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精选15篇)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精选15篇)

ID:6797306

时间:2023-11-25 11:00:19

上传者:QJ墨客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精选15篇)

计划书是指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对计划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和规划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和路径,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计划书了吧。以下是几篇实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的计划书编写有所帮助和借鉴。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xx市xx第三小学是由xx市xx小学兴办的一所高起点、高品质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小学。学校将秉承xx小学先进的办学理念,依托其科学成熟的管理模式、雄厚的师资力量、多元化教育架构,为学生提供小班化的高端教学品质。

学校位于xx县田宇生态园区,占地24亩,建筑面积11134平方米,毗邻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及xxx亩田宇植物生态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建有高标准教学楼、学生公寓(有独立卫生间)、学生餐厅、演播厅及塑胶运动场、标准篮球场;配有图书室、阅览室、科学探究室、微机室、舞蹈室、声乐室、绘画室等专用功能室。多媒体教学系统、校园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冷暖空调等设备一应俱全。高端的教学条件为孩子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的空间。

xx第三小学特聘xx市名牌学校校长引领学校发展,优选经验丰富的高学历教师任教,学校由xx总校直接管理,骨干教育团队由xx总校直接委派,以确保xx总校原汁原味的教育理念、教学特色得以传承。

学校提供食宿、校车接送服务,班级、宿舍、校车均配有生活老师全程服务。学生宿舍温馨舒适,食堂环境安全卫生,每餐优选非转基因食材,聘请营养师合理搭配营养,让学生在学校得到细致入微的关怀和照顾,确保学生健康生活、幸福成长!

为了发挥xx小学优质教育的辐射作用,xx第三小学应全市家长的呼声全面启动招生工作。现面向全市招收一、二、三年级学生,每班限额45人。xxx年9月1日如期开学。

录取流程:

即日起家长带孩子及孩子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xx市xx第三小学招生办(xx县田宇生态园)报名,经面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xx第三小学招生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xx小学教导处。

地址:丛台区光明大街与望岭路交叉口东行xxx米路北。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市xx第三小学招生办(xx县田宇生态园)。

地址:邯临公路与青兰绕城高速交汇口东侧路南。

乘车方式:市内乘29路公交车至xx县田宇生态园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小学招生方案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201x年秋季招生工作指导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订本方案。

5个班,250人。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9月1日(含)后至8月31日(含)前出生。

(一)施教区。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城厢龙桥街道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在城厢龙桥街道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截至12月31日(含)。

2.父母在龙桥居委会购房并入住的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儿童。

(二)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莆教[201x]33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x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政策照顾,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对象。

四、具体要求。

(一)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二)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以上所指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儿童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子女年龄的证件和父或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四)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先下载《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按户口本及房产证信息填写有关内容,打印一式两份,报名时与相关证件一并提供。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学校办理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五、报名时间。

7月9日—17日。

六、剩余学位报名及派位。

(一)报名对象:

户籍在201x年1月1日(含)以后入户在龙桥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二)剩余学位派位对象报名材料:

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18—21日。

(四)公开派位及公示时间为7月26日—27日。

七、招生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龚朱红。

副组长:郑金标黄晓玲、黄睿君。

成员:唐金建、朱国章、郑爱珠、庄俊敏、崔玉兰。

朱冰华、吴素青、卓少和、陈淑红。

xxx第二实验小学。

201x年6月28日。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泰市教育局2014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龄满六周岁以上(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矿区户口、矿工子女、学校驻地周边农村户口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地点。

新甫实验学校教导处(北教学楼三楼)。

五、报名办法。

1、提交的有关材料:户口本、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咨询电话:7842643。

新泰市新甫实验学校2014年6月。

小学招生方案

做好我市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以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方案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范围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坚持规定班额,小学班额为45人,原则上不得突破。

(五)坚持“两为主”原则,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三、招生工作。

20xx秋季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一)城区学校入学条件及提交材料。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户口簿的,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薄的,原则上由孩子的户籍所在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

(2)与父母随祖辈或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地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

(3)大中专生集体户,如租赁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半年以上的,由所属片区的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城区内自建房能提供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和缴纳水电费1年以上的,按自建房所属片区的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城区内有稳定住所但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本市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建房或购房并居住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到我市城区务工1年以上的,如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且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下同)半年以上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已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我市有稳定住所但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但未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也未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均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经商,如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且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或提供半年以上纳税证明材料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已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提供1年上的纳税证明材料,但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但不能提供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未租赁城区内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也不能提供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均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建房或购房并居住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到我市城区务工1年以上,取得居住证且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下同)半年以上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取得居住证但未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在我市有稳定住所且已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但未取得居住证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未取得居住证也不能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经商,取得居住证且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或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取得居住证但未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也未能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已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提供纳税证明材料但未取得居住证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未取得居住证也不能提供纳税、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4、其他。

