四)丰富关爱服务活动载体。全县各类学校要全面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活动,继续实施好留守儿童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免费教科书等政策,打造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的优质品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立德树人”素质教育主题活动,全面推进示范校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中小学图书管理改革,积极创建书香校园,提升学生阅读能力。各校要将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守则(20xx修订)》作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基本遵循和指导依据,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书写上墙、制订细则,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守则。充分利用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学校少年宫等载体,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交流和活动娱乐的场所。要根据留守儿童的兴趣爱好和年龄特征,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项目,以培养珍爱生命、明礼守法、学会生存、勤学求知、常怀感恩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标签化。

(五)切实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校要设立心理辅导室(咨询室),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xx年修订)》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重点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理解父母、孝敬感恩教育等。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不断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继续深入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教研活动。

(六)建立完善关爱帮扶工作制度。在联系各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教师与家长、委托监护人定期交流沟通制度,引导外出务工家长经常与孩子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每学期都要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委员会及家长学校系列专题讲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家庭监护责任等法制宣讲,开设儿童家庭关爱辅导报告等。要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在校期间教师联系帮扶制度,确保每位在校留守儿童都有帮扶教师辅导。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教育部门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中的职责,特成立浦北县教育局在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教股,办公室主任由基教股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在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机构,明确各自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有序开展教育关爱活动,真正让留守儿童学习有人辅导、生活有人照管、心理有人疏导、活动有人安排,健康、快乐地成长。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体,采取法制讲座、家长会议、家校互动等形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教育、关心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举行主题班会、专题墙报、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学校的关爱和帮助,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学习和成长的快乐。要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是在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控辍保学、学生安全等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县教育局将在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不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校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xx】43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政发【20xx】18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工作目标。

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xx年,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落实政府责任。政府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强化基层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每月至少走访一次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并每个季度向县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县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县民政局)。

3.加大教育保护力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

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和在校生活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并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并给予必要支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4.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在开展活动或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通过老少携手、实名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关工委活动阵地,开展日间照料、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各项关爱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分别牵头,县公安局)。

5.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妇联、团县委)。

6.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对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受理报告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县检察院、县法院)。

8.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建立评估档案,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

9.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

(三)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0.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

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本人及家属落户。(县公安局)。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县城建局、县财政局)。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11.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发展经济,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团县委)。

县政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县民政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20xx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

(二)加强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本建设,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县民政局)。

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规划,将新建、改扩建救助管理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予以支持。(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

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设置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岗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39号)精神,落实好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街道)配备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职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县财政局)。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县综治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

各乡镇(街道)要在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实施方案》;要做好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的有效衔接,精准实施关爱保护,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有效关爱保护。

农村留守儿童守则心得体会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迁徙到城市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儿童长时间独自在农村生活。在这一特殊的家庭环境下,留守儿童需要自律守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安全与健康。下面是我对农村留守儿童守则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到守则对留守儿童的重要性。

留守儿童守则指的是为了留守儿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的一些规定和准则。守则可以帮助留守儿童对各种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守则对于留守儿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在农村生活中缺少外界正确的引导和监督。守则可以作为一种指导,帮助留守儿童养成自律、自我约束的习惯,健康成长。

留守儿童守则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但有一些基本的内容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守则可以规定留守儿童在放学时要回家或者去指定的安全场所;在外玩耍要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接触;遇到危险或遇到问题要尽快告知亲人或老师等等。这些规定和准则可以帮助留守儿童做出正确的选择,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段:培养自律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性。

留守儿童守则不仅仅是为了留守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更重要的是为了培养留守儿童自律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留守儿童的自由度相对较高,但是他们也要学会自我约束和寻找自己的定位。守则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帮助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培养良好的自律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段:守则的实施与留守儿童的成长。

守则的实施是留守儿童守则的关键环节。留守儿童要在规定的守则下行动。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让留守儿童真正明白守则的价值和意义。同时,也需要亲人、老师和社会的帮助和支持,通过监督和引导留守儿童守则的执行情况,帮助留守儿童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留守儿童守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守则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延伸。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也会不断变化。我们要根据留守儿童的成长需要和保护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守则的内容,让他们能够健康成长,并迎接更多的挑战。

总结:

农村留守儿童是社会的特殊群体,他们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境。守则的制定和执行是帮助留守儿童养成自律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关键因素。守则的规定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留守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更是为了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和追求自我发展。只有通过守则的指导和监督,我们才能让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到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条件,让他们在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下茁壮成长。

线上关注留守儿童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50字)。

留守儿童是当今社会问题的一个焦点,他们被迫与父母分离,常常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来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在现代科技的支持下,线上关注留守儿童成为一个可行的方式,通过网络平台,我们可以与这些孩子建立联系并提供支持和关怀。我在过去的一年中参与了线上关注留守儿童的活动,并深受感动和启示。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这个问题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250字)。

留守儿童通常在外地务工的父母无法提供足够的陪伴和关心,他们常常感到孤独和无助。通过线上关注,我们可以为这些孩子提供情感的支持。在和留守儿童的互动中,我发现他们渴望与他人建立联结,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感到寂寞和难过的时候。通过我的关注,我能够听取他们的故事、分享他们的日常生活,并给予他们鼓励和支持。我意识到,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援助,情感上的交流同样重要,因为它能够给予留守儿童坚持下去的动力和勇气。