(1)烈士子女、驻市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入学条件。烈士子女、驻市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申请就学请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根据其教育需求统筹安排入学。

(2)残疾儿童入学条件。残疾儿童少年申请就学请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协调特殊教育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3)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按《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9号)精神办理入学手续。

(4)援鄂子女入学条件。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援鄂医务人员及子女教育优抚政策的通知》和《中共东方市委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东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由市教育局按援鄂医务人员及子女教育需求,安排相关学校接收入学。

5、入学登记材料。

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相应所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日前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只能登记一所学校,多登记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学校将不以予接收。

(1)城区户籍。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本市场住居民户口簿及居住地有关证明材料。

(2)在城区建房。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房产证或报建证明或土地证或土地转让协议(经公证处公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在城区购房。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房产证或经市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公证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在城区就业务工。本市非城区户籍的,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的经市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劳动合同、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截止20xx年6月30日)的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截止20xx年6月30日)的证明材料。

(5)在城区经商。本市非城区户籍的,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的经市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和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材料(截止20xx年6月30日,未达起征点的需提供在本市缴纳的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材料,下同)。非本市户籍的,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入学新生儿童的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和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材料(截止20xx年6月30日)。

6、入学登记及工作时间安排。

(1)7月20日―7月28日,家长到申请就读的学校领取入学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7月29日―8月2日,家长向申请就读的.学校提交入学登记材料。

(3)8月3日―8月8日,学校分类审核入学登记材料。

(4)8月9日―8月13日,学校实地核查并将相关材料送相关部门复核。

(5)8月14日―8月23日,学校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学校公示栏),并将名单按入学条件分类填写(附件3),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室。联系人:王云,电话:0898―25521917,邮箱:dfjyjjb@163、com。请学校于8月26日报送新生(含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新生)名单,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后进行公示。

7、统筹调配办法。

由于学校服务辖区人口数量存在差异,结合我市实际,优先安排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安排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区户籍(含非本市户籍)在城区建房、购房、已取得居住证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租赁城区内经房产部门备案房屋并交纳社保半年以上材料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未取得居住证或未租赁城区经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但能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或已取得居住证但未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市教育局根据申请学校和周边学校的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于不符合我市城区公办小学接收条件又不服从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二)乡镇小学。

1、乡镇各小学负责招收本村年满6周岁的儿童。

2、外地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到务工点村镇小学登记入学。

3、乡镇各小学要严格控制本乡镇适龄儿童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4、乡镇各小学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以走村入户、村委会广播宣传等方式多措并举完成招生任务。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同步招生、同步报名。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的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工作,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四、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东方市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文英飞(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柳家红(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赵志亮(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健伟(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刘琼霞(市教育局职成室主任)。

陈瑞蓉(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群波(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协调组。

组长:赵志亮。

副组长:刘琼霞。

组员:王云、郑天堂。

负责与学校协调解决遗留问题。

2、宣传组。

组长:刘健伟。

副组长:陈瑞蓉。

组员:张海丹、陈明群。

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

3、督查组。

组长:柳家红。

副组长:郑群波。

组员:符照华、吉秀真。

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统筹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依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材料审查及确认工作,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如发现申请材料造假行为的,须立即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室,基教室将情况汇总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招生工作的主体是学校,市教育局负责出台政策和协同有关等部门行使监督职责,各学校要主动履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推诿扯皮、迟报、瞒报等不作为行为。

(二)营造良好招生工作氛围。各学校要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努力提高宣传引导的时效性。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通气、协商和处置,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无缝衔接,不要相互推诿,激化矛盾,要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三)发动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学校在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发动入学。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或学生户籍所在乡镇政府提交延缓入学的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学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教育局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窗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要指定专人负责审查,负责人要在初审的户口复印件上签名,以此作为学生档案,以备检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8月26日前由学校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凭入学通知书于8月30―31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工作。城区小学(含民办学校)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不得突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超计划招生的,须报市教育局批准才可招收。乡镇中心校的招生以实际人数为准,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城区学校(含民办学校),未经教育局同意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如发现违规招生造成学生没有学籍及其它一切后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坚决落实教育部“十严禁”工作要求,不得违规招生。一年级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和已经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采用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或者各类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的招生方案并参照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录取新生,并将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送市教育局备案。请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如超出计划必须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私自超计划招生将不予新建学籍,并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秋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暑假期间,要深入各乡村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做好发动入学工作,确保每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到特殊学校就读。

(七)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的学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准确无误。经学籍管理系统确认的班级不得随意调整,开学后一周内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八)加大招生工作督查力度。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随意超计划招生、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政纪责任。

小学招生方案

1.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划片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2.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设区的市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不能满足当年新生入学需求,确需跨所在城区统筹学位的,由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若干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招生区域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省教育厅备案。审批地与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的,按照审批地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3.严格规范招生程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一律通过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可一起摇号)。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随机派位均由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4.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迁入地入学,也可返回户籍地入学,但不得在两地同时报名申请入学。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省、市两级可通过组织报名信息集中核验等方式剔除重复的入学申请。依法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万岗小学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底蕴丰厚、人才辈出,是孩子腾飞的摇篮。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团结实干、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尤其是在2014年,教育局又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新调入年青领导及教师5-6名。这些年青领导教师精力强,知识广、思路新。优秀的素质、奉献的精神、踏实的作风一定能培养出优秀人才。

我们的宗旨是:让这里的每一个孩子都能获得成功的体验;让这里的每一位孩子以自强、自信、自尊、自爱,满怀信心地迎接美好的明天。

孩子的成长,是我们与家长朋友们共同的目标。看看那些“坐校车”,“跑名校”,“追风攀比”者,又有几个学业有成?孩子是做过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家长们,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决不能为挣钱、图省事耽误了孩子,让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你们放心,你们的孩子就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决不辜负你们的厚望,一定让你们的孩子从这里走向成功的道路,帮你们实现望子成龙的愿望。

使命感,满怀赤诚的心,从现在开始招收新年度的学生。

招生对象:

小学部:1—6年级免费入学。

收费标准。

小学:每人只收簿本费10元。

报名时间:即日起就可报名(报名时可先不交费,入学后在交费)。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文件精神,年满6周岁(x0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可以报读一年级。

一、xx大学教职工子弟报名。

报名时间:x6年7月2日(周六)。

报名地点:君武小学西门。

报名所需材料:

(1)父母和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父亲或母亲x6年近三个月工资条原件。

备注:刚转到教职工尚未领取工资条的,请到人事处工资科开具证明和学院接收证明。

二、xx大学教职工孙辈(第一个)报名。

报名时间:x6年7月2日(周六)。

报名地点:君武小学西门。

报名所需材料:

(1)祖辈、父母和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祖辈x6年近三个月工资条原件;

(3)离退处证明。

三、温馨提示。

因届时报名人员较多,现场填写表格会消耗大家大量的时间。请各位家长自行下载《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原始数据采集表》填写完整,于报名当日提交给学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联系人:梁老师、蔡老师。

澄江街道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城市义务教育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学校之间的不均衡发展,被人为地分成所谓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两大类。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澄江街道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登记时间为:本地新生在7月1、2日(星期六、星期天)2天;新市民新生在7月8、9日(星期六、星期天)2天。均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登记地点为澄江街道各小学。其中,符合“三证”条件的新市民新生登记学校以学校通知为准,如有遗漏,可咨询街道教育科。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澄江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相关儿童、新市民子女。各学校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

登记对象为:2017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含原夏港划入澄江街道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2017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含原夏港划入澄江街道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无房产,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2017年5月31日前,江阴市非澄江户籍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3年以上,长期实际居住,且在澄江街道有稳定的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持有房产证6年以上,长期实际居住。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澄江街道公安、人社、卫计三个部门出具的合格查验证明(即“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2017年澄江街道小学施教区比照2016年划定的区域,新澄江中心小学本地新生和城西中心小学、北大街小学、虹桥小学、环南路小学、大桥小学、英桥国际学校新市民新生施教区作适当调整。其中,本地新生:原环南路小学施教区的南街以南、青果路接忠义街以西,前进河(新河)以北,锡澄运河以东区域划入新澄江中心小学施教区。新市民新生:原城西中心小学施教区的通渡南路接通渡北路以东,五星路以南,锡澄运河以西,西横河以北区域划入环南路小学施教区;原大桥小学施教区的锡澄高速以西,鲥鱼港路向北延伸至长江澄江街道界以东,滨江中路以北至长江澄江街道区域划入虹桥小学;原大桥小学施教区的锡澄运河以东,滨江中路以北,鲥鱼港路向北延伸至长江以西澄江街道区域划入北大街小学;原大桥小学施教区的五星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通渡北路接通江北路以东区域划入英桥国际学校。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具体内容详见。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的招生方案【精选】

为切实保障小樊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小樊中心小学20xx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及教学点二升三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胡红波。