第三段:发挥线上平台的力量(250字)。

线上关注留守儿童的活动受益于科技的发展。通过网络,我们可以与留守儿童保持联系,并为他们提供帮助。例如,我经常与留守儿童通过视频聊天工具进行交流。这种面对面的互动让他们感到仍然被关心和重视,而不仅仅是一个被遗忘的存在。此外,线上平台还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分享资源的机会。通过在线教育和培训,我们可以帮助留守儿童获得更多的知识,提供他们未来发展的机会。线上关注留守儿童不仅仅是我们关怀的表达,还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四段:建立真正的联系和关爱(300字)。

线上关注留守儿童并不仅仅是发信息或给予物质支持,它需要我们去建立真正的联系和关爱。通过定期关注、关怀和问候,我们可以给留守儿童传递我关心你的信息。与他们进行交流,深入了解他们的困境和需求,以便能够给他们提供准确的帮助。同时,要避免给留守儿童产生依赖感,我们需要鼓励他们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的目标是能够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培养他们坚强、自信和独立的个性。

第五段:总结(250字)。

通过线上关注留守儿童,我深切地感受到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和关爱都对他们的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帮助他们建立自尊和适应能力,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激发他们的潜力。尽管线上关注留守儿童不能取代亲情和面对面的关爱,但它可以成为一个重要的补充,帮助他们在困境中寻求生机和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关注留守儿童,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关爱留守儿童机构,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着力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够学有所教、困有所帮、安全有护,健康有保,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市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关爱留守儿童的具体途径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监护、安全和服务体系,共同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快乐生活,促进和谐罗河建设。

(一)工作对象。

全镇范围内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其与父母一方或与其他亲属生活的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

(二)主要目标。

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新格局。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全镇幼儿园、中小学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农村散居留守儿童建档率达90%以上。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特别是特殊困难的留守儿童状况和需求,建立儿童动态监测档案。

3.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各中小学建立儿童活动场所、图书室、运动场所等关爱服务阵地,探索建立学校、家庭、村(居)相衔接的关爱服务网络。根据儿童特点,组织开展可持续的关爱服务。针对特殊困境留守儿童需求,开展救助帮扶、实施营养改善等关爱服务项目。

4.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及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采取措施,教育引导外出务工的家长和监护人承担好教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提升科学教养的能力和水平。

5.建立以镇综治办为牵头单位的法律保护网络,积极开僻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有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长责任及义务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为留守儿童提供维权服务。

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姓名及其关系、父母务工情况等。

(二)开展“三个优先”真情关爱活动。

1.学习上优先辅导。各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一是重点开展对贫困留守儿童的党员帮扶活动,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募集助学资金,帮助贫困留守儿童解决“上学难”问题。着力搭建亲情沟通桥梁,建立“亲情间”,组建亲情微信群,每周四下午4点至5点,专供留守儿童与远方的亲人进行视频与语音对话,让外出家长能与孩子及时沟通和交流,帮助留守儿童及时得到亲情关怀。同时,联合开展留守儿童周边环境净化行动,对网吧、游戏厅、校园周边车辆等进行综合整治,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打造留守儿童之家,桌子、椅子、图书、篮球、排球、跳绳、跳棋、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等文体用品配备齐全,为留守儿童在放学后提供一个阅读、交流、娱乐的空间平台,让他们放学不孤单,每一位留守儿童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处处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机制,留守儿童较多的村(居)要宣传普及家教知识,教育留守儿童家长及其临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在留守儿童家长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教实践活动,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家庭教育网站,为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辅导和咨询服务。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使我镇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镇党委书记许利华同志为组长,镇长侯福祥为常务副组长,主任科员汪鹏亚为副组长,吴琼、熊新明、张新彪、桂先琴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汪鹏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1.镇综治办: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负责视频聊天室、活动室、图书室等设备的添置。

2.罗河中心学校、中学:将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管理内容。一是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农村学前留守儿童入园需求;二是建立和完善各中小学住宿和用餐制度,确保安全、卫生,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制、结对帮扶、沟通交流、寄宿优先等服务制度,设立心理辅导员,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学校管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利用节日和假期,召开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议,共同研究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问题。

负责提供视频聊天室、谈心室、活动室、图书室场地,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等素质教育课堂,设立心里辅导员;学校要有专职老师分管留守儿童工作,对留守儿童实行一人一档登记造册管理,对家长的微信、务工地进行摸底,做到要有活动安排、活动计划及年终工作总结。

3.镇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做好留守儿童之家指导中心建设;二是切实开展好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活动,精心组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特色活动。

负责留守儿童工作的宣传,牌子、管理制度上墙,宣传图窗栏的制定。

4.镇团委、工会: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号召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富丰富的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帮扶和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实施“希望工程”等助学行动,保障贫困留守儿童的就学权利。

5.镇、村挂点干部:与在校教师实行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每月对所挂点留守儿童进行回访,对特殊困难的儿童实行救助制。

要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活动室管理制度,不断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积极加以宣传和推广,以更好地指导来推动项目的实施工作,为培养和造就更多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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