副组长:陈禹。

组员:胡强然、沈红海、许艳华、曾强、宋锐。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指导和调控招生小组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组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进行材料审核。

3、工作要求:

招生时应实事求是、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稳定: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廉洁招生。

规范:免试入学、计划招生。

有序:制定方案、不分快慢班。

1、划片招生落到实处。

凡属于小樊片区的适龄儿童(学前班满5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一年级满6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户口和房产在小樊片区,均符合入学条件。

2、为每位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均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摸清底数,科学谋划。

(1)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联合村组摸清片区秋季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实际户籍和居住状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片区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2)对二升三年级的学生,原班主任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含家长和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花名册整理好以后于8.30前交给陈禹。

4、严格过程管理。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公示招生、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发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xx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平房区教育局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xx〕1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1.招生入学对象。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3.认真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自20xx年7月20日起,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五年一学位”)。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xx年招生,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xx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xx年入学新生,需要在20xx年7月20日(含20日)之前购买住房并落户。20xx年7月2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除保国一校外,平房区其他小学不实行购房、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20xx年小学学区划定为:

新建哈南万达小学(座落在平房区哈南十二大道与哈南九路交叉口处,于20xx年7月正式招生)学区:万达华府、碧桂园小区居民住宅。香堤九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可到万达小学报名。

南城第一小学学区:哈南五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经友协大街至建安四道街以西,经日升路以北至龙滨路以西、经哈南第二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居民住宅。含南城首府、南城明珠、玖郡、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小区。

友协一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友协二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1-12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

友协三校学区:新银街、谷丰东街以东,新疆大街以南,友协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新疆一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新疆二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保国一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东,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西至滨电头道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机电嘉园小区居民住宅,南郡豪庭小区居民住宅。

保国二校学区: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含东方小区。

保国四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西的建安街家属区、绿色新城小区内的居民住宅。秀水名苑小区,哈南第二大道以南、哈南十五路以东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含宇光万和城),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平房中心校学区:平房镇辖区。平房镇回迁小区南城名苑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规划建设中的九年一贯制“南城第三学校”(暂定名)小学部学区划分,见招生当年的平房区招生方案。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学校就学。统筹安置办法为: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招生学校招收学区内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时按以下原则及优先顺序安置,额满即止。

(1)适龄儿童同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情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有平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

(3)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已办理居住证的。(同等情况下以取得居住证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4)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但因个人原因未在全市统一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报名的。

对于统筹安置时学额已满的,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安置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4.统一网上报名。6月15-2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4-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5.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6-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按照《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xx〕1号)和《20xx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xx〕-24)执行。

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新疆二校举办的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3.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4.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

5.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友协三校、东安英才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初中学校对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

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的规定,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8日。

4.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初中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严格执行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平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86805370。接待部门地址为平房区龙滨路21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

各小学校要于6月11日前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对象及条件、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文档为doc格式。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小学布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x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城区范围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本部新生平均成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并采取计算机均衡编班,杜绝大班额现象。

一)必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原则。

入学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儿童为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跨区招生,更不得跨省、市招生。

(三)免费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户口优先原则。

招生顺序为:根据学位情况,学区内世居户口优先安排;其次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若还有空余学位,再考虑户口不在本学区的购房户和进城务工等其它特殊情况。根据去年预告,20xx年秋季起,迁居户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落户。

(一)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城区小学依据区教体局2021年城区小学学区通告中所划分的学区招生。

(二)农村由中心小学按照平均成班额要求自行划定中心小学本部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由区教体局依据各校的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三)城区小学采取学区制与学位制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进行招生。

即各校先按学区招收本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城区生源多的学区招生,但需经区教体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学就读。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个月水电费发票。父母未在城区购房,其父母为独生子女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小孩户口在农村,父母未在城区购房且小孩父亲是农村独生男孩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的房产,且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三代同一户口地址。

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儿童居民身份证、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等。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为:先安排在城区范围小学,若城区范围小学无学位将向郊区小学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六)其他优待人员。

现役军人子女、客商企业高管子女、抗疫一线人员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第一步:发布公告。7月18日前,区教体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包括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

第二步:报名登记。7月21日至7月30日,城区小学新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并预约现场确认资料初审时间。8月2日至8月6日,城区小学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凭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审。学校将上述报名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明除外)原件呈报区教体局审核。逾期报名的视本学区及周边学区学位情况安排。

第三步:审核确定。8月3日至8月8日,区教体局对城区范围小学学区内一年级生源进行资格审查,对学区调剂和随父母进城经商务工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审批。

第四步:通知入学。8月18日前,对符合就读的城区一年级新生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下发入学审批通过名单。8月28日至30日新生报到注册,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直接持相关证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学区内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26日—8月3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乡镇中心小学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小学安排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负责招生事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小学招生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实地察看本校学区范围,做到了如指掌。其次各校将学区范围在校门口张贴宣传,公布招生时间和地点,携带的相关证件材料,使之家喻户晓,学校初审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严禁招收低龄儿童入学。城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及招生办法招收新生。严格按入学审批通过名单接纳学生,凭审批通过名单建立新生学籍。凡违规招收的学生,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不予审核新生电子学籍,并从学校教育年报学生数中剔除,情节严重的追究校长责任。

凡因户口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户籍情况向公安部门反馈。对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开实体店取得入学资格的,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营业执照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xx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小学迎新生方案

为认真贯彻《20xx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20xx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将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xx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填报入学报名信息。我校将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3、坚持“规范办学、控制班额、均衡分班、阳光分班”原则。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对新入学的学生,要按照随机排位方式阳光均衡编班。

1、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1、杨集镇中心小学:北张庄村、丁庄村、窦墩村、房路村、房下村、南宋村、寺东村、杨北村、杨南村、杨南小区、东盛华苑小区、丰泰新城、和协家园、怡景家园、小学家属院、中学家属院、镇直。

2、梁海小学:薄庄村、北杨庄村、高庄村、梁海村、刘湾村、徐庄村、尹庄村、周楼村。

3、大滩小学:大滩村、东北头村、后汪涯村、南汪村二组、南汪村三组、南汪村一组、滩西村、西北头村、小滩村、中北头村。

4、高瓦房小学:范桥村、高瓦房村、南湖里村、石柱子村、西吴庄村、饮马庄村。

5、杨庄小学:大泥湖村、孔圩子村、李集村、唐庄村、王海子村、西杨庄村、小泥湖村。

6、官集小学:沟南村、官二村二组、官二村一组、官一村二组、官一村一组、李庄村、陆庄村、南吴庄村、十三甲村。

7、程集小学:程北村、程南村、南张楼村、四合村二组、四合村三组、四合村四组、四合村一组、周塘二组、周塘三组、周塘一组。

8、唐崖小学:塘北村二组、塘北村一组、塘南村二组、塘南村三组、塘南村一组。

1、辖区内划片招生:

主要采取辖区划片的方式,对处于相应辖区内村庄的适龄儿童,根据辖区范围报名对应学校。

(1)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入学平台上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所有报名材料会自动与临沂市大数据平台数据进行匹配并回填,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审核。

(2)无法自动匹配回填的,需注册人手动上传相关证件图片到平台,图片必须清晰,能显示出关键信息,便于学校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因图片不清晰导致审核无法通过,责任自负。该种情况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主页、索引页、新生页、父母双方单页或监护人身份证)。

2、新农村建设,辖区外迁入辖区内的购房人员子女入学。

(1)符合该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网上报名并上传平台要求的证件图片。图片必须清晰,能显示出关键信息,便于学校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因图片不清晰导致审核无法通过,责任自负。

(2)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主页、索引页、新生页、父母双方单页或监护人身份证)、有效合法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始交款发票、最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房产地址一致)。以上材料需要送到相应学校进行初审并到房产处现场查看。

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符合该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报名并上传平台要求的证件图片。图片必须清晰,能显示出关键信息,便于学校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因图片不清晰导致审核无法通过,责任自负。

(2)需要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经商证明:提供父母一方在我镇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地址需与租房地址一致)。以上材料需要送到相应学校进行初审并到租房处现场查验。

1、辖区内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

2、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录取办法: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录取。

3、具体时间安排:

8月5日-12日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爱山东容沂办”app进行网络报名。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到相应报名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并将证明材料上传平台。

8月13日-17日学校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招生学校按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8月18日-22日学校复审。家长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学校对家长再次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审核,对不完全满足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现场确认报名审核资格。并对家长提交的修改材料上传平台。

8月24日-27日各学校分批次对报名新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教体局对各学校审核情况复核。

8月28日-29日家长通过"临沂市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版《新生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8月30日小学新生报到。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就读。

1.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

2.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3.请家长朋友一定在规定时间(20xx年8月5日上午8:30-8月12日下午5:30)内完成孩子的网上报名,过时平台不能报名。

4.一定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真实有效。

5.能报上名的不一定就是符合录取条件的,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网站审核信息,关注注册手机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和注册学籍。

注:进入附件“郯城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里有详细“操作指南”。

小学招生方案范文_小学招生活动方案精选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地要明确具体的办法,妥善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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